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他,始终无关痛痒,是可有,也是可无。

是这样吧。

离开

早餐过后,东霖去了书房筹划他的标书,我不声不响的开始在他的地盘消灭我存在过的痕迹。

有时候,我也觉得自己很傻,莎莎还没回来,东霖甚至没有见到她,我却已经在做着离开东霖的准备工作了。

是不是不爱,所以可以这样不留恋的离去?

不是,只是因为理智,所以不想成为所爱之人的包袱。我是这样定义自己的。

东霖不是那种无情无义的人,如果莎莎要回他身边,他肯定会因为我而彷徨,他大约也绝对无法对我说出“分手”这两个字。

而我,又怎么忍心拖着他的后腿?最好的朋友,最爱的男人,与其到时三个人痛苦,不如我默默的自动退出,我一直有着这份觉悟。

很久以前,从他把我当莎莎拥抱在怀里的那一天起,我就已经决定,就这样留在他身边,哪怕他不爱我,哪怕莎莎有一天要回来,我都会无怨无悔。

也许很矫情,但却是真的,我从没奢望过拥有他的一生。如果可以,我就留着,如果不可以,我就离开,仅此而已。

号称精英的现代都市男女,不都应该这样拿得起放的下吗?

况且,失去了东霖,除了眼前变得有点灰暗,花朵失了些颜色,地球一样在自转,太阳照常在升起,我的心脏跳动依然,没有谁会离了谁活不下去。

早就有哲人这样说过。

我也一直教导自己要活得这样透明而潇洒。

他的公寓里,我的痕迹并不多,也就在卫生间和卧室这两个地方。

我们一直有份距离,所以我始终不让自己侵入他的地盘太多。

卫生间就几瓶简单的化妆品,爽肤水,乳液,滋润霜,我都收走了,唯独留下了一瓶水果味的洗面奶,它剩的不多了,东霖偶尔也会用一下。

牙刷我也收走了,毛巾就算了吧,多一两条大约也不奇怪。

然后我去到卧室。

我的衣物就占了一个抽屉,几件换洗内衣和睡衣,还有一两件毛衫。不会有外衣,因为我每次来最多两天,外衣都是穿着来又穿着走的。每到换季,不穿的衣服我也都收走。

我一件件装,装完之后,才发觉东西真的很少,一个中号的帆布背包都没有塞满。

一直蹲在抽屉旁,许是时间稍稍久了点,我感觉小腿微微的有点发麻。

突然就很无力,腿一软,不由自主一屁股就坐在了地板上。

地板很硬,又很凉,我看着眼前空空的抽屉和敞开着的帆布背包。

双手紧握着自己的胳膊,也许坐了一分钟,也许坐了五分钟,我的时间概念一向模糊,只是感觉,仿佛真的有什么抓不住的东西从我的指间在流走。它一直不属于我,我一直在无声的追逐它,可是终究还是握不牢。

“你…在收拾什么?”身后忽然传来东霖疑惑的声音。

我急忙关上抽屉,站起身,扭头看他,他正低头望着那个还没有合上拉链的帆布包。

“我的几件衣服,这里用不着,我带回去穿。”我随意的说着。

东霖看着我,浓浓的剑眉下一双明目湖水般澄澈,却又像湖水般幽深不见底,我从来在里面看不见我要的东西,现在,里面也只是些探寻,还有疑问。

我微笑了一下,对着他咧了下嘴,只是嘴角张不太开,仿佛被什么东西牵住了,有那么一些些的僵硬。

转身,弯腰拉上帆布包的拉链,顺手把它提在手里,我侧身从他身边走过。

他很高,擦身而过的时候,我的头发无意间掠上他的肩。那一瞬间,我竟然敏锐的察觉到了那种碰触的感觉。头发没有神经,他也穿着厚厚的毛衣,但我却真实的感到了悸动。他身上有淡淡的烟草气味,还有一丝只属于他的若有若无的男性体香,我轻轻的深吸一口。这样的味道,直达肺底,沁入心田,储存在记忆里好了。

我要走了,不再多做留恋,我要做那种洒脱爽快主动离开的女子,这样日后,他才能记住我的好。

来到客厅,我径直去向门,东霖跟着我走了出来。

“现在就要走吗?”他显然有点吃惊。

一般我会呆到晚上,有时候还会再过一夜。

“嗯,今天商场在搞促销活动,下午我必须去巡场。”

四年以前,我就离开了出版社。现在的我是A市一家大型商场的女装部楼面主管。其实商场没有一天不在促销,今天我也不用去,轮到我休息。

“要不要我送你?”他看着我手里的帆布包。

“不用了,一堵车,来回又要耽搁两三个小时,你还是忙你的标书吧。我打个车,是一样的。”说话的时间,我在门口已经穿好了鞋。

手按在门上,我回头看了一眼东霖,他站在客厅中央,也在望着我,眸光幽深邃远。我的异样,他一定有所察觉,但我不说,他也就不会追问,我们一直这样礼貌的相处着。

目光撞上,我们对视了三秒,两双理智克制的眼,两颗不会越界的心,绝对不会摩擦出任何走火的烟花。

转身,出门,轻轻一带,一串流水般的动作,“嘎达”一声,门在我身后轻轻的拢上。

就这样隔开了,东霖和我,他在里面,我在外面,中间是扇难以穿越的厚重的铁门。

比门更难穿越的,或许,是心中那堵无影的墙。

在门口站了几秒我才离开。

下周,我不会再来,下下周,也不会再来,以后,大约都不会再来了。

放弃,原来这么简单,只要跨出一步,越过一道门,就可以做到。

即使,曾经坚持了那么久。

一个小时后,我回到了城南自己的家。

它很小,不足六十平方,但应该算是我真正的家了。以前我都是租房住的,可它不是,它是我买下来的。首付五万,每月还贷一千二,三十六年以后,它将百分之百的归属于我。

这似乎是现代女性独立自主的一个标志。

不依赖男人,构筑自己的私有空间,结婚的时候,只嫁自己,不嫁房子。防的就是有一天,无论是因为了解,或是不了解,导致被迫与某个男人分手的话,依然可以有个自己的去处。

可也许这是女人缺乏安全需要自我保护的一个基本手段。

房子是最真实的,也是永远不会背叛自己的,比起男人,它来的牢靠。

东霖不知道我买了这个房子,不是我想隐瞒,而是他根本无需知道。我住的房子,无论是买的,还是租的,对他来说都一样。他不会关心,也就不会过问,更不会想来看一看。

所以我也就不说。

甚至,他连我这新装的座机号码都不知道。

有时候我也不是没有反思,怀疑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在于自己,因为我从来没有让他等待过,寻找过。

我们已经形成这样的相处模式,我给他打电话,我去找他,我准时的出现在他的面前,即使去不了,我也会预先通知他。

一直是我在等他。

他甚至无需回头,只要望过来,我就在他的身边。

其实我明白,因为这样,我的存在感才被忽视了吧。

但我也从没试图在他的心里证明一下自己的存在,也许是不敢,也许,是觉得无聊。毕竟,我早已过了青春可以肆意泛滥的二十岁。

进门把帆布包一仍,脱了外衣我就躺在了床上。昨夜有点失眠,早上又起的很早,仿佛很困,但是又清醒的知道自己会睡不着。

莎莎的声音犹在耳边响着:“陈玉,我离婚了。”恍如一声终场哨声,游戏结束,我出局了。

对着天花板看了一会,我拿起手机,拨了个号码。

电话一通,立即有人接起:“今天是礼拜天,你不是应该在陆东霖哪里吗?怎么想到给我打电话了?”

我不客气的吼过去:“你烦不烦?什么时候可以不这么鸡婆?”

话筒里的男声一下蔫了:“好好好!说吧,找我什么事?”

我犹豫一下,语气也柔和下来:“没什么事,就找你聊聊天。”

那边静音了三秒,似乎他在思考,然后又传来声音:“一听你口气,就知道你有事,别遮遮掩掩的,赶紧说吧。”

我举着手机停顿了一下:“莎莎要回国了,她赶回来参加T大的百年校庆。”

“嗯…那好啊,你们俩可以好好聚聚了。”

“…她离婚了,这次回来以后大概不会再出去了。”

电话里半天没声音。

“谢丰。”我叫电话那边的人。

“嗯。”他应一声。

“干吗不说话?”

“我在等你说。”

“校庆的时候你陪我一起去。”

隔了一会他才回答:“好吧,反正是老同学,陪谁都是陪,到时我来接你。”

我“嗯”一声,挂断了电话。转个身,闭上眼,蒙着被子开始睡觉。

睡吧,睡着了也许可以做个白日梦,梦里会有花开,会有白云朵朵,会有彩蝶翩翩。

醒来之后,所有的一切,都会变得好起来的。

祈祷

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女人都会有自己的一两个异性朋友,可以向他倾诉苦恼,把对男朋友或者老公的不满发泄给他,和他探讨女人间不方便涉及的话题。仿佛同性般的相处,却不会有心动的感觉。

反正,我有一个这样的朋友,就是谢丰。

我们是大学同学,他,莎莎,我,同窗四年,建立了比海还要深,比天还要高的革命纯真友谊。

班里男同学很多,可我唯独和他最投缘。当然,这个缘,是绝缘的缘,我们之间不来电。至少,我是从未对他走过一次火。

那时,莎莎总是公主似的走在我身边,而我却永远顶着一张红扑扑的苹果脸,像男孩子似的,到哪都大声的笑,大声的喧哗。因此,所有爱慕莎莎的男生都深刻的铭记住我,他们都喜欢和我打交道,但最后,毫不例外的都是让我帮他们去追求莎莎。

在东霖出现以前,一直是这种诡异的状态。

为此我很沮丧,在又一次当了向莎莎传递情书的信鸽以后,我向谢丰倾诉了我的苦恼。

“那是他们不识货,你看你长的多健康,像个男人婆一样,一看就很耐用的的样子。”他这样说。

我扑过去就敲他脑门,当然敲不到,他比我高一个头,一闪,就避开了。

我只能咬牙切齿的反唇相讥:“你长的多好看啊,水灵灵的,我要是个男人,长成你这样,我说什么也要去做个变性手术!”

他用很受伤的眼神看着我。

其实他行事做派一点也不女人,人也很高大,毁了他男子气概的,是他一张比女人还要精致的面庞。为此,大学四年,他被我整整欺压了八个学期。

莎莎一直说,陈玉,你和谢丰应该换个性别,你当男的,他当女的,那样,你就不舍得欺负一个漂亮的女人了。

我很不屑的说,切,那多没劲,还是现在这样好。然后我转身,仰起脸,问,谢丰,你说对吗?

他总是抿住薄薄的唇,斜着眼,睨着我。

直到今天,他还在被我欺负,当然没以前那么夸张,那么露骨。原因,或许是由于我长大了,变得有点含蓄,有点女人,然后,就跟着失去了从前那样无知的笑,无知的叫。即使我那样怀念它们,却也再找不回来,天真,就这样随着成熟和世俗泯灭了。一去不回头,就像我的青春,我的十八。

T大的百年校庆到了,刚好是下一个周末。很多小有成就的校友从外地赶了过来,本市的,即使碌碌无为,也要去凑热闹,譬如我。

校庆的活动很多,有演出,演讲,各种各样的聚会,我要参加的,是本院系的晚餐聚会,会见到很多许久不见的熟面孔,想想也知道,场面一定很热烈。

谢丰来接我的时候,我还在为穿那套衣服犹豫不决。我有好几个选择,成熟稳重的,装嫩青春的,潇洒中性的,淑女婉约的。因为管着A市著名商场的女装部,这两年,我唯一不缺的,大约就是衣服。

他坐在沙发上,看我拿着一套套的衣服在他面前比划。

“哪套好?”我问他。

我信任他的眼光。他毕业以后,就接手了父母手里的服装厂,几年下来,就把一家专做外加工的小厂,盘成了全国赫赫有名的女装大品牌。各地的大中城市,包括香港,都有他的服装专卖店。我被现在这家商场聘用,当初就是源于他的推荐。

“你已经很会穿衣服了,像你平时一样穿就好了,干吗那么紧张?”他眼里似乎有点不屑。他长着一对漂亮的丹凤眼,此时,这双眼睛却像能够洞悉我的灵魂,我所有阴暗的,不齿道与人听的隐私,都在他的眼光中昭然被揭示。

是的,我很紧张,因为我会见到莎莎,而且,很有可能,我会和莎莎一起站在东霖的面前。

就算嘴上不承认,我心里,却水一般明透。我不想输莎莎太远,即使决定放弃东霖,即使明知莎莎就像盈盈一轮满月,无论在哪,她都是皎洁生辉,最亮的那个,我还是想站在她旁边,能够被东霖看见。

哪怕多一眼,也是好的。

被谢丰看穿心思,我有点不爽,两眼睨着他,他也看着我,不作声。手机铃声打破了沉寂,是莎莎的号码,她昨天一回国,就马上买了一个手机号,第一个电话,就打给了我。

“你怎么还没来?我早就在梦湖了。”电话里她说着。

梦湖是T大旁边的一个著名酒店,它就像T大的后花园,T大师生是这里的常客,大小聚会都喜欢在这举行。

“我就到,来的熟人多吗?” 才刚过五点,聚餐时间是六点。可也许她是对的,聚餐只是形式,相聚才是真的。毕业以后,莎莎一直在国外,这是她第一次参加这种聚会,因此才激动吧。

“好多熟面孔。”她忽然顿一下,“陈玉…我见到东霖了,他们艺术学院也在梦湖酒店聚餐。”

我的心顿时像被一双无形的手捏了一把,明知会痛,筑了坚硬的壳,可还是被击碎了。早知他们会遇见的,不是吗?

“噢…你们说话了吗?”我知道自己是没话找话说,他们怎么可能不说话,莎莎就是为了他回来的。

“说了,我问他是不是一个人来的,他说是。然后我要了他的电话,也把自己的电话给了他。”

我只是听着,话筒里静悄悄的,她忽然又叫我一声:“陈玉。”

我“嗯”一声。

她声音沙沙的,像说了许久的话,喉咙已干哑,终于说出那句最想说的:“我想把东霖追回来,我刚一看见他就决定了,你会支持我吧。”

仿佛周围成了真空,这世上所有的一切都失了声,唯有莎莎的声音在我耳边盘旋,她说,我想把东霖追回来,你会支持我吧。

“当然。”我听见自己在说,仿佛这是最自然的回答。

意料之中的结果,只是发生了罢了。我不应该错愕,也无权利吃惊,即使它来得这样的快。

放下电话,我看向谢丰,他两眼沉沉的望着我。

“莎莎的电话?她说什么?”

我牵了下嘴角,半个笑僵在脸上:“她见到了东霖…”

“然后呢?”

“她要回到东霖身边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