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遥之:“……”你也反应的太快了吧。

他们说话的时候,那羊驼就睡眼朦胧的瞅着他们,时不时打个哈欠,它躺在一张柔软的地毯上吹着空调晒太阳,浑身上下毛发雪白,看起来非常干净,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味道,脖子上还戴着一个大红色的领结,看起来真是可爱极了。

“我……我能摸摸它吗?”林遥之看着毛茸茸的羊驼,心痒了。

秦鹿道:“可以,你先去洗个手。”

林遥之道:“还要先洗手?”

秦鹿道:“不洗也可以,但是他吐你口水我可不负责。”

林遥之闻言抖了一下,她在动物园里也见过这种动物,只是动物园里的它们就没那么可爱了,不但味道很大,脾气还很坏,只要靠近就会被吐口水……

林遥之去卧室的浴室里把自己的手洗的干干净净,才重新回到阳台,然后小心翼翼的靠近了羊驼:“他叫什么名字呀?”

“叫咪咪。”秦鹿冷静道,“我本来打算养只猫的,结果养了他,名字凑活着用了。”

林遥之:“……”你还真是够凑合的。

“他今年四岁,男孩子,脾气挺好,很少主动攻击人,但有个特别的地方,就是非常爱干净。”秦鹿在旁边介绍着自己的室友,“平时喜欢在一楼院子里晒太阳,今天那里人太多,他就来了我的卧室。放心摸吧,他对姑娘向来宽容。”

林遥之慢慢的靠近了咪咪,用更加缓慢的速度把自己的手轻轻的放了上去,感受到了独属羊驼的柔软卷毛。

“呜呜呜呜他好软啊。”感受着这柔软的触感,林遥之的心脏好像被一颗颗的泡泡给灌满了,酸酸软软的,林遥之忍不住把脸也贴了上去,接着便嗅到了一股沐浴露混合着阳光的味道,“咪咪你太可爱了……”

咪咪好像还没睡醒,半睁着他那双双眼皮的大眼睛,懒懒的打了个哈欠,由着林遥之在他身上蹭来蹭去。

林遥之抱着他可劲的撸,撸了好一会儿才满足了:“比比,为什么你不说咪咪是你的宠物呢?要说他是你的室友?”

“因为是在和他合伙过日子。”秦鹿道,“他心情不好的时候,也不让我摸。”

林遥之心想那现在咪咪心情是很好了:“他什么时候会心情不好啊?”

秦鹿沉思片刻:“比如我刚带他回来,给他取名字的时候……”

林遥之想着“咪咪”这个名字,陷入了沉默,随后朝着咪咪投去了怜悯的目光。

咪咪翻了个身,一副不想和秦鹿说话的样子,继续睡觉了。

林遥之也不好再继续打扰他,再加上一楼的朋友们还等着呢,于是便退出了卧室,打算回到一楼。

林遥之此时内心最大的疑惑得到了解答,还狠狠的过了一把手瘾,心情是好的不得了,愉快的和秦鹿聊起了关于羊驼饲养方面的问题。

接着便从秦鹿那里得知,咪咪是只比较特殊的羊驼,本来是被他朋友养着,结果越养越瘦,眼见着就要养死了,才被迫送给了秦鹿。

“羊驼是群居性动物,所以一般至少得养两只。”秦鹿道,“但是咪咪是只有些特别的羊驼。”

林遥之回忆了一下咪咪的模样,觉得他的确是挺特别的……

秦鹿说:“他不喜欢和别的羊驼睡在一起,上厕所一定要在特定的地方不然能憋一天,喜欢洗澡喜欢晒太阳。”

林遥之心想要是每只羊驼都像咪咪这样,那羊驼可能就是世界上最受欢迎的宠物了吧……

话说回来,程冕这货给她挖了这么大个坑,还骗了她一口蛋糕,她得好好的报复回来!

林遥之和秦鹿消失了那么久,这会儿突然回来,众人都开始起哄问他们做什么去了。

林遥之笑眯眯的盯着程冕,说她上楼看秦鹿的室友去了,可真是个可爱的男孩子呢。

程冕自知理亏,尬笑两声正打算开溜,却被秦鹿一把揪住。

“去哪儿呢。”秦鹿缓声问道。

“我……我去上个厕所。”程冕怂的像只被拔了毛的鸡。

“哦。”秦鹿道,“那我陪你去吧,正好和你说点事。”

程冕满脸惊恐,却还是被秦鹿揪走了,走时哭着喊着对林遥之道歉让林遥之救救她,林遥之眨着大眼睛道:“讨厌啦,你都打不过比比,我要怎么救你呢,安心的去吧,室友在二楼守护你呢。”

程冕:“……”他此时才发现,秦鹿也好,林遥之也罢,都是人以群分啊,这两人的心和手都狠的不行。

怪叫着的程冕被抓走了,这里总算是安静了下来。林遥之身边的人大笑着递给了她一串刚烤好的鸡翅,一看正是刚才和林遥之掰手腕的唐文歌,林遥之正好饿了,便道了声谢,接过手来。

“程冕惨了。”唐文歌笑着说。

“秦鹿会怎么整他啊?”林遥之道,“和他打一顿?”

“不会的。”唐文歌似有深意的笑了,“对待程冕,秦鹿向来很‘温柔’。”他说温柔这两个字时,特意加重了读音,显然不是什么好事,搞得林遥之越发好奇起来。

大概十分钟后,秦鹿和程冕才再次回来,只是程冕却一直低着头,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

“你们回来啦。”林遥之笑道,“程冕,你被秦鹿怎么啦?”

程冕抬起头,哭道:“我再也不和你玩了。”

他一抬头,林遥之便看清楚了他的脸,当场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哈哈哈哈哈,程冕,你的络腮胡去哪儿了??”

作者有话要说:林遥之:斑斑比比和咪咪,是幸福的一家人~

秦鹿:………………你不是人造革,你是真的皮。

感谢小天使们给我投出了霸王票哦~

☆、沉醉于风的夜

满脸络腮胡的程冕粗糙的像只在山洞里冬眠了半年的熊,而此时没了胡子的他却只能用清秀可人四个字来形容,那微微婴儿肥的娃娃脸,水汪汪的大眼睛,还有被白皮肤衬托的红润可人的嘴唇——说他是高中生都充满了可信度。

“哈哈哈哈哈,程冕你怎么长的那么嫩啊。”林遥之毫不客气的指着程冕哈哈大笑,“你真的只小我一岁吗?你别还没成年吧?!”

程冕登时恼羞成怒,只可惜配上他现在的模样,像极了一只张牙舞爪的小奶猫,于是林遥之笑的更灿烂了。

周围的人也都跟着发出哄笑声,林遥之抹着笑出来的眼泪:“我总算是知道你为什么要留络腮胡了……”

“你是不知道,程冕当年没有留络腮胡的时候上赛场,被对手怀疑年龄,还好他最后赢了,不然这就成为他这辈子的污点了。”有程冕的损友愉快的和林遥之科普起了程冕的黑历史,“还有一次,我们组队去景区玩,买票的时候卖票阿姨问程冕带没带学生证,说学生证五折……”

林遥之:“哈哈哈哈哈哈~~”

程冕气的就要扑过去,却被秦鹿一把抓住领子又给硬生生的拎了回来,他反手就想反抗,但转头看见眼睛微微眯着,神色不明的秦鹿时,又蔫了:“算了,我才不和你们这群幼稚鬼计较。”

只可惜他用这样一张可爱的脸来说这话确实没什么说服力……

林遥之大仇得报,还看到了被程冕隐藏在络腮胡下面的可爱脸蛋,顿时觉得自己好像赚大了。

程冕最后被众人笑的十分郁闷,本来打算拿盘沙拉去角落蹲着,却听秦鹿道了句:“厨房有没有放沙拉酱的,吃那个去。”

程冕道:“你就让我吃草啊?”

秦鹿:“你还有白煮蛋和鸡胸肉可以选。”

程冕:“……”他不再说话,垂头丧气的走了。

林遥之在旁边看着好笑,觉得程冕在秦鹿面前像只被欺负的耷拉着耳朵的兔子似得,不过话说回来,散打运动员肯定是烟酒不沾的,烟熏过的食物也要少吃,生活饮食方面都得十分节制。

沙拉虽然可以吃,但沙拉酱是肯定不行的。

林遥之就没这个顾虑了,所以开心的吃了两串秦鹿烤的基围虾,心情十分美妙。

大约是聚会的人里有些是运动员,所以大家也没有喝酒,最多喝点碳酸饮料。秦鹿就坐在林遥之旁边,慢条斯理的烤着各种食材。

他烤好一串,就递给林遥之一串,没一会儿,林遥之就感觉自己饱了,伸手在自己的肚皮上摸了摸,小小的打了个嗝。

秦鹿又递过来一串青椒,林遥之摇摇头:“饱啦。”

“你好像没有什么不喜欢吃的东西。”秦鹿问道。

“还真没有。”林遥之道,“我什么都吃,很好养活的。”

“嗯。”秦鹿总结,“那你和咪咪一样好养。”

林遥之:“……”你夸人的方式永远这么特别。

吃饭的过程中,秦鹿同林遥之介绍了一下聚会的大部分成员,林遥之才得知这些人多是秦鹿上学时就认识的朋友,大部分都是玩散打的,还有现役运动员。这些人对林遥之充满了好奇心,要不是秦鹿坐在旁边镇场子,恐怕林遥之早就被他们包围了。

但由此也看得出秦鹿在他们之中的地位比较高,大家在靠近林遥之的时候,都会先委婉的征求一下秦鹿的意见。

而林遥之则是十分乐意和秦鹿的朋友们亲密接触,对于他们的问题都态度友好的一一回答,气氛十分融洽。

到聚会快要结束的时候,一脸沧桑的程冕才再次出现,站在他旁边的唐文歌明明和程冕差不多高,却偏偏站出了监护人的气势。

“我就是去上个厕所。”程冕叫着,“唐文歌你是变态吧?这都要跟着我进去?”

唐文歌道:“有人带着沙拉酱去上厕所的?你是想把沙拉酱拌什么吃啊?”

程冕:“……”

唐文歌:“秦鹿,你也是,把他胡子剃了干嘛啊,我现在看见他就觉得自己好像老了一辈似得。”

秦鹿冷静道:“多认个儿子不亏。”

唐文歌:“也对。”

林遥之就看着他们两个把程冕损的哑口无言,他们三个应该关系挺好,毕竟整场聚会下来,就唐文歌和秦鹿说的话最多了,至于程冕——他现在最想做的事可能是冲进厕所里往嘴里挤一管沙拉吧。

聚会结束后,秦鹿本来想把林遥之送回家,林遥之却态度坚定的拒绝了,说自己是开车来的,不用送。

秦鹿也没有强求,只是让林遥之到家时一定要给他打个电话保平安,林遥之高兴的应下了。

夏天的九点,天空还很明亮,皎洁的月亮挂在暗色的夜空中,风吹动着云朵,好似吹着一片柔软的纱。

响亮的蝉鸣并不聒噪,反而应和着草丛里的虫鸣声,添了几分夏趣。

但就在林遥之开着车正打算离开秦鹿这个小区的时候,却好似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那身影只是一闪而过,还没等林遥之看清楚,就已经不见了。

林遥之也并未多想什么,很快便把这件事抛在了脑后。

美好的聚餐就这么结束了,林遥之不光对秦鹿很满意,还对秦鹿的室友也十分满意,只是某人看见林遥之这春心荡漾的模样,就很不满意了。

“遥遥,我明天放假呢。”某个吃醋的哥哥酸溜溜的说,“你想不想去游乐园玩啊?哥哥可以陪你玩旋转木马呢。”

正在敷面膜的林遥之对着自己的哥哥递过去一个鄙夷的眼神:“我今年二十多了。”

林霂之:“那咱们去玩点刺激的?”

林遥之来了精神:“刺激的?”

林霂之:“激流过山车!惊不惊险,刺不刺激!”

林遥之脸上恢复了面无表情:“不了吧,我明天邀请了人来家里吃饭。”

“哈?”林霂之道,“男的女的?”

林遥之:“女的,一个漂亮姑娘,还是你粉丝,迷恋你很久了,甚至把《亲爱的相框》看了十几遍。”

林霂之笑容僵住:“她看那个做什么?”

林遥之怜悯的看着自己的哥哥:“她说她从这部剧里,感受到了浓郁的母爱……”

这次轮到林霂之面无表情了。

《亲爱的相框》是林霂之的大荧幕处女作,当年票房成绩颇佳,获奖无数,受到了业界的极大好评,也给林霂之之后的影视之路奠定了一条通途大道。而这部剧,于林霂之而言,唯一的美中不足,就是他在剧里演了一个智商不到十岁的智障儿。用林遥之的话来形容就是这个角色生动传神,林霂之用自己的天赋,赋予了这个角色灵魂,一看到林霂之,就会想起智障。

林霂之对自己妹妹的这种评价心中酸楚,所以在提到这部剧的时候,更多的是幽怨。

“她的品味很特殊。”林霂之道,“但是我不是一个靠品味特殊就能得到的男人。”他继续说,“你得告诉她,我们没有未来的。”

林瑶之道:“我会的。”

这其实也怪不得林霂之自恋,他现在本来就很火,就算周围有人不喜欢他,但在得知林遥之的哥哥是他后,都会对他生出无限的好奇,毕竟在三次元看见明星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也正因如此,林遥之几乎很少提起林霂之,大部分朋友都只知道她有个哥哥,但是都不知道这个哥哥就是大明星黄千炎。

而林霂之现在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事业方面,完全没有要找个女朋友的打算,他见惯了女生们暗生情愫的眼神,被她们靠近,反倒会觉得困扰。

“放心,她应该不是那种死皮赖脸的人。”林遥之道,“而且她还是秦鹿前女友呢……”她想了想,“我觉得她挺喜欢秦鹿的,但也没有继续和秦鹿联系,人应该还不错。”

秦鹿和何淼淼,理应算是有缘无分了,都是很好的人,只是性格略微有些不合适。

“哦,那好吧。”林霂之道,“明天就由我下厨来给你们做两道硬菜吧!”

林遥之闻言正欲说什么,林霂之就伸手按住了她的嘴,阴森道:“要么吃我的菜,要么陪我去玩旋转木马。”

林遥之:“……其实旋转木马还不错?”

林霂之:“????你是要造反了林遥之??”

林遥之露出痛不欲生的表情,她这个哥哥,喜欢做饭就算了,厨艺还差的要命,就连那个宠他宠得不行的经纪人都不愿意以身试法,别人做饭要钱,他做饭要命啊!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妈妈生病住院了需要动手术,最近更新可能会有些不准,也有可能会请假,但是我会尽量挤时间更新的,提前和大家说一下。

另外之前和编辑约好了周四v,存稿已经备好,谢谢大家支持

☆、林霂之的情感之路

林霂之, 长得帅,演技好, 影视圈大咖,一个十六岁就问鼎影帝的天才演员,却拥有着一□□都嫌弃的厨艺。

他第一次下厨的时候,林遥之还在上小学,回家时父母正巧不在, 于是她那位不靠谱的哥哥, 就拍着胸膛说自己要做两个硬菜给妹妹吃。

林遥之的兴奋劲儿, 一直持续到林霂之把他做的菜端到了桌子上为止。

那一天, 戳着面前比筷子还要硬的饼子, 林遥之的世界里, 硬菜两个字两个字被重新定义了。别人家的硬菜硬在味道, 他哥哥的硬菜硬在口感——真是硬的她家的狗都不吃。

之后,不甘心的林霂之又进行了第二次第三次的尝试,大概是因为他心中的执念太过强烈, 奇迹发生了——他家厨房炸了。

“从今天开始,林霂之你离厨房有多远要多远, 再看见你往里面凑我不揍死你。”林妈妈为了全家人的安全, 宣布了以上残酷的决定,从此,林霂之成为厨师的梦想破碎了,他被迫成为了一名演员。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演厨师。”在被记着采访的时候,林霂之如此坦然的表示, “最好是那种厨艺特别高超的,就算是反派也没有关系。”

只可惜大约是他长得太帅,和厨师这个职业实在是不搭,他的这个梦想至今都没有实现。

现在林霂之和林遥之住在一起,没有了林妈妈这个大魔王镇压着,林霂之的厨艺之心又开始蠢蠢欲动。

林遥之阻止失败后,就陷入了低沉的情绪,并且委婉的询问何淼淼要不要换个时间来他家玩。

“怎么啦?你哥有什么事吗?”何淼淼误会了林遥之的意思,“如果不方便的话我就不来了,你找个时间把签名寄给我就好。”

林遥之道:“不是,是这样的,我哥说明天要下厨。”

何淼淼惊喜道:“什么,千火还会做饭?也太棒了吧!”

林遥之心想饭谁不会做啊,问题是做出来能不能吃是个大问题,不过何淼淼过来玩也是好事,至少可以帮她分担一部分,而且有外人在,林霂之或许会稍微的收敛一点。

林遥之如此想着,便决定不再拦何淼淼,让她见识一下林霂之的庐山真面目,说不定看之后就脱粉了呢。

林霂之对于明天的厨艺大展示则是表现出了让林遥之毛骨悚然的热情,甚至这会儿还是晚上,就已经开始在各个外卖平台定明天需要的食材,林遥之看的是心惊肉跳。

然而该来的总会来,第二天早晨八点,睡梦中的林遥之被林霂之从被窝里揪了起来。林霂之扎着一个小辫子,穿着围裙,挥舞着锅铲大声的宣布:“我已经决定了今天的菜谱!”

林遥之一下子就被吓醒了,瞪圆眼睛惊恐的啊了一声。

然而最恐怖的事情还在后面,林遥之听见了林霂之的菜谱内容,他要做,叫花鸡、松鼠桂鱼、烫干丝、红烧肉、红烧狮子头!

林遥之听晕了,来了句话:“你怎么不做佛跳墙呢?”

林霂之居然认真的回答:“那个我也查了,有点太难,超出了我的实力范围。”

林遥之心想你现在成功炒个土豆丝其实也算是在爆肝,你怎么就不明白呢……

林霂之道:“快起来,这都八点了,吃个早饭就过来陪我做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