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服务生满脸通红:“可是,可是这条鱼是您刚才选的,已经杀了——我做不了这个主。”

“那是你们的问题,不是我的。”陈嫣终于对她微笑了一下,“不然,直接叫你们经理来?”

“我不知道家里谁不喜欢吃葱,”郑东霓安慰的对小服务生一笑,“反正我喜欢。我是孕妇,我可管不了那么多,我要吃了。”说着她手里的筷子就把那条无辜的鳜鱼弄的七零八落。

小服务生松了一口气,站回到门边去。非常隐秘的对陈嫣翻了一个白眼。陈嫣的脖子依旧梗着,手里的汤匙似乎没有地方放,但是脸上依旧维持着刚才张弛有度的、刻意的笑容。

我在心里暗暗地叹了口气,我想:你呀。

三婶就在这个时候推搡着三叔站了起来:“我们俩应该敬新浪和新娘子一杯。”

小叔慌张的站起来,把他面前的汤匙带得叮当乱响。脸色窘成了猪肝:“不行,不行。”他简直语无伦次,“应该我们敬你们,怎么能让你们反过来敬我们。”嘴里反反复复的“你们”和“我们”几乎让他的舌头打结了,他慌慌张张的端起自己的杯子,一饮而尽。三叔只好紧张的说:“你啊,很不容易的,要好好过,我干了。”

我看着面前这个手足无措的新浪,和这个得体得太过分的新娘,突然之间,心里面某个很隐秘的地方,重重的战抖了一下。

我站起来,斟满了我的杯子。

“我们还没有敬酒。”我对小叔笑笑,“她是孕妇,”我看了郑东霓一眼,“她的这杯我替了。”说着我一口气干了它。再倒上。

“下面这杯是我敬的。”我注视着陈嫣躲闪着的眼睛,“小叔,小婶。”

郑东霓的筷子“叮当”一声掉在了她自己的盘子里,酒灼烧的划过我的喉咙的时候我知道她狠狠的剜了我一眼。

那一瞬间小叔和陈嫣像是同时被人点了穴。

我重新坐下的时候他俩还站在那里,我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坐下的,我若无其事的跟郑东霓交流哪道菜比较好吃,故意不去看他们的座位,我心里暗暗的、有力的重复着:陈嫣,陈嫣,你已经费尽力气了,你已经做了一晚上的女主人了,你不能功亏一篑,你争气一点,绝对不可以哭。

杯盘狼藉的时候,我们四个宾客像是刑满释放那样,迫不及待的离开。留下一对新人买单。三叔去停车场取车的时候,三婶站在酒楼外面的台阶上,对着深蓝的夜空,如释重负的长叹了一声。

郑东霓小声说:“三婶你看到没有,就为了一条鱼里面的葱丝,摆出来多大的谱,我就是看不惯这么小家子气的女人。”

“糟糕了!”三婶尖叫了一声,“我这是什么脑子!我忘了最重要的事情,我没有把红包给他们。”

“我去给。”我简短的说。

我折回到包厢外面的时候,他们俩还没有离开,站在门边上,我看到陈嫣正在把一条崭新的围巾塞进小叔的衣领。眼光轻触的那一瞬间,他们对彼此会心一笑。

小叔又变成了讲台上那个聪明的小树,陈嫣又变成了那个我熟悉的,温暖的陈嫣。

小叔抓住她的手指,有些生硬的用力的一握,他说:“今天辛苦你了。”

陈嫣满足的笑着:“你在说什么呀,郑老师。”

为了这句“郑老师”,我原谅你了,我终于可以完完全全,百分之百,如释重负的原谅你了。毕竟你已经做到了那么多在世人眼里看来毫不值得的事情,毕竟你毫不犹豫的守护了你少女时代不堪一击的英雄。无论如何我都得承认,你很勇敢,陈嫣,不,唐若琳。

2006年就是在小叔的婚礼之后,匆匆结束的,陈嫣简陋的婚宴上那套红艳艳的裙子,就算是为了迎接新年的到来,匆忙并且寒颤的鞭炮。

吃完小叔的喜酒之后不久,郑东霓就走了,虽然三婶狠狠地挽留了她一阵子,一直到她离开,她和郑南音都没有互相说过话,她依然隔三差五的写信给我,寥寥数语,汇报全职孕妇生涯的心得。她说:不给你寄照片了,因为我在一日千里地发胖。我在每次回信的时候,都忘不了加上几句大伯最近的健康状况,虽然她从来没有问过我。

一如既往的,2007年就在一个寒冷的冬天里来临。我也一如既往的。在1月份最初的几天里,总是把需要写“2007”的地方写成“2006”,把“6”涂改成“7”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情,因此,大学生郑南音总是嘲笑我成了一个货真价实的老人家。

我跟南音说,大学里的第一个寒假,不要浪费,多和男生出去玩比较好。她不置可否。家里偶尔会有电话来找郑南音,每一次,三婶都认真的悄悄问我,这会不会是南音的新男朋友,三婶的逻辑在我看来很奇怪,当她知道郑南音和苏远智最终的结局后,她居然比当初知道南音“早恋”了还要愤怒。

“他瞎了眼!”三婶咬牙切齿,“他居然不要我们南音,他有什么了不起的,还有什么女孩子能不我们南音好!混账东西,我们家还瞧不上他呢。王八蛋——”三婶发狠的样子无比可爱。想想看那是我第一次从三婶嘴里听见“王八蛋”。正当我怀着万分期待的心情,等着她爆出更粗的粗口的时候,郑南音小姐无辜的出现在我们的视线内,若无其事的走向她自己的房间,于是三婶顿时收敛了神色,郑重其事的悄声说:“别告诉南音我知道了,你懂吧,我们大家就当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不等我回答,她就像是自言自语一样的,无限神往的说:“我们家南音一定能找个更好的,你说对不对,你看,我们南音的条件——”

我没有告诉任何人,就在这个刚刚降临的寒冷的年初,我又看见了苏远智。

很偶然,是在一个书店里,隔着一排又一排的书架和浓的让人头晕的油墨香,我远远的看见他,和他身边那个女孩子——这个女孩子和南音同班,曾经,也是我的学生,她有一个非常特别的名字,关键是非常特别的姓氏,端木芳。

客观的说,苏远智瘦了一点,这大概是刚刚离开家独自到外地生活的痕迹。他的眼神看上去略微平和了些,总而言之,不再像过去那么讨人厌,目光看似无意的落到他身边左侧的地方,碰触到了端木芳的脸庞,然后,她似乎是不自觉的温暖的一笑。他这种表情可以说是沉醉于情网么?总之我知道,他已经把南音忘了。

现在我明白南音为什么会输,那令我顿时觉得“经验”真是一个坏东西。它让一个人的生活少了很多新奇跟未知的乐趣。

不是因为端木芳是那种比南音温柔的女孩儿,也不是因为她看上去更低眉顺眼更恬静或者是更善解人意,这都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她是那种懂得控制局面的人,对事对人都能在朦胧中拿捏一种张弛有度的判断,可是我家南音不行,我家南音是个傻丫头。动辄勇往直前破罐破摔,以为她看上的男人都愿意陪着她上演莎翁剧情。再说的通俗一点,南音只知道拿出自己最珍惜最宝贵的东西拼命的塞给别人,她不懂得所谓对一个人好,是要用人家接受并且习惯的方式,她只会用她自己的方式对人好。所以越是用力,错的越离谱,所以端木芳可以赢得没有丝毫悬念。

这不是难以的错,但是那又能怎么样,尤其是在这个成王败寇的世上,看看我们置身的这间书店吧:《营销策略》、《沟通技巧》、《如何成功的塑造你的个人形象》、《告诉自己我做得到》……..人们感兴趣的只是技巧和手段,没有一个人会因为他滚烫的体温而得到鼓励,除了那个写了一本《红楼梦》的名叫曹雪芹的疯老头儿,没有第二个评委会给“痴人”颁奖。所以,我暗自握了握拳头,所以世界上的男人们都会像苏远智那样,选择一个端木芳那般合适得体的伴侣,而放弃他们生命中那个晚霞一样最美好最热烈的姑娘。

南音,其实能被你爱上,是他此生的荣耀。哥哥真的不是同情你才这么说。

就在这个时候,苏远智抬起脸看见了我。我承认,我是故意等在那里让他发现我的。在书店雪白的灯光下面认出一个人,那感觉像是当堂抓到一个作弊的学生。

“真没想到这么巧。”我虚伪的拿捏出一种“师长”式的惊喜腔调。

“郑老师。”他们俩都有一点窘迫,尤其是端木芳。

平心而论,端木芳其实比南音漂亮——要我承认这个当然有点困难,她曾经在班里也属于“四大美女”那个级别,眼睛很大,黑白分明,自有一种清澈的端庄,但是南音要比她生动的多,尤其是在南音开口说话的时候,很娇嫩的鲜艳就会不由自主的从她每一个表情里外溢。更重要的是,我家南音看上去要比她从容,于是我暗暗的微笑了一下,因为我能想象郑东霓对端木芳尖刻的评价,郑东霓一定会说:“老天爷,瞧瞧那副上不得台面的小气劲儿。”

我想他们俩都误会了我的微笑的含义,若是他们知道了我在笑什么,他们的神色就不会像现在这样渐渐缓和。尤其是苏远智,以一种如释重负的表情看着我,似乎带着感激,我装腔作势的问了问他们对大学生活是否满意以及能否习惯广州的生活,并且恰到好处的幽默一下——就像我常常在讲台上做的那样。一切进行得非常得体和顺利,就好像什么都未曾发生。

知道我走到了外面的街道上。

冬日的下午就是这样的,才不过4点多,已经是迟暮的天色,再过半小时,路灯就该亮了,我就是在这蔓延萧条的混沌中听见苏远智在身后叫我的。

“郑老师。”那个声音有点犹疑。

我回过头去,谢天谢地,他是一个人,端木芳不在他眼前,。他走近我,最终像是下定决心,他说:“郑老师,过几天,春节的时候,我们高中同学要聚会,您能来么?”

“当然。”我对他笑笑,不知为何我还是发了点善心,说,“我会尽力把南音带去。不过我不敢保证,要是她不愿意来我也不能勉强她。”

“谢谢。”他勇敢的看着我的眼睛。于是我又主动加上了一句:“南音她现在很好,在理工大一切都挺顺利的,很多男生追她,我看她过的开心得很。你可以放心了。”

话音刚落我就暗自谴责自己犯贱,他还有什么资格“不放心”。

可是听完我这句话,他脸上有什么东西顿时融化了,他说:“郑老师,其实我现在才知道,您是个特别好的老师。我说的是真心话。”

“太客气了,不敢当。”我语气讽刺。

他在渐渐袭来的暮色中间,对我挥手,挥了很多次,我回了一次头,发现他居然还在那儿,他一直在原地,我的突然回头并没有让他窘迫,他甚至没有在我回头的一瞬间转身离开——像是掩饰什么那样,我知道他眼里看的并不是我,他这样恋恋不舍的注视的,是他想象中的南音,那个在他脑子里一定出落的更漂亮的南音,那个他至今没有勇气去面对的南音。

所谓缠绵,大抵就是这么回事了吧。

那天晚上我问南音,愿意不愿意跟我一起去他们的聚会,南音惊愕的瞪大了眼睛:“你开什么玩笑我当然要去。”

然后她停顿了一下,看着我欲言又止的脸,坚决的说:“放心吧。”

南音的表现简直就是无可挑剔。那天她精心的打扮过了,她的笑声还像过去那么清澈,任何人听了都会觉得这样笑的人一定是由衷的开心。谁过来敬她酒她都高高兴兴的喝,那架势让我都差点以为这个丫头真的千杯不醉。就连大家一起要以端木芳和苏远智为代表的“班队”们当众表演亲密镜头的时候,她都跟着大家鼓掌和起哄,散场的时候她和每个人拥抱告别,一副宾主尽欢的场面。

我当然没有忽略,乱哄哄的人群里有一双偶尔会静静地往她身上瞟的眼睛。

我们从饭店出来,在拐角处和大队人马告别以后,就在往地下停车场去的路上,看见了苏远智和端木芳。

“郑南音。”端木芳微笑的嘴角有一点僵硬,苏远智的表情更惨不忍睹。

“小芳!”郑南音开心的喊出同学时候大家对她的呢称,然后把她甜蜜的笑脸微微的转了一下,“苏远智,好久不见!”

苏远智像是被蜜蜂蛰了一下,有点惊魂未定的笑了笑。

我沉默的站在一旁,看着我家南音热情洋溢的跟老同学叙旧,场面甚为精彩,我真的没有看出来南音这么有潜力。

终于,南音意犹未尽的说:“我们回头MSN上见。”

回家的一路上她都是沉默的。她无意识的攥着绑在她身上的安全带,眼神很空茫的注视着阳光灿烂的大街。

我任由她安静。一句话也不问。

最终她还是说话了,她把脸转向我,有点犹疑的说:“哥,其实我今天是真的挺开心的。”然后她无力的一笑。

“我知道。”我淡淡的说。

她深深的凝视着我,“我什么都丢了,所以我无论如何,也不可以再丢脸,你说对么。”

我什么都没说。因为我不忍心回答这种问题。

我只能从方向盘上腾出一只手,柔柔她的头发。

然后我发现,她把身子歪成一个奇怪的角度,似乎马上就要睡着了。她揉着眼睛嘟哝:“真是的,昨天晚上怎么都睡不着。一直到凌晨5点都不觉得困,可是现在突然就困了,哥,我好累。”

话音未落,她就睡着了。就像刚刚打完一场仗,或者考完一场大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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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回有人问我你究竟是哪里好

然后,春天来了。

龙城最柔软的春天总是伴随着肆意的沙尘暴。也只有沙尘暴的瞬间才能够提醒我,我们的龙城其实是位于一个荒凉的无边无际的高原的腹部。若是没有了这些狂暴的风沙,就会不知不觉的把高速公路延伸的地方当成天尽头。

某个窗外风沙呼啸的午后,高三的区老师在我们大家的眼前,直挺挺的栽倒在办公室的地板上。头“咚”的一声撞在我的办公桌腿上。大家手忙脚乱的打电话的时候,我听见了来自窗外的,那种代表着神灵愤怒的呼啸声,我仿佛觉得,只要我在这个时候把窗子打开,漫天的黄沙就会像瘟疫一样席卷而来,冲进这个虚伪的房间,一秒钟之内掩埋这个躺在地上的人,堆起一个荒凉的冢。

于是我突然间有种预感,区老师怕是不会再醒来,结果,我对了。

跟着我就临危受命,接下区老师的班级。陪着他们走完这毕业前最后的三个月。

每一天,我几乎要呆在学校里十个小时以上,不过即使是这样,我也没有什么机会和小叔单独相处了,现在他只要不上课,就会呆在家里,陈嫣以及他和陈嫣的家占据了他所有的私人时间。事实上,不仅是我,连三叔三婶也一样。三婶常常像往常那样,打电话给小叔要他们过来吃饭。可是他们很少赴约。某个周末倒是两个人一起来过一回。但是紧接着的第二天,陈嫣就给三婶送来了满满一罐她煲的汤,还有几盒看上去像是江南口味的小菜。“这是什么意思?”三婶不满的皱着眉头抱怨,“是把昨天吃过的那份还回来,还是告诉我你小叔现在不用我们照顾了?”“你们这些女人老是要把别人往坏处想。”三叔的表情异常天真和无辜。

很自然的,小叔和我们疏远了。尤其是在某天,陈嫣欢天喜地的通知大家她怀孕了之后。

某个五月的傍晚,我在校园的林荫路上看到了他们,陈嫣挽着小树的胳膊,他们悠闲的散步,小叔的脸又悲哀的胖了一圈,但是他看上去前所未有的得意。迎面,蹒跚的走过来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我认出了他,他是很多年前的教导主任,那个时候,听说他曾经在办公室里耀武扬威的拍桌子,说要严肃处理那个名叫唐若琳的女生。其实有的人就是如此,手中哪怕就握着一点点的权利,也不舍得不用。

这个老人就这样猝不及防的和小叔他们狭路相逢。

“王主任您好,”小叔一如既往腼腆的一笑,“这位是……我前不久结婚了。”他看上去依然羞涩的可爱。

老人愣了一下,几乎要踉跄着倒退几步,他盯着陈嫣的脸,难以置信的说:“你是——”

陈嫣从容不迫的微笑着,点头说:“我是。”

老去的终究已经老去,可是不能说是陈嫣赢了,是时间赢了,适可而止吧陈嫣,你那么迫不及待的,想要证明什么呢。

春夏交接的夜空弥漫着芬芳单纯的欲念。我对着敞开的窗子深呼吸了一下,接着拿起手机,不看内容,直接删掉了江薏的短信——删掉她的短信已经变成我几个月来常常要做的事情,然后我开始认真的策划着,等这班学生考完,我说什么也要去旅行一次。走得远一点,要是南音那个家伙表现好的话,可以考虑带上她。

但是我的旅行终究没能实现,因为就在我满怀希望的设想的时候,大洋彼岸,郑东霓生下了她的婴儿。

是个小男孩,只不过,患有21三体综合症,就是我们常说的先天愚型。

是染色体结构畸变导致的疾病,最常见的严重出生缺陷病之一,临床表现为:患者面容特殊,两外眼角上翘,鼻梁扁平,舌头常往外伸出,肌无力及通贯手,患者绝大多数为严重智能障碍伴有多种脏器的异常,如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消化道畸形等。本病发生几乎波及世界各地,很少有人种差异——科学是这么告诉我们的。

我打电话给郑东霓的时候,她惨然的一笑,她说:“你该不会是要看他的照片吧。”

会议那个夏天里全家人的愁云惨雾并不是什么有趣的事情,所以我大概是刻意的遗忘了,只记得那两三个月中,我们家每个月的电话费都是一个庞大的数字,三叔抱着电话来来回回都是重复那一句话:“回家吧。”三婶急了,嫌三叔除了这句话什么都不会说,于是把电话抢过来,红着眼圈说:“你回家吧。”然后重复很多次——多加了一个“你”字,不算什么了不得的进步。

还有一个细节,在婴儿出生的一周之后,郑东霓的老公跟她提出了离婚。

郑东霓是在2007年的8月底,带着婴儿回到龙城的,那时候婴儿刚刚过完百天。

那个孩子长了一张奇异的脸。额头很宽,两只漆黑的小眼睛隔得很远,一看就知道不是正常人的眼睛间距,倒像只安静的小鼹鼠,鼻头的圆的,小小的,粉红的舌尖喜欢伸在外面。闲的无聊的时候就像所有健康的小孩那样啃一会儿自己的小拳头。眼睛不知道望着什么地方,但是我相信他一定是看见了什么我看不见的东西。

第一眼看到这个像是从卡通片里走下来的小人,我就爱他。

“要抱抱他吗?”郑东霓戴着一副硕大的Prada太阳镜,疲倦的对我微笑。

我摇头:“还是算了,我不会抱。我怕我一不小心就捏碎他。”

“小家伙,小家伙。”我的手指在他眼前晃来晃去,“我是舅舅,你舅舅…….”然后我抬起头问郑东霓:“他有名字吗?”

郑东霓短促的笑了一下,自从这个小孩出生以后,她经常这样笑,听上去像是有一口很乖戾的气冲口而出,脸上的申请也复杂得很:“他姓郑,郑成功。”

“多好的名字,郑成功,你说对不对?”我开心的问婴儿、他像是配合我一样,气定神闲的伸出他的小舌头,表示同意。

“多聪明的孩子呀!”我笑得前仰后合,然后突然意识到我说错话了。于是有点尴尬的说:“上车吧,三婶的电话一会儿就要追来了。”

“三婶已经忙了一个礼拜。”我告诉她,“我们去买了一张婴儿床,南音的房间从现在起就是你们俩的,你待会儿就会看见,客厅里多了一张沙发床,那就是南音周末回家睡觉的地方了。三婶还专门添了一个新的柜子给郑成功专用,里面全是他的尿片和奶瓶,南音那个傻丫头还去买了很多的玩具……总之你放心,我们都安排还了。”

她一言不发的把目光掉转到窗外,摘下了太阳镜,摇下一点车窗,八月末的风悄无声息的长驱直入,她的头发飘起来了,她慢慢的说:“西决,先送我回家行吗?”

“你说什么废话,你以为我们去哪。”

“我是说,”她看了我一眼,“回我自己的家。”

“何必?”我闷闷的说。

“我求你。”她没有表情。

我只好往另一个方向开,那条路和通往三叔家的不同,沿途全是龙城旧日的风景和拆得乱七八糟的工地。曾经的龙城原本就是一个大工厂,郑东霓的家就住在那片烟囱的树林后面,树林里住着很多像我大伯那样的人,他们终日在黑漆漆的厂房里作业,就像是在山东里融化太阳,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烟囱的树林里还关着很多看似狂暴其实温顺的野兽,名叫机器,终日发出或者沉闷,或者尖锐的轰鸣。

郑东霓就是一个从这片烟囱的原始森林里走出来,走到了天边的人。

她把郑成功生硬的往我怀里一塞,自己走近了破旧的单元门。

黄昏的工工厂宿舍区,永远是一片死寂,就像是原始森林的祭祀刚刚结束,所有的机器野兽都安然睡去。我有些犹豫的把郑成功举起来,他正在表情严肃的欣赏远处林立的巨大的烟囱。我不知道我是该带着郑成功等在这里,还是跟着郑东霓进去。我不想让郑成功看到那种母女二人脏话连篇的对骂场面。

“喂,郑成功,烟囱很好看,对不对?”我问他,他不置可否。

“你是这儿的人,郑成功,这儿是你的家,那些烟囱你都应该认识,因为它们是我们龙城的界碑。”我突然觉得这种话对于他来说国语深奥了,有点不好意思,“郑成功,”我好不容易才腾出一只手,拍拍他的脸蛋,“你知道为什么有的烟囱往外冒黑烟,有的烟囱往外冒白烟吗?”我笑了,“因为冒白烟的那些烟囱是在制造云。对了,你看见的天上的那些云,都是这些烟囱把它们送上去的。”

然后我突然想起很多年前的某个下午,大伯抱着很小的郑南音,指着远处的烟囱,对她说:“南南你知道吗,天上的那些白云就是这里的烟囱送上去的。”那天大伯的心情正好不错,一定没有喝酒。“真的呀——”小小的郑南音崇拜的欢呼着。“当然了。”大伯对她挤了挤眼睛。大伯那个时候还年轻,他是个健壮的,很好看的男人。

还是上楼去吧,我突然之间,有些想念大伯。

大伯无力的坐在他的轮椅里面,圆圆的头颅有些倾斜,脸上依旧没有表情,似乎就在他身旁发生的争吵一点都不能影响他。

“你走吧。”大妈依然是那么淡淡的对郑东霓说,一边低着头,搅和着面前那杯藕粉,“我这里太乱了。要天天照顾你爸爸,我实在没有时间再帮你带一个三个月大的小孩。”

“你要我走到什么地方去?”郑东霓咬了咬嘴唇,“你还不明白吗?我马上就要离婚了,我不会再到美国五了。下一步怎么走我都不知道,你要是需要钱我给你——”

“你的钱你自己留着吧,我一分都不要。”大妈讽刺的冷笑,“你赚钱也不容易。”

郑东霓漆黑的看着她,沉默的看了几秒钟。

“我们走吧。”我走过去想把她拉起来,“走吧。”

这个时候大妈悠闲的补充一句:“反正你有钱,你去雇个保姆来看这个孩子就好了,何必一定要跟我们挤在这个又小又破的地方呢。”

郑东霓一把从我手里把小孩抢走,拎着他的衣服就像是在拎着一个破旧的口袋,她就这样拎着婴儿,把它凑到大妈的脸面前,一边摇晃着一边喊:“你看看他,你好好看看他!他眼睛看上去像个牲口,舌头总是吐在外面,他是个白痴,他长大了以后也是个白痴,他永远没有生育能力,他活不长的,你给我睁大眼睛好好看清楚!这就是从我身上掉下来的肉,这就是你的亲外孙,你们让我受了多少罪现在你们全都得还在我儿子身上!你现在想撒手不理他,你做梦!”她一口气喊出这些话,脸涨得通红,乱乱的发丝拂在脸上,全然不管郑成功尖锐的哭声。

“那是你自己造的孽,你怨得了别人吗?”大妈平静的说。

我把郑成功从郑东霓手里抢下来,轻轻拍了拍他的背。看着他的小眼睛里含着的很清澈的泪水,我就决定了,我得把他从这个地方带走。我不管郑东霓还要耗到什么时候,就算大妈同意,我也不会放心让他留在这儿的。

于是我抱着郑成功蹲在大伯的轮椅前面:“大伯,这个是郑成功,郑东霓的孩子,你的外孙。现在我们走了,过两天我再带着他来看你。”

大伯的喉咙里发出一种奇怪的,暗哑的声音,类似呜咽。我看到他用力的想要抬起他的右手,他粗糙的手机现在呈现着一种奇异的轻盈,就像是粉蝶的翅膀那样,轻轻的扇着,却不能挪动,我看懂了他的意思,于是我抓起郑成功粉嫩的小手,让他去碰触那些轮椅扶手上面,苍老无力的手指。

当他用这只手漂亮的把那个情敌打翻在地的时候,他应该没有想到吧,那就是他一生里最精彩的一瞬间。

在我们身边,争吵还在继续,不过那似乎都和我们无关了。

“我自己造的孽?”郑东霓咬牙切齿,“我自己造的孽?妈的你还要不要脸?鬼才知道这种病是从谁那里来的。说不定就是你干的好事,说不定就是你卖的那个男人身上带着的基因呢。我还没说什么,你他妈还有脸来说是谁造的孽——”

“怎么,不说话了?”郑东霓继续逼近大妈,“反驳我呀,骂我胡说八道满嘴喷粪呀,你要是真的底气那么足你就让我去做亲子鉴定啊。怕了吧。对了,我想起一件事情,你不会不记得这个房子的房东其实是我吧?当初是我拿钱替你们把它从公家手里买下来的,什么时候轮到你来赶我和我的孩子走?明天我就把它卖掉,明天我就找人来看房子,谁愿意买我就给他打折,到时候你就和这个男人一起烂死在大街上吧,到时候你就…..”

大妈毫不犹豫的把手里那杯藕粉泼到了郑东霓的身上。

郑东霓尖叫了一声,往旁边躲闪,就在这个时候她的裙子勾到了大伯的轮椅的一角,我眼前的大伯变成了一个面无表情的不倒翁,慢慢的往一侧倾斜着,倾斜着,脸上神色却没有任何变化,有一滴很浑浊的液体挂在他浑浊的眼角,然后他就闭上了眼睛,似乎在等待自己像张被踹到的桌子那样倒下来,砸在地板上轰隆一声。

我伸出左手抓住了他的轮椅。

“爸爸,爸爸——”郑东霓惊呼着,鬓角上挂着一丝藕粉,她也匆忙的伸出手扶住了那个倾斜的轮椅,大伯于是就维持着那个往一边倒的姿势,像是处于失重状态下的宇航员。他睁开眼睛,喉咙里重新发出我们都不懂的声音。我这个时候才看见,因为这个倾斜,他把郑成功花蕾一般的小手牢牢的抓在了自己的手心里。

他是想要抓住一样东西支撑住自己吗?可惜他选择了一样最不可能的。

突然之间,郑成功笑了,他分红色的小舌头在这个笑颜里若隐若现。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他的笑,在那之前我还以为他不会笑,他安心的把自己那只小手交给面前这个初次见面的,肥胖的,没有表情的,寂寞的不倒翁,并且毫无保留的给了他一个灿烂的笑容。

大妈颓然的坐在屋子的一角,战抖的手里还握着那个空空如也的玻璃杯。

我们重新回到了夜幕开始降临的街道上,在清凉的八月的晚风里,我慢慢的开,郑东霓没有表情的陷落在副驾驶座里,郑成功似乎已经昏昏欲睡。

“为什么你总是看见我最丢脸的时候?”她好像是自言自语。

“因为你从来不怕在我面前丢脸。”我回答。

她无力的把头放在座椅靠背上,似乎完全不在乎郑成功在她双臂里摇摇晃晃。我又听见了她那种短促的可以说是猖狂的笑声。

“谁说不是呢?”她自嘲的笑,“也只有在你面前我才什么都不怕。”她腾出一只手,把车窗摇下去,“你身上有打火机么?”她问我。

“你休想。”我简短的说,“差不多点好不好。你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了,你儿子才三个月,你——”

“好了!”她不高兴的挥挥手,“怎么那么啰嗦。”然后她就陷入了沉寂。

最后还是我先打破了沉默。我说:“你有什么打算?”

“我不知道。”她长叹了一声。谈起的声音让我很奇妙的感觉出,她在那副硕大的太阳镜后面闭上了眼睛。“我什么都不知道。可是我知道这次和以往不同,我不是来借住几天的,我是真的要回家了,恐怕我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来打发以后的日子。我还以我在我倒了这么大的霉以后,我妈她会愿意帮我一把。”她疲倦的托住了脑袋,“可是你都看见了。”

“像你那样闹,有什么意思?就算大妈同意,我看三婶都不会放心你把郑成功放在她那里。”

她又一次嘲弄的笑了:“拜托你郑西决,我可没有你那么厚的脸皮,在别人家里一赖就赖上那么多年,就算我自己不在乎,我怎么可能让这样一个孩子拖累大家呢?”听见她重新开始骂我,我反倒觉得正常的郑东霓总算的回来了。

“你相信我,没有任何一个人会嫌弃这个小家伙,自从郑成功生下来,三叔三婶每天都在为你回家做准备,他们甚至已经在讨论去送郑成功上特殊学校的事情,没有谁把他当成是个负担,是你自己想太多了。”我说。

她静静的回答我:“我受不了别人对我好,你知道的。”然后她微微一笑,把郑成功抱的更紧,“不过呢,”她深呼吸了一下,“你不知道,每次我和我妈对骂完了以后,我就稍微放心一点,因为看得出她精神其实还不错,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