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嬷嬷揉了揉眉心,祖宗诶。

沈来宝笑了笑,天然腹黑小白兔。他坐上石凳,看了一眼她看的书,字密密麻麻的,不知道说的是什么,“小花,你去学堂了吗?”

“去啦,去的是墨香书院。我还记得去年你爹要送你去,结果到了门口,你抱着沈伯伯的腿不放,哭得可惨了,死活不肯去,沈伯伯只好带你回来了。”

哪怕那不是自己,沈来宝还是红了脸。他既然不能肯定原主会不会回来,那也得考虑以后,那必然要学习这里的文字。以沈家的财力和对他的宠爱来说,要请教书先生而不去书院并不难,可是那样的话,日后他就少了一个东西——

人脉。

无论在哪个时代,人脉是必不可少的。他或许还要继承沈家家业,那就必须需要这些。

昔日同窗无疑是非常好的人脉资源。

说不定还能在那结交志趣相投的好友,想来也是心动。

花铃虽好,可等她长大了,以这个世界对男女的制约来说,他们也不能一直这么亲近,想来也是可惜。

“来宝哥哥你在想什么?”

沈来宝回神,笑道,“我在想我去书院的事,好了,我得去找我爹商量商量了,你继续看书吧,脚要是不舒服,就早点回房。”

花铃点点头,看着他似有些沉稳的背影,再次觉得,隔壁沈家哥哥真的不一样了。

沈来宝从花家出来,突然听见背后有人喊他,他转身看去,头上突然罩来一条麻袋,将他拦腰扛起,不知跑向什么地方。

第12章 尘埃落定

那人力气很大,把沈来宝扛在肩上跑了许久也不喘气,可怜沈来宝刚吃饱,胃顶在他肩头那,一颠一颠的差点没把他颠吐。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那人总算是停了下来,几乎是将他摔下。

沈来宝被摔得一阵晕乎,袋子忽然湿了,有水渗入,耳边水声哗啦,他顿了顿,又要溺死他?

“阿福,我知道是你。”

外面沉默片刻,便有手扒开袋子,沈来宝刚伸出脑袋,就见阿福一手握了块石头往袋子里放。

沈来宝打量了一眼四下,身坐河岸,河水尚浅,不过没入膝头,可后面却是湍流,看不见底。他看着阿福将一块块石头往里放,便挪了挪位置。

阿福顿住,见他瞧自己,瞪眼道,“你再看,我就用石头敲你脑袋,缩回身去。”

“你不敢,你要是砸死我,那就必然不是自杀,沈老爹肯定会追究,那你的处境就危险了。所以先把我溺死在麻袋里,再把我拖出来,让我顺流而下。这样一来,我身上没伤痕,又曾经失足溺水过,这次人们也会觉得就是我又犯傻了。”

阿福不断抓着石头往里放的手一抖,睁大了眼看他。

沈来宝拧了拧湿漉漉的袖子,笑道,“不要怕,既然你敢给你主子戴绿帽子,那就要想好后果。偷了人家的妾侍又不用担责,世上哪里有这么便宜的事。”

阿福怒得伸手就要掐他脖子,沈来宝抬手一拦,“不要掐,不然这就变成了他杀,你大白天的消失在宅子里不办事,你说官府会不会盘问盘问你?”

“…你到底是什么人,沈来宝是个傻子,你分明不是!”阿福声音满是恐惧,几乎想用手中石头将他砸死——唯有将危险的东西置之死地,才能没有威胁。

“我是沈来宝,可又不是他。”

他抬头一笑,稚童的笑本该充满童真,可这一笑,却让阿福觉得恐怖。他扬起手中石头就要往他脑袋上砸,手臂刚起,就被人猛地抓住,用力往后一拧。他惨叫一声,往后倒去,竟是满眼的壮实大汉,约莫七八人,每个都能将他一脚碾死。

沈来宝扒拉掉身上的石头,从麻袋里站起身,掸去衣服上的石子,看也不看面无血色的阿福,“押去沈家吧。”

阿福哀嚎叫着,想爬过去求饶,沈来宝摆摆手,“一切回去再说,现在不要烦我,不然…”他俯身往他脖子上以指滑过,“哼。”

阿福不敢嚎了,一路试图逃走也没用,这些人是沈来宝让阿五好好挑选的。

不但个个身强力壮,而且身手了得,为此,他还花了不少钱。只是钱再多,也换不来一条命,所以也值了。沈来宝拖着淌水的衣服慢悠悠地回家,等把三姨娘和阿福这两根刺送进大牢,那他就可以“恢复”正常了。

不用装傻充愣了,也就有更大的自主权,就算拒绝长辈什么事,也不会被当做傻子不懂事。

想到这,连脚步都轻松多了。走着走着他又想起一件事来,停下步子,后头的人也齐齐停住。

他转身扫视一眼八人,看着那为首的人两眼一弯,“好汉,你会演戏吗?”

“啊?”

沈老爷午歇刚起,还没缓过神来,正洗着脸,就听见下人来禀报说一伙人扭送着家丁阿福进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他跑到前院一看,见个个汉子虎背熊腰,忙摆手示意下人把护院通通喊出来。

一人上前,说道,“沈老爷好,沈老爷不必惊慌,我们没有恶意。我们是秀儿的亲人,听说她无故溺死在沈宅,但颇为蹊跷,多方打探之下,得知秀儿是他人所杀,凶手,就是这叫阿福的下人。”

沈老爷被说得一愣一愣的,阿福也没想到沈来宝不直接指证他,却叫别人来,他词都想好了,只要说是沈来宝犯傻了,缠着他去河里给他抓鱼,谁想刚下水,就冲出八个人把我抓住,现在还污蔑他。

可没想到沈来宝不按常理出牌!

趴在大门后看着懵神的阿福的沈来宝轻笑两声,事实证明沈老爹从来都不信他这个傻儿子,甚至因为长久的“经验”,很容易让他先入为主,觉得是他又胡闹。更何况这次涉及人命,昨天还傻乎乎的他今天就揪出了凶手,换做谁都不会信。

所以他不打算出面,就让他们解决去吧。

沈老爷愣了愣,“几位可有证据?”

那人说道,“查找证据时,我又发现了几处不对劲的地方,这阿福平日和秀儿无冤无仇,可为什么要痛下杀手?后来才查明,原来这阿福跟沈老爷的三姨娘有奸情!”

沈老爷似被鱼骨哽住,气道,“休要胡说八道!”

那人说道,“沈老爷先不要动怒,我并不是乱说。秀儿过世后,三姨娘便开始供佛烧香,甚至前往寺庙求了两道符,一个自己带着,另一个,送给了阿福。”他上前将阿福脖子上的平安符扯下,递交给沈老爷,“您可以看看三姨娘那里是不是也有同样的平安符。”

阿福气道,“这符是我娘给我求的,去的也是东山寺。”

“咦?我可没说三姨娘去的是东山寺。”

阿福一愣,一瞬不知道说什么好。

那人又道,“除此之外,还有秀儿的死因,她死时背上被绑了一块大石头,但依照姑娘家的力气来说,根本背不动,更何况石头还是从池塘里挖出来的,一来一往,廊道那却没有一点水渍残留。所以秀儿不是自杀,而是被人溺死在池塘,再被人绑上石头假装自尽,大人也可以让官府的人好好查查,不要认为是个下人就不了了之,毕竟,这可能会牵扯出妾侍偷情的内幕。”

沈老爷沉声,“去把三姨娘抓来。”

两个下人立刻过去抓人,可一会就只回来一个,“老爷,三姨娘她跑了,屋里空荡荡的,妆奁盒子掉了一地,里头的首饰都没了!”

虽然官府还没来查清,但沈老爷知道做贼心虚的理,没事跑什么,那就是有事,心里有鬼!

被戴了一顶绿帽子的沈老爷捂住心口,他怎么比不过一个下人了,竟要坏他沈家的名声。他气急败坏道,“将她抓回来!”

阿福瘫痪在地,韩氏这一跑,就将他们的奸情坐实,再没有反转的可能了。既然都是死,那就鱼死网破好了。他大声道,“老爷,少爷被鬼附身了,那个不是他。是他命这些人抓住我的,他们根本不是秀儿的亲戚,都是少爷花钱请来的。”

沈老爷哆嗦地指了指他旁边,“这样的少爷能布下抓你的局?”

阿福莫名,往旁边一看,只见浑身湿漉漉的沈来宝正拿着根冰糖葫芦在旁边吃,四目一对,便冲他呵呵傻笑。阿福差点没气晕过去,哭号,“老爷您信我,这事真的是少爷策划的,他不傻,他真的不傻啊。”

沈老爷也想儿子不傻啊,这一说简直戳到他的痛处,“来人,去把知州大人请来,快去!”

自知大限将至的阿福痛哭失声,头上忽然被人轻拍,抬头看去,沈来宝微微对他笑了笑,无声一笑,笑得得意又…猖狂嚣张。

沈来宝哼着小曲起身,又咬了一个糖葫芦,甜,真甜。

从明天起,他就要慢慢“变得”聪明了,在沈家,在大央,在这陌生的世界里,好好的活下去。为了自己,也为了那——从未谋面的沈来宝。

第13章 智力觉醒

清风小筑里只剩一个姨娘住,下人也少了大半,未免有些冷清。

正逢十五,二姨娘安氏关紧了门,在房里烧起纸钱来,火光映在她尚且年轻姣好的脸上,却满是愁伤,她轻轻叹道,“别人都道你放荡,可姐姐我懂你。那沈金山那么多妾侍,几个月不来我们院子几回,谁愿意守活寡。可是姐姐我也要活下去,没法为你求情了。你也是傻,也不找个隐蔽点的地方,非要让人看见,还杀了人…一命偿一命,你怨不得别人了。”

安氏理解韩氏,可不会重蹈覆辙。她唯一觉得奇怪的,是那些自称是秀儿亲戚的汉子。她记得沈夫人买下秀儿派到她房里时,她问过秀儿一些事,除了那个烂赌的舅舅,哪里还有关心她的亲人。

而且那几个汉子短短几天时间就将秀儿的事查得水落石出,还揪出了韩氏阿福的奸情,着实怪异。

她不由思量起阿福那日说的话来,难道…沈来宝真的聪明起来了?这可就得好好想想了,沈老爷已经不大来她屋里了,能不能再有个孩子也是未知数,要是沈老爷死在她前头,那沈来宝只怕不会留她。

所以要么是施展浑身解数再让沈老爷的心回到她这,拼个儿子。要么是讨好沈来宝,日后不至于被他赶走。怎么想,前者都已无可能。

屋内的纸钱烧得多了,便有烟雾萦绕,在屋里久散不去,似梦非梦。

沈来宝近来除了去院子里跑两圈,就是认字、练字,几天下来,连做的梦都是一堆字变成妖怪在后面追赶他,追得他气喘吁吁,几次惊醒。

不过四天,他就憔悴了。

这导致康复后的花铃来找他玩,还以为他又病了。

沈来宝坐在凉亭里又练了三张纸,见花铃抱着瓜子坐在那边晃着两条小腿剥瓜子,问道,“小花,你脚伤完全好了吧?”

“好了呀,要是不好,嬷嬷才不放我出来玩。可她还是觉得我没完全好,要不就不会只让我在巷子里玩了。”

“那你怎么没找其他人?”

“来宝哥哥你忘了,今天是他们去书院的日子。”花铃将几粒瓜子仁放到他手上,“你最爱吃的。”

上回送鸭脖的时候她也这么说来着。沈来宝笑道,“是不是什么东西都是我最爱吃的?”

花铃摇摇头,“才不是,你最爱吃的有酱鸭脖子、醉蟹、肉饼、枣泥糕、瓜子,还有鹅腿、茶饼,还有…”

沈来宝讶异道,“你竟然都知道?不对,你怎么知道的?”

花铃低头嘀咕,“因为我每次吃这些的时候,你都跑出来抢,喊着这是你最喜欢吃的,我就让给你了。”

“…”沈来宝万念俱灰趴,这傻小子到底做了多少混蛋事,花铃这么好的小姑娘他竟然也抢得去手。他抬眼看她,“那为什么你还不讨厌…讨厌我?”

“因为你每次也都会给我拿好吃的。”花铃末了又道,“虽然每回都是用手抓着来。”

沈来宝诚心道,“小花,以后我再也不会欺负你了。”

花铃点点头,又将剥的几颗瓜子仁给他,“我相信你。”

沈来宝想了想,“小花,你识字对吧,那你教我认字吧,从你开始学字的时候开始。”

自从让阿五教自己认字之后,他一直觉得收效甚微。后来一想,大概是阿五自己也不认得多少字,教得不科学。可如果是跟个孩童学,花铃又这样厉害,那基本是从儿童读物开始教,更有利于他认字学习。

花铃一口应了下来,沈来宝又道,“你教我练字,我教你算术。”

“来宝哥哥,算术我也会的。”

沈来宝笑笑,“我教你个更简单的。”

一听自家的傻儿子又说要去书院,去年在书院被儿子当众抱大腿,哭得涕泗横流,将脸丢尽的沈老爷立刻拒绝了。

充当说客的沈夫人说道,“难得来宝有这个念头,最近他也在识字认字了,就让他去书院吧,多认几个字也好。”

沈老爷痛心道,“夫人,你是没见他那日在众目睽睽之下将我抱着痛哭的样子,活像我是他的杀父仇人!”他顿了一下觉得说辞不对,偏头呸掉,这才继续骂道,“我沈金山在明州也是有身份地位的,他休想再给我丢一次脸。他要学我给他找先生,找状元都行!”

沈夫人被他一说二吼给震住了,没敢再吭声。正觉得要愧对儿子了,谁想门外有人敲门,唤声正是儿子。她不等下人去开门,就自己过去了。

沈来宝朝她微微弯身,这不是他的母亲,可却是原主的母亲,沈夫人的心思太过单纯,也太过懦弱,说到底,有些可怜。姨娘那么多,她还因为儿子而兢兢战战的,他不忍心。

这样一想,要改变的不单单是沈来宝,还有沈夫人。

沈老爷见他进来就一脸若有所思的模样,等会肯定要蹦出一句傻话来,没好气道,“做什么?”

沈来宝转身关上门,说道,“我想去书院,去那读书认字,结交朋友。”

沈老爷哼了一声,“到了大门口,你就会哭着喊着不去了。”

沈老爷对自己儿子的看法真是根深蒂固,犹如百年榕树,树根扎地,不用利刃就斩不断了。他说道,“你不信自己的儿子,我知道,所以哪怕我明明是被人打得遍体鳞伤,你也相信是我先动的手;所以哪怕我年纪尚小,你也觉得我在草丛那会对小姑娘做龌蹉的事。无论我做再多事,你也先入为主,觉得我是个混球。”

这话说得条理清楚,话里有绵绵刀刃,戳进沈老爷心头。他讶异地看着他的儿子,也不知为何,脸上傻兮兮的神情好像不见了。

沈夫人也被惊得一愣一愣的,她下意识捉住他的手,“来宝,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病了是吗?”

沈来宝看了她一眼,摇头,“我没病,病的是你们,是你们的心病。我现在好了,不傻了,可是你们不相信。固然你们对我失望了十年,可儿子有好转的迹象,难道不该是高兴?或者是因为你们在害怕,害怕我在哪天又变糊涂,希望变失望,受的打击更大?”

儿子不傻,夫妻两人倒是有些傻了。他们看着面色平淡,说自己已经恢复正常的儿子,忽然百感交集,又害怕、又激动、又慌张,“来宝…来宝?”

沈来宝点点头,“嗯。”

沈夫人突然放声大哭,吓了他一跳,随后就被她紧紧抱住,“我的儿!”

沈来宝还没喘过气来,沈老爹也一把抱住他,嘶声,“我的儿!”

一拍二抱三嘶声,沈来宝真的要被吓傻了!

春光明媚,已是桃花盛开的季节,似是花要开,人的心情也好了。

沈家下人发现最近老爷夫人神采飞扬,像是外出捡到了金子。偶尔做错了事他们也不责罚,还笑吟吟反过来拍他们肩头说没事没事。

吓得下人还以为自己要被赶出去了。

沈老爷本想大摆筵席,昭告天下他儿子变聪明了,不再是傻子。但被沈来宝拦住了,他只要想到铁定会被沈老爹放置到台上跟他一起乐呵呵的场景,就“老脸”一红。所以他提议让沈老爹改为做善事,给百姓派三百斤米。谁想沈老爷高兴,大手一挥——去,派三天米。

沈来宝粗略算了一下,一句话好像就败了千两黄金。

沈家果然是家大业大啊。

家业越多,他的压力也越大,不过还好,他还有时间学习。

他去书院之前,沈老爷特地请了墨香书院的洞主前来,看看儿子适合去什么班。

沈来宝决定韬光隐晦,不能锋芒毕露,一定要完美隐藏自己的高学历高智商高品德,尽力装一下小学生。谁想洞主一来,开口就道——

“来,写两个字给我看看。”

“…”不带这么玩的!

被戳中死穴的沈来宝心灰意冷的写了个一二三给他,洞主一看,脸一黑,甩头就走,要不是沈老爷说尽好话,那洞主又感念他三日善举,沈来宝就真的要隐晦到底了。

最后洞主答应让沈来宝在适龄的班待两天,如果不合适,就降到小班。

对儿子颇有信心的沈老爷一口答应,这倒是让沈来宝想通了一件事。

沈老爷不是不爱儿子,只是不敢疼爱。一旦疼到骨子里,儿子又屡屡不争气,毫无希望,只会像沈夫人那样,整日担惊受怕,对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惶恐不安。

如今儿子不傻了,希望看着不会消失,沈老爷就倾尽所有的疼爱,哪怕拉下脸来求人,他也愿意了。

罢了,不想这些,他还是继续去练字吧,毕竟明日就要去书院了。

沈来宝临睡前想,书院是个好地方呀,只是心中仍有一愿——

千万不要碰到熊、孩、子!

第14章 墨香书院

墨香书院在风风雨雨中已过了八十年,从最初的小学堂扩建至今,已经有七百多间房屋,除了课室、藏书阁、膳食堂等,还有提供给各地先生、下人、离家较远的学生住的居所。

这里墨香满飘,曾出了不少大官,几乎明州所有的人家都愿意让孩子来这念书。

很久没背着小书包去学校的沈来宝早上往肩头斜跨上那装书的小布包,镜子里的自己简直嫩得出水。

除了这个年龄该有的短手短脚而觉得不方便,他对沈来宝的样貌还是挺满意的。

沈来宝长得很像沈老爹,只是沈老爹好好一个英俊男子,硬生生将自己吃成了个胖子,把俊朗的五官都给吃成一体化了。沈老太太说他像沈老爹时,他还觉得她是爱之深。

如今仔细一想,的确是像。

重来一世,颜值没有打折,沈来宝颇感欣慰。

以后真要接手经商,那吃吃喝喝肯定少不了,所以要更有规划的锻炼。

沈家的马车已经等在了门口,大清早就热热闹闹的,隔壁花家也听见了动静。正吃着饭的花铃因马长鸣一声而抬头,她喜欢马,也想骑马,更想拥有一头自己的小马驹,所以对马总多了几分敏感。这会听见马叫,她的心又痒了起来。

也不知道上回来宝哥哥许诺给她留一匹马驹的事他还记不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