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手虽然白皙却不似一般养在深闺的女子一般细嫩,右手手背之上隐隐有几道淡淡的浅疤,似是很久之前便已落下的,手心和虎口处布满薄茧,比一般的女子多了几分男子的刚毅。

【叮!本次任务:获得美相公的真情告白,钓上金龟婿。任务完成度:0。】

【叮!本次任务期限为三个月,如果不能按时完成任务,便会被抹杀。[弱弱提醒一句,已经过去一个月了,亲自求多福]】

姜荞听着倍感头痛。

他若不行了,那自己也就完蛋了…

深色的床幔低垂着,房内暗沉沉的,让人分不清白昼黑夜,里面偶尔传出几声难忍的咳嗽声,那声色沙哑,难掩气若游丝之感。

轻轻拨开垂着的床幔,姜荞低头看着床榻之上的病弱男子,双目满是愁色。静静坐到床沿边,有力的双臂将床榻之上的男子小心的扶起,将他的脑袋搁置她的怀中。

男子浅缓的呼吸声就在耳边,微弱的好似下一刻便会停止。姜荞的心像是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紧攥,疼痛难忍。

…好吧,疼得不是她的心,是身体原主人的。

这男子的容貌长得极为出色,脸上的每一分都好似精雕细琢一般精致无比,双目静阖,眉头深敛,覆下的睫毛微微颤动,比女儿家的都要浓密卷翘几分。只不过似是缠绵病榻依旧,这清俊无双的容颜此刻苍白如纸,好似风一吹便会湮没一般。

这么漂亮的美男子若是这么年轻就死去,那真是作孽啊。

不过…这不是重点。

“赵叔,他…真的没救了吗?”话至末处,带着些许颤抖。

隔着床幔,薛家寨唯一的大夫赵铨锁眉轻叹,无奈的摇了摇头。

这男子本就体弱,一月以来,若没有大小姐千辛万苦得来的千年人参吊着,早就一命呜呼了。方才见姜荞一脸的愁容,便也只能将这些话吞入腹中。

罢了,这男子去了也好。以后大小姐就不用这么辛苦寻什么稀世良药了。虽是医者仁心,可是这大小姐可是他看着长大的,两人权衡,便只能舍了仁心。

再者,这男子的病,他的确是无能为力了,如今已是回天乏术,救不回来了。

姜荞的目光一直落在病弱男子的脸上,原是搭在男子肩头的手倏地一手,关节处泛着隐隐的青白色。姜荞深吸了一口气,樱唇微抿,斩钉截铁道:“我不信。”

这么一个仙谪仙一般的男子,怎么会死去?而且,她也不允许!不能死啊!

“大小姐,他…”赵铨欲接话。

“撕拉”一声,姜荞伸手狠狠扯□侧的深色床幔,将这最后一层的障碍撤离,凛冽的目光投至一身青色旧袍的赵铨身上,好似要从他的身上生生戳出几个洞。

被撕扯而下的床幔静静落地,躺在了姜荞的脚边。

“他不能死。”明明是风轻云淡的声音,可是偏偏有着罕见的摄人之气。

赵铨无奈,摇头道:“若他能熬过今夜,许是能逃过这一劫吧。”

姜荞眼睛一亮,顿时燃起了希望,转眸看着赵铨道:“真的吗?”

赵铨见姜荞一脸欣喜的模样,点了点头,继而补充道:“不过阿绣,你还是不要抱太大希望。”双目落在姜荞怀里气若游丝的男子身上,赵铨暗暗自责自己的医术不精。

姜荞一听有望,心头便是松了一口气,总算是没有让她彻底绝望。右手覆上怀里男子苍白的脸,姜荞喃喃低语道:“一定要醒过来,知道吗?”

她不许他死…姜荞静静的看着他,暗暗祈祷。

夜间的祁因山灯火阑珊,凉风徐徐,姜荞跃上院子里这棵长了三十年的枣树,这枣树长得很高,约摸三四丈。

来到这具身体已经一月了,体内好似融合了两个灵魂,让她慢慢适应着原主人的习惯、记忆和这女土匪的身份。

这身体的主人名叫薛锦绣,二八年华,是这祁因山薛家寨的大当家。

美貌:50【姿色属中流,不过世上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还是可以提高的哒。】

智慧:80【上天没有给你绝佳的美貌,好在在脑容量上对你没有吝啬。】

体力:100【亲,这体质打老虎都没有问题啊,完全是女汉纸的体质,膜拜。】

才艺:50【琴棋书画样样不会,好吧,骑马射箭武大刀也给你算在内好了。】

厨艺:10【妈妈从小就教育:想要抓住男人的心,就要抓住男人的胃。这从来没有进过厨房的节奏是怎么回事?!捶地!!】

姜荞扯了扯唇,然后双后搁在脑袋后面,懒懒的躺了下来,安静的阖上了双眸,一头被绑得整整齐齐的长发低低垂落,随风吹动。

树身轻微一动,姜荞覆着的羽睫轻轻一颤,却未睁开眼睛,只不过那唇角的笑意更甚。

轻微的气息缓缓逼近,姜荞仍是一副懒懒的样子,朱唇未染任何口脂,却尤为的水嫩透润,看着甚是可口。

“这个月的账算完了吗?”姜荞兀自启唇,声色清冽。

而后双目缓缓睁开,姜荞腾身立起,身形轻盈的落在枣树枝上,眉眼含笑打量着眼前的男子,朱唇上扬的弧度极为的清浅优美,熠熠如星子的双目在这静谧的夜间显得更为的璀璨夺目。

这身干净利落的装束从未变过,看了十几年的沈遇表示有点审美疲劳(好吧…其实也没有什么美的),可是偏偏这薛锦绣没有半点女儿家打扮的心思,从不碰任何的脂粉。

“那是自然,在下为薛大当家当牛做马,这分内之事若不按时完成,怎么有脸领银子。”沈遇笑容浅浅,眉眼处皆是一副散漫悠然之态。

这沈遇一副儒雅书卷之气,也的确是饱读诗书,平日里给薛锦绣算算帐打打工,大部分时间便是给薛家寨的孩子们教教书,日子过得也确实充实。

用原主人薛锦绣的话便是:我们土匪窝本就没什么文化人,沈遇这货要物尽其用才对。

就这样,饱读诗书的沈遇兄弟就在这薛锦绣上任之后便被收入麾下,当了个算账先生和教书先生。

“你也知道。”姜荞凭着记忆学着身体原主人薛锦绣的语气,丢给他一个很是鄙夷的眼神,淡淡道:“不就是算几笔账,咱们都这么熟了,还要银子,忒坑人了。”

“将来娶媳妇要钱呢。”沈遇很是自然的回答道,澄澈的目光静静落在姜荞的脸上,似是细细打量一般。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自然是最最了解彼此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她都可能被拆穿。姜荞心头惴惴不安,面上却是随意镇定。

这个时候,慌乱才会害了自己。

姜荞故意扑哧一笑,做愉悦状,踩着枣树枝走近几步,抬手摸着下巴,细细打量了一下眼前这个身形颀长的男子。说实话,这沈遇长得的确是一副谦谦君子的清俊模样,身上的儒雅气息尚未被日日算账的酸腐气息遮掩,而是愈发的干净出尘。

好吧,这小竹马儒雅俊秀,美相公容色无双,这原主人还真是艳福不浅。

目光落至姜荞的唇角,沈遇笑意阑珊,岔开话题道:“今日还以为那哑巴活不成了,没想到薛大当家对自家的相公果真是一片痴情呢,真让苏某刮目相看。”

姜荞的笑意一僵,欲纵身跳下去,一只修长有力的手臂却瞬间挡在了她的面前,顺着手臂望去,姜荞似笑非笑瞧着眼前的容颜,音色悠闲道:“不早了,我要去睡觉了。”再说下去,保不定会被识破,到时候自己完不成任务,又要被这厮当成妖怪,那真真是惨绝人寰。

土匪窝真的很可怕啊。姜荞暗叹。

沈遇并没有让开,而是顺势攥住姜荞的手臂,用力一收,脸上仍是笑意淡淡,然而握着的手背处却是青筋突起。

新篇乃们喜欢咩?晚上还会有第二更哟~~~上一篇的番外作者君也会尽量码粗来的~~(≧▽≦)~啦啦啦

第四十一章 相公

哦,姜荞忘了,这厮虽是一副温和谦逊的模样,却是武艺极高。

原主人自小与他一同习武,时常切磋武艺,但是如今,她身体刚刚适应,能越到这枣树之上,已经是她的极限了,若此刻他欲与自己切磋武艺,只怕…

“你这是做什么?”姜荞挑了挑眉,双目含笑。

手臂要废了!这个畜、生!

“不就是一个又病又哑的小白脸吗?…阿绣。”沈遇稍稍低头,双目凝视着比他矮一个头的姜荞,目光清浅而惑人,这音色淡淡,慢慢被吹散在祁因山清凉的夜风中。

衣袂翩跹,这姿势看起来尤为的暧昧。

听着他说出口的话语,姜荞目光一愣,心中却暗暗缓了一口气。想来是她多心了,此人的目的不是试探她的武艺,而是纠结于昨日她照顾了那美相公整整一夜。

莫不是…他吃醋了?

慢慢凝起笑意,看着近在咫尺的沈遇,一字一句巧笑嫣然道:“沈遇,他是我相公。”

话音刚落,手臂上的大手倏地一松,待姜荞回神之际,眼前早已没了沈遇的人影。

姜荞看着那一抹青衫自高高的树枝上翩然落下,潇洒自然。双足缓步,从容不迫朝着前方而去,夜空月色皎洁,那一抹青影染着银辉逆光而去,被慢慢虚化,好似晕开的水墨之画,飘渺而空灵。

这沈遇自小和原主人薛锦绣一起长大,小时候两人经常偷偷溜下山去玩儿。沈遇幼时亦是一副顽皮的模样,却不知愈长大这性子愈发的截然不同了…果然,人长大了,就变得不可爱了。姜荞整理着脑海中紊乱的记忆,叹了一口气,颇为惋惜。

如今,这沈遇的气质和这个薛家寨格格不入,若是走在大街上,都会以为这厮是某个大户人家的贵公子,谁会想到这样一个看似清贵儒雅的男子从小生活在这样一个土匪窝。

薛家寨这样的环境能出一个像沈遇这样的男子,真是稀奇事。

敛睫垂眸,姜荞凝眸静静顿了一会儿,而后才陡然吃痛的回过神来,双眉紧蹙,揉着手臂破口大骂,“下手这么重!”

姜荞起床之后,连早饭都没吃便匆匆的跑去她那病弱美相公的房内。虽说两人已经成亲,可是这美相公身体极差。自从被薛锦绣带上了薛家寨,便日日病重缠绵病榻,姜荞至此,适逢两人洞房之际,却不料这美相公在洞房之夜…又、病、倒、了。

进了美相公的房间。

床榻处的帷幔昨日被她扯了一半,如今惨兮兮的垂挂着,榻上安睡之人则是一览无余。姜荞步子一滞,走了过去。

其实这美相公是原主人两月前下山的时候掳来的。

下山劫财之时,看见这翩翩美男,便是把持不住,顺手扛上了山,当了个压寨相公。其实姜荞还是很佩服这身体原主人薛锦绣的行为的。

视线静静落在床榻之人的面容之上,姜荞的双目一愣,檀口微张,一副讶然之色。

…醒了。

姜荞几乎没有犹豫,弯□子便坐到了榻边,然后轻轻将这病弱美相公扶起。有力的双臂碰触到男子的身体,姜荞的手一顿,无意间对上了初醒之人的双眸。

那是一双极美的眼睛,带着初醒时的惺忪朦胧,凤目狭长而温和,干净却好似深不见底的深渊,这些个矛盾的感觉象是被揉碎了掺在一起,分外的和谐,尾梢处微微向上一挑,愈发显得诱惑勾人。

明明是一个身体羸弱的男子,却有着一双漂亮到了极致的眼睛。

姜荞的心陡然一愣,启唇道:“饿了吧,我去给你弄吃的,你先等一会儿。”

想来这美相公命不该绝,自己那夜悉心照顾总算是有些收获,至少此人活着,她才有机会回去。如今最重要的事情,便是努力将这美相公的身子养好,若是他再病倒,自己真的是要哭瞎了。

姜荞正欲起身,却不料手腕处一紧,被一只温热的大手攥住,那力道不是很大,只要姜荞用力,便可以挣脱开。

那手纤长而白皙,细腻的肤质比她一个女儿家的好得太多,指甲饱满莹润,修得干干净净,不看其他,单看这只手,便知此人是养尊处优之人。

美相公俊脸苍白,看上去很是清瘦,姜荞并未甩开腕上的手,目光落在他的身上,静静开口道:“怎么了?”

突然想起这美相公不会说话,姜荞皱了皱眉,然后俯□子看着他,问道:“是不是身子不适?若不舒服,便点一下头。”

美相公静静的瞧着姜荞,薄薄的唇瓣苍白的没有一丝血色,而后却弧度微扬,漾开了一个浅浅的笑意,这个淡淡的笑容好似夜间绽放的浅浅清荷,看的姜荞瞬间呆掉了,一时说不出话来。

“清粥便可。”

这声音极是好听,虽然有些低沉沙哑,可是那一字一字好似落珠一般落在人的心头,姜荞再一次愣住了。

许久,姜荞回过神来,转身欲出门准备清粥,才迈了一步,便直直的定住,身子缓缓转回来,目光落在卧榻之人的身上,眸中满是讶异。

“你不是哑巴吗?!!!”姜荞音色微颤,惊呼道。

姜荞看着这美相公动作优雅的吃着最最简单的清粥,高瘦的身躯只穿着一身白色的亵衣,一头墨发静静的垂落,任由它披散着,汤匙舀着热腾腾的清粥,却并未发出一丝声响。

明明是一碗最平常不过的白粥,怎么被他吃起来觉得万分的美味?

“多谢娘子。”

简单的四个字自男子的口中泻出,似是经过细细打磨一般,听得人心头一颤。

这宛若天籁的声音让姜荞回了神,愣愣的看着眼前这一脸淡笑的男子,这张她看了一月的脸,如今恢复了些许血色,看着更为的赏心悦目。

可是…姜荞听着这陌生的称呼,一下子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美相公笑容浅浅,白皙的俊颜似是镀着一层淡淡的光晕,羽睫之下,那双眼睛生的无比勾人,薄唇微抿,虽未言语,却看得姜荞的心突然漏了一拍。

这美相公真真是姿容无双啊…

姜荞终日穿着一身红色的劲装,袖口处用一根同色绳子随意的缠了几圈打了一个结,原主人薛锦绣像来喜欢这种方便的装束,此刻那双纤手因为激动而紧握着,双目微敛,脑海中细细回忆着两月前薛锦绣将此人撸上山来的事情。

那次薛锦绣带着几个兄弟下山劫财,见那两辆马车奢华精致,想来定是富贵人家,而且并未有侍从跟随,每辆马车上只有一个驾车的车夫。

这方圆百五十里的人皆知,这祁因山上的土匪猖獗,若是要经过此处,必然要多带着人手,如今这豪华的马车却是独自前往,必然不是本地人。

这肥肉都自个儿跑到嘴边来了,自然没有不吃的道理。身后的一群弟兄们早就摩拳擦掌,薛锦绣暗号一下,便如脱笼之鹄一般冲了下去。

那两个矮瘦的车夫胆子极小,一见这群土匪气势汹汹的抄着家伙过来,便是双腿发抖,直直从马车上摔了下来。

祁因山虽时常有富人路经,可是却没有这次一般满载而过,这一箱箱的金子看的薛锦绣的眼睛都绿了。

是的,不是银子,是金子!金子!!!

自薛锦绣当家以来,也是宰过不少的肥羊,可是像这种肥得冒油的,还是第一次。

薛锦绣心情万分的激动,然后兴奋的跑到后面那辆马车上去,而当她跳上马车,伸手掀开帘子的时候,便看见一个身穿一袭精致白袍的男子阖眸静静的靠在一旁。

从小和沈遇一起长大的薛锦绣表示自己的审美不知道被提高了多少个档次,可是眼前这个安稳休憩的男子却让薛锦绣的目光陡然定住,一时挪不开视线。

这男子的皮肤细腻,五官精致,一看便知是从小含着金汤匙长大的,这一副皮囊绝佳,气质亦是卓然,而且还家世颇殷,俨然一个华丽丽的高富帅。

适逢十六岁生辰,薛锦绣婚事尚未有着落,便起了歹心,进了马车将这个白袍美男扛了出来,带上了薛家寨。

至于这几箱金子…薛锦绣弯唇笑了笑,就当是这美相公的嫁妆吧。

两只美男乃们更喜欢那一只?

PS:表示今天又是双更,番外君在凌晨或者明天,我会放到最后一章,当初防盗小番外O(∩_∩)O←如果还有力气码字的话~

嘤嘤嘤~~~~(>_<)~~~~ 作者君最近有木有很勤奋,求夸奖求虎摸求包养~~~~

第四十二章 娘子

这白袍美男被扛上薛家寨之后,却未曾醒来。薛锦绣见他一脸的苍白之色,有些担忧,便叫了赵叔。诊断一番之后,才知这美男体弱,此番舟车劳顿身子已是吃不消,需要静养一番。

想来这是上天妒忌,这男子样样绝佳,却赐了一副体弱多病的身子骨,薛锦绣虽然惋惜,却也暗暗有些欣慰。

美男体弱,那就不用担心逃跑的问题了。薛锦绣土匪心作祟,心里忍不住哈哈大笑三声。

不过…这美男体弱的出乎薛锦绣的意料,躺了整整三日才醒来。当薛锦绣看见这弱弱的美男醒时的模样,完全被这双墨玉般的狭眸给摄住了,太、太勾人了!

成亲,成亲,必须成亲!马上成亲!

薛锦绣按捺不住早早要和这病弱美男成亲洞房的念头,迫切的很啊。便开门见山的告诉这病美男,说如今他已被自己带上了山,三日后便立刻成亲,若是他敢逃跑,她就打断他的腿…当然,后者纯属吓唬,她才舍不得打他呢。

好端端大户人家的贵公子,怎么能忍受当一个女土匪的压寨相公呢?于是这病美男便是誓死不从,说什么也不屈服,还来个绝食抗议,这让薛锦绣又爱又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