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我一愣,赶紧拉开抽屉拿了个“拿破仑”蛋糕,“等下,我再热杯牛奶给她。”

他啧啧叹着扫过我那仓库,“你倒是很懂得享受嘛。”

“赶稿养成的习惯啊,深更半夜叫我去哪里弄吃的,索性一次性囤积个够。”

沈陌回办公室,我起身去员工休息间找盒装牛奶,寻了个杯子装了,丢进微波炉加热。

两分钟后拈着烫手的纸杯边吹气边往回走时却发现傅凭澜拿着吃到一半的蛋糕走了出来。

“咦,这么快就走了?牛奶喝不喝?”

她闪避了一下,“不,谢谢,我不耽误你们了。”

我诧异地扭头,目送她消失在走廊。然后,推开沈陌办公室的门。

“是我让她先走的。”不等我开口,他就说了一句,手肘撑着桌沿,显出努力的样子,“……没想到,会突然发作……那个口袋……”

我立刻放下牛奶驾轻就熟地去翻他挂在椅背上的大衣衣兜,动作机械、准确无比。

然而,是空的!我把他衣服口袋都翻遍了,也没找到那只小瓶子。

“没有啊?”我的声音破天荒出现了一丝惊惧,“沈陌你是不是记错了,放在家里了,啊?”

“怎么会,那瓶子,我最近几乎从不离身……”他斜靠桌边,手指弯曲起来紧紧攥着,骨节特别突出,像利器一样直刺我眼底。

“那怎么办?有没有其他可以代替的药?我有加合百服宁,也有芬必得,可不可以?可不可以啊?”

虽然我也清楚那种酚咖只能缓解轻中度疼痛。像吗啡硫酸片这样的特殊药物,一时叫我到哪里去找替代品?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六神无主之际,我大脑里仿佛有人醍醐灌顶,突然一片澄明,我腾地跳起来,“等我一下。”就冲了出去。

傅凭澜低头站在电梯口,双手包握着放在胸前,我气势汹汹地出现,大步走过去,“是不是你拿了?把药给我!”

她吓了一跳,立刻把手缩到背后,身体紧紧贴着墙,我克制着火气伸出手,“没时间跟你解释,快点给我!”

“为什么要做这种事?”大概是我的态度刺激到,她的惊慌全数转为了愤怒,“你们怎么可以这么卑鄙无耻!”

我想笑,我真的想笑,但我笑不出来,我只能沉声,用好像威胁的语气一字一句地说:“你不能把药拿走,沈陌会给你害死的!”

“我?害他?从头到尾他有没有想过沈锥?有没有考虑过别人?”她满脸是泪地冲我喊叫,“沈锥是他弟弟,就算多恨也好,他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我不相信,我真的不能相信自己曾经喜欢过这样一个人!他太可怕了!”

电梯上方闪着荧光的数字在一点点跳跃,逐渐接近我们所在的楼层,我闭上眼,深吸一口气,迅速吐出,然后,动手抢。

第九十七章

不管从哪方面讲,傅凭澜都不可能是我的对手,但她死死抠着瓶盖就是不放。我急得发疯,一根根去掰她的手指,脑袋乱七八糟,自己也不知道在做什么;内心像被太阳暴晒的沥青马路,焦灼而粘粘;眼里倒是简单,只有那么一个漂亮的小瓶子在晃来晃去。

叮一声脆响,电梯门打开,背抵着门的傅凭澜猝不及防,“啊”了一声就往后倒,我反应过来,发现那个瓶子已经到了自己手上,心里终于安定,正想转身往办公室里跑,却听到耳畔有细碎的呻吟。

傅凭澜上半身躺在电梯里,膝盖以下露在外面,电梯门关了一次又一次,我开始奇怪她怎么不自己站起来,扒开门一看,她眼睛微微闭着,脸色苍白,表情痛苦,喘息声也越来越大,“你没事吧?”我给吓住了,赶紧蹲下去把她半扶起来。

“痛……”她细细地叫着。

我附耳过去,“什么?”

“痛……”我顺着她的手看过去,撩起大衣一角,有殷红色的血迹从底下沁出,以不急不徐的速度,霎时弄得我脑子一懵,这才明白过来究竟闯了什么大祸。

三秒钟后我飞快冲进工作间,“小灵!小灵!叫两个同事赶紧送电梯里那女孩去医院!”她给我吓了一大跳,手忙脚乱地带人跑过去,而我则比他们更手忙脚乱地一头撞进沈陌的办公室。他的情况看起来真是糟糕到极点,不过也顽强得让我吃惊,紧抿的嘴唇被咬出了极深的牙印,却没听见一声呻吟。

“你醒醒啊!药要多少片?”我拼命晃他,同时噼里啪啦地拧开盖子,身体相靠时,我还可以感觉到他那种极力克制的抽搐,以及微微的颤抖。

外面人仰马翻,这间办公室却好像与世隔绝,安静得可怕。天空尽头沁出一丝又一丝的暗紫,是大雨来临的前兆,而事实上它却那么顽固地干涸着,一如我的眼底。脑海里忽然闪过两句诗,只是怎么也想不起出处。

“大海击碎了它灰色的眼睛,爱情,爱情,我的季节……”

深重的黑暗里,往往也会裹着无穷无尽的希望。看不见天空,看不见大地,看不见彼此的脸,却带着希望义无返顾地爱……在黑暗中衍生的微弱光明,将胜于一切理所当然的炽烈。

他住进医院的那一天,天气好得反常,冬天里难得一见地晴朗着。光秃秃的树枝上一览无遗地站着几只不怕冷的黑色大鸟,风打开它们的翅膀如同开启一把折扇,“啊”的一声在空中划出无法看清的轨迹。

来之前,我跟沈陌说,他妈妈那边由我去开口。他不置可否,只是轻轻捏了下我的手。

舒雯和她爸爸在门口等着,出租车还没停稳就迎上来,大家像多年不见的老友,寒暄一阵便平静地走向住院部,舒雯勾着我的肩不露痕迹地开口:“有我爸在呢。”

第九十八章

安顿好他我就搭舒雯的车去见齐漱玉,为防万一,我把我妈也叫上了。四个人坐在客厅里,我低着头一点一点倒完事实,便开始耐心地等待她可能出现的所有反应。

可是出乎意料,她很平静——那神情,与其说是平静,还不如说是呆滞,慢慢地,脸上显出了因抽筋溺水的人那种痛苦的表情,极力想要抓住什么,却反而被拖向深渊的无能为力。我低着头,充耳不闻对面传来的抽气声,舒雯就挨着我坐在旁边,我却觉得她远在天涯。

“不该是我的,不该是我的,就是留不住啊!”

突然,她说出这么一句支离破碎的话,叫人听不懂。我妈把她的头按在胸前,轻言细语地吩咐我:“快去拧条热毛巾来。”

我站在水龙头前哗啦哗啦地自己先洗了两次脸,冷水刺激得皮肤发红,硬生生地痛。

我妈接过毛巾,“你们俩去忙吧,这儿有我行了。”

我和舒雯退出来,一句废话都没有。

坐在车上时她问我去哪,我才想起来无处可去。

“去看看傅凭澜吧,前天要不是我,她也不会进医院。”

舒雯长长地叹了口气,嘴里说:“孽债!孽债!”

我苦笑,真的呢,我这个废物,竟然害得他们两个人前后进医院,现在的沈锥,大概根本就不想看见我。

可还是去了。没有买花,只带了福昌明的海鲜粥。舒雯特意找到负责的医生询问了一下,那个眼镜上有一小块污垢的医生仔细听完我们的描述,遗憾地摇摇头,“大人倒是没事的,不过两个月大的胎儿就没有了,下次要小心呀。”

病房门是敞开的,站在门口可以望见沈锥穿着休闲随意的紧身黑色高领毛衣和仔裤,这个确实俊伟不凡的男人,正挽着袖子端一碗东西,神情温柔地哄傅凭澜,那碗上印着福昌明三个隶书字体,看来我晚了一步。

他当然知道我在门口,只不过对敲门声置若罔闻,“一定要喝完才行,来,再一口。”

我又敲了一遍,然后,不等他同意,径自走过去把袋子放在桌上。这个时候该说些什么吗?我不知道。即使知道,也开不了口,我不奢望他们原谅,意外造成的伤害依然是伤害。所以我只能在放下东西后呆站了几秒钟,便低着头不辞而别。我是在为自己无可挽回的过错开脱,还是在本能地嫉妒着他们的幸福呢?

走廊上,沈锥的脚步声从后面传来。我停住,回头,一个袋子呼啦啦迎面飞来,撞在身上,我下意识地接住,真烫。

“别妄想我会原谅你、你们——我发誓,决不会放过你们两个!”

我低头看了看粥袋,“对不起。”

“这里是医院,我不想动手。”他沉着声音。

我鼓起勇气,去看他的眼睛,“都是误会……她是我推倒的,不关沈陌的事。”

第九十九章

他对着我冷笑,“要我说几遍,趁我还忍得住,快点滚!”

我张了张嘴,不过什么也说不出来,忽然有人把我使劲往后拉,是舒雯。

“别去惹他啦!你没看他的眼神吗?要杀人似的!”

把我一直拖上车缠好安全带,舒雯心有余悸地开口。

“怎么会这样,蚊子……”我讷讷地盯着前方,“我真没想到会这样……当时只是一心想抢回药瓶,我见过他疼的样子……很恐怖的,我脑子里什么念头也没有,只想把药拿给他而已……”

舒雯丢开方向盘,把我的头往前压。

“我知道我知道……哎,不能怪你,真的不能怪你!”

“但是流产是很严重的事,他们一辈子不原谅我也不奇怪。还有沈陌,他们一定恨死他了……”我以为我会哭,舒雯大概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才把我的头按下去。但是,眼眶依然干涩……跟那天的天空一样枯涸。

“我也想不出办法呢,怎么办?”舒雯的声音闷闷的,“我只知道,事情总有轻重缓急,现在……你最重要的事是什么?”

最重要的事……是什么?

日子回到了阴谋开始以前。昼伏夜出,晨昏颠倒,生活单调而乏味,只有沉睡和醒来。

我整天整天地腻着沈陌,齐漱玉眼神中竟透出默许。也许她早察觉到了吧,从认识的第一天起,她在我印象中就是个只懂忍让和压抑的女人。

我每天往来于医院和他的书房,名副其实的两点一线。真是个有洁癖的人,即使生着病,也不忘督促我们把房间收拾得一丝不苟,看我将带去的书丢得东一本,西一册,抓到哪本随便翻着读,完了又乱七八糟地摞成一堆拿走,忍不住皱着眉嘀咕:“不能乱放哦……”

奇了,他怎么知道我把书带回他的书房时,是见缝就插的?

“那么计较干什么。”终于有一次我忍不住,发起牢骚。

“习惯了吧。”他想也不想,“其实,我没什么特别在意的东西,也就这些书比较宝贝。”

“看书费脑子,不如……来下五子棋吧。”

“下五子棋就不费脑子?”他笑了。

我铺开一张白纸,拿硬壳精装本的《普希金诗选》充当直尺,认认真真地打出了漂亮的格子。

“倒真物尽其用。”他笑着叹气。

“我和你正好相反,很少爱惜书,没真拿你的宝贝去裹油条,你已经该庆幸了。”我抢先画了一个圈在上面。

只有一支笔,他接过去,就着圈的下面画了个叉,然后递给我,我心不在焉地接着画圈,一秒钟就搞定。

从小到大跟人下五子棋我几乎从来没赢过,倒不是说脑子不够用,而是我有强迫症,看见规律排列的东西就忍不住要去数,有次愣跟着一个中年妇女走了三条街,其原因就是要搞清楚她的裙子上到底有多少点点。反正都是输,我干脆接过来逮着空白就画,画完继续盯着他看,奇怪的是这样马虎竟一直没死,想必沈陌思考的都是怎么才能不让自己的叉那么快连成五个吧。

第一百章

当纸上再也没有空白的时候我才发现不对劲,他把叉都画在了我的圈儿里。

“哈哈哈哈,遍地是雷!”我大笑,“知道雷字的古体写法吗?圈里画个叉,四个垒一块儿就是雷字——我在碑林的时候发现的。”

他安静地看着我,淡淡笑。

“西安的东西真好吃,我还想去。”我漫无边际地联想开来,“对了,那次在火车上碰到了傅凭澜,原来她之前也是索邦的学生,我还以为你是因为怕受处分才跟她分开的。”

他还是温和地笑着,“说真的,我的确怕。”

“是啊,又不是小说,谁不怕?”我耸耸肩,把那张纸折了塞进口袋,“当真要牺牲了一切才能换来的爱情,就跟牺牲了一切才到手的名利一样,我看不要也罢。”

“该说你现实,”他的声音低了下去,“……还是通透呢?”

这世上没有东西是值得我们“牺牲一切”去换取的,容貌、才能、地位、亲情、金钱、友谊、爱……样样都很珍贵,因为有它们,才构成了独一无二的“自我”。

“一直都很想问你,为什么要跟着我?”他睁开眼,“……是因为无聊?”

“就是无聊。我一个写小说的,需要大量素材,又不会胡编乱造,只好跟着自己感兴趣的人,跟进他的世界里去,寻找另一种人生。”

“你会把我写进小说吗?”

“恐怕不会呢。”我遗憾地扁扁嘴,“你不像男主角,你弟弟比较像。”

大概被我逗乐了吧,他的笑容里不再有那种深重的哀戚的成分。虽然很淡,却百分之百都是愉悦。

“忽然想看看你写的小说了……那些……被你偷窥过的人的人生,是个什么样子。”

我是一个拙劣的作者,最多只能做到给笔下主角幸福的未来,虽然我知道,现实里他们纠缠了无数光阴,最后还是擦肩而过。

“如果写我的话,最后会是个什么样的结尾呢……”他静静地问。

“我会给你一个让你深爱的女人——不行!还是给你一个深爱你的女人吧,你这种人好像不太会主动去喜欢别人,看你的学术评论就知道了,客观得死去活来。故事从开始到结尾都是那个女人在暗处注视着你,你不知道她的存在,却无意中成为了改变并主宰她整个人生的力量……”

我唠唠叨叨,很少安静,把这一辈子要说的话都说完了。沈陌起先还会应我两句,后来发现我纯属自言自语,也就继续闭目养神,任由耳朵里灌满我制造的噪音。

这样的生活过了七天。整整一个礼拜,四分之一月,百分之二年。在这段时间里,他完全清醒的状态,加起来也不过就二十多个钟头。

我第一次认认真真、从头到尾没有间断地看完了他的书——以前总是随手翻,翻到哪里看哪里,也许人在翻书时为图手感好,一打开都是中间,本能地忽略靠前的开场白和最后的尾声,而他,不知是倦怠了,还是本性流露,越写到后面,越感性起来,前头评文豪的小说、诗集,冷若冰霜,咄咄逼人,到了末尾,竟开始大谈特谈日本的偶像剧,让我大跌眼镜。

第一百零一章

最后一篇文叫作《东京之光》,说的是偶像剧里许多双目失明的男女主角,“……深重的黑暗里,往往也会裹着无穷无尽的希望。看不见天空,看不见大地,看不见彼此的脸,却带着希望义无返顾地爱……在黑暗中衍生的微弱光明,将胜于一切理所当然的炽烈。”

“……然后,相爱着相忘于伟大的黑暗,此生甜蜜的家园。”

“你这家伙,说什么对爱情毫无感觉,其实一直都在期待着能遇到一个爱人吧?”我反反复复地念最后这段,头也不抬地问。

然而,没有回答。床昨天就空了,散发出新鲜苏打水的气味,四平八稳地洁白着,一丝褶皱也没有。

葬礼很简单,没有多余程序,除了齐漱玉,舒雯,我妈和我外,还有N大来的学生,似乎是他最后指导过的那几个。人人都怕触经伤情,所以,拒绝繁复。

那个晚上舒雯问我:“觉得怎么样?”

我想了一会儿,回答她:“终于松了一口气。”

不必再去强行面对一些不想面对的事。因为,都结束了。

于是没跟任何人告别,我收拾简单的行李去了日本。

东京,依然是那个遥不可及的城市。我在它的心腹地带沉沉睡去。那些嬉皮士,那些行为艺术家就在不远处的广场制造喧嚣,我的耳朵却听不见。离开家乡去远足,在银座的地铁迷了路……一切仿佛是梦中发生的事,而只能存在于梦中的人此刻却站在身边,那么真实。我在等,等他的手指再一次穿过我的发间,停在头皮上轻轻摩挲,把时光逆转,把记忆搅浑。

一月份的东京大雪纷飞,奇怪的是我却不觉得冷,是因为热闹的缘故吧。满眼密密麻麻,凡是视线能触及的地方,全是人。稍微显眼一点的建筑物更不能幸免——被人流冲散了的都会急急忙忙打电话约好去那里集合。

我站在东京站的巨大图章下面,肩上积雪一点一点融化,漾出深深浅浅的水渍印,周围的人要么在打电话,要么在焦急地翘首盼望,我茫然地站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自己无人可等的事实。这么多年下来旅游的经验累积了不少,出国也不算稀罕,但都是跟舒雯结伴,独身上路倒是破天荒头一遭。

正绞尽脑汁地想应该去哪里,一股人流从后面呼啦地涌出来,把手足无措的我往前带了好长一段,回头一打量,有老的有少的,拖儿带口像是一家人,兴致勃勃在商业街上买起了“驿弁当”,竟然没一个注意到队伍中夹了我这么个外人。

舒雯奶奶家的地址我倒记得,不过舒雯不在场,我等于是个闲杂人士,不到万不得已想来不会去给人添麻烦。日语虽然说得不溜,打打招呼应该没问题,实在不行说英文,再不行就写汉字,乱七八糟加起来问路总还凑合。

第一百零二章

买了一本英日对照的旅游手册,边看边在地铁站台上等。几个穿着制服的站务员幽灵似的晃来晃去,用懒洋洋又不乏警惕的眼神扫过每一个人,难道是怕有人跳下站台卧轨自杀,还是担心突然窜出个麻原彰晃第二?车来了,风大得我都有些站不稳,赶紧退后几步贴着柱子,却因此险些错过这趟车——短短几秒钟,车厢里已经像沙丁鱼罐头般密集,我目瞪口呆地望着这一幕,脑子完全反应不过来。一个站务员经过,以实际行动向我解释了他们存在的必要性——麻利干练地按着我的肩膀往里推搡(或者说是硬塞更合适),末了,还用膝盖狠狠顶一下我的屁股,看着门勉强关上,才满意地笑眯眯地走开了。

结果想当然耳,以我这样贴着车门的状态,一到银座就被挤了出来,无数西装革履的家伙像战场上面对敌人的士兵,越过重重阻碍,冲锋陷阵。

只有我战战兢兢地抱着旅游手册惊惶四望,凭本能躲避箭矢一样的人流。

月台空下来。突然发现,有要去的地方,真是一件幸福的事。

理所当然地迷了路……因为本来就没有目标。在横七竖八的指示牌前发呆,什么都营线营团线,活像一个被猫扑腾过的毛线团,绞在一起找不到源头在哪,加上色彩鲜艳,让人脑袋阵阵发昏。旅游手册更是不能看,那句“银座地下铁车站有一百多个出口,外地人很少有不迷路的”就让我泄完仅存的底气。

放弃了,放弃了。

还好没有太多行李,除了这身衣服,就是两本书、电脑还有相机,跑来跑去的也不算麻烦。耳朵里塞着耳机,平常总听外文歌,真到了外地却开始装模作样地缅怀起故里,一首《橄榄树》反复放了一遍又一遍。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

为什么呢?为什么?

没有找到答案,倒是结结实实地踩上了一个席地而坐的流浪汉大咧咧伸出来的腿。

地铁里总有很多人滞留,有的是被转晕乎了,有的是根本不想出去。那人好像死了似的靠墙坐着,左边是楼梯,硕大的包搁在上面,紧挨着他,脏得看不出颜色——跟身上衣服一个德行。

在我打量的这几秒钟,他微微动了动,被踩到的腿缩回去,嘴里发出一些零碎的嘀咕,听起来颇为不满。我生怕他下一个动作就是抬头讨钱,抓紧时间转身跑远。

可跑了没多远就不知不觉地绕回来了——可怕的地下世界。当我第三次看见那个全身都裹在褐色(大概是这个颜色)里的流浪汉时,对方揉揉眼,仰起头冲着我问了句什么,是听不懂的日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