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神户的一座神庙下这群人在灰暗光线中快速移动,同时不满地抱怨着——

“真不知道森川组在想什么,老爷子花了这么多年时间筹备的计划,就是要让夏明诚那家伙身败名裂,比死还痛苦。你看计划失败,老爷子都快被气死了,大哥这一边还在和刘石对抗,光少爷不帮着自家人,反而还打电话给夏明诚通风报信,这…唉,还真是麻烦啊。”

“不管怎么说,我们应该感谢接老爷子班的人不是光少爷,而是咱们大哥,不然也不知道组里会变成什么样。”

“不过,昨天大哥是真的被气疯了,对着光少爷打了那么多枪,就差没爆头了。光少爷就算还能活命,恐怕下半辈子也没法好好过了吧。”

“你说他到底在想什么呢。难道真是因为所谓的父子情?”

“哈哈,开什么玩笑。光少爷看上去是温文无害,但你又不是第一天进组,还会认为他真是这样?你说他是在向老爷子阴魂复仇,都比说他有什么亲情可靠。”

就在这时,他们听见山坡上传来一点动静,像是有人哭后抽泣的声音。几个人对望一眼,相顾点头,持枪急速冲上山坡。本以为又会有一场恶战,但是他们只在山坡上看见了裕太因哭泣而颤抖的背影。他们握紧手枪,提心吊胆地朝裕太的方向走去。然后,他们发现裕太右手手臂中了枪,拖着枪支瘫在地上,但地上流成河的鲜血,却好像不是他的。他只是跪在地上,正在对躺在地上的人说话。

躺在地上的人头发漆黑,穿着一身黑色和服,一张秀气的脸却是毫无血色的苍白。他的和服像是一朵盛开的黑色樱花,下方有鲜血蜿蜒而出,宛如一张美丽女子的藏红色面纱。他半睁着眼,似乎已经奄奄一息,但向这群人投来的命令眼神,却使得他们完全不敢前进一步。

“阿姆斯特丹的赌场,就要拜托石川了。大阪那边的任务,让高桥去做…”森川光的声音弱不可闻,思路却很清晰,“然后,我所有的事,都不要告诉小诗…”

“为什么?!”裕太带着哭腔吼道,“她对你来说这么重要,为什么不让她知道!你要我不告诉她可以,那么,无论如何也要活下来!再坚持一下,组里的人就要到了!”

“我听说,小曲已经半身不遂了。”森川光吃力地说道,“我不希望她认为,以后没有人能再为她伴奏…”

“能给她伴奏的人多了去!全世界那么多钢琴家,谁都可以的啊!可是,森川少爷只有一个!不管对我,还是对诗诗来说,都只有这一个啊!”说到这里,裕太又失声痛哭起来。

森川光吸了一口气,只觉得可以进入大脑和肺部的氧气越来越少。他没有力气再多说一句话。就在他以为自己要永远睡过去的时候,第一抹金色的晨曦忽然升入碧空,透过樱花树小小的缝隙,洒到他的脸上。他眯着眼睛,看着上方一片凌乱的粉色。有微风吹过,几片粉白花瓣落下来,停留在他的额头上。

台阶下还站着一帮不敢行动的人。一直以来,他手下有很多人,他可以轻轻松松过上无数人羡慕的生活。但拥有的,却是被束缚的,不敢反杭的人生。

原来,自己并没有改变多少,还是和小时候那个寂寞的孩子一样。从刚开始能看见樱花,到最后只剩黑暗。每次来这里赏花闻香的人,都只有他自己。所以,当他知道自己大限将至,第一反应也仍然是回到这座神庙。这个安静美丽的神庙,记载了他太多太多的回忆:被母亲拥抱的童年、恢复光明的清晨、初次看见樱花雨的春季、初次看见心爱女孩的时刻、初次发自内心开怀大笑的瞬间…只是,母亲、光明、爱情、快乐,任何璀璨的东西,在他生命中都像樱花一样,转瞬即逝。

春风吹拂,枝叶阑干,抖落了大片樱花花瓣。森川光半闭着眼睛,看着花朵像茫茫大雪一样从枝头飘落,将自己覆盖,他想起了初次在这里遇见裴诗的记忆。那时,他什么也看不到,只能听见她的声音是沉着的,天真的,同时又带着她惯有的冰冷。她用刻意压低的声音,认真地对他说,在我看来,哪怕荀延残喘地活着,也比死了好。

然后他用最美好的心情,对她露出了温柔微笑。

那竟已是快十年前的事。

那时,他们两个人都真年轻啊。青春这件美丽的事物,也和樱花一般吗?这一刻,他开始想象,当时的裴诗会是怎样的打扮,会有怎样的表情,会用什么样的眼神看着他…

他虚弱地抬起眼帘,凝望着在晨曦中旋转的花瓣,它们如此凄美,就像是樱花树的眼泪。他想,那一年站在樱花雨中的小诗,一定很美,很美。

——日本人喜欢樱花,是因为它们即便寿命短暂,也曾经灿烂动人过,带着死亡一般的美。

我不知道我的一生终究追寻的是什么。终究追寻过什么。终究,又得到过什么。

但愿,我也如这樱花,曾经灿烂过。

第二年夏季,裴诗终于想通了一件事:她不会再考虑放弃《夏梦》交响曲的第四乐章。这一个乐章,是她在裴曲住院时写下的。之前她不愿意把它加到《夏梦》中,是因为《夏梦》前三个乐章要么清新,要么欢快,要么辉煌,不曾有过这样衰败的曲调。这一年里,她病的次数越来越多,虽然都不是什么大病,但她被折磨得彻头彻尾,从不耐烦变成了没脾气。她去医院的次数快要比裴曲还多,也在医院看见无数才诞生的新生儿,以及眼神干涩的老人,忽然发现,衰败虽然不讨人喜欢,却没人能否认,它也是人生的一部分。所以,第四乐章的存在是有必要的。

她将这种想法跟Adonis解释,Adonis露出了很倦怠无聊的横眼:“我早就说过这个乐章可以留,你自己要纠结,真受不了。其实有几个乐章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什么时候才打算把这个谱子公布于世啊?”

“它是我最大的心血,我要把它修到最好为止。所以,耐心等等吧。”

“再这样修下去,你会把它带到土里去的!”她却无视Adonis的伶牙俐齿,背着小提琴,转身上了夏承司的车,朝Adonis挥挥手:“那等我死了,你记得一定要为《夏梦》举办一场轰动世界的演奏会!”

“什么鬼,我才不要!”

听见妻子和Adonis又因为音乐吵得不可开交,夏承司无奈地摇摇头,握住她冰冷的手,让司机把空调再调大一些。裴诗打了个哆嗦,靠在夏承司怀里:“我知道英国夏天不热,但没想到会这么冷。今天穿太少了。”

“你身体弱,下次要小心。”

“是是是。”

空调的暖风让裴诗很快有了睡意。她换了个舒服的坐姿,把脑袋靠在夏承司的肩窝里…

“夏承司,你说我现在三天两头生病,会不会死得很早?”

“再说这种话,我就扔你下车。”

她迷糊地“呵呵”笑了一阵,就进人了梦乡…

不知过了多久,昏昏沉沉的裴诗才睁开眼,把脑袋从夏承司肩上挪起来,往四周看去。不管睡得多沉,她都没有忘记,这一日晚上她要在伦敦表演小提琴独奏。

“快到了吗?”她声音微哑地说道。

“嗯。离演出还早,你可以多睡一会儿。”

“不用,我不困了。”

打了个哈欠,揉揉眼角,她意识到窗外街景的颜色好像与平时不大一样。隔着黑色的车窗,外面的世界都仿佛镀金一般,呈现出泛红的亮铜色。七月的英国,黄昏总是晚上九点才姗姗到来。而外面的色彩这样明艳,似乎是黄昏雨带来的奇迹。

“是下雨了吗?”她望着窗外,喃喃说道。

身边的丈夫无暇顾及天气,只是忙着把滑落的西装外套重新搭回她的肩上。轿车在市中心穿过一条街,她从两栋因背光而发暗的建筑间看见了一道彩虹。她立即离开夏承司的怀抱,把双掌贴在车窗玻璃上,像第一次参加春游的孩子一样,露出了新奇惊喜的神色:“彩虹,彩虹!”

这当然不是她第一次看见彩虹。但是,却是第一次在伦敦的黄昏中看见这么大的彩虹。她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按下车窗。但开到一半,手就被夏承司挡住。她知道他担心自己的身体,但长年累月这样管着自己,难免让人感到心烦。所以,车在又一个红绿灯处停下时,她干脆背着小提琴推开门,跳下车去。夏承司有些急了,在后面呼唤她一声,没有得到回应。

真不敢相信,这可是七月酷暑的夏季。她穿着长袖外套,不过裸着腿,竟还感到冷。雨点如小冰块,稀疏而扎实地打在她的脸上、发上、小腿上。突然吸入冷空气,她轻轻咳了一声,打了个寒战。但是,眼前的景象却没有辜负她这一番冲动:此刻,她正站在长长的摄政街中央,前方不远处就是连接五条大道的皮卡迪利圆环。这两处19世纪就建立的伦敦地标,一直都是皇家与繁荣的象征。在大部分人的记忆中,除却大红的巴士和电话亭,这里与伦敦其他部分一样,总是呈现着饱和度过低的灰色。在这片灰色中,总有西装绅士与洋装淑女挽手前行。但在这一刻,眼前的一切,竟都变成了纯正的金色。光芒是金色,马路对面的大剧院是金色,天上囤积着低低的云也是金色。云朵中间漏出几块干净的浅蓝,也与云朵混在一起。路面被雨水打湿,变成了一面魔镜,把它们记录在发亮的眼眸中。

这一刻的伦敦,忽然有了文艺复兴时期绘画中金色意大利的色彩。同时,又保留着浓郁的高贵气质。裴诗看得眼都直了。甚至连夏承司把外套重新披在她的肩上也不曾注意。

她知道黄昏短暂,黄昏雨更加短暂,所以连掏出手机拍照的欲望也被强行压了下去,只是缓慢前进着,又抬头憧憬着眼前的美景。了解英国的人立刻就会知道,常住这里的人是不会躲雨的,最多把卫衣的帽子盖在头上,会撑伞奔跑的人一般都是外国游客。裴诗不是英国人,也不是游客,她只是凑巧回到了曾经居住的城市,凑巧在这里圆了自己的梦。冰冷的雨水落在她的头发和额头上,她却不曾伸手去擦拭,也不曾想走在房檐下躲避它们。相反,每走两步,她总会停下来,回头眺望走过的路,还有那条高挂在空中的彩虹。金伦敦的雨后,出现了一条彩虹——她相信,那是上天给她的答案。

这里太美了,美到连脸上的雨水都不忍擦拭。摄政街是这样宽阔绵长,随便用相机拍下任何一个角落,都可以直接制成优雅的明信片;随便抬头往上看一眼,都能看见典雅石头建筑上的天使雕像。漫步于此,心灵也变得自由崇高起来。她快步往前走着,不时灵巧地踩着高跟鞋,跳过地上的水洼,在这片金色的天堂里流连忘返。

然而,这里美归美,却实在太冷了。走了几步,她忍不住打了几个寒战。不由得想起以前和夏承司去苏格兰的经历,她倒着走回来,对身后的男人疑惑道:“夏承司,我一直没想明白一件事:为什么世界上最美的风景,总是伴随着冷空气?”

夏承司轻笑着说道:“就像你一样。”

她愣了一下,理解了这句话里的意思。她并没有因他的话保持冰冷,反倒灿烂地笑出来,在他胸前推了一下:“胡说,就像你一样!”

夏承司只是调侃地望着她,不打算再和她计较。

“夏承司。”她望着他的眼睛亮晶晶的,是幽深的黑色。

“嗯?”

“等我们有了孩子,就为她取名叫‘夏梦’吧。”她想过了,虽然她的受孕率很低,但可以尝试生试管婴儿。

他眼中的笑意更浓了一些,神色却带着一丝挑衅,“男孩子也要这个名字?”

她愣了一下,哈哈大笑起来:“你一点也不浪漫,我决定今天不和你说话!”

然后,她又重新转过身,踏着轻快的脚步,朝皮卡迪利圆环的方向跑去。此刻,她背着小提琴盒,穿着每个巴黎女孩衣柜里都有的黑色小礼裙,气质依旧疏离高傲,与夏承司初次看见的柯诗并无不同。但是,她留下的笑容,记录了这么多年来不曾令她后悔的人生痕迹。她与当时的她,又是这样不同。

她的黑裙,她纤长的腿,她踩在地上的高跟鞋,她被清风微雨鼓动的黑发,都只在明镜般潮湿的地面与橱窗中留下惊鸿一瞥。

最终她没入人群,模糊成了这幅金色伦敦画的一部分。

最终乐章永生之梦

二十一年后的早春,一场蒙蒙细雨淋湿了街道。就连收音机电台里主持人的声音,好像也蒙上了潮湿的雨声:

“就在上个星期十五日,全球古典乐颁奖典礼才为著名音乐家裴诗颁发了终生成就,Adonis举办的《夏梦》交响乐世界巡演就跟着迅速展开。昨天晚上在纽约首场表演真是引发了前所未有的轰动啊。让我们来连接一下在纽约的李旭教授。”

“是的,活了四十年,这是我听过最好的曲子。我是听着裴诗曲子长大的,她写的每一首曲子,她每一场表演我都很喜欢。但是,可以这么说,裴诗一生写的所有曲子,加起来都不如昨晚的演出令我感到震撼。”

“这Adonis感情充沛的演出也有关系吧?”

“当然!他们俩就像李斯特和帕格尼尼一样,认识这么多年,合作这么多次,彼此之间只有欣赏与共同进步,这种高山流水的情谊令人非常羡慕。哪怕没见过他们俩,我也大约能想到Adonis昨天演奏时的心情。”

主持人叹了一口气:“他应该和我们一样遗憾,没能听见裴诗亲自演奏这首曲子。”

“不过,如果没有Adonis,这首曲子想来也不会被发现并推广。”

“没错。不知道各位收音机前的听众朋友是否听过,《夏梦》在十年前就已经被Adonis演奏过一次。但那时裴诗正在重病,原本的谱子又改过太多次,乱得完全没法看,所以当Adonis把它拿到音乐厅临场表演时,连读谱都有问题,完全没能发挥出最好的效果。于是,这首曲子就被埋没了整整十年。”

“这个故事我知道,我还保留着当年Adonis表演的视频。虽然当时演奏得很凌乱,但听到第一乐章,我已非常惊喜。第一乐章风格很清新脱俗,开头模拟雨声,一下就让《夏梦》高出同时期作品一大截。”

“李教授最喜欢第一乐章吗?我反复听下来,倒是最喜欢第三乐章。”

“第三乐章也很不错,这是最有裴诗个人风格的乐章。在写这个乐章的时候,她正处于创作史中最重要的阶段。她也是在这个时期遇到了Adonis,进人了全面的巅峰期…”李旭顿了顿,“确切地说,四个乐章都非常优秀。像第二乐章灵感来自她丈夫,第四乐章来自她弟弟…她总是会在最好的时机抓住情感,把它们转变成乐曲。”

“我们真该庆幸,还好他坚持下来了。”主持人带着笑意说道,“现在,让我们来听一下昨天大师Adonis现场表演的《夏梦》…”

就在全城大部分驾车人都在收听这个广播的时刻,雨水早已将山野淋成一片清净世界。雨中流溢着泥土的味道,就像破土的生命们正为全新的开始宣誓,齐颂赞歌。这些年城市面积逐渐扩大,开车到市外的江山公墓,也不再需要花太多时间。越来越多人将自己死后的居所定在这块风水宝地,也意味着这里每一年都有越来越多的眼泪。

一座新坟前,刚刚高考结束的短发女孩和家人一起为奶奶上香,她用抹布替奶奶擦拭了墓碑,擦着擦着就再也忍不住痛哭出声。她母亲的眼睛也红红的,一直抚摸她的脑袋,安慰她奶奶会在天上守护她的。但是,这些安慰对她毫无作用。因为奶奶突然去世,她的高考成绩比预估的低了一百多分。然而与第一志愿失之交臂的代价,并没有换回她的亲人,只是平添了更多的悲伤。

父亲完全理解她的痛苦,拍拍她的肩说:“乖女儿,你看看那边,那里的姐姐和弟弟也是在给亲人扫墓,但他们很坚强,都没有哭鼻子。你也坚强一些,好不好?”

他所指的方向站着三个人。站在最前方的男孩大概只有十一二岁,个子却非常高,他的脸蛋秀气,有一双令人难忘的深黑眼睛。他身后的女孩二十岁左右,衣着打扮就是普通的大学生,但长得非常漂亮,和爸爸如出一辙。她的父亲大约五十岁,穿着一身深黑的西装,身材笔直,高大英俊,浅棕色的眼睛深邃迷人,看上去有些像混血儿。此时,他正好弯下腰,把一束新鲜的百合放在墓碑前。意识到旁边有人正在看他们,男孩拽了拽爸爸的袖子。然后,男人回过头来,对他们点头示意。

高中女孩还不习惯与陌生人打交道,有些害羞地低下头去。但是,之后那一家人的互动,她却都偷偷看在眼里。他们在那里待了很久,把面前的坟墓擦得干干净净,一直有说有笑,就好像是在跟一个活人说话一般。她低声问母亲:“为什么他们看上去一点都不难过?”

“时间会冲淡一切。”母亲温柔地说道,“等过几年你再来这里,也可以用微笑面对奶奶了。”

女孩用力点头,忍住了即将涌出的泪水。

天空好像能听到她心中悲伤的哭诉。所以,细雨一直不曾停止。在这花草繁盛、树木苍郁的地方,雨水总是会显得比别处潮湿。风吹动了枝叶摩掌声,模糊了雨水的音乐。每当遇到这种天气,夏承司总是会想起自己的妻子。她的音乐像是一把利剑,刺穿了近百年来古典音乐停滞不前的障碍,就如同这大自然之声一般。所以,哪怕翌日才是她的忌日,他也一样把两个孩子带到这里来看她。

国家为裴诗立了一个很伟大的墓碑,与她的父亲建在同一座山上。现在,那里已经变成了一个著名的旅游景点。但是,很少有人知道,她真正的骨灰其实埋在这个普通的公墓里。裴诗离世前曾对夏承司说过,尽管她把大部分的人生都奉献给了音乐,但希望自己能以妻子和妈妈的身份下葬。因为怕被太多人发现,她的墓碑上只写了简单的四个字:爱妻阿诗。没有照片。

但是,夏承司并不需要在这里看见她的照片。因为,她昔日的笑容无处不在:他的皮夹中,他们床头的相框中,他的手机背景、电脑桌面,他颈项上的心形锁中…

他打开那个锁,她歪头靠在他肩上,笑得特别自信、美丽。

在别人眼中,她是一个冷漠孤僻的音乐家,看上去自信满满又无坚不摧,似乎这世界上再没有人可以打倒她。但他知道,她其实缺乏安全感,是一个害怕寂寞的人。

“夏承司,你以后一定要活很久很久。因为,我不想老了以后,只剩自己睡空荡荡的床。”

“我一定会活得比你久。”

——当初答应她的事,他做到了。

她去世以后,他庆幸先离去的人是她。因为,他不愿让她再次变得孤单。

不均匀的脚步声渐渐靠近。夏承司回过头,看见不远处站着一个身材瘦削的男人。他穿着浅咖啡色的西装,一手拄拐杖,一手捧花,被年轻的太太搀扶而行,精神却非常好。看见夏承司一家人站在这里,他朝他们点头致意。

夏梦和裴小海整齐地喊道:“舅舅!”

“真乖。”裴曲朝他们挥挥手,“快过来,让舅舅看看。小海,你怎么一下长得这么高?再这样下去,不是要比舅舅还高了?”

“舅舅你连一米八都没有,我长得比你高是很正常的吧。”裴小海吐吐舌头。

“叛逆期还没到呢你,说话已经开始欠抽了?看我不教训你。”裴曲揉乱了裴小海的脑袋,而后抬头对夏承司说道,“姐夫,你们怎么也今天来了?”

“你知道的,我经常过来。”夏承司淡淡笑道。

“你的家人情况如何?”

“爸妈身体都好,现在每天打打高尔夫球,溜溜狗。兄弟和妹妹也不错,都在忙自己的事。”

裴小海第一个跳出来反驳:“小姑哪里有不错了,她每天和表姐吵架,姑父经常来跟爸爸告状。”

裴曲忍不住笑了。夏娜真是和年轻时毫无差别。都四十来岁的人了,还是那个臭脾气。而且,据说夏娜和女儿一直不和睦的原因,是她总是逼着女儿学小提琴,女儿却对古典乐一点也提不起劲儿来。不管怎么强迫,孩子都是一副烂泥扶不上墙的状态。最近高考结束,夏娜想让她去学作曲,她却填了法语系,把夏娜气得暴跳如雷。

其实,不仅是夏娜的孩子不喜欢古典乐,就连裴诗的孩子也不会拉小提琴。夏梦学了广告设计,裴小海从小就喜欢游泳打篮球,完全静不下心来学音乐。但夏承司从来没有强迫过他们,他认为孩子的人生已和他们完全不同,应由孩子自己决定。见裴曲只笑不语,夏承司说道:“最近怎么样,工作顺利吗?前几天我还在电台里听到你们夫妻搭档的新曲子,挺不错的。”

夏梦飞快点头:“是啊,爸爸,我们同学都说,任何舅舅和舅妈合作的曲子,都能把一个新歌手捧红。”

自从裴曲摔断了手和腿,他就再也不能弹钢琴。他也确实有过一段时间的自闭和抑郁。但后来,在一个百无聊赖的夜晚,他在电视上听到一首广告歌曲,觉得曲调很不错,于是也写了一首同风格的流行乐。没想到只是这一个小小的契机,令他彻底转型,开始创作流行音乐。有古典乐根底打基础,他写的流行乐曲总有一股优雅的气质,很快赢得了市场的肯定。从那以后,他在这条路上走得一帆风顺,到现在已是红遍亚洲的作曲家。他甚至装上假肢,开始步行走路。四年前,他在普罗旺斯度假寻找灵感的时候,遇到了一位同去度假的著名女词人,两个人从欢喜冤家变成了知己,直到去年,终于走向了婚姻的殿堂。

看了一下身边的妻子,他笑着对孩子们说道:“哪有这么厉害。这些可都要多亏了你们妈妈。”

“可不是吗?如果你不是裴诗的弟弟,我才不会嫁给你呢。”妻子老毛病又犯了,总是喜欢说一两句话来逗弄他。

“夫人,你饶了我吧。我从小就生活在嫉妒姐姐的阴影中,现在她都过世这么多年了,竟然还要继续被你刺激,太惨啦。”

“她可是天才,活该你嫉妒她。”

说是这样说,但裴曲却再也没有在意过别人比较他和姐姐。自从他获得了巨大成功,哪怕失去了一只手和一条腿,再聊到过去的话题,竟也可以坦然面对。当心胸变得无限宽阔,不管是再灰暗的事物,也是如此明朗。

现在,他依然是一张娃娃脸,如果不说年龄,没人会猜到他已经四十来岁。他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把花放在裴诗的墓碑前,眉眼间展露出发自内心的微笑。这样一看,竟和当年在南港竹柏下弹钢琴的清澈少年没什么两样。

这种状态是他在人生最绝望时,绝对料想不到的事。他望着墓碑上“阿诗”二字,轻声说:“姐,谢谢啦。”

当初如果不是你救了我,如果不是你鼓励我活下来…

他有太多的话想说。只是,纵使有千言万语,也顶不过那发自内心的两个字。

“对了,Adonis为你姐姐举办的巡演,你打算去听吗?”夏承司弯下腰,摆正了裴曲因为不便没摆好的花。

“当然会去。不过那家伙真是执着,这次巡演真是大得轰动世界。而且,从头到尾,他就只表演姐姐那一首《夏梦》。他可真是姐的死忠粉丝啊。”

“这话让Adonis听到,他会疯掉的。”

他们又在原地聊了许久。渐渐地,雨停了,阳光穿透枝丫,细致地亲吻着大地万物的肌肤。有了阳光的照射,这座墓园看上去更像是天使栖息的宁静国度。后来,他们准备离开,第二天再和其他亲人朋友来扫墓。裴曲的太太搀扶着他走在前面,两个孩子打打闹闹地走在中间。夏承司走在最后面,忽然停下脚,回头再度望向妻子的墓碑。

那里没有她的照片。但是,一缕崭新的阳光照下来,把墓碑照得干净明亮,就好像是她最后的微笑。

他永远不会忘记的坚强微笑。不会忘记她曾经说过,坚持梦想,比梦想本身更重要。

——夏承司,不要为我感到难过,生命的意义并不在于长度,而是你坚持了多久,走了多久,最终拥有了什么。

——我有了音乐,有了你。所以,没有遗憾。

——如果就这样死去,我同样不会遗憾。

——因为,我已经很努力地去活下来。

还记得你儿时的第一个梦想吗?

现在的你,是否已经变成了自己曾经憧憬的模样?

你是否已经打败了岁月与世俗,不曾让它动摇你半分,不曾被磨平张扬自信的棱角?

你是否还像从前那样,比世界上任何人都珍惜自己、爱着自己?

瞧瞧这不羁而任性的韶华啊,它偷偷溜走了,又留下了些什么?是的,你付出了很多,但它换来了如今坚强的你,再不轻易落泪的你。

你知道,你会坚持下去。在热情似火的盛夏,在寒冷彻骨的严冬,在鲜花灿烂的早春,在落叶衰败的残秋。在巅峰成功的辉煌里,在跌倒狼狈的泥泞中,在豪情畅快的大笑里,在醉梦痛哭的泪水中。在满载沧桑回忆的昨天,在看不到未来的、孩子气的明天…

在我们每一个人,都终将落下句点的一生。

在我们永垂不朽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