婉初突然觉得,人生也便如此。你越是珍爱,越是容易失去。

她记得这个耳坠子小时候也丢过一回。那时候她把整个庄园翻了个底朝天都没找到,心情极其低落,上课的时候也心不在焉。徐明远就笑着跟她说:“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可那时候,她并不懂得,心烦气躁地过了好久。日子久了,便忘了。可某一日整理东西,那耳坠子又找到了。其实失而复得,并没有预想的欢喜,但是“已失去”的感觉,却是刻骨铭心的痛苦。

看着手里那只形单影只的耳坠子,婉初突然觉得爱情于她,便像这只耳坠子。她越是珍爱,命运便要开玩笑似的故意丢掉一只。那么,这一回,她学着不再翻天覆地地去找,而是静静等着它回来的那天。

婉初轻轻地把门推开,沈仲凌的身影挺拔依旧。门里门外不过半米的距离,却是咫尺天涯。

沈仲凌神色紧张:“今天的事情我一点不知情,你相信我。”

“我相信你。”婉初淡淡地说。沈伯允把他逼成这样,他不比自己好过到哪里。

他突然走过来拉起她的手:“婉初,我们走,到没人认识我们的地方。”

婉初静静地把手抽出来:“你走得了吗?如果能走,你早就走了。你走了你爹怎么办,你大哥怎么办?你担得起这个骂名,我担不起。仲凌,我是真累了,算了吧。”

“我总会有办法的,相信我!给我点时间。”沈仲凌说。

可婉初被这三个字割得心里难受。相信你,让我怎么相信你呢?今天你连站出来说个“不”字的勇气都没有,让我怎么相信你?你不过是一边敷衍我一边敷衍着梁小姐。

但这些话说出来很伤人,婉初咬了咬唇还是咽了下去。

婉初把手链摘下来放到他眼前,笑着说:“一样的东西送给两个小姐,凌少这是打算要享齐人之福吗?”手一松,手链摔到了地上,哗啦啦的珠子,弹跳着散了一地。

本想怒斥几句,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原来,他们之间连海誓山盟都没有。

当初母亲和父亲闹的时候,尚能一边砸碎他的瓷、瓶、碗、碟,一边斥责他:“这就是你的‘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这就是你的‘一生一世一双人’;这就是你的‘生死契阔’……”一桩桩一句句,刻在她心上的甜言蜜语,现在再用刻薄的语言一刀刀从心头割下来,血淋淋地丢给他。

可婉初想割都无处下刀,心就已经千疮百孔了。

可心再怎么千疮百孔,它总是鲜活的,那些无形的伤痛也伤不了本原的身体,生活也总是要继续下去的。

沈仲凌被她决然的容色伤得不轻,地上落的珠子当当当的声音像极了当时在通城城头耳边的枪声。虽然没有一发子弹射中自己,可于心的煎熬恐惧却又是真实的。

“我总会有法子的。你,好好休息,不要乱想。”沈仲凌抿了抿嘴,最后转身离开。

婉初在房里昏天黑地地睡了几天,连饭都没好好吃,每次都是胡乱对付几口。等到第四天的时候,她终于被腹中的饥饿叫起。

用凉水猛泼自己的脸,望着镜子里憔悴苍白的面孔,她伸手在镜子里描绘着自己的脸庞。她辛辛苦苦织了一个茧,以为安全,以为温暖,以为可以保护自己,以为可以躲避外头的风声鹤唳。但是,到如今才发现,没有什么是真正安全的避风港,现在是要离开它的时候了。

婉初走出房门的时候,太阳已经升得老高。她拉开门的瞬间,深深吸了一口气。

打开门的时候就看到凤竹焦急的面孔,婉初冲她笑了笑:“今天早上吃什么?”

凤竹看她面色憔悴,可居然是带着笑的。

大清早沈福就特意过来交代过,二爷要跟梁小姐订婚了。凤竹替婉初委屈落泪了一夜,她不明白,这样登对相爱的两个人,怎么就是这样的结局呢?

可她一个下人,就算被主人宠着,也明白哪些该说哪些不该说。

看到婉初强颜欢笑,她心里更难过,可又不敢表现出来:“早饭的点儿都过了,不过厨房里头还留着饭,今天做的是小笼包子和白粥,您要是想吃牛乳面包,也是有的。小姐您想吃点什么?”

婉初微微一笑:“可巧都不是我爱吃的,算了,我去外头吃吧。”

“小姐,我陪你去吧。”凤竹的担心都写在脸上。

担心她做傻事吗?她不会。

婉初轻轻拍了拍凤竹的手,算是一个安慰,笑了笑,转身出门去了。凤竹望着她的背影,这才注意到今天的她有什么不一样。

素日里她总穿着修长的高领衫袄,今天却穿了件碎花的连身长裙。凤竹记得给她整理衣橱的时候曾见过这条裙子,那时候婉初说这条裙子是她过十六岁生日的时候母亲送的。后来她身量长了,这裙子便短了些,露出了一截藕白小腿,脚下是一双漆亮的小高跟皮鞋。

婉初让车夫把自己落在合富锦大街上,开始漫无目的地闲逛。可人走着,心早就不知道去哪里了。原来,行尸走肉,就是这个样子。

原只想散散心,才发现这心好像早没了。空空旷旷的胸口,更像是带着躯壳在漫步。总要习惯这样一个人生活的,婉初安慰自己。

逛到红磨咖啡,她进去坐下点了块欧培拉。吃了一小口,却是食不知味。一杯咖啡在手里搅了又搅,直到没有一丝的热气。

她坐在临窗的座位,她以前爱吃这里的舒芙蕾,喜欢那柔软的口感。可如同她的爱情一样,一口的甜蜜后,便是无尽的茫然。

从前沈仲凌总叫她一同出来,她不愿意。他就顺着她,给她带一份回去。本来舒芙蕾是在瓷盅里烘焙的,并不能外带。可她爱吃,他就同经理打了商量,许他外带回去。

婉初坐在那里,好像看到他来这里外带的样子,和煦地笑着跟侍应生打招呼,身影匆匆地再往家里赶,生怕晚了一刻那东西口感就差了……

以后,他会陪另一个人来这里,也许他们就坐在这个位子上,一同喝热咖啡,一同聊天。想着想着,婉初的眼泪就流了出来。

韩朗进来的时候,正好看见往窗外望着的傅婉初。他觉得这个女孩很面熟,一时又想不全她的名字。

剧团演出很成功,团友在这里订了一个庆祝的蛋糕。想着方岚爱吃栗子蛋糕,韩朗就特意过来交代店员做成栗子口味的。

想到方岚,他突然想起来这个小姐就是傅婉初。只是那天她穿着传统而繁复的衫袄,今天却梳着披肩的公主头和小洋裙,因此才差点认不出她来。

韩朗笑得风和日丽,上去跟她打招呼:“傅小姐。”

婉初没想到在这里会遇上熟人,忙敛住神情,可眼底的潮湿还是让韩朗看见了。

“你怎么了?”韩朗担心地问,问完才觉得唐突了。

婉初觉得尴尬,低了低头:“没什么,刚才眼睛眯了沙子。”

韩朗“哦”了一声,看她面前的欧培拉没怎么动过,咖啡也是满的,连热气都没了,便问她:“东西不好吃吗?”

“不,不是的,今天胃有些不舒服,所以吃不下。怎么,红磨咖啡也是韩先生家的店?”

韩朗被她称作“韩先生”,觉得很是有趣,笑着说:“京州城十之八九的西餐店都是我家的。”

婉初礼貌地笑了笑,却不想再聊下去,找了个借口离开了。

韩朗挠了挠头,本打算直接去厨房,想了想,还是回到柜台给荣逸泽挂了一个电话。

“三哥,我刚才在店里头看到那个傅小姐了,就是跟方岚在一块儿的那个。”

荣逸泽嗯了一声,问:“她一个人?”

“是啊,不知道怎么了,眼睛红红的,好像受了什么委屈。”

荣逸泽想了想:“你替我跟着她,”

“跟着她?”韩朗咧了咧嘴,“我还有事情呢。”

“我姨母最近总催我给岚岚物色个好婆家……”荣逸泽随意地说。

“好、好、好,跟着就跟着!”韩朗忙打断他,心里想父亲说得真不对,他说荣老太爷那可是出了名的枭商,家财万贯的,可惜了只养活了这么一个不成器的儿子。可韩朗觉得,荣三哥这个人可不像别人传说的那样简单,他可是一肚子的手段。或许真同别人说的那样,聪明都用到女人身上了?

“一直要跟到她回家。”荣逸泽又郑重地补了一句。

“万一她不回家呢?”韩朗问。

“她无处可去,不回家去哪里?她一个女孩子不会逛太久的。”

韩朗就接了这个“不会太久”的差事。可发现,不是“不会太久”,而是“太久”。

婉初漫无目的地闲逛,看到鸿翔时装店,就走了进去。有店伙计看她身上穿着舶来品的上等衣料,猜到是哪家的小姐,殷勤热切地上来问她要做什么衣服。

婉初本就是闲逛,只是看到了“时装店”三个字,就想把衣橱里头的衣服都换了,并没有具体的想法。

师傅给她量好了身材,恭恭敬敬地奉上一本衣服样子的目录画册,请她坐在那里慢慢地挑选。

婉初在软椅上坐了下来,画册放在腿上。如今最时髦的就是旗袍和洋装,画册里头有各样时兴的款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