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负人!凭什么他一开就开了呢?这车果然是欺生!向晚气的,狠狠的踹了几脚,哪知,啪的一声清脆的响声,鞋跟断了。倒霉到家了,屋漏偏逢连夜雨,什么不好来什么。

算了,断就断了,干脆一起断,就当平底鞋也好。

人要是倒霉,喝多少旺旺都没用。那只鞋的鞋跟,那么轻易的就阵亡了,可是轮到这只了,怎么踢都不断。拉,拽,砍,向晚只差用呀咬了,可是那鞋跟依然屹立不倒。向晚咒骂,这个时候,你逞什么英雄,还跟我对抗上了!

算了,只能算了,向晚彻底放弃了。大不了光着脚!

宁知然在便利店里转了好几圈,怎么也不好意思开口问避孕药在哪里。就像进了一个迷宫,怎么着,都找不到那个写着避孕药的开关在那里,这种感觉,有点神秘,和向晚给他的感觉一样。

就像是雾里看花,你看到的不一定就是真实的,对于向晚,他其实一丁点都不了解。他只知道她叫向晚,是阿房宫最红的小姐。其他的呢?全是问号。

无奈了,他只好去问收银的小姐。

收银员看了看他脸上的伤,很自然就联想到,床上做爱未遂的事。

笑嘻嘻的从身后的货架子上拿了一盒给他。

难怪他找不到,原来在个一定要让别人知道你买什么的地方,宁知然的脸上顿时火辣辣的。

别误会,不是因为害羞,他怎么说也是个大男人了,也经历过那些个 。他的脸,完全是被向晚抓的,现在感觉到疼了。

宁知然想了一下又道:“有创可贴吗?多给我几个。”

收银员把他要的东西都装好了递给他,微笑道:“先生小心身体啊!”

这话,着实让宁知然汗了一个。太歧义了。他和她是清白的啊!

第二十章 梦醒是在谁的床

仲夏之夜,即使是凌晨,风也是暖暖的,这是个你不开空调,绝对无法入睡的黑夜。

可是向晚却觉得冷,她一直很冷,自从那个午后,她目睹了家破人亡之后,她就再也么有温暖过。

身上还披着宁知然的外套,有淡淡的烟草味和香水混合的味道。裹紧了外套,站在路边等车。

她有些懊恼,自己随便说了一个地方,到了才发现,原来是黎天戈的那个公寓,每次和她做 爱的公寓。

难怪宁知然听到这个地址的时候,脸色有点不对。这里也是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向晚故意隐瞒了,她不想让他知道,她住在哪里,她不想再和他有交集了。她已经够麻烦的了,一个黎天戈就能要了她的命,再加上一个宁知然的话,她直接下地狱吧,永世不超生。

好在这里够繁华,即使是午夜,也不难打车。

一瘸一拐的走了几步,差距实在是太大,十二厘米的高跟鞋,一只完好,一只破损,这让她怎么走?干脆就赤着脚。

依旧是打开屋子里所有的灯,扔掉了那双惨不忍睹的高跟鞋,然后开始脱衣服,刚走到浴室门口,她又折了回来,在包里翻出了那盒避孕药。

虽然这个东西对身体不好,她也不得不吃了,没办法,谁让今天有个突发事件呢。吃了药她才安心,也不关门,拧开水就冲洗自己。

她不喜欢密闭的空间,所以她睡觉的时候从来都不关卧室门,浴室也是如此,密闭的空间会让她窒息,仿若又回到那个不见天日的黑屋子。

这个澡她洗了足足一个小时,身上的皮肤早就被她洗的发红,她要洗干净自己,既然没人爱惜她了,那她就爱惜自己。

头发擦得半干,偶尔还有水珠滴下,打湿了她的睡衣。

吹风机呼呼的响,胡乱抓了几下,本来很顺的头发,被她弄的乱糟糟的,索性也不管了,就这么吹。

她的头发很长,从小她最宝贝的就是她的头发了。佣人每次给她吹头发的时候都很小心,可是还是会弄疼她,她有些娇气,稍微有一点疼,她就喊疼死了。只有一个人在给她吹头发的时候,她是安安静静的。

他的手穿过她的长发,一层一层的,从发根,到发梢,他很细心。认真的样子,让人想笑。

她就看着镜子里的他,安静的微笑。

每到这个时候,他总是皱着眉问她,你笑什么。

她就一直傻笑,良久才说,你的手真好看。只有你给我吹头发,我才不觉得疼,幕夕你以后每天都帮我吹头发好不好?

向晚盯着镜子发了好一会儿呆,突然笑了,自嘲轻蔑,幕夕啊幕夕,这辈子你都不会给我吹头发了吧。这辈子,还会有谁能比你对我好?

不吹了,爬上床蒙头大睡。她累了,身心疲惫。

这一觉睡得安稳急了,居然连梦都没做,那个长期纠缠她的梦魔,今天居然没来找她。她已经很久没有睡过这么香甜的觉了,以前她只有依靠药物才能睡着,才能睡着了不做噩梦。

向晚看了看四周,突然觉得哪里不对劲,昨天她明明睡在自己的公寓的,她的房间是淡绿色系的,可是如今她所在的这个房间居然是黑白色系的!

她揉了揉揉眼睛,确定不是自己眼花,那么这是哪里?

“你醒了?”

向晚被这突然的声音吓了一跳,接着是惊恐,再然后淡定,最后是妩媚妖娆,可是她的这种妩媚,总让人觉得,带了那么些许的不屑,让人看了就知道,她瞧不起你,虽然她对你风骚了,可是她还是瞧不起你。

她的种种变化他都看在眼里,也都早已预料。他仿若已经习惯,坐在她的身边。

向晚突然明白了,她睡得沉,是有原因的,很显然她被下药了,然后被带到这里,而这个人就是黎天戈。貌似他们才见过没多久啊,他为什么要把她弄到这里来呢?

总之她明白一件事,今天她中头彩了,这个霉运还真是不简单啊!

第二十一章 食色性也

黎天戈看着向晚,唇边自始至终有一抹微笑,你看不懂那是什么意思,只是觉得好看,让这个男人特别有味道。明明衣冠楚楚的,却总有那么点小痞子的感觉,恍然觉得,这就是杨过和韦小宝的综合体啊!

向晚也看着他,两个人大眼瞪小眼的,他笑,她也笑。她就是不说话,看看到底是谁能忍。

黎天戈打量她,纤细净白的脖子上,一排深红的果子。他深知她的职业,虽然以前两个人见面的时候,她的身上偶尔也会有吻痕,可是今天不知道为何,他看着那些红色的果子,他突然觉得烦躁,心情顿时极度不爽。到底为什么不爽呢,他也不知道,或许有人知道。

粗鲁,他从来都是粗鲁的,这一点她早就知道,从第一次见面,他给她的印象就是,一个衣冠楚楚的禽兽。

黎天戈突然掀开了她的被子,扯掉了她的睡衣,露出她白皙的身体。

她不着寸缕,就坐在床上,任他打量。她早就习惯了,只当是被狗咬了,而且是一支纠缠不清的疯狗。反抗有用吗?除了让自己受伤还会有什么?她不是没反抗过,反抗了的结果,就是如今,从被他一个人睡,变成了千人枕万人睡。

黎天戈的眼睛向来都是如鹰一般犀利,而现在他的眼睛,那就是饿了的鹰。他突然捏住了她的下巴,“你对着那个野男人也是这么笑的?”

野男人?向晚突然想笑了,她身边的那个不是野男人?除了自己的老公,那个不算是野男人?就连他黎天戈也算上。

向晚吃痛,但是依然笑得很美,宛若清莲,“职业需要。”

她轻轻的吐露了这样的四个字,却已经成功的激怒了他。他突然去啃她的唇,不是亲吻,是在啃噬,他用力的咬她。

虽然痛,可是她忍耐。

他将她按在床上,抚摸她赤裸的身体,唇在她的身上游走。他喜欢亲吻她的锁骨,喜欢吻她的肩膀。

一种欢快,但是又带着疼痛的感觉袭来,他从来不爱惜她的身体,每次进出都是粗鲁的,不管她有没有准备好。

她像一具尸体,没有丝毫的反应,对于这一切她早已经冷淡。她对他从来就没热过,除了那一次他给她下药,她从不曾对他主动。

黎天戈洗完澡出来,头发还有些滴水,抓着一块毛巾胡乱的擦。

向晚就一直躺在床上发呆,黎天戈回来她都没有发现。

黎天戈很不喜欢她这种无视他的感觉,将手里的毛巾更过去,正好砸在向晚的脸上。

向晚吓了一跳,皱了皱眉。

黎天戈坐在她身边,头发一甩说:“我的头发没有干呢。”

“我知道,你都把水甩到我的脸上了。”

黎天戈瞪着她,一言不发。

向晚明白了,他是等着自己服侍他呢。于是裹了被子坐起来,用毛巾揉搓着他的头发。她知道这样擦会疼,可是她的那点小心思,再明显不过,她巴不得他嫌弃自己,这样她也省事些。

良久向晚放下了毛巾,“好了,已经干了。”

黎天戈突然抱住她,亲昵的将她放在自己的腿上,笑道:“你以前也是这么帮林幕夕擦头发的吗?该说你什么好呢?淫荡还是下贱,勾搭一个又一个,怎么样说说看,是林幕夕的感觉好,还是那个宁知然更对你的味?”

“不许你提他的名字!你不配!”她失控,每次想到林幕夕她都会失控,他就是她的结,一个死死地结,缠绕在她的心理,解开了就是个疤痕,不解开永远是心结。

黎天戈却没恼,依然眸中带笑,“急了?每次说到他你就失常。原来你也不是没有表情的一个人,只有林幕夕会让你这样。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男人,让你爱成了这样?你出事的时候,他又在哪里?放任你变成这样,他可曾找过你?现在是光鲜了,青春偶像的,向晚你在他心里连个屁都不是!”

“你闭嘴!你闭嘴!都是你,如果不是你我不会变成这样!你这个混蛋!是你害我,是你啊,你去死!”她捂住耳朵,哭喊着,她失控了,她不许别人侮辱林幕夕,那是她的幕夕,他和她之间的事情,其他人无法明白。

他抓住她的手,冷冷的看她:“你那么希望我死?很可惜,我长寿。我死了也要你来陪葬,你这辈子都别想摆脱我!”

向晚瞪他,恨不能食肉喝血,很久以前,他占有她的时候,她也是这样的眼神看他。就是那样的一个眼神,让他有了兴趣,才留了她的一条命。这几年,她在黎天戈的身边,渐渐的收了自己所有的刺,变得圆滑,让他想要发作都没有机会,她变成了一直猫,可是他希望她是一只刺猬,太柔顺的,他不要。

“想见他吗?我安排你们见面怎么样?你不是喜欢听他唱歌么,我叫他来,开一个演唱会,只有你一个观众。你看我对你多好!”他在笑,可是却让人不寒而栗。

她咬紧牙关,“黎天戈你不要逼我!”

“逼你?你觉得我这是在逼你?向晚你做梦都叫着人家的名字呢,我得帮帮你,让他知道啊!”

她攥紧了拳头,骨节咯吱作响,又缓缓的放开,苍白无力,“黎天戈,不要,我不要见他,我这个样子,还有什么脸去见他呢?黎天戈,就当是我求你了,不要这样。”

“你就那么爱他?下贱!”他愤慨,只因他看到,每一次提起林幕夕的时候,她眼睛里压抑的泪水。

他以前对她确实不怎么上心,就是那天她躺在自己的身下,流着眼泪,叫着那个名字。从那之后,他就派人查了林幕夕这个人,还有他们的过去。

黎天戈知道,她这辈子最爱的人,估计就是林幕夕了。年少的爱情,又怎么会长久?他就是要让她知道,她向晚,根本就不配有爱,所以他要将她最后的幻想打碎。

第二十二章 避孕药还有水果味的?

迷茫,不是因为没有方向,只是摸不清头脑了,黎天戈的脑子里到底装的是什么,他到底怎么想的,这些向晚无从猜测,他的心思比海要深,你一旦涉足了,绝对淹死你。所以向晚也不去费那个脑子,不管他怎么想,向晚都知道他要做什么。

这是个绝对变态的男人,好像看着向晚伤心难过,他就开心一样。

他把她推进欢场,她佯装笑脸,适应了,如鱼得水一般,他不高兴了,所以现在又想出这么一个方法来让向晚难堪了。

只是林幕夕,我的幕夕,只要想想都会心痛的名字。你为什么要出现在这个城市?有了黎天戈这样的人物,即使是不想见,也不得不见面了。

向晚看着黎天戈,愣了好一会儿,突然惊呼了一声:“今天是几号?”

黎天戈显然被她吓到了,皱眉不悦道:“你自己不会看日历吗?”

向晚想了一会儿,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然后道:“黎天戈避孕药给我几片。”

黎天戈瞪了她一眼说:“你当我这里是什么地方?避孕药你想要自己买去!”

向晚撇撇嘴,软了下来,“黎天戈,你给我想想办法吧,我都不知道这是哪里,怎么去买啊。我今天是危险期,怀孕就糟了!堕胎很伤身的。”

黎天戈突然笑了,一把抱住她,一只大手在她的两腿之间摩擦,“怀孕不好吗?这样你就母凭子贵了,说不定我会为了孩子把你留在身边呢。”

那我不如去死好了!向晚在心里不屑,每个月见一次,都是她的噩梦了,要是每天都对着他,那让她死了吧。

“你那是什么表情?”黎天戈不悦,甚至是愤怒。

向晚笑嘻嘻的看他,故意勾住他的脖子,“当然是开心的表情了。”

黎天戈一把推开她,“你当我愿意要你生的孩子呢?不过是看看你有没有自知之明!”

呼啦一声拉开床头柜,找了一瓶药丢给她。

向晚看了一下,赤裸的瓶子,连个标签都没有,打开倒出一看,竟然是花花绿绿的药片,还有各种形状的,向晚疑惑的看他,“这是?”

“你哪那么多废话?你不是要避孕药么,给你了你还不吃?!”

向晚又不屑了一回,刚刚说没有,现在居然在离床最近的地方找了一瓶给她,这个男人果然口是心非。挑了两颗粉红色的放进嘴巴里,舔了舔,居然是草莓味的!

“那个,黎天戈,避孕药还有水果味的?”

黎天戈白了她一眼,“装什么蒜?别告诉我你第一次吃避孕药!”

当然不是次吃了,这是第二次吃,昨天晚上刚刚吃过一次。她这种工作,自然最怕的就是传染病之类的,所以她一直很注意清洁,和客人欢爱的时候也都做了防范措施,唯独昨天晚上是突发事件,所以她吃了避孕药,紧接着还有刚刚那件事,这才导致了她第二次吃避孕药。

所以向晚对这东西不了解,也是情有可原的。

黎天戈就不这么想了,没好气的说:“给你吃你就吃!我还骗你不成?你要是真怀孕了,我有什么好处?”

向晚还是不放心,又含了几颗。

黎天戈推搡她了一下,“去洗澡去。”

向晚起身就走,也不穿衣服,就赤裸着走在地毯上,刚伸手准备扭动浴室的把手,黎天戈就出声叫她。

“你干什么?”

“你不是叫我洗澡吗?”

“谁告诉你用我的浴室了?去客房的浴室洗去!”

向晚不做声,转了个弯,就要出去。谁知黎天戈这回不是喊她了,直接冲过来拉住她,然后砰的一声把门关上。

“你白痴吗?你就这么出去?”

向晚咬唇,“我没有衣服。”

黎天戈拉着她走回自己的衣柜,随便丢了一件在她的脸上,“先穿这件,待会儿我叫安曼找几件衣服给你。”

黑色的衬衫,上面淡淡的清香,是洗衣粉的味道,似乎是柠檬的香气,向晚很喜欢这种皂粉的味道,男人喷香水是她难以接受的,她总觉得,男人都应该像她的幕夕那样,身上有淡淡的烟草味,还有淡淡的皂粉香气。

第二十三章 色即是空

出来房间,向晚才明白他为什么要自己穿了衣服再出来了。

这种场面以前向晚在家的时候也总是见到,那个时候她还是家人的掌上明珠,父亲是军区的高官,家里也是这么多人站岗的,好多佣人、警卫之类的。

欧式的建筑,客厅里的旋转楼梯一直蜿蜒着,墙壁上挂着几副油画,很抽象,是她不喜也不懂的那种。房子是那种对称式的,她站在这一边,居然看不清那边的情形,她不近视,只是房子太大。

每走几步都能看到一个穿一身黑衣的男人,面无表情,雕像一样的存在。这让向晚想起了《黑客帝国》。

其实她以前常见到这样的场面,有时候父亲高兴了,会带自己去军区转转,也是几步就有一个警卫的,不同的是,衣服和身份。

原来这里就是黎天戈的家,真正的家,不是之前任何的一个公寓。

向晚依然赤着脚,好似习惯了一样,黎天戈从来不给她准备鞋子,她也就习惯了不穿。黎天戈也是属于那种身材高大的男人,他的衬衣在向晚的身上,宽松肥大,盖住了她雪白的大腿,若隐若现的春色,千娇百媚。

她转了几个圈,彻底懊恼了,直想把那些门都砸碎。迷宫,这绝对是一个迷宫,她的方向感向来不好,从前玩仙剑的时候,她最头痛的就是迷宫了,每次遇到迷宫,她就可怜巴巴的望着林幕夕,林幕夕起初不理她,后来向晚就抱着他的脖子亲他,林幕夕被她弄得痒痒的,紧紧的搂住她,低头就要吻下来,这时候向晚就推拒了,努努嘴,你把这个迷宫给我过去,我才让你亲!

林幕夕没办法,只好去给她玩游戏,几分钟不到的功夫就过去了,向晚看的呆了,自己怎么走了几个小时都出不去呢?她呵呵的傻笑,抱着他,喃喃道,我是幕夕是天才。

“哎······”向晚叹了口气,接着走。

“向小姐!”

向晚回头,眼前的女人三十岁上下,有着一张冷艳的脸,身上散发着一种叫做干练的气息。她穿着黑色的职业套装,长发盘起,对她勾勒勾唇角。

“你是谁?”

女人笑了笑,可是那笑容只停留在表面,太过公式化的笑容,“向小姐你好,我是安曼,老板叫我来给你送衣服。”

喜欢一个人说不清楚原因,同样讨厌一个人也说不清楚原因,总之向晚看见安曼就觉得讨厌,打心眼儿里的讨厌。要是在从前,向晚看都不会看她一眼,可是如今,人在屋檐下,那些心高气傲就得收起来,这就是所谓的今非昔比。

向晚笑了一下,接过她手中的衣物,“谢谢。”

方走了两步,她有驻足,咬了咬唇,还是问了出来:“安小姐,你能告诉我浴室在哪里吗?”

安曼随手打开了旁边的一个门,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这里的每一间客房都有浴室。向小姐没事的话,我先走了,老板还在等我。”

向晚翻了翻白眼,有什么了不起的?以为自己穿一身黑衣服,就是蝙蝠侠了?

早就听说过安曼这个人,她是黎天戈的管家,管家管家,就是什么都管。不仅仅是管理他的房子,还有他的生意,人脉,她是黎天戈最得力的助手之一。典型的女强人,而向晚,那就是个名副其实的小女人,所以这两个人怎么能相互看对眼呢?

打开那一叠衣服,准备的还是很齐全的,内衣裙子,连高跟鞋都准备好了。只是有一点向晚不喜欢,这些全部都是黑色的。她也不是不喜欢黑色,只是黎天戈喜欢黑色,而那个安曼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黎天戈的原因,也是一身黑,自己再穿一身黑,怎么看都觉得随波逐流了。

囧!也总不能光着吧,不情愿也得穿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