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东河子,不是说他死了心罢了休,他只是一时间没了方向和办法,他需要找个安静地方想一想,想清楚了,再继续找。

他想自己可以一生什么都不做,只是找。找到为止,或者,找到死。

第二百零二章

在张春生回到东河子那一天,程世腾也把小鹿带到了自己在上海的家。

上海如今也沦陷了,幸而他的家位于英租界,不大受影响。房子是一座很精致的二层小洋楼,院子里还有很宽敞的汽车房。和天津意租界内的程公馆相比,它是小了,但是如果不在家里请客交际的话,两个人住,又简直是太大了。

房子是年纪不大的旧房子,当年买下来时,曾经被程世腾派人粗粗的装饰了一遍,如今来宝早早的过来打前站,趁程世腾没到,将房屋又细致的重新收拾了一番。先把底子收拾好了,然后他把当年程世腾留下的那些装饰品重新摆放粘贴了上——伺候程世腾伺候了好些年,他相信自己懂他的心。

于是在程世腾背着小鹿进门的一瞬间,小鹿惊呆了,程世腾自己也惊呆了。

楼内是窗明几净的,阳光透过落地的大玻璃窗,照得满室明媚。而在雪白的墙壁上,贴了一张巨大的红色双喜。

程世腾背着小鹿走到了墙壁近前,腾出一只手去摸那张喜字——这还是他四年前停留在上海时,亲手粘贴到墙上的。

四年了,红色双喜已经褪成了粉色,他自己的眼角也有了浅浅的纹路。身前抬起了一只手,是小鹿也用手指触碰了那张双喜:“怎么贴了这么个东西?还是旧的。”

程世腾抓住那只手,送到嘴边亲吻了一下,然后百感交集的笑了。

“四年前的东西,还能不旧?”他的声音有些哑,气息也有些乱:“我当时说,要买个大的,越大越好,顶天立地贴满一面墙才好,你看,是不是够大?”

小鹿缓缓扭头望向了程世腾:“四年前?”

程世腾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脸上依然带着笑意:“四年前,想带你私奔,想把这里当做我们的新房,后来失败了,我就再不敢过来,不怕别的,怕见这个大字。”

然后他背过手,把小鹿往上托了托:“现在好了,现在,我终于把你背过来了。别生气,这不是谈情说爱,这是我的心里话。”

小鹿搂着程世腾的脖子,抬眼望着前方的双喜,心中忽然一阵恍惚,双喜鲜艳的笔画,清清楚楚,仿佛是自己宿命的道路。其实是不大甘心的,其实是不很情愿的,可自己和他之间仿佛是有着天生注定的纠缠与缭乱,怎么解也解不开,怎么剪也剪不断。

程世腾从红色双喜面前走开,开始一步一步的上楼。墙壁上每隔几米便贴了一幅红色剪纸,有的是喜字,有的是鸳鸯,全是旧的,在这空旷的洋房里等了四年,它们全都生生的把自己等旧了。等到如今,它们总算等来了一对新人。

程世腾凭着记忆,把小鹿背进了新房卧室之中。卧室内红通通的,甚至连床头栏杆上都挂了红色花球。弯腰把小鹿放到了床上,他蹲下来打开床头柜子上的抽屉,随即对着抽屉笑了,一边笑,一边掏出了两只小小的锦缎盒子。打开其中一只对着小鹿晃了晃,他回头笑道:“还有这个——等你将来愿意了,我再亲手给你戴上吧!”

小鹿扭头望过去,发现那盒子里嵌着一枚亮晶晶的钻石戒指。这枚戒指既没让他感到羞涩,也没让他感到恼怒,他只是觉得程世腾又可笑又可怜,竟会这样执着的想和自己结婚。明知道自己不正常,还要结。

“我以为你会被我吓跑。”他对程世腾说了话:“如果我是你,我不会要一个有怪癖的废人。”

程世腾把戒指盒子放回抽屉里,然后起身走到小鹿面前蹲了下来。将两条小臂横撂在了小鹿的大腿上,他仰起头,对着小鹿一笑:“可你不是我。”

然后他微笑着一歪脑袋:“大哥就是应该和小鹿在一起的,我们从小到大打了这么多年,还没打散,那就是永远都不会散了。”

站起身弯下腰,他抬手握住了小鹿的肩膀,又轻声说道:“小丑八怪,你真美。就因为你长得好看,我那些年才特别混账,总怕你被别人抢了去。太怕了,怕得我要发疯。你这么美,会有多少人也像我一样喜欢你啊!”

小鹿听到这里,缓缓的向他睁大了眼睛,然而没说话,只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

然后仿佛难以置信似的,他的长睫毛颤抖着垂了下去。

“你说得对。”他低声说话,声音嘶哑:“你没把我养好。我恨你,是你自找的。”

程世腾不再回答,双膝跪地搂了小鹿的腰,他闭了眼睛,把脸埋到了小鹿的胸前。而小鹿抬头望着玻璃窗上的红喜字,望了良久之后,他慢慢抬起一只手,捂住了程世腾的后脑勺。

第二百零三章

程世腾发现人的年纪一变,性情脾气也会随之变。先前十七八岁、十八九岁的时候,他对小鹿简直是没别的念头,一见便是直接往衣服里头盯,恨不能二话不说,直接去扒他的裤子,心心念念的,满脑子就只装着床上那一桩事,小鹿偶尔对着他露了一点肉,他也能面红耳赤气喘如牛,整个人像是吃了春药加火药,虽然也明知道自己这样不好,但是控制不住,从早到晚力大无穷的,仿佛每块肌肉都在鼓动发涨。

十年之后,他终于又和小鹿和和平平的共处在了一处宅子里,然而这回他不再那么如疯似魔了。他对小鹿依旧是有欲望的,但是那欲望并不来得火烧火燎,而是丹田中的一股暖流,让他心猿意马,也让他心平气和。他发现爱一个人,其实可以有许多种爱法,各有各的甜蜜和趣味,床上的欢好固然是激动人心的,然而一个温柔的眼神,一句暧昧的言语,也有它的美好与力量。

程世腾并没有急于和小鹿同床共枕,怕自己一个不慎,又冒犯了小鹿。但是每天晚上入睡之前,他必要在小鹿的床上躺一会儿或者坐一会儿,和小鹿闲聊几句。聊的时候,他至少也得是光着膀子。小鹿到了这个时候,就翻身背对着他,不肯正视他的身体。

这天晚上,他又打着赤膊跳上了小鹿的床,闲谈几句之后,他伸手推搡了小鹿:“哎,转过来看看我的脸,今年夏天我算是晒狠了。”

小鹿爬起来转向了他,藉着灯光仔细一看,发现不知从何时起,程世腾的鼻梁面颊上竟然出现了几粒雀斑。抬手用拇指在那褐点子上搓了搓,没搓下来什么——真的是雀斑。

程世腾抬眼端详着小鹿,忽然笑问道:“是不是胖了一点儿?”

不等小鹿回答,他掀起小鹿的睡衣又看了看,然后笑着一把搂住了小鹿,左右摇晃着说道:“总算是有点儿肉了!”

小鹿侧身坐到了他的大腿上,肩膀抵着他的胸膛。缓缓的扭头看了程世腾一眼,他忽然探头,在对方的脸上嗅了嗅。对方的气味很熟悉,像是从记忆深处散发出来的,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的生活中就只有这一种气味。然后稍稍的向后仰了头,他重新又审视了程世腾,仿佛是久别重逢的一般,心中暗想:“这是大哥?”

这是很偶然的一场审视,然而竟引出了小鹿的惊讶与感慨。仿佛是从幼年一步跨到了今天,他一眼不眨的盯着程世腾,忽然感觉这个人很亲,也很美。手掌滑过程世腾端正的肩膀,向下一路抚摸到了胸膛,然后慢慢的俯下身低了头,他扭过脸,吐出舌尖舔了舔对方的乳头。

这不是亵玩,这是品尝与试探,因为记得自己曾经对它垂涎三尺,并且为它挨了无数顿打。舔完之后抬起头,他等着看程世腾的反应,看看程世腾会不会再打自己一顿。

然而程世腾单只是笑,又告诉他道:“一口一块钱!”

到了上海之后,程世腾订了每天一瓶的羊奶,因为新近流行一种说法,说是羊奶最补。可上海显然不是个养羊的地方,所以物以稀为贵,一瓶羊奶竟要一块多钱,并且数量有限,只给小鹿一个人喝。

小鹿也笑了,声音很低的说道:“你这么值钱,我也把你牵出去卖卖吧!”

程世腾在他脑袋上凿了个爆栗:“小丑八怪,我全卖给你!”

小鹿抬手捂着脑袋笑道:“我没钱,吃不起。”

程世腾见小鹿此刻显然是真高兴了,便探过头在他脸上亲了一口:“找你大哥要钱去!你大哥他……”说到这里他微笑着一眨眼:“资本雄厚。”

小鹿听他这话似乎别有深意,便有些疑惑:“资本雄厚?什么资本?”

程世腾把小鹿推到一旁坐住了,然后自己跪起身来一退睡裤——这裤子他早就穿不住了,但若是深情款款的脱,很可能会被小鹿撵出去;不如借着玩笑盖脸,小鹿不乐意,自己再穿上就是了,反正是玩笑,不怕伤和气丢面子。膝行一步跪到小鹿面前,他用手掂了掂自己胯下那具硬邦邦的家伙,口中笑道:“这就是我的资本,在咱们家里,我这个尺寸分量,可以称得上是资本家了吧?”

小鹿望着他那件紫红光鲜直挺挺的东西,目光直了一下,随即下意识的伸出手,轻轻的握住了它。程世腾有些出乎意料,但是没出声,而且还直起腰,特地的向他挺了挺身。

小鹿一握住它,就松不开了。把脸凑向程世腾的下腹,他将白皙的鼻尖埋进了对方浓密的耻毛之中。深深的吸了几口气之后,他抬起头张开嘴,一言不发的含住了对方的器官。

程世腾哆嗦了一下,也没敢出声,怕小鹿现在是在犯糊涂,自己一旦惊醒了他,好事就会完结。然而忍了不过一两分钟,他便忍无可忍的呻吟出了声音——他没想到小鹿会是这么的有功夫,口腔温热潮湿,唇舌紧凑凑的缠着他箍着他,边边角角都给他伺候到,仿佛他是个糖人儿,少舔一口都是损失。他自认为也是个善战的,可是不出片刻的工夫,他从头到脚过了一溜电,失控一般的绷紧身体向前狠顶了几下,随即便在小鹿的口中一泄如注了。

喘着粗气低下头,他见小鹿垂着睫毛,正在专心致志的吮吸吞咽,而且是小口小口的吞咽,仿佛是在珍惜品尝它的滋味。与此同时,他光滑的脸蛋上现出了一团红晕,额头上也见了一层薄薄的汗。

程世腾半是惊讶半是调笑的发了问:“还要吗?”

小鹿伸出粉红舌尖一舔嘴唇,然后抬眼问他:“还有吗?”

程世腾听闻此言,登时来了劲:“有的是!”

紧接着他弯腰扑到了小鹿,笑着说道:“但是不能白吃,也得让我尝尝你的肉!”

小鹿和程世腾厮闹到了午夜时分,这一场闹得很好,两个人都有了点傻玩傻乐的意思,并且是很和平的玩与乐,程世腾没敢妄动小鹿的屁股,小鹿也没有折磨他的意思,只是在最高兴的时候,他颇想抄起腰带抽一抽程世腾的翘屁股,可惜腹部伤口隐隐作痛,他实在是没有动武寻欢的力气了。

后来,小鹿枕着程世腾的胳膊入了睡,睡得很沉,甚至微微张了嘴,发出匀称的呼吸声音。程世腾没有立即关灯,他低头看了一会儿小鹿的睡相,又搂着小鹿想了一会儿心事。想到最后,他微笑着抬手一拍电灯开关。卧室立即陷入黑暗之中,而他舒舒服服的躺在热被窝里,搂着呼呼大睡的小鹿,心里很得意,得意得几乎要狂笑,想自己是天下第一赢家,人生中所能想象到的好东西,自己全拥有了!活了将近三十岁,此刻才是最好的时候!

翌日清晨,小鹿和程世腾一同起了床。洗漱穿戴完毕之后,小鹿扶着楼梯扶手,独自慢慢的往楼下走。他现在已经能够挺起腰了,但是挺得不直。腹部的伤疤成了一道赤红的隐患,说不准哪一下子抻着了,就能立刻疼出他满头满身的冷汗。他起初认为自己是不怕疼的,可是抻过几次之后,他对那皮开肉裂一般的剧痛服了输。

小心翼翼的下到一楼,他还没有站稳,头顶便响起一串滚地雷般的脚步声音,是程世腾兴致高昂的从楼上跑了下来。拦腰抱起小鹿原地转了个圈,他大喊一声:“飞喽!”

然后不等小鹿回答,他兴高采烈的又直奔了餐厅。

早餐是烤面包片,羊奶倒在一只大玻璃杯里。来宝笑眯眯的站在门口,见他们一个抱着一个的跑过来了,便转身拉开了桌前的两把椅子。及至程世腾和小鹿各自坐下了,他又和和气气的笑道:“大爷,我想跟您告半天假。”

程世腾漫不经心的一点头:“行,用不着告假,家里有事儿你就回来,没事儿你就出去——你是不是要去找你那个小寡妇?”

来宝抿嘴一笑——他在上海新认识了个小寡妇,而且是颇有姿色的小寡妇。来宝如今很寂寞,所以颇想跟小寡妇相好一番,也不是要谈婚论嫁,纯粹只是个互相解闷而已。程世腾认为来宝这个消遣法子有点上不得台面,不过来宝本来就是个奴才坯子,上不得台面也属正常,况且那是个寡妇,又不是个鳏夫。来宝的屁股只让程世腾一个人用过,程世腾现在早不用了,但是也不许别人用,来宝知道他的意思,所以也很自觉。

来宝得了假,立时就走了。程世腾没滋没味的嚼着烤面包片,一双眼睛盯着小鹿看。小鹿端着大玻璃杯,正在痛饮羊奶。程世腾看着他的薄嘴唇,忽然想起昨夜情形,心中不由得一荡。而小鹿此时放下玻璃杯,一边伸出舌头舔了嘴唇边缘的奶渍,一边抬眼望向程世腾,黑眼珠很大很亮,眼神几乎有点坏。

程世腾美滋滋的咬了一口面包,然后说道:“白天好好休息,晚上带你出去玩玩。”

小鹿说道:“我这个样子,可是不大适合进跳舞场。”

程世腾垂眼喝了一口热咖啡,随即抬头笑道:“不去跳舞场,在大街上走走也是好的。我知道一家咖啡馆,柠檬茶很有名,晚上带你去喝。”

小鹿笑了笑,感觉程世腾的语气有些像哄孩子。

程世腾回首往昔,总觉得自己当年只顾着自己玩,没管过小鹿,有些愧疚,故而今天是真心实意的要带小鹿去喝柠檬茶。然而傍晚时分风云突变,哗啦啦的下起了雨。这样的天气,出门就不大合适了。

于是他和小鹿早早的上了床,小鹿泡了个热水澡,泡得上了床之后还要浑身出汗。穿着一条小裤衩蹲在床上,他没开电灯,在黑黢黢的屋子里摸肚子。

程世腾裹着睡袍走了进来,将个小东西扔到了小鹿面前:“刚找到了这个,倒是新的,你原来不是很喜欢它吗?”

小鹿拿起小东西看了看,发现这是一只口琴。送到唇边吹了一口气,他吹出了“嗡”的一声低音。

在连绵不绝的大雨声中,程世腾爬上了床,随口问道:“还会不会吹了?都忘了吧?”

小鹿没理会他,自顾自的又吹几声,找准了音符位置,然后双手握住口琴两端,他试试谈谈的吹出了调子。那调子轻飘飘的断断续续,然而很准,而程世腾先还在床上挪来挪去,听着听着,他坐到小鹿身边,不动了。

一曲终了,小鹿低着头,摩挲着口琴问道:“怎么样?还行吧?”

程世腾凝视着他,在暗中微笑:“很好。”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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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还会有老程老鹿年轻时候的番外O(∩_∩)O~

小鹿和大少爷不会再分开了O(∩_∩)O~(只要张春生不要忽然的出现……)

番外

光绪年间(一)

光绪三十三年,京郊某县。

程廷礼骑着一匹枣红大马,不紧不慢的在县城大街上走。这一年他是二十三岁,身穿鸭蛋青的绸子长袍,外套藕荷色的缎子坎肩,粉底官靴一尘不染。乌黑油亮的大辫子能在脖子上绕好几圈。青缎小帽的帽檐上,一颗大珍珠放着光;青缎小帽帽檐下,他的两只眼睛也在放光,有四个字叫做“剑眉星目”,说的正是他这一路英气勃勃的好眉眼。衣裳漂亮,他扬着一张雪白的脸,人比衣裳还漂亮。

他是汉军旗的出身,论起家世,名望和财产都有一点,多是不多,和达官贵人相比还差着一层,不过比上虽不足、比下却颇有余,他自己也有点小学问和小本领,再东拉西扯的攀攀高枝,竟也能年纪轻轻的混成个千户。

千户大人在前头走,一小队马弁整整齐齐的跟在马后头,千户大人漂亮,马弁也利落,看着正是很体面的一队人马。街上百姓纷纷避让了,程廷礼很安然的高踞马上,上望望天下看看地,正是百无聊赖,忽然前方药铺之中跑出了个小伙计,看意思是要去端门外木头架子上的笸箩——笸箩里也不知晾的是什么草药,总之连笸箩带架子,全挡了程廷礼的道。而那小伙计先把笸箩送回药铺里,又快步跑出来去收架子,耳听程廷礼连人带马越来越近,小伙计扛起架子,慌慌的抬头看了他一眼,偏巧程廷礼也在低头看他,两人目光相对,小伙计腾不出手,只好迟迟疑疑的含笑向他一躬身,然后扛着木头架子回了药铺。

小伙计是走了,程廷礼一勒缰绳,却是愣了。

他是为了那个小伙计而愣——那小伙计看着不过是十六七岁的年纪,然而竟有一张绝代佳人的好脸蛋儿,那长眉毛,那大眼睛,那直鼻梁,那小嘴唇……程廷礼就看了他一眼,然而看得齐全无比,他甚至还记得那小伙计右耳根下有颗小小的痣。

攥着缰绳发了五秒钟的呆,程廷礼忽然飞身下马,也不出声,迈开大步就进了药铺。药铺掌柜的见来了贵客,慌忙上前招呼,然而程廷礼一眼叨住了站在角落里端笸箩的小伙计,开口就唤:“喂!你——”

说完一个“你”字之后,他那脑筋飞快的一转,忽然发现自己这话说得不大对劲,于是很机灵的转了话风,他嗓门不小的继续问:“你端的那是什么?”

小伙计抬了头,规规矩矩的答道:“白菊花。”

程廷礼长长的“哦”了一声,一边“哦”,一边往那小伙计近前走:“白菊花……是败火的吧?”

小伙计愣怔怔的望着他,一双眼睛睁得很大,越睁大,越显出那双眼睛黑白分明,上下两圈睫毛漆黑浓密,小扇子似的,一眨一扇:“啊,回大人的话,是败火的。”

隔着一道柜台,程廷礼意意思思的停住了:“那……那你给我来一包。”

小伙计答应一声,动作利落的往方块纸上抓菊花,程廷礼斜靠着柜台,先是仰着脑袋东张西望了一圈,然后目光顺势下落,状似无意的看了小伙计一眼。看完一眼,他再一次东张西望,东张西望到了末尾,再偷瞄小伙计一眼。

小伙计手太快,只容他看这两眼。伸手接过了小伙计递过来的纸包,他仿佛是要付钱离去,可身体都向外转了一半了,他忽然一回头,又靠回了柜台:“哎,我最近火气挺大,你还有没有别的降火方子?给我讲讲!”

小伙计很认真的答道:“那可多了。”

程廷礼对着他一抬下巴:“讲讲,讲讲。”

半个时辰之后,程廷礼拎着大包小裹出了药铺,也不知道自己一共买了多少树叶子——他不通药理,小伙计给他推荐的方子,据他听着,无非是拿各种树叶子当茶沏了喝。不过醉翁之意不在酒,只要能和小伙计搭上话,小伙计就是推荐给他一捆干草,他也照样肯买。

把大包小裹扔给随行马弁,他上马扬鞭,继续前行。

程廷礼在这县城里带着一营兵,但他自己另有宅院,并不住在兵营里。回家之后进了堂屋,他失魂落魄的喝了一肚子冷茶,一颗心在茶水里怦怦乱跳,眼前总晃着那小伙计的面孔。小伙计统共就只在第一眼看他时笑了一下——一眼的工夫,其实他也没看清楚,到底笑没笑,乃是一桩悬案——好像是笑了。

笑过那一次之后,就一直是正正经经,再没额外给他半个好脸。小伙计越是正经,程廷礼越是心痒,甚至暗恨老天无眼,竟然让这么个美人在药铺里干粗活。

美人要是在相公堂子里度日,那他就没意见了。他手里有钱,可以三下五除二的拍出银票独占美人。但是药铺里的小伙计和相公堂子里的相公们显然不是一路人,程廷礼不知怎的,居然有点怕他,也不知道怕的是什么,反正是不敢贸然跑去药铺拍银票。

抬起一条腿抱了膝盖,他抽筋拔骨的向后一靠,赖唧唧软绵绵的,心里还惦记着小伙计,翻来覆去的想:“哎呀,他怎么那么好看呢?”

翌日上午,药铺刚一开门,程廷礼就又来了。

他到的时候,小伙计正在门外下铺板,忽然见他带着个马弁溜达过来了,就放下铺板对他行了一礼,又声音不高不低的唤道:“程大人早。”

程廷礼登时就笑了:“你认识我了?”

小伙计本来没笑,但是见他笑得热情,就也跟着一笑:“认识。”

程廷礼紧跟一步又问:“你还知道我姓程?”

小伙计恭恭敬敬的答道:“昨天您走之后,旁人说您就是营里的程大人。”

程廷礼看画似的看着小伙计:“你知道我姓程了,我还不知道你姓什么呢!”

小伙计微微垂头,开口答道:“小人姓鹿,叫鹿文保。”

程廷礼来了兴致:“大路的路?”

小伙计一摇头:“是梅花鹿的鹿,梅花鹿算不算大鹿……小人也不知道。”

程廷礼很快乐的笑了:“梅花鹿像你一样,不大也不小。”

然后他背了双手,见药铺掌柜又迎出来了,便搭讪着往铺子里走:“我最近肠胃不适,过来买点儿……”他沉吟了一下,随口胡诌了个熟悉名字:“巴豆!”

此言一出,满药铺的人都笑了,程廷礼不看别人,只看刚进门的鹿文保:“怎么了?笑什么?”

鹿文保扛起铺子角落的木头架子,作势是要往外走:“程大人,巴豆是让人跑肚拉稀的东西,您拿它治肠胃病,那还不得越治越糟?”

程廷礼听他的语气,仿佛是比先前活泼了一点,立刻凑趣笑道:“药理里头,不是有以毒攻毒这一说吗?”

鹿文保不解释了,只是笑着不住摇头。而程廷礼见他身板单薄,扛着的木头架子却是沉重,那一根根木条子比他腕子还粗,心中便是一阵怜惜。胡乱从掌柜手中买了几味药,他踱出门去,见鹿文保正在把药笸箩一层一层的往架子上放置,便停了脚步,闲闲的又问:“你在这儿干活,一个月能落几个钱?”

鹿文保惊讶的扭头看了他,随即很和气的答道:“有吃有住,还有十个铜子儿的剃头钱。”

程廷礼又问:“认识字吗?”

鹿文保点了点头:“读过三年书。”

程廷礼盯着他的眼睛说话:“瞧你也挺伶俐的,怎么不接着读呢?”

鹿文保的声音低了低,然而依旧是和颜悦色的:“小人的父亲欠了赌帐,一宿的工夫,房子地全没了,所以……”

说到这里,鹿文保打住了,也没看程廷礼,只对着药笸箩一笑,那笑容是沉静而又悲哀的,不是个大小伙子该有的笑。

程廷礼站在他身边,也低了头。如此沉默了片刻之后,他忽然一咬牙,开口说道:“我那营里正招兵呢,你这识文断字的,到了那儿肯定亏待不了你!要不然你跟我走?我不把你往营里放,你就留在我身边,跟着老人儿学习学习,等学得差不多了,我给你个师爷的差事,不比你在这儿当伙计强?”

话音落下,他很不自然的清了清喉咙,并且脸红脖子粗:“我看你长得特别像我一个兄弟,我和我那兄弟交情好,所以你沾了他的光,我乐意提拔提拔你!你的意思呢?”

鹿文保望着程廷礼,没言语。程廷礼等了片刻,听他始终不说话,不由得惴惴不安的也抬了头,结果只见鹿文保对自己眨了眨大眼睛,随即愣头愣脑的出了声:“程大人,真的啊?”

程廷礼发现傻小子样的鹿文保也还是那么可爱。一颗心跳乱了,手心里也出汗了,他对着鹿文保狠狠一拍胸膛,像要昭告天下似的提高了嗓门:“我堂堂一名千户大人,能骗你吗?!真是,给句准话,跟不跟我走?要走现在就走!我营里一堆的事务呢,没工夫在这儿跟你蘑菇!”

话音落下,他从腰间解下个绣花荷包,荷包里装着两只小金锞子,他也来不及往外取,直接连荷包带金锞子一起往铺子里一扔,然后一把抓住鹿文保的腕子,他像头牛似的顶开前方的空气,同时头也不回的喊道:“掌柜的,拿钱另雇个人吧!你这伙计跟我当兵去了!”

光绪年间(二)

光绪三十四年秋,京郊某县。

程廷礼新从京城回了来,一露面就有上上下下的兄弟向他道喜,不为别的,为他新得了个大胖儿子。程廷礼平日难得回京,偶尔回去一趟,只有两件差事,一是在他家老太太跟前尽尽孝逗逗趣,二是在他那少奶奶身上打种——不过这也是十个月前的格式,自从少奶奶有了身孕,他像大功告成了似的,再没进过少奶奶的屋。

他不进,他那位少奶奶也不恋他想他,两口子相敬如冰,自从肚里有了孩子,两口子全像是松了口气,因为不情不愿而又装成你情我愿的模样脱衣服上床时,那种滋味,真比独守空房更让人难受。程廷礼难受,程少奶奶也难受,只不过双方都是体面人,都不肯挑明了说。

程廷礼上个月回家看儿子,没看出儿子的丑俊来,也并没感觉自己是当了爹。像对待一个新鲜玩意儿似的,他也抱着儿子来回走了几圈,几圈过后他被儿子尿了一身,心里直犯恶心,从此就再不抱了。眼看老太太很欢喜,儿子也很结实,儿子他娘也还是老样子,他放了心,轻松愉快的启程又回了营。

他回他这位于县城中的小宅院时,并没有大声张,以至于鹿文保冷不丁的见他进了门,几乎吓了一跳:“哟,大人,您这么快就回来了?”

程廷礼笑吟吟的背着手看他,不肯说自己是为了他才急三火四的早归。鹿文保到他身边也有小一年了,当初他说得挺好,又要给人找师父又要给人派差使,可等见鹿文保真到自己身边、真是跑不了了,他立刻改变口风,把对方贬得文也不成武也不就,想当师爷至少得等下辈子;鹿文保是个软和性子,本来也觉得自己是个没本事的,听了程大人的话,他也不羞不恼,反倒是深以为然。而程廷礼话锋一转,做出一副大慈大悲的嘴脸,说是愿意收他做个护兵随从,也不劳他舞刀弄棒,只要他给自己做些杂事就足矣。鹿文保听了这话,还是感觉挺有理,因为他在药铺里就是个干零碎活计的小徒弟,而他所图的也无非是糊口而已,程大人给他饭吃,每个月还给他一点散碎银子,和药铺内的学徒生活相比,他感觉这就是一步登天、很应该知足了。

程廷礼怎么说怎么有理,鹿文保又是从来不闹意见,所以两个人相处得倒是很融洽。程廷礼别有用心,总想找机会让他开开窍,和自己凑做一对鸳鸯;然而鹿文保愣头愣脑的眨巴着大眼睛,是真不懂他话里话外的那些暗示和敲打。这让他简直一阵一阵的发急,可又不敢妄动,因为实在是怕自己太露原形,会把鹿文保吓跑了。

此刻站在鹿文保面前,他忽然从身后向前一伸手,手指勾着个五花大绑的点心包裹:“小鹿,瞧我给你带回什么来了?”

鹿文保试试探探的伸手接过包袱,又托起包袱仔细的看了看。包袱上贴着红纸条,红纸条上的文字给他提了醒。又羞涩又高兴的抬眼望向程廷礼,他显然是有些扭捏,声音很低的说了话:“是……好吃的。”

程廷礼看着他那张白里透红含着笑的小脸,一时间心花怒放又心痒难搔,忍不住哈哈大笑:“没错儿,全是你的,喂你这头小馋鹿!”

鹿文保垂下了头,脖子都红了——自从到了程廷礼身边,他在一年中长高了一截子,因为程家的饮食油水足,而他可以放开了吃。吃得多,长得就快,程廷礼常拿他的饭量开玩笑,有时候开玩笑开得狠了,他面红耳赤的端着饭碗,简直不知道该不该继续吃下去。甚至有一次,他实在是羞得没处躲没处藏,一张脸都要红破了,忍不住捧着饭碗掉了眼泪。

他一落泪,登时吓了程廷礼一跳。程廷礼用手帕给他擦眼泪,又用双手握住了他的肩膀,想要趁机把他搂到怀里抱一抱哄一哄;然而鹿文保紧紧的捧着一只粗瓷大海碗,这碗比盆小不了多少,硕大的硌在了他和鹿文保之间。而他思索了一番,还是没敢把鹿文保的饭碗接过来放下,怕鹿文保误以为自己是不让他吃饭。

眼看鹿文保捧着点心包裹含羞带笑了,程廷礼竖起一根食指对着他一点,笑道:“这是我专给你一个人带的,你把它送回你自己屋里去,用不着给别人分。去吧,放好了来见我,我这一路可真是累得够呛!”

鹿文保答应一声,捧着包裹扭头就跑。不出片刻的工夫,他带着一壶热茶进了程廷礼的屋子。程廷礼坐在堂屋内的太师椅上,坐得懒洋洋没规矩,两条腿长长的伸开了,他将右胳膊肘支上椅子扶手,歪着脑袋以手托腮,两道剑眉之下,一双活泼有光的黑眼睛追着鹿文保转。

鹿文保不用人教导,天生的就爱干净,把一身蓝布裤褂穿得利利落落,头顶的月亮门也剃出了一层青光,乌黑油亮的大辫子垂在身后,长可过腰,梳得也是一丝不乱。站在桌边给程廷礼倒了一杯热茶晾上了,他随即转身搬了个小板凳,坐到了程廷礼身前。

搬过程廷礼的一条腿,他为对方脱了官靴,然后把那套着白布袜子的脚放到了自己怀里,腾出两只手开始敲打揉捏程廷礼的小腿。程廷礼斜着眼睛看着他,忽然伸脚在他怀里轻轻蹬了一下:“哎,小鹿,我走了这么多天,你想没想我?”

鹿文保抬头对着他一笑,认为程大人大概也是年轻,所以愿意和自己没大没小的闹:“想了。家里没您,空空落落的。”

程廷礼又问:“我不在的时候,没人欺负你吧?”

鹿文保继续摇头:“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