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要往南走,西边有条小溪,前面多是密林,湿气很重,恐有瘴气,不宜夜宿,又有猛兽出没的痕迹,眼见天就要黑了,今晚在这路口过一宿,明日天明再前行,争取赶在天黑前,走过那片湿地。”

对于这专业的判断,几人都没有异仪,便就各自去取马背上的物件,准备生火造饭,搭起简棚,在这里过上一宿。

赶了一天的路,人都饿了,路上是有打下过几只山鸡野鸟,沈剑堂问了姚一笙小溪所在,带着萧蜓一起去剥洗,何少知这胖子也不吃白食,抱着一口锅,跟在两人后头去打水。

剩下的几人就在不远处捡些干草树枝准备起火,姚一笙坐在一棵树下把玩一把小刀,等众人回来,见遗玉在附近捧了一堆枯草回来,叫住了她。

“喂、小东西。”

遗玉一定便知道这是在叫自已,姚一笙是有给人取外号的毛病,像是何少知被他叫做死胖子,沈剑堂被她叫做邋遢鬼,就连李泰也免不了被她冠以黑面鬼的貌号,不过几人显然不当计较这件小事,就连沈剑堂也不以为意,与她隔气。

“姚小姐。”

姚一笙“咯咯”一笑,道:“别叫我小姐,听着腻味。”

在长安城,若是在唤女子前不加个小姐,那便是不敬的,隐有蔑视之意,可出来外头,显然不一样了。

“姚姑娘。”

“你当真是常四的丫鬟?”

“嗯。”不做丫鬟,便做表妹,那还是丫鬟好了。

“你也是关内人?”

“是啊,我说的不是官话吗。”

遗玉见她有心聊,干脆就蹲下来捡起打火石生火,一边回答她的问题。

“切,我官话说的不也很好,可我就不是关内人,”姚一笙抱膝坐在石头上,看着她,道:“你看着年岁不大,侍候常四有多久了。”

“有一年了。”前头三年不算,就从高阳生辰宴上再遇开始,有将近一年。遗玉将点着的树枝塞进架起的草堆里,心底很是清楚,对方是在试探她。

“才一年?我瞧着他待你有些不同,再问你一次,你真是他的丫鬟?”姚一笙手指灵活地转动着手里的小刀,眼睛却眯了起来,杏睁中暗藏着一丝危险的气息。

听这话,遗玉手上动作缓了缓,心中古怪,少女的心思最是敏感,她从这话中品出些不一样的味道,目光闪了闪,拾起头冲她露出一脸的疑惑:

“姚姑娘这话问的,不是丫鬟,还能是什么?”

“他这人,毛病一堆一堆的,一个丫鬟,怎会让他破例带在身边,还允你近身,小东西,说谎话可不好哦。”

“噗”地一声,不知什么射在遗玉手边的草堆上,她眼珠子一移,便见那摞的高高的一堆枯草上,正以肉眼可及的速度被灼出一口拇指粗细的小洞,上头还冒着一缕青烟。

她轻吸了口气,快速辨出着这异味,心中一凛,知这一下火毒若是打在她手背,怕是会当场被灼个穿孔。

“姚姑娘,”遗玉微瑟了一下,缩起手,一脸防备地看着笑吟吟的姚一笙,“我没说谎,少爷哪有对我不同,若说特别,那胡小姐一一”

“嗯?你说什么?”

遗玉懊恼地咬了下嘴唇,改口道:“没什么,少爷带我出来,不过是因为我乖巧懂事些,又擅野炊。”

她虽改口的快,可姚一笙还是听到了一个“胡小姐”,冷笑一声,便就放过了逼问她,靠着大树假寐起来。

遗玉捡起树枝继续生火,暗暗翻了个白眼,在心里拾李泰记上一笔,什么胡小姐,胡说八道的小姐,怎比得眼前这位姚小姐,自己原先还以为姚一笙同李泰有过节,如今看着,是另外一回事了。

晚饭吃的还算美味,遗玉儿时便成长在穷山沟,挖野菜,吃野食,什么没做过,手指上因为捡豆子磨出一层茧子,想破都难,留神不伤到手,同擅烤野味的沈剑堂一起,折腾出一顿味道不错的晚饭。

等把锅碗都收拾了,天色已经完全暗下来,空气转凉,四周只余鸟雀扑腾而过的声音,这林子再没了白日的清幽,反而透着一股子阴森之气,尤其是离众人不远处黑咕隆咚的三岔口,活像再住里走,就会进到地狱黄泉一般。

在树边用树枝搭布,架起几间简易的小棚避风,几个人商量守夜之事,姑娘家就免了,今晚前半夜让沈剑堂去守,后半夜则是李泰,等到明晚就换何少知和柳关。

四间小棚围在火堆四周,邓少知和沈剑堂一处,柳关和姚一笛一处,萧蜒和姚一笙一处,大家都清楚李泰脾气,见他不避忌自已带来的小姑娘,便丢他们一处。

遗玉用溪边打来的水洗净了手脸,去马背上取下一只厚重的行囊,钻进小棚里,把那行囊里的绒毯掏出来,仔细地铺在地面的一层布上,又用随身衣物折做了枕头放在头起,轻轻拍松了一些,翻身便躺上去,打算试试是否舒坦,这一躺下,才知道在山林里坐了一天的马,身上是有多酸痛,全身的筋骨都在叫嚣着要舒展一番。

李泰低头撩开布搭,借着外头的篝火,正见她在绒毯上翻来覆去打滚,一个人玩的正是高兴,薄唇轻勾了一下,弯腰钻了进去,在她身边坐下,见她身子僵硬地翻过身看他,低声道:

“怎么不翻了。”

“呵呵。”遗玉干笑两声,朝一旁缩过去,在这狭小的棚子里腾出一大块地方给他。

李泰会意地和衣躺下,他人高马大的,这么一来,棚子里便被撑得满当,遗玉嫌挤,就侧过身,谁知他也侧了过来,两人变成面对面侧躺着,近的能闻见对方独有的气息,在这危机四伏的深山野林里,叫人异常心安。

棚内光线昏暗,只能隐约看见人影,白日被人插话的教训让遗玉知道这群人耳朵都好使的要命,只能凑近李泰,碰了碰他脸上的面罩,小小声地说道:

“这个不能拿下来吗,等下出去再戴上。”

他抬手解下了面罩,放在一旁,昏暗中,一双眼睛就像是宝石一样,散发着淡淡的光泽,映在她的眼中,有一瞬间的失神,她的手已经不自觉地摸了上去。

“真漂亮。”她轻叹道。

“漂亮,”李泰重复了这个字眼,握住了她在自己眼周流连的小手,低着嗓音,问道:

“你不觉得奇怪,同我直视时候,不会觉得心里不舒服?”

说来,在李泰身上最特别的地方之一.就要属这双眼睛,可两人这是头一次谈及它们。

“唔……”遗玉没急着回答,想了一阵,方才凑近他,小声道:“一开始是有些奇怪的,毕竟大家的眼睛珠子都是黑色的,可是奇怪归奇怪,它们一样很漂亮啊,后来,我就觉得没什么了,更不会觉得看着不舒服,其实黑眼同碧眼也没什么差别,不都是用来看东西,只你这双眼睛要生的漂亮些罢了。”

“……不是生的,”李泰轻声道,握着她柔软的小手凑到唇边,“我的眼睛,从前同你们一样,也是黑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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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并非一团

夜半,遗玉迷迷糊糊的醒过来,听着外头“噼僻啪啪”的火声,打了个哈欠,睁眼一瞧,身边巳经没了那人,前半夜被人搂在怀里睡,半点都不觉得冷,人一走,就是她身上盖着两条毯子,也觉得冷。

她半坐起来,醒了会儿脑子,又打了一个哈欠,凑到棚子口,掀起布搭,看一眼树下火堆旁的人影,揉揉眼睛,四处摸索着鞋子在哪。

李泰盘膝坐在树下,闭目养神,每当篝火变小,便会捡起一旁的树枝添进去,听见脚步声走近,转头看去,便见着小姑娘裹着一床毯子,小步朝他走过来。

“怎么?”

“晤…睡不着。”遗玉在中草堆坐下,不知是身边多了他,还是离筹火近了,身子又暖和起来,浑身懒洋洋的,便侧头朝他手臂上靠过去,忍住困意,细声道:“你饿吗,不如咱们烤些饼吃?”

“不饿,你饿了?”

“我也不饿”遗玉软绵绵地应声,断断续续道:“萧姑娘好厉害…那么长的一把刀,她都使的动…那老虎真大,我头一次见到真的老虎,怪吓人的一山上的蛇好多,我不太怕,就是觉得黏糊糊的,着着不舒服。那山鸡烤的脆脆的,味道不错“沈大哥原来还有…这手艺”

说着说着,渐渐就没了声音,李泰背靠向身后的老树,让她躺在他伸展的双腿上,将她肩头的毯子裹好,听着她平缓的呼吸,修长的手指在她细腻的下颌抚弄,望着筹火的双目,愈发深邃。

第一次远行,这一路实在说不上舒坦,前头半个月能把人闷坏,这山里的一日,路途颠簸,苦累不说,又出险兆。她没惧怕,没抱怨,也没有退缩,反而透着一丝兴奋地随他们走,这是他意料之中,又预料之外的。

就像是一块棱角不平的石头,放在哪里都不起眼,却能适应任何环境,表面的石层,不过是为了隐藏里面发光的东西,人们当她做石头,然则,她内在是一个比他过去见过的所有,都更加有趣的东西”

他自身情欲寡鲜,却偏好寻味人性,冷眼旁观世人的苦乐,让他活的真切许多,以往,喜怒哀乐于他不过是一字之音,让他意外的是,会遇上这么一个人,看着她的一举一动,竞叫他多品出些滋味来。

这大蟒山一行,只是个开始,让他着着吧,这无趣的人生,一个人,和两个人,到底还有什么不同之处。

“喂,醒醒啊,猪呀你,再睡,我们就把你丢在这里啦。”

“晤?”

清晨的山林是很热闹的,哪怕多了一群不速之客,高高躲藏在枝头的鸟儿依旧啾啾喳喳的.遗玉睁开眼睛,就见近处一张凑近的脸,讷了一会儿,慢慢爬坐起来,哑声道:“姚。。姚姑娘。”

“起来了就别干坐着,赶紧收拾东西,真是的,你是来侍候人的、还是等人侍候的,睡得像只猪一样,快点啦。”

姚一签见遗玉醒了过来,就站起身子,踢了踢她的小腿,又去叫另一间小棚里还在睡觉的胖子何少知。

遗玉抓了抓蓬乱的头发,一边叠合着毯子,一边回忆着昨晚的事,她好像记得,半夜里她睡到一半就被冻醒,去寻李泰了,怎么又睡回棚子里,昨晚他们聊什么来着?

她抱着整理好的毯子在小棚前面出神,想着,昨晚李泰同她提到了眼睛的事情,眼睛,他说他的眼睛以前也是黑色的,但是并没有说明原因。

“小玉啊,喏。

沈剑堂的声音打算了她的思绪,她接过他递来的水壶,饮了两口,才发现是温的。

“嘿嘿,是蜒蜒烧的水,你一半,我一半啊。”

“好。”遗玉侧头寻到正在火堆边熄火的萧蜒,对她感激地笑笑,又喝了几口,就见沈剑堂拿着另一只水壶,从怀里摸出一只漆花木盒,小心翼翼地捡了粒花生米大小的肉色药丸塞进嘴里,仰头就着水喝下,便问道:“沈大哥,你吃的什么药?”

“这啊,可是我的宝贝呢,”沈剑堂仔细将那漆花木盒塞进怀里,道:“这是特制的解酒丸,出门在外,一天吃上一粒,我才不会在半路上醉倒。”

解酒丸?没见他路上喝酒啊,遗玉奇怪地看他一眼,还吸了吸鼻子闻味道,除了一些昨晚没洗净的油腥外,是没半点酒味。

并没打算深究,她环扫了一圈四周,没见李泰人影,便询问沈剑堂,恰姚一签拎了何胖子出来,冲她一掀眉毛,冷声道:

“他自然是去前面探路了,若没有半点用处,那跟来做什么,拖后腿吗?”

指桑骂槐,说的就是这样吧,遗玉搔搔耳垂,沈剑堂拍拍她肩膀,道:

“别担心,我们这群人不是头一次一起出远门,做什么都有分工,何胖子的消息最是灵通又有准头,蜒蜒和柳关就是打手,一笙他们擅长辨路,常四么,你就当他是我们的先锋军好了,至于我,哈哈,不是哥哥同你吹牛,众人之中,属我轻功最好,万一你们遇上什么危险,我还可以给你们垫后。”

姚一笙发出一声嗤笑,“你脸皮可以再厚些么,直说你是出事后,跑的最快的那个就行了。”

“话可不能这么说,我跑,那也是为了回头能去救你们啊,总比全军覆没要好的多吧。”

“闭嘴行吗,你这个乌鸦嘴。”

“你……”

遗玉看着又拌起嘴的两人,对前去探路的李泰放下心,去将夜窗的用具都收了起来,众人又在原地等了一刻钟,便见前方三岔路口出现李泰的身影。

“怎么样?那条路能走吗?”姚一笙问的是昨晚她和姚一笛选出的那条路。

李泰目光寻着几人身后已经穿戴整齐的遗玉,略一颌首,道:

“朝南五里,前方是一片沼地,土质湿松,易陷,西面山壁挡道,东面是一片雾林,沼地约跨地两里,若要穿过这片山,再住深入,我的建议是,走沼地。”

清晰明确地把前路的地势描述了一遍,遗玉想着这是不是头一次见他亲力亲为,虽他话尾挂上一句建议,可语气却带着不容质疑的味道,她隐约觉得这趟出门,李泰有些地方不同,却说不上是哪里……

“雾林?”

所谓雾抹,便是内斥瘴气,又难辨方向的丛林,相较之下,虽沼地也好不到哪里去,但好歹不会有迷路的危险,在这山群树林中前行,最怕的,便是迷路了。

“那便走沼地吧。”几人一番小议后,便拍板决定,李泰隔着衣裳抚了下怀中之物,走到遗玉身边,低头对她耳语了两句,她略一迟疑,点点头,去马背上附着的行囊里翻了翻,掏出在客谟临行前装填又密封好的香囊,转身对着众人道:

“出门前求了几道平安符,缝在香囊中,这越住深山里走越危险,随身带上一只,也好保此番风顺。”

最先伸手去接的是沈剑堂,他拿了两只,递给萧蜒一只,姚一笛也要了一只,姚一笙拿走他手里的,放在鼻子下面仔细嗅了嗅,眉头皱了一下,问遗玉道:

“里面装了什么。”

“是一些香料。”好尖的鼻子,那么重的香料遮着,也能闻出味道,只是为何李泰不叫她明说,这里装的是驱虫丸。

“平安符这种东西,我是从来不信的。”姚一笙说着,便将姚一笛那只向遗玉丢了过去,落在她脚边的草地上。

这一举动,引得众人间片刻的沉默,何胖子“咳咳”了两声,走过去捡起那只香囊,拍了拍,放在遗玉手上,一脸歉然道:

“常四爷和唐姑娘一番好意,老何我心领了,不过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老何是个不信神佛的人。”

“柳某亦然。”一路上鲜少出声又被无视地厉害的柳关,难得吱了一句。

“我说,你们有必要吗,这香囊是有毒还是怎地,能咬了你们的肉?”沈剑堂一边将香囊住脖子上挂,一边不满地道,只是没人接他话。

遗玉看了一眼抱臂不语的李泰,似是有些明白他这番举动何意,心中有了计较,便默不作声地将剩下的几只荷囊都装回去。

因决定要轻简行装,七匹马,当即被放走了五匹,留下的两匹,一匹驮着重物,一匹留下以防万一,八人一马选进了一条岔路,继续前行。

这五里的路放在外头,并不显长,可在危机四伏的丛林中,足行到了日头当午,有姚一笙和姚一笛在,避开了不少猛兽毒物,李泰牵扯僵绳在前头带路,想当然遗玉是坐在马背上,四处打量周遭或红或绿,或高或低的植被。

穿过一丛枝桠繁盛的树林,眼前陡现一片水草丛生、一望无垠的沼泽地,闻着这片湿地散发出的腐朽气息,遗玉睁大了眼睛看清眼前的一切,心生喟叹,这大千世界的千万姿态,身临其境,又怎是纸笔可以形容的!

第6章他是谁!?

要过沼地,需十二分的小心才不至足陷泥潭,灰绿的坑洼中“咕嘟咕嘟”冒着气泡,一个不小心没踩到实地,想要挣扎,只会越陷越深。

遗玉坐在马背上,观察到四周地面上爬行的蜘蛛和线虫,这些个头大的惊人的虫蚁,叫她胃里痉挛着,忍不住打了个寒噤。

在沼地前停下,何少知来回着着一行人数,思考了一阵,道:

“以防万一,咱们分三趟走,老沈轻功最好,第一趟你探路,带着我和萧蜓先过去,常四爷紧随其后,带着一笙,和驮物的马匹过去,一笛同柳关还有唐姑娘垫个后,等老沈同四爷一起回来,咱们五个再过去,如何?”

这样分配很是合理,最先开路的最危险,越是押后的越安全,可放柳关在后头,又避免了前头的人入沼时,后方出现猛兽,于是除了李泰外,几人都认可他的安排。

李泰对沈剑堂打了个众人不懂的手势,一指柳关,道:“第二趟你也同行。”

这看着是没太大区别,可等沈剑堂领着萧蜓走远,何少知汞意李泰可以带着人走时,便见不同。

“等等。”

又过了一刻钟,便见沈剑堂泥着半条腿,有些狼狈地跟着脚从沼地那头跑了过来,这么一来,李泰再带着柳关和姚一笙走,这剩下的便是沈剑堂、姚一笛同遗玉了。

心下了然这是怎么一回事的,都没吭声,唯有姚一笙眯眼扫了遗玉一记,拉着马匹,跟上李泰的脚步。

“少爷。”

见他们走进沼地,遗玉在后头,没由来地心慌了一下,扬声唤了他一声。

“等着,很快回来。”李泰回头看了她一眼,黑灰色的面罩看不清目光,但遗玉清楚地感觉到他的安抚之意,点点头,望着他们逐渐走远。

“没事儿、没事儿,你家少爷轻功虽不如我好,可也不会陷进潭里去,”沈剑堂走到一旁的草木边,扯下几片大片儿的叶子,蹭着裤腿上的泥巴。

“你怕虫子吗?”姚一笙镀步到马下,仰头望着遗玉,问道。

“还好。”遗玉张望着前面沼地模糊的人影,感觉被人扯了一下裙摆,低下头,一眼望见托在她面前的两只手上的东西,当即恶心地扭头捂住嘴。

“哈哈,”姚一笛的笑声很是爽朗,半点都不像这人恶劣的性子,他丢掉掌心一团鼓涌的线虫,正待在她裙摆上擦手,异变突生!

“嘶——”一路安静听话的马儿,突然扬起了前踢,嘶鸣一声,便在遗玉的惊呼声中,载着她朝东边的雾林狂奔而去!

沈剑堂还在低头擦泥,听闻异动,抬头便见马儿风一般地朝他冲过来,下意识地躲闪了一下,马便趁机钻入了他身后的林中。

这一下,沈剑堂和姚一笛均是傻脸,在原地愣了一瞬,同时拔足追了上去!

“嘶——”遗玉俯身马背,在国子监坠马的记忆涌上脑海,脸色青白的时候,却没忘记抓紧僵绳使劲儿勒下,谁知这僵绳被她一拉一扯,就这么断裂开来。

“停下、停下!小玉!”

“笨蛋!勒僵绳啊!”

四周鸟兽惊动四窜,遗玉听着身后忽近忽远的叫喊,眯缝着眼睛看着前方雾霜茫茫的丛林,一股浊气吸入,当生窒息之感!

“唔——”

弃马!不能再往前跑了,身后的声音越来越小,比起跑入深林,此时坠马,好歹有一线生机被救!

当机立断,遗玉屏住了呼吸,脚下松脱马镫,两手握拳护指,勉强用一臂护住头脑,在途经一片草丛时候,猛地倾身侧扑,人离马,惯性使然,又朝前翻滚了丈远,恰逢一颗树木当道,撞在她腰上,整个人便像是滚桶一般,侧跌入一旁的小沟中,纤细的身影,瞬间被草木淹没。

“该死!”沈剑堂屏息在这雾林中寻了一刻钟,直到瘴气浓的他呼吸开始困难,方才狠咒了一声,转身寻着路,朝林外狂奔去。

东摸西蹿,差点没了气,才找朝入林的路,他奔到林外,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地呼吸着沼地传来腐败的气味,好不容易平复了内息的混乱,当头一道黑影罩下,沉的让人耳朵发蒙的声音响起。

“人呢?”

沈剑堂仰头看着李泰那张半露半遮的脸,咬起牙,喉咙酸疼地道:“马惊了,载着她跑进雾林里,我追进去没找到人,林里有瘴气。”

话音弗落,身前人影一花,便听衣袂窸窣,他转头,只来得及看着他背影消失在树丛中。

一群人中午抵达沼林前,一半过了沼泽,到了黄昏时候,竟又全数折了回来。

萧蜒轻呼出一口浊气,双手离开沈剑堂后背四穴,道:“公子,这林里的瘴气积年已久,是类毒了,你吸入过量,这几日暂不要运功,以免浊气侵脉。”

白日看着还生龙活虎的沈剑堂,这会儿只能用面无人色来形容,他缓缓睁开眼.担忧地望一眼不远处的雾林,道:

“他又进去了?”

“嗯,”萧蜒皱了下眉,似是对某些行为不大赞同。

“我就知道,她会坏事,”姚一笙倚靠在马背上,面色阴沉地望着被一片烟雾缭绕的丛林,“再等一刻钟,若不出来,那我就不奉陪了。”

“你、你还有点人性么,一笛也在林里不见了,你就不担心!”沈剑堂心中负疚,先前过沼地,李泰暗留下他,便是存着让他看护人的意思,他可好,那么大个人在跟前,他也能看丢了。

“哼,入山前,我便说过,凡是拖后腿的,我绝对不会客气,不论是谁。”

“你——咳咳……”

“公子,平心静气。”

“好了,好了,”何少知又出来做和事老,“眼看就要入夜了,这鬼地方遍地是毒虫蛇蚁,气味又不好,不能夜宿,咱们还是想想今晚睡哪吧。”

“过了沼地,前方是有一片空地,我已查视过,还算安全,咱们赶在天黑前,过了沼便是。”

姚一笙的话,得到柳关和何少知的赞同,沈剑堂反对,道是要找到人再过沼,几人争执了几句,雾林边便出现了李泰的人影。

“怎、怎么样?”沈剑堂着他独自回来,心知无果,还是强憋出一句问话。

李泰没做声,在林边盘膝坐下,运功调息,姚一笙脸上一阵阴晴不定,过了半晌,缓步走了过去,扬起下巴,垂眼看他,张口便是讥诮:

“半年不见,你脑子是倒着长了,一开始我只当误会你,这会儿看来,你的确是变了许多,以往我敬你三分,那是因为你够聪明,够冷静,够狠心,可瞧瞧你现在是什么样子,一个小丫头罢了,你就不会用脑子了吗,那林中瘴气多厉害,你心里清楚吧,还有必要找吗?想想你是要做什么,常四,别叫我姚一笙小瞧了你。”

“姚一笙,你就不能安生会儿么!”沈剑堂叱喝一声。

翻掌沉气丹田,李泰语调淡淡地说出两字。

“过沼。”

“咕咕一一咕咕——”

在广袤的丛林山间,一入夜,尤有丹光照不到的地方,终年弥漫着雾气的林中,不知有多少双闪烁着冷血光芒的眼睛躲在暗处,等待觅食之机。

“唰唰”的脚步声穿梭在林间,一串涩涩的笛音随之飘远,潜伏在林中的野兽,闻见这笛声,都退却了脚步,眼睁睁地看着猎物走远。

身下的石头咯得背疼,闷哼了一声,遗玉猛然睁开双眼,头顶是一片映着火光的昏暗石壁,在一息的恍惚之后,仿佛从水里浮出的溺水者,她狠狠地吸了一口空气,补充被压榨一空的肺部。

“你最好别乱动。”

正想要尘起来的她,听见这突兀的声音,扭头看向走进山洞的少年,张嘴却发现声音沙哑难听的要命:

“姚……姚公子。”

姚一笛没有理会她,拎着剥洗干净的白鱼,在火堆旁坐下,用削好的树枝穿起鱼架在火堆上,轻轻翻动,动作娴熟之极。

遗玉过了先前的晕劲儿,很听劝告地不乱动,只是担忧地抬起胳膊,松开在昏迷时都紧握的拳头,看见只有手背擦伤后,暗松了口气。

“谢、谢。”

“你是该谢我,”姚一笛没回头,遗玉却从他声音中听出些调侃,“这林中都是瘴气,若非我浪费了一颗保命的归息丹给你,你老早就被毒死了,加之我又救你于狼口,你说,我如今算不算是你的救命恩人呢?”

这般邀功的,还真少见,遗玉舔舔干涩的嘴唇,衡量了一番当前境遇,不再装作无知少女,很是冷静地问道:

“为……为何救我,你……”

“哈哈,”像是听到了什么有趣的笑话,姚一笛爽朗地笑了几声,摸了摸脸上皱起的皮膜,扭过头,再开口,完全变成了另一种绵软又带些阴凉的嗓音:

“因为你笑起来,实在是像极了一个人。”

(加更到)

第7章她不知道的事

“是……你。”

虽样貌不同,可这阴柔的嗓音,连及古怪的回答,都叫遗玉联想起一个曾有一面之缘的人。

“哦,你还记得?”姚一笛起了聊天的兴致,干脆在火堆前换了个位置,面朝着她,翻烤着树枝上头串着的白鱼,不知他随手撒了什么上去,发出“滋滋”的响声。

“长安…你从楼上……跳下去。”天霭阁的三楼,少说有五丈高,印象怎会不深。

“说来,若非沈剑堂那小子憋不住话,勾了我的好奇心,我也不会特意跑一趟去瞧你。”

遗玉听他提及沈剑堂,想到在密宅初见时候,心下有些了然,难怪那会儿一直盯着她瞧,想也是因为她像那个人。

“…那人是谁,我很…像她?”嗓子疼得紧,她声音又小了一些,他却能听得清楚。

“不是人,”姚一笛望着跳跃的火苗,回忆了片刻,放轻了声音,缓缓道:“是一幅画,画上有个人,脸上带着笑,眼睛很特别,就像是能把人勾进画里,非要同她待在一处,才能心安——”他双目失焦了一瞬,抬起头,隔着火光,仔细地盯着她看起来,直到把她看的全身发毛,方才调侃地笑道:“我说你像极了她,不过是同旁人比较,可说实话,你貌似神离,比她差的远了。”

“嗯,”被人这般贬低,遗玉并不觉得气恼,一个人和一幅画,她不觉得有什么可比性,眼下,叫她更在意的是:“因为我像…那画上的人…所以把我弄到这里?”

“嗯?”姚一笛收起了笑容,少年秀气的脸上,带着疑惑和不解。

遗玉捂着喉咙,手上的冰凉,让颈部舒服许多,她用着难听的嗓音,断断续续道:“你认得我,必知晓他不是常四,你样子和声音都变了,是易容,沈大哥他们都以为你是姚一笛,僵绳断了,马受惊吓,都是你…你到底是谁?你这样做,有何目的?”

“啧啧,”姚一笛凑近闻了闻已经变了颜色的烤鱼,嘴里嘀咕道:“你这不是不傻么,怎么就偏被李泰给骗了。”

右眼皮使劲儿蹦跳了几下,遗玉皱起眉头,“你说什么?”

“我说,你是个傻子,都快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姚一笛拿着烤好的鱼,饶过火堆,在她平躺的草堆边上坐下。

“你说错了一点,我是姚一笛没错,但我还有别的名字,别的样子,眼下我是姚一笛,你便当我做姚一笛好了。”吹了两下烤鱼,他张嘴便咬在热气腾腾的鱼腹上,咀嚼了几下,混着鱼刺,一起咽了下去。

“你知道红庄对吧,我和一笙都是那里的人,不过那丫头是个杂血的,是族里的男人同外头的女人生的,生长在外庄,是没资格进碧浮山红庄的姚家人。李泰和沈剑堂他们就不一样了.他们虽也是杂血,但是血脉纯正的族女所诞,所以才有幸在碧浮山待了几年,学了不少的本领。”

若说韩厉是为遗玉掀开了红庄的一角面纱,那此刻姚一笛字里行间透漏给她的讯息,就太多了。

“可杂血归根到底还是杂血,红姑照着族规,让他们在山里待够了三年,便将他们撵走,因为承过族祭,倒不怕他们出山后,会将碧浮山的位置泄露出去,坏了山庄的清静,可是,这杂血的族人,族祭后,除了不能向外提及红庄外,因人而异,还带些不一样的副作用.比如说——”

正说到关键地方,姚一笛停下又啃了几口烤鱼,一边嚼着鱼肉,一边盯着遗玉势眼睛,喉头滚动后,道:“沈剑堂的运气要好些,他是滴酒不能沾,否则便会睡死过去,李泰的运气要差许多,我记得他比我小两岁,刚来红庄的时候,是九岁吧,族祭后,这小子的眼睛差点瞎了,好好的黑眼珠子变成了绿色,最有意思的是,从那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他看什么东西,都是一个颜色,哈哈……”

这看似十六七岁的少年,竟比李泰还要大上两岁。

喉咙太痛,吸一口气都是辣的,辣的胸前发闷,遗玉使劲儿想着昨晚露宿时候,李泰告诉她,他的眼睛从前也是黑色的时候,是怎样一副神情,可除了那对青碧色的眼瞳,她再想不起来别的。

“后来呢……”后来怎么恢复的,李泰的视力现在很正常,这点她很清楚。

“后来啊,”姚一笛活像是十年都没同人说过话一般,她问什么,他便答什么:“你知道姚晃吧,碧浮山最好的大夫,也是有史迟来最厉害的毒师,喏,就是他多管闲事,给沈剑堂下了一道毒,让他不用闻到酒味就睡上好几天,又给李泰下了一道毒,让他能看见别的颜色,不过,你可别当姚晃是发什么善心,呵,沈剑堂是不怕酒了,可他却一辈子都再离不开酒,李泰的视力是恢复了,可是等他不经意,却见不了光,如此,要一双眼睛,又有什么用,哈!”

笑得姚一笛乐不可支地把剩下的鱼骨都啃了个干净,舔舔嘴唇上的肉屑,继续道:“等他们发现的时候,也已经晚了,姚晃从红庄叛逃,李泰和沈剑堂便和这天下中了‘不治神医’毒术的人一般,四处寻他,那时他们还不知道,毒解之后,不出半年,他们一个会重新惧酒,一个会再回到世间一色的生活。”

心跳猛地加快,在听到这番详解后,遗玉再抑不住,沾着泥灰的脸,因为心中的惊颤而怔仲。

“李泰的梦魇,是被你解的,算来快有半年了吧,想必他已察觉到,他的眼睛又生了变化,所以才这么迫不及待地出门寻药——去年腊月,姚晃是被李泰逮着过一次,这便供出西南丛林里一种药物来脱身,睛明草,有的时候,当真相被一件件摆在面前,你才会现,你更希望被蒙在鼓里。”

姚一笛脸上露出一抹诡笑,“那玩意儿泡水是能明目,这是对常人来说,可李泰若真是用了,我保准他会变成瞎子。”

后脊升起一缕缕凉意,遗玉呼吸都觉得有些困难,理智告诉她,姚一笛的话是真是假,尚待分辨,她轻眨了几下眼睛,哑声道:“我还是不懂,你告诉我这些,为何?”

“你不觉得,一出好戏,只有一个人看,太无聊了吗,”姚一笛随手丢掉树枝,揪过她的衣摆抹了抹手。

“你了解李泰是个什么样的人吗?”遗至抿着唇,没有作答,而姚一笛本来也不期她的答案。

“一个太过随性的人,一个目的性太强的人,”他缓缓道,“因为情欲寡鲜,所以本能才比常人更强烈,他几乎从不抑着性子,一旦确定了目的,就会不惜任何代价,任何手段,哪怕中途会受伤,会丢了性命,也只有达到目的时,才会停下。比起人,他更像是生在这深山里不知名的凶兽,就算你再无畏,直面他时,也会生出一丝退意来,所以,我实在是很讨厌他。”

遗玉看着他脸上闪动的火光,听着他充满诱导的声音,突然觉得他口中的李泰,同自己认识的那个,渐渐交错在一起,变成了一个有些陌生的人。

她使劲儿挤了下眼睛,闪去脑海中这荒谬的错觉,再睁开眼时,便见一只手伸到她脸上,拨开她额头粘连的发丝。

“看来你还是不大清楚自己的处境,我再告诉你明白些——你当他为何待你不同,当年沈剑堂偷了那幅红姑视若珍宝的肖像,只有我们三人看过,你像那画上的人便罢了,姚晃又莫名其妙地把锦绣毒卷给了你,李泰能不多想吗?沈剑堂对他有用,所以他变着法子把醉江南送给他,又费力给他弄来抑酒毒的丸药,让他能够四处远行。”

“你对他来说也有用,你是看过锦绣毒卷的,又得姚晃教习,你这次随身的药囊我翻看过了,在医,你还有些分的,这便不难解释李泰把你放在身边,还下功夫培养你,假以时日,你能变成另外一个‘姚不治’,也说不定呢。”

山洞内的光影变幻着,遗玉的眼神也恍惚了起来,缓缓抬手抓下他悬在额头的手,一点点握紧他的手腕,语调艰难地问道:“还…还有吗…我不知道的事。”

“晤……暂时是想不起来了,”姚一笛挂起了懒洋洋的笑容,道:“怎么样,这林里都是瘴毒,李泰许会试着进来找你,但寻不到,他肯定会把你弃掉。我这个人,向来不喜欢勉强别人,给你两条路,一么,天一亮,我就送你出山.让他们这群人闹去,二么,你跟着我,咱们走在他们后头看热闹。”

“咳…你…擅使毒吗?”遗玉轻咳了一阵,突然问道。

“毒?为何问这个?”

“没什么,我就是…想告诉你,我擅使。”

“嘭!”

“咳咳…”

一阵剧烈的咳嗽后,遗玉松开握着他的手腕,转动了一下左手上的戒指,将内侧突起的比针尖还细的小刺收起来,撑着身子坐了起来,伸手推开倒在她腿上的姚一笛。

第8章又少了一个

李泰一行当晚过了沼地后,一夜露宿,第二日,这支来时八人减做六人的队伍,照常前行。

少了姚一笛,这一路上惊动了不少野兽,难免速度慢下,少了遗玉,这支队伍除了气氛有些古怪外,并无什么差别。

李泰面罩覆眼,看不见神情,加之他话本来就少,根本无从得知他此刻心情怎样。

心中负疚的沈剑堂,就连同姚一笙斗嘴的心思都没,余毒未清的他,恹恹地坐在马背上,中午停下用干粮时,萧蜓帮他号了脉,见他啃了两口烙饼便不再吃,无奈地低声劝道:

“公子,您别自责了,虽说你有错在,可谁也不清楚唐姑娘现在是否就真出事了,那林中虽有毒瘴,但是常四爷进去找了几趟,都没寻见人影,说不定她是同姚公子躲到安全的地方去了。”

沈剑堂瞄了一眼坐在巨石上换水的李泰,小声道:

“也说不定是被野兽叼走了。”

“公子,说福莫言灾。”萧蜓皱眉。

“老四,”沈剑堂有些烦躁地扯了扯衣襟,喊了一声李泰,道:“要不,再回去找找,那马载着人,并未跑远,怎么就突然不见了。”

“歇够了就上路。”

李泰就像是没听见沈剑堂的声音,把水壶塞好,挂在马背上,环扫了众人一眼,牵着僵绳朝前走去。

“走、走,早点找到那山谷,也好回去。”

何少知催了两嗓子,便跟了上去。

姚一笙绕着耳畔垂下的一缕发丝,加快了几步,走到李妾身边,侧头看他一眼,讥道:

“怎么,想想会觉得心疼吧,好个乖巧的小姑娘,就这么着弄没了,早知道,还不如不要带出来。”

见他不语,她目光闪了闪,抬手朝他胸前探去,只是尚未触及他身上衣料,手腕便是一麻,心知厉害,她飞快地缩回了手,揉着后觉发痛的腕子,冷笑道:

“没变嘛,还是这般讨厌让人碰,我当你改了脾性呢,那小东西不是你的丫鬟吧,她到底是你什么人?为何不答话,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你的心思向来异于常人,说来听听,这么个十三四岁的小丫头,究竟有哪里不同。”

“询问同你无关的事,是因为太闲了吗。”

“咯咯,”喜怒不定的她侧头笑了一串,引得身边几人侧目,待她笑声落下,一行便没了声音,继续安静地前行。

出了大沼地之后,又过三日,一行六人连翻了两座山,越深入山林,四下的野兽出没就越频繁,好运在入沼前用光,这三日来,刚入山时沈剑堂嘴说的几种野兽,他们都见了个遍。

除此之外,一时大意,六人还招惹上了一股狼群,被上百只半人高的恶狼追赶,想想就知有多狼狈,多少都受了伤,其中以何少知最严重,左膀被狼群头领根撕下一块肉来,只能丢了些行装,坐在唯一的马上继续前行。

入山第五天,将近黄昏,身体疲乏的六人,总算又被好运眷顾,他们在一处丛林外,寻到了一座部族的村落,这生长在深山中的人,穿着语言皆同山外之人迥异,但值得庆幸的是,他们当中,竟有年迈的老者会讲蜀中的方言,虽怪腔怪调,可也足够交流。

人迹罕至的山群之间,这个名为朴桑族的小部落存在巳久,年头无据可靠,也有人试图离开这里,但每年离走的族人,除了一两个,都没再回来过,渐渐地,他们便安于此地,自给自足地维系着朴桑族的血脉。

何少知腿是伤了半条膀子,但商人本色不减,一番交流,拿出一路没舍得丢弃的一袋子精盐和糖粉,愣是从这小部族的村长口中,橇出了一处山谷所在,闻着描述,同他们此行的目的,竟不差厘几。

在听说他们要前往那座山谷后,村长很是劝说了一番,道是那山谷里生有只巨蟒,尾能断树,口能吞人,这些年来,村里有不少人命丧他口中,侥幸活着回来的,都不愿再踏足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