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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罪,我要承认我真的有罪,我尼玛的明明想好了和刘瑞根保持距离,明明想好了要给他说清楚,明明想好淡下去的,但一听到罗福记,我还是忍不住了!

  大姨妈来的第二天,我的肚子其实还是有一点酸胀的,但是罗福记足以令我遗忘这点,我迅速的穿上鞋,提着手袋就向那边飞奔。外面的雨下的并不大,但淅淅沥沥的,寒气比昨日更浓,我一出来,就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在这种情况下,就算以我的吝啬,也忍不住打了个出租。今天的罗福记果然人不多,但门口,还是有人在排队,我一下车,就看到了刘瑞根。今天他穿了一件黑色的大衣,相比于前两天,有些臃肿,手中撑了一把老式的大黑伞,静静的站在那儿,发现我来了,他微微一笑,对我招了下手。

  “你先到那边的银行等一会儿吧,我进去后给你发短信。”

  待我钻进那个黑伞下,他开口。雨滴打在黑伞上发出啪啪的声音,旁边的招牌被风吹的呼呼的响,我却没有丝毫寒意,只感觉自己的心越跳越快,后背开始僵硬,两腿发软,简直就觉得站不稳了。我暗暗的吸了口气,手不由自主的扶着自己的胸口。

  “怎么了,不舒服吗?”

  “啊,没有。”

  “我看还要再等几分钟,你先到那边吧。”

  “不、不用了。”我暗暗的咬了下牙,“也不差这一会儿了。”

  “我怕冻着你了。”

  “我不冷,你看我这一身肉,怎么会冷呢!”我说着还挺了下胸,比了个我很健壮的姿势,比完后却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丢死人了!

  刘瑞根一笑,把大黑伞往我这边移了一下,我更是羞的连掌心都开始发热了。在之后的时间里,我根本就不敢抬头,更别说和刘瑞根对视了。他在我右边,于是,我只觉得自己的右半边一阵阵酥麻,连他动一下我都有种想要跳起来的冲动。而等坐到了位子上,我更是拿了张餐巾纸,把那张油光水滑的桌子擦了一遍又一遍,直擦的那张桌子自进了罗福记,就没这么干净过!

  “主要是这里的包子好,要不我也不会找这里。”

  “啊!”

  “环境的话,还是咖啡屋更好一些,也干净。”

  我又啊了一声,这才明白过来他的意思:“其实也不是……我,这个……”

  我支吾了半天,也没支吾个所以然出来,最后只有自暴自弃的道:“其实我就是手贱。”

  刘瑞根完全没有想到我会这么说,呵的一声笑了出来,我也跟着傻笑了几下。接下来的用餐过程我过得糊里糊涂的,只记得罗福记的包子好像没上一次好吃了,而且,我的战斗力也明显下降,刘瑞根点了八笼包子,最后竟然剩下了四笼半!

  “今天还是有点不舒服吧……”

  “没有,真没有。”

  “天冷了,注意保暖,多穿两件衣服,别为了好看冻着了。”

  尼玛姐哪里为了好看少穿了?就姐这身材穿一件和穿十件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吗?有吗?有吗?有吗吗吗吗?!我内心不住的咆哮,面上竟只是微微的点头。

  这一次出来,刘瑞根坚持送我,用他的话说就是天不好,实在不放心我一个人回去,我无奈,只有对他报了罗利那边的地址。然后在他的目光下,走进罗利的单元楼。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一直在看着我,但是,我的确一直有后背火辣辣的感觉,就仿佛有什么目光一直在追随着我,这种感觉一直到我进了罗利家的门都没有消除。

  罗利对我的到来很是惊讶:“哟,这可真是稀奇了,你竟然舍得到我这里,还是在这天里?”

  “你这是要出门啊,还是刚回来?”我见她打扮的利索,忍不住开口。

  “和别人有个约会。”罗利一边梳头一边道,“你这到底是怎么了?”

  “也没什么,对了,罗福记的包子,你要吗?”

  罗利明显吞了口口水,看出来对这包子她也是很向往的,但她还是一咬牙,依然决然的说:“不要!”

  “真不要?”

  “哼!”

  “还有四笼半,我可以留给你一笼半哦。”

  “你都留给我我也不要,黄飘飘,我告诉你,是女人,就要能管住自己的嘴,有的东西还能稍稍的吃一点,有的东西却是连碰都不能碰的,像这罗福记的包子,好吃是好吃,但一兜油,吃一个,比吃一顿饭都要增肥。”

  我让若未闻:“你不要我都吃了。”

  罗利怒其不争的瞪着我,张张嘴,想说什么,最后还是叹了口气:“我要走了,你怎么办,是在这里等我还是怎么着?”

  罗利租的这个房子是带暖气的,她收拾的也颇有女人味,我其实是很喜欢她这里的,但想到明天一大早要早起折腾到市区,我就打消了这个念头:“我和你一起走。”

  罗利也要去市区,正好顺路,就先送我了。走到一半的时候,我算是回过了一点神,提起了刘瑞根,但我刚提起他的名字,就被罗利截住了:“姐,我叫你姐行不行,咱能不提他吗?”

  “但我真觉得他不错……”

  “好好好,不错你就自己留着吧。”

  我被她说的心中一跳,有些不自在的扭过头:“你别乱说。”

  罗利不在意的打了个哈欠:“什么乱说不乱说的,你觉得他不错就处着呗,反正我和他也不认识,他也不是我的谁。”

  “那我以什么身份和他处,罗利?”

  “嘿,你别败坏我的名声了。你要真和他处,当然就要告诉他你的真实身份了,难道将来还要顶着我的名字去和他结婚吗?”

  “你不怕你爸妈那边……”

  “不怕。”

  我疑惑的看向她,她狡黠一笑:“过两天再告诉你。”

  正说着,我就到地方了,我有点晕头转向的下了车,提着包子回了办公室。我们这地方说是办公室,其实是市中心的一个公寓楼,否则这大晚上的我也不敢住在这里。

  我慢悠悠的走着,只觉得从脑袋到身体都是晕的,一路上邻居给我打招呼,我都有点不知道要怎么回应。回到屋里,我先把包子塞进冰箱,然后给自己泡了杯茶,还没沾嘴,就又收到了刘瑞根的短信:“天冷,早点休息。”

  很简单的六个字,我却觉得整个心都热了。有点高兴有点喜悦有点别扭还有那么一点空虚,我拿着手机,觉得要回一个信息,可一时间又不知道回什么,就那么翻来覆去的看着,脑中只来回的回荡着两个字:“完了!”

  完了完了完了完了!

  我动心了!

  尼玛我竟然动心了!

  尼玛我竟然对刘瑞根动心了!

  是的,动心,虽然姐活了这么长久从没动过心,但姐还不至于像言情小说中的男女主人公那样硬要着牙不承认,把自己和喜欢的热都折腾的死去活来再发现真爱。

  我承认,我动心了,我喜欢上了刘瑞根。但尼玛,这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呢?我才见他不过三次,吃了两顿包子,竟然喜欢上了?就算那是罗福记的包子,但尼玛,姐的喜欢怎么这么廉价啊!

  我水也不喝了,抱着头在那里磨牙。在那里磨了四五分钟,我拿起电话,找到罗利,正要拨过去,想到了她的约会,停了停,我又翻到了二哥哥,响了七八声,他才接电话,声音里,明显是喝多了:“我、我在钱柜……你、你来不来……”

  “来你个大头鬼!”

  我啪的一声,抱着头发噱,尼玛!姐好不容易喜欢上个人,怎么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啊!

  

  第9章

  

  一直到这个时候,我才发现自己实在不比邓玲玲好多少。虽然在婚介所工作,平时什么三教九流都见了,但也就是见见人,遇上了事,连个说话的都没有。

  不过想到邓玲玲,我不由得心思一动,当下就想拨她的电话。但是想了想还是没有动,这姑娘我是真的喜欢,我也不觉得把心思说给她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但我们毕竟认识的时间还短。

  现在正是大晚上,人家说不定正文思如泉涌呢,我一个电话打过去,啪啦啪啦的说那么一通,就说邓姑娘脾气好吧,心中也必定是有那么点不太高兴的。

  找不到人说,心中又憋的难受,我最终打开了电脑,找了个常去的论坛,那论坛是一个女性向的,里面大多是婆媳关系、婚房问题,劈腿、小三之类的帖子,我平时隐身在这个论坛上,少有发言,多是看人家的八卦,而现在,竟有冲动,去把自己的心情给打下去。但想了想,我还是什么都没有写。

  写什么呢,我不过是喜欢了一个人,这年头,八岁的小学生都会高呼自己要娶谁了,我一个二十七岁的圣斗士喜欢上一个人,真尼玛的太正常了!

  而且,我现在只是喜欢!

  这个喜欢,只是我自己的,这个喜欢……也还不是爱吧,而这个喜欢……刘瑞根会怎么想?虽然他表现的好像对我有那么点兴趣的样子,但不是我妄自菲薄,我总觉得这里面有蹊跷。就我这形象、这表现出来的素质,刘瑞根要还对我动心的话……那要有多么非主流啊!但是……我身上又有什么值得他贪图的呢?

  一般男人贪图女人的,无非财色两样。色这一条在我身上就不用想了。财……无论是罗利还是我,都没有啊。如果换成真正的罗利,手上还有个玉镯,脖子上还有个项链,而我,除了那101号的职业套装,没有一件拿得出手的!

  有谁看得上那个套装吗?有吗?有吗?

  当然,也有可能刘瑞根喜欢上了我的内在,但是,我们见面三次,我展现出来的,也只有好吃这一项吧……难道刘瑞根家里是喂猪的,所以见了我特别有亲切感?

  这个念头一出,我只觉得一群群乌鸦从头顶飞过,还有乌鸦鄙视的对我拉下了排泄物。

  喜欢就他娘的是个见鬼的东西,虽然从理智上,我怎么盘算都觉得刘瑞根不会喜欢我,但我还是不由自主的对着他给我发的那几条短信看了又看,想了又想。

  这个晚上,我失眠了。

  因为喜欢上某个人而失眠,这对我来说绝对是第一次……好吧,我也是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和其他的失眠不同,这种失眠,竟他娘的没有什么痛苦,虽然我夜里两点多还没有睡着,五点多就睁开了眼,但竟然还精神爽利,头不晕眼不花,浑身更是充满了一股劲头。唯一不好的就是……我没了胃口!

  是的,我他娘的竟然没胃口了!面对罗福记的包子,我竟然只是勉强的吃下了五个——虽然很多女孩子努力也吃不下五个,但对于我来说,这绝对是破天荒了!

  这一天,我就像屁股上长了钉,有人的时候还好,听听别人的八卦,记录记录别人的要求时间也不是太难熬,但一没人,只觉得办公室是那么的空旷,时间是那么的难以打发,一切事情都是那么的无趣!

  “小黄,你今天是怎么了?”

  我的反常终于引起了于女士的注意。我们这个婚介所,真正常驻在这里的,其实只有我一个。于女士是不说了,王姨要一早一晚到公园,于女士早就给了她这上下班便利的自由。

  不过就算主要负责海外关系,于女士也不是完全就不关心所里了,每天总会过来看看问问情况。今天也没有什么情况,她和我说了两句就打开了另外一台机子。一般这个时候我都会老老实实在旁边呆着,本来嘛,上司一天也呆不了两个小时,你不管平时什么样子,在这两个小时,你总要装出一副努力工作的样子的。

  不是有那么句话嘛,不打勤不打懒,就打不长眼。

  我黄飘飘虽不是什么聪明人,这点智商还是有的。我今天也是想这么干的,但我实在憋不住,就算我努力装,也还是被于女士的火眼金睛给发现了。

  “没,我是那个……来身上了。”

  于女士斜了我一眼:“不是吧,我看你这个样子,倒像是遇见了什么好事。”

  “我能有什么好事,唯一的好事就是涨工资了,不过这不还要您同意吗?”

  “想涨工资啊。”

  我立马点头。

  “那就多凑成两对吧,一个月完成五对,我立马把你这工资给涨上去。”

  “五对……于姐啊,你又不是不知道现在的人多挑剔。要工作要长相要家事要学历,什么都有了吧,还要感觉!我是有心解决天下痴男怨女的终身问题,无奈是有心无力啊!”

  “月老给每一个人的脚上都绑了红线,只要你有心,总是能有力的。”

  我苦着脸应是,于女士摇摇头:“其实你根本没必要太考虑他们的要求,轮着让他们见吧,见得多了,总能碰上一个合适的。”

  “那……他们要是不见呢?”

  “那就要看你怎么说了。”

  我嘿嘿的干笑着,于女士这话虽然说的有点模糊,但我却是理解的。就像官字两个口一样,一个人,也是要看你怎么说了。像邓玲玲那样的条件,你要说她好,那自然是千好百好,但你要说她不好,也可以找出一大堆的毛病,比如为人淡漠,不识时务,不会说话,还有些孤傲,二十多岁还没谈过恋爱,心中不定有什么毛病呢!这些话说出去,十个男的,总要有七八个打打小算盘,也许本来还有点兴趣的,一听之下,也就改了注意。

  把一个人往死里夸的那些话我不是不会说,但是,总过不了我心里那一关。

  “你啊,还是太年轻了。”于女士自然看出了我的想法,摇了摇头,“其实婚姻,也就是那么回事。不过是找一个你能忍受的、条件又差不多的一起过日子罢了。”

  “那喜欢呢?”我脱口而出。

  “喜欢?”于女士的嘴角露出一丝讥讽,“喜欢是什么?不过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能持续多久?咱不说喜欢一个人了,就说喜欢一首歌,一张画,你天天听天天看,还会那么喜欢吗?就算不讨厌,时间长了,也总会麻木的吧。到了那个时候,那这喜欢又是什么,不过就是不讨厌罢了。”

  我讷讷的,说不出话,其实在过去我也不觉得喜欢有多了不起。就像我爱吃罗福记的包子,偶尔吃一次,那自然是千肯万肯,但要让我天天吃……

  “来咱们这里的,有几个是没相过亲的?但凡家里能解决的,都不会来吧!”

  这是事实,虽然相亲现在是个大众话题,更冠冕堂皇的上了电视,但如果真的只是想相亲的话,大家还是会先从家庭内招手。家里孩子年龄到了,最先着急的,肯定是父母,这时候自然会联系亲朋好友八方打听。而一般来说,咱们国人对这个事也喜欢凑个热闹,遇到合适的,也愿意帮着撮合撮合。于是,不管那孩子是否愿意,总归是要先见几个人的。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直到把父母亲朋那边的资源都见完了,众人这才会想到婚介所。而一般来说,到了婚介所,那就有点丢人了——你要真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条件绝佳,用得着到婚介所吗?

  这是一般人的心理定势,虽然真实情况并非如此,但总归,我干了这么长时间,就没见过从没相过亲的!

  “见了那么多人,又有几个还会抱着幻想找真爱的?不过都是找一个条件差不多的,凑合下来罢了。”

  于女士的口气很有点不过如此的味道,我想了想,问:“那这样能过的长久?”

  “为什么不能?过去多少人婚前连面都没见过,不也是过一辈子?是不是能长长久久,和是不是相爱,根本就是两码事。爱得深了就真的能长久一辈子?你看现在这么多离婚的,都是过去不相爱的?远的不说,就说上个月才解决了的罗玉珍,她要但凡爱她前夫少一点,都不会嫁给他吧!”

  在我们婚介所,罗玉珍的资格比我都老,这当然不是说她是我的前辈,而是,在我来之前,她已经在我们婚介所挂上号了,历时一年又三个月,始终就处于见人、不行,见人、不行的状态。

  我一开始不太清楚,后来时间长了,也就了解了。

  真的来说,罗玉珍还能说的上是富二代。家里在我们这边最著名的地方有一套别墅,父亲早先在外地弄煤矿,赚了多少不是太清楚,但女儿二十岁的时候就有一套奔驰作为礼物。

  要让我来评价,罗玉珍的五官是比不上邓玲玲的,但她要比邓姑娘会打扮N倍。也许没有邓姑娘那种青春斯文,可更有一种时尚富贵之气,也更符合现代一般人的审美。

  这样的条件,本来自可以躺着去挑男生,但罗姑娘爱情至上,自从在大学里被同班同学追到手后,就再没想过别人。她那个同学,也就是她那个前夫,我是没见过。但从罗姑娘的话里来分析,应该是一个上进、能干体贴的小伙子。不过家中也是真穷,穷到罗姑娘和他约会的时候,吃个鸡蛋都能算加餐。

  这样的条件,罗家父母当然是不愿意的,可抵不住罗姑娘愿意。老两口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到最后也只有投降。穷就穷吧,反正有他们,也不会苦着孩子。

  罗姑娘嫁的时候,那真真说的上风光。头车是凯迪拉克,后面跟着二十辆奔驰宝马,三千块一桌的宴席——要知道那还是四五年前,那时候,两千块钱的,就算是高档次了。

  罗姑娘嫁的很丰满,婚后的生活却很骨感。从罗姑娘的话里,我倒是没听出她前夫有什么罪大恶极的事情,但两个人就是过不到一起。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骂,罗姑娘是动不动就要回娘家,最终这段婚姻只维持了两年。

  “我当初是真的爱他,真的!”

  这是罗姑娘当时对我说的,我一直记忆深刻,不过我更深刻的,是她眼中的迷茫。

  很爱,非常非常爱,否则也不会愿意跟他吃鸡蛋,否则也不会为了他与父母大吵,否则也不会只认准他一个,但是……为什么这样的爱却长久不了?

  “既然这样,为什么还要结婚?”

  “咱们国家不就这个样子吗?不结婚就有罪,于是不管香的臭的好的坏的,都要往一起凑凑。”于女士说着站了起来,“好了,小姑娘,说了这么多,你到底有什么事,能说了吗?”

  “也、也没什么……”我还想否认,但一见于女士那眼神,就知道是糊弄不过去的,因此只有道,“就是有人请我吃罗福记的包子了。”

  于女士一怔,哈哈的笑了起来:“吃包子好啊,吃包子好啊,行了,我先回去了,一会儿王姨来了,要是没什么事也让她早点回去吧,这样的天,也别让她去公园了,也不会有多少人去的。包子包子,罗福记的包子啊,咿——呀——”

  这么说着,于女士已经提着包包往外走了,最后一句,还来了个咏叹调,我顿时只觉得脸颊烧的厉害,我这点小心思,估计早就被于女士看穿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