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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晨的家境不好,上大学是申请的助学贷款,父母只能挤出有限的生活费给他。他因此顿顿只能吃最便宜的饭菜,总是有种没吃饱的感觉。跟着高明辉吃过几顿好饭后,他后知后觉地发现了他是在变相接济自己。那种被人同情与怜悯的感觉,让他感觉受到了羞辱,晚上独自一人躺在被窝里气得浑身直发抖。

那一晚,廖晨彻夜无眠。一股怒气始终梗在他心头,久久无法消褪。

就在那个漫长的黑夜中,廖晨开始了对高明辉的憎恨。尽管他并没有正当的理由去恨他,怎么可以恨一个好心好意伸出援手帮助自己的人呢?但他却就是无法抑止那份恨意——恨他的善行让自己连憎恨的正当理由都被剥夺了!

原本,廖晨打算从此坚决拒绝高明辉那份让他备感羞辱的好意。可是,次日上午,他却见到了高明辉青梅竹马的女朋友。在艺术学院舞蹈系就读的安雯,那天跑来男生宿舍找自己的男朋友,让整间宿舍的男生们都无法不为之惊艳。

第一次见到安雯时,廖晨就身不由已地坠入了情网。她是那种明艳照人的大美女,整个人就像钻石般熠熠生辉。他对她一见钟情,却不能展开任何追求攻势。因为她是他兄弟的女朋友,而他的个人条件又并不出众,绝非一个能和高明辉展开竞争的对手。

因为安雯的缘故,廖晨改变了主意,决定继续接受高明辉的好意接济,并在表面上和他做起了好朋友。唯有如此,他才有接近女神的机会。高明辉请他吃饭时经常会叫上安雯,他得以借吃饭的机会欣赏她迷人的一颦一笑。尽管那些轻颦笑语都是呈现给高明辉的,却并不妨碍他的偷偷欣赏。

第二十二章 恶意

知道自己这段单相思不会有任何结果,廖晨也曾经想过要放弃。

他知道自己一点机会都没有,安雯不可能会爱上他。他拿什么去和高明辉竞争啊!什么都都不如他。他只能把痛苦深深地埋藏在心底,一点都没有流露过。没有人知道他的心思,无人的深夜里,他一声接一声的绝望叹息没人听得见。

爱情像绝症一样缠上了廖晨,越是痛苦,他就越是嫉恨难当。他嫉恨的对象当然是高明辉了。在他看来,这位好友实在拥有太多太多:英俊的外表;优越的家世;理想的工作;漂亮的女友。而他却什么都没有。作为一个外省来的小镇青年,在这座大都市中,他个人方面的软硬件都不合格,可谓一无所有。

自己的一无所有,对比高明辉的应有尽有,这让廖晨对他的嫉恨持续发酵与膨胀。尽管他一直在帮助他,但他却越发觉得他可恨,视他的帮助为羞辱。有时候,简直恨不得他可以从这个世界上立刻消失掉。还为此在暗夜里无数次恶毒地诅咒过他去死。

大学毕业后,廖晨的生活更加乏善可陈。他的学习成绩并不出色,个人条件也不突出,这让他在s市没能找到一份前景光明的工作。最后不得已在一家电子商务公司当了销售员,工资只是勉强糊口而已。感情世界也始终一片空白,没有女生会青睐他这种一无所有的loser。

事业与爱情的双重失意,让廖晨深陷人生的低谷。但是他特别爱面子,越是不如意,还越是要装出一副随遇而安的坦然模样,不让任何人看出他情绪的低沉。

这一年,廖晨二十八岁。

古人说三十而立,可是廖晨的人生却一直立不起一个像样的高度。在大都市里挣扎多年,始终没能为自己谋得一席立锥之地。他已经不年轻了,可是依然是一无所有。依然像刚毕业时一样,住着廉价的出租屋,吃着便宜的盒饭,穿着大甩卖的衣服,骑着自行车奔波在跑业务的路上。

毕业之初,以职场新鲜人的身份过着这样紧巴的日子,廖晨尚且能够自我宽慰:没关系,刚刚开始哪有不吃苦的。努力拼搏几年,日子一定会好起来的。

几年时光匆匆过,流水般冲走了廖晨的青春,却没有为他留下任何人生成绩。他的销售工作一直没什么起色,薪水也就一直涨不起来,生活自然也就一直摆脱不了因陋就简的模式。这令他无法不灰心沮丧,因为他已经不年轻了,却还看不到自己人生的希望与前景在哪里,未来似乎是一片黑暗。

廖晨的人生陷入灰心沮丧的时候,高明辉的人生却是处处繁花。当年一毕业,高父高母就为儿子安排好了一份收入丰厚的体面工作。如今,他已经被提拔为单位最年轻的副股长。还正式宣布了即将与安雯结婚的消息。婚房是父母全资赞助的一套四室两厅,位于市中心的黄金地段。

这一婚讯,成为了压垮廖晨理智的最后一根稻草。他再无法忍受了!无法忍受自己处处失意的时候,好朋友却如此春风得意。最终他做出了一个丧失理智的决定——我一定要杀了高明辉。要让他顺风顺水的人生戛然而止。

在廖晨心头幽幽闪烁了许久的嫉恨火苗,终于彻底燃成了燎原之势,将他推向万劫不复的深渊。

高明辉打算举办单身派对时,廖晨举双手赞成,还有意撺掇他邀请了很多客人。因为人越多,就越有利于他混水摸鱼的下手。命案发生后,他被怀疑的概率也会被拉低很多。

出发去ktv参加单身派对前,已经想好要怎么动手的廖晨带了一枚有毒的胶囊。他打算趁人不备时,把胶囊里的毒粉倒进高明辉喝的酒水中。

虽然决定了要杀人,但正式动手前,廖晨还是不可避免的有些胆怯与迟疑。他犹豫着很久很久,错过了一次又一次机会。最终他走进洗手间,看着镜子里一副吊丝相的自己,咬牙切齿地轻声发誓。

“我要杀了他。我今晚一定要杀了他。”

从洗手间出来后,廖晨刻意离开挤满人的沙发,独自坐在包厢一角的小吧台前喝着啤酒。当高明辉经过时他叫住他,故作感慨地谈起时光的流逝,他们是如何从刚进大学校园的两个新生,变成现在的职场生力军,而且其中之一还即将步入婚姻的殿堂。

谈话过程中,包厢中央的沙发座上一再传来大家掷骰子拼酒的起哄声与欢笑声。高明辉忍不住频频回首朝那端张望。趁此机会,廖晨手脚麻利地把胶囊里的毒-鼠-强药粉倒进他随手搁在吧台上的啤酒罐中。

廖晨忽略了一点,吧台的墙壁镶有一面镜子,虽然灯光昏暗,高明辉还是从镜子里看见他往酒罐里洒了东西。只不过,当时这位准新郎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好朋友是在下毒,还以为他只是想要捉弄他。

这一晚,高明辉已经被捉弄过好多次。

有人骗他吃了夹着芥末的夹心饼干;有人哄他喝了掺了醋的饮料;还有人在西瓜上抹了黄莲水,咬上一口苦得他嘴呲牙又咧嘴。

所以,无意中发现廖晨往自己的啤酒罐里酒东西后,高明辉没有多想地就认定他也想捉弄自己。当时廖晨的手机就放在吧台上,高明辉回过头的时候,假装不小心用手肘碰落了那只手机。当廖晨本能地弯下腰去捡手机时,他飞快地把自己的啤酒罐与廖晨的啤酒罐对换了一下位置。

捡起手机后,廖晨就举起自己面前的那罐蓝带啤酒,假意祝福高明辉。高明辉爽快地与他碰了杯,然后一边喝酒一边眼神促狭地等着看他的反应。他还以为他一定会把“加了料”的啤酒直接从嘴里喷出来,可是出乎他的意料,喝了两口酒的廖晨什么反应都没有。

与高明辉碰完杯,廖晨就打算起身再去卫生间走一趟,打算把那枚空胶囊冲进下水道“毁尸灭迹”。可是十分不巧,另一位客人抢在他前头进了卫生间,而且可能因为上大号的缘故一直没出来。

廖晨只得耐心地留在吧台前等待,而等待期间,他一直不停地喝着自己那罐蓝带啤酒。因为刚刚动手下毒杀人的事,让他极度紧张、口干舌燥。

不停地喝着毒酒,让廖晨在短短两三分钟的时间内就开始毒发。当恶心呕吐的感觉猝然袭来时,他难以置信地发现中了毒的人居然是自己。抽搐中,他原本握在手心里的空胶囊无声落地。他随之倒下,还嘶声说了一句。

“快,快打120。”

死神降临的那一刻,廖晨发自内心的不想死。原本在他看来乏善可陈的生活,在即将永远失去时忽然就值得留恋起来。他还希望自己可以获救,可以重新选择新的人生路。可是他下的毒-药量太大,送进医院抢救时,内脏都已经发黑,医生也无力回天了。

廖晨刚刚开始毒发时,高明辉还没有反应过来出了什么事。和大家一样都觉得他的恶心呕吐症状是不是因为吃坏肚子了。直到廖晨脸色乌青地抽搐着倒地,而医生判断可能是中毒时,他才后知后觉地明白好友在自己的啤酒罐里动了什么手脚。

那一刹那,高明辉整个人不由自主地就抖成了一片疾风中的落叶。

因为警方把廖晨视为受害人,认定凶手就在参加单身派对的男士中。高明辉担心死无对证,会被别人误会是自己杀了廖晨,所以他对真相三诫其口,什么也不敢说,怕引火烧身。

“警察同志,我当时真不敢说其实是廖晨想要毒死我,因为我一点证据都没有。而且,我也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杀我。感谢你们查明了真相,解开了我心底的一个谜团。我一直都不知道廖晨原来这么恨我,他平时真的掩饰得太好了,一丁点儿恶意都没有流露出来。我的好朋友居然想置我于死地,这——实话实说,我现在都有些不敢相信身边的朋友了,因为我忍不住担心是否还会有第二个廖晨出现。我想我需要看心理医生,虽然他没有在*上杀死我,但他已经在精神上重创了我。”

高明辉痛苦万分地揪着头发说的一番话,让两名刑警都只能为之无声叹息。

第二十三章 心湖的涟漪

凯旋门ktv毒杀案的真相大白后,雷霆像上回那样把结果告诉了池清清。只不过,这一次他不再是打电话通知,而是亲自去保险公司找她。

那时候,池清清上午的工作基本结束,还有一刻钟就能下班。接到前台通知有人找时,她还以为是吴悠来了呢。

吴悠和常征已经从新加坡happy归来,去的时候还是男女朋友,回来时已经摇身一变成为未婚夫妇。在新加坡那座著名的观景摩天轮中,常征给了女友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戒指单膝跪地向她求婚。让她无比惊讶又甜蜜地点头说了yes。

常征今年三十岁,想要结婚生子了,所以打算把恋情正式发展为婚姻关系。吴悠今年二十三岁,也到了适婚年龄。既然已经认定常征,她也觉得没必要再拖下去,很乐意正式嫁作常家妇。

从新加坡回来后,吴悠一进门就对池清清秀了自己无名指上的戒指。得知常征在新加坡之行中安排了如此surprise的求婚,她意外之余也由衷地为好友感到高兴。

“虽然我没能亲眼看见那一幕,不过我完全可以想像那是何其甜蜜浪漫的一幕!超羡慕啊!”

既然订了婚,婚期自然也就提上了议程。吴家就一个宝贝女儿,父母的经济条件又好,决定要隆重地嫁女儿。常家也就一个宝贝儿子,常氏夫妇经营着一家水果超市,经济基础也不错,同样决定要风光地娶媳妇。这场风光隆重的婚礼日期拟定于明年五一期间,还有大半年的时间可以张罗。

虽然婚期还在半年以后,不过吴悠却是兴致勃勃地开始了结婚用品的采购模式。今天她打电话约了池清清中午一起吃饭,饭后顺便去逛街,打算看看珠宝首饰。

因为和吴悠有约,所以池清清走出办公室时完全没有想到会看见雷霆。意外地发现居然是他站在前台时,她的心跳顿时漏了一拍,呼吸也为之一顿。

几天前,在刑警队和雷霆见过面后,池清清的心湖一直涟漪圈圈,一重重荡开的全是他的影子。现在影子忽然与真人重叠上了,她的心跳立刻就乱了,脸也不由自主地微微泛红。

虽然脸泛红心乱跳,但池清清还是努力笑得若无其事:“嗨,雷警官,是你呀!找我有事吗?”

雷霆来找池清清,除了表面的正当理由外,实际上还有私人原因——他想见见她。当然,这个理由他不好意思说出口,只会说那个正当理由。

“哦,ktv毒杀案的真相已经查出来,我想你一定想知道结果。”

这桩案件的结果,池清清的确很感兴趣。因为她十分好奇为什么凶手和死者会是同一个人,下毒者怎么会把自己给毒死了呢?从雷霆嘴里得知了来龙去脉后,她十分感慨。

“这个廖晨因为爱上了一个女人,就失去理智地想要杀死她的未婚夫。以前有人说爱情有毒我还不赞成,看来爱情还真是有毒啊!”

“不,”

雷霆否定了她的这一观点,“不是爱情有毒,而是人心有毒。你会因为爱一个人而动手杀人吗?绝对不会吧?只有那种心肠狠毒也极度自私的人才会那么做。爱情只不过是他们用来掩饰自己狠毒与自私的遮羞布罢了。”

池清清不得不承认这一点:“你说得对,我不该责怪爱情有毒,真正有毒的是人心才对。”

话音未落,池清清的手机忽然铃声大振,是吴悠打来的,她已经打车到了保险公司楼下,催着她赶紧下楼。挂断电话后,她不好意思地对雷霆说:“对不起雷警官,我朋友找我一起吃午饭,我现在要走了。”

雷霆原本还想顺便邀请池清清一块吃午饭,正在琢磨着要怎样自然而然地说出口。没想到佳人已经有约,这让他的脑子里马上蹦出一连串的问题:

是谁约了她吃饭?

男的女的?

如果是男的,会不会是她男朋友?

这些问题当然不可能直接向池清清要答案,但是雷霆可以通过观察与分析得到答案。剑眉下那双漆黑锐利的眼眸,下意识地就把眼前的女孩子扫视了一遍。得出的结论统统都是否。

因为池清清既然声明已经约了人吃饭,当然是一早就约好了的事。应该来得及做应约的准备工作,可是她的衣着与妆容都十分随意简单,并没有流露出任何刻意为对方修饰过的结果。

这就意味着,与之有约的人绝不会是她的男朋友或是她心怀好感的人。否则,无论如何都会女为悦己者容。就算是对方临时打电话邀约,让她来不及回家换套漂亮衣服,也怎么都会掏出镜子搽点口红,尽量呈现自己美丽的一面。

池清清早晨来上班时,按公司要求化了淡妆。一上午过去了,口红已然褪淡,她却并没有对着镜子补过妆。很显然,她要见的人,并不是一个能令她的心湖荡开涟漪的人。

观察的结果,让雷霆心情一松,他莞尔一笑说:“哦,没关系,正好我也要走了。一起下楼吧。”

和池清清一起下楼后,雷霆很快就印证了自己的观察结果无误。因为,他看见停靠在路旁的一辆出租车中,一位长相甜美的女孩子正探出头来向池清清挥手。

“清清,这边,快来。”

看着挥手呼喊的吴悠,雷霆记起来曾经见过这个女孩与池清清一起走出住所楼。

“她就是你朋友,你们俩是不是住在一起啊?”

“是啊,她是我的好朋友。我现在住的地方就是她家的老房子,她把其中一个房间租给了我,租金低得完全就是友情价。好了,我赶着上车,不和你多说了。再见。”

匆匆与雷霆道别后,池清清弯腰钻进了那辆出租车。屁股还没坐稳呢,就被吴悠满脸好奇地一迭声追问。

“咦,刚才和你一起下楼的那个帅哥不是上回那个警察帅哥嘛,他怎么又跑来找你?池清清,他该不是看上你了吧?快说,他是不是想追你,是不是?”

池清清哭笑不得:“是就好了。可惜不是,人家是因为公事才来找我的。”

“是就好了——这么说你看上他了,希望他来追你,是不是?”

池清清一时嘴快说出了心里话,这会儿涨红着脸想改口都来不及。而她面红耳赤的样子更加令吴悠证实了自己的判断,顿时咯咯笑开了。

“干吗不好意思啊?你看上他很正常。人家警察gg长得辣么帅,你要是不动心反而不正常了!我说,看上了就行动,别坐等人家来追。想要有男盆友,就一定要放马去勾搭。对了,昨天我在朋友圈看到一篇直男斩撩汉技能,一会儿转发给你,好好学习啊!”

池清清苦笑了一下:“算了吧,余奋飞就是我自己勾搭的,结果怎么样你也看到了。我在这方面已经受到了一万点的暴击伤害,不想再主动倒追男生了。如果他主动来追我,我倒是可以笑纳。”

虽然对雷霆有所心动,但是池清清不想再像上回那样展开倒追攻势。上回她看似顺利地抱得男神归,但余奋飞并不是真心喜欢她,只是出于私人原因才无可无不可地接受她。

或许,余奋飞那家伙知道自己喜欢熟女的事不宜声张,所以才找了她这位女朋友打掩护。否则在大学校园中,年轻帅气的男生不谈恋爱不找女友,十有八-九会被人认为是gay或是生理有毛病。她就这样惨变人肉盾牌。

吃一堑长一智,失败的初恋让池清清意识到了一件事。主动倒追异性极有可能造成对方出于某种原因而将就着接受自己,与爱情其实无关。所以她不想再犯同样的错误。

第二十四章 可控性附身

睡到一半忽然醒过来,发现灵魂不在自己身体里的那种酸爽感觉,池清清最近这段时间已经出现过三次了。

这三次的“倩女离魂”中,池清清的灵魂分别附身过三种不同的小动物。而且还都是她平时特别嫌弃的那类小动物——老鼠、蟑螂和苍蝇,所以相关附身经历都让她欲哭无泪。

附身老鼠的时候,鼠爷本尊正在一家夜宵店的后厨偷吃花生米。池清清的“灵魂”粉墨登场后,就被人发现了这只偷食的老鼠。于是全民总动员地打起了老鼠,让她切实体会了一把什么叫作“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附身蟑螂的时候,池清清一开始都没弄明白自己到底变成什么东西了,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哪里。因为四处黑漆漆一片,没有灯光。她只是感觉到自己似乎成了爬虫,因为有六条腿在不停地爬着。等到一盏灯忽然亮起时,她还没来得及适应灯光照射,先听到一声尖叫。

“啊,蟑螂。”

池清清这才意识到自己居然成了“池小强”,也发现了自己身在某户人家的厨房里。一位中年妇女正脱下拖鞋飞扑过来想要打死她,她本能地逃命,总算赶在那只鞋底降落在身上前钻进了厨柜下面。

附身苍蝇的时候,池清清发现自己正和一大群苍蝇们在一个垃圾堆里嗡嗡飞舞着觅食。垃圾堆里的一箱烂水果是它们共享的大餐。“池小蝇”不喜欢这顿大餐,更加不喜欢这个就餐环境,于是她脱离大部队飞去了别的地方。

路过沿街的一个大排档时,“池小蝇”在一张桌子上停下来想要休息一下。结果被老板娘发现了,气势汹汹挥舞着苍蝇拍追杀她。而她才刚刚成为一只苍蝇,起飞技术还掌握得不是太好。所以,还没来得及飞走就已经被拍成了平面模式…

有了这些糟糕的附身经历后,池清清实在不想再有类似的遭遇。她决定尝试一下将随机附身控制为可操控性的预期附身。

因为有过一次附身国宝大熊猫的心想事成,池清清打算照本宣科地再来一出,看是否会再次成功。这晚临睡前,她有如催眠般地反复暗示自己。

——今晚你最好别再附身动物。如果实在要附就附到阿猫阿狗身上,像老鼠蟑螂苍蝇这些就免了吧。被人嫌弃还惨遭“追杀”的悲催经历真心不想再体验了。

汪星人和喵星人,一向都是人类比较偏爱的两种动物,也是都市人最爱饲养的宠物与萌物。池清清平时也挺待见它们的,所以如果一定要附身动物的话,她更愿意首选阿猫阿狗。

反复在大脑中强化同一内容会产生催眠效果,池清清很快就睡着了。当她再次睁开眼睛时,果然发现自己心想事成地再次“变身”成为汪星人。

不过池清清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因为这位汪星人就是公务汪闪电同志。彼时,这只警犬正在一个犯罪现场执行任务,协助警方寻找一桩命案的相关线索。

晚上九点钟过后,在家休息的雷霆接到马啸的电话通知有命案发生,火速赶往案发的四季花城住宅小区。他到达小区时,警车和值勤警员都已经赶到,正在一栋居民楼下拉着警戒线。

死者刘安国就住在这栋楼的一楼,他是一位中学教师,今年四十岁。案发当晚七点左右,他和妻子方莹、母亲王玉秀一起吃了晚饭,八点后独自一人进了书房。每天晚上,他都会独自在书房里呆上很久,或是看书,或是备课什么的。

期间方莹进过书房两次,一次是八点过几分的时候为丈夫送茶;一次是八点半的时候为丈夫送水果;据她说那时丈夫都好端端的。可是王玉秀在九点前去书房看儿子时,却发现刘安国趴在书桌上一动不动,左太阳穴往外渗着丝丝血迹,人已经没气了。

老太太当时就一声惨叫瘫倒在地,她的惨叫声引来了儿媳。那时候方莹刚刚洗完澡,正在卫生间里洗衣服。她带着两手泡沫跑过来一看,也不由自主地惨叫连连,然后拖着发软的双腿跑去找手机打了120和110。

急救车与警车几乎是同时赶到,医生很快确定刘安国已经身亡。体温犹存,死亡时间应该不超过半小时。法医立刻接手检查尸体,初步推测死因是被钝器击中太阳穴所致。死者没有任何反抗迹象,显然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就被打死了。

雷霆跟着马啸一起走进伏尸的书房时,手里有所准备地握着一只塑料袋。他真心希望自己可以用不上这只袋子,可惜事与愿违,见到尸体后他还是又吐了个七荤八素,哪怕事先在心底默念了一百遍“不能丢人”也没用。

虽然马啸并没有批评雷霆,但是他自己觉得很羞愧:“马叔,像我这样一见到尸体就狂吐不止的菜鸟警察,是不是太给警察的集体荣誉抹黑了?”

“谁说的,年轻人,你得学会把自己当人,而不是当神。警察也是人,刚开始接触尸体哪有不吐的?实话告诉你,我刚当刑警的时候也是出一次现场就吐一次。吐着吐着才慢慢习惯了。”

临近退休的法医老夏也在一旁说:“是啊,我刚参加工作那会儿也是天天吐。干了几十年后,现在看见什么尸体都云淡风轻。谁不是吐过来的呀!不用不好意思。”

两位前辈的话让雷霆有所放松,知道不是自己一个人在上岗之初表示得这么“怂”,心里就踏实多了。否则老是这样一出现场就吐得像怀了孕的女人一样,他真心觉得脸都快丢光了。

四季花城的命案发生后,警方第一时间封锁了案发现场。各部门人员纷纷就位开始现场勘查,全力追查凶手留下的蛛丝马迹。

案发的书房里一切陈设都没有乱,只是通往后园的那扇门敞开着。作为一楼的住户,屋后一块大约十平方米的空地,允许户主用一米高的木栅栏围起来充当私人花园。刘家的小花园料理得很像那么一回事,花花草草繁茂又美丽,一株月桂花正应季飘香。

警方询问这扇门是谁打开的,方莹眼眶红红地头说:“是安国开的,每年桂花开的时候,他都喜欢打开房门让花香飘进来。”

刘安国伏尸的书桌就背对着通往后园的那扇门。在房门敞开的情况下,任何人都能轻而易举地进入室内,悄悄从背后接近,趁其不备杀了他。杀完人后再原路撤离,通过小花园不为人知地逃离现场。

凶手极有可能是外人,这是警方的推测之一;而推测之二是凶手也可能是屋里的人。虽然当晚屋子里的两个女人都是死者的亲人,一个是母亲,一个他老婆,但并不能完全摆脱嫌疑。

尤其是作为死者生前最后一个见过他的人——刘安国的妻子方莹,成为了警方怀疑与调查的重点对象。

马啸和雷霆在主卧室里单独盘问了方莹,反复问起她当晚两次进入书房时目睹到的所有情况。

据方莹所说,一切都很正常,和以往无数的夜晚没有任何不同。她送水果给刘安国时,他就坐在书桌上读着一本专业书。她不想打扰他,放下水果碟就出来了。

“我怎么都没有想到,接下来居然会发生这么可怕的事。”

“刘安国在书房里被人砸死了,你们就没有听到一点儿可疑的动静吗?”

“没有,因为我婆婆年纪大了,有些耳背,每次看电视声音都开得很大。我当时又在卫生间洗澡,水哗啦啦的响,更是什么都没听见。如果听见了,也许及时冲进去安国就不会死了。”

方莹是个身材娇小,面目清秀的女人。虽然也是将近四十不惑的年纪,却因为未曾生育而显得比同龄人要更年轻,还像三十出头的少妇。她一边说,一边不停地擦眼泪,哭得悲悲戚戚。等她好不容易平静下来后,马啸又询问她是否知道谁与丈夫结了仇,能不能想出会是谁下的毒手。

方莹红肿着眼睛轻声说:“安国最近和一位同事因为评特级教师的事闹得很不愉快,前几天还差点在办公室动手打起来了。他跟我说那个人威胁过他,叫他以后小心一点。我听的时候还不以为然,没想到…今晚居然真就出事了。”

第二十五章 “变身”公务汪

方莹一边说,一边失控地嚎啕大哭起来。她的情绪如此激动,暂时不适合继续做笔录。马啸与雷霆于是再找到王玉秀询问了一番,在问及刘安国是否与他人结怨时,她也脱口说出了那位同事的名字。

老太太哭哭啼啼地控诉道:“安国说,那个家伙是靠裙带关系才有资格参加特级教师的评选。他对此十分不服气,就写了一份检举信给上边,结果当然把那个家伙给撸了。那家伙为此恨透了安国,还扬言绝不放过他。警察同志,一定就是那个家伙杀了我儿子,你们赶紧把他抓起来吧。”

听起来,那位同事似乎是最具嫌疑的人。马啸马上查明了他的身份信息与住址,然后电话联系最近的派出所警员上门找人。

雷霆对此却是一脸并不看好的神色说:“马叔,我觉得这个人犯案的可能性不大。如果凶手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潜入别人家里杀死一个人,说明他非常了解刘安国的生活习性,也对这次谋杀蓄谋已久。那么他绝不会那么轻易地就暴露自己。”

“我也这么想,但还是要去求证与排除。这个案子除了有外人作案的可能性,还有家人作案的可能性。不过,如果在屋子里搜不到凶器的话,家人作案的可能性就基本可以排除了。因为她们都没有离开过屋子,也就不可能带走凶器。”

马啸到达凶案现场后,第一确认的就是屋里的人有没有离开过屋子。王玉秀吃完饭后一直坐在客厅里看电视,据她说,儿子晚饭后进了书房,儿媳则一直在餐厅与厨房里忙碌着,收拾餐桌,清洗碗筷,然后进了浴室洗澡洗衣服。期间无论是她还是儿媳,都没有离开过大门一步。

王玉秀的话在马啸看来是可信的,因为她是死者的母亲,她应该不会说谎干扰警方调查儿子的死因。刘家住一楼,所有窗户都安了防盗网,只要两个女人没有出过大门,凶器就不可能被转移至别处。从窗户里往外扔是扔不了多远的,警方也会仔细搜查近门窗的位置。

当然,方莹进卫生间洗澡的时间里,只有王玉秀一个人坐在客厅,她完全有可能偷偷溜出去扔掉凶器而不被人发现。

但是马啸和雷霆都相信王玉秀绝不会是凶手。因为刘安国是王玉秀唯一的儿子,是她风烛残年的最大依靠。请问她有什么理由杀掉自己唯一的儿子呢?虽然她还有一个女儿刘安芬,可是对于中国老人来说,女儿与儿子的意义是完全不同的。

一确认案发时间前后方莹与王玉秀都没有离开过屋子,鉴证科人员就细致地搜查了这套三室两厅的住宅,目标是寻找凶器。

从刘安国的头部伤口来看,鉴证科可以断定他死于钝器猛击,而那个钝器应该是类似砖头的物体。可是几名科员一起把刘家翻了一个底朝天,也没有翻出这一类钝器。

如果屋子里没有凶器,那么就能基本排除刘安国的亲人的杀人嫌疑。那么关于凶手的推测只剩一个可能,是一个外人潜入屋里杀死了刘安国,然后再带着凶器离开。

鉴证科在书房里并没有找到外来凶手留下的痕迹。不过,在屋外的小花园里,他们倒是发现了清晰的半个男士皮鞋印,印在湿润的土壤上,显然是当天留下的。

经过对比,很快确定这个偏大的鞋印不属于刘安国。极有可能是凶手匆忙离开时,一个不小心脚后跟踩在了鹅卵石小径旁的土地上。虽然脚印只有半个,并不够完整,不足以推测出凶手的身高体形,但马啸还是很重视这一线索,马上请求警犬到场提供支援。

那时候,刘安国那名同事已经被排除了嫌疑。因为他家附近的派出所员警跑去找他时,他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当天他吃完晚饭出门散步时,不小心被辆摩托车撞了一下,导致右手骨折。就算有时间也绝对没能力跑来杀人。

现在,马啸只能指望警犬根据这半个脚印中找出真凶的下落了。

警犬训练员小李一接到命令,就很快带着警犬闪电赶到案发现场。他从脚印上提取嗅源后,开始指导它进行追踪。

在任何刑事案件中,如果凶手留下了自己的痕迹,就可以出动警犬追踪嫌犯。不过,警犬追踪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具备稳定、准确和有效的嗅源。

嗅源是指刑事犯罪嫌疑人遗留在犯罪现场的气味载体。像犯罪嫌疑人在犯罪现场因触摸现场物品、行走、遗弃的作案工具、随身物品或排泄物等个体特征的无形气味。这种原始气味就是警犬作业的依据。

这个案件中,警方唯一的发现就是那半枚鞋印。所以鉴证科第一时间按痕迹物证提取鞋印后,小李也马上安排闪电根据这一嗅源开始追查。可是这一嗅源似乎并不准确与稳定,闪电嗅过后一直在小花园里团团打转,似乎无法确定要从哪里开始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