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此时若见识多些,自然能知道这不过是只黑老鼠。然而,此刻的我见识并不多,故而,盯着这活物看了许久,忍不住对他问道:“你是什么东西啊?可真够黑的,我可从没见过像你这么黑的物什,活像被乌贼给喷了全身!”

问了过后我才想起,此时他是看不见也听不见我的。

我悻悻地站了起来,却看见聆月君正以一种无比复杂的眼光看着这只黑物什。这目光,以我这浅薄的人生经验,也能看出,是刻骨的恨意与愤怒。

我惊了,聆月君,这淡定的不能再淡定的人,也能有这样情绪外露的时候?

聆月君并未说话,只看着那黑物什半晌,尔后又走到我身边来拉着我。黑物什也没说话,或许是重伤地说不出话,只蜷在那儿哆嗦。

众仙也都围了过来,看见聆月君在此,也都不再明目张胆地说话闲磕牙,只看了那只黑物什,终于有一个神仙了悟道:“这,这不是太清仙境那位混元天尊的徒弟吗?”

此话刚一出,忽然就从空中传来一声怒斥:“孽畜!还不快快像聆月君认罪求饶!”

一团紫色的云气从天而降,紫云上头一个白须白发白衣裳白拂尘的老神仙下了云头,对聆月君又是一礼。

这次同往次不同,聆月君竟然也对他稍稍回了礼。显见得,这白得不能再白了的神仙定然是个辈分极老地位极高的神仙。

“聆月君,这孽畜屡屡触动天条,幸而聆月君手下留情,老儿在此谢过!”那老神仙对着聆月又深深地弯了身子掬礼,却被聆月抢先扶了起来,虽然动作间并不是尊敬,客气规矩之中反而愈显疏离。方才对着黑色活物的刺目狠色成了一片冷漠。

“天尊不必相谢,本君并无意放过你这徒儿,不过是欲依律论罪后再处罚罢了。”聆月君面无表情说着,对花神使了一个眼色。

我自然不晓得这是个什么意思,然而花神美人却显然明白了。她走到那众神仙跟前,道:“众位仙友为我花境之难忧心,委实令堇色感恩,堇色在此谢过。此番花境之危已解,堇色无甚相谢,唯有花境仙露尚属琼浆玉液,若众位仙友不嫌弃的话,请随堇色前去品一品。”

于是,众神仙们一听说花境仙露,满心欢喜,都呼啦啦与聆月以及那混元天尊道了别,渐渐随着花神堇色的带领散去。

我以为,堇色花神真是大方且奇特,这么些人并未帮忙倒是得了好,反观聆月,却没得到什么便宜,岂不是委屈。当然,此时的我并不知道,聆月君宫里的花境仙露多得可以用来洗澡。呃,此时的我,也还没洗过澡。

“哼,那群人什么也没干就得了仙露,堇色大人真是大度!”一个低低弱弱的声音响起。

咦,难道我不小心将心里的话说了出来?

“可不是,特别是那个风神,日日总来我们花境骗吃骗喝,真是可恶。”

我好奇地四下张望,终于发现原是脚下的两朵小花在说话。唔,原来花境的花草也是能说话的。

我正要蹲下身子去仔细瞧瞧,那聆月却拉着我向那老神仙挪了几步,道:“此次赤夷之罪,足可开除仙籍贬入轮回,然而我知道天尊爱徒心切,但不知天尊却要我如何处置他?”

这话说得很客套有礼,然而我却听出几分狠意来,不由看了聆月一眼。

那厮的神色却仍是冷漠淡然,恍如那几分狠意是我凭空想出来的。

那老神仙轻叹了一会儿,道:“孽徒顽劣,私逃出太清仙境,来此花境作恶,实在是罪不可恕。老儿我也无话可说,好在此次花境之危解除及时,才没酿出大祸来。聆月君若是能给老儿几分薄面,饶过孽徒这一次,老儿定然严加管束,再也不让他出境做恶。若是聆月君执意要罚,老儿我,也只有从命。”

我震惊了,没想到这老头为了这徒儿,竟对聆月君屈身至此。但是此话,也未免有威胁聆月不能罚的意思,若是罚了,就是不给他太清仙境的面子。

聆月神色不变,仿佛已经料定了这老头是要护短了似的。沉吟半晌,道:“天尊是神界至尊之一,更是我的长辈,既然天尊如此意思,本君便只罚他禁于太清仙境内,一千年不得出境。不知天尊意下如何?”

“聆月君所言,老儿感恩在怀。此次算是老儿欠的聆月君一个人情,日后若有所求,老儿定然相助!”那老神仙态度诚恳,却也不愧是个光明磊落的神仙,他托起那只黑色活物,对他道:“赤夷,你委实是烈性不改,这便是我最后一次护你了,你若再犯,我便也无能为力了。”

前传 第十二章

聆月带着我离开花境时,我对着那满目的奇花异草,很是依依不舍;花神堇色对着欲走的聆月,更是依依不舍。迷离又带着凄然的目色对着那背影看了半晌,嘴唇第七次掀起时,首次发出了声音,她的隐忍,让我这外人都看得满心同情兼悲催。

她说的是:“聆月君,数月后我花境有百花盛会,不知聆月君是否有空前来?”

聆月顿了一会儿,我则仗着花神听不到我的话,在一旁正正嗓子,装了聆月的神态,一本正经地说道:“本君事务繁忙,无法抽身,恐不能前来。然花神之盛情,本君铭记在心。”

然后我感到握着我的那只手狠狠一抖。

过了有半晌,聆月君终于回过头去,对那花神道:“本君事务繁忙,无法抽身,恐不能前来。然花神之盛情,本君铭记在心。”

此刻我并未喝水,却仍被呛得咳了几声。

堇色脸上失望,却仍是礼度颇端地送了我们出花境。

出了花境,我俩又上了一朵云,直直向东。

“咦,我们不回去么?”我诧异问道。

“我们去九旭境,日后你便住九旭宫。”

那厮神色淡然平静得指定了我的处所,我则一甩衣袖,怒道:“你什么时候给我解了这隐身术?”

他看着我,缓声道:“到了九旭境,就会自动解除了。但是一旦出了九旭境,只要是在这天界,除了我任何人都看不见你。这么做是为你好。”

我以为,这厮虽然说过我是我,清清是清清,但是他的眼里,早就把我们看成同一个人了。再转念一想,凡人清清,不会是因为在天宫干起偷窃的本行,被发现后给天君杀了吧?唔,这隐身术,于窃贼确然是个好东西。

只是,我想还是跟他说清楚的好。我在心里过了一遭,对他道:“你说过我不是清清,我也从不把自己当成凡人清清,既然如此,你为何还要将我当成她来对待?我是雀鲷精,可不是凡人。虽然得了你的修为,想着应该报答你,可是却不想去做凡人清清来报答你。”

他顿了片刻,沉声道:“我做这些,并不是把你当成了她,而只是为了你。”

我想了一会儿,仍是不大明白他的意思,正欲再让他解释一下,却正见前方云雾绰约之间有万丈金芒,定睛一看,金芒闪烁中是“九旭境”三个金光流转的大字。那流转的金色如同潋滟的晴光,影影绰绰,似真似幻,连着那三个字,也辨不清真假,看不出虚实来。

待到走近那处金芒之时,我只觉置身于旖旎彩霞之中,四周光影斑斓,华彩流溢,只是找了半晌,却不见那三个字了,远远望去,前方是一座金色的宫殿。

这,这莫不是真是由黄金堆砌而成的吧?

我对着宫殿目瞪口呆了半晌,道:“你家真是有钱。”

他回道:“不过是九旭境的烟霞映射出的金色。”便拉着我朝那宫殿走。

进去以后,我才发现,九旭宫内里跟外部真是截然不同。外头金芒万丈很是气派,而里面却是一副清淡素净的风格,白色的纱帐为墙,素色的帷幔为顶,摆设简单而典雅,地上铺了淡色系的地毯。本来十步一对的小仙娥,统统变成了一对相对而立的盆景,煞是清净幽雅。

他将我领到了一处房间内,说道:“这里是九旭宫的主殿寝间,以后你住里间,我住外间。你先去沐浴休息一下吧。”

说着,他从柜子中取出一套衣衫来,递给了我,然而转身去了外间。

我很同情他,方才进来时就看到外间除了一张勉强称为塌的物什外,就是一副案几桌椅,而上面摆满了文书,想必是那暮兖仙官从凌栖宫送过来的,天族太子,果然真是忙。

只是,我却不知道为什么这九旭宫看起来也不小,他为何不为自己劈成另一间房来却在我房间的外间窝着?我以为,定然又是五万年前的凡人清清,带给了我这么大一个尊荣了。

拿着那套衣服,我像那寝间一巨大屏风后走去,果然看到一暖气腾腾的水池。

虽然此番我初初为人,并没有洗澡的经验,但是见过天天为公主时洗澡的形容,因而并未觉得生疏。

洗到半途,我突发奇想,除了在凌栖宫清清住处的短短一瞥,我还没仔细瞧过自己的人形模样呢!

对着水池照了半晌,可是那热气冒地我眼睛都睁不开,更别提以水为镜了。于是,我绞了绞黑色的长发,随便披在后面,就从水池中站了起来,想去拿个镜子来照照自己。

接下来,我便做了此生最为丢脸的一件事。

此时的我,做了近十年的鱼,做了将将一天的人,因此还没有培养出对衣服的好感和依赖,这便不着寸缕地绕出了屏风找镜子。在我没找到镜子的时候,很自然得掀起白色纱帐做的帘子,走到了外间。

聆月正背对着我坐在案前批文书。

“这房里怎么没有镜子呢?”我对着他问道。

他转过身子,在看见我的刹那僵住。

我见他不答,继续将他很傻很天真地望着。

他的脸红了,然后青了,然后猛的转过了头去,背着我一字一句道:“去把衣服穿好。”

我见他神色有异,正觉得奇怪,这才想起来,此刻的我,不是一条鱼,而是一个人!

一旦想到这点,全身关于人的感知都清醒了过来,于是,待到我回到水池里时,发现自己也脸红了。

我决定,以后每天在心里默念十遍:我是人,不是雀鲷。

待我穿好衣服出来时,聆月取了镜子过来给我,我便对着镜子观赏良久——当然仍是一双眼睛一个鼻子一个嘴巴,无甚特色。让我惊异的是,这副容貌比之那彩衣仙子还尚可,比之堇色花神就差了几分娇丽了,若是比之那四海八荒都称道的,眼前这位聆月仁兄的妃子,槿颜娘娘来,怕是不知道差到哪里去了。

然后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撂下镜子问道:“你说你住这里,不回凌栖宫了么?”

他顺手接过镜子,放到床边的案台上,道:“暂时不回。”

我福至心灵,兴奋道:“你是与槿颜娘娘吵架了么?所以才暂时不回家?”在云珊岭里就有这么一对夫妻雀鲷,每每吵架那男方必得在外面住几日,但是终是会回去的。没想到,这神界的大人物聆月君的生活竟然与那云珊岭的小老百姓的生活有了这异曲同工之处,真是令我很欣慰。难怪鱼虾们、神仙们都爱八卦,原来窥探道大人物的隐私是如此令人兴奋的一件事。

他看着我的神色,默了半刻,道:“与她无关。”说着就转身出去。

我隔着纱帐看到他的身影在案几前坐定,又开始处理那些如小山般堆积着的公文。心中闪过一个念头——他这算不算是生气了?

我甩甩头,决定不再管他。对着那张老早就让我眼睛发亮的锦云衾大床凶猛一扑,合衣而睡。

这一天过得委实奇异,昨日里还是只蜷在幻海水晶宫的小小鱼儿,担忧着自己会不会成为云珊岭首只被痛死的鱼儿,今日已经成了个人,一个很像那位作古多年影响却深远的凡人清清的女子,还到云珊岭父老乡亲心中的神话之地——天界来了。所谓麻雀变凤凰,灰姑娘变白雪公主,不知道是不是如此。

众位莫以为我十分得意。纵然我是有一些得意的,可更是惶恐地很。

其实自从离开千千万万年都风平浪静如世外桃源的云珊岭,我便隐隐有了惶恐之意。出来闯荡固然好,可终归需要些魄力,而我本质上一条胸无大志的雀鲷,实是对此境遇不甚惶然。

幸而,我虽变作了人,仍然没改了淡定的优点。

淡定着淡定着,便果然淡定地安然入睡了。

待我醒来时,纱帐外仍然是聆月握笔的背影。我一贯喜睡,此番没有天天的催床咒在耳边响,便乐得个舒爽自由,继续躺着,侧着身子对着外间那影影绰绰的笔直瘦削的背影发呆。

他很专注,握着笔的手时而沙沙地写着。

许是觉察了我的目光,他顿了顿,放下了笔,起身进来了。

“我准备了饭食,你起来去吃吧。”他对我说,黑色的眼眸中浮着淡淡的柔光。

我真不知道是不是应该烧个香感谢五万年前的清清。托了她的福,我享受了一番天上地下都无人能享受得到的高贵待遇。天族的太子,将来要继任天君之位的聆月君,竟然给我做了伙夫。虽然我知道我这是捡了清清的便宜,然心中仍是有些惴惴。

惴惴的结果,就是我对着一桌子价值非凡的菜不敢下筷子。

他坐在我的对面,无比自然地夹了块绿油油的叶子,无比自然地吃着,仿若无意间看了我一眼,一边低下头去继续吃,一边随口道:“九旭宫只有我们俩,若我做出的饭食你不吃,你是准备要自己做么?”说罢,又略有深意地看了我一眼。

于是我乖乖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惴惴不安地提起筷子,惴惴不安地吃了个饱。

唔,在我学会自己做饭炒菜前,就暂且这样惴惴地生存着好了。

现下我的这个打算实在是无比地恰当兼诚恳,然而在九旭宫的许多日子过后,我便能将这惴惴抛置一边,于是自己做饭食的这档子念想也随之在我的意识中消弭。

聆月饭罢后继续看公文,我饭罢后就晃晃荡荡出了九旭宫,在这金灿灿的九旭境里闲逛。

九旭境仍是金灿灿华丽丽的一片,橙红的烟霞漫天漫地,看得我满心暖洋洋,仿佛幻海天际不变的昳丽日出。

我眯着眼睛向东眺望半晌,没发现太阳,倒是看见了个白色修长的身影,嗯,那人白衣飘飘,把这烟霞漫天的九旭境点缀得更仙气萦萦了。

那白衣神仙也向我看了过来,眼中闪过惊讶。他向我走了过来,好奇道:“你是谁?这九旭境乃极东之地,甚少有人出现,你怎么会到这里的?”

我不大明白神界的规矩,既然他问了,那就如实答好了。我微笑着答道:“我是泡泡,幻海来的泡泡。是聆月君带我来的。”

他愣了许久才露出惊讶的神色,显见得,是非常震惊了。我想,我若是听说天族太子看上一只小小雀鲷,我也会很惊讶的。

他忽然上前手指对着我的额间一触,这让我恍然想起来幻海遇上的屏翳神君。

“你,你是屏翳神君是吧?”我惊喜地喊道,他收了手,默认了,但是神色却丝毫不似我这般兴奋。

他确认般地又问了一遍,“真的是聆月君带你来的?”

我坚定地点点头,而这时,聆月忽然出现在我的身侧,猛地拉住了我,我一个不稳便朝他倒了下去。

他这番动作委实是动如脱兔般,唬得我一跳,倒到他怀里后又被他硬硬的胸膛撞地脸一痛,这一痛,让我又忘记了我是人,而人的礼仪上有男女授受不亲这一项,于是我埋在他怀里没起来,反而往那里蹭了蹭,权当是揉了揉疼痛的脸。

“聆月君。”我听见屏翳神君施了礼,尔后便是聆月的声音。

“嗯。本君前日里偶见此处霞光充足,风景甚好,便带了她一同来此游一番。屏翳神君总御万云,却不知为何会来这九旭境?”

“小神亦是无意发现了此处风景,才来游玩的。既然聆月君在此,小神便先行离开,以免误了君上观景。”

我抬了头,发现他竟然已经没有了踪影。

“以后,遇到其他人,要学会敛气,莫要让别人轻易发现了你。”

因着他的胸口温度适宜,我便趴着没起来,耳边响着聆月的声音,我随便点了点头,继而又忽然抬头,问道:“敛气?怎么敛啊?”

他微微叹了口气,胸前细细地起伏,道:“以后我教你。”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便与聆月在九旭宫里一人内间一人外间地住着。聆月君日日要去凌霄殿朝会、应付暮兖送来的从不间断的一大摞一大摞的公文,还要兼做伙夫,故而几乎没有空余时间,夜里我入梦时他还伏在案上批批写写,早上霞光射入纱帐拂开了我的眼睛时,他仍是伏在案上批批写写。我有时甚至怀疑他是不需要睡觉的物种。反观我,就清闲得骨头都酸了。日日里在九旭宫瞎晃荡,即使这里再漂亮日子久了也无趣地紧,幸而九旭宫中有一个韵书阁,里面有些鬼书杂谈甚得我意,比之水母讲的故事要精彩许多,于是我便顺了过来,搬着椅子在聆月旁边坐着,一页一页地翻,倒也快活。

聆月抽空时会教我法术,可是我的悟性实在是低,每每我自己都愧疚得想要撞墙时,他却仍是淡定平和,细细指导,这便让我更为羞愧。

除了第一日的屏翳神君外,我在九旭宫再没见过别人,就连日日里来送公文、拿公文的暮兖,每次要出现时聆月也会及时提醒我屏风后去站站。

我想若此刻是天天被如此对待着,她定然要闷死过去了,唔,当然如果陪伴的是聆月君,她或许也能受的住的。而我却不同,即使陪着我的不是这伟大而神秘的聆月君,这样安静单纯地活着我也是极满意的。而那锦云衾大床显然是我满意中又尤为满意的。一天十二个时辰,除了吃饭洗澡看些鬼书杂谈,我都缠绵于软乎乎香喷喷的床上。聆月曾淡淡评论道:“你如今倒是能睡。”我付之一笑,他便也由了我。

这种生活毕竟比之以前在云珊岭日日受死亡威胁来得好多了,所以早先的惶然也渐渐淡了去。

说起云珊岭,我便想起来前日里的一个梦。我许久没做过梦,这次梦了便尤其觉得珍贵,每一个细节都记得很清晰。

梦里,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云珊岭,天天拉着我要去海面晒太阳,少羲从外面挑战回来送了我一枚绿扇贝,然后微笑着对我说:“泡泡,我要学法术。你以后跟着我,我来保护你。”

醒来后猛然想到,我似乎许久没见过少羲了,不知那家伙现在有没有修成人体。

前传 第十三章

本雀鲷泡泡,首次见识到传说中的,山。

“昆仑山中妖物众多,现下又有魔界踪迹,你上山后须得跟紧了我。”

聆月那厮在上山前嘱咐了我许多遍,大抵是说我是条可口的雀鲷鱼,昆仑山众妖见了我必然是要把我这山中罕见的鲜美海鱼吃掉的,须得与他一起,才能免除危险。然而很不幸,现下我已然走丢了。

许是我在九旭宫的舒坦日子久了,失去了过去在幻海里随时随地都不可缺少的警觉性,此番初次上山,一条海鱼首次看见了纷繁复杂的树丛花木,便兴奋激动地忘了身边人,待我发现我手里抓着的不是聆月的衣角,而是一枚树叶子时,我悲催无语。

被昆仑山的妖物吃掉倒不是我最怕的,虽然我却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能笃定聆月能在我被吃掉前找到我。现下最担心的是他对我将他的嘱咐忘了的行止会作何处置。与他处了这么久,我愈发地满心钦佩他那泰山崩于前仍面不改色的淡定精神,同时也知道他唯一讳莫如深的就是我偏离他太子殿下的旨意。这次他受了天君旨意来查访魔君黎霄踪迹现于昆仑山,形迹可疑一事,用他的话说就是:“本不应带你,但是此去昆仑需时日颇长,念你独身在此未免孤单,所以才带上你,但你须得记得,要时刻跟着我。”

我对他这话很是不屑,我的独身和孤单还不是他安排的?当然,我再次不跟他计较。只是,这下我没跟上他,不晓得他要如何了。

我挠了挠脑袋,踢了几踢地上的树叶子。

“咕咕,咕咕。”

一个奇怪的声音从头顶上方传来。我下意识抬头看,却见身边一棵直入云霄的大树上,有两只长相奇特的活物。红色尖尖硬壳儿状的嘴巴,毛色黄红相间,鲜亮无比,两只爪子抓在树枝上,小小的圆溜溜的眼睛将我望着。

鸟我是见过的,却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鸟儿,那毛色鲜艳的,堪比那水英岭的锦蝶,呃,现在是夜桑的群芳阁里的锦蝶。

我来了兴致,也将笑眯眯将他们瞅着,不想却忽然听到他们的说话声。

其中一只侧了身子对另一只说:“老公,你看,一条傻乎乎的鱼!”

我惊了,然后怒了。少羲说我傻,锦蝶说我傻就算了,就连初次见面的小鸟都说我傻!难道,难道我这长相给人以傻的感觉?

挥了挥拳头,我怒道:“你们才傻呢!”

另一只小鸟看了我一眼,转身回到:“老婆,她不傻,就是没见识,没见过我们昆仑一只花——七彩鸟罢了。”

“不会吧?”另一只鸟仍然无视了我,声嗓夸张无比地扬起,娇嗔道:“老公,连我们七彩鸟都没见过,也忒没见识了。不过看这只小鲤鱼还算可爱的份上,我们就不计较她的不敬之罪了,好不好啊老公?”

那“老公”七彩鸟盯着我沉吟片刻,回到:“她真身不是鲤鱼,是鲈鱼。”

我感觉我晕了一晕。

“看,鲈鱼眼睛发白了!要晕了!”“老婆”七彩鸟大喊一声,高兴极了,“哈哈,这鲈鱼是挺可爱,挺可爱!老公,我们下去跟她玩玩吧!”

“好。”

说着,只听得扑扑几声,两只鸟儿拍着翅膀飞下了树枝,刚刚落地时就蓝光一闪便成了两个人。

一男一女,男的是花花绿绿的衣衫,头发结了个很是怪异的髻,插了根树枝作簪子,眼睛上上下下将我打量着,一脸探究很玩味;女的穿了裙子更是红花绿条相间,头发堆堆叠叠地盘了好几个髻,插了各色艳丽的花,脸上笑嘻嘻的,仿佛见了万年难得一见得宝贝般将我看着。

唔,真不愧是七彩鸟,两人都是这么“七彩”着且奇特着,倒也相得益彰地拼合出了一种独有风姿,彩成这程度也委实不易。

那女七彩鸟开心的跑过来拉了我,道:“鲈鱼啊,你跟着我去我窝里头如何?我给你换套好看的衣服,盘个好看的发髻。看你这么长长黑黑的头发,竟然就这么随便绑着,多可惜啊!还有这身素衣,咕咕咕咕,真是太没品位了。”

我想,若是聆月知道有一只鸟说他弄的衣服没品位,不知他会是什么表情。至于这头发,话说我为人以来,最觉麻烦的就是盘头发。初初聆月给我盘过,我因为实在承受不了太子殿下的屈尊降贵给我做丫鬟,遂后来便自己学着盘了,然,一日日过去后,我盘的发髻簪子越插越少,辫子越绑越少,一切都华丽丽地向简单大方快速得发展着,直到现今这完全没有发髻,只拿了根半掌宽的白色丝带随意得在头顶后方绑了一个辫子,随着其余的头发散落在肩后,与聆月的发式造型也差不了多少了。私以为,这个男女皆宜,老少可用的发型真真是海纳百川,慈悲无比得解救了像我这等不喜也不善梳头的人。

但看这对七彩鸟的头发,我忍不住摸摸胸口,哀叹他们头上三千青丝的悲惨命运。

她拉着我就要走,我抽回了手,赔笑道:“呵呵,我不喜欢梳头,也不喜欢穿你这种衣服…”

“什么?”那男七彩鸟怒目一瞪,喝到:“你这鲈鱼忒不知好歹!我老婆给了你如此的千年难得一见的际遇,你竟敢拒绝?你知不知道她很少对其他动物如此好心的?特别是你这种鲈鱼…”

“老公!”女七彩鸟有些懊恼地打断他的话,道:“我很好心的,很少欺负别人的,你不要冤枉我!”

那男鸟一下回过神来,对她陪笑道:“嗯,对对,说的对,你也就是一天啄瞎了三只兔子的眼睛而已。呵呵,呵呵。不过老婆啊,”他正了正神色道:“最近咱们可得收敛些,陆吾怪可还在昆仑没走呢!”

“什么陆吾怪?人家已经是魔君啦!”那女鸟嘴角咧了咧,似不满道:“本来以为自从红狐大王走后就是我们最厉害呢,不成想,那陆吾怪还是魔界之尊,比我们不知强了多少呢!哼,这昆仑大王,我们当的真窝囊!”

“他再厉害也不敢在昆仑作恶,这里是神界管辖的地方。我们这昆仑大王还是能当得很稳当的。”

他们你一言我一语的,倒把我谅到一边了。不过他们说到魔君,想必就是聆月要找的人,我便也静下来听听好了。

“呸,想到陆吾我就生气!当初还嘲笑过我丑呢!也不看看他自己,头发从来都不梳,衣服从来都是我最讨厌的黑色,就连那张脸,咕咕,咕咕,皮肤太白,鼻子太挺,嘴唇太薄也太红,眼睛太细也太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