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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八乖乖地让他拉住,却扭过头来背着他对我作了个十分无奈的鬼脸,还无声的叹了口气,左手仍紧紧地抓住我,逗的我忍不住又笑了起来,配合地跟了上去。我这个宝贝弟弟啊,可真不是普通的年少老成,简直就是个小人精了。

方走了几步,就见迎面一个妇人惊喜地叫着小姐,拨开人群向我走了过来,手里还拿着一张红纸,喜气洋洋地向我福身行礼。

“良嫂,什么事儿这么高兴?”我停住脚步,展颜道。

“还不是书儿姑娘的事,”良嫂笑着扬了扬手中的纸条,“我可是已经把书儿的生辰八字都拿来了,正准备去找小姐要长风的生辰呢!没想到这么巧就见到小姐了,咦,怎么不见长风?”

“他在家里呢,良嫂你办事可真是快啊,我这就带你去问问他。”我开心地笑道,刚要转身,又想起边上那一位来,“真是对不住啊,王公子,我和八弟恐怕得改天再陪你逛街了。”

我虚伪地笑着,目光扫过他握住老八的手,口气里却没有丝毫的不好意思,我自然不能说出让老八单独陪他的话,虽然知道即便老八和他独处也不会有什么,可我总也放心不下。王怜花是聪明人,自然马上就明白我的意思,当下放开了老八的小手,微笑道:“看来府中似乎有喜事了,那自然是办喜事要紧,这街在下随时都可以再来逛。”

“王公子真是通情达理。”我扯了一下嘴角,皮笑肉不笑地谢道,“那我们就先回去吧!”目光在他身上落定,等着他也起步转身,放他一个人在街上我可不放心,谁知道他乘机会做些什么呢,留下老八陪他那就更不行了。

回到家中叫来罗长风,我们直奔主题。在罗长风既窘迫又惊喜的神色里,我们就此敲定了一桩喜事,婚礼就定于十数天后的中秋佳节,和良嫂商定了一些和婚礼有关的事宜后,我便独自信步走回到留香园里。

来到水亭,随手端起石桌上的鱼食盘,懒懒地依着美人靠,半探着身子漫无目的地撒着鱼食,任水里的鲤鱼们纷闹抢食,眼睛却望着满园的花树枝柳,脑中不断地浮现王怜花那奇异的眼神。

今日眼中散发出异样光芒的他才是真正的王怜花吧,蹙起眉头我回想着原著里朱七七在地牢里见到他的那种感觉,对视的那一瞬间我心头竟微微有些迷惑,难不成他竟然失控地用了什么迷术了吗?

自从在淳安无意中遇见他起,他就一直是戴着温文有礼、风度翩然的面具,这个外表略显阴柔的俊逸美少年,除了争砚时流露出的那一丝世家公子的傲色及那一身漂亮的身手外,始终都紧藏着锋芒。

倘若没有今天这个恶作剧,没有他没有那瞬间的失控,也许时日久了,连我也会被他的表象所迷------这个王怜花离我原来的想象实在太远了,好在今日他多少露出了一些马脚,想起那双既深沉又诡异的复杂眼神,我突然又打了个轻颤,心中隐忧又泛了起来。

今日的恶作剧虽说是如愿地整到了他,可只怕同时也不小心捋到了虎须了,希望不要弄巧成拙才好!倘若他真反而因此对我产生了兴趣------我陡然又起了阵恶寒,算了,我宁愿被一头猪看上,也不要被这样的人关注着,看来我的加倍扮演我恶劣的千金脾气,维持娇纵和刁蛮的形象才行了。

唉!我忍不住打了一下自己的头,又要演戏,真是烦哪,平日里我就最讨厌费这些心思了------算了,接下来这段时间我还是安分点,不去主动招惹他好了,反正他的行踪有不少人盯着,我也能放心些,何况还有老八呢?

想起早已把全府上下整遍,正愁没对象的老八,我就不由地想笑,某方面来说,这个王怜花可来的真是时候,不妨就让老八好好地去骚扰骚扰他。反正此刻王怜花也已经有了防备,事情必定闹不到哪里去,二来也可以借老八的恶搞让王怜花没有机会私下再去整什么阴谋?

而我,只需等着伏在暗处的异常报告再作计较就行了。如果他真的只是单纯地来拜访五哥,那自然最好不过。其实换个角度想,就算他再有心机,毕竟他也是个人,而且还是个不足二十岁的少年,在他的野心和阴谋没有实现之前,他同样也需要一些朋友,就象熊猫儿,之前不也是和他是极要好的“狐朋狗友、酒色朋友”么?

想起熊猫儿,我不由地又叹气,沈浪和王怜花都出现过了,这只猫儿为何总还不来呢?真不知我和他会以什么样的方式见面?

思量定后,我索性专心地参与操办我第一次当红娘的婚礼来,对于王怜花,我是能避则避,不能避就直接给他一张冷脸。

可事实证明,这家伙的“涵养”比我想象的还要好,无论我怎么冷若冰霜、冷嘲热讽,他竟然似全听不懂,依然笑微微的。更让我无奈的是五哥,五哥自然已知道那日是我搞的恶作剧,竟然因此对他抱有一丝歉意,总想让我们多接触,以改变我对他的“印象”,每每来看我总要拉上王怜花,真是晕死。

王怜花的文才本来就不错,再加上一些“有意无意”的卖弄,不出几日,更成少女心目中的最佳幻想对象,而且府里的丫鬟们竟由起初一致的五哥派,渐渐分成了两派,几乎有一半都改为了怜花派。就连鹦歌似乎也倾向于他一些,整日在我耳边说王公子今日又骑射全中,明日又棋绝杭城,后日又赋歌作曲被广为流传等等。听得我几乎忍无可忍,以调动工作岗位罚她去厨房为威胁,才使得她不再开口闭口王公子王公子的。

王怜花这个狡猾的狐狸兼恶魔,他一日不走,我心中是一日不安哪!好在中秋节很快就到来了。

婚礼和洞房都安排在张灯结彩、充满喜气的开心坊里,既简单又热闹。

我兼职司仪,在他们拜过天地、行过大礼后,并没有依照老规矩大唱“送入洞房”,而是根据前世的西方婚礼,安排了两人互相当众念婚誓,等他们跟随我念完后,然后又变魔术般的拿出一对精致的金戒指,让他们互相为对方戴上。与此同时,院中突然冲起漫天绚丽的烟花,所有的人都齐声高呼“新婚快乐!百年好合!永结同心!”

书儿和罗长风几乎被我的惊喜感动的一塌糊涂,书儿的眼泪更是唰的一下就下来了,泪水透过薄薄的头巾连串地滴落在红红的绣花鞋上。

我憋着肚子里的诡计猛笑,现在就不要这么感动了吧?若要让你们知道,后面我还安排了更让你们终身难忘的闹洞房,到时候你们不要激动地想砍了我才好!

第六十六章 变故

更新时间2007-2-13 7:21:00 字数:3961

今日是中秋佳节,又是书儿和罗长风的大好日子,可谓是双喜临门。宴席之上,新郎官自然是被灌的半醉,可来向我敬酒的人也不少,我一高兴之下不免也就多喝了一点,然后趁着酒兴率领了一大堆的老老小小,足足闹了一个时辰的洞房,将前世看到过的较为保守的闹洞房方法都拿出来了。

制造了一堆的暴笑,将两个新人变成两只从头红到脚的大虾之后,意尤未尽的大伙儿终于跟着我勉强地离开了洞房,将后半夜的良宵留给新人。

“你情我愿,你来我往,何等有幸配成双…啊~今朝有你今朝醉呀,爱不释手你的美呀…让我抱得美人归。”

我头重脚轻地从洞房里飘了出来,拒绝了鹦歌和墨兰的搀扶,歪歪斜斜地转入回廊,口中颠三倒四的哼着《唐太宗李世民》的片头曲,只要一想到我居然也当了回红娘和司仪,而且用的还是久违的超时代方式,心里头就有说不出的开心快活——嗯,真是好玩,好玩哪!

“呃----”我踉跄了一下,过于得意了,差点被这粉色纱裙绊倒,今日喜庆,听了娘亲的话换了这身粉裙,虽然被众人夸的比花还娇艳,可这要命的裙摆也实在太长了——我提起群角就想打个结。

“小心哪!小姐!”鹦歌和墨兰好笑地阻止我,帮我拎起一角宽长的裙摆,一左一右地扶着我走下石阶,走向停在外院的马车,神情又是好笑又是担心。

我嘻嘻地笑:“你们觉得今天我的点子怎么样?够有意思吧?”

鹦歌忍俊不禁道:“小姐,你快别说了,婢子今天的肚子都快笑破了,罗大哥平时总是一本正经的严肃样子,今天看他那既尴尬又幸福、想反抗又无奈的模样——哎哟——真是太过瘾了——”

墨兰也抿嘴笑道:“小姐的鬼主意就是多,竟然想出那么损的招,可事先又说好了,今天的新人是辈份最小的,就连小三子的话,罗大哥也又不能不依,只好乖乖地挨整啦,真是妙啊!”

“损?嘿嘿——这你们可就不知道了,更损的还多着你,本小姐的心地算是善良纯洁了,以前参加同学们的婚宴时,那些家伙想的招那个毒那个绝啊——啧啧——你们绝对想不到!”我贼笑着,不再逞强,干脆把身子软软地靠在她们的身上,任她们将我扶向马车,正要上车的时候,心头突然一个悸动,不禁回头看了一眼周围。

院中花灯亮如白昼,将花树假山映的清楚明白,回廊上大红喜字七彩绸带处处可见,四周人影悄然——嗯,没人哪?可我怎么总觉得刚才有人在看我呢!而且,这感觉----好象是那个人来了一般?

“同学们?那是谁啊?怎么没听小姐你提起过呢?”二人边问边合力将我扶上马车。

“呃——那时你们还没来。”说漏嘴了,呵呵,我含含糊糊地敷衍了过去。一边上车一边又扭头看了一下,怎么可能呢?自从那日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现在都已经过了两三个月了,他怎么可能突然跑到杭州来呢?

看来我真的喝醉了,微微地摇了一下头,甩去这个怪念头,在鹦墨二人的搀扶下钻进马车,自从沈浪出现后,我的神经好象敏感了不少,一看到他人或听有人提起,感觉就怪怪的。

嘲弄了一下自己,我任二人将我放到柔软的榻上,为我擦脸醒酒,怕她们再问什么同学们,干脆闭上眼睛,“我有些头晕,你们不要吵我。”前世如梦哪!萦绕在心头的,也只剩那些如丝如缕如烟云的记忆片段了。

正自迷迷糊糊中,忽听墨兰轻身呼唤:“小姐?小姐醒醒,到家了,小姐?”

“嗯,到家了?”

我睁开仍自朦胧的醉眼,勉强直起身子,任她们将我扶下马车,秋风一荡,顿时一股清凉袭入心中,我半闭着眼仰头望天上望去,圆满皎洁的中秋月远离世俗尘嚣,静静地浮在九天之上。

心中忽然涌起一股冲动:“墨兰,你去我房里把我的琴拿到清水园去,我想去亭子里坐一会。”

“是。”墨兰把我交给鹦哥,择道离开。

方才坐了一会马车,再被这秋风一拂,酒意顿时散了许多,我定了定神,发现身子也稳重了许多,走起路来也不是很虚浮了,便轻轻地推开了鹦歌的搀扶,避开喧闹的主花园,自己循着清辉走向相隔两院距离,较为偏远的清水园:“鹦歌,你也不必跟着了,今天是中秋,等会墨兰琴拿来后,你们就自己去玩吧,我想一个人静静。”

“嗯,谢小姐!”鹦歌脆声笑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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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明月圆,乡思可遥寄?一遭美梦重醒时,清辉依旧照平阑!

明月如灯,我缓缓地穿过月影斑驳的回廊院落,慢慢地走进布置清雅的小花园,墨兰已抱来了古琴,并在亭子的四角分别挂了几盏精巧的琉璃花灯,又在一旁摆了果品茶点,见我到来,赶紧过来扶我。

“好了,我没那么娇弱。”我淡淡一笑,看了看那四盏散发着流光异彩的花灯,道:“把灯都灭了吧,别坏了这么纯洁的月色。”

墨兰应了一声,取下花灯放到一边,道:“小姐,婢子就侯在外头,有事您就叫唤一声。”

“不用了,我这里也没什么事,今日是中秋,你就和鹦歌一块去玩玩吧!晚些要是有事,我会派人叫你们。”

“是,那婢子就先下去了。”墨兰也不客气,娇笑着离开。

我慢慢地走到亭子里,池里睡莲已然入睡,花苞儿合的紧紧的,似乎已沉浸在甜美的睡梦之中,可似乎仍有几条鱼儿不愿辜负这月华,偷偷地浮到水面,灵活的鱼尾一摇,便搅起了一波波涟漪,融合这月色层层地散了开去。我在围栏上坐了下来,怔怔地望着水中不时晃动的月影。

都说是镜中花水中月,虚幻而不可求,这个武林外史的世界也曾是我心中一度的镜花水月。可如今世界却已颠倒了过来,我跃入了镜中,那些留下深刻记忆的前尘往事反而被阻隔在镜外了,变得模模糊糊的了,惟独那对于原著的记忆却一直都没有褪色,每当我遇到原著中的人和事时,那些大概的故事情节和当时看书时的感触,总是不时地就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只可惜我前世看原著的时候一目十行,大部分的细节我都是记不清的,落得如今半知半解不上不下的,否则七世堂这几年的成效定会更加显著。其实引魂使者说的也没错,也许没有了前世的记忆,这一生我会活的更为自在些,至少也不用这么年少老成,不会老是局限于前世的记忆之中,更不会有那些矛盾和挣扎----

想起在孤岛遇见沈浪时,我的情绪竟是那么的错乱——激烈的情感和冰冷的理智那样的挣扎,仿佛这个躯体里除了江采采的灵魂,还有一个真正的、却被我压制住的朱七七一般,最后竟是落荒而逃地避开了他!后来更是拒绝自己再去想他,也禁止别人提起他,甚至也不曾让堂里的人去关注他——其实为了武林和天下,原本我应该派人去留意他的行踪和事迹才是——唉,这样的懦弱连我自己也未曾想到。

而后王怜花也出现了,而且还以那样明媚无害、貌胜宋玉的外表和才情出现在我的面前,让人简直有些难以相信他会有那么邪恶的内心。

我忽然嘲弄的一笑,记得刚死又初生的那会,引魂使者好象说它改善了我的身体,还给我多开发了10%的智力,可过了这么多年,我除了学习方面的能力比较强之外,聪明却未见的就多了几分,否则也不会对沈浪和王怜花有些束手无策了。

想起原著中的那些勾心斗角,我更是由衷地感到害怕。即便当了七世堂的堂主,我的重心也只是在如何扩大经济实力这边,江湖中的事务基本上都是交给丁伯他们去办的,仿佛在记忆深处里,我仍情愿自己是那个不懂算计也不懂防备的江采采,而不是这个老是用费尽心思去防备躲避的朱七七,更不是原来那个屡屡处在矛盾和阴谋中心的朱七七。

难不成这一生,我注定要顶着两个人的身份生活么?这些事只要一想起来,就好令人头疼啊!我轻叹了一声,托起腮帮注视着明月。

这月,从古照到今,也从今照回古,呵呵,世间万物皆生变,唯有日月永不移,这明月也不知见证了古今多少事,今夜许愿的人必定特别多,天上的月娘能听的到我的心声吗?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那词那歌,说的多好啊!

起身亲手燃起焚香,对着清空虔诚地拜了三拜,明月若有情,今日就请将我的这首《明月千里寄相思》,带到那遥远的时代,传入亲人的梦中吧!

花园中一片寂静,安安静静地听着我抚琴,我低低的浅唱着,一滴泪忽然在琴弦上溅开,模糊了一个音节。

抬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故乡?故乡?如今这不就是我的故乡么?今夜中秋,全家团圆,喜乐之声遥遥相闻,我又何苦给自己惹这么多伤感呢?

“小姐,小姐,大事不好了!”园外突然传来了鹦歌的慌乱呼叫,我皱了下眉,迅速收起愁绪,停止抚琴往小径望去,只见明月下鹦歌急急忙忙地跑进园门,满面慌乱失措。

“鹦歌,发生什么事了?”我还未开口,就听小径旁的竹丛后传来五哥的声音。

“见过五少爷、王公子。”鹦歌急急地行了一礼,又往我这边跑来,叫道,“小姐,书儿姐姐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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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完班就要放假回家了,3月1日再回来。

公告里数字有限,我在此再解释一下:浮尘的家在那遥远的小山村——小呀小山村——是真的没有网吧,虽说现在经济都富裕了,可有些山村的变化并不是很大,我如果要上网,得坐车跑到十几里以外的镇上去,呵呵,这是生活在方便快捷的城市里的人所无法想象的。

所以请不要怀疑我的理由,如果可以的话,我也想正常更新的,再说了,我哪年回家不是要帮妈妈做大部分的家务啊!呜——

呵呵——浮尘在这里先给大家拜个早年了,春节期间我一定会想办法再更新的,只是现在时间却不能保证。祝大大们新年新气象、万事如意、身体健康、开开心心——呵呵——

第六十七章 三眼狼

更新时间2007-2-17 13:36:00 字数:3984

“什么?书儿不见了?发生了什么事?那长风呢?”我惊的腾地站起,疾步迎了上去。

鹦歌略带哭音地回道:“我也不知道,小三来传话说书儿姐姐不见了,罗大哥现在还昏迷不醒。”

“走,边走边说。”我提起裙角,二话不说就往园门走去。

“七妹,要帮忙吗?”五哥关心地问道,和王怜花一起迎了上来。

“五哥,你派些人分头去找书儿,我要先去开心坊了解一下具体情况。”我顾不得理会为何五哥和王怜花会躲在竹林之后听我弹琴,脚步顿了顿,冷笑道,“我倒要看看是谁胆子这么大,敢劫我们家的书儿!五哥,我先走了!找到人马上通知我。”

我冲五哥点了一下头,顺带警告性地瞄了一下也面带关心的王怜花,最好不要让我发现是你做的,否则我可真跟你没完了。

王怜花神色泰然地看着我,也不言语,侧身让开,我直奔前院,小三和墨兰早已在那里等候,提起长裙翻身上马,“小三,说一下事情经过。”

小三打马跟上我,快速地说道:“事情是两刻前发现的,小姐回去之后,我们几个还觉着有些意犹未尽,就约了几个小鬼准备偷偷地去听墙脚,结果屋里面半天没动静,又发现窗子开了一条缝,就好奇的看了一眼,才发现长风半倒在地上,我们觉着事情不对,就冲进房里,才书儿姐姐不见了。小癞知道后立即带了一些人去找了。”

“长风的情况怎么样?”

“长风没有受伤,只是中了迷香,所以还在昏迷当中,我来的时候已经派人去找大夫了。”

“墨兰,你回去请小青姑娘带解药过来。”我头也不回地吩咐道,“房间里可有打斗的痕迹?”

“没有,罗大哥似乎是突然被迷倒的,我们也没有听道有任何的动静。”

到了开心坊,脸上布满担忧的众人早就在等候,见到我来,都松了口气,我点头示意了一下就直奔新房,迅速地环视了一遍。

布置的温馨而又浪漫的新房里,两只大红的龙凤花烛还在继续的燃烧着,书儿的凤冠稳稳地放在梳妆台上,这本该是良辰美景的旖旎时刻,伊人却芳踪渺茫,只留剩新郎独自一人昏迷在房中,面色微白。

我快步上前,搭上长风的手探了探他的鼻息,又诊了诊脉:“嗯,呼吸和脉搏都正常,性命应该无碍。院里没有一个人听见长风示警呼叫吗?”

侯在门口的众人都摇了摇头。

“小三,你再详细说一下事情的经过。”

“是。”小三回想道,“小姐走后,大伙儿也都退了出来,一起到花园里喝酒赏月,我记得当时大家都很兴奋,都在讨论小姐别致的闹洞房点子,还说将来开心坊里有人要成亲时,我们也去试一试,孩子们也大都在花园里玩,可是谁也没有听到什么动静。大概过了一柱香的时间,我们突然想——”说到这里,小三脸红了一下,“后来我们就发现罗大哥躺在地上,而书儿姐姐却失踪了。”

我点点头起身仔细地搜索四周,书儿虽武艺浅薄,但轻功却不弱,而长风早就可以挤进江湖二流高手之列,但却都轻易地被迷昏,连示警声都未能发出一句,只隔两墙的众人也都未曾察觉,看来来人的武功若不是极高,就是早就有所计划,料定新人在洞房花烛时戒备必定松懈,才先用迷香将二人迷倒,而后劫走书儿。

长风没有受伤,这证明对方的目标只是书儿,可到底会是谁呢?又是什么样的迷香,能使人在极短时间内使人昏迷?我走到那扇被打开的窗户前仔细地嗅了一下窗脚,有一丝极其细微、略带花香的味道。

蝶儿香?我眼皮猛的一跳,脑中突然跃出一个人来:赖秋煌!居然会是他,一颗心顿时沉了下去。

蝶儿香、新婚夜新娘失踪,只这两点几乎就可以肯定作案之人,就是四年前突然在江湖中窜起的采花大盗——“三眼狼”赖秋煌。

这个在原著中一出场就已是个死人的赖秋煌,此刻自然还活着,而且恶名正盛。江湖传言,他不仅使得一手出其入化的双鞭,而且淫毒凶恶,又善用迷香,最喜欢在旁人的新婚之夜将新娘抢去凌辱,等玩腻后就转手卖往他处的青楼窑子,几年来落在他手上的女子不计其数,仁义山庄早在他犯案时就已发出赏金令,无奈这个赖秋煌不仅武功奇高,诡计更为多端,因此多年过去,仍逍遥法外。

可听说他一贯都只在北方作案,何时竟到江南来了?倘若书儿真是落在他的手里,那后果——想到此,我心中更沉,我很清楚这个时代名节对一个女子来说是何等的重要。书儿向来都是端庄守礼之人,倘若真发生了些什么,即便长风不会计较,她自己也势必难原谅自己,就算她想得开不寻短见,可势必也不会再嫁给长风——

不,我不能再呆在这里什么也不做!

我猛然转身吩咐道:“鹦歌,你好好地守在这里,我出去看看!”

“小姐,我也跟你去找书儿姐姐!”

“不,你留在这里。”我决断的道,赖秋煌技出崆峒,不仅擅使双鞭,而且还拥有武林十九种蝉毒暗器之一的七十三口丧门钉,鹦歌武艺未成,去了反而会拖我后退,“你联合开心坊里剩下的会武之人,好好地留守,以免他会回躲到这里来。”

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赖秋煌并不是没有可能再回到出事地点藏匿,必须得小心谨慎些。

“是,鹦歌明白了!”

“好,有事放烟花为号!”我从窗户中飞穿而出,倒跃上屋顶。一轮皎洁明亮的圆月下,四周都是热热闹闹的彩灯和欢声笑语,没有任何异样,真不知该从何追起,我皱了下眉,俯低身字,借着月色在屋顶仔细地搜索分辨,赖秋煌的轻功本就不是十分的高明,如今负了个人身手肯定会有影响。

果然,被我发现有几处的瓦片有微微滑动的痕迹,断断续续地一直向西,往西去了!我冲屋下的人打了个手势,起落之间,就往西方奔去。

行了四五里多路,人迹渐偏,屋顶上的足迹突然断绝,四周树林婆娑,风中传来靡靡的丝竹之声,只见主楼之中,灯火通明,歌舞正盛,各色彩衣轻纱飘舞,竟来到了著名的风尘之地——当年水烟在杭州时,几与藏香阁齐名的飘香楼。

难道这赖秋煌竟是藏身到此了吗?倘若他真将书儿往哪个房间一藏,我还真不好搜索。我依身在一棵大树之上,正待撕下一角裙布蒙面探询,突听“吱呀”一声,只见右侧的庄园侧门突然打开,慌慌张张地飞奔出一名衣裳凌乱、发髻四散的红衣女子,那醒目的红一看就知道是新娘装。

是书儿!我大惊失色,急忙跃上墙头飞身而下落在她前面,她的模样如此狼狈,难道我已经来晚了么?

“——啊!”书儿突见前面飞下一人,骇然惊呼,转身就跑。

“书儿别怕,是我!”我赶紧出声道,书儿呀然止步,回头见是我,身子顿时一软就要栽倒在地:“小姐——”

“书儿你没事吧?”我忙踏上一步,扶住了她的手,“你也中迷药了?”

“我没事!”书儿惊魂初定,哆嗦着理了一下被扯破了的喜服,掩盖住里面的内衣。我见她虽然面容之中有着惊恐和慌乱,但并没有羞愤绝望之色,明白那赖秋煌最终必定没有得逞。

“你没事就好。”我不由地大松了口气,事情总算没到不可挽救的地步,忙取出一枚烟花点燃,通知大家人已找到。

书儿无力地靠在我身上,喘气道,“小姐,长风怎么样了?”

“长风没事,有小青姑娘在,他很快就会醒过来的。”我安慰道。

书儿放心的点了点头,忽又急道:“小姐——快叫人去帮忙,那淫贼有很多歹毒的暗器,我怕沈公子会不小心遭他暗算!”

“沈公子?”我一怔,“哪个沈公子?”

书儿喘息道:“就是救我的那个沈公子,那淫贼将我捉到这里来,又把我弄醒,就要——要——我当时真想咬牙自尽,可使不出一点的力气,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淫贼起身脱衣服,这时那沈公子突然出现了,那淫贼一见他便连衣服都顾不上穿了,一甩手就向我发了很多暗器过来,然后乘沈公子帮我挡暗器的时候逃走了。”

难道真是沈浪来了,想起闹完洞房后那突如起来的感觉,及原著里沈浪和赖秋煌的关系,这个沈公子应该就是他了,只是——“书儿,你怎么知道他姓沈?”

书儿道:“我听那淫贼逃走时曾大喊道:‘姓沈的,我和无怨无仇,你不欺人太甚了!’,才知道恩人姓沈。”

“那后来呢?”

“后来,沈公子将我扶到楼下,告诉我花园的这边有个侧门,就追那个淫贼去了。”

“看清楚他往哪个方向去了吗?”

“好象是往北——小姐,你快去请人帮忙吧!那淫贼的暗器都是有毒的。”

“好好,你放心!”我拍了拍她的手道。话音未落,就见四面八方同时出现了很多人影,俯身道:“参见小姐!”

“小癞,”我叫着其中一个人的名字,“你带两个人护送书儿回去。”

“是。书儿姐姐,我们走吧!”

“那小姐你呢?”书儿担忧地回头道。

我笑了笑,眼睛微眯道:“我?我很想去见识见识那一位‘三眼狼’,看看他是不是真的长了三只眼睛。”

“可是小姐,你不能一个人去。”书儿不放心地道。

“谁说我要一个人去了?”我笑道,“你就安心地回去吧,长风肯定急死了!你们几个,跟我来!”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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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来更新这一章,真的可以说是千辛万苦啊,原来的小镇上已经没有网吧了,我只好又多跑了十几里路,等会回到小镇上还要想办法把三四斤菜和东西要拿回家,大大们同情我吧!估计等我回到家,已经累的要趴下了!

呵呵,闲话不说了,还要赶最后一班车子回去。别的,没的说,就是祝福祝福再祝福: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团团圆圆、美美满满、喜喜气气、新年新气象、求名的得名、求利的得利——哈哈,总之,希望在新的一年里,统统的不愉快都溜走旧的岁月了,迎接你们每个人的,都是更多的快乐和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