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思汉对着无心摇了头:“不,我认为我很无辜。你当年竟然为了一个最平凡不过的女人杀我,你多么荒谬,我多么无辜。”

无心呼出了一口带着血腥味的凉气,静静的思索回忆了片刻。片刻之后他开了口:“不对,当初你杀了我爱的人。你看她平凡不过,我看她却是天下第一。你杀了我的天下第一,我找你报仇,没有错。”

丁思汉留意到了他方才的迟疑,于是忽然改换了话题:“无心,我是谁?”

无心抬起了头,头发眉毛睫毛全没有了,本应覆着毛发的皮肤呈现出了清晰的青色。虚弱的目光扫过了对方的面孔,他低声答道:“算你是丁思汉吧!”

丁思汉凝视着他:“你一定是忘了我的名字。百年光阴,天大地大,你有自由,我没有。我很寂寞,只能想你。和你相逢真是一件太不容易的事情,幸好我还没有太老,还有力气和你谈一谈上辈子的往事。”

话音落下,他抬起了自己的一只手,真正的丁思汉一生不干重活,所以一双手糙得有限,老得也有限。胸膛里活动着一股子不安分的力量,是真正的丁思汉要伺机造反。他活动了手指,一边体会着自己身体的灵活,一边在心中说道:“安分一点吧,老兄。你已经痛痛快快的活了几十年,现在也该轮到我了。”

“上辈子很糟糕。”他盯着自己的手指说道:“我只真正做了十四年的人,然后就是一百年的封禁。清清醒醒的一百年,难熬极了。一百年后我见了天日,不知变成了个什么邪祟,反正已经不能算人。所以我怕你,怕你的血。很喜欢你,可是不敢靠近你,就因为你流着一身可怕的血。”

话说到这里,他从裤兜里摸出了一把瑞士军刀。亮出刀锋走向无心,他抬起刀尖点上对方的眉心,虚虚的一路向下划。刀尖在咽喉处横着拐了弯,忽然斜斜的切进了皮肤。无心猛的一闭眼睛,颈部的血管已经被丁思汉割开了。

丁思汉一手依旧握着刀,另一只手则是狠狠挤压了他的伤口。血液都在路上熬干了,丁思汉只从翻开的伤口中挤出了几滴淡淡的凉血。把淌着鲜血的手背伸到无心眼前,他忽然神情欢愉的露齿一笑:“看看,现在我是人,我不怕它了。”

然后收回手送到嘴边,他伸出舌头舔了一口。舔过之后咂了咂嘴,他摇了摇头,依然是笑:“不好,不好,又甜又腥又涩。”扭头对着地面啐了一口唾沫,他双手扶着膝盖弯下腰,毫无预兆的笑出了声音。

无心看着他乐不可支的模样,知道自己是落到了任人宰割的境地。天下太平的日子过得太久了,他只记得自己曾经在很久很久之前被人当成妖怪放火烧过。火烧毕竟是场短暂的酷刑,虽然痛苦,但总能忍受;可是如今落入了老仇家的手里,恐怕自己的刑期就不只是“一阵子”那么简单了。

“你想怎么报复我?”他问丁思汉:“我死不了,不可能偿你上辈子的命。”

丁思汉没理会他,单是抬手抚摸了自己的脸,同时喃喃自语道:“奇妙,我还从来没有这样衰老过。我老人家,哈哈,我老人家。”

他调门很高的笑了几声,笑过之后抬起双手向后一拢头发,他对无心露出了整张面孔:“上辈子我是个小姑娘,对你有爱,也有恨。没办法,小姑娘嘛,免不了要喜欢男人。不过如今我是个老头子了,对你也没什么爱了,恨倒还是蛮恨。把你从北运到南,花了我很多的心思和工夫。现在应该怎么炮制你呢?你可以给我一点建议。”

无心始终是平静的,平静到了冷淡的程度:“把我剁碎了喂狗吧。”

丁思汉抬起腿,对他当胸踹出一脚:“去你的!我正计划要吃掉你呢,你是不是故意想要骂我?”

无心被他踹得一晃,脸上却是没什么表情:“老伯,你年纪大了,还是庄重一点为好。”

丁思汉愣了一下,随即阴阳怪气的又笑了:“无心,你是一句接一句的骂我啊!我恨死你了。”

正当此时,地下室的房门被人敲响了,有人隔着门板说道:“先生,小丁先生来了电话。”

丁思汉开门走了出去,从保镖手中接过卫星电话。电话中丁丁的声音怯生生的,试试探探的问道:“阿爸,你最近身体好些了吗?”

丁思汉沉了沉声音:“阿爸还好,你不必担心。”

电话那边的丁丁又小声说道:“阿爸,上次你突然对我发脾气,吓死我了。”

丁思汉仰起头,望着通往地面的狭窄楼梯:“阿爸心情不好,以后你要懂事。”

丁丁立刻答道:“我知道了。阿爸啊,你什么时候回昆明呢?我……我一个人过新年,钱不大够用了。”

丁思汉冷淡的答道:“再等等吧,阿爸还有点事要做,最近大概都在山里。”

然后他挂断了电话。他对丁丁的关怀,完全是出于一种惯性,丁丁是自己另一半灵魂的宠儿,被宠了足足三十年。尽管现在的丁思汉并没有什么耐心拿他当大宝贝哄,不过若是突然铁面无情的翻了脸,似乎也不大合适。

把沉重的卫星电话扔给了保镖,他让保镖锁好地下室房门,随即自行踏上了楼梯。保镖锁了门后转过身,看到丁先生一步一步上得蹦蹦跳跳,要到楼梯尽头了,他忽然纵身一跃,“咚”的一声蹦上了地面,颠得花白头发一颤。

无心很绝望的委顿在十字架前,全凭双臂吊着身体。正是木然之际,地面向上悠悠的飘出了一张骨感大脸,却是女鬼玛丽莲。

无心和玛丽莲打了个照面,玛丽莲开了口:“不要客气,你忙你的。我前些日子听主人说你是个妖怪,十分好奇,今天特来瞻仰一番。”

无心半死不活的歪着脑袋,翻开了脖颈一侧的新鲜伤口。盯着女鬼看了一眼,他突然问道:“玛丽莲,你喜欢骨——米奇吗?”

玛丽莲爽朗的答道:“我对他一直是以暗恋为主。他那华丽的造型和不羁的性格,都深深的吸引了我。要不是他脾气过于火爆总想杀了主人,我非向他告白不可。”

无心没有力气点头了,只能闭了闭光秃秃的眼皮:“那我求你一件事,如果你在这附近看到了米奇的话,告诉他快带着我爸回家,千万不要过来救我。丁思汉出了问题,恐怕再见了米奇,会直接把他打散。”

玛丽莲一口答应,又对无心说道:“我们有过几面之缘,相处的也算愉快,能帮的忙我一定帮;况且我也不想让米奇散在主人手里。不过正如你所说,主人自打从北方回来之后,不知道为什么,脾气忽然变大了,嗓门也变高了,从早到晚总沉着脸,但也别有一番魅力,如果把头发染一染的话,倒是不失为一名魅惑狂狷的帅大叔。”

无心听她说话听得头疼,不想理会。然而玛丽莲谈兴正浓,将无心上下打量了,她又有了新话题:“哇,帅哥,你够瘦的!”伸手向着下方一指:“也够细的。”

无心枕着自己一侧肩膀,对着玛丽莲苦笑了一下:“我是饿的,我很久都没有吃过东西了。”

玛丽莲正要继续评价他的形象,可是话未出口,她骤然向下一沉,消失了个无影无踪。与此同时,丁思汉夹着一只大铝盒子,叮叮当当的走回来了。

第232章 酷刑

丁思汉蹲在无心身前,用一把银色的长柄小刀子轻轻蹭着他的小腿。无心的皮肤呈现出一种干燥的蜡白色,仿佛将要自行脱水风干,刀背摩擦着他的皮肤,感觉皮肤已经类似皮革。

用刀尖戳了戳关节清晰的膝盖骨,丁思汉抬头向上仰视了无心一眼,握着刀子的右手随即猛一用力,让刀锋斜斜的割开了小腿皮肤。瘦骨嶙峋的两条腿果然一起颤抖了,带出了一串脚踝铁链的铿锵声响。他不为所动的继续向下切割,艰难的滞涩的,像是切割一块坚韧的树皮,右手费了偌大的力气,也只用小刀子切下了薄薄的一小片。

一小片皮肉到了他的手里,半透明的带着弧度。而无心的小腿创面上只呈现出了淡淡的粉色,连一颗血珠子都没能渗出。

丁思汉捏着那一片皮肉起了身,在日光灯的光芒下反复的看。看到最后他“嗤”的一笑,转向无心问道:“感觉如何?”

无心仰靠在十字架上,一言不发的紧闭了双眼。丁思汉没有等待答案,于是随手把刀子丢进地上的大铝盒子里,然后伸手一捏无心的下巴,把手中的皮肉塞进了他的嘴里。

无心含着自己的皮肉,先是不动,后来他缓缓的活动牙关开始咀嚼,面无表情的自己吞咽了自己。

在此期间,丁思汉一直默默的凝视着他,花白头发凌乱的垂在额前,遮住了他的眼睛。

丁思汉很想吃了无心。

他认为自己早已超凡脱俗的不算了人,所以一贯认为吃活人不算什么。“食其肉寝其皮”之类恶狠狠的古话,对他来讲,也完全可以做到。对于不死的无心,他想不出哪种刑罚足够残酷。当然,杀人不成,可以诛心,问题是如今无心的心中好像空空荡荡,并没有什么牵肠挂肚的“天下第一”可以让他去杀去诛。

丁思汉没了办法。对于无心,无论是一百年前的“她”,还是此时此刻的“他”,都时常是无计可施。

夹着他的大铝盒子出了地下室,他站在别墅门口,去看远方叠嶂的山。冻雨连绵许久了,浓绿的草木全挂了水滴冰珠。畏寒似的把手揣进棉衣口袋里,他又掀起了棉衣后面的帽子戴好。帽子边缘镶着一圈人造毛,黑白混杂,像他的头发。一名保镖拿着一把兵工铲,正在专心致志的清除门前地面的冰。冰是半融化的,更像坚固的水,带着黏性,非常的滑。保镖是个黑黝黝的小个子,干活的动作十分利落。丁思汉望着身体前任主人给自己留下的家业和人马,不由得生出了一种坐享其成的得意。

几十年来他作为丁思汉的影子,一直只能做一名旁观者。旁观者有旁观者的好处,比如一旦有了机会,他可以即刻走马上任,毫无破绽的取代真正的丁思汉。

转身走回客厅,他让保镖去弄一些热糖水,喂给无心。

一名人高马大的保镖用大号的可乐瓶子装了满满一瓶糖水,进入地下室去喂无心。跟随老丁先生许多年了,保镖也修炼出了一脸不阴不阳的鬼气。举着可乐瓶子站在无心面前,保镖看无心像个饿极了的婴儿,眼睛都没有睁,完全是凭着直觉和本能一口叨住了瓶嘴。又因为无需换气,所以他咕咚咕咚的一味只是痛饮。糖水越来越少,瓶底越举越高。无心追着瓶嘴向下歪了脑袋,一瓶糖水喝光了,他还不肯松口。

保镖强行从他口中拔出了瓶嘴,塑料瓶嘴变了形,上下带着清清楚楚的两道牙印。向下一瞟无心的身体,他看到了无心微微隆起的圆肚皮。

无心的嘴唇受了糖水的滋润,隐隐透出了一层血色:“我还要。”

保镖没言语,拿着变了形的可乐瓶子上楼去见了丁思汉:“先生,他说他还要。”

丁思汉一点头:“给他,要多少给多少。”

保镖不肯轻易解开无心手脚的镣铐,于是只用面粉调成了面糊,填鸭似的一次次灌饱他。而在无心饥不择食的大喝特喝之时,史高飞已经梦游似的到了昆明。坐在一家小饭店里,他一边吃着滚烫的豆花米线,一边看着一份云南省地图。及至把米线吃光了,他起身出发去了长途汽车站。粉红色的小书包已经脏的不见了本来面目,印着的美羊羊图案也脱落成了花脸羊妖怪。抬手摁了摁头顶的厚绒棒球帽,棒球帽是他在路上为自己添置的,左右两边各支着一只三角猫耳朵,其中一只耳朵边缘绽了线,露出了一缕白色太空棉。风餐露宿的在外面跑了一个多月,他晒黑了,上嘴唇长出了一抹小胡子的雏形。警惕而仇恨的注视着面前来来往往的行人,他随时预备着和邪恶的地球人决一死战。

然而地球人见了他与众不同的形象,都纷纷绕着他走,连车站外面招揽旅馆生意的大妈和伺机行窃的小贼们都不敢招惹他。手里拿着几块刚出锅不久的夹沙荞糕,他坐上一辆长途汽车,一路吃得满手满脸全是豆沙。车上乘客几乎满员,唯独他身边空着一个座位。售票员喊破了嗓子,硬是没人敢和他并肩而坐。

几番辗转之后,在骨神的引领下,他到达了云贵交界处的昭通市。

骨神忙死了,忙得感觉自己简直不像了鬼。他的记忆力是好的,只是永远不辩东西南北,走了前路迷了后路。他忙昏了头,有时候对着史高飞长篇大论了许久之后,才发现自己没有现形,史高飞根本听不到自己的鬼话;又有时候他急匆匆的飘在路上,忽然把迎面行人吓得高叫一声昏死过去,原来是他忘记自己刚刚现了形,竟然光芒万丈的在大马路上公然飘了老远。

把史高飞引出昭通市区之后,他悬在一棵冷飕飕湿淋淋的老树下,又迷路了。

史高飞抱着热水袋站在一座小山包上,眯着眼睛眺望远方的苍翠群山。骨神远远的瞥了他一眼,发现他的目光和神情都很沧桑。

史高飞的身后,是一座小小的村落,村中的居民以汉人为主,余下的少数民族也早被汉化。骨神希望史高飞先回村中落脚,等到前途方向有眉目了再继续上路。然而史高飞抱着一只半热不冷的大水袋,很固执的向前走去了。

骨神别无选择,只好硬着头皮跟上了他。可是还未等他们走下小山包,路边树木的枝叶之中忽然吊下了一个女人头:“咦?米奇?你真的来了?”

骨神暂停在了半空中,因为一直看不上玛丽莲,所以很严肃的没有回应。

玛丽莲无论生死,永远不知道愁。骨神不理她归不理她,不影响她个人的热情。欢欢喜喜的移到了骨神近前,她快乐的笑道:“米奇,你是来找妖怪的吗?不要急着走,妖怪托我给你带句话。”

骨神很怀疑的审视着她,始终感觉她不是个正经鬼。

在玛丽莲和骨神交谈之时,丁思汉带着他的大铝盒子,又出现在了无心面前。

在狂饮了无数汤汤水水之后,无心的肌肤渐渐恢复了充盈饱满,被厚胶布撕扯掉的毛发也开始重新生长。丁思汉认为自己等待得够久了,如果再继续喂养无心的话,未免过于仁慈了。

把铝盒打开摆在水泥地上,盒子里放着七长八短的雪亮刀子。先前的丁思汉只害人,不吃人;所以他如今也只好避人耳目的开斋。当然,吃不是目的,他并不是馋嘴的人,让无心疼一疼,怕一怕,才是目的。

果然,无心真怕了。

他新生的两道眉毛非常黑,黑得几乎带了潮湿的水意。随着丁思汉的逼近,他的眉毛微微颤抖,微微凹陷的眼窝中,两只乌溜溜的大黑眼珠也是光芒闪烁。丁思汉注视着他的眼睛,忽然满心欢喜,兴奋得要叫要笑。甩手一刀扎进无心的面颊,他手腕一转,剜下了一块血淋淋的肉。无心疼得周身一起抽搐了,喷涌而出的血液却是稀薄淡红的颜色。刀尖扎着肉收到面前,丁思汉伸出舌头舔了一下,随即笑着一皱眉一扭头:“味道还是很不好。”

用固体酒精烧开了一小锅山泉水,丁思汉蹲下了身,将刀尖上的肉放到水中涮了涮。滚水之中浮出了薄薄一层血沫。肉却是粉红的没有变色。丁思汉对它吹了一口凉气,然后起身面对了无心,缓缓的张大嘴巴,用牙齿衔住了肉。

紧接着向后一仰头,他把肉从刀尖上咬了下去。上下牙关结结实实的合拢了,他盯着无心慢慢咀嚼。最后“咕噜”一声把肉咽了,他笑微微的告诉无心:“应该把你煮了吃,煮过之后,你是甜的。”

无心的一侧面颊陷下去了个血坑,隐隐露出了雪白的牙齿。定定的瞪着丁思汉,他的黑眼珠仿佛正在涣散洇染,染得白眼珠泛了蓝。忽然猛的向前一咬,他没能咬到丁思汉的手,但是咬住了丁思汉手中的刀。丁思汉很识相的立刻一松手。他松了手,无心也松了口。刀子掉落在水泥地上,刀身已经变了形。

丁思汉暗暗的心惊了,如果不是他躲得及时,也许他会被无心活活咬掉半只手掌。但是心惊之余,他又生出了一种别样的痛快。无心一定是疼极了,像他当年一样疼。有冤报冤有仇报仇的滋味真好,他一脚踢开废刀,弯腰掂起了一把新刀。挑选着无心身上的干净皮肉,他一边防备着无心的牙齿,一边好整以暇的下刀子。滚水除去了肉中的腥与涩,丁思汉慢条斯理的向无心描述着他的口感,同时看他的眼珠子越来越黑,看他被自己割成红白相间的身体抖得好像一片风中的叶子。

最后,他心满意足的剖开了无心的胸膛。用刀子向内拨弄着看了又看,他轻飘飘的说道:“你的里面,和人还是很不一样。”

无心紧闭双眼,挤出了一滴黏稠的眼泪。他疼极了,在刀尖的翻戳之下,他终于忍无可忍,战栗着发出了一声惨叫。

丁思汉的动作在他的惨叫声中停了一下。抬眼望向他,丁思汉冷静的说道:“我还以为你转了性,要在我面前充硬汉。叫吧,早该叫了。上辈子我死前也叫过,撕心裂肺,不是假的。”

话音落下,无心却是安静了。

无心一直安静,一言不发,于是丁思汉收拾了器具,转身离去。

无心站在自己的血泊中,不麻木不昏迷,周身始终是在针扎火燎的疼。地下室里的空气温暖甜腥,是他的余味。

一场酷刑过后,他极力的想要给自己一点安慰,想要用一点美好的回忆来哄自己开心,可在剧痛之中回首往事,他所珍惜所渴望的尘世间的一切,忽然和他有了十万八千里的距离,甚至在他的脑海中,连史高飞的面孔都模糊了。

他的手臂在铁链之中微微的动,全身的骨骼一起作痛做痒,他想狂奔,他想杀生。

一夜过后,他周身斑斓的伤口分别覆了一层粉红薄膜。薄膜一生,痛楚随之减了些许。可丁思汉又出现了,先是用刀子在他脸上纵横交错的乱画了一气,然后笑眯眯的阉了他。

无心成了丁思汉最爱的玩具,横竖不会死,正好可以由着他随便玩。一天傍晚他进了地下室,迎面几乎被无心吓了一跳。无心的脸上生满了七长八短的白毛,每一根都出自正在愈合中的粉红伤口。抬眼望着丁思汉,他诡异的面孔上没有表情,眼珠却是特别的大和亮。

丁思汉忽然嗅到了一丝危险气息,并且感觉他变得不大像人了。没敢贸然的再折磨他,丁思汉只是命令保镖给他的手脚加了一道铁铐。

及至丁思汉离去之后,无心侧过了脸,开始去咬缠在臂膀上的铁链。在一盏日光灯的照耀下,他瞎了似的大睁着眼睛,无知无觉的单只是咬。

不知过了多久,丁思汉又来了,手里端着一大碗晾凉了的汤圆。

他带着很厚的手套,把大碗一直送到了无心面前:“今天是正月十五,过节了。”

无心一头扎进了大碗里,连汤带水的狼吞虎咽。而丁思汉望着铁链上的斑斑牙印,知道他还是不服,自己没把他吃光,反倒吃出了他的兽性。

正月十五也算是大节日。史高飞人在一处小小的县城里,也应景吃了几只大汤圆。真正连个景都没应上的,却是史丹凤。

史丹凤找不到无心,怎么找也找不到,并且还丢了弟弟。新年前夕她接到了家里的电话,她不敢实话实说,只讲自己要和弟弟在外面过年。她妈赵秀芬不敢和儿子论理,于是牢牢的抓住了女儿,在电话中嗷嗷的叫骂咣咣的打嗝,中气十足的号称自己已经被女儿气出了病,不但生病了,而且要死了。

史丹凤被母亲骂得面红耳赤,忍气吞声的刚刚挂了电话,铃声忽然又响,一看手机屏幕,却是史一彪的号码。

史一彪虽然在金钱上从不亏待儿女,但是性情偏于粗暴,电话甫一接通,他立刻开始咆哮,让姐弟二人赶紧回家。史丹凤走投无路,随口扯了谎,说弟弟去外地旅游了。此言一出,史一彪又将她臭骂了一顿,因为她身为姐姐,居然没有对弟弟寸步不离。

史丹凤感觉自己是没活路了。

大年初一她关了手机,自己拎着一只小旅行包去了火车站。最近的一班火车是往北京去的,她漫无目的的买了票,直接奔了北京。

到北京干什么?没什么可干的,她只是感觉天下没了自己的容身之处。无心硬是没了,弟弟也联络不上。正月十五的晚上,她独自坐在宾馆楼下的一家肯德基里,要了一堆杂七杂八的食物。扭头面对着落地玻璃窗外的车水马龙,她心里茫茫然的,长久的端详自己投在玻璃窗上的影子。她瘦了,本来也不胖,如今越发瘦得四肢细长,眼下时有时无的细纹也彻底永驻了。一身的好衣服,当初是为了要配手上的钻戒,现在配了,可是又配给谁看?

史丹凤收回了目光,感觉自己是投胎投得有问题,往后再挣也挣不过命去。百无聊赖的正打算吃自己面前的一桌子零碎食物,她无意中一抬眼皮,却是骤然一怔。

在空荡的餐厅里,她看到前方角落处站着一个小男孩。小男孩穿着一身偏大的棉衣,白白的脸黑黑的眼,简直和无心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

史丹凤愣愣的看着小男孩,看的眼睛都直了,气都不喘了。而小男孩留意到了她的目光,当即咬着手指对她一笑,然后迟迟疑疑的走向了她。

他走得越近,史丹凤看他看得越清,一颗心像被捏住了似的,一阵一阵揉搓着疼。和颜悦色的对着小男孩一笑,她含着一点眼泪问道:“小朋友,你的爸爸妈妈呢?”

小男孩开了口,小模样生得如此乖巧,却有个堪称难听的哑嗓子:“我没有爸爸妈妈,我是孤儿。”

史丹凤一听,热浪一波接一波的往脑子里冲。拿起一张餐巾纸按了按眼角,她低头又一擤鼻子。而小男孩垂下眼帘望着桌面的饮食,小声说道:“姐姐,我饿了。”

史丹凤平素连条野狗都不舍得喂的,可是此刻听了小男孩的哑嗓子,却是立刻把托盘向前一推:“喏,姐姐给你东西吃。你叫什么名字,告诉姐姐好不好?”

小男孩坐上对面的椅子,从长袖子里伸出了两只小手。仰起脸睁圆了一双楚楚可怜的大眼睛,他不假思索的答道:“我叫小猫。”

然后他张大嘴巴,将一整只鸡翅塞进了口中。

史丹凤见了他的神情举止,活脱就是个小无心。搭在桌面上的手抬了一抬,她差一点就要扑上前去抓住对方——如果小猫真没有父母的话,那她愿意收养小猫。

小猫低头吐出两根细细的鸡骨头,紧接着抬头对史丹凤一笑,伸手又去拿东西吃。史丹凤正是百感交集,手边皮包里的手机忽然响了。

手机屏幕上显示了一个陌生号码,她接通了一听,对方竟然是史高飞。不知是哪一方的信号不好,史高飞的声音断断续续不清晰。史丹凤左听右听,始终是听不清他要说什么,正是着急之时,电话彻底断了。

第233章 懊恼的小猫

史丹凤难得的和弟弟又有了联系,自然不能因为信号问题轻易中断。一双眼睛盯着对面正在大嚼的小猫,她一边摁键拨号,一边把手边的冰可乐推到了小猫面前。小猫吃得上气不接下气,腮帮子鼓得圆圆的。探头衔住吸管深吸了一口可乐,他打开汉堡盒子,手和嘴全都忙到了极点。史丹凤看着狼吞虎咽的小猫,越看越感觉他像无心,像得不得了。

电话连着拨了三次,第四次终于又接通了。她无暇寒暄,劈头问道:“你在哪儿呢?”

史高飞的声音中夹杂着嗤啦啦的杂声:“我在昭通。”

史丹凤没听明白:“什么交通?你到底跑到哪里去了?”

千里之外的史高飞果然是一如既往的不耐烦了:“昭通!云南昭通!”

史丹凤听到此处,差点从椅子上溜到了桌子底:“你到云南了?”

史高飞自顾自的继续嚷道:“姐,我钱不够用了。上个月公司的账目没有算,白大千手里至少还有我上万块钱。你替我向他把钱要了,立刻全打到我的银行卡里!”

史丹凤恨不能在北京给他跪下了:“小飞,人是在北边丢的,你去南边找什么呀?你有力气也不能乱用啊!姐求你了,你快回家吧!”

史高飞像头驴似的,开始在电话里咆哮:“你们懂什么?宝宝是被人当成鲑鱼抢走的!总之快把钱打给我,否则我要挨饿啦!”

然后他气冲冲的挂断了电话,不屑于和凡人多言多语。而史丹凤直眉瞪眼的攥着手机,忽然发现自己也是蠢到了家,居然企图和弟弟讲道理。

小猫吃得很快,史丹凤走了片刻的神,再清醒时发现自己面前的食物全没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堆七长八短的鸡骨头。小猫用油渍麻花的小手捧着一大杯可乐,垂着眼帘咬着吸管,吸出一片呼噜噜的空响。

史丹凤不舍得放了他,于是正色问道:“小朋友,你真的没有爸爸妈妈了吗?”

小猫抬起头,一本正经的摇了摇头:“没有。”

史丹凤又问:“那……你有监护人吗?”

小猫怔怔的睁着大眼睛看她,满脸都是茫然。史丹凤立刻思索了一下,重新问道:“平时都是谁来照顾你的衣食住行呢?”

此言一出,小猫的脸上现出了恍然大悟的神情:“我自己照顾自己。”

史丹凤感觉小猫可能还是没听懂自己的话:“谁给你钱买东西吃、买衣服穿呀?”

小猫不假思索的答道:“衣服是捡的。”

史丹凤上下打量了他,发现他的衣服的确是全不合身,统一的偏大:“那吃和住怎么办?吃什么?住在哪里?”

小猫开始在座位上摇来晃去,是个小孩子无聊皮痒的模样:“没有地方住。”

史丹凤不问了,知道这孩子应该是个小流浪儿。给小猫又买了一盒蛋挞,她在小猫大吃之时,偷偷去找了正在打扫厕所的保洁员。从保洁员的嘴里,她得知小猫仿佛的确是个无主的孩子,起码在近半个月里,他每天都会跑来餐厅一两趟,默然无语笑眯眯的行乞。又因为他实在是个漂亮的小男孩,所以保安和服务员都不忍心撵他,食客也像对待可爱的流浪猫狗一样,心甘情愿的匀出些许食物给他吃。

史丹凤总怕小猫会突然消失,一边和保洁员交谈,一边用眼睛瞄着他。小猫吃蛋挞吃得兴致勃勃,忽然仰脸对着前方一呲小白牙,他似乎是在对着空气乐不可支的炫耀。

向保洁员尽可能的打听清楚了小猫的来历,史丹凤回到座位,对小猫说道:“小朋友,你今天晚上在哪里睡觉?”

小猫咬着半个蛋挞抬了头,显然是又有点发傻:“唔?”

史丹凤微笑着伸出手,摸了摸他的小脑袋:“如果没有好地方的话,姐姐可以帮你的忙。我就住在楼上的宾馆里,宾馆房间很暖和,加一个你也够住了。”

小猫迟疑着开了口:“姐姐……”

史丹凤拦住了他的话头:“你多大了?”

小猫飞快的想了一下:“十岁!”

史丹凤对他柔声说道:“那你应该叫我阿姨。”

小猫很腼腆的笑了,抿着嘴摇摇头又点点头。而史丹凤等了一会儿,不见他回答,以为他是不相信自己,便又和声细语的补充道:“你如果害怕阿姨是坏人,阿姨也不会勉强你。”

小猫的耳朵微微一动,随即可怜兮兮的对着史丹凤开了口:“姐姐,我知道你是好人。”

隔着一张乱七八糟的桌子,他怯生生的向史丹凤伸出了一只手。小手伸到半路,他似乎是意识到了什么,把手却又收了回去。抓起一张餐巾纸仔细擦净了手指上的油,他羞涩的忽闪着上下两圈黑睫毛,将小手再次伸向了史丹凤。

史丹凤简直要被他的举动融化了心灵。轻轻接住了小猫的小手,她小心翼翼的握住了,心想世上竟然有个无主的小男孩,会像透了她的无心。

小猫也回握了她的手。史丹凤的手薄而软,细长的手指上戴着一枚熠熠生辉的钻戒。小猫用稚嫩的拇指蹭过戒指上的钻石,大眼睛随之亮了一下。

史丹凤带着小猫去了附近的自助银行,往史高飞的账户里转了几千块钱。

然后他们出了银行大门,手拉手的在大街上走。正月十五的夜里,有些大街喧嚣至极,有些小街寂静至极。史丹凤握着小猫的手,遥遥的望着天际盛开一朵缤纷礼花。无心依旧是没有音信,没的像是死了。她领着小猫走在路灯黯淡的小街上,只感觉无比的寂寥凄凉,仿佛小猫是无心的遗腹子。爸爸没了,妈妈和孩子怎么办?

史丹凤把小猫带进了宾馆。宾馆是家快捷酒店,环境不好不坏,倒是不辜负它的价格。史丹凤一贯省俭,如今心中没了精气神,她不省了。

房间是大床房,史丹凤看小猫是个小不点,所以不但没把他当男人,甚至根本没把他当人。走去卫生间调好了水温,她让小猫脱了衣服去洗澡。小猫不情愿,磨磨蹭蹭的脱了鞋蹲在床沿,双脚没穿袜子,小小的脚趾头向下抓着被褥。史丹凤催不动他,只好亲自动了手。“嗤啦”一声拉开他的棉衣拉链,她三下五除二的把他扒了个精光,然后拎小猴儿似的把他送进了卫生间:“好好洗,一定要打香皂。如果自己不会搓背的话,你叫阿姨,阿姨给你搓。”

小猫撅着嘴,在史丹凤的指导下拨弄冷热水龙头。花洒之中忽然喷出了暖而急的水流,劈头盖脸的正浇中了他。史丹凤向后一退,同时只听他惊慌的怪叫了一声:“嗥!”

此声一出,史丹凤没怎么样,小猫自己却是一哆嗦,如同犯了弥天大错一般,惶惶然的站在水流之中闭了眼睛。史丹凤笑了,安慰他道:“洗澡怕什么的?乖乖的快洗,洗干净了好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