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有金刚不坏之身上一章:第 3 章
  • 我有金刚不坏之身下一章:第 5 章

然而,这一天,站在时家照片墙前的章可贞,却拨开厚重时光蒙下的重重蛛网,重新见到了被一张照片定格在稚龄时期的小男孩平仔——这令她无法自抑的惊喜交加。微笑的涟漪一层层荡漾开来,泅透了她秀丽的脸庞。

睡了酣甜的一觉后,时承平缓缓睁开眼睛,看见窗纱上有花影扑朔。午后的阳光,将阳台上一盆怒放的三角梅斜斜折影在洁白纱帘上,宛如一幅淡墨写意的疏梅图。

卧室里不见章可贞的人影,最初时承平还以为她已经离开了。但是楼下厨房隐约传来叮叮当当的声音,让他知道了她其实还在。慢慢地翻身坐起来,他发现输液已经结束了,身上的高烧也退了不少,感觉比起之前已经好多了,不过身子还是疲软无力。

迈着虚浮的脚步,时承平慢慢从卧室走出来。他倚着二楼的铜艺护栏往下看,看见章可贞正在煤气灶上用一个砂陶罐煲什么东西。一片热腾腾的白色蒸气从罐口冒出来,诱人的食物香气随之满室氤氲。缭绕至鼻端时,让他感觉到了一阵强烈的饥饿感。

“你在做什么?”

章可贞意外地一抬头,笑盈盈地说:“咦,你醒了。我在做香菇干贝粥。因为我不但在厨房里找到了米,还找到了真空包装的香菇和干贝,所以就把它们统统派上了用场。你醒得正是时候,粥正好煲得差不多了。你要下来吃?还是我给你送上去?”

“我下来好了。”

时承平在餐桌旁坐下后,章可贞很快为他端上了一碗香菇干贝粥,并细致嘱咐:“快吃吧,小心烫啊!”

“谢谢。”

粥煲得很好,稠稀均匀、米水交融,味道也鲜甜可口。时承平尝了一口后,虽然嘴里什么都不说,但脸上的神色是满意的。

章可贞也盛了一碗粥坐在他对面慢慢喝着,一边喝,一边目光时不时地瞟向他,努力把眼前的年轻男子与当年的那个小男孩相对比,发现两者的眉眼之间还是残留着不少相似之处。当年唇红齿白的小正太长大了,依然是个唇红齿白的大帅哥,丝毫没有长残。

第9章 晋江文学城独家发表

?

埋头喝完半碗粥后,时承平无意中一抬眸,正好对上章可贞鉴定的目光。他下意识地皱了皱眉,她敏锐地意识到了他的心理想法,马上声明道:“别误会,我看你可不是因为我在发花痴。”

怔了怔后,时承平自以为了解:“那么…你是在看我的脸色是不是好点了吗?”

“也不是,”放下手里的粥碗,章可贞笑盈盈地看定他说:“平仔,我是在看你和小时候比起来有什么变化。”

“平仔”——这个已经很多年没有被人叫过的乳名,听得时承平蓦然一呆。他怔怔地看着章可贞,一脸吃惊又迷惑地问:“你怎么知道我的乳名,我们小时候见过吗?”

章可贞笑吟吟地揭晓谜底:“是的,我们小时候在同一家儿童医院住过院,你还送过我一个变形金刚的玩具,记得吗?”

十几年前的往事,章可贞还以为时承平一定不会像自己记得那么牢。毕竟她是一个孤儿,乏善可陈的童年时代值得牢记的事情寥寥可数,才会一直念念不忘当初那位慷慨的小馈赠者。而对于一个有着一间玩具房的小男孩来说,也许很难记住自己曾经送过某件玩具予人。

她却没有想到,时承平听了她的话后,马上就脱口而出:“贞贞——你就是当年那个福利院的小女孩贞贞?”

章可贞很是惊喜地扬眉一笑:“对,我就是贞贞。没想到这么多年了你也一直还记得我,我还以为你没准都会想不起来了呢。”

难以置信地看着章可贞,时承平的脸上满是慨叹之色:“当年我们都才几岁大,一转眼十几年就过去了,真没想到居然还有机会再见面。你怎么发现我就是平仔的——哦,我知道了,你看到照片墙上我小时候的照片了是吧?”

“是啊,你七岁生日的那张照片,我一眼就认出来了。因为当年你就是抱着那个变形金刚来和我说话的。”

下意识地扭头看向照片墙的方向,目光定定地停驻在那张七岁生日留影照上,时承平的眼眸深处浮起丝丝伤感,声音亦感伤。

“当年我送你的那个变形金刚…现在还在吗?”

“在呀!我一直好好地保存着它,几乎还和新的一样呢。有次被我一位大学室友的哥哥看到,他两眼放光地想花两千块跟我买,说是这种九十年代的日产正版变形金刚老玩具很有收藏价值。我告诉他,这个玩具对我有特殊意义,两千万都不卖。”

时承平意外又欣喜地睁大眼睛说:“真的吗?那太好了!”

顿了顿后,他又有些不好意思地提出请求:“呃…贞贞,我想问一下…你可不可以…把那个变形金刚…还给我呢?”

“啊!”完全意外不到的请求,听得章可贞整个人一呆:“你想把它要回去吗?”

低下头沉默片刻后,时承平才轻声开口解释:“已经送出去的东西,而且又已经过了这么多年,原本是不应该再要回来的。只是,当时我并不知道,那是我爸爸送我的最后一件生日礼物。就在我出院的那个月,他就因为急性心肌梗塞去世了。”

他的声音并不大,却像深秋枝头掠过的一缕风,蕴满凄凉萧瑟的气息。让她的一颗心忽然间变得仿佛是风中一朵雨做的云,潮湿无比。

“原来是这样啊!我明白了。我…”

犹豫了一下后,虽然满心满怀都是浓浓的不舍,但章可贞最终还是下定决心忍痛割爱地点头说:“好吧,我会把它还给你的。”

抬起头看着她,时承平无比感激地一笑:“谢谢你,贞贞。”

这还是章可贞第一次见到时承平笑。不同于儿童时期那个无忧无虑笑口常开的小男孩平仔,长大后的他已经性格大变,变得孤僻又冷漠,而笑容这种表情似乎已经与之绝缘。至少,她在新视觉入职两个月来从没见他笑过。

但是这一刻,他终于笑了。虽然眉宇间依然挂着一缕乌云般的浅浅悒郁,但唇角扬起的美好弧度,却像乌云隙间的一道闪电,能瞬间擦亮了所有人的眸。

她的眼睛猝不及防地撞上了他的笑容——宛如闪电般耀眼眩目的笑容,让她飞快地垂下眼睫,不敢再多看哪怕一眼。可是来不及了,她已经被那个微笑击中了,心跳得就像千军齐发万马奔腾…

这时,大门处忽然传来钥匙开门的声音,很快房门就应声而开,一身香奈尔套装的苏盈走了进来。看见餐厅里的两个人,她微微一怔:“承平,你有朋友在啊?”

与此同时,时承平满脸意外地站起来反问:“妈,您怎么来了?”

章可贞定了定心神,也马上跟着站了起来。小时候在S市儿童医院住院时,她曾经见过时承平的妈妈,不过已经印象不深,依稀记得那是一个温婉动人的女人。眼前的女人虽然韶华不复,但依然温婉动人,与记忆中的感觉相比没有丝毫变化。

“哦,妈刚才跑去新视觉机构找你,结果他们说你今天请了病假没来上班。所以妈就马上赶过来了。承平,你怎么病了?看过医生了吗?不严重吧?”

“没事,我只是发烧,已经打了针吃了药,现在好多了。”

一问一答间,苏盈已经走到了餐桌旁,看了站在对面的章可贞一眼后,她再次发问:“承平,这位是…”

“妈,您还记得七岁那年我肺炎住院时,认识了隔壁病房一个福利院的小女孩吗?她是当年那个贞贞。”

苏盈记起来了,惊讶地睁大眼睛看着章可贞说:“啊,你就是那个小贞贞。呀!现在都已经长成漂亮的大姑娘了。”

章可贞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伯母您好。”

“好,你也好。咦,你和承平是怎么又遇上的?”

“哦,这个说来真是巧。我也应聘进了新视觉机构工作,而且现在正好是他的助理。之前我们彼此都没有认出来,但是今天他生病了不能来上班,孟先生打发我拿了备用钥匙过来给医生开门。进屋后看见了照片墙上他小时候的照片,这才知道原来他就是当年的平仔。”

“原来是这样啊!”苏盈听得又是笑又是叹:“看来还真是很巧呢!原本都见面不相识的,可是兜兜转转还是又认出来了。”

时承平拉开椅子让母亲坐下,然后随口询问她:“对了,妈,你刚才去新视觉找我干吗?”

“哦…”苏盈顿了顿才回答:“有点事情要跟你谈一谈。”

章可贞聪明伶俐,马上明白了苏盈是特意来找儿子有事相谈,于是马上知趣地告辞:“阿姨,你们既然有事要谈那我就先走了。”

“好吧。”苏盈也不虚留她:“贞贞,今天有事就不多留你了,改天阿姨再请你吃饭啊!”

时承平亲自把章可贞送出门外,看着她有些犹豫地欲言又止,她明了地主动开口:“你什么都不用说了,我明白,明天我就把那个变形金刚给你送过来。”

他再次对她感激的微笑,午后的阳光斜映在他的侧脸上,像是笼了一层金色光环,让他的笑容格外明亮与温暖。心跳再次加快,章可贞慌忙赶在脸红之前匆匆转身离去。

第10章 晋江文学城独家发表

?章可贞离开后,苏盈就开门见山地对儿子说:“承平,今天香港那个律师所又打电话来联系我了!原来,时家的老爷子,也就是你爷爷,想找你回去认祖归宗。”

时承平怔了怔,一脸疑惑不解地问:“他们和我们断绝来往都已经十几年了,怎么会突然间想到要把我找回去认祖归宗?”

苏盈叹口气:“当然是有原因的。听律师说,你爸那位原配夫人生下的两个儿子,大的那个两年前和你爸一样突发心肌梗塞死了,可怜啊!听说死时才三十岁。小的那个则不争气,吃喝嫖赌样样精通,还喜欢上了磕药。前阵子他因为药磕多了,把自己当成一只鸟从楼上飞下来,结果摔成了植物人。真是自作孽啊!”

时承平有些明白了,中国人的家族企业传承,“传儿不传女”一向是首选模式。时家正室嫡出的两个儿子眼下都传承无望了,所以时氏家族想起了他这个外室庶出的私生子也是时家的血脉。打算召他回去认祖归宗应该只是第一步,第二步,恐怕是想要看能不能把他悉心栽培成一位理想的传承对象。

果然,苏盈接下来说的话便是如此:“律师说,现在你是时家唯一一个健康健在的男孙。时老先生想找你回香港见个面,再做一个亲子鉴定。一旦确认了你是时家的血脉,你爷爷就打算让你回时家认祖归宗。以后还打算栽培你当时家企业的接班人。”

听起来,回到时家认祖归宗的前景十分诱人。时氏家族在香港虽然不是什么首富之家,但名下的资产也相当殷实可观。但时承平却是一脸不为所动的淡漠神色:“恐怕我不是一个值得栽培的对象,因为我对做生意完全没兴趣。”

知子莫若母,苏盈明白地点点头,并不多作劝说。虽然回到时家做继承人的好处巨大,但是儿子既然不感兴趣,她也绝对不会勉强他。

“承平,妈明白你的意思了。我会去回掉律师的。”

如今的苏盈再也不是当年那个肤浅无知的乡下妹子,除了认识到了钱的好处之外,她也同样认识到了钱的坏处。钱太少日子不好过,要烦心的事太多;钱太多日子也照样不好过,要操心的事太多。既然他们母子俩现在自食其力的日子也能过得很舒服,又何必去贪图时家那份家产呢?

除此以外,苏盈还有一重顾虑。如果儿子真去了时家认祖归宗,她担心他的日子也不会过得舒坦。毕竟是时老先生要认孙子,时太太肯定没打算认“儿子”。当年被她扫地出门的野种居然又能登堂入室,指不定心里多窝火呢?她可不愿意让儿子去受那份委屈。

晨曦渐白,天光大亮,当缓缓升起的鲜红朝阳撒下遍地光辉时,大都市快节奏的一天又开始了。

上午九点,章可贞背着一个小背包准时来到新视觉机构打卡上班,被前台的安妮神秘兮兮地叫住询问:“章可贞,听说你昨天去了时先生的家,在那儿呆了多久啊?”

“呆到中午走的。”

“居然呆了那么久,你不害怕吗?”

章可贞不解地反问:“害怕什么?”

“时先生那栋房子里死过人啊!他女朋友就是死在他家,你没听说过吗?”

安妮的提醒让章可贞依稀有些印象了:“哦,好像听小柯在茶水间说过,据说是不小心在泳池里淹死的?”

“是啊,虽然已经是两年前的事了,但到底是死过人的地方,何况又是横死的,听说会显得鬼气森森,有没有啊?”

“没有啊!那栋房子一切都很正常,没你们想像得那么聊斋了。”

“可能你是白天去的缘故,阳气盛所以阴气被压下去了。”

章可贞实在忍不住有些好笑地说:“安妮,你还是90后新新人类吗?怎么说的话迷信得像是上个世纪穿越来的?还是最近鬼片看多了?”

说话间,另一位前台茱莉也插嘴说:“这话也不光是迷信了,从风水学上来说意外死过人的屋子是很不吉利的。而且说起来,时先生不光是住的屋子不吉利,连住的那块地方都不太吉利。因为他那位从英国来的初恋女友就是在他家后面那条山路上跑步时摔死的,就是去年的事。”

安妮附和地点头说:“是啊最啊,说起来真是太邪门了。时先生两年内没了两个女朋友,一个死在家里头一个死在家后头,想说那个地方没有鬼气都没人信啊!”

安妮话音刚落,孟哲忽然出现在前台,他显然已经听到了她说的话,皱着眉头瞪了她一眼说:“前台的人最近这么闲吗?不干活光八卦,是不是想尝尝炒鱿鱼的味道了?”

安妮和茱莉马上缩回工作台后不敢再吭声,孟哲则扬手把章可贞叫进了他的办公室。一边关上门,他一边好奇地看着她询问:“昨晚我去看了承平,听他说原来你们小时候就认识了,是同一家儿童医院的病友。”

“是的,孟先生。”

“这倒真是巧了,还好我当初拍板让人事部把你招了进来,否则你们俩可就要失之交臂了。对了,承平今天还不能来上班,他不来你反正也没事干,要不你干脆还去他家陪陪他叙叙旧吧。放心,工资照样开,我是老板我说了算。”

孟哲认定时承平对章可贞有意思,所以一再刻意为他俩制造独处机会。章可贞自然也不会拒绝,虽然之前对于这位高冷Boss她有些敬而远之,但知道了时承平原来就是平仔后,她的心理开始有了极其微妙的变化。现在,她很乐于去见他,也很愿意接近他。

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肩膀上的双肩背包带,章可贞点头说:“那好吧,正好我有东西要送过去给他。”

章可贞来到银沙湾的那栋双层别墅时,时承平正坐在屋前的一树紫藤花架下等着她。紫藤花正是吐艳时节,开得极为绚烂,一串串繁花悬挂于青藤绿叶之间,风过时醉红乱旋,洒落阵阵花瓣雨。

时承平看来在花架下坐了有一阵子了,白衬衫的衣襟上散落了不少紫藤花瓣。脸色虽然还有些苍白,但精神已经好了不少,看来病也已经好了不少。见到她出现在大门口,他的眼睛顿时为之一亮。一边马上站起来迎接,一边含笑说:“你来了!”

章可贞知道他真正期盼的是什么,笑吟吟地从背包里取出那个变形金刚,递给他说:“是啊,我特意把这个给你送过来。”

一边接过变形金刚细看,时承平一边轻声惊叹:“呀!这个玩具你真是保存得很好呢,至少还有七八成新。谢谢你贞贞,如果它一直在我手里,我都未必能保存得这么好。小时候我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都是玩具,总是没多久就都被我弄坏了。”

看着被时承平抱在怀里的变形金刚,章可贞一脸浓浓的不舍说:“以前你虽然不能,不过,我相信以后你一定能继续好好保存它的。”

收回了当年慷慨送出的变形金刚的玩具后,心愿得偿的时承平想起来要询问一下章可贞这些年的情况。叫上她一起双双在紫藤花架下坐定,他关切地看着她问:“对了,这些年你怎么样?过得还好吗?”

“还行吧。我一直在福利院生活,考上大学后才搬出来,现在一个人自食其力过日子。你呢?过得好不好?”

用简单的三言两语概括完了自己这十几年的生活后,章可贞随口用同样的问题反问时承平。他抱以苦涩的一笑:“你觉得会好吗?你进新视觉也快两个月了,有关于我的各种□□应该也听说了不少吧?”

“嗯…”章可贞小心翼翼地回答:“是听说了一些。”

“你听说的是那一些?应该是我有杀人嫌疑的那部分吧?这是最耸人听闻的部分,无论如何都不会被人漏掉的。”

时承平一番话说得神色平淡,仿佛像在说一桩全然与己无关的事,语气声调都没有任何波动。显然,这种□□他已经听过太多太多,都麻木得没有反应了。

章可贞安慰他:“那些都是流言蜚语,你不用太介意了。”

“你觉得只是流言蜚语?你不觉得空穴来风未必无因吗?很多人都这么认为:如果大家都说你有问题,那你就一定有问题——因为空穴来风未必无因。更何况,在警方眼中我也是最有嫌疑的疑犯。”

“不能一概而论啊,还有三人成虎的说法呢。没有证据的话就不能偏听偏信,警方除了怀疑外,不是也无法证明你干过什么吗?”

抬起眼睫,他一瞬不瞬地看定她的眼睛问:“所以,你选择相信我?”

迎视着他的目光,她用肯定得无以复加的语气回答:“我当然相信你了。有句俗话叫作‘三岁看八十,七岁定终生’。一个七岁时就能慷慨地把自己最心爱的玩具送给孤儿妹妹的善良小男孩,我相信长大后品格一定不会坏到哪里去的。”

虽然当年时承平只是送了章可贞一个玩具,而且现在还要回去了,但她依然感激他曾经给予她的温情,也绝对信任他的人品。无论别人怎么非议他,她坚信小时候心地善良的孩子长大后也能依然不改善良本性,绝对不会伤害他人。

对于这样坚定不移的信任,时承平默然片刻后,朝着章可贞伸出一只手:“贞贞,真的很高兴再次遇见你。”

对于他所表示出来的握手意图,章可贞迟疑了一下才伸出自己的手。两只手刚握在一起时,她的手掌是温热而柔软的。当他想用点力握下去以此强调自己很高兴与之重逢的心情时,她的手掌似乎好像有点变硬了…

在时承平能确切感觉不对劲之前,章可贞当机立断地马上抽出自己的手,拍着脑门说:“唉呀,差点忘了我还有事呢。我要先走了,改天再来看你啊!”

章可贞溜得很及时,时承平还没有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只是目送她的窈窕身影远远离去时,他心里再次不由自主地浮起了那个念头:这个女孩子挺特别的。

但究竟她到底哪里特别了,他却又说不上来,只是潜意识中无端端地有着这么一种感觉,让他自己都有些莫名其妙。

第11章 晋江文学城独家发表

?

星期天下午,时承平和孟哲一起去机场接从法国出差归来的秦笙。

秦笙是时承平去世的女友秦筝的妹妹,虽然秦筝已经不在了,但时承平依然爱屋及乌地把她唯一的妹妹当成自己的亲妹妹一样处处照应。

航班抵达后,当穿着一袭蓝色职业套裙、斜披着一头乌黑长直发的秦笙,拖着一个行李箱从出闸口步伐优雅地走出来时,很多男人的目光都情不自禁地看向她,如蜜蜂围绕着花蕊。

孟哲情不自禁地赞了一声:“秦笙真是出落得越来越有味道了。”

遥望着正朝自己挥手微笑的秦笙,时承平的眼神微带恍惚。记忆里,初识秦筝时,她也是这样笑靥如花地对他挥手微笑…

第一次见到秦筝时,时承平刚回国不久,住进银沙湾的别墅还不到一个月。而秦筝就住在他家附近,一栋小小巧巧的白色洋房,一圈白色矮栏杆围着的前院里种满姹紫嫣红的各色玫瑰。

那天清晨,他沿着海滨小路跑步经过了她家,她正好在院子里剪玫瑰。满园玫瑰开得花重似锦、艳极欲流,她一身白裙站在稠花密蕊之间,人面与花颜相互辉映,美好得像崔护笔下的唐诗。

听到有跑步的脚步声靠近,她下意识地抬头朝院子外面望了一眼。一双清澈的眼睛如一潭月光下的泉水,波光潋滟。四目相交时,虽然彼此是陌生人,但他在国外生活多年的习惯,让他马上微笑着点头问候。

“ng。”

“ng。”

她报之相同的微笑与问候,还朝他挥着手目送他跑远。那天他的跑步草草结束了,平时至少会跑一个钟头的时间被压缩成了半个小时,因为他想快点返回,看她还会不会仍在玫瑰园里。如果还在,他想和她多说两句话,而不仅仅只是问候。

结果,她还在花园里慢慢剪着花。一边剪,一边眼神左顾右盼地朝着他返回的方向张望。看见去而复返的他,她媚靥深深地笑了。那个笑容,如一朵玫瑰花色艳香浓的粲然绽放。

那个清晨美妙的邂逅,让彼此都心动意动的时承平和秦筝很快就走到了一起。

秦筝当时十九岁,比时承平小两岁,是音乐学院管弦系的高材生,小提琴拉得非常好。除了容貌漂亮又有才华外,她的家世也很好。父亲是个成功的商人,那一年正计划带着全家移民加拿大。因为恋上了时承平,秦筝改变主意拒绝与父母一起移民海外,执意要为爱人留下来。

最初时承平还有些不安:“你真的决定要为了我放弃和家人一起出国的打算吗?”

秦筝如实相告:“其实也不全是为了你,还因为我和继母合不来。自从她为我爸生了一个儿子后就成了秦家的大功臣,整天都是一副正宫皇后的嘴脸,我就是实在受不了她才会一个人住到银沙湾来的。最初我爸说要全家移居加拿大我就没什么兴趣,只是爸说一家人都走了就把我一个人留下不放心,非要我也跟去,我只好答应了。不过现在有了你,我就有了最好的理由坚持留下来。”

与秦筝相识不久后,时承平就如实对她告知了自己不太光彩的身世。她也同样毫无隐瞒对他坦陈了自家复杂的家事。秦筝的父母在她三岁那年离了婚,因为那一年,秦父意外发现刚满周岁的小女儿秦笙并非他的亲生骨肉,而是妻子与他人婚外情的产物。而那个他人,居然还是他的一位远房亲戚秦刚。

那时候秦父的生意才刚刚起步,他一个人里里外外忙不过来,就从老家找了一个自己人过来帮忙。谁知道,这个秦刚居然会帮着帮着帮到自家老婆床上去了,给他戴了一顶如此大的绿帽子。

真相败露后,怒不可遏的秦父马上把老婆和野男人还有他们的私生女一起扫地出门,也不准她再回来看大女儿。秦刚带着妻女在S市没根没基难以立足,最后选择回去老家那个小镇过日子。一去经年,杳杳音尘多绝,从此秦筝再没有见过她的亲生母亲和妹妹。

对于离散多年的生母与妹妹,说实话秦筝一直以来并不太想念。毕竟从小就分开了,没有朝夕相处地一起生活过,也就不会有牵肠挂肚的思念之情。不过,与时承平恋爱不久后,同母异父的妹妹秦笙却意外地出现在她面前。当她怯生生地叫她“姐姐”时,她还是颇有些惊喜了。

“你就是我妹妹呀!长得和我还挺像呢。”

秦笙那年十七岁,是S市师范大学法语系的大一新鲜人。虽然已经十多年没来往了,但是她生父毕竟跟秦家沾着亲带着故,所以早就从三亲六戚听说了秦筝考上S市音乐学院的事。知道了亲姐姐在哪所学校读书,秦笙就试着过来找一找,才有了这姐妹相见的一幕。

秦笙告诉秦筝,母亲在她读小学五年级时就已经去世了。虽然对生母的感情很淡,但听到她早已去世的死讯时,秦筝还是不免有些难过地问:“妈妈是怎么去世的?”

一提起这件事,秦笙的眸中就蒙上一层泪花,声音艰涩无比:“姐姐,妈妈本来可以不死的。那天她吃坏了东西,一直在拉肚子,一个下午就去了十几趟厕所。可我爸却觉得拉肚子没什么大不了,直到她拉得整个人都下不了床,他才去楼下一个小诊所找医生拿药。医生一听他说的情况就说要赶紧送医院,否则会出大事。可是你知道他说什么吗?他说‘我没钱送她去医院’。还是那个医生看不过去说可以先帮他垫钱,又帮忙打了120。可是救护车来的时候已经晚了。我放学回家时,看到楼下挤满了人,大家都在说想不到拉肚子也会死人。我当时还不知道死的人就是妈…”

秦笙的声音在此戛然而止,因为她已经哽咽得什么也说不出来了。

妹妹的一番话听得秦筝又是惊骇又是痛心,母亲居然会因为这么一点小毛病就送了命,实在太冤枉太不值了。虽然腹泻不止会导致严重脱水休克死亡,但只要及时送院输液治疗就没事了。而那个做丈夫却连这么一点医药费都拿不出来,可见那个小家庭的经济状况何等窘迫。也可见那个撑不起一个家、保护不了家人的一家之主是何等无能。

愤愤然地叹口气后,秦筝忍不住说:“妈的死你爸要负很大的责任,连治拉肚子的钱都没有,他真是太窝囊太没用了。我实话实说你不要生气啊!”

虽然被批评的是自己的亲生父亲,秦笙对此却毫无异议,她拭了一把眼泪恨恨地说:“姐姐,我不会生气的,其实我也一直在怪他。如果不是他,我不会那么早就失去妈妈。而且妈妈去世不到半年,他就想另找一个女人过日子。可是,因为妈妈的死让他臭了名声,再没有女人肯跟他了。”

“那这些年,就是你爸带着你过日子?”

秦笙苦笑了一下说:“他才不管我呢,他把我丢到奶奶家,自己以打工的名义跑去了福建。几年后在当地找了一个寡妇一起搭伙过日子,帮人家养儿子去了。我反正只是个赔钱货的女儿,他压根就不在乎不关心。我早就当自己已经没有这个爸爸了。”

秦筝气得直跺脚:“什么?他居然这么过分?实在太可恶了!妈当初真是瞎了眼才会劈腿这么一个渣男。”

发过脾气后,看着满脸泪痕表情凄楚的秦笙,秦筝浮起满心的怜惜之情。她一副面黄肌瘦的样子,头发和皮肤都缺乏光泽,显然是长期的营养不良造成的。身上的衣着不仅寒酸过时而且还很不合身,明显是别人穿过后淘汰给她的旧衣裳。

怜爱地牵起妹妹的手,秦筝慎重地允诺:“小笙,那么渣的爸爸不要也罢,以后你有我这个姐姐就足够了。我保证,我会在乎你,关心你,让你过上安稳平静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