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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货被一抢而空后,我马上转向第二个项目,那就是方便快捷的各式箱包。拉链不会设计,我就先用扣子代替,并巧妙地利用弹性十足的材料,同时在外型和材料上大下功夫,不仅开发出适合女子使用的各类精美背挎包,还设计了适合男子的实用腰包,这一项自然同样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诸如此类,我不停地挖掘脑中前世的知识,几乎隔一段时间就有一种新的想法出来,虽然都只是一些日常生活用品,没有涉及到大行业,但从老爹那一见我就眉眼都挤到一处的表情上,已经可以看出其利润之丰厚了。

有了源源不断的财力支持,再加上众人的齐心协力,短短地数年间,七世堂就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在暗中迅速地壮大起来,人员在不断地增加,分堂在不断地建立、消息网在不断的完善——根,已扎下,底,正慢慢铺开,一切就等数年之后那个充满传奇的故事的开展。

至于这之前么?

放下手中从郑州传来的简报,嘴角勾起一缕微笑,昔日那倔强的男孩,如今竟已成为家族中最年轻的族长,这个上官修远,他的能力可远比我预料的要强呢!

起身走到阁楼的窗前,任凭五月的太阳暖洋洋地倾泻在我的身上。舒展开双手,眯着眼,长长地伸了个懒腰:辛苦了这么多年,我是不是应该好好地犒劳一下自己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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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嘻——大大们盼了好久了吧?七七终于变成少女了!其他的人物们也就快一一出场了!继续支持我吧!偶需要你们的鼓励+鼓励+鼓励-------啊!啊!啊!

第五十一章 出行

更新时间2007-1-18 8:39:00 字数:4113

这几年来,我一面忙着赚钱一面又要打理堂中日益见多的复杂事务,本已快分身乏术了,叫苦连天了。偏偏那一年春节之后,师父竟一反常态,突然严格要求起我来,不仅新传了几套技艺,还要求我同时学习各家的绝学,并融会贯通,为了这个融会贯通,从此只要我回到庵中,就必定有八九个时辰都是在练功或学习,好似要把前几年的悠闲时光全都弥补回来。

甚至,师父竟然还不时地亲自跟我过招,说我既然已成为一堂之主,对我的要求自然就不能向前些年那么随意了,而且手下竟然毫不留情。那个转变简直就是天堂和地狱的区别啊!我就知道,我就知道当初答应做堂主是个要命的昏头,如今报应来了,我再也休想偷懒。

唉,这些年来别人往往都只看到我外表上的成长,身段的变化,面容的成熟,当他们每每用惊艳的眼神来洗礼我时,有谁知道这些年来,我身上可从没少过青一块、紫一块的淤青哪!

呜呼哀哉——我的原本可以无忧无虑的再生童年啊,就这样在一片忙碌和悲惨中悄然而逝了!不过,如今终于都结束了。师父已勉强同意我出师,干爹也已在去年回来,暂时不打算走了,要留下来帮我一阵,我的好日子就要来了。

“小姐,小姐!”我正沉迷于对这几年的回忆之中,楼下突然传来一阵脆声声的叫唤声,只见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女,正穿过假山,欢跳着三步作一步地往阁楼跑来,遇到前面曲折的回廊,干脆纵身跳过,这个懒丫头,这样大惊小怪,不知道又有什么事?

“小姐!”那少女见到我探头,连忙兴奋地扬了扬手中的物事,“五少爷又来信了!”

什么,五哥来信了!会不会有猫儿的消息?

我顿时精神一振,立即轻搭窗台,如鸟儿般落了下去。

“哇,小姐的轻功好棒啊!不知道鹦歌什么时候才能向小姐一样厉害呢!”鹦歌把信交给我,小脸上满是羡慕。

“只要你好好练,总会有这么一天的。”我微微一笑,步到旁边的亭中,挨着围栏坐下,展开书信准备细细地阅读。

“小姐,五少爷信里面都说些什么啊?今年中秋节他会回来过吗?”鹦歌跟到一旁,眼巴巴地瞧着我。

“怎么了?想我五哥了呀?”我笑着斜了她一眼,这个小妮子,自从去年见了五哥一面就一直念念不忘,呵呵,她才十三岁,这少女的春心也动的太早了吧?

“小姐------”鹦歌不依地扭了一下身子,脸虽红了,双目之中却不禁泛出了一丝迷蒙的春意。

想起五哥,我不由地微笑,一晃多年,五哥早已变成一个磊落的英俊青年了。

这些年来,五哥依然鲜少回家,可他不回来则已,一回来必定掳获满满一箩筐的芳心,引得无数少女为他魂牵梦萦。

其实倒也不是五哥花心,怪只怪他长的实在太过玉树临风潇洒俊雅了。

不需语言,也不需行动,他只需随意地往任何地方一站,那目光微笑地一转,就自有一大堆的少女为他倾倒了。

本已满腹经纶、文采绝顶,而且琴棋书画、医卜星相无不精通,又拥有这样的气质,这样的相貌,倘若不是我的亲哥哥,只怕我也会砰然动心,更何况是情窦初开的鹦歌她们呢?真不知道到这个世界还有几个人能同五哥的风采相比?

只怕只有那沈浪和王怜花才能和他相比了!此刻王怜花必定已和其母云梦仙子在洛阳定居了,却不知那沈浪现在何处?脑中方自转过这个念头,却又怔住。沈浪,这个我根本还未曾见到的人,我怎么又想起他了?

“小姐你不知道,鹦歌自从去年见了五少爷,眼里就再也没有装过第二个男人了,不仅白日里老是念叨,就是夜里睡觉还在喊五少爷五少爷的呢?”

前方突然传来一个略带戏臆的温宛笑声,随着一缕清淡的茉莉花香,亭中飘进一名手托茶盘、和鹦歌年龄相仿的少女。

我立时回过神来,微笑地抬眼,接口道:“哦?真有此事?”

“墨兰!你要是再造我的谣,看我不把你那张小嘴儿撕烂。”鹦歌跺了一下脚,跃起身子,娇笑着双手不住地攻向墨兰的腋下。

“哟,难不成刚好说到你的心坎儿了不成?”墨兰轻笑着将手中的茶盘往前一抛,身影一闪,已滑至鹦歌的身后,纤手一扬,重又接住了茶盘,放在桌上。

鹦歌见一招落空,拧身回转,重又扑了过去,墨兰手中没了茶盘,更得自由,鹦歌身影虽快,却更加奈何不了她了。

“好了,你们两个,到底要不要听五哥的消息啊?”我又是好气又是好笑,这两个小妮子,是越来越无法无天了。

“要!”两人立时顿住了追逐的脚步,异口同声地转头看我。

“还说鹦歌呢,我看墨兰你也好不到哪里去!”我取笑道。

鹦歌笑嘻嘻地挨了过来,抿嘴道:“我就说墨兰是在造我的谣嘛,那夜里说梦话的可不是我,而是某某人哦!”

“鬼丫头!”这回轮到墨兰轻咬嘴皮,准备动手了。

“小姐救我!”鹦歌佯做害怕状,忙溜到我身后。

我嗔道:“再闹,我可就不念了啊?”

“小姐,别嘛-----”两人又同时哀求道,一脸希翼的瞧着我。

我微微一笑,不再逗她们,照例又将五哥提起的趣事择段念了出来,听得两个咯咯直笑。

鹦歌和墨兰都是我十岁那年,一起被干爹送来的好苗子,只比我小上一岁,我见她们两个一个活泼天真一个细心沉稳,便留在了身边。听完了趣事,二人识趣地退下,跟了我四年,她们早已熟悉我的习惯了。每次五哥来信,我总要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呆上一会,不让任何人打扰。

熊猫儿竟不在洛阳城么?

翻完了最后一页,我失望地叹了口气,唉,怎会如此不凑巧呢!

这几年来,我屡次让五哥去把熊猫儿请到杭州来玩,那只猫儿却总也不肯,总说已经习惯了中原的生活,过不来江南细致的日子。他既然不肯来,我去也是无妨的,这只猫儿值得我千里奔波去交这个朋友。

可现在好不容易将所有的事都安顿下来,师父那边也终于算是出师了,老爹也松口放行了,可熊猫儿却在这个时候离开了洛阳,还不知去向?天意如此作弄,难不成我和这只猫儿,真要两三年后才能见着面么?

既然猫儿不在洛阳,那我千里迢迢地赶去也没什么意思,难不成还去见王怜花么?免了,我连沈浪都不想提早见,这邪里邪气的王怜花,我还是避的远一点为好。虽然以我如今的武艺,断不至于被他轻易俘获,但想到要和那种人打交道,我的心底就不觉地有点发麻,这种人,能不打交道还是不打交道为好。

看来眼下只好请五哥帮忙再留意,等熊猫儿回到了洛阳我再过去会会他了!只是不能早日和熊猫儿这个无赖好男儿相见,还真是可惜呢!不过,老爹和娘亲总算同意我出门游历了,无论如何也是个好消息,多年的梦想就要实现了!真好啊!

现在是五月时分,天气温暖而又不炎热,正是出游的最好时节,就再这两三天之内动身吧!不过先去哪里好呢?

我本来早已打算好,先去黄山瞧瞧前世坠崖的地方,然后再去洛阳见熊猫儿,而后就中原各地转转,来到这个世界这么多年,却从未踏足过除杭州周边以外的地区,见闻未免太过短浅了。

就好似一个乡下人,终于来到一处繁华的都市,却总在郊区俳徊,未曾接触到城市的中心,自然也就明白不了什么是真正的都市,也领略不了这个城市的灵魂。

穿越的我,对这个时代的了解,就如同这个乡下人一般,不论是思想还是见识,目前都还有太多的局限性,这对于我来说并不是件好事。

师父以前曾跟我提过如果要想在武学上有所进步,光是闭门造车实不可取,要我以后多多游历名山大川,感受一下大自然的玄妙,还言道: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建议我先去东海看看。

我觉得师父的话很有道理,再则我也想了解一下,在汹涌的波涛之中练剑,是否真的会有不同的领悟和收获。

那就这么定了,先去东海,而后再去中原。

唤了声墨兰和鹦歌,让她们打点行装出门远行。俩人一听可以随我出去游玩,立刻瞪大眼睛喜笑颜开,欢声应是,急急地转身就要去打理。

“回来,急什么?我话还没说完呢?”我好笑地叫道,“这是我第一次出远门,时间会比较长,总也要几个月吧,你们告诉罗长风东西要多准备些,然后再去把花婆给我找来,千万记得可别惊动了那个混世魔王。”

俩人的眉眼里都是欢乐的笑意,脆声应是,如同两只小鸟般飞走了。

提起我这个宝贝弟弟,我就心有余悸,不知为何,老八自一出生就特别粘我,到三四个月时候就懂的用口水涂我的脸,等到他学会说话可走路后,更是不得了,简直就是一块超级牛皮糖、跟屁虫、精明鬼,怎么甩都甩不掉!如今他已有七岁了,我要躲他却是更难了。

我又将五哥的信再读了一边,想了想,回到房中给五哥回了封信,请他务必留意熊猫儿的下落,一有消息就传书给我。

三日后一大早,两辆马车悄悄地从侧门驶出,后面同样静静地跟着一队护卫,一行人作贼似的,几无声息地出了城。

到了一处三叉路口,停住了马车,我又不放心地吩咐众人,再仔细地检查了一下马车和行李箱子,确定之中没有藏人,方自吐出了一口气。这次花蕊仙总算是把老八给哄住了,没让他知道我要出门,否则身后跟了那么一个捣蛋鬼,他开心我可就不逍遥了。

为了确保安全,我们又南行了一段路,才折而向东,这下就算老八能追出来,也搞不清楚我们是往哪个方向去了。

车行至绍兴地区,我就弃车骑马,鹦歌和墨兰两个丫头也不肯乖乖地坐在车中,一左一右护在我两旁,稍后一些就是罗长风和丁峰,甘立和甘直则在前头探路。最后面的则是十几名老爹派遣的护卫,青一色的藏青劲装,斜挂皮革包,钢刀悬腰,气质昂扬。

我回头看了看他们,又转过瞟了一眼罗长风,不由地笑了起来,这些人的神情,便如同罗长风四人奉命初来保护我时一个模样,正经却又刻板,心眼里也有忠诚二字,一路上如无需要,眼神也绝不斜视。

依我的意思,本想只带上鹦歌墨兰及罗长风和丁峰四人即可,但老爹和娘亲执意不允,言道我毕竟是个女孩子,出门在外总难和五哥相比,再则现在的江湖较之几年前又混乱了许多,身边的人是绝对不能少的,并且要挟我若不同意就不准出门。

我还能如何,只能全带上了。

第五十二章 孤岛

更新时间2007-1-19 10:46:00 字数:3718

我们一路走走停停,游山玩水,行了七八天才来到一个沿海港口。却见所过之处,断檐倒壁,树折枝残,处处泥泞坑洼,竟是一片狼籍,村民们都在忙碌地修建自己的屋舍和船只,远处浅海处海水浑浊,冲上沙滩的皆是泡沫,远不是我想象中的阳光沙滩、青烟渔歌的清爽模样。

我想起后几日的风雨,让长风前去打听了一下,果然是有台风来过了,连降了两天两夜的暴雨,今晨才略停,据有经验的老人说,这雨还会持续一夜,到明日方能全停。

行进全镇最大的一个客栈,来到大堂,只见客旅们都在讨论着这次的风暴之猛、危害之烈,我们一进入,顿时引起了众人的注意,目光不住地在我们身上打转,竟讨论起我们三个少女来了,言语之中,颇为粗鄙。

我微微皱了下眉头,虽不想和他们一般见识,但听在心里却有些不舒服。未待我吩咐,罗长风等人已闪身在我们的前面,横目冷冷一扫,只略略地放出点杀气,顿时碎言全无,重说起天气来了。

我们方自坐定,就听一人笑道:“若说此间最有资格说这风暴是怎么可怕的,就只有老冲头一人了,他三十年前可是出海的人中唯一的生还者。”

又一人叫道:“老冲头,今天你的酒我请了,你不防给大伙儿说说那次你是怎么死里逃生的?”他这一叫,大厅顿时都静了下来,只有角落处传来一个苍老的咳嗽声。我不由地侧目瞧了一眼,只见他肤色黝黑,旧衣短装,头发花白,却是一个普通之极的老船夫。

那老冲头咳了咳,又喝了一口酒,抬起历经风雨的脸,笑道:“那已是三十多年前的事,老汉早已记不大清了啦!我只记得当夜的暴风雨是突然来的,又急又凶又猛,我们全船二十三个人,使出浑身的解数都无法阻止船下沉,当时我紧急之中抱住一根船桅,用裤腰带将自己和木头紧紧地绑在了一起,又猛砍那船桅,终于在船沉之前砍断了,因此所幸没有被卷入海底,可其他人------唉!”

不知谁又给他添满了酒,老冲头的手微微颤抖地捧起酒,一口气喝了半碗,才放下碗,继续道:“我死命地抱着船桅,整个身子都浸在又冰又冷的海水里,四周都是巨大的海浪,身体不住地被波涛抛上抛下,终于忍不住晕了过去,醒来后已风平浪静,可四周都是茫茫的海水,见不到一个陆地或船的影子,我以为自己这回是真的死定了,没想到又坚持了三天后,竟然被我瞧见了一个孤岛,这才保住了这条老命。只是没想到这一上岛,竟就生活了三年,才偶尔遇到了一首船。唉,我原以为那样的暴风雨已是前所未有,没想到此次的暴雨竟比那一次还要险上几分,这下不知又有多少人要哭死了——”

原先那人笑道:“老冲头你也莫要叹气,你就给大伙儿说说那个孤岛吧!你不是经常说那个岛的地势奇异之极,风景也美妙之极,便如同是仙境一般么?”

老冲头笑道:“那岛屿的确奇怪,虽只有我们镇子这么大,但岛屿的四面竟都绝不相同,一面的峭壁直的连鸟儿都无法筑巢,另一面的沙滩却柔软的比床还舒服;一旁是尖锐的礁石群,还有另一旁却又是平缓的山坡,最奇的是那岛中央竟有一处月芽儿状的淡水泉,而泉水的四周却终年生长着许多能结出鲜甜果子的灌木丛,老汉这才勉强地熬了三年,等到了出头之日。”

故事讲完了,可众人还不过瘾,七嘴八舌地要那老冲头再细说详情,一旁的鹦歌和墨兰也竖起了耳朵。我听到此处,心中突然生起股奇异的感觉,突然极想见见那老冲头所说的孤岛,当下也侧耳凝神,倾听下文。

只听众人已开始哄叫着,要那老冲头过一两日带众人也去那孤岛见识见识。

那老冲头却叹道:“不成,不成!这三十年来我几乎无时无刻不想着再回到那岛上看看,可奇怪的是那日我被过路的船搭救之后,明明只行了两日就回到了这里,但后来再回去找却怎么也找不着了。你们说怪是不怪?”

一人笑道:“有什么好奇怪的,怕是你老冲头人老糊涂,记不清楚了吧!”

另一人也笑道:“我们这些人,也都是风里去浪里打的,在海上也混了多年了,可从没见过附近有你所说的这么一个孤岛,你老冲头莫不是想骗人酒喝,才编出这么一个故事来吧?”

还有一人,却猜测道:“老冲头,不会是那岛上还有什么宝贝,你才不肯带我们去吧!”

众人又是一阵哄笑,道:“要是真有宝贝,那老冲头的日子还会过成这样么?早就娶个年轻的媳妇回来热被窝了。”

那老冲头似已被人奚落惯了,也不争辩,仰首喝光了碗里的酒,默然了半响,才推碗踉跄着离去。

我起身离桌,朝罗长风使了个眼色,往楼上客房走去。罗长风立时会意地跟了上去,不多时就把那个老冲头带了上来。

“什么?这位小姐你想去找那个岛?”老冲头似乎已有些醉意,半眯着眼睛打量我,“你难道相信老汉没有说谎?”

我笑道:“是的,我相信你没有说谎,而且我也是真的想去见识见识你说的那个岛。你能给我们带路么?这是我的酬金!”

我示意鹦歌掏出了一锭银子放在桌上,“事成之后,还有一半!”

这下老冲头的酒立时醒了,看了看桌上的银子,又瞧了瞧我的脸色,道:“老汉虽没有说谎,可我也说了,这些年我一直都在找那个岛,可从来没有再找到过。”

我轻轻地将银子推到他面前,笑道:“这次不同,我有预感我们能找到,而且若是找不到,这锭银子我也绝不会收回。你去不去?”

“去,当然去!”老冲头将银子揣到怀里,道,“不过,老汉只有一条破船——”

“船的事,自然不需你担心!”

两日后,暴雨彻底停歇,海上又是一片风平浪静。

等到中午,老冲头满眼发光的站在宽阔的甲板之上,不住地指挥着,他没想到我居然会直接买下一条大船,并且还许诺如果找到了那个孤岛,回来后就把这条大船送给他。

鹦歌和墨兰同样兴奋地站在我身边,看身边的水手们收锚仰帆起航,驶离港口,她们都是第一次出海,难免激动万分。

因是逆风而行,时间又已过了三十年,老冲头确实已经不大记得那孤岛的确切位置,航行了两日,身后的群岛早已不见任何踪影,我们依然没有找到那个孤岛,罗长风已经几次劝我回航,可我心中却始终有些不甘心,总觉得一定能找到,自然不肯就这样回去。

何况海上的一切对我而言,同鹦歌墨兰一般,都新鲜的很,别的不说,光是那海天相连一望无际的开阔视野,就足以让我感觉心旷神怡,尤其还有那壮丽无比的海上日出,及绝美的日落可以观看欣赏,我又怎舍得如此草草回去?

再则船上用品十分充足,即便再耽搁个四五天也不成问题的。到了第三日,天色初明,负责望哨的水手突然前来报告说,前方约四五里处有一黑影,老冲头立即激动地大声地命令将船速提到最高。

见他如此神情,我只觉得我的心也砰砰地跳了起来,不禁站到了船头注视远方,极目望去。随着帆船的全速行使,那黑影渐渐清楚的体现出来,果然是一个面积似乎并不大,地势却颇高的岛屿。

此时,天边开始泛出越来越多的红色,从最东边的海天相连处开始,红霞慢慢布满了蓝色的天空,越来越亮,映照在海面之上,仿佛这海也成了天,天也成了海,绚烂地连成了一片。等到那一轮红日冲出海面,跃至空中,海面经阳光一射,更是如同被打翻的颜料盒,数不清的各种色彩统统混合到一起,互相融合渗透,形成了一副极其丰富而又绚丽的画面。

而那孤岛就沉稳地伫立在绚丽的波澜之中,身披霞光,宛若五彩缤纷的仙境。

我不禁欣然脱口吟道:“这可真是:忽闻海上有仙山,山在虚无飘渺间哪!”此处虽无楼阁玲珑五云起, 也无绰约仙子舞翩然,但却比仙山更实在,也更吸引人。

船越行越近,我们清楚的看到几座巨岩略成弧形,巍峨地迎面矗立着,如半副险峻的屏障保护着海岛,岩上几无植物,岩壁陡峭无比,直入大海,无处可攀。

转至左边,地势陡低了下去,却是一片嶙峋的礁石,激浪拍岩,船只根本无法靠近。绕过礁石群,一条长达几百米的白色沙滩赫然呈现在我们的面前,身后便是灌木丛生的山坡,山坡顺势起伏,渐后渐高,最后便应又是刚才所看到的岩石峭壁了。

见了这条沙滩,老冲头终于高兴的完全确认,这就是他早年流落的所在,注视着前面的孤岛,道:“没想到三十年过去了,老汉还能回到这里来。”他摇头叹息,仿佛陷入了当年那惊险的回忆之中。

我笑道:“老伯这一回不防重温一下旧梦,说不定你三十年前用过的那些东西还在呢?”

老冲头笑道:“那些日子的确是老汉这一辈子最忘不了的经历,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唏嘘不已啊!”

我们一边谈笑着一边吩咐船只停泊,改乘小船来到沙滩之上,刚才在远处感觉还不是很明显,此刻双脚一踩到白色的沙地上,只觉又柔又软,心情无比舒爽,若不是顾虑到边上还有很多男人,我立时就要把鞋袜给脱了。

罗长风心细,虽然老冲头说这岛上并无毒虫猛兽,但三十年过去了,谁也不知道岛上会有什么变化。还是吩咐护卫们去四处查看。

我见众人走远,便吩咐罗长风嘱咐人不要跟过来,带了鹦歌和墨兰两人沿着沙滩走向礁石群。罗长风本待要说话,见到鹦歌手中的大拎包却又顿住,在船上和一群大男人呆了三天,他自然猜的此刻我下船后的第一件是什么。

第五十三章 救人

更新时间2007-1-20 8:57:00 字数:3597

这礁石群从岛外看来,的确是锋利尖锐,船只稍有不慎,可能就会触礁沉没,宛若孤岛的另一座屏障,刺猬般的坚拒外人,但从岛内往外走,却是平和多了,几处礁石一围,便是一个纯天然的小池塘似的。

鹦歌和墨兰分别守在两端,守岗放哨,我放心地解开长发,脱衣入水,尽情地洗了个澡后,又从包中取出一套游泳衣。哈哈,终于有机会穿这套游泳衣了,换好了衣服,回首和两个小妮子打了声招呼,让她们自行轮流清洗,我却如鱼般窜向远处。

泳装贴身地裹住我的胸臀,露出了中间的腰腹,水流拂过大面积的赤裸肌肤,仿佛胜过最温柔的情人的抚摩,简直是舒服极了。

我不由地微微呻吟了一声,闭上眼睛一头扎进水中,又缓缓地浮了上来,如此反复几边后,才仰浮在水面上四处环顾,这一片礁石虽有遮掩的效果,但只因岩石太多游起来毕竟不是很畅快,不如索性穿过礁石群,到外面的海面上去畅游一番。

说做就做,我小心地避开尖锐的礁石,游了一会,见离岸已有些路程,身后都是林立的岩石,即便是坐到石头上岸上的人也看不到什么了。这才放心地挑了一处比较顺滑的岩石坐了上去,待略微休息调整后就游向宽阔的海面,呵呵,不知道这里有没有海豚呢?

用手理了理湿漉的长发,双足一荡一荡地踢着水花,随意环顾四周,忽见左边有处礁石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定睛一看,两片礁石中间衣物浮动,竟似乎卡了个人。

有死人?

我的心顿时一跳,难道是前几日那场暴风雨的遇难者么?不管他是什么人,遇见死人总是不吉利的,更何况我现在半身还泡在这淹过死人的水里。想到此,我立即将腿缩了上来,只觉身上的鸡皮疙瘩都泛起来了,心中一阵恶心,我居然和死人同用一片海水-----

回转头欲待高声呼叫,命人划小船过来接我,但看看身边这些礁石,船只肯定是行不进来的,何况我身上只着游泳衣,绝难见那些男人,鹦歌和墨兰又在远处,即便赶过来我还是要入水游回去。

咬了咬嘴唇,罢了,同片水就同片水吧,赶紧游回去,再去那个淡水泉边冲冲,也省的呆在这里和死人一起。

我强忍恶心的感觉,滑入水中,向来处游去。

但只游了几米,心中那股奇异的感觉又起,仿佛在说我不应该就这样回去,总应该先去瞧瞧情况,或许,那个其实并不是死人,而是还活着的呢?

我顿住身子,踩着水,心中犹豫不决,可如果我回去发现那的确是个死人,而且面目已被海水泡得发肿还有尸虫了呢?说实在的,我长这么大,还从未单独见过死人呢!

我不禁激泠泠地打了寒颤,想放弃,却又摇摆不开手脚。

朱七七啊朱七七,你不是向来胆大包天吗?如今却怎么连个死人都要怕?若让五哥和老八知道了,必定要讥笑你是个胆小鬼了!而且你好歹也是一个江湖帮派的堂主啊,这样也太窝囊了吧!

咬了咬牙,我转身向那死人游去,是死是活,总要看看再说。强壮起胆游到那团衣物身旁,果然是个人,而且看样子好象是个男人。他显然已经昏迷许久了,面朝里的一动也不动半伏着,头部刚好卡在礁石中间,而以下部分则全部浸在水里,修长的手指略微有些浮肿,紧紧地扣住了两边的礁石,关节已然泛白。

我迟疑了一下,咬牙移近,伸出食指探向他的鼻口,仿佛还有一丝极其微弱的呼吸,我一振,又将手指搭在他抓着岩石的手上,恩,还有脉搏!这么说这个人没死了。

顿时所有的害怕都消失的无影无踪,只要人没死就好,就是面目被水泡的再可憎也不打紧,何况看他这样子,此刻脸部并没有碰到水,应该不会那么恐怖吧!不过他头顶的黑发都已经干了,想必已卡在这里有段时间了,如果要救就得快,当下不再犹豫,用力地去扳他的手指。

哇,抓的还真紧!我费了许多力气才将他的两只手都扳开,又小心地去托他被卡住的头,还好头未卡紧,轻易地就托了出来。借着水的浮力我将他翻转了个身,终于露出了他的脸。

他的额头右上角处有一处暗褐色的伤口,血迹顺着他的眉眼滑下,已在脸上凝结出几道暗红的印迹,果然是个男人,不,正确的应该说是一个如文弱书生般的少年!

眼泪,突然就在我伸手拂开他脸上乱发,看清他面目的那一刻,毫无预警地地流了下来,一滴滴地落在他的嘴角,又顺着他的下颌滑入海水里。

胸口在微微地疼痛,一股莫名的心疼,随着泪水的掉落,如水晕一般泛开。我的心还未有知觉,手已轻抚上他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