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星洲嘬了口红酒,点头,“还记不记得你那次竞赛拿了奖,发给胡同的照片,胡同问我说你怎么把头发养长了,上次胡同十八岁生日不是许了一愿望说希望你养长发么,我琢磨着就觉得你估计是为了他那心愿,以为你多少有点喜欢他,没想到弄巧成拙了,你要是对胡同没别的想法,这事儿算我对不起你,我先跟你道个歉。”

 

盛千薇盯着他看,“哎,我很好奇你到底谈了多少女朋友?”

 

沈星洲楞了一下,“小屁孩,你关心这干嘛。”

 

盛千薇极淡地扯了下嘴角,“没什么,我就是很好奇,就你这情商,还能谈女朋友,也挺稀奇的。”

 

“……”沈星洲:“这事儿翻不过去了是吧?”

 

盛千薇不说话。

 

月朗星稀,月光肆意地高悬在夜幕中。

 

“听锦程说,你报了计算机系?”

 

他的声音经过夜色的洗涤,仿佛边的更清冽,一如窗外的月光,冷感,清淡。

 

盛千薇半天没回过神。

 

沈星洲拿手在她面前晃了晃,小姑娘终于回神,他收回手,忽然噗嗤地笑出声:“你怎么这么呆呢!”

 

盛千薇举着高脚杯,杯中的红酒轻轻晃着,懒懒地翻了他一眼:“我报什么跟你有什么关系?”

 

沈星洲笑了,“我没说跟我有关系啊,你紧张什么?”

 

果然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小少爷,此刻懒懒靠在椅子上的样子,就十足的少爷样,笑起来的时候,有跟个大男孩儿似的,露出白净的牙齿。

 

盛千薇不想再跟他聊下去,转身要走。

 

刚走出两步,又折回来,一口灌下杯中的半杯红酒,将空杯往桌上一摆,“再见。”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想起他,真的处处都是他,好不容易快要忘记了,又被刚刚那一笑,勾起了一些不该有的心思。

 

她强迫自己忘记。

 

她跟沈星洲是比跟胡同更不可能的搭配。

 

直到盛千薇的离开。

 

沈星洲还慵懒地靠在椅子上慢条斯理的品着红酒,不知不觉一个人就品玩了一大半,直到林锦程送完班花**回来,在他身边一屁股坐下,拎起桌上的空杯子,猛地想灌一杯的时候,被沈星洲一把夺过,淡淡道:“再去拿一个。”

 

林锦程狐疑地看着他:“我都不介意,你介意什么?”

 

沈星洲瞪他一眼,林锦程就瞬间败下阵来,得,不跟这个小少爷计较,反正他说的永远都对,他看不爽的事,永远都错,也是认命地站起来又去橱柜里重新抽了一个葡萄杯。

 

林锦程一边往杯子里倒酒,一边跟沈星洲抱怨宋矜,“小女生还真挺麻烦的,一路闹闹闹,以后这种吃力不讨好的活,你能别派给我么?”说完,抿了口红酒四周环顾了一圈,“千薇呢?”

 

沈星洲不动声色地晃着手中的红酒杯,“你跟她什么时候那么熟了。”

 

林锦程淡淡一笑:“以后会更熟。”

 

沈星洲十分好意地提醒他,“我记得林桑快毕业回国了。”

 

“回就回吧,我跟她不可能。”

 

林锦程瞥开眼。

 

沈星洲弯了下嘴角,他不知道自己今晚怎么了,反正就是好像被人挠了一下,然后浑身都不舒服,但就找不到哪儿痒。

 

门外的盛千薇也是如此,浑身都痒,可是却找不到点儿在那儿,所以她在那儿一刻都呆不下去。

 

直到第二天盛千薇离开,胡同才不情不愿地下来送她。

 

盛千薇拍拍胡同的肩膀,什么都没说,却比说什么都有用,胡同也是那一下就放开了,瞪她:“早点滚回去。”

 

小姑娘眨着眼睛笑了下,恭顺道:“喳。”

 

一如多年前,大院里的大桑树下,太阳透过枝叶缝隙间,窸窸窣窣滴落下来,小男孩挥舞着他胖乎乎的小手,一声令下,“以后,你就是我的太监,小盛子!”

 

小盛千薇十分听话地在夕阳下,拱手作揖:“喳!”

 

不管以后如何,我们身在何处,此时此刻,仿佛都回到了我们当初那个沐浴着残阳的傍晚。

 

我是君。

 

你是臣。

 

你是我的铠甲。

 

而我仍是你的千军万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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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二的生活真的就入林锦程所说,十分枯燥,因为是一所理科院校,男女比例严重失调更重要的是,里头都是一些国家科研队未来的苗子,日夜奋斗在电脑前,一个个脸色蜡黄,满脸青春痘,难怪林锦程稳坐普二第一帅哥宝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