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是凶手,那就只能用拖的办法。拖一只箱子下楼可比拎一只箱子要容易多了。”

“可是鉴证科那边并没有在箱子上发现有拖拽留下的刮擦痕迹。一只沉甸甸的箱子从三楼拖到一楼,绝不可能没有任何痕迹留下的。”

雷霆不得不接受这一事实,“如果是这样,那凶手显然是把行李箱拎下楼的。而这一点郭中良肯定做不到,也就意味着他不是我们要找的人。”

马啸眉头紧锁:“这下麻烦了,这十二名独居男子都没有嫌疑的话,那么我们要找的嫌犯到底是谁呢?弃尸用的行李箱就是在小区垃圾屋捡的,他显然应该就是住在小区里的人啊!”

小萱萱的母亲何琴在案发当晚九点钟进浴室洗澡,大概九点二十分钟洗完澡出来后发现孩子不见了。她马上冲出门去找人,找了一圈没找到就立刻报了警。

短短二十分钟的时间里,一个小孩独自一人是走不远的,只有可能是被人带走了。在没有发现尸体前,还无法排除是否被小区以外的人带走。但发现了装着行李箱的尸体后,嫌犯就住在这一小区内的可能性就相当高。因为行李箱很明显是就地取材的藏尸工具。

“马叔,如果独居男子都没有嫌疑的话,或许我们要考虑一下合伙作案了。像杜卫东父子不就是联手杀了人嘛。”

“嗯,看来要扩大排查范围,调查一下小区里那些两个或以上合住的男人是否有嫌疑。这个工作量不轻,接下来大家伙又有得忙活了!”

警方的进一步排查工作持续了好几天,结果依然不乐观。

幸福村小区两名或以上的合住男子并不多,基本上都是三口之家或三代同堂的五口之家。一些出租房屋的出租对象也大都是合租的女孩子或年轻情侣。只有极个别的几套房是男人合租,但经过调查都没有发现什么可疑人员。

反复排查却始终找不出嫌疑对象,这让马啸十分伤脑筋,雷霆也很是困惑。这天他抽空和池清清一起吃午饭,在餐桌上谈起了案件陷入的困境。

池清清想起曾经读过的一则新闻,若有所思地说:“我记得以前有过一桩新闻,一名孕妇因为在怀孕期内无法满足丈夫的性-欲,居然帮他骗了一个女大学生回家实施强-奸杀人。小萱萱的死,如果一直追查不到男性疑犯的话,那会不会也有可能是一对男女联手犯案呢?”

雷霆听得眼睛一亮,顺着池清清的思路往下设想:“有这个可能。而且在我们反复追查男性疑犯没有任何收获的情况下,凶手没准就是一个女人也难说。”

“嗯,很有可能呢。因为女人可以十分顺利地带走小萱萱,就算她挣扎或哭闹也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别人只会以为是小女孩跟妈妈怄气呢。”

“亲爱的,谢谢你给我提供的全新思路。我得立刻赶回局里去见马叔,你慢慢吃啊!”

话说完后,雷霆飞快地在池清清颊旁印下一个吻,然后飞一般转身冲出了门。池清清只来得及朝他的背影大喊一声:“你开车慢一点,别太心急了!”

对于雷霆提出的全新设想,马啸一边沉思一边说:“如果真是一个女人掳走并杀害了小萱萱,那么她的动机是什么呢?要知道恋童癖大都以怪叔叔为主,怪阿姨可是很少见的。”

“如果凶手真是女性,那么她掳走并杀死小萱萱的动机显然不是因为性。具体原因是什么我们现在无法判断,或许可以先找孩子父母谈一谈,问问他们有没有得罪过什么人?”

马啸和雷霆找去方家与方氏夫妇进行了一番交谈。爱女之死让他们都还深陷在悲痛之中。尤其是何琴,眉目姣好的脸庞上,每一根线条每一寸皮肤都满蕴着痛苦与悲伤。

对于两名刑警的来意,方兆安很是意外与震惊:“你们怀疑凶手是女人,作案动机是报复杀人吗?这怎么可能,我们两口子可从来没有得罪过任何人呀!”

何琴却有所触动地说:“你们觉得是一个女人带走萱萱并杀了她吗?女人,女人,难道是…”

雷霆立马追问:“是谁?你是不是想起了什么可疑的人?”

何琴带着哭腔回答:“嗯,我家楼上住着的宋大妈,她不止一次说过像萱萱这种孩子活着没意义,不如死了算了。”

小萱萱是一个自闭症儿童,不但在语言交流,行为能力等方面都存在障碍,还有一点轻微的暴力倾向。在愿望得不到满足时,经常会做出伤害他人的过激行为。

自闭症的孩子做事一般十分程式化。干什么都要按部就班,不能有任何变动。像小萱萱每天早晚都要喝杯牛奶,盛牛奶的杯子是她用惯的一只瓷杯。有一次何琴不小心把瓷杯打碎了,便换另一只玻璃杯盛牛奶给女儿喝。可是小萱萱无论如何都不肯喝,一定要她原来的杯子。

原来的瓷杯已经摔破了,何琴没办法满足女儿,小萱萱就变得异常暴躁。她一生气就会打人咬人,把母亲抓咬得胳膊上处处是伤痕。

而且,小萱萱不只是当天不肯喝牛奶,接下来的几天也一直坚持没有原来的瓷杯就不喝牛奶。最后,还是方兆安设法买到了一只一模一样的杯子回家,这才总算安抚住了女儿。

小萱萱不仅在家是这样的暴躁脾气与病态执拗,在外面也一样。

天气晴好的日子里,何琴经常会带女儿去小区中心的休闲广场走一走,活动活动一下身体。

休闲广场有很多健身器材,还有两个供小孩玩的秋千架,每天都很多小孩聚那里玩。小萱萱对那些年纪相仿的小朋友从来都不感兴趣,谁跟她说话都不理,也不看对方,而是自顾自地去捡地上的树叶装进口袋。

作为一个自闭症孩子,小萱萱的爱好和普通小孩很不一样。她特别痴迷于捡树叶,落在地上的树叶只要被她看见了,总会捡起来当成宝贝般装进口袋。

有一次,小萱萱弯下腰去捡一枚树叶时,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正好走过来,恰巧踩住了那枚树叶。行为一受阻,她就无比暴躁地发作起来,一把推倒那个小男孩要捡走树叶。当发现树叶已经被踩碎,她更加生气了。一边“啊啊”地愤怒尖叫着,一边抬起双手朝着小男孩脸上头上一顿胡乱拍打,直打得对方哇哇大哭。

这个小男孩,就是住在方家楼上那位宋大妈的孙子。看见自家乖孙挨了打,宋大妈自然是十分心疼。她当时就没给何琴好脸色看,说的话也十分难听。

“拜托管好你家的神经病女儿行不行啊?”

何琴努力解释:“我女儿不是神经病,她只是有自闭症。”

“管她什么症,总之就是有病了,而且这毛病怎么看都像神经病。不爱说话,动不动就尖叫打人,简直就是小疯子一个。”

这次“结了怨”后,宋大妈以后每次看见何琴和小萱萱都要翻白眼。何琴还从一位比较相熟的邻居嘴里听说,宋大妈到处对人数落小萱萱,说这种“神经病”小孩养来何益?完全就是浪费金钱精力,不如死了算了。

听完何琴的含泪叙述后,两名刑警就去了楼上的宋大妈家了解情况。年过五旬的宋大妈是一个白白胖胖长得很富态的女人,正准备出门去幼儿园接小孙子放学。

得知警察找上门的用意后,宋大妈有些紧张地立马分辨:“警察同志,没错,我是说过楼下那个有病的小女孩活着不如死了算了。但我只是说说而已,可没想要去弄死她啊!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我是绝对不干的。太造孽了!我就算不为自己还得为子孙后代积德呢。”

马啸不轻不重地刺她一句:“既然知道要积德,干吗还要说那些小萱萱活着不如死了算了之类的话呢?”

“唉哟喂警察同志,我说这些话没有恶意了,纯粹是就事论事。那小女孩活着完全就是她父母的负担,九岁了还连话都说不完整,没办法跟人正常交流,也没办法做到生活自理,一辈子都得要人照顾。你们说,养这样的小孩和养废物有什么区别啊?是不是活着还不如死了的好。”

宋大妈还表示,自己这番就事论事的议论,平时在茶余饭后与小区邻居们的闲聊中说过很多次。有不少人都附和她的想法,认为自闭症女童小萱萱完全就是压在父母肩上的沉重负担,没有任何存在的价值与意义。

“警察同志,你们要知道,持这种想法的可不光我一个人了,很多人都这么想。如果你们觉得有这种想法的人就是杀死小萱萱的凶手的话,那你们可就有得查了。”

马啸相信小区中有不少人会对小萱萱的存在持这样的观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与己无关的事,局外人自然可以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精确衡量事物的利弊得失,从而得出一个病童养来无益不如不养的判断。

但是,觉得小女孩“生不如死”,与干脆动手杀掉她是两码事。无论是宋大妈,还是其他那些认为小萱萱“该死”的街坊邻居们,都绝不会因此就去杀她的。

很简单,杀了小女孩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人在某种程度上都是无利不起早的,没有利益好处的事是绝对没人会干的。更别提还要为此背上杀人犯的罪名铛锒入狱了!

尽管如此,雷霆还是询问了一番宋大妈上个月15号晚上的行踪。原以为这个问题她也要想上好半天,谁知她张口就答:“记得,那天晚上我在香港。和小区很多邻居一起参加的港澳五日游。15号下午出发的,玩到19号才回来。”

从幸福村小区回到市局刑侦总队后,雷霆与马啸都对这桩案子有些一筹莫展了。

最初设想的恋童癖犯案查不出相关线索,改变思路推测是否报复杀人也找不到相关证据。九岁的小女孩在那个雨夜到底遭遇了什么?究竟是谁杀害了她?

把所有资料重新翻查一遍后,雷霆提出新的设想:“马叔,如果幸福村查不出可疑的人,那凶手会不会其实并不住在这里。也许凶手当晚只是偶然出现在小区,发现落单的小女孩后就起了歹意,先设法弄昏她,再利用在垃圾屋捡到的行李箱装上她带走。当小女孩死后,凶手又把她的尸体装进行李箱,偷偷运回小区附近的人工湖沉没。那样警方追查嫌犯时就会重点调查附近一带的人。”

马啸不无头痛地揉着太阳穴说:“老实说,这个设想我也有过,而且这是我最不愿意见到的局面。因为如果真是这样,那这桩案子恐怕就没法查清楚了。案发时间是上个月,现在已经完全没有任何线索可供追踪。唉!”

雷霆沉默了片刻:“那我们还是继续调查幸福村小区的人吧,毕竟这个可能性更高。不到最后一刻,绝不轻言放弃。”

幸福村的所有独居男子都已经查过了,没有发现问题。两名或以上的合住男子也查过了,同样没有发现疑点。接下来警方还要查的话,就只能按男女合伙犯案的可能性展开相关调查了。

就在这一调查正式展开后,刑侦总队接到市交警支队的一份紧急报告。上周日,一位因酒驾被采集DNA样本的交通违法犯罪人员崔一帆,在全国公安DNA数据库比对系统中被发现与十二年前发生在S市的一桩奸杀案有关。这说明崔一帆极有可能就是该命案的犯罪嫌疑人。

当年那桩奸-杀案是马啸负责的。二十三岁的中学女教师贺兰清有夜跑的习惯,有一晚她在学校操场夜跑时,不但被人抢光身上的所有财物,人也惨遭先奸后杀。

这桩奸-杀案的案发当晚下过一场大雨,把犯罪现场冲洗得一干二净。警方鉴证科在现场勘查时几乎采集不到任何证物,唯有留在死者阴-道里的精-液成为唯一留存的铁证。

精-液显示案发当晚有三个男人轮-奸了贺兰清,但是因为缺乏相关证据,警方无法从S市上千万人口中把犯人找出来,那样简直无异于大海捞针。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崔一帆一次酒后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连带让他曾经隐匿的罪行也随之揭开了冰山一角。

交警支队的这份紧急报告,让马啸为之激动万分:“十二年了,这帮坏家伙们终于露出狐狸尾巴来了。真是太好了!”

一目十行地快速浏览了一遍报告文书后,雷霆还发现了一点令人为之振奋的事。他霍然抬起头对马啸说:“马叔,这个崔一帆的住址也是幸福村呢。如果他当年就犯过奸杀罪的话,现在再奸杀一个小女孩应该也不在话下吧?”

马啸深以为然:“嗯,狗改不了吃-屎,有一就有二。之前咱们查有性犯罪前科的人员时,被这个崔一帆漏了网。这回可得好好查一查他才行。”

发现崔一帆与十二年前的奸-杀案有关后,警方立即展开行动,当天中午就在他家将其抓捕归案。

崔一帆今年二十九岁,本市人,刚结婚不到半年,妻子已经怀孕三个月。小两口独自住在幸福村小区尽享二人世界,感情十分融洽。经常一起手挽着手在小区里散步,是一对有目共睹的恩爱夫妇。

警方赶去崔家抓人前,崔一帆夫妇正一起在家吃午饭。他将一块仔细剔尽了鱼刺的鱼肉放进妻子碗里,温柔体贴地对她说:“老婆,你多吃点啊。听说怀孕时多吃鱼,孩子将来会很聪明。”

他妻子一脸幸福又憧憬的甜笑:“好啊!为了咱们孩子将来的智商,我一定努力吃下很多很多的鱼。”

作者有话要说:筒子们,明天的戏份中,池清清又将迎来新的附身对象。这一次全新亮相的动物菌又会是谁涅?

关键词一:哺乳动物(卵生动物独领风骚滴日子结束鸟)。

关键词二:颜值有的高有的低;

好了,大家开始猜吧,这回有木有筒子可以领走红包呢?^0^

第62章

对于警方突然闯进门来抓捕丈夫的行为, 崔一帆的妻子无法不目瞪口呆。而得知丈夫涉嫌一桩奸杀案后,她更是惊骇万分。

“什么,这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一帆, 你快告诉警察是他们搞错了,快点啊!”

无法面对妻子难以置信的目光,崔一帆面如死灰地垂下头一声不吭。他的反应让妻子有所了悟地哑住, 她先是无比惊骇地瞪圆了双眼,然后两眼一翻昏死过去。

崔一帆被押上警车带走的同时, 他妻子也被救护车接走了。因为极度的震骇让她出现了流产先兆。

当救护车与警车一前一后开在马路上时,崔一帆一直满脸不安地趴在车窗上, 紧紧盯着前面呜呜疾驰的救护车, 生怕老婆与腹中的胎儿会有什么闪失。

看着崔一帆这副异常紧张老婆的样子,马啸在一旁不疾不徐地说:“你紧张你老婆, 担心她会出事。可你想过没有, 贺兰清也有关心她在乎她的家人, 她出事后她的家人都痛不欲生。当年你们怎么就那么狠心杀了她呢?”

对于这个问题,崔一帆沉默了很久才挣扎着说:“当年…我还小…不懂事…”

雷霆说:“现在你可不小了,应该懂事了吧?一会儿回到局里, 老老实实地交代自己犯过的事, 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吧。”

DNA对比的铁证如山, 让崔一帆无法抵赖自己当年的罪行。坐进审讯室后,很快就老老实实供认了十二年前伙同两位同学一起奸杀贺兰清的犯罪事实。

十二年前,崔一帆还是十七岁的高中男生, 与班上两个名叫张杰、万昆的男生走得很近。他们的学习成绩都不好,在学校读书只是为了混一张毕业证。三个人平时经常结伴逃课去网吧玩游戏,后来还在电脑上看起来A-V片。

A-V片里那些赤-裸裸的做-爱镜头,让三个血气方刚的男生都变得躁动不安。心里开始有了一种欲罢不能的欲-望,迫切地想要找一个女人来满足生理需求。而学校的年轻女教师贺兰清进入了他们的视线。相比年纪相仿花蕾般的青涩小女生,鲜花怒放般的成年女子对他们更具吸引力。

贺兰清不是本市人,她留在S市任教后就住进了学校的单身职工宿舍,晚上喜欢在操场跑上几圈后再去睡觉。得知了她有夜跑的习惯,三个欲-火-中-烧的男生都觉得这是一个方便下手的好机会。

案发当晚,三个男生在贺兰清跑完步回宿舍的途中抓住她,把她拖进校园一处偏僻的小树林轮流进行强-奸。整个过程中贺兰清一直在反抗,并扯落了万昆蒙在脸上的一只口罩,从而认出他是自己的一个学生。

万昆暴露了真面目后,干脆把张杰和崔一帆都拉下水,喊出了他们的名字。三个人成了捆在一根绳上的蚂蚱,如果不想事情败露去坐牢,就只能杀死贺兰清以绝后患。

在崔一帆的口供中,当时才刚满十五岁的万昆虽然在三个人中年纪最小,却是整件事的主谋。凶器也是万昆经常带在书包里的一把水果刀。万昆先用刀子捅了贺兰清一刀,再让他和张杰也分别持刀下手。就这样,三个人轮流一刀刀地刺着年轻女教师的身体,直到她完全不能再动弹为止。

“你们记住了,人是我们三个一起杀的。事情一旦爆出来咱们仨就一起完蛋。”

贺兰清的案子审问完毕后,马啸又问起崔一帆关于小萱萱的事。听懂了警察话里的用意,崔一帆立刻把头摇成了拨浪鼓。

“警官,这个小姑娘的死可和我没有任何关系啊!当年我杀贺老师是不得已,现在都还会做噩梦,也一直很后悔。我是绝对不会再干这种事的了。你们不能因为我以前杀过人,就冤枉我也杀了小萱萱。”

尽管崔一帆赌咒发誓小萱萱的死与自己无关,雷霆还是坚持盘问了他上个月15号晚上的行踪。而他略一回忆就想起来了。

“上个月15号是万昆的生日,他在四季常青火锅城叫了一帮朋友们一块吃饭。我带着老婆去的,饭后还是他开车送我们回的家。”

“那时候是几点钟?”

“我们是差不多九点钟的时候离开火锅城的,开车到幸福村大概是十分钟吧。应该是九点一刻前到的家。”

崔一帆是九点一刻回的家,而小萱萱就是在九点到九点半这段时间里走出家门失了踪。在理论上,崔一帆是有作案时间的。但他和老婆还是新婚期,老婆又刚怀上他的孩子不久,两个人的感情正处于最高甜蜜值。他实在没有理由去诱拐奸-杀一个小女孩。而且他也不可能把小萱萱掳回自己家施暴,老婆那一关无论如何过不了。

所以,雷霆的关注点很快从崔一帆身上转移了,而是问了他另一个问题:“你说那晚是万昆开车送你们回家的。他有没有上你家坐坐再走?”

“没有,他把我们送到楼下就直接走了。”

雷霆又问了一个让崔一帆摸不着头脑的问题:“这个万昆,他是自己一个人住,还是和父母一起住啊?”

“他没和父母一起住,而是自己在城南租了一套单身公寓。”

雷霆不再说什么,而是扭过头看向马啸,他也若有所思地看着他。虽然两名刑警没有直接的对话沟通,但是他们都不约而同地想到了同一个可能性。

万昆恰好在案发时间内进入了幸福村小区,而且他又开着车。如果他看见落单的小萱萱起了歹念,只要一把将小女孩掳进车里,就可以人不知鬼不觉地带着她离开了。万昆曾经有过性犯罪前科,如果照本宣科地再来一出也一点都不奇怪。而且,他的独居也十分有利于他干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走出审讯室后,两名刑警彼此交流了一下自己的看法。都觉得在案发时间内出现在案发地点的万昆,极有可能与小萱萱一案有牵连。

雷霆只是困惑一点:“马叔,如果真是万昆把小萱萱掳走的,那他就完全没必要去捡那个废旧行李箱用来藏匿小女孩。小孩被抓进车子后就谁也看不到她了,何必多此一举呢?”

“万昆可不是初犯,如果真是他抓走了小萱萱,也许他开车经过垃圾屋看见那只行李箱时,就想好了可以利用它来弃尸,所以特意下车捡走了箱子。”

“这样倒是说得通。如果犯案之初就能想到这么周到,那么看来万昆已经是一个惯犯。恐怕在贺兰清之后,他还杀过其他人,因此具备了一定的反侦查技巧。所以,他故意把余峰的员工牌留在箱子夹层用来误导警方,也故意把尸体丢回幸福村附近用来混淆视听。”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这个万昆堪称一个危险人物呢,得赶紧抓住才行。”

凭借崔一帆的口供,警方立刻对万昆和张杰展开了拘捕行动。

张杰很快被抓,但是万昆却一直找不着人。他既不在家,也不在工作单位。上司说他上午都好端端地在公司上班,下午说是有事请了假。然后手机直接关机了,有点工作方面的事想找他问问都联系不上。

到处都找不着万昆的踪影,马啸不难断定:“万昆显然是听到风声溜了。这家伙的警觉性看来很高,跑得也很快。可恶!”

雷霆也不无遗憾地直叹气:“这家伙还真是跑得够快的。而且这一跑,想要抓他回来估计难度不小。”

一般来说,惯犯都具备一定的反侦查技巧。他们懂得在逃跑过程中要如何隐藏自己的行踪,极大地增加警方的抓捕难度。

“小雷啊,看看能不能找你的神奇女友帮忙,把万昆这个坏家伙的下落查出来啊?”

对于马啸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话,雷霆摸着后脑勺苦笑道:“我也很希望清清能帮这个忙。可是马叔,她拥有的是附身技能,而不是GPS定位系统啊!”

这天晚上和池清清见面时,雷霆一脸好笑地告诉了她马啸对她寄予的“厚望”。而得知万昆就是十二年前那桩奸杀案的真凶之一,而且也极有可能就是杀害小萱萱的凶手后,她亦十分希望自己能够帮上这个忙。

“我也很想帮你们把这个坏家伙抓回来。让我好好想一想,我现在掌握的技能有没有办法做到这一点。”

池清清认真地盘点了一下自己目前所掌握的技能要点:首先,她可以心想事成地附上想要附上的动物身体;其次,知道对方地址的情况下,她可以附身在同一地点的动物身上;最后,在受到极大惊吓导致魂不附体的特殊情况下,她可以无需进入睡眠状态就直接灵魂离体附身动物。

池清清盘点出来的几个技能点,雷霆听完后突发奇想地说:“清清,你可以附身动物——人也是动物啊!如果你能够心想事成地附上自己想要附身的动物,那么会不会也可以附上人身呢?”

雷霆这个异想天开的念头让池清清怔住了,好半天才难以置信地开口说:“你的意思是,我的附身技能也许不仅限于低级动物,也可以适用于高级动物吗?”

“应该有这个可能。以前你从没想过要尝试附身他人的身体,被惯性思维牵着只在动物世界里进进出出。如果你的灵魂可以附上万昆的身体,那就可以直接操纵他本人走来公安局束手就擒。哇,要是你真能做到这一点,那么警方以后抓逃犯就有奇兵可派遣了。”

“嗯,我得说这个设想真是很不错,就是不知道是否真的切实可行。”

雷霆兴致勃勃地说:“清清,不如你今晚就试试吧,看会不会真的管用。”

池清清没有犹豫地点了头:“OK,为了小萱萱,今晚我早点睡觉,努力尝试一下。”

当天晚上,池清清的尝试成功了一半。她果然成功附上了一具高等动物的人类身体,但是那具身体并不属于万昆,而是属于一个躺在摇床里的奶娃娃。

睁开眼睛的那一刻,跃入眼帘的粉红色婴儿床,以及一只挂在床头的洋娃娃玩偶,帮助池清清很快确定了自己的身份。她难以置信地举起双手——那双肉鼓鼓胖乎乎的小手,比两只香梨大不了多少。

池清清哭笑不得地吃了一惊:啊,不是吧?我想附身的人明明是万昆,怎么却会附到一个婴儿身上来了呢?

正纳闷着,池清清忽然听到虚掩的房门外,有一个女人十分紧张的声音传过来:“你保证,你看上孩子一眼后就会马上走吗?”

“是的,文娟,我保证,我只是想看孩子一眼,没有其他目的。”

“那好吧,你看过孩子后马上走,不然我老公回来发现了就糟了。”

伴随着对话声,有两个人的脚步声一前一后走近。然后,虚掩的房门很快被推开,一男一女双双走进室内,并在摇篮边站定。

看清楚了那个男人的模样后,池清清吃惊地睁大了双眼。因为她认出了他就是万昆,雷霆之前特意给她看过他的照片。

万昆俯下身,一边满脸怜爱地看着摇篮里的孩子,一边用手轻抚着婴儿无比娇嫩光洁的脸颊说:“豆豆,其实我才是你爸爸,你知道吗?”

绞着双手站在万昆身边的那个女人,脸上一直是不安的紧张神色。听到他这句话,她的表情更加紧张不安了。

“万昆,求求你别说这种话,被我老公听见了我就完了。孩子你已经看过了,现在可以走了吗?再不走我老公没准就下班回家了,他加班从来不会超过十点钟。”

根据自己听到的对话内容,池清清很快梳理出了万昆与这个名叫文娟的女人的关系。显然文娟和万昆有婚外情,还生下了一个属于他的孩子。而她的丈夫却一直被蒙在鼓里,误以为孩子是自己的亲生骨肉。

池清清若有所思地想:我想附上万昆的身体不成功,却附上了他孩子的身体。为什么会这样?是因为他们之间有血缘关系的缘故吗?对了,人是高等动物,原主的灵魂也许可以在自己的身体里稳坐钓鱼台,其他人的灵魂难以入侵。但幼儿的身心都还发育不完善,或许更容易被侵占。所以我没能成功附上爸爸的身体,而是附上了与他有着血亲关系的孩子的身体。

虽然既定目标没能实现,但池清清还是通过“曲线救国”的方式找到了万昆的下落。机不可失,她立刻闭上眼睛给自己下命令:赶紧回魂,赶紧回魂,赶紧回魂…

池清清反复给自己下命令的同时,耳畔还能听到万昆依依不舍的声音:“现在离十点还有一刻钟呢,我呆到十点钟再走。”

“不行,要是万一我老公提前回来了怎么办。你得赶紧走才行。”

万昆不肯妥协地说:“我说了呆到十点再走,你就别再罗索了行不行?要知道我这一走,以后可能都再也见不到孩子了。”

“为什么?你要去哪里吗?”

女人显然还不知道万昆负案潜逃的事,他也没有明说,只是含糊地“嗯”了一声,并强调道:“你放心,如果你老公提前回来了,我可以先躲进衣柜,等他进卫生间的时候再溜走。总之不会被他发现了。”

女人拿他没有办法,只得气恼又无奈地跺了一下脚。就在她重重的跺脚声中,池清清的灵魂倏地闪回了自己的身体里。

眼睛刚一睁开,池清清就立刻扑到床头柜上抓起手机给雷霆打电话。电话只响了一下就被接听了,显然雷霆一直在等她的试验结果。

池清清十万火急地冲着话筒说:“雷霆,我没能附上万昆的身体,但我知道他现在在哪里。他在一个名叫文娟的女人家里,十点钟就要离开了。你们赶紧去抓人吧。”

雷霆完全摸不着头脑:“可是那个文娟是谁呀?她家住在哪儿?”

“我不清楚这个文娟是谁,但应该是和万昆有关系的人。她的年纪大概在三十岁左右,已婚,有个不到一岁的孩子。她家的具体地址我也不清楚,不过,从窗口看出去可以看见一家名叫丽都大酒店的霓虹灯招牌,而且是正对着窗户。”

“OK,这个座标很有用。至少我们来得及先封锁那一区,留出时间追查这个文娟家的具体地址。”

警方连夜展开行动,通过电子地图即时查找一番后,迅速定位了丽都大酒店的位置。并根据酒店的霓虹灯招牌正对着的方向,确认一栋十八层的商住楼就是万昆目前所在的位置。

在那一栋十八层的商住楼里,一共居住着上百户人家。为了找出文娟的家庭住址,警方先是要求物业管理处提供协助。可是物业管理处交给警方的业主名单上却并有文娟其人,估计房子应该是登记在其丈夫名下。

于是马啸改变策略,要求管辖这一区域的派出所予以配合,通过户籍资料查找文娟这个人。这回很快就找到了相关资料。

唐文娟,女,本市人,今年三十二岁,已婚,育有一女。丈夫李航,三十五岁,同样是本市人,职业是一家建筑公司的工程师。他们一家三口住在这栋商住楼的704室。

在马啸的指挥下,警察分成两队人马,分别从电梯与楼梯上了楼。控制了这两处出口后,再悄无声息地聚集到704室门口。准备开始强行攻入,出其不意地抓捕万昆。

那时,时钟即将指向十点整。就在雷霆举起一只手,打算示意开始行动时,房门忽然被打开了,文娟一脸送瘟神的表情准备把万昆送出来。发现门外站着不少警察,她不可避免地大吃一惊,万昆则反应迅速地扭头就朝里屋跑,跑进婴儿房后立刻反锁上了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