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六章

我一拳头砸过去,“安静点,我不想只录下你的花痴声!”

沈陌没有半分激动迹象,温和有礼地跟服务小姐要了铁观音,才望向对面的人,“什么事?”

“啤酒,谢谢。”男子一样不看茶单,随口报了个名字把服务小姐迅速打发走,“你不奇怪我跟凭澜的关系吗?”

“不管你们什么关系,她已经和我划清界线了。”我注意到沈陌的手,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十指交叉放在桌上。

“那你呢,你对她还有没有抱希望?”男子的问题在下一秒钟跳出来。

舒雯眼睛盯着七号桌,手拽着我晃,“录下没有录下没有?”

我恶狠狠地甩脱,“不要吵,疯婆子!”

“希望?”沈陌松开十指,左手轻轻搭在右腕上,脸上浮现嘲讽的一丝浅笑,“我的希望就是得到她的原谅。”

“为什么?”男子依然在笑,而口吻却咄咄逼人,“她的原谅对你来说有那么重要吗?连人都抛弃了,竟然还奢望一个抽象的‘原谅’?”

沈陌端起茶杯缓啜一口,脸上风平浪静,对方的话似乎没有给他造成任何影响,起码表面看不出来,“是她让你来转述这些话的吗?”

男子挑眉,“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

“是,那么我已经知道了;不是,那么你太多此一举了。”

男子笑了,突如其来的深笑。原本他的脸上一直有种若有若无的浅笑,沈陌那句话,像颗石子投入湖潭,将原本的涟漪扩大,激起水花。

“你还挺自信……以为凭澜没了你就活不下去是吗?”男人的表情像个孩子,顽劣调皮地笑着,手掌托下颌,因为讲话时彼此带动,肩膀一耸一耸,口齿也略微受了影响,但听起来反倒更有嬉哈的效果。单从长相上判断的话,他应该跟沈陌差不多岁数,可我直觉后者要年长些,大概沈陌那张脸,太过俊秀、斯文,不显年纪;也可能那男人经历了很多事,看起来超越年龄地成熟……总之说不清的原因。

“我来告诉你一个事实吧,离开你,恐怕是她一生中做得最正确的决定。”男人喝了口啤酒,白色的泡沫在红润的唇上带来令人愉快的遐想——起码舒雯脑袋里一定闹腾开了。他抿唇,消灭那些液体留下的光泽,晃晃杯子,抬眼冒出一句:“我喜欢她。”

我又注意到,沈陌嘴角飞快地翘起,“是吗,那真是她的不幸。”

“你有资格说这种话吗?”男人冷冷地打断他。

不知怎么回事,那两个人虽然还客气地坐在各自的位子上,火药味却在我耳中四散弥漫。

男人手肘撑在桌面,眯起双眼,“凭澜是个白纸一样干净的女孩,你不仅将她画脏,还差点撕毁了她,你让她一下子就受到人生之中最惨痛的打击,沈陌,你是我生平所见最不可原谅的那种男人。”

第一十七章

“苍蝇,他们说的那个女人你见过没?”舒雯支着下颌,姿势慵懒似猫,口吻却气势汹汹,“我靠,两个极品为她魂牵梦绕,她最好真的很完美,否则——”

我转过头来,兴致勃勃地压低声音:“She’ssobeautiful!一个字,靓。”舒雯瞪过来,我慢条斯理补充:“就快赶上你了。”

面前这女人立马做震惊状,“哇,那真是很漂亮!”

我来不及泼她冷水,黑衣男人的手机响起来,“啊,是啊,不好意思,是我拿错了,我的手机在你那儿吧,我现在就过去,等着哦。”这小子,明显提醒沈陌“这是你前女友的手机,正握在我手里”,如此低级的威他也示,真没品。

男人收了线,似笑非笑地瞥了手机一眼,“佳人有约呢。”

“无聊。”沈陌哼笑一声,端起茶杯望向窗外。

“情人之间无不无聊,不是‘外人’可以评判的事情。”男人将手机塞进口袋,推了推鼻梁上的墨镜,笑容一下子璀璨到极限,“哈哈,失陪了,反正来日方长,我们的账——以后慢慢算。”

跟舒雯一起吃过晚饭后才回家,远远的,发现楼下徘徊着一个男人。

五十多岁——也许还更老些。这人穿一件深啡色的春秋两用衫,里面还有件毛背心,妈妈喂,都初夏了!连看到这身行头的我都感觉好热。

之所以注意他,是因为他站在楼道口,不时向沈陌家的窗子张望。

我静静蹭过去,突然开口,摆招牌笑脸,“大伯,您找谁?”

他手上还有一张纸,大致可以确定,是一个地址。老头儿看了看我,迟疑一下还是摇头,“哦,我不找人,我好像迷路了。”

嚯嚯?!果然是在犹豫呢,如果我不是走路轻巧无声(跟踪人跟出来的习性),相信他大概会及时避开,至少装出散步的样子。

“这王八蛋小区确实挺绕的,您住哪里,我送您。”我继续装乐于助人的活雷锋,“是这个地址吗?”手疾眼快将纸抽来看,老头儿拿我一点办法没有,“就是这里啦,大伯!”我还给他,指了指他张望过的那扇窗子,“您认识齐阿姨?她应该在,我去帮您叫。”

“啊别,别。”他轻轻挡了我一下,带着恳求的力道。好吧,我也觉得自己过分了,早该适可而止。可齐漱玉搬来数年,深居简出基本没有朋友,像这样与她岁数相仿且明显有难言之隐的异性访客,真是深受我八卦狂梁沁舫的青睐。

老头儿竟主动开口了:“姑娘,你住这?”

“没错!”我一边忏悔一边热情万丈地回答,顺手指二楼,“我住那,跟齐阿姨一家是邻居,大家挺熟的。”来吧,来向我打听,我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可他并没有继续问,“哦”了一声便兀自走开,脸色有些难看。我本想上楼回去的,但却莫名其妙地转过身,开始朝老头儿的背影发呆。还好,老天爷立刻证实了我奇准的第六感,老头儿靠着树,腰微弯,我蹦下楼梯奔过去,把他扶到石凳子上,动作敏捷得好像期待着这一刻似的。

第一十八章

“谢谢,谢谢……”老头儿缓过气后摸出一只手机,大概是通知家里人吧。“沈锥?你来接我一下,就我跟你提过的地址。”然后很干脆地挂了。

好嘛,即使病痛在身语气依然淡定,还没有半句废话,老头儿给我的印象顿时扭转,很不一般。

“姑娘,谢了,我儿子来接我,刚才麻烦你了,回去吧。”

“我等他到了再走,反正就几步。”合情合理的要求,老头儿就不再说什么。这个时间段天暗得很快,老头儿的五官在夜色中逐渐模糊。我盯着盯着,突然觉得他鼻子以下很面熟,像某个人,而且是我所熟识的……有脚步声朝我们这个方向过来,虽然天已全黑,我还是一下子就认了出来,“老头的儿子”依然穿着下午那件黑色T恤,旧旧的牛仔裤,呵呵,世界真小。

“爸!跟你说了无数遍!一定要叫上我一起!”他忙着发火,倒是没认出我,想想也对,我是偷窥者嘛。

于是,客气地道谢,道别。我蛙蹦上楼,急不可待找舒雯分享八卦。

“什么!沈陌的前女友的现任男友的老子出现在你家楼下?”舒雯绕出个中关系之后,如我所想地,嚎了起来。

“而且还望了好一阵子沈陌家的窗户,我怀疑沈陌是他私生子。”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阵,舒雯大概是没缓过劲,“……你真是小说写多了。”

“我就是一写小说的我就是一流氓,烂命一条你能把我怎么样。”

“算你剽悍!”那边在倒抽气。

“我这叫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他打电话的时候管他儿子叫沈锥,你听见没有!也姓沈。”

“沈锥……哇啊啊啊啊苍蝇啊——这事越来越带劲了!我都不想教书了,咱俩真的开侦探社去吧……”

“你做梦,开侦探社还不如去混个花魁当。”我狠狠喝了一大口杯子里的开水,差点烫得我叫娘。

“好啊,我们要做一对盛开在秦淮河畔的姐妹花,虽然我觉得自己更有做老鸨的天赋。”不知道是谁小说写多了。

我憋着笑,“蚊子,你有这想象力干脆跟我混,写小说得了。”

“NoWay!”她恶声恶气地拒绝,“我最讨厌言情小说里的伟光正!我要做坏女人,找钞票多多的秃头好男儿!”

憋不住了,我终于笑得滚床。

第二天,我去了退休办。虽然相信自己一个人也能搞定,但舒雯还是跟着来了,手里拿一条拴宠物的链子,可怜兮兮地跟退休办的负责人哭诉她的猫挣脱绳子跑了进来,还说是刚捡的,怕有什么传染病,正打算抱去打狂犬疫苗,万一咬了人……办公室里两个老太太把信和本子交给我就跟她一起找猫去了。

我一页页飞速翻,很快找到沈凡秀这个签名,手指着往左横移过去,果然,寄件人叫沈凡佑,是航空邮件,来自加拿大。

第一十九章

我走出办公室,舒雯看到我,假惺惺为她的“猫”哭了一场,闪人。

“怎样?”

我把收获告诉她,她咬手指,双眼放光,“加拿大!”

巨有成就感的舒雯接下来就建议我去外婆那里偷信,被我K,“疯了吧你,偷人信件违法!再说我外婆八成已经把信毁了。”

舒雯贴着我走,“喂,你外公说的话……你真信?”

我得承认,我外公真的是很容易痴呆的那种老人。脾气暴躁、偏执、唯我独尊,典型的旧社会大男人。

不过,也倔强得可爱。我妈说外公年轻时在部队里负责采购,第一次独自出去办事,不知道车费可以报销,扛着几麻袋食物硬是走了回来,饿得呆不愣痴也没动一根葱。又说那时候他是家里唯一挣钱的人,所以外婆每天夜宵会给他单独蒸一碗鸡蛋,用特殊的小碗盛了,不许几个孩子动,动的人要挨棍子。有天外公吃完了,小舅舅趁外婆还没来得及洗碗,偷偷捧起来舔勺子没刮干净的蛋渣,被外公看见,隔日便故意剩了一半,小舅舅心里其实是明白的,一边吃,一边流泪,我听了这些事心底顿时柔软温润,哎,好可爱的外公。

可是,对公家对子女后代尽了十二分心思的外公,却独独对妻子相当刻薄,比如起先说好每个月交五百块钱给外婆打理日常开销,他交了一次后觉得按照现有伙食标准来算绝对花不了那么多,便只肯交三百,我妈和几个舅舅阿姨只好每个月轮流贴差额,还得挖空心思瞒住外婆。

我斜了舒雯两眼,“我不信外婆对不起外公。”

舒雯对我的答案还算满意,“那我们怎么办?虽然知道你外婆确实收了信,可是已经没啥线索啦!总不能跑到加拿大去调查。”

我提起右脚,抖混进鞋里的一颗小石子,“去我外婆那吧。”我妈不喜欢舒雯,可是外婆喜欢她,毕竟舒雯嘴甜,外婆又是家里唯一“没文化”的人,不注重什么学历啊文凭啊,投契就好。

舒雯苦着一张脸,“啊?啊?又要去那个阴森森的地方?不是吧?喂我有个问题,帮你调查,你给我多少钱?喂不要去好不好,我们还是盯梢沈陌吧,沈陌比较合我胃口,这里离N大也不远呢……”种种反抗均告无效,我邪恶地揪着大叫“奥斯维辛!苏联大兵”的舒雯往外公家进发,然而,还差一百米的时候,我看到外婆出来,把蓝色布包绕了几道,拿在手里走远。

“哇!天助吾也!”舒雯叫,“趁机快去找那封信!”她还是念念不忘要做违法乱纪的事,但是对我而言,与其去找可能已经不存在的东西,倒不如抓住眼前机会。

我对着舒雯唱98世界杯:“GO!GO!GO!嗷来嗷来嗷来!”

外婆上了空荡荡的3路车,我们无所遁形,只好手忙脚乱地拦出租车。运气还算好,后面紧跟一辆脏了吧唧的破的士,连钻带拱甩上车门后就把希望都寄托在了司机的技术上。Shit,梦想在此刻干脆地碎成渣渣!一心向往做侦探,却从来没想过如何跟踪公交巴士上的熟人。舒雯从上车唧歪到下车,也不知道究竟在声讨谁,以那语速看来,大概都骂遍了吧。

第二十章

穿过人流稠密的市中心,外婆进了希尔顿酒店,“哇,好像有内容哦!”舒雯顿时兴奋起来,我却傻了眼。总不可能抢进电梯里跟上去!没有办法,只好在大堂旁边附属的西餐厅干等。

“听说这里猪排很好吃,我还是很小的时候被老妈带来吃过一次……”舒雯兴致勃勃地翻看着装帧简单却相当赏心悦目的Menu,突然被我一把抢过,挡住脸,“你干——”她也突然销声匿迹了,估计原因跟我一样。

“我们……闪不闪?”

“不闪!他不一定认得出来!”我恶狠狠地说,音量却低得不能再低,本来就没底气。

舒雯慢慢移开手,表情非常严肃,“为了大局着想啊,小梁同志!”

我试探着伸长脖子,从菜单后面望了窗台靠里的角落一眼。那家伙刚被侍者引到桌子边坐下,今天是黑衬衫+牛仔裤,依然随意的装扮,却有干练的感觉。

太好了,我想我可能在傻笑,不然舒雯不会一脸衰到暴的见鬼表情,“小梁同志,你不觉得一切太巧了吗?”

何止!我真想跳起来把菜单扔上天花板,用诗朗诵的语调大声欢呼:“世界真是小啊!贼小啊!太小啦!小得不得了啊!完。”

但是我没有,我对着舒雯一个劲发傻,她含了口水在嘴里,做喷我状,我抬手阻止。

她咕嘟咽下,努努嘴,“那就是沈锥吧。”

我点头,垂眼,再掀起眼皮来时,舒雯也正一眨不眨地盯着我。

“你外婆姓什么?”

我说:“沈。”

舒雯拿起桌上卡着的便签纸,默不作声写了一串推导式,并在每个等号上打了个问号,然后竖起来对着我,偏头。

是啊,是啊,如果昨天见到的老头是我外婆的弟弟,我的舅公,那么坐在后面的沈锥就是我小叔叔,更为惨烈的是,倘若我的大胆假设不幸成真,沈陌……

无法再想下去,脑子不够用。看外面经过的人衣角被空调排风扇吹得鼓胀起来,忙不迭加快步伐逃走,我也突然有那种冲动。

“再问你一遍,闪、不闪?”

舒雯把那张便签撕得粉碎,望着我。

幸福不是要像小说里写的那样吧!这只是感觉,就跟写作一样,即使全世界都认为你的文章是狗屎,只要你自我感觉良好,照样可以沉浸在文豪级别的快感中!我想过了,只要自己爽,单身也是幸福的一种。

推测,一切都还只是推测。

不过,是真的又怎样。

我在马路上跳格子玩,不知不觉就换成踩法国梧桐的树阴。舒雯把手绢叠起来,无所事事地扇着风,时不时眯起眼睛望蓝得刺眼的天空,一句话也不说。

直到我一屁股坐在她旁边,“喂,写进小说吧,”她拿胳膊肘捣我,“多带劲啊。”

“不行,编辑会砍杀。”我抢了她的农夫果园灌,“言情小说,结尾得皆大欢喜。”

第二十一章

“没劲。”她继续扇,“那你就写皆大欢喜的结局啊!全家几十口团圆,够喜了吧!”

“我真的有一个舅公。”我嘟囔了一句,然后,揪住舒雯使劲摇,又给她来了一个震撼版,“我真的有一个舅公!”

“你为何不喊你有两个帅哥叔叔?!”这天杀的女人……不愧是我死党,知道我最在乎的是哪方面;而天杀的我,不愧是虚荣到极点,我的确、很爽。

不过很可惜,“齐漱玉说过她是寡妇。沈陌的父亲已经死了。”

“她的意思很有可能是,你舅公在她心目中的形象已经死了。”

“可我觉得她说自己是寡妇的时候,不像在赌气。”

“她那么说是多久以前?”

“五年……”我泄气,别过头去。

“你确定你的记忆没有任何问题?”她笑眯眯地反问,“小梁同志,为何你不愿意承认沈陌这个叔叔?你讨厌他是因为他会念书,他瓜分甚至剥夺了你母亲的全部注意力,不是吗?可如果他是你叔叔,那就是一个被女人拒绝、被兄弟横刀夺爱、被父亲抛弃的可怜虫,喂,这样你总平衡了吧!你可以理直气壮地在你妈妈提起他时说‘丫有什么了不起’了吧!”

得了吧,他在我心里早就和‘了不起’彻底脱离关系了。可是,可是,我为什么还要绞着他不放?

我呆若木鸡地望着舒雯,那副样子一定很可笑,她吭吭地乐了,笑得呛到。

回到家,我什么也没跟老妈提,一头扎进房间,扎进从来不叠的被窝,发了不知多久的呆,看似懒洋洋实则机械地拉开抽屉,扒出那本书。

硬着头皮,开始啃它,原以为很深奥,可是当静下来真的一个字一个字抠时,竟然也就看进去了。浏览目录时,发现有篇《童年记忆》,不假思索地翻到对应的那一页。第一段是这样写的

“活着,是因为好奇。对未来怀着莫名的畏惧,但不是害怕。害怕是箭一样的东西,出弦必然意味着目标。畏惧却是圆圈,使人在旋转中辨不清方向,却能渐渐沉没到生活的深层。所以,畏惧没有原因,更没有对象,它只是自己。”

已经成了习惯,读他的书时一定要放那段录音。起先是出于某种卑劣的平衡心态,现在则好像是因为,想看看真正的生活吧?在言情小说中,几乎没有犯错的男主角,即使犯了,那也是对读者来说无伤大雅、绝不妨碍她们继续爱他的错,唯一能与之较劲到最后一章的也就只有女主角,舒雯所谓的伟光正——伟大光明又正确。

是我太前卫,还是太落伍?书里男人越完美,我就越不待见,尤其他们对女主角的百般隐忍,更让我觉得虚伪。说到底还是因为自己心理阴暗,压根不相信这世界仍有如此纯粹的真善美,大概真像舒雯说的,我这种人应该去当侦探当记者当警察,挖掘社会黑暗,而不是写小说,并且是纯洁梦幻的小说。

第二十二章

从门把手被扭动到我妈出现在我桌边只有短短两三秒,我不露痕迹掐掉录音笔,心想着自己走路不出声的特点看来实打实是从我妈那儿继承的了。

“叫你办的事儿怎么样?”

我从一堆乱七八糟的剪报中翻出一张脏兮兮的纸片,“这是提供类偏执妄想病症材料的医生办公室电话。”

我妈一掌拍掉,“要来干吗用!你外公肯去吗?”

我缩回手,“那我就不知道了。”

“你外婆的信呢,要到没?”

我实话实说:“她今天不在家。”

“白长这么大个子,比你爹还废物。”

我是废物,但我不知道我爹也是废物。这是我妈第一次当我的面提起她丈夫,其实我对那个素未谋面的老爸有一点印象,比如他在飞驰的火车上给我讲大灰狼与小白兔,比如他骑着摩托进城买虾,比如他念《半小时妈妈》给我听,却不认得上面某个字,念错了被三四岁的我纠正……可是家里人都说我是脑子糊涂了乱想出来的,我爸根本就没带过我,在我出生没多久,完全不可能有记忆的时候,他就跑得没影了,至今音信全无。

当然,大家也懒得去找,尤其我妈,经济独立、家世良好,男人对她来说完全就是多余物,这大概也是她为什么最不喜欢爱情故事,更反对我去写的原因。还记得初中我第一次看舒雯借来的席绢的书,好像叫《独自去偷欢》,呵呵,这名字把我妈和班主任都变成气球喽,一根针就炸。从那以后,她就浊物、浊物地叫我,当我正式开始写言情后这称呼更是升级变成了废物,乐观估计等我以后找男朋友时她就该叫我腐物了,哈哈。

我默不作声,心里偷着乐,她又开口了:“明天和我去你外公那。”

我答应着:“哦。”在我妈还没注意到之前,抽过杂志来覆盖住沈陌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