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筠听话地埋首于他的耳畔,酸涩的感觉让她双眼都不舒服。此时连貌似轻快的语调再也装不出来了。

她说:“去年除夕那天晚上,我悄悄吻你,你知道吗?”

吴维以没说话,听不出情绪地“嗯”了一声。

没想到他答应得那么快。陆筠紧了紧手臂,把他抱得再紧一点。

她动了动唇,贴在他的耳珠旁,一字一句地开口:“吴维以,我喜欢你。”

“嗯。”

“我真的很喜欢你,我很早就开始喜欢你了。”

良久的沉默,连呼吸都没有了。只有他不轻不重的脚步声,远处的潺潺水声,还有风在山林里刮起的涟漪。

“所以,你不要对我太好,我会误会的,”陆筠停了停,忍住声音里的颤抖,很久后又说,“我已经跟你表白了,你总该说句话,让我死心吧。”

“我爱你。”

那三个字声音并不高,夹杂在越来越大的江水声和树枝树叶永不停歇的晃动声中,其实并不分明。好像那是在这满山遍野的绿色中晃过的某一点鲜亮,更像是只是天上什么地方飘来的音节一样。几乎是一个错觉。

陆筠身体剧烈的一僵,“你说什么?”

然而吴维以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继续谈下去的念头,陆筠去看他的侧脸,一张脸平静如昔,瞧不出任何异样。

想从这样的脸上分辨出他的情绪实在困难,陆筠却不管,激动地不能自以,连话都说不出来。原以为得不到回应的感情忽然得到了回应,大脑一片空白。

吴维以放慢速度,稍微站了一会,仔细看着前面的两条分叉路,最后选定了一条继续上路。随后才说:“不要乱动。前面有个废弃的水文站,我们去那里歇一歇,看看你的脚。”

那个水文站被废弃许久,锁都坏掉了,门一推就开了。但屋子里却并不太脏,还可以谈得上整洁,因为水电站工程一开工,定期有人过来居住,这里还有些生活用具,凳子床盆子火柴,倒是一应俱全。

昨天晚上她其实也打算来这个水文站避难过夜,可就是没找到地方,又下了大雨,只能在河边的一个小山洞里过了一宿,此时吴维以一路背着她过来才知道这个水文站原来离那个小山洞如此之近。

吴维以放下她,扶着她在凳子上坐下,说:“把鞋脱了,让我看看崴成什么样了。”

她却说不出任何话,也根本动不了,手臂在他起身站直的一瞬间变成了一个拥抱的姿势,搂住他的腰,把脸贴在他身上,死活都不肯放开。

两人维持着这样的姿势良久。时间滴滴答答的爬过去,在皮肤上都留下的印记。

她肩膀微微抽搐着,吴维以摸着她的头发,轻轻拍着她的后背,想起这两天发生的事情,此时才觉得后怕:“我在这里的。你不知道,昨天晚上你没回来,我真是急得……”

陆筠仰起头,小心翼翼地再说了一次,“对不起……我以后一定小心。”

她摔得比她自己想象的重,运动鞋脱下来的那瞬间,一直忘记的尖锐的疼痛忽然传来。脚踝处肿的吓人,好像一粒煮好的鸡蛋挂在那里。

吴维以在她面前蹲下,把她的脚放在自己膝盖上,仔细地检查在脚踝处。雨后天晴,阳光从玻璃窗中透过来,均匀地洒在他身上。他本来就长得罕见的俊美,阳光怎么事无巨细地照耀都找不出任何的缺点。光影在他脸上莫名的流动,陆筠看了一会,竟然觉得头晕目眩。他额角和脖子都有细密的汗珠,反射着朦胧的辉光。背着她这么久,他一定很累了。

他一点点摁着她的脚踝,“不知道你怎么可以坚持这么久。疼了就说。”

陆筠重重喘了口气。

吴维以紧张,“很疼?”

陆筠不想让他担心,忙说:“不不,没有。”

“不要忍着。”

吴维以侧过头看她,一张脸犹如美玉,光彩灼人。陆筠被他满眼慢身的关切神色蛊惑,头脑顿时发热起来,简直不受控制的攀升温度。她微微笑起来,伸出手对他勾勾指头,“唔,其实是有点疼的,不过啊,你凑过来让我亲亲,应该就不疼了。”

这个动作和语气都十足轻佻,而且说到“亲亲”两个字时声音还微妙的拔高了,好像一个调戏绝色美人的山大王。

吴维以看到陆筠眉飞色舞又满怀期待地看着自己,彻底愣住,张口结舌地看着她,说:“陆筠……你怎么……”

话一出口陆筠就后悔了,她真是恨美色诱人和自己的口无遮拦,想捂着脸找个地洞去钻进去——就算开玩笑怎么能把真实想法说出来呢,不知道吴维以心里怎么想。简简单单一句话,把所有的脸都丢尽了。果不其然发现吴维以脸色不明的变了变,她心里也前所未有地发空,勉强地抽动嘴角“嘿嘿”两声。此时退缩就显得太没有立场了,她给自己打气,坚持着说下去。

“真的……跟你在一起,就不觉的疼了。”

震惊很快过去,吴维以没想到从来对自己恭恭敬敬的陆筠居然可以用这样的语气说话,这实在悖离了他平时的常识。他不动声色的放下她的脚,随即站起来,把那句话说完:“真不像平时的你。”

陆筠不做声地看着他的一系列动作,被吓得面无人色,连喘若干下,情绪反而激动起来,抓着他的衣服:“我听到了!你说你爱我!你说过了的,我不许你反悔!”

吴维以一默,“你一天没吃饭了,怎么会这么有力气。”

陆筠早忘了自己没吃饭的事情,一眨不眨地看着他,正想鼓足勇气说“总之我就这个样子,你让我亲一下又怎么了”;他却摁着她的肩头,脸色异常平静,也没有任何言语,慢慢俯身下来,直到两人鼻尖相抵,脸停在她面前,完全是一幅“任君为所欲为”的姿态。

陆筠眨眨眼,看到他的脸近在咫尺,脑子轰然炸响,小心翼翼的把唇贴上他的脸颊。

一如记忆里那次那么美好。

[二十五]

筋动骨一百天,陆筠的脚伤虽然不至于那么夸张,但前前后后也耗时大概一个月。

虽然她很排斥别人把她当国宝保护起来,但不这样也不行。她伤得相当重,想干什么都干不了,工地是没法去了,脚被包成个大疙瘩。她给自己找了个木棍子当拐杖,每天杵着拐杖,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去办公室,继续做事。

她这么听话,吴维以也暗暗松了口气。每天监视一个会跑会跳的人,实在困难得很。只要她总在自己可以找得到的地方就好。

两个人回来的路上其实已经说好在其他人面前要装作一切正常。吴维以向来公私分明,并不希望两个人如今的关系影响到正常的工作,也不愿意留下把柄让别人去说;陆筠很清楚这一点并且同样赞同,平时她依然恭恭敬敬。但她能感觉,自己和吴维以之间多了一条微妙的线,就像藕丝那样,似断还连。

她睡得晚,吴维以也一样。夜深的时候她看到他房间的灯光,不知为何异常心痒,只要没有人看到,就悄悄溜进他的屋子。

吴维以起初还有点吃惊,三番两次后对她的不请自来不再说什么。他只是好脾气的,甚至可以说纵容的微微一笑,任凭她去了。

有时候还会倒好水,泡上茶等她过来。很像古代知己那样,秉烛夜谈。

陆筠也知道这样孤男寡女的半夜三更共处一室实在有点暧昧和危险,但她管不住自己的脚,哪怕是受了伤也管不住,一旦闲下来就会想关于吴维以的一切。于是她想,与其这么乱七八糟地乱想,不如去问他本人好了。

她会问他从小到大的许多事情,吴维以在有些事情上总是模糊带过,并不愿意详细说,说得最多的,是小时候的事情。

吴维以作为沅西的漠族人,就像世界上每一个漠族人,对家乡都充满了热爱;他嘴里的沅西总是四季如画,竹林,桐树,小溪,美丽好像桃源仙境;陆筠一听就入了迷。她坐在吴维以的床上,遥想了一下美好的山水景色,笑盈盈问他:“除了山灵水秀之外,是不是你们族的人都长得特别白净特别漂亮?”

吴维以看到她眸子咕噜噜地转,眼光停在自己身上流连忘返,就知道她就要问这个,失笑:“我不太清楚。”

陆筠撇嘴:“这就是欺负我不懂了吧。不要骗我啦,大四毕业时我们一群同学旅游的时候,去过西南边上的漠寨,啊,小姑娘一个个长得可水灵了,皮肤又白,眼睛又大,可爱得要命;年轻男人的也是,长得那叫一个五官端正,我见尤怜啊……”

吴维以放下了正在做笔记的笔,眉梢一挑,笑微微看着她。

陆筠眉飞色舞地继续说:“我们去的那个寨子是很有名的旅游点,每天都有文艺演出,我记得有跳竹竿,敲大鼓什么的。还有个最好玩的节目是对歌,需要找游客配合。我不知道怎么的,就被一个年轻的小阿哥挑中了,扯了我衣服一下拉我上台。”

她说得兴起,差不多指手画脚的,吴维以迭起双臂听着。

“别说呢,那个小阿哥长得真是英俊,我雄赳赳气昂昂的跟他唱下来,他唱民歌我唱流行歌曲,居然全让我给对上了。那个掌声真是一阵高过一阵,全给我加油鼓劲呢。我当时都不知道怎么回事,那个阿哥就过来牵我的手绕场一周,旁边还有人敲锣打鼓的……”

吴维以抽搐了两下嘴角,想起那天在山涧里听到她唱歌,忽然有些了然那种场面的热烈程度。他苦笑着看她:“你不知道我们族的风俗是对歌是相亲,对上了就可以结婚吗?”

“那时候我哪能想起来这个节目的用意啊,气氛那么热烈,只想不能输给他,”陆筠“嘿嘿”笑了几声,很满意自己的丰功伟绩,“后来有人跟我说了。我真庆幸啊,好在是表演节目。不过我也没吃亏,那个阿哥最后送了我一个很可爱的木头小牛头,我买了跟银链子系着。”

“以后别这样了,”吴维以摇摇头,“去哪里都打听好了当地的风俗习惯再说。”

“说起风俗习惯……”陆筠想这个问题想了若干天,终于好奇心压倒了一切,保守而又谨慎地问,“你们漠族有很多外人不知道的风俗吧?啊,如果不方便,不用回答我。”

吴维以看她,“你指的哪方面?”

“唔,”这话有点难以启齿,但陆筠想了想还是说,“什么蛊术,巫术啊之类的。”

吴维以嘴角抽一下,“你又看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传说故事书了?”

陆筠“哈哈”笑了笑:“那个,很早看的了,反正挺有趣的,大家不都这样传说么。什么每个寨子都有个巫师,可以预知吉凶啊,断言生死这些啊。”

吴维以看了一会窗外,一时间觉得那些黑色如此可怖;回头时镇定自若,异常平静地说:“没那种事情,全都是以讹传讹。”

“啊,是吗?”

吴维以笑了笑:“你不知道巫蛊之说是从汉朝之后才传到少数民族的吗?”

陆筠想,看吧,谁让你不学无术,再一次暴露了自己的浅薄呢。她立刻转了个轻松的话题:“不说这个了,你跟小姑娘对歌过吗?”

吴维以笑着摇了摇头:“怎么忽然问这个?”

陆筠托着下巴看他,异常坦荡地开口,“我好奇吗。我想你在你们寨子也是十里八村都知道的人物吧,还是中国最好的大学的大学生,估计很多漂亮的阿妹都看上你了。”

吴维以伸手拍拍她的手。他不是说谎的人,也更不会当着陆筠说谎,只用安慰她的语气开口:“都过去了。”

陆筠顿时心里有数了,又忍不住遥想着他二十来岁时是何等的风华正茂,在大学里是多么受欢迎。一时间心猿意马,手腕一动反而抓住他的手,问:“唔,那大学的时候呢?有没有被人看上?”

吴维以看了她一眼,诚挚地说:“没有,你不要多想。”

“是吗,我看到一个叫哓哓的女孩给你写的信。”陆筠半玩笑着说了句,又去摸过他的杯子喝水。

其实一说完陆筠就再次后悔了。她知道自己这是一时太激动了恃宠而骄,口没遮拦的,她以前绝不是这样的人,不会缠着一个人问东问西,跟吴维以向来划清界限;现在却不一样,她想了解他的一切,什么都想知道。她也很清楚现在的自己大概让吴维以觉得很无奈,但实在忍不住多嘴。

真想一刀砍死自己。

果然看到吴维以沉默了。陆筠刚想开口道歉,但他先说了出来,“陆筠,我跟你说过我的家庭情况,我无父无母,家境贫寒,身无长物,孑然一身上了大学,什么都没有,怎么有心情去谈恋爱。我不否认,大学时候有女生喜欢我跟我表白过,也不过是看我的长相而已……长得太好,对一个男人不是什么好事。”

“啊,不需要解释的。我说了这些任性的话。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陆筠尴尬不已,绞尽脑汁地想接话的方式,可大脑在这个关键的时候居然不够用了,只能讷讷说出那些毫无意义的道歉。

“其实,就连你不也是吗。”吴维以正对着她,笑微微的,那个笑太公式化太日常,实在看不出什么情绪。

“不是的,不是这样。我起初是觉得你长得太漂亮了,但我喜欢你却不是因为这个,我还不至于那么蠢,不会以色看人的,”陆筠脸都红透了,尴尬地解释,“你工作的时候那种认真的态度很迷人,还有严厉的时候,说笑的时候,什么都很好……我总是在注意你,等我注意到的时候,已经喜欢你了……”

陆筠顿了顿,低下头去,也不敢再看他的脸。感情得不到回应的时候,好像在黑夜的隧道里行走,看不到方向,也不会有所期待;但得到了回应,一切都不一样了,明明那个人近在咫尺,反而雾里看花,忧心忡忡。

“总之,都是我太患得患失。不要跟我一般见识。我一兴奋起来乱七八糟了,会问一些,说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这种时候你不理我就可以。要是觉得我冒犯了你,你直接说出来,我下次会记住的。”

吴维以看着她垂头丧气地站起来,一幅要离开的模样,伸手一把拉住她。

“坐下。”

声音倒是很严肃,就像他平日的发号施令;陆筠愣愣回头,对上吴维以微笑的脸。原来他没有生气,真是太好了。她精神忽然就回来了,顿时容光焕发。这一幕落在吴维以眼底,不由自主的,脸上再次浮现出一个发自内心的微笑。

“她叫温晓。”

“哦。”陆筠眨眨眼。

吴维以握住她的手,“她只是我的校友,跟我同级,我在水利学院,她在法学院,大二的时候,机缘巧合之下我们认识了,但也仅此而已,从来没什么进一步的发展。毕业了更是如此。但温晓这个人,在某些事情上很坚持,所以虽然毕业了这么些年,我们还在联系。”

其实她也不是真的怀疑,信封上的地址她也知道,都在欧洲。吴维以一个人在巴基斯坦这么些年,两个人不论怎么样都不可能直接接触。但一些乱七八糟的念头偶尔还是会从脑子里飘过去,所以才导致她刚刚问出那句话。

台灯从桌子上蔓在这间小屋里,将桌椅床铺照得泛出暖融融的白光。她看到吴维以说话时神色真挚,漆黑的眸子里波光闪烁,一时又呆了呆,听话地“嗯”了一声,轻轻说:“我知道了。”

吴维以抓起她的手,忽然说:“现在对我来说,其他人都没关系,我只希望你一切都好。”

陆筠微微抬起他的手,低下头轻轻吻了吻他的手腕,“这个工程结束后,我们一起回国吧,你带我去看看沅西好不好。我听钱工说你这些年做太多次好人了,这次不要再做好人了。”

吴维以颔首,回答,“好。”

时间已经不早了。她开心地笑了笑,站起来离开。她的脚还未痊愈,走路依然深一脚浅一脚。她在屋子里站了片刻,才小心翼翼的推门,偷偷看了看外面,确认四周再也没有人抬脚离开。

吴维以也跟着离开房门。

外面差不多是半夜了,悄无声息,厚了一个晚上的云层忽然以诡异的速度薄下来,上半夜在云中滚来滚去的月亮刹那间在两人面前露出了真容。银色的光芒四处荡漾,照耀着着被露水打湿的道路,层层叠叠的山林、水光粼粼的河水。

真是月色撩人。

[二十六]

吴维以是吃百家饭长大的。三岁的小孩子在小乡村里活下来不是太困难的事情。

山民都是淳朴的,惦念着他母亲吴月的好处,又可怜这个没爹没娘的孩子,因此多方照顾。只要地里还能长出东西,就有他一口饭。

但衣食能解决,读书的问题却随着年纪的增大日益突出。他直到九岁才第一次走入校门。好在他的确是有罕见的读书天赋,一路念下来,小学在一年级跳到二年级,四年级跳到五年级,才算赶上了正常的读书年纪。

对于很多大山里的孩子而言,读书是改变生活的唯一途径。吴维以比谁都明白这个道理。

他进了那个小县里的重点中学,六年顺利的念下来,因为成绩实在太过优异,学校当成了宝贝,全减免了学杂费,还提供给他生活费。

中学阶段,他花了大量的时间吸取知识。不光是书本里的,书本外的更是。读书可以修炼人的气质,潜移默化改变人的性格,更增加人的智慧。这一点在吴维以身上体会的尤为明显。他做事得体,待人接物也很有分寸。脊梁总是挺得直直的,平时说话不多,但都很有想法,文质彬彬,从容不迫。

以至于他每年寒暑假回乡时,寨子里的长辈都很惊叹,都说你果然是你爸爸的儿子,真是个读书人的模样,很像他那个时候啊。

吴维以这个时候就会沉默下来,于是寨子里的大人们都心照不宣,不会再提。

直到最后他考上了北方那所全国最好的理工大学,这是当地的大新闻,也是若干年来第一个能考上那所大学的人。这在当时是绝对的大新闻,乡政府出资赞助他上了大学。

或许是因为看书很多,他也沉稳得多;上大学并没有被大城市的灯红酒绿迷醉了双眼,也不会羡慕有些同学可以挥金如土。他比别人懂事得早,也早就过了羡慕别人的阶段。每个人的出生都不一样,世界上从来没有真正平等的事情。他过得很坦然,抓紧时间勤勉地念书,依然不忘学习课内课外的一切知识,周末去做家教挣钱,每年学院里最高奖学金获得者总是他。

所以他的大学比高中还要忙碌。吴维以没什么钱,不可能在穿着打扮上花力气,但总是衣着整洁,衣服洗得非常干净,走到哪里都让人觉得清爽而阳光。如果说他继承了他母亲罕见的美貌,那么也可以说他继承了他父亲的身高,他个子很高,略微偏瘦,身材修长;至于眉目五官,那更是无可挑剔。男生钦佩他努力学习,女生更是很喜欢他,他放下笔,从图纸上抬起头的时候,总能发现有女生悄悄盯着他看。

稍微胆子大一点的女生会跟他表白,他总是婉拒。谈恋爱对他来说,是太奢侈的行为。他没有那个钱,更耗不起那个精神。

生活中的一切都走上正轨的时候,他遇到了温晓。

那是在大三上学期十一月份发生的事情。他上完自习准备回宿舍,骑着车从湖边路过时,却看到一个女孩站在阴暗的角落,扶着树吐的一塌糊涂,隔老远都能闻到浓郁得要命的酒精味道。

吴维以稍微一愣,就看到女孩的身体就像一节节断掉的竹竿那样瘫软了下去,眼看着就要顺着树瘫到地上,甚至滚到湖里去。

吴维以向来不是看到别人有苦有难熟视无睹的人,心里一紧,立刻过去扶起她。女孩身体软的跟棉花一样,根本站不稳,呼吸都是酒精的味道。这时候已经很晚了,除了他们,这里没有旁人,连找个帮忙的都看不到。他略一思考,半扶半抱带着那个女孩去了最近的教学楼。

他扶着她去了水房,让她一口气吐了个干净。然后才扶她起来。此时才终于看清楚她的脸,愕然发现,她竟然满脸泪痕。

吴维以心下怜悯,找到纸巾沾了凉水小心翼翼擦干净她的脸,擦掉她头发和衣服上的污迹;扶着她找到了间无人的通宵自习室,让她在最后一排靠近暖气旁的凳子上躺下。毕竟是北方的十一月,再怎么靠近暖气,可睡下了到底很冷,她慢慢蜷缩了身体,吴维以脱下外套搭在她身上,自己则坐到一旁看书做题,等着她醒过来。

身上盖了件衣服,女孩觉得暖和多了。眉目微微一动,睡得更沉了。吴维以估计她这个晚上大概是不会醒了,困意弥漫上来,他渐渐熬得受不了,也打起盹来。

醒过来时大概是半夜,侧头发现那个女生也醒了,披着他的衣服,一只手支着头,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看。

吴维以可算松了口气,问她:“你好点没?”

看女生的表情似乎头痛得厉害,手指都在抽筋,脸色惨白地一点血色都没有,好像随时可以再次昏过去。

她抱着头想了一会,又问:“你带我来教室的?我怎么了?”

“你喝醉了,在路边差点晕倒,”吴维以和颜悦色,又说,“你住哪栋宿舍?我送你回去。”

“现在这个时间,也回去不了了,”女生虚弱地开口,“教室睡着太不舒服,你送我去学校的宾馆。”

吴维以扶着她离开教室,又去取了车,扶着她坐上来,骑车去了东门外的招待所,一路上都能感觉女生紧紧抱着他的腰。

等到了地方才想到他根本没有那么多钱,于是无奈地回头,去看那个站都站不稳的女生:“你有钱没有?”

她实在喝是太多,觉得天旋地转,晕晕倒到的,从伸手去衣兜里摸了摸,什么都没摸出来,表情越发焦躁,喃喃念“在哪里”;吴维以看着她颠三倒四的动作,好心的提醒她:“这是我的衣服。”

“哦。”

她慢慢反应过来,费力睁开眼睛看了看四周,又从衣兜里掏出张银行卡塞到他手里,又说了密码。这个简单的动作耗费了她全部的力气;站都站不稳,身体的重量一下子朝吴维以压过来。吴维以扶着她去几步外的取款机取钱,也只剩下苦笑的力气,这姑娘实在醉得过头了,居然连银行卡密码都敢告诉不认识的人。

然后就去宾馆登记,工作人员起初迟疑了一下。但最后看吴维以的模样也实在不像个坏人,还是同意了。吴维以给她要了一个单人间,因为不知道她的名字,就拿自己的学生证登记了。

吴维以算得上一个极有耐心的人,照顾她直到她睡下了才拿着自己的外套打算离开。临走还不放心,在床头柜上放了杯水才离开。

大半夜了也无处可去,他重新回到教室里,将就着在桌子上趴了一夜。

本以为这件事情只是一个小插曲,没想到几天后那个女孩找到了他。

她不喝醉的样子显然漂亮多了,脸色虽然苍白,精神头却慢慢回来了,跟吴维以前几天看到的那个醉倒在路边的女孩简直判若两人。她简明扼要地说:“我叫温晓,法学院,谢谢那天你帮我。你要什么谢礼?”

吴维以欣慰她恢复得快,“我不要什么谢礼,你没事就好。”他赶着去上课,不欲多说。

温晓显然却不这么想,她一把拉住他:“这是我人生中最尴尬的时候,你帮了我,不论如何我都要感谢你。”

“不用了。”吴维以看了看手表上,说了句“抱歉,我要上课了”就匆匆离开。

其实温晓对那天晚上的事情印象相当稀薄,她记得自己一气之下喝多了从酒店跑出来,慢慢的,酒的后劲涌上来,连头发尖都不舒服起来,肚子里更是翻江倒海,几乎以为自己都要死过去了;但有人扶住了她,给她洗了脸,带她去教室,把衣服披在她的身上。偶尔清醒的那几分钟看到有个异常俊美的男孩子坐在自己身边,支着头打盹。他侧脸有着薄薄辉光,温润如玉,她很少见过长得那么好看的年轻男生,一瞬间看呆了,还以为自己身在梦中。

剩下的事情跟梦境差不多。她坐在骑车后座,抱着他,把脸贴在他的后背上。他身上的衣服干燥,有着太阳的味道,异常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