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宇豪最近也在为钱的事情而百般焦虑。
他是单亲家庭。
自从爸爸去世后,妈妈一个人拉扯他长大。
这些年之所以一直吊着秦瑟没有完全拒绝她,就是因为妈妈告诉他,这个女孩子还有利用价值。
因为钱多,人傻。为了他能够不顾一切。
可是自从他生日那天开始,所有事情都变得不一样起来。
秦瑟再不搭理他。
没多久,妈妈也开始变了。
蔡玉婷这些天日日夜夜在他跟前不住抹眼泪,说什么钱还不上啊。说什么姓秦的野丫头背信弃义啊。
这两天又变了词儿,说法院因为她欠钱的事情,还给她下了传票?
陆宇豪刚开始还信妈妈的话,想着找秦瑟看看还有没有转圜余地。
现在他已经对这事儿开始变得烦躁反感起来。甚至于不想回家不想看到妈妈,免得再听到她不停的唠叨。
以往那个优雅淡然的母亲不见了,每天他回家面对的,是个唠唠叨叨不停为了钱而数落他的多嘴老妇。
看着这样的蔡玉婷,陆宇豪甚至有点怀疑起来。
以前是不是做错了?
是不是,不该什么都听妈妈的?
如果不是一直吊着秦瑟的胃口,如果适当给她点甜头,说不定她现在还追着他到处跑。
…然后给他好多钱,随便花。
想到以前有秦瑟跟随的日子,陆宇豪气愤难当。
其实仔细想想,他也没那么讨厌秦瑟。
如果不是妈妈一直在他跟前不停地说着秦瑟百般不好,他也不至于一直吊着她。总是不和她彻底断绝,又不真真切切地和她交往。
老师进入教室,同学们彻底安静下来。
陆宇豪偷偷地朝秦瑟的方向望过去。
认真听课她,皮肤白皙眼眸莹润侧颜娇媚,举手投足间自是大气洒脱。
又可爱,又大方。
怎么看都漂亮。
·
下午的时候陈彦带来一个消息。
“现在的时节不错。正好是春季末夏季初的时候,繁华盛开,绿树成荫,处处绿意盎然…”
将近十分钟的长篇大论之后,他好歹是说出了这次讲话的目的所在:“所以咱们年级这个周日举行集体踏春活动。”
班级里响起一阵嗷嗷嗷的欢呼声。
踏春意味着什么?
玩!
而且是堂而皇之的全班一起去玩!随便浪随便刚!怎么乱来都可以!
不过短短两分钟时间,大家已经开始讨论起来到时候带什么吃的了。甚至于开始分工,他带哪一种她带另外哪一种。
陈彦笑眯眯地看着兴高采烈的同学们,等到大家欢腾够了,才一字一字地继续说:“这次踏春的地点,定在了北山。”
听了这话,教室里瞬间一片死寂。
紧接着,响起了哀嚎阵阵。
刚刚反应过来的同学们开始痛苦地拍打桌子:“老师!为什么要爬山!为什么!”
这种活动,又累又没什么玩的。更要命的是,还有爬山过后必然会出现的——
“游记要记得写。”陈彦叮嘱大家。
果然!
同学们脸色瞬间铁青。
相较于大家的不甘不愿,秦瑟倒是觉得爬山这项运动挺好的。锻炼了身体,还能呼吸新鲜空气,顺道赏美景。
临上课前,陈彦快速道:“这次出行会进行分组。暂定六个人一组,具体的分组讯息,我会在放学前打印出来贴在教室,大家记得看。”
顾雪诗听了这话后眼睛一亮。
她太知道有些老师惯用的小手段了。所谓晚一些打印出来,是因为还没有确定下来。
这是个好时机,可以改变某些事情。她暗暗地打算着。
下午第一节课后,顾雪诗第一个冲出了教室,直奔语文教研组办公室。
值得庆幸的是陈老师正好就在办公桌前。
她松了口气,笑靥如花地走到了陈彦桌子前,甜甜地说:“陈老师好!”
伏案办公的陈彦听到声音抬起头来:“哟,是你啊。有事吗?”
说实话,陈彦是很喜欢顾雪诗这个学生的。
他虽然欣赏秦瑟最近的表现,却不会太偏爱她。因为秦瑟做事太过于一板一眼,丝毫都不会变通。
顾雪诗就不一样了。
这个女孩子大方得体,说话有礼貌,有时候还会有点小狡黠,爱和老师开一些不轻不重的玩笑。
老师偏爱这种学生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譬如之前的作文大赛。
如果是别人,参赛作文有那么多不足之处的话,他也是懒得去一点点纠正的。还不如直接弃赛得了。
可是顾雪诗这孩子讨人喜欢,陈彦自然而然地就对她提点多些,努力地让她能够参加复赛。
只不过上次说起秦瑟考试作弊的时候,顾雪诗太过分了些。让陈彦不得不怀疑这个女生的人品怎么样。
陈彦看着顾雪诗。
顾雪诗欲言又止。
好半晌后,她像是纠结了很久之后下定决心似的,才吞吞吐吐地说:“老师,春游活动的分组定了没啊?”
她这表现一看就是有了打算。陈彦问:“你想和谁一组?”
“秦瑟。”顾雪诗展颜笑着,笑容仿佛春日里的桃花那样灿烂美丽:“她脾气好学习好,我很喜欢和她一起。”
居然是秦瑟啊!陈彦轻吁了口气,想着顾雪诗应该是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了,点点头:“好啊。没问题。”
总得给学生们一个和解的机会吧,他想。
更何况就他后来的观察来说,顾雪诗好像除了那一次之外,也没有太大的缺点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估计那次是个小小失误了。
顾雪诗欢欢喜喜地离开了。
在她离开后大概半分钟后,办公室角落的柜子前,一个高大壮实的身影从蹲着的姿势改为慢慢站了起来。
赫然就是二年级六班的班长赵搏。
刚才顾雪诗说的那些话,全部都被他听了去。
“陈老师。”赵搏知道陈彦答应了让顾雪诗陆宇豪他们和秦瑟一组,赶紧凑到陈彦桌前说:“一组不是六个人吗?我也想和秦瑟一组。他们已经有四个人了,再加上我和付明明,正好六个,不是吗?”
他很喜欢秦瑟,不想秦瑟被某些坏心眼的人暗算了去。
这种喜欢,和他待付明明的那种喜欢不一样。
更倾向于是‘好兄弟讲义气’的情感。
秦瑟总是帮助他,他自然也要尽可能地护着她。
赵搏之所以能当上班长,除了自身能力外,自然也是长久以来很得班主任陈彦的欢心的。
“你想和他们一组啊?也好。”陈彦没有多想:“那就你们同桌两个、秦瑟同桌两个、顾雪诗同桌两个,你们六个一起吧。”
赵搏暗中松了口气,笑着说:“多谢老师了。”
陈彦还要备课,摆摆手让他出去。
·
秦瑟并不知道自己的分组经历了怎么样的坎坷和波折。
放学后她朝着张贴出来的分组信息略扫了几眼,确定之后,直接背着书包往外走,一秒都没多停留。
宋凌哼哧哼哧追过来。
“秦姐!”宋凌皱着眉苦哈哈地说:“我周日应该会肚子疼,嗯,拉肚子,到时候请假。你一个人能不能应付得来啊?”
“应付不来。”秦瑟直视前方,目不转睛地说:“所以宋小六,你别指望着用病假开溜了。好好的过来锻炼一下吧。”
“我不!”宋凌抱着头痛苦万分:“那可是,爬山!爬山!”
累死个人了!
秦瑟忽然停住步子,侧头看他,露出个可以称得上是‘和善’的微笑。
“你是说,有顾雪诗和陆宇豪在,你竟然要丢下我自己开溜?”秦瑟眉眼弯弯:“宋小六,你挺可以的啊。”
不怕秦姐凶。
就怕秦姐笑。
宋凌秒怂:“没没没。刚才不是和您开玩笑呢么。呵呵,呵呵呵呵。”
他再不敢提病假的事儿。赶紧在秦姐还没彻底发怒之前,脚底抹油一溜烟跑了。
今天天气不错。温暖事宜,太阳也很大。夕阳西下后,空气里还带着些许暖意。
秦瑟回家的路上闻到了烤红薯的香味儿。循着香气绕道买了几个回家。
红薯烤透之后散发出来的香气真的太诱人了。
可她硬生生忍着没吃。
等到叶维清回家后,她亟不可待地把几个红薯放在烤箱里热了热。
叶维清做好饭后,它们也温了,两人凑在一起吃。
晚饭时。
秦瑟边剥着红薯的皮儿,边把周日要春游的事儿告诉了叶维清。
顺便说了句,她和陆宇豪顾雪诗一组。
虽然在她看来,那些都是小事,压根算不上什么。随便就能解决掉,根本不用放在心上。
可是吧,既然订婚了,好歹俩人现在绑定一起了。
一个是现在未婚夫,一个是之前的绯闻情人。
她琢磨着多少告诉叶维清声为好。
秦瑟说得轻描淡写。
叶维清却听的认真。
“北山挺高的。”他说:“你们这次春游要一整天吗。”
秦瑟没去过北山,没有什么概念:“可能吧。”
一整天,这丫头都要和那什么什么前情人陆小渣渣一起?!
叶维清正要夹了红薯来吃,闻言动作一顿,捏紧了筷子,语气轻松地问:“能不能带家属啊?”
“不行的吧。”秦瑟说完后,琢磨出点儿味来,抬眸看他:“你该不会想一起去吧。”
“嗯。”
“就算能带家属,你准备以什么身份跟去?”
叶维清很想说,未婚夫,或者老公,都行。
但是这些话他也只是敢心里想想而已,不敢说出口。
老婆大人威武霸气,对他来说,这种时候,能够活着生存下来是最重要的。
叶维清慢慢地把筷子放到碗上,搁好。沉吟片刻后,犹犹豫豫地开了口:
“要不,就说,我是你的课余家庭辅导员?”
作者有话要说:宋凌(鄙视的小眼神):老四,瞧你那点儿出息!→_→
为了媳妇儿什么都愿意答应的叶四:啦啦啦~︿( ̄︶ ̄)︿
*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手榴弹]的小天使:喵大人 1个;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Erika、恶毒女配、焕白、归晚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晞墨、袁。 10瓶;归晚 7瓶;May 6瓶;春江水先知、唐子衿、北以苦枳 5瓶;百里残勾 4瓶;tyl 3瓶;Wendy、共田 2瓶;庄、渴了喝扣落还是渴、我男神女神是同一人、霜降墨染、慧儿、手捧窝窝头、朱一龙今天演变态了吗、天使佳、奶黄包临死前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 38 章
“这样也行的?”秦瑟听后笑得无法自已:“你的想法真别致。”
叶维清半真半假地叹着气:“不别致有什么办法?你都不肯和同学们说, 我们订婚的事情。我也只能从别的地方想办法了。”
秦瑟慢慢吃着烤红薯。
他好像以前也说过‘订婚’这件事。
难道他很在意?
“嗨。”叶维清看秦瑟一直沉默着,用手肘轻轻碰她手肘:“怎么了?生气了?”
他其实只是想试试看她的口风,看她心里怎么想的。并不打算逼迫她什么。
叶维清忽地有些懊悔起来, 掰了点烤红薯放在口中:“我是真的觉得和你这样天天在一起很好。所以才…”
略一停顿, 他继续道:“你不肯嫁我的话也没关系。除了你,我也没什么想娶的人了。大不了就和之前说的一样, 我孤家寡人的, 去你家蹭饭吃。”
秦瑟刚开始还在迟疑着说什么好。听了这话后, 忍俊不禁笑出了声。
“小伙子, 话还是不能说得太早。”秦瑟故作老气横秋的模样, 豪气万丈地拍拍叶维清的肩膀:“你想想看,以后你会上大学, 或许还会出国留学。你会遇到那么多那么多的人, 可能再过十年八年…甚至不需要那么久的时间, 只需要两三年,你就会改变想法。”
因为是孤儿, 从小和福利院的兄弟姐妹长大,所以秦瑟接触到的已婚家庭不多。
就目前遇到的这些来说, 有的美满, 比如她家,有的不幸,比如他家。
秦瑟自认年纪不算太大,有些事情总得慢慢长大有了足够经历后再说。
以己推人,她觉得叶维清也不要太早许诺什么。
他们都太年轻了, 话说太早的话总感觉有赌气的成分在。就好像是——
哦,你不信我能坚持那么久吧?我就偏偏坚持给你看。
这样子。
往后他的路还很长很宽,甚至于她敢打包票,他的未来比她更加精彩。既然如此,她何必因为帮过他一个忙,就让他许下这么重的诺?
他是个很重承诺的人。说到就一定会努力做到。
她答应订婚,是打算帮他忙,而不是要束缚住他,逼着他一定去兑现什么。
秦瑟很是殷勤地剥了个香软的烤红薯,送到叶维清的嘴边:“我答应陪着你,就一定会陪着你的。你放心好了,无论以后怎样,我都对你不离不弃。你也不用非要娶我不可。”
叶维清的心情莫名地开始低落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