我要安心安宁地住下去,料她秦汤汤除了不阴不阳的抛几句话,也不敢做什么了,我只要做到心无,则无。时间久了,她自然也就没什么意思了。

季素,你不必落荒脱逃,你是这里的主人,我对自己说,我有底气我有信心我会过得更好,没有什么比过得更好能报复人了。离开他,我照样活的滋润,我不是绝望的离婚女人,我要做我自己,没有人和我一样,我是独一无二的我。

正文 第九十二章:蜗婚(92)

清晨,起来的很早,做美丽健康的早餐给自己吃,当然,还给弟弟季飒准备了一份。牛奶荷包蛋全麦面包,外加一个西红柿,这些都是季飒见冰箱空空如也后去采购的。

打开音响,放着《californiadreaming》,随着音乐,我愉快地煎着荷包蛋,从现在开始,我要做美食犒劳我自己,写动人的情书给自己,我爱自己,胜过别人来爱自己。

婚姻没了,孩子没了,可我还有勇气,我总会遇到那么一个不会背弃只是爱我一个的男人,我要和一个比温安年强百倍千百的男人在一起,我要把他带到温安年面前,我会说:“你看吧,没有你,我过得多好,我遇到了我最最心爱的人。”

我还要去拿着贤芝给我的健身房年卡去学热瑜伽,我要保持好我的身材,我还没有穿婚纱,我总有天要去拍婚纱照,不管有没有人娶我,我都要穿一次婚纱,在我年老之前。

季飒咬着面包,吞一口热牛奶,异样地眼神望着我,说:“姐,你不是受什么刺激了吧,怎么这么高兴,还听起了摇滚来了。”

我把季飒手中的杯子和面包拿过来放在餐桌上,我幸福地笑着说:“陪姐姐跳支舞好吗?”

我把音乐换成了《绿岛小夜曲》,和季飒跳了一小段慢四。好久没有跳过舞了,我特别的开心,满脸都是笑容。

咎我要和过去告别,做最美丽的离婚女人。要一个简单安宁的生活,淡定,安静,无争。

季飒继续出去找工作,我则留在家里调养身体,温安年和秦汤汤白天会去上班,我不用担心他们会打扰到我。

我吃着自己煎的荷包蛋,白白的黄黄的蛋,象征着我的生活充满了希望。全身没有一点的不适感,即使刚才跳了慢四,我还是无痛感,怎么别人引产都一个劲叫痛,我却像没事人一样。也许是老天可怜我了,不想我承受太多痛苦了,我安慰着自己。

荷包蛋还没吃完,胃里又是翻滚,我呕出了声,忙捂着嘴就往卫生间冲,我趴在马桶边就开始吐,刚还在食道里还没下咽的蛋全无保留的吐了出来。

胃里一波接一波的冲击收缩,我就觉得像是有一张手在我胃里搅腾着似的,吐得最后就是吐清水了,我干呕着,发出了极大的呕吐声。

“哟,大清早的,吃多了撑的了啊,吐得声音这么大,真恶心人。”秦汤汤依靠在卫生间门边,捂着鼻子,扇着手说。

我懒得理她,慢慢的站起身子,漱了个口,看见她的牙刷在那里,想到我前一次用她的牙刷刷了马桶的,我心里平衡多了,心想叫你嘴臭!

走出卫生间时,我昂首挺胸,正眼都不看她一眼,她算老几!我继续回到餐桌边,边看杂志听音乐边吃早餐。

“怎么孩子都打掉了,我还是会吐呢?”我关上房间的门打电话给贤芝问,这女人竟然还在睡觉,起先还以为我是她的外籍男友呢,迷迷糊糊地叫着丹尼尔,我说我是季素,她这才反应过来。

我又重复了一遍我的疑问,明明孩子都打掉了,为什么我还会吐呢?

“哎呀,这么白痴的问题,我的素奶奶,你动动脑筋想想,如果你昨天拉肚子,昨下午你吃了泻立停,你能保证你今早就不拉稀了吗?”贤芝打着一个十分恶心人但很恰当的比喻。

我差点没在一次把另外的半边荷包蛋和牛奶吐出来,都呕到脖子来了,贤芝冒了一句:“我好久没男人来营养我啦!”愣是让我把冒到喉咙来的食物又咽了下去。

我鄙夷地说:“你缺男人营养吗?你每天都有男人躺在你身边陪你睡,你只会营养过甚,你不会缺乏营养的。”

“我缺蛋白质蛋白质!郑兆和都好多天没碰我了。”贤芝继续说这个话题。

我对这个色女很是抓狂,我说:“欲女,拜托你不要在我面前提这么敏感的话题,我单身啊我,你想把我火撩起来吗?”

“切,你就会说也不敢做!说真的,我昨晚做春梦了,素素,你猜我梦见谁了?”贤芝问。

“你该不会是梦见季飒了吧,我可告诉你啊,贤芝,我俩是好朋友,兔子都不吃窝边草,你看我弟弟还是个孩子,你可别打他主意,这是绝对不行的啊!”我严肃地说,在季飒的情感问题上,我不想开玩笑。

“瞧你紧张的,谁说是季飒了,他就一个小屁孩,我认识你时,他还拖着鼻涕爬单杠呢,我怎么可能会打他主意。你说我好像就是吸男人阳气的女鬼一样?”贤芝忙说。

我相信了贤芝的话,我说:“也是,我多心了,你和季飒也就像姐弟一样,哈哈,那你昨晚梦见谁了?”

“梦见大蟒蛇……”

正在说着,我房间的门又被敲的震震直响,我先挂了电话,我开门,秦汤汤拿着一瓶洗发水在我面前晃了晃,脸色凶神恶煞地叫道:“阿姨,你怎么这么不要脸,你干嘛偷用我的施华蔻洗发水!”

她穿的温安年的白衬衫,湿漉漉的头发还在向下滴水,赤着脚踩在地上,比我高出一个头,从气势和嗓门上就先压倒了我。

而我,并非是怕她,我是真不想吵,明摆着她是一天不吵,不把我吵出这个房子她就不罢休,越是这样,我就越是漠视她,淡漠她。

我冷冷地看着她,一句话也不说,然后我关门。

她伸出手扒在门框上,想阻止我关门,我管她的三七二十一呢,我啪的把门重重的一摔,门夹到了她的手指,她痛得嗖的抽回手指。

正文 第九十三章:蜗婚(93)

她眼睛阴毒地盯着我,低声说:“阿姨,你有种,你有种永远都别开口,这洗发水是你用的吗?我老实告诉你吧,我在这洗发水里加了点东西,不超过半个月,用过这个洗发水的人,头发都会渐渐谢顶,你就等着吧。”

我关上门,就当刚才是犬吠了一阵,她说什么,这与我又有什么关系呢。我躺在床上,不停地照镜子,自恋的一塌糊涂,我问自己看起来像是27岁的女人吗,她叫我阿姨,我觉得我看起来顶多就是比她大两三岁而已。

脸上的妊娠斑还在,我想等我上班了,我要好好打听祛斑的方法,好好的保养我这张脸。可以向贤芝学化妆,用精致的妆容,来美丽我的人生。

衣橱里总是缺那么几件衣服,都几个月没买新衣服了,我计划着去购物一番,买以前不敢穿的那种风格的衣服,比如露肩,露背的啊,爆乳的我就不敢穿了。

手搭在腹部上,总觉得鼓出来了一个凸起,圆圆的,肚皮紧紧实实的,我想,这里是有一个房子,住着一个孩子,他只有到十个月的时候才能出来,而我却强制的让他三个月就从我身体里剥离,他现在在哪?医院会怎么处理这些被引产的胎儿?

这些都是我不得而知的,在我淡定的面对生活时,内心总是有一个坎,我迈不过去,我心有内疚,每触到那个隐隐的点,还是会发痛。

屋外恢复了平静,温安年和秦汤汤都去上班了,他是广告公司的总监,她是他公司旗下的签约模特,他们出双入对,上班至回家,都那么默契。我甚至想他们为什么没有早点遇见彼此呢,他们搞的金童玉女一样般配,我从开始就不该进入这个局面里。

咎如果我嫁的是另一个男人,比如像程朗这样的,沉稳,细心,不会甜言蜜语,话不多,但说的话都是朴实而温暖窝心,嫁给这个的男人,我现在一定是做着幸福的准妈妈,一家其乐融融,该多好。

恋爱中的女人,都爱听甜言蜜语,某些男人的三寸不烂之舌,在此刻就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他们用生生世世说着谎言,说着会让你最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他可以为你生为你死,甚至说你死后他也终生不再娶。

多少男人说过这样的话,我们无法统计。至少我可以肯定,温安年对我说过,他说就算季素死了,我也不会再娶别的女人了,那时的他,多么老实,男人没钱当然老实,越没钱越老实。如果他没有住着大房子,开着小车,他在秦汤汤这样的女人面前,能不老实吗?

我还没死,我还活的好好的,他依然和我离婚。我端起一杯绿茶,站在窗前,望着楼下的大丛大丛叫不上名字的小紫花,满心的安宁。

而我,不会为这样的男人再寻死觅活,自我伤害,掩耳盗铃了。

那个抚着翁美玲灵柩前抹泪痛哭发誓这辈子不再娶任何女人的男人,最终还是牵起了年轻女子的手,而且,还不止是牵了一次。

书房里有一些书,都是早前买的,结婚后,都没有时间好好看看书了,顶多看些旅游杂志和报纸,这在家休养的一个星期,我开始翻看以往遗留在书架上没有来得及翻看的书。

《女人的资本》是我大学时在地摊上买的,十来块钱,拿在手里爱不释手,买回来后就看了几遍,那时毕竟是年轻啊,年轻的时候看这本书和现在看,学到的就是不同了。

在家的那几天,我把书架上的书都看了一遍,有的是细看,有的是粗粗看,有的书里面还有我多年前稚嫩的笔记和读后心得,真是快啊,一晃就七年过去了。

在一本席慕容的诗集里,我还翻到了少女时代时,一个男孩写给我的情书,蓝色的信纸,歪歪的字迹,写着季素我喜欢你,喜欢你的沉静之类的话语。

年华匆匆啊,转眼,我从少女变成已婚女又变成离婚女,当年喜欢我的少年,也都不复存在了吧。

我还翻出了大学时的同学录,里面有一个是我,也是温安年,我们曾经共同的好朋友,他叫马木,是个艺术生,那时加上贤芝我们四个是整个大学里的文艺青年,当然,贤芝是花瓶型。

马卫后来去了巴黎,带着他对艺术的追求远赴异国,之后,我们再也没有联系。真没法相信,我们以前玩得那么好,可各自融入社会后,竟然会失去了联系。

匆忙的生活节凑,是否在改变着我们的情感?

我辗转向好几个同学打听,才问到了马卫的电话,我打了一个越洋电话给他。时差是七个小时,我甚至都想都没想会不会打扰他,我拿着电话,就拨了他的号码。

“HELLO!”,马卫的声音,用英语在说。

此刻我这边是下午四点,巴黎应该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我听到了马卫的声音,他不知道是我,他似乎是很慵懒随意的声音说着。

“马卫,是我,我是季素。”我说。

“哎哟喂!是素丫啊,素丫,我们好多年没联系了吧,我回国几次,想找你和温安年来着的,可我又怕遇见贤芝,我怕我没法再忘记她。”马卫的声音一点没变,在国外这么多年,他的声音还是那么熟悉。

马卫曾喜欢过贤芝,可贤芝怎么会看上落魄窘境的艺术生马卫呢?贤芝拒绝马卫那不只是一次两次,她坐着有钱人的豪车,对马卫那出了铃铛不响其余哪里都响的单车是嗤之以鼻。

贤芝毕业后去凑钱去参加富豪相亲会,马卫还尝试着去想把她拉回来,可是那时贤芝是铁了心要嫁个有钱人了,贤芝和郑兆和举行一场豪华婚礼后,马卫带着仅有对艺术的追求离开了中国。

正文 第九十四章:蜗婚(94)

我也为贤芝惋惜,马卫多好啊,倍有艺术家的味道,手指修长洁净,穿着亚麻衣,身上总有着淡淡的墨香,可贤芝偏偏就是说马卫身上有琼酸味,跟着马卫是这辈子都得受穷。中国搞艺术画画的有多少,又有几个能一幅画值个百八十万的,值得也都是人死了画才值钱。

我对马卫说:“贤芝现在过得也挺好,挺幸福的,比我幸福,至少那是她追求的想要的生活。人活在自己的追求里,总是美好的。”

马卫在大洋彼岸隔着电话说:“这么多年了,我遇到过很多女人,不同的国度的都有,我给她们画画,甚至也和她们谈谈情说说爱。她们问我,她们是不是我最爱的女人。我说是,可我心里真正爱的女人,却从未问过我这句话。”

“马卫,你也别太沉迷在过去,重新爱上一个人,爱对一个人,也许当初你深深爱的,可能是错误,比如说我。”我说。

“哈哈,素丫,你爱错了谁啊,那时我们谁不羡慕你和温安年啊,那一届学校里的情侣,最后毕业还能顺利结婚的,就只有你和温安年了,你们还会错?”马卫当我和他说笑。

我也苦笑了一下,说:“马卫,是真的,没和你说笑,我和温安年离婚了,他爱上别的女人了,而且是比我小七岁的女孩。”

“我不信,你打死我也不信。”马卫坚决地说。

“是真的,真的离婚了,我自己也是离婚两个月后才开始相信。”我认真地说。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我听到了马卫用打火机点烟的声音,他抽口烟,说:“素丫,你们俩都会离婚,这让我们这种没结婚的人,再也没法相信爱情了,真的,我接受不了。”

“都过去了,我也原谅了他带给我的伤害,我想我就用过去他待我的好,来一笑泯恩仇吧,都算了,好歹也是夫妻一场。马卫,什么时候回国的话,来南京,给我个电话,我们好叙叙旧。”我说。

马卫吸口烟,说:“行,只要回国我就去看你们。”

结束了和马卫的远洋电话,我的手机也同时收到了余额不足的移动短信提示。我心里很舒畅,和老同学也是旧友聊聊天,好久不见,听到他的声音,和他说说我的遭遇,我觉得自己更加轻松。

在这个世界上,原本是有更多的人和事值得我们去爱去关怀的,我要爱情转移,把自己的精力和心思都放在我身边值得我去关心的人那里。

为了避免和秦汤汤温安年他们的争执,我把厨房用一个小隔板从中间分了一下,原有的管道煤气还是归他们用,我就用电磁炉,电饭煲我都重新买,我还把客厅都分好了,也算是重新小装修了一下,把厨房和客厅都一分为二。

卫生间我则仔仔细细地打扫了一遍,地上一层秦汤汤的长发,我全部都扫起来,然后倒在垃圾桶里,长发,都是这些长发做的孽。她可能出院不久还在出血,卫生巾包装袋随意的丢在卫生间一边,用过的卫生巾也毫不遮掩的就袒露在垃圾桶里。

我忍,想着还有弟弟季飒在这里生活,我可不想弟弟看到秦汤汤乱扔的脏东西触到了霉头。我把卫生间冲洗了一遍,我还认真的做了一个值日表格,星期一三五七这四天我打扫,她和温安年就打扫星期二四六这三天。

这算是够关照这对野鸳鸯了吧,就当是合租在一个房子里,搞好环境卫生就当为自己作福了。

季飒在的这两天,他很照顾我,我躺在床上看书,季飒就把饭菜都做好喊我吃饭,他并不知道我堕胎了,他以为我是胃不舒服要调养几天。

小时候我就羡慕人家有哥哥,觉得有哥哥就特别威风,没有人敢欺负你了。现在终于感受到了有弟弟的温暖,我崇拜的眼神对季飒的厨艺表示了肯定,这小子做的菜和我妈做的一个味道。

以后谁嫁给了季飒那就真是有福气,声音好听还会做超级好吃的饭菜。

写了一些便签的纸条,贴在了冰箱上,客厅茶几上,还有厨房,卫生间,都是写给温安年和秦汤汤的,我让他们要注意哪些遵守哪些合租规则。我不想和他们口头交流,只会无法沟通对牛弹琴,就写在纸上。

我刻意和他们的作息时间叉开,早上他们走的时候,我还没有起床,晚上我都睡觉了,他们才回来。秦汤汤还故意把电视声音开得很大声,放着毛片,女演员夸张的浪声一阵阵的传来。

能开门出去说什么呢,她就是想我打开门和她开战,我偏不,我戴着耳机,听着动人的曲子,我可以让自己什么都听不见。

有时我去卫生间,门关着的,透过窗花,可以看到他们俩正在一起洗澡,秦汤汤刻意的和温安年在卫生间里叫着笑着,秦汤汤一遍遍地说:嗯嗯……不要,手不许往这里摸!“之类的话,是说给我听的,现在的年轻女孩真是懂得如何讨男人的喜欢,激发男人的***。

我让季飒晚上尽量别从书房里出来,等他们安静了再出来,尤其是温安年不在,秦汤汤独自在客厅时,我就发短信给季飒,我真怕这个不要脸到极点的女人会对季飒不怀好意。

温安年不在时候,秦汤汤会闹得更离谱,把音响开的很大,穿着高跟鞋在屋子里跑来跑去,把桌子拍的震震响,像是神经质了一样。她在挑战我的极限。

随她闹呗,我只要忍耐十几分钟不理会她,她自然就没劲歇火了。

正文 第九十五章:蜗婚(95)

在家待了三天,依然是会吐来吐去的,季飒为我担心,我说我就是胃不舒服,犯恶心,吃点好的就没事了。季飒索性就没出去找工作在家照顾我,也怕我虚弱会被他们欺负。

外面的工作也确实是不好找,我让他先自己找找,实在不行就先来程朗的旅行社上上班,好歹下一次找工作也好说自己有过工作经验。

在网上投简历,一个小小的出纳职位,都恨不得有四五百个人来竞争,其中还有百分之三十的研究生,百分之五十都是本科以上的学历,我为季飒捏了一把汗,他其实也不适合学会计,要是学个男主播啥的多好。

季飒专门做极香的汤给我喝,真是大大满足了我动不动就恶心的胃,胃舒服了,人也舒服多了。每天还都换着汤做,乌鸡汤,猪手汤,还有鲫鱼汤,都是妈妈在家做的家常汤。

我喝了几天,就觉得脸上的气色好多了,精神也饱满了,加上心情调节好了,人看起来比前几天健康了。

季飒坚持要照顾我上班为止,他说他和我姐弟二十多年,从没见过没心没肺的姐姐这么憔悴病态过。

在家待了实在是闲得慌,打电话请示程朗,让他给我安排团,他则不容反驳的回绝了我,还说必须休息一个星期到半个月,否则我上一天班就扣我一个月的工资。没天理啊,怎么会有这样的老板,不许员工上班,上班还会扣工资!

咎我实在无聊的慌,整天闷在家里,季飒则是陪在我左右,一会儿说姐你喝水吗,一会儿又是姐,你饿了吧。我吹会儿空调,他马上就拿个空调被盖在我身上,我被这种无微不至的照顾弄得有些受宠若惊,我决定要出去溜达溜达。

还能想谁呢?先是想到了贤芝,我开电脑和她聊QQ,她说她脸上起了一个大青春痘,她不想出去逛了,怕痘痘会在日照下繁殖太快。

我真鄙视她,都一大把年纪了,还长什么青春痘,肯定是上火了,我坚持要和她开视屏,哈哈,真是笑死我了,她的嘴唇上起了一个庞大的水泡,足足有她鼻孔那么大。

华丽丽的水泡,我说姐姐你还是别出门了,我怕你的水泡在逛街时爆炸,淹死路人还有我。

她问我季飒的工作找的怎么样了,有没有被合适的公司录用他。

我快速的在键盘上打出一串个字:目前杳无音讯,找工作比找媳妇难。

她很快就回了一条,说:不如我和兆和说说,让他来兆和的公司做助理经理或者秘书啥的,实在不行就跟着我吧,做我的司机也成。

我暗暗捏了一把汗,做你贤芝的司机,等于做你的男秘,我可不能把我亲弟弟一个娘生的弟弟往火坑里推。贤芝啊贤芝,别怪姐们不够意思,是你的OPEN让我不放心啊。

见到美男就想扑的花痴女,长了一个大水泡,就乖乖的在家里不出门了。

贤芝告诉我,说郑兆和对她的水泡很满意,说自从这两天她发了水泡,就不打牌也不逛酒吧,老老实实的待在家里,他终于真正享受到了几天她是他老婆的感觉。

一般情况下,这个老婆就是按时拿工资,郑兆和有应酬和party时,贤芝就按时上岗参加应酬,打扮的美美的,挽着郑兆和的手,觥筹交错。

和上流社会的男人打交道。偶尔也要镶金牙男或富一代揩揩油,摸摸手,伸伸大腿,她也只能是听之任之,这样对郑兆和的事业有帮助。

圈子里的人都清楚,郑兆和有个漂亮的老婆,还可以任意让大老板揩油,前提则要是对郑兆和公司发展有帮助的人。

贤芝不过是一个花瓶,他们的婚姻,就是雇佣关系,双方都是自由的。

雇佣关系也好,只要贤芝她过得好我就放心,她是十足的拜金女加色女,爱钱也爱男色,她快乐的活着,为自己想要的东西活着,没有什么错。

她这样的女人,至少比秦汤汤这种人高尚的多,贤芝不会破坏别人的家庭,不会把别人搅合的离婚,她是在郑兆和离婚后才和他走到一起去的。

贤芝的性格,是宁当二奶,不当小三。

二奶是给钱就服务,小三则是要给感情的。

和贤芝聊了一个小时后,楼下传来了汽车喇叭声,我晕,谁啊在楼下乱按喇叭,小心一会保安抓你。我跑到窗户,准备看是哪个野犊子搅扰了我的安宁,一看,OMG,一个穿着很超人的男人,所谓超人,就是把红内裤穿在外面的人。

该男子莫非是神经时常了,侧身弯着腰,右手撑在地上,左手弯曲高举过了头顶,穿着漫画里超人的服装,蓝色的紧身衣,胸前还有一个闪烁的大黄钻,背上披着红色的披风,红色的内裤穿在外面,裤子也是紧身蓝裤子,足蹬一双红靴子。

肌肉被紧身衣绷得紧紧的,我张大了嘴,想看看他究竟是在玩什么名堂,他身边停着的是一辆橙色的甲壳虫车,车里面坐着一个四岁大的孩子,小手边拍掌边乐得直按喇叭。

仔细看了一下,好像发型也是那种如同野猪的脊背上的猪鬃毛一样往后倒,真是大白天遇到了真人超人秀了。

该男子缓缓的抬起头,竟然朝楼上的我莞尔一笑,天啊,该人竟然是——杨之放!

我有种被雷劈的震撼,那个外表总是酷酷的音乐才子,此刻竟然如此雷人的装束和造型还有POSS出现在我的面前,尤其是他那缓缓抬起深情看着楼上的我的那一抹眼神,他还抬起手,顺着额头鬃毛向后抹了一下。

我全身战栗了一下。

正文 第九十六章:蜗婚(96)

车里面的小男孩从车上下来时,我才发现竟然也是一个可爱的小超人打扮,然后这小超人在杨之放的教导下,就开始用稚嫩的童音在楼下叫:“素素素素,下来我们出去玩!”

为了避免小区更多人围观他们,我用最快的速度换好衣服和季飒打了招呼,出现在两个超人的面前。我拎着包,看着杨之放,说:“你哪弄的甲壳虫车,哪拐来的孩子,哪弄的这身超人衣服!”

站在杨之放身边的小男人抢着回答说:“甲壳虫车是我妈妈的,我也是我妈妈的,超人的衣服是哥哥去剧院租的。”

我蹲下来,伸手摸摸小男孩的肩膀,他长得好可爱,圆圆的脸配上西瓜头,粉嘟嘟的嘴,黑亮亮的眼睛,真是聪明的孩子,一笑还有单边的小酒窝。穿着超人的衣服,看起来比杨之放穿要可爱多了。

“你叫什么名字啊?今年几岁啦?”我牵起他的小手问。

他抓了抓小脑袋,想了想说:“我叫童语皓,我今年……妈妈说,年龄是秘密。”

真逗的小屁孩,装的像个小大人,我说:“你四岁吧?在上幼儿园了吧?”

咎“哇,阿姨你真聪明,这都被你看出来了。”童语皓天真的睁大眼睛崇拜地说。

为什么叫我阿姨,却叫杨之放哥哥,难道我看起来就那么像阿姨吗,童言无忌,我微笑的拧拧他的小脸蛋,我问杨之放:“大超人,这是你朋友的孩子吗?”

杨之放把童语皓抱到车上,让我上车,说:“这孩子是我前女友的,分手好多年了,瞧她儿子都这么大了,我至今还单身。”

这个孩子竟然是他前女友和别人结婚生的孩子,我将信将疑地问:“你前女友和别人生的孩子,你难道没有一点点的介怀吗?”

他爽朗地笑着摇头,说:“这有什么呢,有什么要介怀的,她有选择和谁在一起的权利,分手之后,她结婚生子我都是祝福她,况且小语皓这么可爱,我要教他跆拳道教他变超人。”

童语皓小脑袋探了过来,用手遮着在我耳边嘿嘿笑着悄悄说:“我妈妈告诉我,要是她嫁给的是杨哥哥的话,那他就是我爸爸了。”

杨之放笑着在童语皓的后脑勺上揉了一下,看得出来,他是真的喜欢童语皓。我却无法理解,除非是他对前女友没有真正的爱过,否则为什么会这么大度呢?换了是我,也是做不到的,我不天天欺负这个孩子就算是善良了。

两个超人告诉我,今天去珍珠泉游乐场玩,我看着他们俩的穿着,我犹豫着,一会到了珍珠泉风景区,和两个超人在一起走我会不会也被连累当成异类来观看。

刚开始还有好多人都来找两个超人合影,慢慢的,我觉得身边有两个这样的超人实在是幸福,有人给我们拍照,问我们是不是一家三口,我忙说不是,我说这是我朋友的孩子。

杨之放带着童语皓坐过山车,我就坐在一个凉亭边,看着他们坐在过山车上,超人衣服的红披风在空中飘舞着,勇敢的童语皓比那些成年人胆子还大,一点也不害怕。倒是杨之放吓的脸往童语皓的肩上靠。

玩了一天,基本上都是他俩在动,我被杨之放安排是坐船,坐船多没意思,我也想坐过山车,可他硬说我现在不可以。

四岁的小童语皓都可以,为什么我不可以呢!

“要是我有这么可爱的儿子就好了。”我望着童语皓,自言自语的说,如果那个孩子没有打掉,那么是不是四年后,他也会如童语皓一般的可爱,要是个女孩子,也会是漂亮的小公主。

杨之放就坐在旁边,他听到了我的话,便说:“你不差一点也有个孩子了吗,我劝你那么多遍,你不听,现在后悔了吧?”

“怎么说呢,也不能说后悔,是有些遗憾吧,我这辈子,也许很难再有个孩子了。先不说我身体的原因,我想,我不会再轻易动和谁结婚生子的念头了。”我凄凄然地说,很快我就换了乐观的语气,深吸一口气,说:“也许吧,也许我会遇到对的那个人呢。”

离开珍珠泉时,童语皓还睡在我怀里,他妈妈打电话来了,杨之放在他耳边轻轻的说了一句,童语皓,你妈妈来电话了。

他很快就睁开眼睛,四处寻找妈妈,他接过电话,意识还有些刚从睡眠中没过渡过来,小声地叫了一声妈妈,然后就一一的告诉他妈妈他今天和一个很漂亮的阿姨一起在游乐场玩了,他还穿成了小超人。

童语皓乖巧的听着电话里妈妈的叮嘱,点着头,认真地说:“嗯,妈妈我记住了。”

挂了电话,童语皓仰着头对我说:“素素阿姨,我妈妈说你是杨叔叔的女朋友,她叫我要听话,不许乱说话惹你生气。”

我脸红,这回他是叫杨之放杨叔叔,可能他觉得叔叔阿姨才比较是一对的吧。

我揉揉他的头发,说:“我和你杨叔叔就只是好朋友,小孩子,不可以说大人的感情问题哦。”

“你就是杨叔叔的女朋友啊,是他找我商量要扮成超人让你开心的。”没等杨之放的手伸过来堵住童语皓的嘴,他已经把话都说出来了。

我暗暗窃喜,杨之放啊,原来是这样,是为了哄我开心,那你为什么不直接说呢。

“不是,那个我嘛,就是,哎,你别听小孩子说的话,他是逗你玩呢,对吧,小语皓?”杨之放故意装出凶相咬牙切齿的对语皓说。

“嗯嗯,是的,我说着玩的。”语皓低下头,使劲的点头,那样子,真是让我忍俊不禁。

正文 第九十七章:蜗婚(97)

在马路的一边,站着一个温婉的女子,提着一个乳白色的小坤包,静静地站在树下,童语皓指着那个女子,骄傲地对我说:“素素阿姨,瞧,那就是我妈妈,漂亮吧。”

我看看杨之放的脸,肯定地说:“嗯!真漂亮,相当的漂亮,你之放叔叔没有娶到你妈妈真是可惜了,不过这话你可别让你爸爸听到。”

童语皓对我眨了一下左眼,鬼灵精怪的说:“我当然知道,之放叔叔,车就停在路边吧,我自己下车和我妈妈回去,你和素素阿姨去拍拖吧。”

这么小的孩子,居然就知道拍拖一次,我和杨之放面面相觑,我扶着小语皓下车,朝路边的语皓妈妈微微笑,她也对我报以微笑。真是美丽的女子啊,杨之放你小子没福气啊。

看着语皓牵着妈妈的手连蹦带跳的走着,我幻想,母性又开始泛滥了我,要是我有这么可爱聪明勇敢的儿子,该是多么的幸福,这辈子就有这么儿子都知足了我。

杨之放拿走在我眼前晃晃,说:“别看了,那到底也是别人家的孩子,不是你的,你要是喜欢,就生一个呗!”

我白了他一眼,说:“跟谁生?难道跟你生啊!”

咎他顺水推舟地说:“行啊,名字我都取好了,就叫杨小放!”

我握起拳头假装要打他,想想他可是散打高手,我还是避免伤亡和平解决,我说:“你先回去把这身衣服换了吧,晚上我请你吃饭。”

“我觉得挺好看的,需要换吗?”他说这话的样子像极了梁朝伟和周星驰的结合版。

“不需要吗?!”我没好气的反问。

他乖乖的换了衣服,我请他吃的火锅,其实也是我自己馋了,可是一个人吃火锅实在是没有意思,就算是他给我陪吃吧。

我想吃超辣的,可他硬是要点了鸳鸯的,还三令五申不许我吃辣的,让我吃三鲜的那一半。我和他边吃边聊,和他说话,是非常有意思的过程,他总是能逗得我笑。

到底是作词人,他总是有那么多有创意的想法,偶尔还会特别的像文艺青年,我问他为什么童语皓的妈妈菲琳会和他分手,我觉得,他们站在一起,真的是很郎才女貌,而杨之放也是经济条件不错的,还有才气,菲琳为什么没有选择他呢?

他摇摇头,英朗的面庞不管怎么样的表情都是那么的帅,我们周围桌子的女士皆不停地往我们桌子这边看,花痴是越来越多了,这年头,能在大街上碰到一个超级帅哥真是不容易,何况是在火锅店。

杨之放高大深情五官很立体,中葡混血的他,加上作词人作曲人这职业的熏陶,特别有贵族气质,特别像美剧里面的男主,纯属招蜂引蝶型。我想菲琳一定是受不了他这一点才离开他的。

我想起来他还没有把菲琳的甲壳虫车还给菲琳,我说:“你忘记把车还她了。”

他又是摇摇头,说:“是她还给我了。这车是以前她做我女朋友时,我买给她的,这些天,她硬要把车还给我,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