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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相邻,难免经常碰见佟夕。小姑娘很有礼貌,也很可爱,和他聊天的时候,经常忽闪着大眼睛,露出一副“我的天哪”的表情。有时候萌的沈希权就想,自己以后得生个这样的女儿。也只是心里一闪念而已,他醉心于挣钱,一丝丝儿结婚的打算都没有。

年少困顿,让他比别人更知道钱有多重要,没钱的时候,努力挣钱才是正经事,别的都是虚的。

佟建文知道青春期的小孩不大好管。刚好他在一中任教导主任,上下班都带着佟夕一起走。出乎意料的是,佟夕似乎就没有青春叛逆期,乖巧懂事,十分省心,来到新学校也很快适应,成绩名列前茅,唯一让他不满意的地方就是这孩子对沈希权充满了好奇,经常在大门口和沈希权一聊老半天。

佟建文当教导主任也是风声鹤唳惯了,觉得这有点“早恋”的苗头,身为男性长辈又不好意思明说,让佟春晓注意一点。

佟春晓觉得不可能,沈希权二十多岁成年人,怎么会惦记一个十三岁的小丫头。

佟建文叹气:你不知道现在的孩子,小学都知道递情书了。你抽空问问去。

佟春晓下了楼,看见佟夕盘着腿坐在太师椅上,怀里抱着一个放满了葡萄的大玻璃碗,那样子像是一只馋嘴的小猫。

九月的天,院子天井里的葡萄,还剩最后一拨。斑驳的光线从树荫间漏下来,落到豆蔻年华的少女身上,流光溢彩的好时光,情窦初开,喜欢一个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第9章 忆(2)

佟春晓心想,自己那时候何尝不是呢,只是不及妹妹这么胆大,见到喜欢的人,远远地避开,不敢多看一眼,打招呼聊天更是想都不敢想。或许是妹妹身上流着一半异国的血脉,又从小在国外长大,性格比她明朗大胆的多。

她斟酌着措辞,不想说的太直白,聊了几句闲话,终于把话题拐到沈希权身上。“叔叔不喜欢沈希权,你以后少和他说话,要不然叔叔该不高兴了。”

听到姐姐提到沈希权,佟夕的表情并没有什么变化,一边挑着碗里的葡萄,一边说:

“叔叔看人太古板正统,在他眼里,脑子活一点就是钻营取巧。只有老实巴交,埋头苦干,被人欺负了也打掉牙自己吞的人才是好人。”

佟春晓不禁失笑。叔叔的确是这样,看人是老眼光。

佟夕说:“叔叔对沈希权有偏见,其实沈希权帮了堂哥好多忙。他刚去银行的时候,任务完不成,沈希权帮他想主意,去找广场舞的领舞大妈,给她送点礼物,让她发动广场舞的老太太们去银行存款,只要每人存一万就送她们一套运动服。堂哥找了十几个大妈,那个月的绩效拿了第一。后来沈希权又帮他疏通关系调到信贷科。其实叔叔应该感谢沈希权的。”

佟春晓也没想到还有这些内情,颇为惊讶。

佟夕往她微微张开的嘴唇里塞了颗葡萄,接着又说:“近海集团肯和他的小公司合作,也是因为他能处理好镇上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国土资源局这一块儿也能摆平,还有那附近的地痞都得买他的账。总之,他能力很强,不是叔叔说的小混混。”

佟春晓好奇:“他怎么和你个小孩儿聊这些啊?”

“因为堂哥是他同学啊,再说,我老夸他厉害,他就愿意跟我聊天。”佟夕认真地问:“姐,你说男人是不是就喜欢被人崇拜啊?”

佟春晓噗嗤笑了,点着她的脑门:“你多大点儿人啊,懂的不少呢?”

佟夕转了转眼睛,笑吟吟说:“姐,你不觉得他特别帅?”

佟春晓心里咯噔一下,小心翼翼的问:“你不会是喜欢他吧。”

佟夕捧着碗,笑得太师椅前后直晃,差点没翻倒在地。佟夕的反应,让佟春晓悄然松口气,知道事情不是叔叔想的那样。

佟夕咯咯咯笑了半天才停下来,一本正经的说:“我是觉得他和姐很般配啊,就像杨逍和纪晓芙,冯姑娘和黄药师,金蛇郎君和温小姐。”

很久以后,她才想起当初自己举的三个例子,个个都是悲剧。

佟春晓没想到她有这个心思,啼笑皆非的点着她的脑袋:“小小年纪你操的什么心呐,你作业写完了吗?作文写好了吗?一会儿我抽查你背单词。”

佟夕嬉皮笑脸的笑:“姐,你喜欢不喜欢他?”

佟春晓笑着摇了摇头。佟夕好奇的问为什么?她真觉得沈希权很好,和温柔貌美的姐姐十分般配。

佟春晓抿了一下鬓角的头发,说:“咱爸就是生意人。我很小的时候,家里曾经有段时间特别有钱,小朋友都特羡慕我。可是后来,一笔生意赔了就变成负资产,他跑去中俄边境做生意。我妈去世的时候,他都没来得及赶回来。我那时候就特别怨恨他,有两年的时间都不和他说话,后来爸爸不在了,我特别后悔。其实,他也不想这样,生活所迫,不得已。”

佟夕第一次听她提及往事。两人同父异母,都很有默契的不提自己的母亲,只谈论有关父亲的话题。

“我想要一个安稳的生活,生意人有一夜暴富的,也有一夜跳楼的,让我没有安全感,我不求对方大富大贵,只希望他安安生生的顾着家,别大起大落的让我担惊受怕。我过怕了那种生活,昨天还是小公主,隔天就有讨债的上门。”

佟夕的年纪,对这些似懂非懂。看着佟春晓略显沉重的脸色,这个话题,她从此再也没提。

沈希权每日在工地上,早出晚归,虽然住在一墙之隔,并不经常见面。

转眼又是一年。期末考试结束后,佟夕和副班长被班主任叫到学校帮忙改卷子。夏日天气说变就变,刚刚还晴空万里,转眼天如浓墨。班主任一看要有暴雨,赶紧让两人回去。出了校门,雨点就下来了。副班长家就住在学校附近,于是带佟夕先回自己家,给她找了一把伞。

佟夕拿了伞还没走出巷子,便遇见了几个小混混。浠镇总共就这么大个地方,她的身份和容貌太招眼,想不引起关注都难。这几个小混混注意到她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只是她上学放学都和叔叔一起,周末也不爱出门,很少碰到。此刻骤然见到她孤身一人,衣服又被雨淋湿,这几人便不怀好意的跟上去,嬉皮笑脸的说:“哎呦这不是那洋娃娃吗?”

“啧啧,你看看那皮肤多白,小腰多细。”几个人说些不三不四的话,跟着她不放,倒也不敢动手动脚,就是言语下流。

佟夕从没碰过这样的羞辱,气得两眼发黑,脑仁突突直跳。到了叔叔家门口的巷子,雨刚好停了。她收起伞,猛一回身,伞尖对着其中一人的脸便狠狠戳了过去。

积攒了一路的怒火,她下手也挺狠的,差点戳住那人的眼睛。

几个小混混倒是吃了一惊,被她戳中脸的那个人恼羞成怒,咬牙切齿:“臭丫头,敬酒不吃吃罚酒,今天非把你收拾了。”

佟夕当然不会束手就擒,拿着伞掉头就跑,反正不到五十米,就是叔叔家。只是没想到雨天路滑,刚跑几步,突然摔了一跤,没等站起身,就被抓住了辫子。

刚好这时,沈希权从门口出来。佟夕急忙喊了声“权哥”。那几个人一见沈希权便松了手,佟夕赶紧跑过去站在沈希权的身后,心脏怦怦直跳,当真是吓到了。

沈希权接过她手里的雨伞,甩了甩水问:“怎么回事。”

几个小混混干笑着,其中一人解释:“权哥,她差点戳瞎我的眼睛。”

沈希权薄薄的笑了笑:“我替她给你陪个不是?”

他一贯都是见人带着三分笑,那一抹浅笑仿佛生在他的右侧唇角。可是那几个人见到他笑,却怯怯的说:“不敢不敢。”

沈希权没搭理那几个人,低头看看佟夕,抬手搂着她的肩膀,拍了拍:“以后谁再欺负你,你跟我说,我剁了他的手,扔到河里喂鱼。”

这话显然是说给对面的人听的。那几个人不声不响的走了。

佟夕以前听叔叔说过很多次,沈希权是个笑面虎,心狠手辣,小混混都不敢惹他,她没怎么相信,今天才算是第一次见识到,惊讶之余,更多的是好奇。

“他们好像挺怕你的。”

“人都是欺软怕硬的,你比他们还狠,他们自然就怕你。我十几岁的打架厉害在镇上是出了名的。”

佟夕看了看自己细细的胳膊,心里盘算等回了T市去报个跆拳道班,是不是年纪大了有点晚呢?抬胳膊的时候,才发觉沈希权的手还放在她的肩膀上,不禁悄悄缩了一下肩膀。

沈希权最初认识她的时候,她看着还是个小姑娘,再加上是佟鑫的堂妹,心里也就没把她当外人,搭肩膀时心无杂念。此刻觉察到她往后缩,他才突然想起来,小丫头已经十四了。

他把手从她肩上抬起来,不轻不重的敲了下她的脑门,板着脸说:“别自作多情了,你这种小丫头片子我看不上。”

佟夕脸色腾一下红了,捂着脑门,眼睛透着不服。

“我喜欢这样的。”沈希权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是个刚刚面世的智能机,薄薄的十分漂亮,屏保是一个外国女人,身材火爆,妩媚妖娆,烈焰红唇。

佟夕认真的看了看,撇着嘴说:“还没我姐好看呢,权哥你眼光不怎么样啊。”

沈希权又敲了她脑袋一下:“小孩儿懂什么。”

后来,她为了报考编导专业疯狂的看片才知道那是一个七十年代一个代好莱坞女明星。当时单看照片也并未觉得多么惊艳,直到看了几部老电影,才发现她的的确确是个大美人,一颦一笑,风情万种。

莫丹的论调是人要看动态,静态美不算真的美。比如某小鲜肉,照片美绝人寰,演技惨绝人寰。然后又举例布拉德皮特:“我原先看他照片觉得一点也不帅,后来看史密斯夫妇和特洛伊木马的时候,哎呦天哪,帅到合不拢腿。”

佟夕:“……”

莫丹和那位好莱坞女明显截然不同的类型,一个娇小玲珑,一个高挑性感,一个烈焰红唇,一个樱桃小口。

沈希权打算追莫丹的时候,佟夕有次忍不住私下问他,你不是喜欢那谁谁吗,莫丹和你喜欢的那一款不一样啊。

沈希权想了想说:红玫瑰和白玫瑰的论调你听过吧?

佟夕啧啧:“权哥你这样就不对了啊。小心我告诉莫丹。”

沈希权摊着手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没关系啊,莫丹喜欢布拉德皮特,你看我那点像他。”

佟夕叹气:你们这些一心两用的人啊。

沈希权笑:这和喜欢古董喜欢名画一样,不见得非要到手,过我眼即我有。世上美人千千万,能克制住内心的欲望,守着眼前的这一个,就算是真爱。

后来她关于这个问题,和聂修讨论。

聂修正在写报告,手指如飞的打着键盘,忙到没眼看她,却很严肃的说:“那不行,守着眼前的还不够,心里也不能有别人。”

佟夕笑起来:“你这人好霸道,连放在心里欣赏一下都不行喽?”

聂修突然停下手里的事情,走到她面前,跟班主任似的,盯着她:“你难道还想在心里再放一个人,偷偷的欣赏倾慕?”

当然不是,我欣赏倾慕的人只有你。佟夕正要说,忽然想起,他追她的时候,都不曾说过一句情话。于是临时改变主意,抿唇笑着不回答,偏要他着急上火。

聂修没作声,抬起她的下巴,低下头……

两分钟后,佟夕求饶:我眼前只有你一个,心里也只有你一个。你满意吗?

作者有话要说:一个没有安全感,随时担心女朋友变心被人抢走的男主……O(∩_∩)O~

第10章 缘(1)

佟夕被那几个小混混扯住辫子,差点吃了大亏,一气之下跑去理发店剪了头发。

傍晚她在院墙外浇花的时候,沈希权从度假村工地上回来,差点没认出来,她最近正在长个抽条,原本就很纤细的身材,愈发看着单薄细瘦,乍眼一看,就是个男孩。

沈希权还以为理发店手艺太烂,打抱不平的说:“这是哪家理发店?这手艺是想关门啊!”

佟夕眼睛里亮着笑,一点没有头发被剪毁了的郁闷,“是我让师傅剪成这样的,我本来要剃光头,那师傅死活不肯,怕我后悔了再跑去讹他。”

沈希权心里咯噔一下,看不出来,这小姑娘有股子狠劲。

剪完头发的第二天,佟建文去鹭鸶巷吊唁一位同学的母亲。回来后,就在院子里和佟春晓聊起这位同学的故事,权当给侄女提供一个写作素材。

他同学叫江若菡,年少时就是镇上出了名的美女,医学院念书的时候,被星探发现,请去拍过广告,那时候很流行挂历,照片还印成了挂历卖的十分火爆。毕业后进了省医院。她丈夫聂振,出身高干家庭,是家里幼子,聂父住院的时候,他偶然遇见江若菡,就这么一见钟情。

聂父讲究门门当户,认为江若菡是个寒门陋巷出来的小家碧玉配不上儿子,后来一调查,她还拍过广告上过挂历,更坚决反对这桩婚事,但是聂振一直不肯放弃,磨了好几年,才得了聂父许可,和江若菡结婚。婚后老公对她体贴入微,生个儿子还特别争气,小学连跳两级,今年刚被B大录取,才十六岁。

佟春晓忍不住说:“这真是人生赢家啊。”

佟建文摇着蒲扇,感叹:“可不是嘛,四十多岁了看上去也就三十出头的模样,和我站一起,说我们是中学同学,鬼都不信。”

旁听了许久的佟夕接过话头,不留痕迹的安慰他:“叔叔你一点不老,我们同学都说你很酷。”

佟建文笑着拿扇子拍她:“别哄我了,你以为我不知道我外号佟包公。”

佟春晓忍着笑,装没听见。佟夕也假装糊涂,“哎呀叔叔你什么都知道啊。”

佟建文得意的扇着扇子:“那是。”

吃过晚饭,佟春晓和佟夕一起散步。路过鹭鸶巷的时候,看到无数的花圈,摆满了整条巷子,街口停着好几辆豪车,许多人进进出出一户宅院的大门。

佟春晓说:“这肯定是叔叔同学家。”

佟夕好奇的朝着大门瞄了一眼,可惜也没看见叔叔那位美人同学。两人绕着河道走了一圈,绕回到鹭鸶巷后街时,佟春晓的编辑来了个电话。

佟春晓坐在路边的石墩上接电话,佟夕慢慢往前走着等她。

河道上每隔不远都会架着一条小桥。佟夕信步走到桥上吹风,一抬眼看见桥那边的榕树下站着一个人。

他微低着头,手肘撑在石桥的栏杆上。黑色短袖衫上别着一个袖章,上面是个醒目的白色孝字。

佟夕直觉,这应该就是叔叔同学的儿子。或许是穿着一袭黑的缘故,他看上去比寻常的十六岁的少年要沉稳许多,再加上个子极高,一眼看去更像是青年人。

夏日天黑的晚,七点半钟的光线依旧很足,足以看清楚他的眉眼容貌。佟夕觉得他似曾相识,一时间却想不起来在那里见过。

天边残余的晚霞,渐渐褪了颜色,窄窄的河道,水波无声无息,像是一条青色的带子。小桥流水榕树,构图完美的一副画,俊美的青年嵌在画里,对着水面出神,并没有看见她。

水面映过归巢的鸟影,转眼间,将这幅好看的画给破了。一滩鸟粪落在他的胳膊上。

那一刻他的表情,让佟夕忍俊不禁差点笑出声来。

聂修皱着眉,往口袋里一摸,没带纸巾,于是抬着手臂,打算先用河水洗一把。正要下台阶,忽然从桥上下来一个少年,递他一张面巾纸。

穿着T恤衫和短裤的少年站在最后一节台阶上,还比他低了一个头,聂修垂目一看,不觉一怔。

因为背着光,灵气逼人的面孔,有点朦朦胧胧,漂亮的不似真人。是一种介于男生和女生之间的中性美,雌雄莫辩,不可方物。

聂修说了声“谢谢”,接过面巾纸的同时,飞快的朝着少年宽大的T恤衫瞄了一眼,不敢细看,也不敢多看,匆匆一眼,嗯,好像貌似是个男生……很平。

佟夕在他接过纸巾的时候,忽然看见了他食指上的痣。突然灵光闪现,终于想起来为何看着他眼熟。竟然是浠湖春天的走廊下,那个撕纸币的少年。

这可真是不可思议!怎么会这么巧?

恰好这时,佟春晓打完电话,在桥边叫了声七七。

佟夕应了一声,转身跑回去。

聂修本来已确定少年的性别,此刻看着那道纤细的背影又疑惑了一下,一个男孩儿叫七七?

这一段小插曲,很快就淹没在如水的岁月中。两人各自在自己的世界里过着各自的生活。

江家的老房子交给一位亲戚关照者,大门紧锁,院墙里的石榴树长的特别高,结的石榴从院墙外都能看到。佟夕偶尔路过,会想,这些石榴会不会有人来摘,不吃可就浪费了。

度假村的项目启动之后,佟夕时不时的听见叔叔和婶婶聊天提起,说到几个地痞背后指使被征地的农民坐地起价,在工地上闹事,被沈希权带了人过去收拾的服服帖帖。

强龙压不过地头蛇,有沈希权在这里可以解决很多问题,近海集团只需要投钱,其他有一切都交给沈希权打理,倒是省心省力。

沈希权忙起来,佟夕难得见到他一面。很快到了春节,佟鑫回家过年时,沈希权为了感谢他的牵线搭桥,送了极丰厚的年礼来酬谢,和他同来帮忙搬礼物的是一位年约三十的年轻人,名叫蒋文俊,是监理公司的工程师。

佟建文一看蒋文俊仪表堂堂,再一问大学毕业,目前还是单身,当即便动了心思。

兄嫂不在,两个侄女的事情少不得他多费心。佟春晓已经二十七岁,在浠镇算是老姑娘,和她同龄的单身男人,有点出息的考上大学便不再回乡,留在镇上的便是没念过大学的。佟建文想给侄女介绍个对象,都找不到人。

蒋文俊仿佛是从天而降的一个良人,条件和年纪都和佟春晓再合适不过。那天,佟建文对沈希权格外的热情,约请他晚上来家吃饭,并特意邀请蒋文俊也一起过来。

沈希权从十二岁起便开始独自生活,熟知人情世故,察言观色的本事早已炉火纯青,佟建文的心思,被他一眼看破。他笑吟吟一口答应,回去的路上还对蒋文俊说,工地上条件不好,不如来他家过年,反正他一人在家,两人可以做个伴。

蒋文俊家在外省农村,春节不打算回去。于是,回工地上收拾了两件衣服带着洗漱工具便来了沈家。沈希权正翘着腿看股票,电脑桌上的烟灰缸里有七八个烟头。

蒋文俊笑道:“沈总也炒股票?”

“我上学那会,在镇东头开了个网吧,自己晚上过去看场。闲着无聊,我又不爱打游戏,就琢磨着怎么挣钱。后来知道有股票这个玩意,就研究K线图,混论坛看技术贴。慢慢摸出点门道。”

蒋文俊如同找到知音:“巧得很,我也炒股,不过平时太忙,没空看盘,都是选一只股票做长线。”

沈希权递给蒋文俊一根烟,笑着说:“有一次也是运气好,买到一只股票,恰好碰上重组,停牌三个月,开盘后一口气二十四个涨停板,那是我生平发的第一笔财。”

蒋文俊露出惊慕的表情:“沈总好手气。”

沈希权颇为感慨的笑了笑:“人生向来都是有得有失,可能是上天看我父母双亡格外关照,这些年倒是运气一直不错。”

蒋文俊在沈家喝茶闲聊,度了半日清闲时光,傍晚时分,沈希权如约带着蒋文俊去对面的佟家吃饭。佟春晓和周余芳在厨房里准备晚饭,佟夕听说有客人要来,也搬了小马扎坐在灶台前,帮忙择菜剥葱。

蒋文俊和沈希权出于客气,走到厨房门口,探身问要不要帮忙。周余芳笑吟吟说不用。

这是佟夕第一次见到蒋文俊。人如其名,文质彬彬,容貌清秀。

佟春晓正在杀鱼,抬眸一看沈希权身后站着一个陌生人,不禁多看了两眼,手里的鱼从案板上滑了出去。那条鱼在地砖上垂死挣扎,好巧不巧的蹦跶几下蹦到了蒋文俊的鞋上。

蒋文俊弯腰捡起鱼,递给佟春晓。

佟春晓不好意思的笑:“把你鞋子弄脏了。”

蒋文俊忙说:“没事没事。我这鞋子便宜的很,还不及这条鱼贵。”

两人说话的功夫,周余芳的目光在他们眉眼间来回打了个转,心里暗暗高兴。以过来人的经验,她看出这两人对彼此的第一印象不错。

那个春节,蒋文俊便住在沈家。沈希权每天都叫佟鑫过来打扑克牌或是打麻将,三缺一顺便叫上佟春晓。

佟春晓在出版社工作的时候,身边同事大都是女性,二次元的朋友更是一色的女人,难得有机会接触异性。而蒋文俊出身农村,家境贫寒,毕业后就一门心思的想要挣钱在T市立足,再加上工作忙碌,也一直单身。

两人都处在三十而立的年纪,选择伴侣的时候都很理智。不是一见钟情,也不是日久生情,心里考量了彼此的情况,接触,了解,交往,继而相恋,其实和相亲差不多。

佟春晓在偌大的T市没有找到恋人,却在小小的浠镇,碰到蒋文俊,这只能说是缘分。就像莫丹偶然来浠镇写生,和沈希权一面之缘,却在日后成了夫妻。

佟春晓和莫丹同属于温柔美丽型,认真讲来,佟春晓更成熟睿智,宜室宜家。

佟夕一直遗憾沈希权没和姐姐成为一对,后来有一次问起沈希权,为什么喜欢莫丹,不喜欢她姐。

沈希权想了想说,首先两人要有缘分,其次,若要长久维持,彼此之间的仰慕和欣赏必不可少。莫丹崇拜他,看他的眼神,如同盖世英雄。

佟夕明白他的意思。

佟春晓母亲病逝后跟着外婆生活,父亲常年不在身边,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了独立,她克制而理性,她不可能像莫丹那样,在沈希权面前变成娇滴滴的公主,被他宠爱娇养。

她在教育佟夕的时候,总说你不能依赖别人,一切都要靠自己。即便是父母,也会随时撒手离开你,这个世上唯一能依赖的就是自己。甚至她提醒佟夕,不要对别人投注太多的感情,否则失去他的时候会非常痛苦。

佟夕体会过失去父母的痛苦,所以对佟春晓的话,有很大程度上的认可。但是感情并不能自由掌控,后来她发现自己很喜欢聂修的时候,隐隐有些害怕。有一次约会的时候,就情不自禁的说,我不能太喜欢你了,不然将来万一分手会很痛苦。

聂修当即就板起脸:什么意思,你还做好了随时和我分手的准备?

佟夕急忙解释没有。聂修气得饭都不做了,脸色比寒冰还冷。

佟夕自认理亏,默写了一首普希金的情诗作为检讨,好不容易哄好了聂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