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手以黑布巾包藏头发及脸孔,只露出一双眼睛。奇怪的却是:那双眼的左边竟肿得像颗乌黑的鸡蛋,只能勉强睁开一线,眉心处也有新鲜的伤痕。

——好像不久前才刚刚被人狠狠揍过一顿。

即使如此,那完好的右眼散发的凶焊杀气,仍足以令方胜背脊发寒。虽然杀气是如此浓烈,但见惯了各种恶人的方胜又隐隐感受到,对方并不享受杀戮。他只不过像一头狼,为了生存而狩猎食物而已。

方胜没有猜错。杀手的下一剑也很快,并未给他太多恐惧或痛苦。

在谭洙那座城南别馆的四条街外,一家小小的豆腐店里点着一盏孤灯。蔡庆独自坐在店内,手里握着一个小杯,正在耐心地等待。

他浅浅呷了一口,让那液体停留在喉间,滋润了一会才呑下去。那并不是酒,而是清水。工作时蔡庆绝不喝酒。即使确定所有的安排万无一失,他都不会冒险,影响自己任何时刻的判断。

——因为在他这危险的行业里,所谓“万无一失“只是假象。他的工作处理的是人;是人就会有意外。

只是这次看来也没出意外了。因为不久后蔡庆就听到脚步声。那步音非常轻,只有留神才会察觉。

只得一人的脚步声。但蔡庆知道其实回来了两个人——另一人的脚步,比那更轻更静。

豆腐店的门敞开来。先进入的是个廿来岁青年,身材很健壮,步姿举动敏捷,在这样的冬夜里也只穿着粗布薄衣,样貌一脸憨厚平凡,但眼神里有一种异样的专注。

跟着他进来那个脚步更轻的人,全身都包裹在黑衣中,头脸亦包着黑巾,手上提着一个长状的黑布包。他比前面那青年瘦削矮小,但无论谁第一眼看过去就能肯定,二人若是打起来,黑衣人杀掉青年只会是一眨眼间的事情。

就像猛虎与羔羊的分别。但此刻虎却跟着羊走。

黑衣人进入后,青年立刻将门关上。店门一关起来,黑衣人身上的血腥气味就显得更浓烈了。

蔡庆早就站起来迎接。他与黑衣人对视,瞧着对方一边肿伤的眼睛,略点点头招呼。

黑衣人却毫无反应,只是将手上的长布包交给青年,然后将蒙面黑巾扯下来。

侯英志的脸带着一贯的傲气,只是相比两年前在武当山上,增添了不少风霜与怨忿。那眼瞳像吿诉世人:你们这世界亏欠了我太多。

蔡庆跟侯英志平日见面不多,一个月里最多才两、三次,但每一次都忍不住留意他的脸。每次都不一样——上面的肿瘀和伤痕时多时少,有时是鼻梁骨给打歪了正在痊愈,有次则喉颈紫青了一大片说不出话来。蔡庆至今都不知道侯英志受伤的原因,也并未理会——只要这些伤不影响他的工作就行。

侯英志无视蔡庆的注目,将头巾也取下,并开始脱去身上的夜行黑衣。另一边那青年接过长布包之后,放在平日切豆腐的木桌上摊开来,露出内里长短双剑。两柄剑的造工都非常粗糙,没有任何修饰,就只是两片磨得锐利的钢铁装上了护手和木柄,再缠上黑布条,予人感觉像工具多于兵刃。虽说是“工具“,这双剑采用的钢材和铸工都是第一流的,剑锋也打磨得非常仔细。

青年将沾满血的双剑拿起来,在旁边的木桶里取水清洁剑刃。他洗剑的态度十分专心,好像世上再没有其他比这更重要的事情。

这青年叫阿木,是蔡庆手底下宝贵的人才。阿木是个哑巴之外,脑筋也有问题,出生长大后一直不懂跟别人相处,爹娘不管怎么打他也教不会他做任何事情。他很小就被父母遗弃,要不是天生一副健壮的体格,能够出卖劳力,早就死在街头。在阿木十五岁时,蔡庆在临江城一个贫民窟中发现了他,并且改变了他的人生。

蔡庆是世上第一个有耐性跟阿木沟通的人,并且找到了方法。而他也发掘出阿木在体力之外的另外两个长处:专心,而且记性很好。

——这就够了。他能够为我工作。

自此每次工作,阿木都负责带引杀手往返目的地、藏身处和逃走出口。阿木从来没有出错过一次。

阿木把双剑上的血渍冲洗去后,拿来自己准备好的几块布巾和灰粉,将剑仔细弄干。蔡庆吿诉过他:“工具“清洗后一定不可残留水渍,否则会长锈。因此阿木每次都极仔细作业和观察,确定“工具“每一分寸都彻底干透。令蔡庆失望,是阿木人生里最不想发生的事情。

这时侯英志已将全套衣衫都脱光,塞进一个厚布袋里,准备交给阿木拿去烧掉。在蔡庆和阿木面前赤条条一丝不挂,侯英志却毫不在乎,彷佛把他们当作木头人。

他从水桶拿起瓢,自头顶往身上淋水,冲洗残留的血腥。冬夜里的冷水浴,令侯英志精神一振。脑海中死者的脸,彷佛一下子被冰般冷的水洗去了。

就像他的脸一样,侯英志身上各处同样满布伤痕。蔡庆瞧着他那有如钢丝缠成的强韧躯体,没有半点赘肉,形状完美的胸肩就像工匠巧手雕刻的作品。蔡庆看了很羡慕,但同时也知道侯英志锻炼出这样的体魄,绝不是为了外表好看。

从样貌和身体看来,蔡庆断定侯英志还很年轻,大概只有二十出头。这样的年纪,却有这般可怕的剑法,蔡庆一直没有问原因。他心里有几个猜想,只是他从不试图向侯英志打听或验证。没有这样的必要。

——只要他能一直为我赚钱就好。

看见侯英志那不满现状的饥饿眼神,蔡庆知道他仍会留在自己旗下好一段时日。

现时蔡庆手底下共有四个杀手,但另外三人没有一个的身价比侯英志这“妖锋“更高。当然这个差距他不会给四人知道。他们也不可能互相比较——假如他们四个有能力自己走出来要钱的话,就不需要他这个生意接头人了

蔡庆在这行打滚已经二十年,能够生存这么久当然是因为他够谨慎。他永远不会同时经营超过五人,人太多他就会太忙,太忙就容易疏忽。钱不可以赚得太急——这就是他生存之道。

他的另一生存秘诀,就是将一切事情控制在自己手上。例如物色杀手,他总是亲自在黑道上找适合的人选,绝不靠他人介绍,更不采用已经行事多年的老手。

然而侯英志是历来唯一的例外:当天是他来找蔡庆自荐的。

——通过蔡庆旗下一个杀手。

当时侯英志正为一个黑道角头老大当护卫,那个老大正是蔡庆旗下杀手的目标。结果是杀手的手筋被侯英志挑断了。

可是正当那名角头老大深庆得人时,下一刻他的咽喉也被侯英志的剑刺穿了。

“我已经厌倦这家伙。“侯英志那夜对那名杀手说:“我想要干你的工作。带我去见你的老板,那么你就可以收下这次杀人的报酬退隐。要不,你就死在这里。“

岂料那杀手并未就范,闭上眼准备就戮。侯英志见了这样并不愤怒,相反觉得很满意:假如这个杀手接头人太容易被出卖的话,也就是说他并不太能干,侯英志没意思在这样的人手下工作。

侯英志竟然收起剑,并且为那杀手包扎。两人交谈一轮,最后杀手答允会通知他的“老板“来找侯英志。而侯英志答应了,就这样把杀手放走。——这是非常奇特的互相信任。

结果那名杀手确实按照承诺,将侯英志的事情传达给蔡庆,包括约定出现的时日地点。蔡庆颇为讶异。对方如此冒险,必然很有自信。

当然蔡庆并不轻易就信任侯英志,只是找一个临时在街上雇用、对杀人生意毫不知情的少年,在约定地点向侯英志传信:

——为我工作,首先你得不收钱干一次“买卖“。成功了,你才会看见我。

这是蔡庆一向招揽杀手的规矩:对方先得免费干一次工作,一来是建立一种“共犯同谋“的互信,二来也是为了测试对方实力及杀人的决心。由于这次状况特别,蔡庆挑选了一个格外困难的目标来考验侯英志。

然而最后证实了,他给的这考验太过容易。侯英志是蔡庆十多年来见过身手最可怕的杀手——可怕得在作过几次买卖之后,道上就多了一个“妖锋“的传说名号。蔡庆其实不喜欢这么高调。但不喜欢归不喜欢,这并未阻止他将侯英志的身价一口气抬高一倍——这个新价钱,蔡庆一直没有吿诉过侯英志。

现在侯英志已经洗干净身体,抹干后换穿上蔡庆为他准备的新衣服。另一边阿木也将长短双剑清洁好,用灰粉彻底弄干再上了油,藏在一个长革囊里收妥。蔡庆向阿木挥手,阿木就忠心地点点头,背起革囊,拿着装衣服的布袋,往豆腐店的后门出去。

蔡庆从店铺一个大木柜里找出个包袱,放在桌上推向侯英志。

正常来说蔡庆都不会这样与杀手交收酬金,而是将银两藏在指定地点。不过侯英志要求例外。蔡庆也答应了,因为他知道侯英志即使没有剑,带着这许多钱也不会有任何危险。

侯英志默默收过那沉甸甸的包袱。里面的银两每锭都用厚纸包裹,不会因为互碰而发出声响。

侯英志用一块灰色的布巾包束着散开的湿发,同时向蔡庆说:“一个月内我都不想再接买卖。我有事情。“

蔡庆点点头,不禁又看着侯英志那张满布肿伤的脸。他早已习惯侯英志这样的要求;而每次侯英志“休业“完毕回来时,都好像换了另一张脸。他那些日子到底在干什么?给他这些伤的到底是他自己、他老婆还是谁?蔡庆没有过问,只因不想影响彼此的关系。

——反正在蔡庆二十年的生涯里,侯英志也不是为他工作的唯一怪人。从前他旗下有一个杀手喜欢吃昆虫;另一个有嗅女人脚的癖好。蔡庆相信凡是乐于杀人为生者,心灵多数有某些地方扭曲或破损了。

这时侯英志准备好了,不道别一句就转身,彷佛蔡庆于他而言只是个陌生人。这也接近事实——这年多以来,两人虽然合力办着这种交付生命的工作,但累积谈话大概还不到一百句。

“等等…“蔡庆这时说。侯英志回头,与其说他感到意外,不如说有些不耐烦。

蔡庆从腰间布囊里取出一个小小的纸包,递给侯英志。

“这是袁州城里『华圣堂』出产的药末。沾了水涂抹,对外伤很好。“侯英志皱皱眉,只是收下药,不发一言就打开店门离开。

蔡庆本该也马上离开这临时租来的接头地点,以免被人发现怀疑。但他仍是站着,凝视侯英志离开的背影。

他心里已经下了决定:侯英志将是他旗下最后一个杀手,此后自己就要引退。蔡庆干这行当然就是为了赚钱,但能够做到如此成功,不能说没有半点为此“事业“而自豪;侯英志是他历来经营过最厉害、最具名气的杀手,他深信此后不会再有另一个。

这个家伙本来不该属于我身处的世界,是意外跌进来的——蔡庆这样想。说不定是上天提醒我:已经干得够久了。这将是一个不错的终结。

只是蔡庆心底里还是希望,与侯英志合作得再长久一些,让他再多听到一些江湖人对“妖锋“的恐惧与膜拜,并暗地为担任“妖锋“的代理人而自豪。

——这是蔡庆平生第一次舍不得一个杀手,理由不是为钱。

孙慈觉得自己是个极幸运的人。

一年前当她卖身为婢时,就预期将有很多悲惨的事情在前头——当你的人生操控在陌生人手上时,这是难以避免的事。

能够买她的人口袋里都有点钱;这种世道里有点钱的大多也不是好人。孙慈已经作了最坏的准备。更何况她知道自己长得漂亮。身为别人的奴仆而又长得美,绝对是场灾祸——她的娘就是走上这条路:被主人家的少爷狎玩,再卖给别人作小妾;肚子大了却又不确定是谁的,于是再被赶走;然后是卖唱流莺的生涯,染了一身病,没到三十岁就离开这个残酷的世界…

悲剧却到这里还没有终结。为了偿还母亲生前欠的下赌债、酒钱、药费…女儿孙慈被抓去出售,将要展开另一个循环。

但命运却待孙慈很好:刚巧在她卖身的那天,老爷和夫人经过,并且相中了她将她买走。

更令孙慈惊讶的是:第一天跟着老爷和夫人回到宅邸后,等着她的并不是训话或下马威;而是夫人在她眼前将那卖身的契约烧掉。

“我从前也跟你一样。“很年轻的夫人向孙慈说:“所以我没法把你当奴婢看待。你要是想走的话,我们不会拦阻。不过你也可以留下来。我们要用人。你不会很辛苦的——我家里才只有三个人。“

本来就没有地方可去的孙慈,根本不必选择。

老爷夫人对待她都客气得令她感动。一年来夫人从没有向她发过一次脾气。宅院不算大,小巧雅致,干活一点也不辛苦,粗重的事情还有个老厨工帮忙。孙慈十五岁的人生里,从未过得这般舒服。

至于那说话不多的“老爷“,其实半点也不老,相反比孙慈不过年长五、六岁。她从来没听过老爷为钱财而苦恼,却不知道他干的是什么买卖。每隔一段日子老爷就会离家几天办事,其余日子甚少出外,都是留在家里。

最重要的是:老爷是个非常严肃的人,从来没有暗中调戏过她半次。他甚至对孙慈很少说话。这教孙慈大大松了一口气。

不过最令孙慈讶异的,还是家里第三个人。

最初听见夫人说“我家只有三个人“时,孙慈以为第三个自然是老爷夫人的孩子。

怎料她完全猜错了。那第三个人,竟然是一个成年男人。

而孙慈在家里做得最多的工作,就是照顾他。

此刻她就捧着水盆、布巾和梳子,推门进了这个男人的房间。

这房间座落在宅邸的最深处,而且跟老爷夫人的睡房隔得很远,似乎是刻意这么安排,不给人轻易看见这房间的主人。而他也几乎未离开房间半步。

——与其说他是房间主人,倒更像是一件被收藏在房里的物品。

那房间格外的大,陈设甚少,打理得非常干净,室内散发着淡淡的花香——来自小几上瓷瓶里一束每天更换的鲜花。

孙慈进来后微笑,一边将水盆等物品放在桌子上,一边说:“早啊!今天怎么样?睡得好吗?“

虽然孙慈知道就像每天一样,不会得到任何答案,但她还是每天都问。果然那男人仍是没有回答。

他只是呆呆地坐在床边,眼睛瞧着窗外明媚的冬日阳光。到底他是什么时候睡醒的?在这床边坐了多久?是不是一直都这个姿势?……...孙慈并不知道。

对于这个男人,孙慈不知道的当然还有很多。比如年纪。孙慈很难从样貌断定他多大,似乎三十岁出头,但又似乎更年轻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