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三更啊三更,码完了佟少,就赶来蜗婚,我爱你们真的爱你们,深夜奉上三更,在十二点之前,希望你们也爱我。

第二百四十九章:蜗婚(249)【12月1号第二更】 文 / 白槿湖

“你等我回来,一定要等我。”之放强调着说。

“知道啦,时间不早了,我要去看贤芝啦,先挂了噢。”我看了一下手表,怕错过了探视的时间。

“好的,我爱你。”

“等一下——亲爱的,我为你感到骄傲。”我说。

我是由衷的为自己的他感到骄傲,他越来越棒了,也是,他那么出色的外型,拍MV他比那个男演员还适合呢,他在新街口还常被一些星探递名片,他倒可以试试拍戏,写歌哪有拍戏生动呢。

他越来越时我的骄傲了,他这么完美,我想我也不能落后,我至少要做一个美丽妈妈。

心情极佳,又要见到贤芝,我更觉得快乐,买了一些水果和贤芝爱吃的熟食带着,她就快要出来了,真为她高兴,阴霾过去,我们的日子都将变得美好起来。

到了戒毒所,贤芝的主治医生先在办公室等我,我给医生包了一个小红包,算是小小意思,感谢他一直一来对贤芝戒毒路上付出的努力,他对贤芝的戒毒状态也很满意,他说只要贤芝出去一段时间不要接触毒品和吸毒的那些人员,会很快好起来的,最好是找一份工作,安定下来,以免闲来无事就会想起复吸,最重要的是,要隔离她和过去吸毒有关的人,刚戒掉毒瘾的人,意志还不是很坚定,千万不能再看到毒品,否则又将一发不可收拾。

不能去泡吧夜总会,不能和狐朋狗友聚集在一起游手好闲。

我听着医生说的,一句句记下。

见到贤芝的时候,她正在乖乖地坐在餐桌上吃午饭,一见到我就高兴的迎了上面,我看她的饮食还不错,将我给她带的熟食打开给她吃,她则拉着我坐在她身边,唠唠叨叨絮叨着她是多么的想念我。

听到孩子完全康复的消息,她点点头说温安年这混蛋还算有一点良心。

我觉得她开朗了很多,也胖了不少,居然都长出了双下巴,胸部也变得更丰盈了,比以前刚隆胸的效果还好,头发也恢复了光泽和柔顺,看起来健健康康的,笑起来还是有点坏。

“我这次不仅把毒瘾给戒掉了,我连烟酒都戒掉了呢,这里的伙食还不错,我每天就看看书散散步,有时会有心理医生给我们上课,其实除了想念你和爸妈以外,这里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她说着,一脸的幸福感。

我悄悄趴在她耳边对她说:“你知道吗,你丰满了好多噢,胸部越来越有料了,你和我说话,都晃着呢。”

“是吗是吗?哈哈,早知道我就别花那几万块钱搞这硅胶放里面了,白瞎了钱,到头来,男人还是被他前妻夺走了,我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她有了些失落。

本来想让她开心的,她居然这么能够联想,从胸围上也可以联想到郑兆和。

“不过我告诉你,我现在想想,我一点也不难过了,不是我的呢,就不是我的,是我的呢,比如你,就是我的。在这里面,我学到了很多外面学不到的道理,看开了,我这一生前半生,风风光光,什么奢侈什么荣华富贵我都享尽了,十几万的爱马仕包我背了几天我就丢一旁了,几百万的名车我也开了,山珍海味我都吃的嘴软了,钱是什么鸟东西,就是啊呸!我想过几年素日子的。”她说着,仿佛对失去的那些毫不在乎了。

以前的贤芝,是百分之百的拜金女,从来不会说这样的一番话,在她的口中,只有钱是上帝,钱是万能,没米没水没事,没钱没男人那事可就大了。

那时贤芝的心里,排第一的是钱,第二的是男色,第三的是父母,第四的是朋友。

听贤芝现在的意思,第一是父母,第二是朋友了,果然道德水平提高了不少,这是否也意味着她出狱后生活水平将会直线下降。

她并没有一点怨言,我还准备了好多思想工作想给她做,就怕她想不开,她爱过郑兆和的,其实这一点我可以肯定,否则当初那么多有钱人追她,她怎么就偏偏看上了郑兆和呢,虽然她对我说,郑兆和是房地产生,跟着他不愁没房子住。

这让我想起了她以前极有趣的一件事情,她以前被很多暴发户追求过,其中有一个就是卖知名品牌卫生巾的,当时这个卫生巾企业的老总和郑兆和是追求她最猛烈的。

两个男人的势力是旗鼓相当的,她举棋不定,起初贤芝不知道该跟着哪个男人好,为此她特意约我喝咖啡,那天下午在咖啡馆里坐了一下午,就是在分析嫁给卖房子的好还是嫁给买卫生巾的好。

我把这件事提出来说给贤芝听,她倒饶有兴趣,一个劲地笑,说:“是啊,当年还真的是有意思,被那么多有钱男人追捧的感觉还真他妈的好。”

当时我就比较赞同她和卖卫生巾的好,这样我这辈子的卫生巾估计都可以免费了,可房子不是小东西,是不能随便要人家的,但卫生巾啊,福利无边啊,至少要福利到我四十八岁的时候,多好,源远流长的福利啊。

而且卖卫生巾的男人了解女人啊,体贴啊,关怀啊,呵护啊,会像卫生棉一样保护你,防渗漏,越想越觉得好。

贤芝则偏向房地产商郑兆和,贤芝当时说那话的语气我还记得,说得是雷人又惊人,但是这些言论是贤芝一贯的风格,用那句很有名气的话响当当的来说叫——语不惊人死不休。

PS:为了表示本人的更新诚意,章节名上表明了每日三更的日期,大家监督我哈。

第二百五十章:蜗婚(250)【12月1号第三更】 文 / 白槿湖

“娘的我想想,房子是可以住一辈子的,那卫生巾那玩意,大姨妈一月来一次,来一次也就用那么几包,到四五十岁绝经了我也就用不着了,再说呢,这样算我还不如嫁给买卫生纸的,至少天天要大小便擦屁股!”贤芝说的这番话,都过了这些年,我至今都还犹在耳边如雷贯耳。

粗俗的女人啊,粗鄙的言论啊,可就这样的粗俗粗鄙的贤芝,穿起大牌衣服,真是够有范,引得无数男人大方一掷千金为博她笑。如果她是出生在三四十年代,她去上海百乐门的话,一定会是百乐门里最红的交际花。

贤芝的偶像就是老上海青帮老大杜月笙,据说杜月笙是个从小瘪三开始混于十里洋场的,最后成为上海最大黑帮的帮主,黑道头目,贤芝觉得如果能做杜月笙的女人话,那真是死也甘心了。

我和她聊得有些扯远了,她聊起杜月笙来还是像以前那样的激动兴奋,其实别说杜月笙死了,就是在世,也能做他爸爸的爸爸的爸爸了。

【介绍一下杜月笙,不认识杜月笙的女人赶紧去查查看,够男人啊,也许你会和贤芝一样迷上。不过长得不是很英俊哈,但是有味道。杜月笙是20世纪上半叶上海滩上最富有传奇性的一个人物他从一个小瘪三混进十里洋场,成为上海最大的黑帮帮主;他文质彬彬,却心狠手辣,杀人如麻;他为虎作伥,却又有着鲜明的爱国心;他狡猾、奸诈,却又很讲义气,他出身贫民窟却又成为涉足娱乐、文化、教育、金融、新闻各业的财富大亨,他出入于红道、黑道,游刃于商界、政界,他是上海滩黑社会里最引人注目的人物,有着传奇人生】(此段字数与收费字数无关哈宝贝们)

话题重新回到嫁给卖卫生巾的还是嫁给卖房子的,贤芝说嫁给卖卫生巾的,就是为大姨妈服务的,让大姨妈更舒适,嫁给买房子的,是让自己住的更舒适,思来想去,她最后打了一个电话给卖卫生巾的,她要买卫生巾的送她一栋别墅,而且要每年都免费向她周围的女性朋友提供免费的卫生巾服务。

对方却说了这样的一番话:给你买别墅是可以的,但是不能免费给你所有的女性朋友提供终生的卫生巾服务,你想想啊,我卖卫生巾不容易啊,我得把它生产出去做出来让女人把血流上去我才能挣到钱啊。

尚于是,贤芝嫁给了地产大亨郑兆和。

现在回忆,觉得还真的是很有趣,虽然和郑兆和分开了,但贤芝好像并没有敌意,她输了,输给了郑兆和的前妻,她甘心情愿,因为她觉得她在失去中也懂得了很多,比如生命中最重要的也许不是金钱,不是爱情,而是亲情,她亏欠父母的太多,父母也渐渐老了,自己还让父母担心,她觉得自己不够孝。

我们渐渐又聊到了她出去有何打算,这时贤芝眼中放着光芒说:“我想出去做一份简单的工作,不管薪水高不高,就是想过安逸平静无波无澜的工作,哪怕是粗茶端饭,素衣素裤,平淡就好,和父母生活在一起。”

“你有没有——有没有想过和季飒在一起?”我鼓起勇气,提起了季飒。

贤芝起初有些惊异,她一直都觉得我是坚决反对她和季飒扯上关系的,她瞪大了眼睛看着我,倒像是我吃错了药一样,难以置信的样子。

“没有什么难以置信的,我见到你现在的样子,我觉得你变了,你变得让我放心了,让我觉得你值得季飒去拥有,你懂我的意思吗?我喜欢现在的你,保留了你以前最好的率真,也戒掉了你原先最不好的拜金和滥情。也许我说的很直接,可是贤芝,我的意思是,我——支持你和季飒在一起,我也会做好我妈妈的思想工作,我们都可以接纳你。”我拍拍贤芝的手背说。

“我做了那些对不起你的事,你还是对我这么好,我犯糊涂,连宝宝都送给温安年差点害你母子分开,你还能这样想着我,素素——谢谢你,真的谢谢你。我这二十年来,都白活了,辜负了大好时光,辜负了父母,流连于奢华的生活里,纸迷金醉,可我唯一没有白活的,就是交了你季素这么朋友,你对我始终都不离不弃。”贤芝说着,喉咙哽咽。

“贤芝,你怎么说的呢,你越来越煽情了你知道吗,还掉眼泪,傻芝姐,你以前对我怎么样你难道都忘记了吗,我可忘不了,我忘不了曾有个女人和我好得让周围人误会我们是拉拉,我们的友情曾想爱情一样夺目,你比我漂亮,我比你安静,那时的你,每次有好处,总不会落下我,我和温安年从结婚到离婚,你一路都在帮助我,失意的时候你陪我喝酒,你给我的,都是最美好的友谊,你知道吗?”我看着贤芝的样子,像是看到了多年前我们在大学里的那段时光。

那真是太让人怀念的时光。

“是呀,我还记得我每次出去和男人约会,都要带着你,你就像个村霸一样,不会吃西餐,见到那些男人你就吓得躲在一边,我和别人约会,你就坐在旁边的村桌上,找服务生要筷子,然后我偷瞄你一眼,你用筷子夹着牛排大快朵颐,吃得我看了都想笑,那时的你,被那群男人称作是小尾巴,我知道,你是不放心我独自出去,怕我被揩油嘛,你一定不是冲着要去蹭吃蹭喝的,对吧。”贤芝说着,忍不住捂着嘴笑。

“哎呀,贤芝你果然是纯洁了,现在你笑都捂着嘴了,我记得我第一次吃西餐是你教我的,第一次在舞池里跳贴面舞跳慢四也是你教我的,第一次泡吧你是带我的,还有你带着我去了好多高级会所,说真的,我主要不是为了保护你,我是为了蹭吃蹭喝,最重要是要见见世面去的。”我故意这么说,引得贤芝笑得眼泪都要出来了,这个女人变得越来越多愁善感,刚才还哽咽,一会又笑得花枝乱颤,从她身上看不到一点瘾君子的样子,看起来比我还健康多了。

PS:三更完毕,大家过不过瘾呢?月票每天每增加十张,就加更一章节哈,后面的情节更好看,推荐一首歌哈,张柏芝的《忘了忘不了》。明天见!

第二百五十一章:蜗婚(251)【12月2号第一更】 文 / 白槿湖

和贤芝共有的那些回忆,占满了我整个的大学生活,如今回忆大学时代,除了贤芝,也没有别的了,包括温安年,那是我不能想的痛。虽然现在很幸福,生活稳定而宁静,一切顺利,可是毕竟是爱过的,他曾经也是这样让我想过要一生一世的。到最后,他怎么就会变成了一头洪水猛兽呢。

记得大学时,刚认识温安年,他还带着一点腼腆,贤芝当时已经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了,校花呀,人人都说学校里的校花最后没一个是幸福的,难道真的是这样吗?温安年那时偏偏就猛烈地对我展开攻势,说实话,起初,对温安年并不是一见倾心的那种,他长得属于很文质彬彬的样子,所谓青年才俊,还戴着一副眼镜。

斯文败类吧,这就是后来的温安年,当上领导后,特意去医院做了视力矫正手术,花了七千多快钱,想想,他那时开始分外的注重起外表起,也许他就开始有外心了。

贤芝那时还总劝我,说温安年有什么好,整天骑着一个破自行车,那自行车还是买的二手的,除了铃铛不响以外哪里都响,放在路边不上锁也没人偷。

我说我喜欢他有上进心啊,他那个时候,总是骑着车带着我去南湖散散步,在湖旁坐着聊天,晚上南湖后的一条街有烧烤和小吃,我们俩就一人买一份五块钱的小吃坐在长椅上吃,他总是对我承诺,总有一天他会挣很多很多的钱,给我最好的生活。

稀里糊涂的,就和他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

“何止啊素素,你记不记得,你和温安年的第一次,ML,都是我教你的呢,你和温安年不是试了好几次都不能成功吗,两个人都是处可真他妈的烦人,我那晚和你睡在一起,足足给你上了一个晚上的生理课,第二天之后,你就含羞带***的对我说成功了,哈哈。”贤芝说着哈哈大笑。

“是吗?我有那么逊吗?亏你形容的出来,含羞带***,含羞带***是什么表情啊,可真够复杂的表情。”我靠在贤芝的肩上,和她回忆着过去,其实那段过去,真的又激越又率真,大学时代,是那么让人怀念,即使和温安年最后分道扬镳,但回忆,真的是有很多美好的,想想大学里的那段日子,虽然苦,却相聚是快乐的。

“那个时候我还真没看出来温安年这小子胆这么大,居然敢学人大款养小三,他那时候真斯文啊,带了个框架眼镜,我们俩在一起聊那方面的事,他都羞红了脸,真是人不可貌相,还是头禽兽。不过话说回来了,他去北京给孩子做配性手术,其实也是应该的,没啥好感激的,妈的是他自己的儿子,他不救他那还是人吗?”贤芝粗口爆出来。

我在她头上轻弹了一下,说:“我看你什么时候把粗口给戒掉了,你可就真的是完美了。我对他是连恨都没有了,只是毕竟相爱过,仔细回忆,其实还是很有趣的,毕竟有一段值得怀念的往事,还是很幸福的一件事。”

贤芝点点头,其实仔细看贤芝的模样,还真有点张柏芝的影子,虽然她胖了一点,但真的看起来很像,甚至性格都像。

“我告诉你噢,马卫打过电话来这里的,还向医生询问了我的状况,但是我没有勇气面对他,我还是没有勇气接他的电话。我在这里的这段日子,静下来的时候,我的脑子里就在想我过去的这二十几年我身边出现过的那些男人,有钱的没钱的,高的矮的,胖的瘦的,有老婆的没老婆的,年轻的老的,法国的美国的,可是那么多那么多男人里,只有他妈的马卫对我最好了,因为你记得吗,我大学的时候,有一短时间很喜欢宠物犬,马卫居然用他买画画颜料的所有钱给我买了一只雪纳瑞,好几千啊,他又不识货,买来的狗是生病的,我养了两天就狗死了,我记得我把死狗还给他的时候,我还悻悻地说狗死了尸首还给你,你可别找我要钱啊。”贤芝回忆着,眼里有淡淡的泪光。

“是啊,我记得,那只狗长得还是挺可爱的,就是买回来什么都不吃,吃什么吐什么,两天就死了。”我也记起来了,贤芝还给那只狗去了一个名字叫“小马”,意思就是指马卫,马卫还乐呵呵地直点头,说名字取的真好啊,以后你见到这条狗就等于见到我了。

“我哪知道马卫居然见到狗死了,一个大男人就坐在画室里傻逼一样哭了,我起初还给他纸巾哄哄他,后来他哭的来劲了,像个娘们一样,我直接发飙了,我吼着说哭你妈个头啊哭,我还没死呢你哭哭哭,不就是一条狗吗,多少钱,我赔给你!”贤芝模仿着当时的语气学给我听。

“后来呢,他是不是眼泪直接被你给吼回去了?”我好奇地问。

“当然啊,他居然立马不哭了,早知道这么好搞定我还浪费纸巾和口舌做什么,你不知道啊季素,你没看到他当时的样子,我到现在都还能记得清清楚楚,他坐在画板面前,长发凌乱沾满了泪水,鼻尖通红,不敢哭出声,捂着脸,像个孩子一样抽泣,然后搞了一句——我说了,你看到它就等于看到我,现在它死了。要不我就说学艺术的人真他妈的煽情呢。”贤芝说着回味无穷。

“马卫我记得他是挺有才的啊,好像是美术系的大才子啊,留着长发,长得却不像一般艺术家那么磕碜,长得挺帅气啊,一米八二的个子,你真是的挑来挑去怎么没看上啊。”

PS:第一更噢,马上第二更。

第二百五十二章:蜗婚(252)【12月2号第二更】 文 / 白槿湖

“现在人家可好了,在巴黎办画室开画展,还娶了漂亮温柔的法国妻子,一点也不比你差。”我说着,剥了一根香蕉塞在贤芝的嘴里。

“还不是因为他没钱呗,全身上下穿的加起来还没有我一瓶指甲油贵,太寒酸了,那只狗啊,你知道他那钱是哪来的吗,是他在新街口那边摆了个小凳子寒风里给人画素描人物画像挣来的啊,一幅画才十块钱,啧啧,太牛逼了,那条狗抵他得画多少幅画啊,好像有次还被城管追着几条街跑,人家城管开着车,他个傻蛋还往大路上跑,也不懂往箱子里钻。那狗死了,后来他找着我,对我说,其实狗死了也值了,他钱没白花,毕竟我高兴了两天。”贤芝说。

我想想觉得马卫真是个好男人,寒风里在新家口像个小贩一样摆张凳子卖画,他们搞艺术的人,脸皮比我们一般人要薄的多,他如果不是真的爱贤芝,不会把辛苦挣来的钱就买了一条狗的。

“现在想想,我觉得他说的那句话还真让我感动,几千块钱那时对他来说是巨款了,几乎是全部家当给我买了条狗说就算是我开心了两天也值得了,素素,我想当时的我真的是很白痴,我都没有读懂这句话背后的深情,我错过了马卫,我真的很遗憾,自从听说他结婚了之后,我脑子里一直在回忆我和他的那些事。”贤芝说。

“贤芝,你有没有发现,你对马卫对你做过的事和说过的话,你都印象很深刻啊,你好象一点都没有忘记他,你一直都认为自己有自己的生活,没有和他再联系过,可你回忆起他来,你居然能记得清清楚楚。你要知道啊,你身边的男人那么多,你能记得几个,我说难听点,和你那啥过的男人,你都记不清长相了吧。”我试图让贤芝多想想马卫,虽然马卫结婚了,但到底他妻子不是咱中国人,伤害了也无妨,重要事贤芝幸福。

这点我还真够自私的,我觉得贤芝这个时候只要主动向马卫道明心迹,他们这对错过了太多的男女很有机会走到一起。

“是啊,我告诉你噢,我连和郑兆和在一起的事都记得不是很清楚了,是我老了吗,但和马卫的那些对白,都过去了这么些年,我都记得,那时候他真的很可爱,偷偷地喜欢我,我还跑到他画室里去找他,我说你是不是喜欢我,他羞涩的点点头,我说你要是喜欢我的话,那你就给我画几幅画吧,我一朋友饭店开展要挂几幅画,你就帮忙一下。他居然很认真地画了几幅,那时候的马卫,又单纯又认真。”贤芝说到动情处,眼角都是喜悦。

“你要不要考虑一下和他在一起?”我问她。

她把最后一口香蕉塞进了嘴里,香蕉皮放在了我手心,说:“不用考虑了,不会在一起的,回忆是美好的,就像你说的,有这些怀念就足够了,他结婚了,我还是应该祝福他,况且,我也不想去破坏别人的家庭了,不会有好下场的。哎,对了,说起这个,我问你,那个秦什么的三八现在混去了那呀?”

我把我在北京见到秦汤汤的样子告诉了贤芝,秦汤汤真是要有多狼狈就有多狼狈,像是连吃饭住酒店的钱都没有了。

“我听温安年的口吻说,好像这一切都是温安年搞的,他这样有心机有阴谋的人,秦汤汤骗了他的钱和房,还能有什么好吗,听说是跟着一个三流导演拍了几步三流的电影,不,是***片,也没一脱就红,没人舒淇那好命啊。温安年说了,她既然那么爱拍床上的事,就让她拍个够,好像拍完了非但没给钱给她,还把她身上的财物搜得一干二净。”我跟贤芝说着秦汤汤。

“我靠,这么惨,也够壮烈的,估计这辈子都别想再翻身了,也是活该,这种女孩心地太坏了,想出名想疯了。”贤芝说着,她站起身,在我面前原地转了一个圈,兴奋地说:“我身材怎么样,是不是比以前更好了?我告诉你噢,出去你得帮我办一件事。”

我笑着说:“什么事啊,还这么神神秘秘,说吧,我能做到的我肯定做到。”

“我——我在这里,都好久没有那个那个了,你懂我的意思吧,出去你赶紧给我找个男人去,以前我两天没男人都不行,我在这里都待了两月了,毒瘾倒戒掉了,可是那个真戒不掉,我可正是如狼似虎的年纪啊。”她鬼鬼祟祟地说。

“一边去,你又没个正经了,我可是良家妇女,我去哪里给你找男人供你享用去,你可别忘了你之前怎么对我承诺的,别纵欲过度,看来还要把你送进戒欲所,没个男人就活不了了的样子。”我哭笑不得。

“你还说是我好姐妹呢,我生理需要啊!”贤芝说这句话的时候,嗓门提高了一下,我赶紧让她小声点,别给医生听到。

和贤芝聊着聊着,她该要进行心理治疗了,其实还是说了很长时间的,我依依不舍,我说我要走了,她特意拿着一把小梳子放在我面前,乖乖坐在凳子上说:“你走之前,帮我梳个头吧。”

我拿起梳子,给她梳了一个漂亮的发型,很淑女的样子,她穿着白衬衣,很乖的样子,对我招手,看着我走。

转身走出大门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哭了,我总是不敢面对她的眼睛,我总觉得自己亏欠她的,对她还不够好,看到她现在健康快乐的样子,我真的很欣慰。

PS:吼吼,今日第二更,大家看出我的更新诚意了吧。

第二百五十三章:蜗婚(253)【12月2号第三更】 文 / 白槿湖

她始终都是我最好的朋友,这世界上再也没有一个女人,除了我妈以外,可以这样无私的对我好,她是那种真真正正可以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女人。

当今的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友谊,又有几分是真的,别说两肋插刀了,没有在你背后暗龊龊捅上一刀已经算是不错了。

走出戒毒所之后,我去婚姻介绍所一趟,去给贤芝报了一个名,等了一则征婚广告,我是这样写贤芝的个人信息的。

林贤芝,女,28岁,离异单身,是一个外表开朗漂亮,内心率真善良的女人,值得你去爱和呵护。

听起来是有些肉麻呢,交了五百块钱,我开始充满了期待,等下星期贤芝出来,我就要好好给她打扮,让她能不停地去约会见男人,其实也不一定就是为了结婚,只是给她提供一个找男人的平台,她不是说自己如狼似虎饿了吗,填一填她的饥荒,毕竟通过婚介所相亲找男人要比夜店酒吧安全的多。

贤芝虽有不够光彩的过去,但她是个善意的女子,我相信,善意率真的女人,只要她内心沉淀积累下来,她到了一定的年龄,她自然就乖乖的安分守己了,这时候的她,会像一枚沧海遗珠,哪个男人捡到手就真的是捡到宝了。

毕竟是开放的年代了,即使她有过的一些男人交往,甚至发生关系,我相信她还是会找到一个可以包容她的男人。

在小城的街道上又逛了逛,路过一家音像店,里面有很多音乐碟片,我看了看,有不少歌是之放写的,上面宣传的是音乐才子杨之放倾力打造单曲,我买了几张,这还是第一次去买他做的这些歌,我想,我要多融入他的生活,多懂他,当然要从他心爱的音乐开始了。

记得小时候有人说过,说爱唱歌的孩子都是好孩子,都是善良的孩子。

这句话其实还是挺有道理的,爱唱歌的孩子,大多都是开朗乐观积极向上明媚的孩子,哈哈,比如我和贤芝都挺爱唱歌的,比如温安年这个混玩意就不爱唱歌,反正我认识他那么久,就还真没听过他开口唱歌。

以前还总抱怨呢,抱怨过为什么别人的男朋友丈夫都会深情地和她们对唱情歌,甚至会在校庆的时候或者她们过生日的时候抱着吉他在楼下唱歌,可是温安年就不会这些,他只会一封封肉麻的情书写给你,那些话他说不出来,他就恶心扒拉的全部写在纸上。

现在倒好,老天赐给了我一个会写歌会唱歌的男人,还是个职业的音乐人,他的歌都极畅销,很多新出道的女歌手都想他为她们写一首歌,那种真正可以一炮走红的歌,他写的歌变得很抢手了。

还有一张碟片外包装上宣传说:情歌王子。

可真够打动人心的,但是我也好奇了,之放他这些年一直都是写歌,他唱歌其实真的很好听,一点也不亚于那些当红的小歌星在台上又蹦又跳的那种,但是很奇怪,他从来不愿意去真正做一个歌手。

如果爱音乐,为什么仅仅局限于写歌呢,其实唱歌,发专辑不是更好吗。

可能他不想出风头吧,这是最合理的解释,他向来都是低调的人。

他写给我的新年情歌,都是他自己唱的,他不把他写给我的新年情歌给那些歌手唱,他写好,谱好曲,然后唱给我听,之后就放在书房里收起来。

他说每年都要专门为我写一首歌,他来唱,唱给我一个人听。

多好,情歌只唱给我一个人听,我不是他的那些女歌手,但是他也会每年写一首歌送给我。

拿着这些音乐碟片,想着他,分开并没有几天,思念就成了这个样子,我想我是太依赖他了,这样不好,中午还刚和他通了电话,居然下午就狂想他。

其实我有时候也很讨厌这样的自己,又矫情又自私,想他,不也是一种很自私的行为吗?

没有办法,谁叫他这么宠溺我呢。

和他在一起后,我才知道男人对女人的宠溺可以到这样的程度,习惯了他在身边的宠溺,甚至和他一起过马路,我都会不由自主的牵着他的衣角,我知道季素我不是小孩子了,都是当妈妈的人了,不该这么矫情了对不对。

恋爱中的女人,不管多大年纪,都是白痴和小傻瓜。

杜拉斯啊,这么伟大的女作家,八十多岁的时候,居然和二十多岁的帅哥谈恋爱,想必她是极有魅力的,真正有魅力的女人,是真的与年龄无关的,杜拉斯即使八十岁了,和她的年轻男朋友在一起,也许依然有少女的娇羞。

我就见过一幕,是在散步的时候遇见的,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奶奶,坐在轮椅上,她穿着大红色的针织毛衣,花白的头发显得特别的精神了,最重要的事,她擦了口红,那是深红颜色的口红,她涂在嘴上,一点也不显得艳丽,反而是很风情的样子。她身后推着轮椅的是一个和她年纪差不多男人,很柔和的目光看着她,眼里都是宠溺和爱怜。

真的无法想象,女人到了那样的年纪,依然可以风情比得过年轻的小姑娘,身边的男人,依然为她着迷给她宠溺。

我回到了家里,将碟片放进了房间,妈妈抱着小放出来,孩子一见到我,就张开了小手,看着他健康的样子我真开心,再过几个月他就要出牙齿了,很快他就会喊爸爸妈妈了,时间过得真快,这么小的孩子,真是看着就在长。

PS:三更完毕,后面的就3号出来了噢!晚安!

第二百五十四章:蜗婚(254)【12月3号第一更】 文 / 白槿湖

小放是越长越像我呢,幸好没有温安年的多少影子,否则要是像温安年的话,我可就有点有阴影了,岂不是看着他的脸就要想起温安年来。

我搂着他说:“宝贝,有没有想妈妈呀,和外婆在一起玩什么呀。”

他两只小手里抓着一个魔方,大眼睛不知道注意力集中在什么地方。

“刚喂好了奶,吃饱了就玩起来了,不像以前生病的时候那样爱睡了,现在是又爱玩又好动,像是有很多的精力,明天再出去就给他多买点小玩具,小男孩肯定喜欢车啊积木什么的。”妈妈看着孩子开心地说。

“外婆说要给你买玩具车,开不开心啊——我的小宝贝,妈妈亲一个。”抱在怀里,真是幸福。

季飒下班回家的时候,提了一个大盒子,他嘴里说着真够沉的把盒子放下来,我打开看,盒子里都是幼儿的玩具和积木,还刚想着要给孩子多买些玩具,没想到这个当舅舅的这么快就准备好了,我把玩具一件件从盒子里挑出来看,季飒在一旁喝了一大杯水。

“你这个当舅舅的还真是称职,买这么多玩具,我下午还和妈说着明天去给孩子买玩具呢。”我拿着一个玩具小赛车走到趴在沙发上早看着红色小赛车眼睛眨都不眨的小放。

“宝贝,看你舅舅多疼爱你,给你买的小车。”

季飒坐在沙发旁,说:“姐,你可真是过奖了,不过这真不是我买的,是早上公司快递送来的,是程朗寄来的,我当时还想这么沉一盒子能是什么呢,没想到都是小孩子的玩具,几乎是把各个年龄段的都买齐了。”

程朗买的,还真没想到是他买的,真让他费心了,想着就打一个电话给他,不管是作为他的朋友还是员工,我都没有做好,作为朋友没有给程朗足够的关心,一直都是他关心我,作为员工,我好像很久没有过问公司的事了,想想心里真过意不去。

他的手机铃声这么些年都没有换过,那是几年前我们都听着一致认为好听的《风继续吹》,程朗是一个念旧的人,他不会那么容易的变迁,总是大度而潇洒,有这样的朋友和上司,真是我的荣幸。

他接了电话,声音有些疲惫,却仍然很惊喜,说:“季素,怎么想着打电话给我了,是不是要回来工作了?”

“工作我目前是回不了了,不知道你能不能给我留着位置呢。我还要筹备婚礼,是不是很快啊,去年离异,今年就把自己嫁出去了。”我笑着轻松地说。

“你的位置,一直都给你留着,随时,你都可以回来。”他认真地口吻说。

“当然,你是我的好上司嘛。玩具我收到了,你买的可真多,孩子的童年都有你的玩具陪伴了,谢谢你,费心了。”我说着,心里很难过,不明白怎么就突然难过了起来。

“小小心意,你知道,我也很喜欢孩子。好久没见了,你结婚的时候,要通知我,我去参加你的婚礼。公司里的同事还有我,都等着你回来。”程朗说。

“好,也许快了。不过,结婚不会办酒席了,难道你想出两份红包吗,哈哈,要是办酒席那你们好多人还真是送了我两份礼,我和之放直接出国旅行,婚礼很简单,属于我和他二人吧。不过,我会给你捎喜糖的。”我想着,觉得就很有趣,我都结了两次婚,他还一次都没有结。

“那也好,要真让我参加你两次婚礼,我还真不是滋味。”他玩笑着说:“看着你嫁了一次又一次,就是临不到我做新郎,是不是?”

“你真逗,一点也没个正经。之放现在在南京呢,你有见到他吗?”我问程朗。

“没有,倒没有见到之放,不过前几天遇上温安年了,他带着一个年轻女孩在大街上和另一个年轻女孩打了起来,我开车正好经过,下来就劝了几句,那个和温安年在一起的女孩仗着有温安年,把另一个女孩打得不轻。”程朗说。

温安年带着一个年轻女孩逛街这倒不稀奇,但我想另一个女的很可能就是秦汤汤,她现在是纠缠着温安年没完没了,这也是温安年自作孽,我对程朗说:“他们打架随他们去呗,你以后看到可不许劝了,你不知道,以前那个女孩是怎么打我的,现在她也有今天被打的下场,真是风水轮着转。”

程朗低低地声音,有些飘渺,他想了想说:“你现在,很幸福,是吗?”

“是啊,幸福,很幸福,比以前幸福多了。”

“那就一直这样幸福下去,我也放心了。”

“你别说我呀,你说说你自己,都多大年纪了,你这个钻石王老五多少女孩惦记着呢,还不赶紧结婚生子,以后生个女儿吧,我让我儿子娶你女儿,你可别嫌弃他有温安年的基因啊,我想他不会像温安年那样的。”我催促他赶紧把婚姻大事给完结了。

“我会的,如果再遇到好的,我一定会好好的把握。”程朗说。

通话结束后,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我并不是傻子,程朗的话语外,我能听懂,他祝福我也为我寻找到好的归宿感到开心,他也有失落。我和之放认识,也是因为他的安排,是他不放心我,拜托好朋友之放看着我的。

如果不是遇见了之放,程朗也许是更好的选择,只是他一直都没有主动说过,他是很含蓄内敛的男人,但我能肯定,以后他的太太,一定会是无比的幸福和受宠溺。

PS:第一更,稍后第二更。

第二百五十五章:蜗婚(255)【12月3号第二更】 文 / 白槿湖

但我始终都相信,程朗会幸福,他真的是一个好人,一个好男人,我自己都在想,他怎么就这么傻,一直都把他当哥哥当好朋友看,如果用时髦一点的词来说,就是蓝颜知己来看,或许每个女人都希望自己能够遇到一个这样的男人,可以不计较会不会在一起,只会在一旁关心你,你幸福就好,你不幸福那他就不答应了就会站出来为你做主。

但是这个人是你永远都不会爱上的人,你习惯了他一直在你身边守护着,这就是所谓的守护天使,但这样的男人,到最后还是会成为另一个女人的丈夫。

我宁愿,程朗成为另一个女人的丈夫,宁愿他幸福。

并不能肯定自己还会不会回旅行社上班了,毕竟有了孩子,是另一回事了,做导游,并不是很有压力的工作,但我真不想再过这种不着家的生活,但也不愿做整天在家的家庭主妇,带带孩子,渐渐的就颓废了。

工作还是需要的,所以很多女人,再遇上一个好男人之后,就受着宠溺甘心情愿做起了家庭主妇,洗衣做饭送孩子上学教孩子做功课,努力做个好妻子好妈妈好儿媳,但偏偏这样的女人,会稀里糊涂的生活在自己的幸福假象中,丈夫在外搂着情人开房也不知,还会在家里做好饭等着丈夫回来吃饭。

这个社会究竟是怎么了,我想起妈妈前段时间说楼上的一对夫妻,很是奇怪,他们夫妻俩,丈夫不在家的时候,妻子会带一个男人回来过夜,妻子不在家出差的时候,丈夫也会带一个年轻女孩回来住,难道这样频繁,连住在同一楼里的住户都发现了,他们夫妻相互之间都没有有所察觉吗。

其实只是心照不宣罢了,彼此出轨被出轨,双方所有的责任和努力都是在维系一纸婚约,这样的婚姻,名存实亡。

我也理解了当初和温安年闹离婚,身边有些人不理解我,包括一些亲戚,说男人出去花花心玩玩在这个社会实在是太正常了,只要他心里还有你,他玩玩你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好了,何必闹到离婚这个地步呢,毕竟离婚对女人而言是吃亏的。

这番话是小姨说给妈妈听,妈妈又转告给我的,小姨说的话其实是有些道理,这个社会有很多女人都是在忍气吞声,只因为觉得不甘心多年的夫妻就这样离了,到底有过感情,离婚对家庭对孩子对双方都不好。

小姨说这番话,是有事实根据的,小姨和姨夫的婚姻就是名存实亡的,基本上都是分居的,姨夫每个月会给小姨一笔生活费。我记得在我读高中的时候,小姨和姨夫的婚姻就出现危机了,那时候姨夫是一个中医,也就是安徽这边乡下的行脚医生,并没有什么行医资格,但乡下农村的一些人还是很信赖他,有病都来找他看。

他看的病似乎很广泛,也涉及了妇科。

小姨就不止一次两次抓到姨夫和他的女病人在看妇科病的过程中,爬上了床,脱女病人的裤子,变成不是看病,而是偷腥了。记得很清楚,小姨当时向妈妈哭诉,说难怪那个女病人每个月都来好几次,每次都说月经不调,还说白带有异味,说的都是一些又挑逗又恶心的话语。

当时我还真不懂,现在想想,月经不调,白带有异味这还真不算是啥挑逗性的话语了。

可姨夫还偏偏就能和这样的女病人在小卫生所里的病床上好上,慢慢的,很多来这里找姨夫看妇科的女病人都被姨夫上手了。小姨最后捉奸在床,大闹了一次,闹过之后,姨夫的名声坏了,以前不管是和他有一腿的还是没一腿的,都不敢光明正大的来找他看妇科病了。

小姨的这一招似乎奏了效,但没多久,还是会出现偷腥的事,小姨闹到最后,姨夫火了,说了一句:妈的你这老娘们再闹老子就休了你,和你离婚,再叫你闹。

这个屁一放,小姨还真不敢闹了,打掉牙也吞落在肚子里,此后姨夫越发的嚣张,就直接带女人回家了,小姨就乖乖的住到偏房,连窝都乖乖让了。

我就说小姨这样可真窝囊,我是做不到,要是温安年他妈的敢这样,我就跟他离,没想到,温安年可真这样了,于是我就真离了。

小姨说的也可怜的,她说自己毕竟不是二十多岁,她都四十多岁了,跟着姨夫年轻的时候还爱的死去活来还私奔过,你说说男人怎么就这副德行呢,据说小姨和姨夫当年在一起外公外婆是一点也不同意的,把小姨打了个半死,要说我外公还真狠心,没想到小姨那天晚上挨打后就跟着姨夫私奔了,直到有了第一个孩子才回来。

按说这份感情也算是轰轰烈烈,私奔殉情啥的,都是那么的感人,非君不嫁,非卿不娶,听上去是多么浪漫的故事啊,可就么惊天地泣鬼神的感情,到最后姨夫还是照样在外不停地睡女人,各个年龄层次的都睡,居然有次还有一个68岁的,小姨几乎没气死。

小姨和姨夫的故事告诉我,男人花心那是天性,你见过猫不吃鱼不偷腥吗,就像姨夫自己说的那样,是个男人都爱在外找女人,不找的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穷得没钱的,二就是没拿功能的。

这话有些以偏概全,但确实可以反映当下我们80后人的婚姻状况,连小姨这个60年代的人都是如此,小姨没志气地说就算是离了姨夫,她再找,说不定会找一个还不如姨夫比他还花心的,这个到底是过了几十年夫妻,在怎么样还是有点感情,还是有点基础的。

第二百五十六章:蜗婚(256)【12月3号第三更】 文 / 白槿湖

如果问我上天给我重新选择一次的机会,温安年出轨,我会怎么选择,我依然会选择毫不犹豫的和他离婚。有很多人会说,男人出轨,第一次嘛,可以原谅,惩罚一下,教育一下,下不为例,何必要闹到离婚这个地步呢。

我很不赞同这些观点,凭什么男人出轨女人就要原谅,女人出轨,那就是破鞋就是荡妇***货,我不知道中国目前有多少这样的夫妻,丈夫出轨,妻子忍气吞声,原谅一次又一次,努力维系着家庭关系。

我希望这类女子,能够形成一种观念,那就是男人出轨,绝对不可能饶恕,有第一次,绝对有第二次,这个世界上任何一种生物都是如此,偷腥第一次,第二次就变成正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