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吧,大部分网民,虽然不发声,但还是有科学精神、相信公安机关的。”我说,“这显然就是谣言,在评论里蹦跶的,不过就是一些‘键盘侠’。”

“就是啊,不用配型,就偷?还在这荒郊野外偷?不用无菌操作的器官,谁敢用啊?”陈法医说。

“辟谣归辟谣,我们的工作还是要做好。”我说,“首先要从案件性质开始。”

说完,我蹲下身来,对几名孩子进行了初步的尸表检验。

四名孩子中,女孩子年龄最大,10岁;剩下的三名男孩,分别是3岁、5岁和7岁。看着几个孩子稚嫩的脸蛋,苍白的手脚,我的心中涌起一阵侧隐之情。

孩子相对于成人,穿得会比较多一些。几名孩子都穿了秋衣秋裤,外面穿了外套和外裤。此时几个孩子的衣服已经全部湿透,鞋子也全部湿透。

“鞋子,鞋子。”我—边尸检,—边说道,“怎么女孩子是赤脚的?3岁男孩也有一只脚是赤脚的?”

“在水中挣扎,有可能会导致鞋子的脱落吧。”林涛说。

“在水中打捞的时候,有发现鞋子吗?”我转头问下水打捞的辅警。

辅警摇了摇头。

我说:“这个得搞清楚,如果是意外落水,那么鞋子不在岸上,就一定会在水里。这个关系到案件的性质,所以,要么再次下水打捞,要么把水抽干。”

“还是下水打捞吧。”朱大队说,“我现在就去。”

朱大队是个冬泳爱好者,这种天气,下这种水塘不在话下。说话间,他已经脱去了外衣外裤,搓了搓身体,走进了水塘里。

打捞工作大概进行了半个小时,朱大队就从水塘的中心,找到了女孩子的一双球鞋。

“男孩子的鞋子呢?”我问。

朱大队上岸后,用毛巾擦身,说:“没有,肯定没有。塘底淤泥不深,水也还算清澈,再说了,这么小的水面,这么浅的水,要是有的话,肯定能看得见。”

“这孩子的鞋子是泡沫的。”林涛拿起3岁男孩的另一只鞋子,说,“而且不吸水,如果落入水中,必然会浮在水面。”

“那么,鞋子去哪儿了?”我一脸凝重地问道。

3

“我现在就安排人四处寻找。”朱大队说。

我点了点头。既然池塘里肯定没有鞋子,而孩子的鞋子又不可能自己跑掉,说明这个案子还是有一些疑问的。

现场太广阔,又不能简单地判断案件性质,所以现场勘查工作也就到此为止了。应我的要求,朱大队陪着我们一起朝村里走去,边走边聊着案情。

村子里的青壮年男性大多外出打工,留下不少妇女和孩子。死亡的这四个孩子分别来自四户人家。虽然没有三代以内的血缘关系,但是因为住在一排,互为左右邻居,所以四个孩子经常相伴玩耍。女孩子懂事早,成了四个孩子中的老大;女孩子同时又很谨慎,所以一般不会带孩子出村。

事发当日下午4点,还有人看见四个孩子在村口的篮球场玩耍,女孩子手上还拿着一袋方便面在干啃。最早发现孩子失踪的是3岁男孩的母亲。她不像其他孩子的家长,并不担心孩子出去玩耍,3岁的孩子毕竟太小,她总会时不时地看一下。4点半的时候.3岁男孩的母亲发现孩子不见了。

整个村子也就几十户人家,这么一喊,过半的村民都出来帮助寻找。找到6点,也一直未见孩子的踪影,于是村民报了警。

“我总觉得这应该不是案件。”朱大队说,“从经验来看,一个死亡多个孩子的事件,通常都是意外事件。人心都是肉长的,再畜生,也不至于一次杀死这么多孩子。”

“道理是这个道理,但是毕竟还有合理怀疑没有排除。”我说。

“你说的怀疑,就是鞋子吗?丢失的那只鞋子?”朱大队说。

我皱着眉头说:“不仅仅如此。”

“那还能有什么?”朱大队问。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村子已经到了。我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看了看之前设置的测试距离的软件。

“四公里!”我说,“我说怎么走都走不到呢,原来这么远。”

“是挺远的。”林涛说。

我说:“这又是一个合理怀疑。几个大一点儿的孩子就不说了,3岁的孩子,走四公里?那是什么概念?能走得下来吗?走那么远需要多少时间?”

“这有意义吗?”朱大队说,“事实上,孩子确实在四公里以外溺死了,又不是死后抛尸。”

“我觉得有意义。”我说,“不过一切的一切都是在推测,具体的,还是需要尸体检验来确定。”

“尸检工作现在开始吗?”林涛有些迫不及待。

我点点头,说:“出发去殡仪馆。”

解剖孩子的尸体,对法医来说就是一种折磨。朱大队调来了全县的法医,分两组开始尸体检验工作。虽然小小的解剖室里挤了七八个人,但是除了器械碰撞的声音,几乎听不见其他的声音。大家伙儿都在闷不作声地工作着。

我们依次把孩子们的衣服脱下来,按次序摆放好,一面进行拍照固定,一面用电吹风吹干。对于水中尸体的衣物,都是需要先弄干再检验的,以期发现一些不容易发现的线索。衣服吹干后,并没有发现什么明显的异常。但是女孩子的外套引起了我的注意。在吹干前,那就是一件普通的黄色外套,但是吹干以后,外套的背部出现了隐约的绿色。

我蹲在地上盯着衣服看了良久,仿佛更加胸有成竹了。

尸体解剖依次进行,两组解剖分别先从女孩和7岁男孩开始。

“常规解剖,女孩并没有明显的附加损伤。”陈法医打开了死者的四肢后,在检验胸腹腔的时候说,“没有抵抗伤,是不是就可以判断死者是自主入水的?”

我摇摇头,说:“正常成人死者可以这样判断,但是如果凶手和死者之间力量悬殊的话,可以不造成任何抵抗伤。”

说完.我用手术刀打开了女孩的胃。胃里有少量黏液和不少方便面。方便面卷曲的形状都还没有消失,也没有进入十二指肠。

“我记得你和我说过,女孩子几点钟的时候在吃方便面来着?”我转头问朱大队。

朱大队说:“4点整,目击的村民可以确定时间。”

我点点头,说:“胃内的消化也就是在初始阶段,食物还没有变成食糜,还没有进入十二指肠。依照我的经验,死亡时间也就是末次进餐后一个小时左右。也就是说,女孩子的死亡时间,是在下午5点钟左右。”

“嗯,然后呢?”朱大队还没有反应过来。

“之前我说过,现场离村口很远啊。”我说,“四公里的距离,成年人快步行走,也要四十分钟左右吧!何况小孩子?”

“你的意思是说,4点钟还在村口,5点钟到死亡现场,来不及?”朱大队问。

“肯定来不及。”我说,“还有个3岁小孩子一起,就是跑也跑不了那么快!”

“那你的意思是?”朱大队问。

我沉吟了一会儿,说:“走路不行,乘车呢?”

“现场那里,汽车是过不去的啊,你知道的!”朱大队说,“摩托车、自行车也不可能同时带上四个小孩子啊!”

我微微笑着,盯着朱大队。

朱大队一拍脑袋,说:“啊!电动三轮车!”

“对。我进村以后,看到很多家都有电动三轮车。”我说,“这样的交通工具在农村是非常实用的!”

“如果是电动三轮车的话,估计四公里的路,十分钟时间就能到现场。”朱大队说,“而小孩子们不可能驾驶电动三轮车,现场也没有电动三轮车,也就是说,这说不定真的就是—起案件!因为有电动三轮车的进入!”

我点了点头,说:“是不是案件,还不好说,但是首先要找到这辆涉案电动三轮车才是。”

“这不太好找吧?”朱大队说。

我点点头,说:“挨家挨户找电动车,看能否发现电动车有什么异常。另外,还可以动用警犬嘛。”

朱大队点了点头,说:“好的,我马上安排。”

尸体解剖工作继续进行。

虽然大家都希望可以尽快结束对孩子的解剖工作,但我还是要求大家对孩子的后背部也进行解剖。

在对女孩背部进行尸表检验的时候,我突然发现她的肩背部貌似有一些平行排列的点状痕迹。我立即拿来酒精,对局部进行了擦拭,点状痕迹逐渐明显。

这些痕迹是一个个孤立的、直径大约在两毫米的圆形皮下出血,约有二三十个。可以看出这些皮下出血的排列是有规则的,有些仿佛可以排列成行。最关键的是,每个皮下出血之间的间距是大体相等的。

“这应该是简单的压迹吧。”陈法医说。

我摇摇头,说:“如果和地面等物体压迫,不该形成这么规则的压迹。既然是规则排列,说明死者生前在具有相同形态的凸起物上被压迫了。”

“现场是池塘,周围也就是玉米地,怎么会有这么规则的形态呢?”陈法医问。

我皱皱眉头,说:“我猜,会不会和电动三轮车有关?”

话音还未落,另一张解剖台边的林涛叫道:“快看!这具尸体上也有!”

原来林涛看见我们发现了这一特征性的痕迹后,立即联想到其他的尸体,于是走到另一张解剖台边观察。果不其然,在7岁男孩的背部,也发现了类似的痕迹。不过男孩身上的痕迹不在肩背部,而在背部正中。

一时想不出原因,我们只有继续解剖。

7岁男孩和女孩的背部肩胛下,都发现了块状的出血痕迹,但都不是非常明显。

“有这样的损伤,能不能断定死者生前遭受过侵害?”陈法医问。

我说:“还是刚才说的那样,如果凶手和孩子体力对比悬殊,有可能这种约束、压迫性损伤不重。但是,毕竟是小孩子,也有可能是在一起打闹形成,或者在入水的时候挣扎形成。很多溺水的尸体,肩胛附近都会有肌肉出血,是挣扎所致。”

“也就是说,现在还是什么都不能确定?”林涛问。

我点点头,说:“我觉得还是不好说。如果背部的压迹和肌肉内的出血有关系,则可以判定有侵害的可能,但现在也不能确定是不是巧合。毕竟,凶手侵害孩子无须用溺死这种不保险的手法,完全可以更轻易地杀死他们。”

又发现了疑点,我实在放心不下,继续对孩子的四肢进行了解剖观察,可是并没有发现明确的损伤。我又对女孩的会阴部进行了检查,因为入水的缘故,会阴部附近聚集了一些泥沙。

我让林涛拍照后,对会阴部进行了检查。会阴部没有发现明确的损伤,处女膜也是完整的。看来,女孩也没有遭受过性侵害。

两具尸体解剖完了,心里还是没底,大家更加沉默了。

我们继续默默地解剖完3岁和5岁男孩的尸体,居然没有发现任何一点儿可疑的损伤。

“若不是你提出这么多疑点,通过尸体解剖,我们绝对可以确定这是一起意外案件。”陈法医说,“四具尸体的口鼻腔都有蕈状泡沫,手指间都有泥沙和水草,肺内大量液体,水性肺气肿,胃内也有水草和溺液。这是标准的溺死尸体啊。”

我点点头,说:“你说的这个,我也认可。但是孩子的鞋子、死亡时间和现场距离之间的矛盾、孩子背后的损伤,都是疑点,不解释清楚,不能心安啊。”

“我们刑事技术也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问题。”林涛安慰我道,“小羽毛还在和朱大队他们进行调查,侦查部门说不准能发现一些有价值的线索呢。”

四具尸体的解剖,进行了将近六个小时。缝合工作全部完成后,已经夜幕降临。秋冬交替的季节,位于山里的殡仪馆,异常阴冷。

我洗完手,裹起衣服,走到车里,发现放在车里的手机有十几个未接来电。

最害怕多个未接来电,我连忙解锁手机,发现电话都是陈诗羽打来的。不知道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我赶紧回拨过去。

“我的手机调静音了,放在车上没带。”我说。

我的话还没有落音,陈诗羽就打断了我,说:“快来现场吧,我们找到犯罪嫌疑人了。”

突如其来的好消息让我有些措手不及,连忙跑回解剖室,叫上林涛和韩亮,顶着夜色,一路呼啸着重新回到现场。

因为还没有确定案件性质,所以刑警大队并没有成立专案组。负责本案的侦查人员,都聚集在辖区派出所内,还有一些技术人员正在围着一辆电动三轮车进行勘查。

“什么情况?”我—进门就问朱大队。

朱大队斜靠在派出所所长办公室的椅子上,叼着一支烟,一副悠闲的模样,说:“案子破了。

“什么?真的是杀人案件吗?”我问。

“不是。”朱大队说,“嫌疑人叫刘兆国,本村村民,离异独居。平时为人也很老实,因为喜欢带小孩子们玩,所以很受村里孩子们的欢迎。”

“怎么确定他是嫌疑人的?”我问。

“你提的疑点啊!很酷!我们动用了警犬,用3岁孩子的另一只鞋子作为嗅源,进行气味搜寻。没用多长时间,就找到了刘兆国的家。恰巧,刘家还真的有一辆电动三轮车。”朱大队说,“还是小羽毛眼睛尖啊,一眼就看到了卡在三轮车后厢栏杆边的小孩子的鞋子。”

“啊?直接发现了鞋子!”这个信息让我有些惊讶,这种惊讶甚至超过了朱大队称呼陈诗羽为小羽毛。

“是啊,认定了,就是3岁男孩的鞋子。’’朱大队说,“他想赖也赖不掉。”

“可是这个刘兆国为什么要杀人?”我问。

“我说了不是杀人案件嘛。”朱大队说,“我们侦查部门也纳闷啊,这四个孩子的家庭和刘兆国没有任何矛盾啊,甚至5岁的孩子,还是刘兆国的堂侄子,他怎么可能杀人呢?经过审讯,他供认不讳,才知道是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

“案发当天下午4点多一点儿,他骑车去自家田地里整理玉米秆。到村口的时候,几个孩子吵着闹着要坐他的三轮车去玩,他也没拒绝,就带上了四个孩子。可是没想到,行驶到案发现场水塘边的时候,三轮车翻了,几个孩子全部掉进了水里。因为他不会游泳,所以不敢去救。”

“那为什么不回来喊人?”

“他怕担责任呗,有逃避的意识,酿下了大祸。”朱大队摇了摇头,说,“他这已经从过失犯罪升级到了间接故意杀人了,能判上十几年呢。”

“就这样?没了?”我问。

“没了。我们和家属解释了,家属都表示信服,要求刘兆国给予赔偿。”朱大队说,“估计他没有什么赔偿能力,政府会给予家属一些抚恤吧。”

“现在是人命的问题,不是钱的问题。”我总觉得有些不对劲,心里充满了不安,说,“那三轮车的勘查结果怎么样?”

“三轮车倒是没有什么问题。”朱大队说,“浸湿了,现在也干了,车上到处都是损伤,也看不出哪一处是这次形成的了。”

“那车上有没有平行矩阵排列的圆形凸起?”我一边问,一边翻动着电脑里三轮车的照片。很显然,这辆三轮车上,并没有可以形成两名孩子背部压迹的东西。

“那倒没有。”朱大队说,“但是现在我让技术人员对三轮车进行勘查,找一些DNA和鞋印,现在也找到了一些痕迹物证,定他罪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现在不是定罪的问题啊。”我说,“是定啥罪的问题啊!”

“什么定啥罪?”朱大队说,“案件事实很清楚了,你提出的疑问,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直接帮助了我们破案。当然,这些疑问也都顺利解决了。现在你还有什么疑问吗?”

“我也说不出来有什么疑问,但我就是心里觉得有些不对劲。”我说,“给我一晚上的时间捋一捋,你也暂时别结束此案。”

“好吧。”朱大队表面上应允了我,但我看得出来,他已经把这个包袱给放下了。

我却无法丢下这个包袱。

晚上回到宾馆,我就开始在脑海里回顾今天的工作内容,想找出自己的心理根结:究竟是什么让我觉得不对劲呢?

4

办案有的时候就像写作一样,需要灵光一闪。

在晚上八九点钟的时候,我就这样闪了一下。

我回忆起,在我们初次勘查现场的时候,陈诗羽曾经问道,会不会是孩子玩水溺死的呢?我当时就觉得不可能,但究竟为什么会觉得不可能,倒是没有细想。

现在看起来,是需要细想的时候了。

我拿出现场勘查笔录,在笔录里找到了对水塘的长、宽、深各项指标进行记录的数据,并且根据这些数据进行了简单的绘图。

纸上,一个锅底塘的雏形逐渐显现,我的思维也逐渐清晰了起来。

“是啊!问题就出在这个锅底塘上!”我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自言自语道,“不过,他又是为了什么呢?这可是十恶不赦的大罪啊。”

想着想着,我不自觉地开始翻看白天尸检时候的照片。因为四名死者身上的损伤都不明显,所以照片都是以常规照相为主。但翻看到四名死者的衣物照片时,我停下了手中的鼠标。

屏幕上,是一件女童的套头衫,也就是10岁女孩的外套。外套的正面,是一个HelloKitty的图案,服装制造商为了突出图案的光泽度,在图案的周围镶上了一圈塑料的透明水钻,这些水钻很坚硬、突出,直径大约在两毫米。乍一看,像是矩阵排列。

“哦。”我若有所悟地点了点头,摸着下巴上的胡楂儿,陷入了沉思。

第二天一早,按照常规,我们应该向当地办案单位反馈我们的工作情况。因为前期案件基本已经定性,所以与会同志显得有些心不在焉。

为了尽快进入主题,吸引大家的注意,我开门见山:“这起案件,并不是我们之前判定的间接故意杀人案,而是一起因强奸引发的命案。”

这一句话的分量够重,直接让所有人安静了下来。

“什么?有依据吗?”朱大队惊讶地说。

我笑了笑,说:“当然有依据。凶手虽然承认了四名孩童的死亡和他有关,但他明显在避重就轻,回避了重要的问题。”

“他既然都承认了罪名,为何要隐瞒?”朱大队接着问。

我说:“一来,意外导致孩童落水,他不过是没有救助罢了,自己的责任会减轻很多。但是,他若是故意杀人,就难逃杀人偿命的结局。二来,强奸罪本来就是一个非常让人痛恨的罪,更何况是强奸女童,这会让他颜面尽失。”

朱大队问:“可是,我们现在掌握的信息量很小啊,你怎么就能这样武断地判定这是一起强奸引发的杀人案?”

我胸有成竹:“首先,从死亡时间人手。我们判断了死亡时间是5点钟左右,而凶手说4点多一点儿就用三轮车载着孩子们向现场方向出发了。即便是一路颠簸,慢慢行驶,二十分钟也该到了。如果是意外的话,4点半,四个孩子就应该全部落水溺死了,为何会等了半个小时?”

“有道理是有道理,但还是不足以证实刘兆国故意杀人。”主办侦查员说。

“别急,听我慢慢道来。”我打开幻灯片,说,“昨天,我对现场的水塘进行了一个模拟的画像。这是一个锅底塘。经过测算,距离岸边两米的地方,水深也就八九十厘米。四名死者的身高,最矮的九十厘米,最高的已经一米三几了。”

“你是说,水深不足以溺毙这样身高的孩子?”林涛打断了我的话,“可是,我记得你说过,即便是五十厘米深的水,也可以溺死一个成年人。”

“是啊。”我点点头,说,“虽说林涛说的这种极端情况偶有发生,但是这毕竟是四个孩子。四个孩子同时溺毙在没有自己身高深的水中,自然解释不过去啊。”

“你说的是离岸边两米的地方。”朱大队说,“水塘中心,最深的地方,有一米五六呢!”

“这就是这个问题的关键所在。”我说,“如果像刘兆国说的那样,电动车倾覆导致孩童入水,那么肯定是落在较浅的水域,即便孩子不能自救,他也完全可以救起孩子们。水深危险的地方,距离岸边少说有三米远,那可是电动车倾覆,又不是发射炮弹!怎么可能把几个孩子同时抛甩到那么远的地方?”

“现在想起来,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我们居然都没有注意到!”朱大队恍然大悟,说,“那你的意思,孩子的落水方式是?”

“被凶手抛甩入水。”我斩钉截铁,“只有较大的初速度,孩子们才会落得那么远。”

“可是刘兆国没有杀人的动机啊。”朱大队说完又后悔了,“哦,不对,你说了,他是为了强奸。难道,就是因为他离异独居,所以具备性侵女孩的动机吗?”

“这个动机我还真没考虑到。”我自嘲地笑笑,说,“我之所以判断是强奸杀人,还是依靠着客观的证据。”

“会阴部无损伤,处女膜完整,阴道口未检出精斑。”林涛说,“如何存在客观的证据?”

“并不是说会阴部无损伤,就一定不是强奸案件。”我说,“很多性侵案件,都是没有实施性行为,或者没有实施传统意义上的性行为就终止了。”

“那让我们来听听你的客观依据。”朱大队饶有兴趣。

我打开幻灯片,说:“先说辅助依据。大家可以看看,这是女孩衣服的照片。从照片上我们可以看出,女孩子穿着的短裤,是松紧边的。也就是说,除了裤腰带,裤腿也是松紧的,而且松紧带还很紧,都把大腿根勒出了痕迹。那么,女孩子入水后,水中的泥沙还有可能进入内裤内侧吗?”

大家都在摇头。

我接着说:“显然不能。但是,我们在检查女孩会阴部的时候,发现阴道口有不少泥沙。因为泥沙是湿润的,所以误导了我们,让我们认为是入水的时候进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