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几乎冻僵的人也呆呆看着他,好像他们之间隔着的不是道几米宽的车道,而是一道天堑。

辜徐行深吸了一口气,勉强挤了点笑走了过去:“你们……”

“就知道你们至少也得从大门出去,看,这不是能送你了。”江宁的声音微微发着颤,后面的话几乎说不下去,不知道是冷的,还是难受的。

辜徐行压下心中翻滚着的酸楚,低声问:“你们等了多久了?”

“没多久。”江宁黯然摇了摇头。

辜徐行垂眸目注着以沫,她紧紧拽着江宁的手,眼中亮光闪动,一言不发地盯着他看,样子懵懵傻傻的,却透着可怜气。

他的眼睛骤然就湿了。

他缓缓蹲下身子,抬手抚她脸颊:“穿这么少,不冷吗?”

以沫愣愣看着他,绷着脸,始终不说话。稚嫩孱弱得像四年前初见她的样子。

“以后要听江宁哥哥的话,不过……也不能全听。”不知怎么的,他只觉得胸口那股酸楚快要爆炸了,难受得几乎说不出话。他吸了吸鼻子,起身拍了拍江宁的肩:“好好照顾咱妹妹。等我回来。”

“别骗人了。你妈不会让你回来的!”江宁重重吸了吸鼻子,顿了顿,他的脸上浮现出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坚毅决绝,“不过没什么的,你不回来我过去,我以后考美国的大学,直接去好莱坞!”

他见辜徐行一副泫然欲泣的表情,故作不满地说:“你不相信?辜徐行,我哪里比你差了?你去得了的地方我就去得了!你等着吧。”

说罢,他飞快地抱了下徐行,在他肩上砸了一下:“放心走吧,我替你看好妹妹。”

“你们多保重。”且说着,辜徐行缓缓看向以沫,她仍旧是一副冻得麻木的样子,木木看着他。他迟疑了一下,垂头返身朝车那边走去。

就在他打开车门的一瞬,身后传来以沫低低的声音:“哥哥。”

他的身体抖了一下,却没有回头。

以沫望着他的背影,那么认真地说:“我以后也去美国。”

车门边,辜徐行始终低着头,背向他们,江宁看见他飞快用手抹了下脸,决然投进车中。

几乎与此同时,大院大门轰然打开,再度发动的车子平稳地朝门外驶去。

以沫“哇”的大哭一声,甩开江宁的手,快步往前追去,一边追一边哭喊:“哥哥,我以后也去美国!我以后也去美国!”

江宁快步追上她,想要拽住她,却不知道小小年纪的她哪里来的力气,一次次挣脱他,哭着追那辆车子。然而那辆车却丝毫没有停顿地在他们的视线里越变越小,直至消失在路面尽头。

江宁一把抱住哭得几乎虚脱的以沫,哄着:“你哥哥听到了,肯定听到了!”

以沫却像听不见他的话,像被什么伤透了心一样的放声大哭,怎么哄也停不了。

天色在她的啼哭声中放亮,飘飞的雪花越发肆意地狂舞着,倒像透着点幸灾乐祸的欢喜。

不知道过了多久,以沫才止住了哭泣,顶着大雪,抽噎着往回走。

江宁慢慢跟在她身后,看着她一抖一抖的肩膀,有些不知所措,更多的却是心疼。他朝她的方向伸了几次手,却因为找不到话起头缩了回来。就在江宁纠结得要死的时候,一个卖冰糖葫芦的中年男人推着单车朝他们走来,江宁赶忙上前买了一串个大溜圆的糖葫芦,快步追上以沫,递了过去。

以沫停下脚步,失魂落魄地看着那串火红的糖葫芦。江宁把她牵到公车站的椅子上坐下:“吃吧,你不挺爱吃的吗?”

以沫愣愣地将糖葫芦举到嘴边,含着眼泪咬了一口,眼泪无声地滴落在了糖稀上。

江宁破天荒抚了抚她的头,望着她黯然想,这样一次撕心裂肺的痛哭,冲刷去的不单是他们三人的友谊,更加是这个孩子无忧无虑、天真懵懂的童年。

没有人比他更懂得痛哭的意义了,痛哭意味着尝试到了人生的无奈与苦楚,意味着面对现实,开始成长,人们往往欣喜于痛哭后的成长,却忽略了这成长是以妥协与遗忘为代价的。

如果可以,他很想替以沫痛哭,这样,她还能好好地活在那个现世安好,没有痛苦别离的童□里。只是,他比任何人都清楚,早在七岁那年,他就已经哭尽了毕生的眼泪,从此再无为谁号啕的能力。

第六章(1)

七岁之前,辜江宁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盯着妈妈看。

他天生比别的孩子更懂得美,当别的孩子都追着电视剧《西游记》看的时候,他却追着《红楼梦》看,因为《红楼梦》里的漂亮姐姐比《西游记》多,而且更重要的是,不会有只臭猴子一棒敲死他喜欢的漂亮姐姐。

不过,电视上的环肥燕瘦固然美,却没一个比得上妈妈那样光彩流转,风情万种。在他看来,妈妈的每一笑每一颦,每一个动作都是艺术,她从来不会有丑陋平庸的样子,哪怕起床时,未梳洗的她,也总是透着一副美艳的颓靡气。

用他爸爸辜默成的话说,她就是上天的礼物。

只可惜张遇这个礼物却被上天错丢在江苏一个穷乡僻壤里,所以,这个生错地方的“公主”,每天干的都是砍柴、砍猪草、带弟弟、喂猪之类的琐事,如果她还像童话里的公主那样单纯天真,那么不难预见,她未来的人生就是嫁到另一个穷乡僻壤,继续喂猪喂鸡,直到她玫瑰般娇艳的面容腐朽风干。

虽然连初中都没读完,但是张遇格外清楚,像她这样的女孩要改变命运,唯一的武器就是美貌,所以她早早就学会在有限的条件下保养容貌:

一到冬天,她不是把手放在冒着热气的水壶上,就是把手暖在火边,尽管她不知道这双漂亮的手还可以干什么,但它们绝对不是用来长冻疮的;她格外有毅力地每天喝一碗米汤,因为据说这个东西比牛奶还养人;她说服她爸爸风雨无阻地去河边钓鱼,供她每天都能喝上熬得雪白的鱼汤,因为她说那样会让她肤白如雪、聪明过人,以后至少能嫁给村长家的儿子。

其实,她从来没有把什么村长的儿子看在眼里,她每天都在偷偷攒钱,打算等钱攒够后就逃去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她以为只要她站在大城市的地面上,就会有无数人争着抢着要把她娶回家供养。她并不知道,很多像她这样漂亮却一无所有的女人,一般都被争着抢着带去做了饭店服务员,甚至更加不堪。

不过她的运气很好,还没等她攒够钱,一支煤炭勘探队便进驻了他们村,随勘探队进村的还有七八个维和部队骨干。

当时,全村人都看稀罕似的去看勘探队工作,她也跟着去看,她看的却是人,她一眼就从众人中挑出了年轻英俊的辜默成。

虽然都是维和兵,可辜默成和别人不同,一身的确良白衬衣永远干净挺括,无论多忙多乱,他的气度都纹丝不乱,在一群工人、军人中格外打眼。盯准这个人后,她旁敲侧击打听清楚了他的家庭背景,向他发起了攻势。不到一个月,辜默成便被这个乡村女孩迷得非卿不娶。

从那以后,辜默成的人生便因爱她而改写:他先是被部队记大过,再是被父母威胁断绝关系。可无论遇到什么事情,他都咬定宁愿不要前途,也要娶张遇为妻。

辜默成的父母不得已答应张遇进门,却始终不肯见这个儿媳妇一面,更不肯在仕途上帮儿子一丝半点。他们想着,总有一天儿子会长大,会抛弃这个居心叵测的祸水,总有一天,儿子会从这场迷恋中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