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好像有好声音总决赛啊,听说邓超继拿到我是歌手第一季的冠军之后,这次又拿到了中国好声音第三季冠军。

第27章

自从“索抱”成功之后,对于SeSe来说,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隔三差五利用“补充能量”的借口,都能成功抱抱。心花怒放的SeSe甚至还画了一张画,上面是她的卡通形象,胸前是电量过低的提示图案。

时间长了,简直已经将沈瑜训练成习惯,看到她愁眉苦脸站在他旁边欲言又止的样子,就知道她在打什么主意,于是,他总会看似无奈的轻叹一声,再无可奈何的张开手臂,SeSe便会立刻扑过去。有次甚至趴在他怀里睡着了,口水流在他雪白的衬衫上,湿哒哒了一大片……

时间就这样忙碌却平静的飞速前进,转眼间,距离大考竟然不足一个月。

这期间,沈瑜偶尔会出短差,最长也就四五天,他总会拜托朋友们找SeSe吃饭,有时候是沈乔,有时是梁韶雪。因为大考将至,许多压力都在无形间产生,他想更多地人与她接触,以过来人的角度与她分享考试不过是人生长河中的一小部分而已。

每次梁韶雪找SeSe吃饭时,张启都会在场,简直就像跟屁虫,不过有他在,氛围都很不错,总会让SeSe笑的停不下来。但是有次,却出了差池。

在连续四周没有休息的黑暗日子之后,SeSe终于有了半天的假期,梁韶雪和张启便驱车接她吃午饭。正值高峰期有些堵车,车速很慢,街边的灯箱上的海报内容更容易被看清楚。是某户外活动的宣传海报,其中的女主持人正是童语诺。张启没多想的“咦”了一声,并且指着灯箱说:“是童语诺。”

他这样说倒还好,因为SeSe也不知道童语诺是谁,以她的性格不会追问下去,最多也就好奇的多看几眼。可是偏偏梁韶雪问了:“童语诺是谁?”

张启顺嘴回答:“就是前阵子和沈瑜相亲的嘛,那个电视台主播。”

“哦。”梁韶雪点着头。但是猛然察觉出不对,回过头,SeSe的双眼像装了探照灯一样看着她。

梁韶雪一阵心虚,一阵不安,随后大力锤着正在开车的张启,并且拼命对他使眼色,“胡说什么?不叫相亲好吗?咱们瑜少爷根本没看上她好吗?”

张启吃痛的倒抽着气,从后视镜看到了SeSe,急忙也跟着附和:“对对,他那是被相亲。无辜的,绝对是无辜的。”

梁韶雪眯眼笑着同SeSe说:“我们俩说着玩儿呢,千万别在意。”

SeSe点着头笑了笑,仿佛是真的不计较的样子。他们一起吃了饭,并且把SeSe送回学校,全程SeSe都没有表现出什么异样,或者不开心,梁韶雪才松了一口气。

但是,SeSe不可能不计较、不在乎,他去相亲,也就说明了这大半年来她的努力全部付之东流。她觉得自己受到了伤害,她自认不太差,相处这么久,她越来越喜欢他,没道理他对她没有任何感觉的。或许在他的眼中,她永远是长不大的孩子。

夜里,SeSe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最后,还是决定打电话给他。

有几个小时的时差,那边刚好是早上,接到她的电话,沈瑜非常意外,还以为她又出了什么事。然而听筒彼端的她却用哑然的嗓音,语气低落却又带着一丝期盼的说:“我知道我还不够好,但是,你可不可以不要走太快?等等我,好不好?我会努力走的很快,不用你等我太久。”

沈瑜出差回来后,她一直没有再提起那件事,更没有提到那通电话。如果不是意外从电视上看到了童语诺,她可能会一直沉默下去。让SeSe有些费解的是,以前不认得童语诺,感觉从未见过她,现在知道了,却总是能在电视,或者网上看到她。

沈瑜无所谓的换着台,对童语诺仿佛视而不见。SeSe却忽然问他:“叔叔你看过西游记吗?”

“嗯。”沈瑜一边换着台,一边应声。

“知道西游记在讲一个什么样的道理吗?”

沈瑜放下遥控器,偏首看着她,一本正经的样子,让他觉得有些好笑,但是仍然问道:“什么道理?”

“漂亮的女人都是妖精变得,千万不能娶。连看一眼都不行哦!”SeSe煞有其事的说道,语气甚至还有一丝恐吓。

沈瑜收起笑,露出了一副好像很有道理的表情,点着头,回答:“好的。”

他自然是知道她指的是谁,那天早上的电话,让他感觉有些莫名,后来才知道是张启和梁韶雪联手把他出卖了。他们俩一唱一和,还真是绝、配!

达成共识之后,SeSe开始全心全意备考冲刺,偏偏这时,又发生了一件事,出乎她的意料之外。她的父亲季明诚忽然从伦敦来到北京,而他此行的目的也只有一个,就是把她带回伦敦。

季明诚带着四个保镖,毫无预兆的忽然出现在学校门外。她有说有笑的走出学校,其中两位保镖突然出现在她面前,一左一右,身材魁梧、黑面严肃。

这阵仗让褚茗子和苏暖有些懵,更让往来的同学们诧异。SeSe看到他们自然是明白谁来了,而她的态度也很明确,坚决不走。

季明诚得知SeSe离开了香港,在举目无亲的北京生活,不仅在电话中和季明泽大吵大闹,此番更是亲自来接她走。他表现的像是一位求而不得的父亲,每天都想接送SeSe上课,千方百计的讨好SeSe,并对她表达出无尽的思念,老泪纵横的求她和他一起到伦敦去。并且为了曾经做过的错事道歉。

SeSe被他缠着烦透了,但是信念自始至终没有改变过,她要留下来,留在沈瑜身边,除非他走,否则她哪里也不会去。

无奈之下,季明诚找到沈瑜,恳请沈瑜帮他劝一劝固执的SeSe。

沈瑜却表现的爱莫能助,他说:“走与不走,是她的事,我没有立场劝她。她已经是成年人,可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我想她的决定,也并非一时冲动,希望季先生能尊重她。”

其实,如果不是已经知道季明诚的为人,沈瑜一定也会被动摇。

与季明诚“谈崩”之后,沈瑜担心他会用强硬手段带走SeSe,于是早早的到学校外等她下课。当SeSe看到他的车时,表现的喜出望外,一路跑着穿过马路,吓得沈瑜急忙从车里出来,快步截住她,把她拉到路边,紧皱着眉,紧张的呵斥:“不知道看路吗?”

SeSe笑了,一双明亮的眼睛在路灯下熠熠生辉,“看到你很高兴嘛,一激动就顾不得了。”

沈瑜扔拧着眉心,“激动什么?早上刚见过。”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半日不见,起码也有一秋了。”SeSe拽着他的袖子,献宝似得说。

沈瑜抿了抿唇,没有接话,而是拉开车门,“我已经和秦老师打了招呼,这几天你就不要来上课了。”

“为什么?”

“等你父亲离开。你不想和他走吧?”

“当然不走。”SeSe睁圆眼睛表明立场,并且立刻俯身钻进车里,自觉的扣好了安全带。

沈瑜凝视着她的头顶,微微一笑,关上车门绕到车的另一侧。

早SeSe的母亲去世前,季明诚就明目张胆的养着情人,不仅一直和情人生活在一起,还生下了孩子,对SeSe母子毫不关心。母亲去世后,老船王把SeSe从伦敦接到香港,从此之后,她就当做自己没有爸爸。

“他现在装腔作势的演戏,无非还是惦记着那部分财产。”SeSe说着,心情显得很低落。

老船王去世后,遗嘱上把7%的集团股份留给了SeSe,因为当时SeSe已经成年,所以直接由她持有。季明泽和季明诚两兄弟争家产时,SeSe选择把股份过户给叔叔季明泽,为此,和季明诚彻底闹僵。

“虽然他现在只字不提,但是只要我跟他走,一个月后一定会问股份,两个月后就会要求我把过户给叔叔的那部分要回来。”

沈瑜一言不发的听着,开始觉得心疼她。豪门家的大小姐又如何,虽然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却不一定能如普通人家的孩子那般简单幸福。

没有人会愿意与亲生父亲为敌,除非万不得已。而且,当初她把股份给了季明泽,为他能掌舵集团打下了基础,可是紧接着“季明泽毒害老船王”的消息尘嚣而上,对她来说,何尝不是另一种否定?所以,她才会想躲起来,躲在北京这个极少人知道她的身份地位、更没有人会对她指指点点的议论的地方,可以让她将那些不开心的事情慢慢淡忘。

他总是以为她很年轻,做事不成熟,原来,一直以来,都是他不够了解她。

然而眼下,首先要做的就是想办法让季明诚离开北京,远离SeSe的视线。

沈瑜利用在伦敦的人脉,与季明泽合作,制造了几起事端,恐吓季明诚现任妻子和孩子,逼迫他不得不立刻赶回去处理。

季明泽仍然不打算见SeSe,但是却提出一个月后,会把SeSe接走。沈瑜的反应,有些激动。季明泽轻笑着问:“怎么?你不舍得?”

沈瑜自知反应过激,轻声清了嗓,并且露出标志性微笑,语速轻缓的说:“只是没听她提起过,有些意外。”

“我还没和她讲,不过,我答应过她的,要给她准备一个盛大的成人礼。去年正好父亲病重,她的生日过得很简单仓促,今年我要补偿给她。到时候一定邀请你参加,你不会不给面子的哦?季明泽向沈瑜举杯。

杯子相碰,发出空灵的声响。沈瑜笑着点头,“当然。”

作者有话要说:昨晚实在太困了,扛不住就先睡了,早上养精蓄锐爬起啦码字,果然有效率。

另外,上一章的病历,我哪里说是沈瑜的病历??哪里??

“是一份病历,纸张已经泛黄,有些钢笔字迹已经模糊不清,最下方的时间是1983年9月15日,正是他出生的那一年。”

没有说那是他的生日,更没有说是他的病历,你萌不要冤枉我!

第28章

大考当天,沈瑜送sese到学校,原本还担心她会有压力,可是她一路上都在兴致勃勃和他讨论某本小说的结局,倒是他自己,没什么心思听。

学校外停了很多车,都是来送孩子考试的家长。sese一下车,便看到了褚茗子,两个小伙伴手挽着手,像去参加夏令营一样轻松。

送褚茗子到考场的,是她的四叔褚司。褚司与沈瑜年纪相仿,家世背景相似,关系虽不如发小那样铁磁,但彼此也是非常不错的朋友。二位家长在小朋友们走入学校后成功会师了,在烈阳下,在众多等在校门外的家长中,他们二位不仅年轻,更俊朗非凡。倚在车边,潇洒的抽着烟,褚司问:“要在这儿等考试结束吗?”

“不等。”

褚司咧嘴一笑,“巧了。我也不等。”

沈瑜点着头,眯着眼轻轻吐了一口青烟,“咱家的孩子都比较省心。”

“过几天我打算带着茗子出去露营,你们也一起吧去吧,再喊上老顾,人多热闹,露营就怕不热闹。”

沈瑜没有异议,并说:“定好时间告诉我。”

“成!对了,老七哪儿去了?最近都没见到他。”

“追女人去了。”沈瑜说到这里,想起几天前张启心急火燎的到处找不到梁韶雪,终于得知了她的行踪,追过去却又被人开了瓢,他便忍不住笑了起来。又和褚司闲聊了一会儿,他们便驱车一前一后的离开。

除了第一天早上把sese送到考场之外,沈瑜没有表现出更多对她的照顾,好让她知道这只是简单的考试,不需要觉得与平时测验有什么不同之处,只要顺其自然的发挥就好。sese像平时那样搭乘地铁到学校,在路上,听到身后两个和她同样赶赴考场的女生说:“今天是我们最后一次到学校安安静静的坐下来写卷子,早就写到厌烦的卷子,可是一想到是最后一次,还真有点儿难过。”

另一女生大笑着回答:“难过?你是欠虐吧!”

sese手握着抚杆,望着拥挤的车厢,回首想一想,在这里生活已经过去十个月,时间过得还真是挺快的。想起第一次坐地铁的情形,那时候的她真的觉得挺恐怖的。但是当时的她肯定想不到如今的自己能这样适应着、生活着。心境变了,习惯变了,唯一不变的,大概就是沈瑜对她的态度。考试结束后,他肯定会迫不及待的把她这个麻烦摆脱掉。不过,她才没那么容易就被赶走。

sese嘟着嘴轻叹了一声,随着人群走出地铁。

第二天的考试依然顺风顺水。最后一场考试结束的铃声响起,虽然还必须安安静静的等待收卷子,但是每个同学的脸上,都是蠢蠢欲动的迫切表情,恨不得立刻一步跨出教室,对着天空大喊三声。

很多同学都把书往天上扔,兴奋之意溢于言表。sese和褚茗子双手空空的看着彼此,很有默契的分别从赵同学怀里抽出一本书,在他手忙脚乱的阻止中,笑着叫着将书高高抛起。

“喂你们为什么扔我的书?”赵同学不甘心的推了推眼镜说。

褚茗子说:“反正都用不着了,有什么关系?难道明年你还想再来一次?”

赵同学忙不迭的摇头,褚茗子和sese继续抓着他怀里的书,纷纷抛向天空。在肆意畅快的欢笑中,他们的高中生活结束了。

同学们aa制包下了一家披萨店,朋友、朋友的朋友,呜呜泱泱几十人,在店里吃喝玩乐、闹腾唱歌、起哄表白,几乎到凌晨才结束。sese左手挽着褚茗子,右手挽着苏暖,后面的顾凌然和邱若谦勾肩搭背,欢声笑语的离开披萨店,来到空旷无人的大街,只有路灯还孤零零的亮着。

顾凌然和邱若谦发挥男子汉本色,分别送三位姑娘回家,他们分工合作,顾凌然送苏暖和褚茗子,邱若谦送sese。

到家楼下,sese和邱若谦道谢再见,从背包里拿出门卡,一路哼着小曲儿,走进门时,哼着的歌还没停。

客厅的沈瑜听到歌声,拧起眉心,但,又要做出一副平静无所谓的表情,她已经成年,如今高中课程也结束,实在是没有理由继续管束她、限制门禁时间。其实,他本想她结束后去接她,可打电话给她,听到那端噪杂的氛围,到嘴边的话又变成:“需要的话我去接你。”

等着她的电话,一晚上,而她却哼着歌、心情畅快的独自回到家。

“叔叔,我毕业啦!”一进门看到沈瑜,sese的眼睛变得更加明亮,扔了书包,朝他跑过去,贴着他旁边坐下来。那蔚蓝色的光芒,让她看起来更加动人。

沈瑜瞥开目光,继续看着手里的书,“聚会还开心吗?”

“当然!考试结束了很开心,和大家一起吃饭谈天说地很开心,”sese停下来,想了想,“如果你不再把我继续当做小孩子看待,我会更开心。”

沈瑜点着头,却回答说:“等我四五十岁的时候,也许会这么认为。”

sese却当真了,惊呼一声:“那么久?那我岂不是也要三四十岁了?”跟着小声喃喃道:“到时候茗子和小暖的孩子肯定都会打酱油了。”

沈瑜舒展眉心,不着痕迹的笑了笑,抬腕看了看时间,合上书,站起来说:“时间不早了快去休息,过两天带你出去露营。”

sese忙起身跟上去:“真的吗?去哪里?”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之后的几天,褚茗子分别参加了初中同学会、小学同学会,每次都带着sese一起,sese这张生面孔都会成为大家眼中的焦点,无一例外,让褚茗子赚足了面子,过去与她没什么联系的同学也纷纷和她熟络起来,多数人的目的是为了打听sese的联系方式。

sese见了很多人,记住的不多,多数时候都分不清谁是谁,往往收到短信说:我是xxx,她搞不懂这个xxx到底是哪个。

说好的露营终于定了最终地点和时间,怀柔云蒙山,两天一晚爬山露营。

同行队伍也出乎意料的强大,不仅有sese最好的朋友们,还有组织者褚司、褚茗子的二叔褚扬、顾凌然的叔叔顾睿宸,沈乔和老公杨乾,曾在沈瑜生病时到医院探望的梁韶宇和钟静唯、莫易坤和钟静言,同为沈瑜的好朋友、刚刚荣升奶爸、并且亲力亲为的打造银蓝传媒上市的投资银行boss周子俊和夫人秦念,唯独最爱凑热闹的张启没有参加。

夜路走的太多,最终遇到了鬼;亏心事做多了,总会遭报应;常在河边走,必定会湿鞋。他的前度风流债没有还清,气跑了梁韶雪,他追悔莫及,梁韶雪一路跑,他一路追,但是到底能不能追回来,还是未知数。

一行近十辆越野车排成纵队有秩序的前进在盘山公路上,看起来特别像车友俱乐部在搞活动。看着路牌上的文字标示,沈瑜唤醒已经睡着的sese:“马上到达目的地。”

车子停在半山腰的露营地,他们分别忙碌着搭建帐篷、准备午餐。下午,便是一场酣畅淋漓的爬山大赛。

山路很崎岖,很多地方陡峭的需要互相搀扶着经过,没有扶手,只有葱郁的植物和林立凸起的石头。路途艰难,风景却很美妙,溪水潺潺、奇石遍布,一路走着、一路拍照。

青年代表sese、顾凌然、邱若谦这三位运动健将表现最为突出,一路遥遥领先,彼此还较着劲,谁也不肯让步,难为了跟在后面的褚茗子和苏暖,为了追赶他们的脚步,她俩累的几乎吐血,什么欣赏风景、拍照片,通通抛诸脑后。

年轻人打头阵,随后便是单身壮年,沈瑜、顾睿宸、褚司和褚扬。壮年们平时都很注重锻炼,身体素质自然是很好的,只是他们不愿和年轻人争头名,更多地是享受大自然。情侣落在最后面,男人担负着给自己女人拍照片的重任,拍的不好,后果会很严重。

在山顶上,一行人一起拍摄了一张大合照,每一张笑脸都那样明艳。尤其是被围在中间的几张年轻面庞,他们拥有着最令人羡慕的年纪,挥霍着别人已经感叹逝去的青春,没有愁苦、没有烦恼,活的肆意洒脱。

他们赶在太阳落山前下山,回到露营地,开始准备bbq。充实的一天,伴随着升起的月亮,点燃篝火,木柴在噼啪声中燃烧着,空气中弥漫着烧烤的香味,掩盖了大自然的青草香和泥土味。

sese和褚茗子端着盘子,一边吃一边聊天,讲到最近频繁被骚扰,褚茗子好奇的想知道,于是她从手机里翻出那些莫名其妙的短信,褚茗子一边念着,一边忍不住的哈哈大笑。篝火的光映在她们脸上,那笑容灿烂夺目。

远在一旁的沈瑜喝着啤酒,目光总是不自觉的被牵引,朝她看过去。

顾凌然不知道忽然从哪里蹿出来,脚步趔趄的来到褚茗子和sese旁边,她俩都不明所以的仰着脖子看他,他的眼眶红红的,好像喝了酒一样,眼神迷离不知道目光停在何处。

sese端着自己的盘子递给他,“要吃肉吗?”

“阿色。”

“不吃吗?那算了。”sese讪讪的收回盘子。

“做我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