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鹿迟钝的看了他一眼,然后摇摇头。

程廷礼特地起身走到了他面前,察言观色似的压低声音问道:“生干爹的气啦?”

小鹿又看了他,忽然感觉他的精神力量是一张软而黏的大网,铺天盖地无所不在。他不舞枪弄棒,也不奔突咆哮,他对人只是无孔不入的渗透与纠缠,越渗越深,越缠越紧。这也是一种形式的以柔克刚,小鹿不知道他是不是对所有“爱人”都这样。

“没有。”小鹿直视着他的眼睛,做坦白冷静的回答。

程廷礼微微低了头,恋恋不舍的抬眼向他微笑。他是内双的眼皮,眼尾很长,抬眼看人的时候,两道剑眉压低了,显得眼神尤其有力。滋润的嘴唇抿薄了,他显出了一点雌雄莫辩的媚态。但这媚态是一闪即逝的,快到让人看不清,看过了也以为是自己的错觉。

小鹿对他无计可施,只能以坚硬的态度回应他。笔直的站在他面前,他用粗糙低沉的声音说道:“等到以后闲了,再回来看望干爹。”

程廷礼抬手拍了拍他的肩膀,柔声笑道:“好,也好,你的确是有你的事情要办,早办早利索。”

这话语意双关,小鹿听在耳中,还是感觉它像一句威胁。

小鹿往办事处打了个电话,让管事人转告何若龙,说自己临时有急事,回县城了。

然后,他先往县城营部发了一封电报,然后拎着他的皮箱前往火车站,当真走了。

他是初四上午走的,走的时候程世腾犯了头疼病,吃过止痛药正在睡觉。等到一觉睡醒了,他就听仆人说小鹿已经走了。

他没出声,自己顶着一脑袋膏药下到二楼,进了小鹿住过的卧室。卧室整洁得仿佛不曾有人来过,一点小鹿的蛛丝马迹都没留。他打开了立柜门往里开,柜子分成上下两格,下面是空的,上面放着两套睡衣,睡衣叠得整整齐齐,最上面摆着一只蓝色台球。

程世腾不知道这睡衣是小鹿叠的,还是仆人叠的,反正小鹿从小就是这样,对待一切都是一丝不苟,一支铅笔用过了,也要规规矩矩的放回原位。

挪开蓝色台球,程世腾拿下一件睡衣,堵到鼻端嗅了嗅。睡衣上有淡淡的肉体气味,这么多年了,小鹿的气味始终没有变。和小鹿同床共枕的太久了,小鹿的气味总会让他想起旧时光——寒冷的冬日清晨,他不情不愿的睁开眼睛,应该起床了,密斯玛丽要来上课了,应该出门去学校了……应该做的事情那么多,但他懒洋洋的翻身搂住身边的小鹿,闭了眼睛只是想睡。被窝里是小鹿的气味,空气中是小鹿的气味,他沉浸在这气味中,想舒舒服服的睡他个地老天荒,同时心里又有点嫉妒小鹿,因为小鹿小,不必读书上学,什么都不必做。

程世腾有时候回忆往事,自己也诧异自己那时竟会那么狠。那时小鹿的喜怒哀乐他全没考虑,他只是怨气冲天,也不知道怎么会怨成那样,疯了似的。

他又想自己可能真是随了父亲。当年年轻的鹿副官,是不是被同样年轻的父亲逼死的?

第七十二章(下)

大年初五的傍晚,小鹿回了县城。

新年期间,他在县城的家中只剩了武魁和张春生作伴。这二人虽然一贯的话不投机,但是张春生闷声不响的又能张罗又肯干活,武魁坐享其成,也就容忍了这只黑黝黝的闷葫芦。从除夕到初五,这二位加上常驻院内的一班勤务兵,居然过得堪称快活——第一,酒肉是放开了吃的,要多少有多少,想怎么吃就怎么吃;第二,钱也是有得花的,小鹿临走前给他们也发了红包,红包不算薄,够他们凑一桌牌耍一宿钱;第三,除了酒肉金钱之外,其余的物资也充足,武魁从除夕下午开始跑出去放鞭炮,各式爆竹让他放了个遍,放没了就派小兵再去买,放得院门外头火星乱迸喜气洋洋,鲜红的鞭炮碎屑铺了多厚。

院子里的人们生平第一次过这么肥的年,正是乐得晕头转向,不想营座居然回来得早,导致他们不得不结束撒欢,重新勤谨起来。

武魁和张春生也诧异,但张春生诧异完毕之后,便安心的重操旧业,开始伺候小鹿的起居。到了大年初六的上午,武魁没敢再到院外惊天动地的放大麻雷子。站在院子里逮住张春生,他小声问道:“小张,我怎么看咱营座气色不对呢?”

张春生张了张嘴,没说出什么来,因为看小鹿从昨晚到今早一直沉着脸,气色的确是不对。

武魁向前望着正房窗户:“怎么又写上了?他写什么呢?”

张春生小声答道:“不知道,这不也是刚开始写吗?”

小鹿在书桌上摊开了一张雪白信笺,又将墨水瓶子拧开了放到面前。信笺还是他从日本带回来的,带它本不是为了要用它,纯粹只是因为它精美。白地上面印着隐隐约约的淡灰格子,用粗一点的钢笔头蘸了黑墨水写上去,字写好了,会有种素净庄严的美。

小鹿在第一行端端正正的写下了“何君”两个字,然后手就哆嗦得再也写不成了。这怎么写,他想,这怎么写?好端端的,说不见面就不见面了?原因是什么?实话实说当然是不行的,可是连这种谎言也要他自己来编吗?递给他一把刀子逼着他自裁,难道他为了死得合人心意,还要亲自再磨出一道锋刃吗?

仿佛刚刚恍然大悟了一般,他抖颤着放下钢笔。何若龙的好处忽然都想起来了,连他一颦一笑一眨眼的样子都想起来了。他是有多爱这个人啊,连何若龙自己都不明了,只有他和天知道!

天可怜见,他爱何若龙,何若龙也爱他。相爱的两个人,血脉都像是相通的,中间一刀劈下去,鲜血淋漓,会活活把人疼个半死。刀子再狠一点,人再弱一点,就疼死了,活活的疼死了。

这一刀,程廷礼不劈;刀子递到他手里,让他自己劈。

慢慢的重新握起了笔,小鹿看自己磨刀霍霍,自断骨肉。

他含着眼泪,写一封最蛮横的道别信,信中的话,句句无理又无礼。每写完一句话,他想到这句话是对何若龙说的,是给何若龙看的,就羞愧难言,恨不能立时死了。写到最后,他忽然落下了一滴极大的眼泪。泪珠子擦着信笺一角落下去,吓了他一跳。他慌忙用手指去擦拭那染了泪的一角,生怕信笺上会留下泪痕。也许重新誊写一遍才最保险,但他放下笔,哽咽着对那湿润了的一角吹气,想要把它吹干——不能再誊写了,这样的信,一辈子写一次就够了。

很快的,墨迹和泪痕一起干了。

粗头钢笔蘸着黑墨水,写出来的字果然是好看的;被打湿了的一角微微打了皱,乍一看也看不出。把信笺折了三折塞进信封,他的身体随即像被抽了骨头一般,从椅子上慢慢的往下滑。滑到最后蹲在地上,他躲在书桌后,闭着眼睛抱了头。

他疲惫极了,写完这一封信,他要累死了。

然而正当此时,院门口起了一阵喧哗。张春生轻轻一敲书房的窗玻璃,出声说道:“营座,何团长来了!”

第七十三章

小鹿听闻何若龙来了,心中一惊,一个激灵就起了立。随即他想起自己脸上还有泪痕,偏偏手边既无毛巾也无手帕,用两只巴掌满脸乱擦了一通,他推开书房门刚要往外走,何若龙已经寒风凛凛的进了堂屋。

“你也太不够意思了!”何若龙冻得耳朵红、鼻尖也红,然而眼睛闪闪发亮,嗓门也很大:“你早点儿告诉我一声,咱俩不就能坐一趟火车回来了?你不在天津,我一个人留在那儿有什么意思?”

小鹿站在书房门口,见何若龙左右手全提了大包小裹,并且是美丽的大包小裹,一看就是百货公司的出品,包装纸上还印着花体洋文。把这些包裹放到了堂屋桌上,何若龙甩了甩被细绳勒出红印子的手指头,然后开始摘帽子脱大衣。小鹿呆呆的望着他,忽然说了一句:“何若龙!”

何若龙刚把大衣纽扣解了一半,闻声就回了头看他:“嗯?”

小鹿的嘴唇动了动,万分艰难的从喉咙里挤出了三个字:“你走吧!”

何若龙留意看了看小鹿的脸,这才发现了异常。几大步走到了小鹿面前,他抬手握住了小鹿的双臂,低头去瞧小鹿的眼睛:“怎么了?是不是出什么事儿了?”

小鹿被他握着手臂,从肩膀到手指尖都是麻的,抬不起动不得,甚至连带着失了声。何若龙见此情形,越发忐忑了,压低声音说道:“你别怕,有我呢,天大的事情来了也不怕。”

小鹿忽然用力挣开了他的双手,转身走回书房拿起了那一封信。随即转身走回何若龙面前,隔着相当的距离,他颤巍巍的把信递了出去。

何若龙不明就里,犹犹豫豫的接了信封。信封没有封口,他直接抽出信笺展开了,从头到尾飞快的读了一遍。

读完之后,他抬起头,仿佛没看明白似的,神情惶惑的笑了一声:“小鹿,你到底是怎么了?”

小鹿直挺挺的站在地上,姿态僵硬的对着房门一挥手:“走吧。”

何若龙低下头,把那信又读了一遍,字字句句他全认识,全读得懂,可是连成一篇之后,他就不能领会了。很奇异的,他忍不住要笑,笑得心惊胆战,手都凉了:“哈哈,小鹿,别闹了,我还给你买了一样好东西呢!”

小鹿又一挥手,眼睛睁得奇大,瞳孔里没有光,满脸就显出了这么一双死气沉沉的大眼睛:“走吧。”

何若龙垂下头,把信读了第三遍。读过之后抬起头,他失控似的还是笑,一边笑,一边用手往大衣怀里掏,掏出一只方方正正的小盒子:“小鹿,你看这个,咱俩一人一只,一样的。”

他干脆不提信的内容了,单是把那小盒子往小鹿面前送,又揭开盒盖让小鹿看:“好看吧?瑞士货。你带上试试,看看合不合适。”

小鹿向后退了一步,一字一句的低声说道:“何若龙,你我缘分尽了。我惟愿你将来天高海阔、出人头地。现在,你走吧!”

何若龙直愣愣的看着小鹿,看了一会儿,仿佛是无可奈何了,甚至还像是要撒娇了:“别闹了!让你别闹你还闹,再闹我真走啦?”

小鹿深深的看了他一眼,要把他的相貌印到脑子里,印到心里:“走吧。”

何若龙茫然的望着小鹿,渐渐的不笑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他低声问道:“原来我一无所有的时候,你都不嫌弃我;现在我眼看就要走上坡路了,你怎么反倒和我说起了一刀两断的话?我知道你不是那轻易看不起人的人,你不会嫌我是个土匪出身,咱俩自从认识以来,也一直连脸都没红过,只有好没有坏——小鹿你说实话,到底是出什么事儿了?你就是烦我,也没有说烦就烦的,你这脸变得太快了,这不对劲。”

小鹿扭头望向窗外,今天倒是个晴朗的冬日,天空一碧如洗,洗得干干净净,连一丝云都不留。

然后,他听见自己开了口,声音嘶哑低沉,不好听:“我不会总带兵,迟早还是得回家去。你和我,不是一路人。”

何若龙怔了怔,随即答道:“你这话我没听明白。是,天津北平那些地方,肯定是比这小县城好一万倍,我也知道你不能总在这种地方混日子;但是你不能,我也不能呀!我现在已经是团长了,等我当了旅长师长,我也把家安到租界去——小鹿,凭我的本领,我辱没不了你。真的!你不是也说我将来会有出息吗?

小鹿到了这个时候,神经反倒有些麻木。他不看何若龙,只盯着窗外那一小片明净天空说话:“何若龙,够了。”

他是这样的坚硬冷淡,让何若龙忽然生出了疑心:“小鹿,你是不是……是不是有别人对你更好,所以你……”

小鹿暗暗的一咬牙,随即挑衅似的转向何若龙一点头:“是。”

何若龙的脸霎时白了,连嘴唇都褪了血色:“是……谁?”

小鹿做出了饶有兴味的姿态:“你猜。”

何若龙的声音轻不可闻:“程大少爷?”

小鹿不置可否的从鼻子里呼出了一口气,然后抬眼望着何若龙说道:“现在,你该走了吧?”

何若龙想起了程世腾对小鹿的亲昵与殴打——那种举动与疯狂,的确不是平常的兄弟应该有的。况且小鹿是个养子,又不是亲的,无非是个挂了个弟弟的名分而已。

程大少爷的身份和财势,他的确是没法比的,即便是当了旅长和师长,恐怕也还是没法比。程大少爷本人也是个漂亮的公子哥儿,这个,他更是没法比。

目光渐渐下落到了手中的手表盒子里,表蒙子亮晶晶的,他一直没敢摸,怕沾了自己的手汗指纹。猛的把心一横,他拽出手表扔了盒子,随即拉起小鹿的左腕,不由分说的把手表给他套了上。“咔哒”一声摁上了表带锁扣,他下意识的又要张开双臂去拥抱小鹿。

然而小鹿恶狠狠的推开了他:“走!”

何若龙被他推了个踉跄。

他没垂死挣扎的纠缠,缓缓转身走回堂屋,他只在临出门前回了头,可怜兮兮的又去看了小鹿。

小鹿惊天动地的摔了书房房门,不肯和他对视。不止是关了门,他还手忙脚乱的拉拢了窗帘。拉拢窗帘之后又把窗帘掀开了一道缝隙,他用一只眼睛向外窥视,看见何若龙垂着头,一步一步的穿过院子,走到大门外去了。

放下窗帘退了一步,小鹿靠墙站住了,将后脑勺接二连三的撞向后方墙壁——他心疼,疼得不知道应该怎么样才好了,疼得又要窒息了。

紧闭双眼转了个圈,他攥了拳头对着墙壁狠狠的捶,不但用手捶,而且用脚踹,一边连踢带打,一边哽咽似的呻吟出声。最后连踢带打都不够劲了,他开始合身往墙上撞,撞肩膀,撞后背,仿佛和墙有仇,要和墙拼了!

忽然双脚一绊跌坐在地,他顺势躺在地上打了几个滚,两条腿在地上蹬了蹬,他随即一翻身跪起来,对着墙壁又接连挥出几拳,他低下头,张大嘴巴一口咬住了自己的小臂。

不知道疼似的,他咬得摇头晃脑,口中呜呜做声。他难受,他把他心肝宝贝一样的何若龙生生撵走了,他难受死了。

张春生和武魁不知道何若龙为何来了又走,见书房窗帘低垂,所以也不好进去细问。屋子里挺静,院子里也挺静,没人知道小鹿正在书房中歇斯底里的发疯,疯得满脸都是鼻涕眼泪,疯出了后脑勺几个青包,疯出了两只皮开肉绽的拳头,以及白墙上几抹断断续续的血迹。

临近中午的时候,他从地上爬了起来。踢墙的时候把左脚扭了,脚踝疼得他走起路来一瘸一拐。隔着窗户吼了一嗓子,他让张春生给自己送水和毛巾进来。

等到张春生把温水和毛巾全摆到堂屋内的脸盆架子上了,他隔着书房房门,又把张春生赶了出去。等到这三间屋子都没人了,他推开门,东倒西歪的走到脸盆架子前,弯了腰想洗把脸。两只破了油皮露了嫩肉的手伸进水里,他在丝丝缕缕的痛意中,看到了自己左腕上的新手表。

他连忙抬手在毛巾上擦了擦,然后摘下手表放到一旁桌上。把手表又往桌子里面推了推,他确定不会有水花溅上它了,这才俯下身,把整个脑袋都插进了水盆里。

满头满脸的洗了一通,小鹿最后抬起头,拧了一把毛巾使劲的擦了自己。最后转身走到桌前,他把那只手表拿起来,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

卷起衣袖露出手腕,他这回把手表贴肉戴了上。转眼再去看桌上那些大小包裹,包裹表面贴着小标签,全是吃食一类。小鹿坐在桌边,挑了个小纸盒子打开来,见里面是一块一块的精致点心。捏起一块送进嘴里咀嚼了,他就感觉嘴里木渣渣的,一点滋味也没有,气息忽然一颤,他的眼泪又出来了。

他半闭了眼睛佝偻了背,一边咧着嘴无声的哭,一边用点心给自己塞出了两个圆鼓鼓的腮帮子。脸白洗了,点心也嚼不动了,他鼓着腮帮子,一口气接一口气的抽搭,抽得整个人一挺一挺,直打激灵。

下午,后知后觉的连长们听闻营长从天津回来了,立刻联袂前来拜年。小鹿露了面,眼睛有点红,鼻音也有点重,除此之外,一切如常。

晚上,小鹿蹲在书房墙壁前,用一枚小刀片去刮墙上的血迹。他干得很认真,刮几下,吹一口气,吹飞刮下来的墙灰末子。等把白墙重新刮白了,他金鸡独立的向后跳了一步,歪着脑袋审视一番,随即又单腿跳了回去,双膝跪下,用刀片刮去了墙上最后一个小血点子。

第七十四章

小鹿晚上没要晚饭,把何若龙带来的那些点心一顿吃了个精光。

他其实没有食欲,糖果和点心嚼在嘴里,韧的像胶皮,脆的像白纸,总之全吃不出滋味。一口一口的干噎下去,他撕心裂肺的吞咽,仿佛吃的是何若龙。仿佛何若龙被他杀了,又被他吃了,毁尸灭迹、合为一体。

最后,他吃空了所有的点心盒子。张春生进来给他送凉开水,见他直挺挺的坐在椅子上,腰是小细腰,前头却是隆起了个圆滚滚的肚皮。万分惊讶的“哟”了一声,他放下大茶壶问道:“营座,您这是吃了多少?”

小鹿打了个饱嗝,没敢动弹,因为一动弹就要呕出来,他舍不得吐。

张春生也没打算让他吐,只是没见过这么鼓凸的肚子,心中有些害怕。手足无措的在小鹿面前站了一会儿,他忽然想起家里好像是有点普洱茶,那东西听说是能消食的,便一言不发的扭头小跑了出去,张罗着烧开水沏热茶。

武魁见张春生跑得团团乱转,仿佛有鬼催似的,就顺着半开的房门往正房里睃了一眼,正好看见小鹿坐在电灯下椅子上,叉开双腿垂着双手,魂游天外一般歪着脑袋发呆。

屋里洋炉子烧得热,小鹿穿着军裤衬衫,衬衫外面套了一件半旧的青缎子小马甲。单薄衣服显出了他秀气的身段四肢,唯独肚皮有异,竟然将小马甲绷了个紧。武魁看他这模样太怪,连忙跑去厨房问张春生:“他那肚子怎么那么大?”

张春生盯着炉火使劲,恨水不开:“他把何团长带了的那些东西全吃了。”

武魁越发惊讶:“全吃了?过年把他过馋了?”

张春生恨不能代替吹火筒,把嘴撅到灶眼上吹出一股狂风:“谁知道!”

武魁嫌厨房里不干不净,转身溜溜达达的又回了前院。通过门缝又看了小鹿几眼,他突发奇想,想自己这位小营座有孕在身,已经显了怀。可惜这都是奇思异想,因为自家营座虽然脸蛋漂亮,但的的确确不是花木兰。

况且就算是花木兰,想怀孩子,也得先有孩子他爹才行。可谁又敢去动鹿营长?

武魁心算了一番,末了认为起码在本县城内,是绝没有这样的人。出了县城,营长连省主席的儿子都敢揍,想必除非他自愿,否则旁人绝上不了他的身。

能让他自愿的,恐怕就只有何若龙了。但是两个人究竟好没好到那份上,也是悬案。

武魁在院子里浮想联翩,想得自得其乐,还挺有趣味。张春生在厨房里对着炉火着急,急了半天,终于等到了热水沸腾。小鹿咬紧牙关忍着不吐,忍到最后,果然没吐。

一夜过后,小鹿回复常态。他清晨吃药,白天去营里巡视了一圈,见炊事班的大锅里还有肉,小兵们的确是真过了年,便在下午回了家。

回家之后他读书、喝茶、点了一根香烟小口小口的吸。晚饭没吃几口,但是洗了个漫长的热水澡。洗过澡后回到卧室,他拉拢窗帘开了电灯,支起衣箱上的大镜子,很认真的审视了自己的前胸后背。薄薄的肌肉还在,肌肉的线条也算清晰。弯下腰再去看腿,他习惯性的忽略了自己胯间的器官。那器官永远团缩在裤衩之中,因为是徒有其表,所以在小鹿的眼中,它已经成了身体上的一具寄生物。它是那样的怯弱柔软,对于自己简直如同侮辱,侮辱了自己的智慧与精神。

腿也不错,结实修长。小鹿直起腰,开始穿他那一套自创的白棉布睡衣裤。穿利索了,他关闭电灯摸黑上床。拉起棉被盖到肩膀,他侧身躺着,将一只手伸到枕头下。

枕头下面躺着那只新手表。这手表不只是手表了,它是薛宝钗的锁,贾宝玉的玉,意义太重大了,已经成了宝物。

小鹿攥着那只手表,忽然很想离开此地。这里距离何若龙太近了,中间只隔了一座狗尾巴山。他真怕自己哪一天会如鬼似魅的翻山跑过去,本意是偷看何若龙一眼,结果却被何若龙抓了住。

小鹿在这夜里定了主意,翌日上午就坐回书桌前,摊开纸张又写了起来。

这封信是写给程廷礼的,因为全是实话实说,一句敷衍都懒得再做,所以写得特别顺畅。洋洋洒洒的写满了三张信笺,他感觉自己把该说的话都说全了,这才让张春生把信寄了出去。

不出一个礼拜的工夫,程廷礼那边果然发来了回电——他让小鹿回天津去,他会另找个好差事给小鹿。

小鹿不傻,当然不肯。双方讨价还价的打了几天拉锯战,末了在二月二这一天,小鹿终于接到了一纸军令。程廷礼遂了他的心意,让他带着他的人马拔营北上,进察哈尔办兵工厂去了。

第七十五章(上)

小鹿给自己换的新环境,是在察西一带。

这地方几乎就是紧挨着绥远和山西,带着一个营的人马,小鹿顶着个团长的名头,在东河子安了家。东河子名字不起眼,其实是座有历史的大县城,绥远来的商队从这儿经过,山西来的富商往北走,也要从这儿经过。先前驻扎在这里的一个师刚刚开走了,留下了三个营的新兵。这三个营加起来能有个一千多人——说是一千多“人”,其实属于过褒,因为细致一点的说,应该是一千多瘌痢头、叫花子、瘸腿烂手独眼龙、以及花柳病患者,其中看起来真正像人的,实在是不多。招兵的能从茫茫人海中凑出这么一千多人,也是个本事。

于是小鹿在办正事之前,先花大力气,把这些人处理了一番。有病的挑出来,送到善于劁猪的军医手下治病,治好了算造化,治不好,军医也不给他偿命。经了军医的手,一千多人很快就变成了九百多人。再撵出去一部分无可救药的花柳病患者,九百多人又成了七百多人。这七百多人被小鹿拉到操场上进行军事训练,训了一个礼拜,七百人中逃了一些,毙了一些,只剩了五百多人。

这五百多人是被小鹿大浪淘沙淘出来的,一个月后,还是五百多人,一个也没少。本来他们都是从四面八方被抓过来或者招过来的,各有个的头目和长官,但是到了如今,他们变得只认小鹿。小鹿是个好长官,每天中午都要到营里巡视一圈,因为中午吃干饭,有那奸猾的司务,会偷着克扣粮食,把干饭变成稀粥。

小鹿不敢闲着,一闲下来就要想起何若龙。两个多月没见着这个人了,以后也许也再不会见。自从认识他之后,从来没有分开这么久过。

天气暖了,暖出了一个草长莺飞的好世界。小鹿住进了师长留下的大宅子。宅子是两进的大院落,但他也还是只要后院三间上房。每晚入夜之后,会有野猫前前后后的叫春,叫得撕心裂肺,如同孩子哭。张春生手持竹竿,每天晚上都要在院子里南征北战的撵猫,然而撵之不绝。

后来,上蹿下跳的张春生比野猫更让小鹿烦躁了,他站在门口,扯着粗喉咙对着张春生吼:“你天天夜里胡折腾什么?!”

张春生吓了一跳,登时在院子里打了立正:“报告团座,这些野猫叫个不休,我是怕……”

没等他说完,小鹿像狗似的狂吠一声:“屁话!它没老婆它不叫?”

话音落下,小鹿转身一步迈进房内,“咣”的一声摔了房门。

张春生握着竹竿,站在原地眨巴眨巴眼睛,然后讪讪的掉头走回了前院。武魁正和几名小勤务兵蹲成一圈嗑瓜子,见他臊眉耷眼的回来了,就哧哧的发笑:“不撵猫了?”

张春生摇摇头:“不撵了。”

武魁笑问:“团座刚才嗷一嗓子,骂你什么了?”

张春生答道:“没骂我,说猫呢。”

武魁追问:“猫?猫又怎么了?”

张春生灰溜溜的说道:“他说猫没老婆,叫一叫也是情有可原。”

武魁听了这话,就吐着瓜子皮,哧哧的继续笑。笑到最后,他声音很低的咕哝了一句:“他也没老婆。”

张春生一听这话就不乐意了,正好手里的竹竿是现成的,就用竿子照他后背捅了一下:“别他妈胡说八道!”

小鹿从来不到院子里和小部下们开玩笑,他这人也说不出是哪里怪,总之放到哪里都像是格格不入。硬往人堆里挤的话,旁人不自在,他也不自在。

所以独自站在屋子里,他守着一台新留声机消遣。留声机是他到东河子之后,特地给自己置办来的,专门为了听他从日本带回来的那些演歌片子。唱片放到机器上,大喇叭里传出异国他乡的歌声,低低的,颤颤的,带着异族的哀与愁,有时候听着会像是哭。

猫也替他哭,留声机也替他哭,他自己就不哭了。

第七十五章(下)

西历四五月份的时候,小鹿一边断断续续的招兵,一边开始着手建造起了兵工厂。

程廷礼麾下如今已经聚了几十万人,然而没有几处像样的兵工厂,枪支子弹总以购买为主。先前程廷礼力量薄弱,所用的军火数量也有限,所以也没有动过自给自足的念头;然而今时不同往日,他大器晚成,居然在年近半百之时重新又发了迹,为了将这一小片江山长久的独占经营下去,他就不得不往长远里看了。

让小鹿去办兵工厂,是程世腾的主意。程世腾记得小鹿从小就说要去德国学习机械知识,回来做工程师,开工厂办实业。这句话的前半句,已经被他亲手搅黄了;后半句倒是还有实现的可能,毕竟兵工厂也是工厂。

程廷礼对小鹿的理想不是很感兴趣,但是也愿意拨一点钱和人给小鹿,让他自己试着去干一干,干成了,自然是好;干不成,也没关系,因为军中根本没有这方面的技术底子,干不成也是正常的事情。况且这事情也不只是小鹿一个人在做,察哈尔境内的新兵工厂已经建成了好几处,全在争抢着要先开工。

小鹿对于兵工厂的兴趣很大,尤其这兵工厂不是制造土枪土炮的小作坊,而是真正现代化的机关枪厂。为了保证兵工厂的安全和秘密,他将工厂设在了距离县城三十里远的山沟之中。

这山沟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但是只要肯向前向后多走几步,那就又有村又有店,不算荒凉偏僻。除此之外,这里的风景十分优美,处处花草葱茏,小树林里有松鼠有兔子,最凶的野物是野猪,春夏秋三季是绝对的没有狼。从山沟前方的村庄出发,有平坦宽阔的官道直通县城,运粮运人全都方便得很,下雨刮风都一样能走。

自打小鹿升任团长之后,武魁也挂了个官职,成为警卫班的班长。他这个人贫嘴恶舌好色,但是也聪明蛮横凶恶,是个真能办些事情的人。小鹿总憋着要把他吊起来抽一顿,但是每当他真要找鞭子时,武魁就会抱头鼠窜。抱头鼠窜也是需要胆量的,团长没发话,谁敢走?武魁就敢。

几个小时之后,等他试试探探的又窜回来了,小鹿往往已经消了气,懒得再理他了。

武魁是这样的不驯,同时对他又是始终忠诚,所以小鹿这一趟出城办厂,反倒没有带他。把武魁留在东河子县城里,他让武魁负责招兵。

武魁留恋城内的繁华,很是愿意;张春生比较烦武魁,所以也很是愿意。在这种皆大欢喜的局面之下,小鹿带着他的兵,和他从山西雇来的技术人员,出发进山了。

山中的风光虽然美妙,但山中的生活可是远远不及县城舒适。好在交通便利,士兵赶着大马车,昼夜不停的从城中运来砖瓦,倒也很快边建造起了成排的房屋——小鹿爱干净,新造的土坯房他不肯住,因为土坯里时常会有活蚯蚓拱出来,毫无预兆的掉到他的头皮上或者领口里。

小鹿到了这山里,偶尔会有与世隔绝的感觉。他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整天的在工厂里转,很快就将一张雪白的面孔晒成了麦色。张春生每隔一个礼拜给他剃一次头,剃得他总像是刚从庙里跑出来的。

张春生其实并不喜欢给他剃头,他的头发乌黑细密,是好头发,非常的适合梳小分头。张春生有时候想象一下他西装革履小分头的模样,想到最后,就感觉那样的团座真是漂亮死了。

小鹿在山沟里住了半个来月,渐渐摸透了周遭的地形,又因为天是越来越暖越来越长,所以吃过晚饭之后,他添了个新的消遣——打猎。

他也不往远跑,只带几名卫兵在附近钻林子。他枪法不错,眼神尤其好,几乎就是弹无虚发,每天晚上都能拎回来几只兔子或者几只鸟。张春生认为他这个玩法很不错,同时幸灾乐祸,因为如果武魁在场,一定乐得发疯。对于武魁来讲,打猎的乐趣,并不低于逛窑子。

然而幸灾乐祸了没有几天,这天傍晚,张春生正在小鹿房里叠军装,忽听门外人声嘈杂,冲出去一瞧,他登时变了脸色,因为小鹿是被一名卫兵背回来的。卫兵见了张春生,连忙嚷道:“张副官,不好了,团座让野猪给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