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曾说类似运河那样的宁静是我们彼此的归属。但那些宁静总有被打破的时候,而且划破这宁静的人也是我们。

我们这群人总是闹在一起,这是我们的规矩。

只要男生二十二岁过生日的那天,我们必定会大肆庆祝,一群人在运河畔野餐,看着天色渐渐黑起来,在蛋糕上点起蜡烛,然后起着哄说:“嘿,哥们儿满婚龄了啊!赶紧跟老婆去领个证吧。”

被开玩笑的男生往往就会特别豪爽地说一句:“成啊,明儿大家一起喝喜酒去。”

大家就会说:“好啊好啊,就这么定了啊,去领证!”然后闹成一团,觥筹交错、烟雾缭绕之间看着一对小男女甜甜蜜蜜的样子。

谁都知道这话不能当真。大家凑在一起,尽情说着自己华丽忧伤的小理想、为国为民的小忧伤,几乎没有人说自己的理想是结婚、嫁人、讨老婆。

所以我才深刻地觉得“哥们儿满婚龄了啊!赶紧跟老婆去领个证吧”那句话真是好笑,甚至还带着些讽刺的意味,谁会这么早结婚啊。

想到这儿的时候我瞄了一眼我的签证,我就要离开这座透着恋爱的心酸味的城市了。要出国的这件事不是很匆忙的决定,因为我永远也忘不了何铮的二十二岁生日。何铮是走在哪儿都引人注目的男生,个子很高,很有才气,从小到大他周围都围绕着不同的女孩。

他的二十二岁生日来了好多人,在大运河畔我们围坐在一起,在那个热闹的夜晚,大家同样起哄着说:“何大帅哥满婚龄了,是不是要结婚啊?”

这是让我害怕的一句话。我在昏暗的烛光中看见何铮穿过人群走向季雨,当时他们已经在一起了。在大家的注视下,何铮缓缓地张开双臂把季雨搂入怀中,然后他说:“好啊,我们明天真的去领证。”

那句话像含苞待放的花朵一样吐露着浓烈的芬芳,我隐约地觉得这个世界疯了。

后来他们真的结婚了,其实他们都很单纯。

电话里季雨的声音还是很低沉,我告诉她我要出国了,听得出来她很替我开心,她就是个那么单纯的女孩子,永远不会怨恨别人的好事。

也许我要努力爱上另一个人了。

我常常想,遇到天牧会是一件好事吗?他叫我小白,自从我们在ICQ上初识以后他就一直这么叫我。我叫他天马行空,与他畅谈的时间总是过得非常快,半年仿佛一瞬间就这么过去了,我对季雨说起我和他之间的谈话,我告诉季雨他是一个吸引我的男人。

当我这么说的时候,我的心里总是掠过一丝的颤抖,我害怕季雨发现其实我只是为了掩饰我对何铮的那份感情。

也许这是最初我选择自己沉溺于这段看起来虚无的感情的原因,如果我不能主动忘掉何铮,那就让另一段感情去冲淡我的感伤吧。

令我意外的是,天牧比我想象中要优秀多了,我最喜欢听他说俄罗斯的森林,他说那里的路都是修在森林中间的,开着车在路上跑,偶尔能看到梅花鹿从路中间穿过;在高寒地区,狐狸母子多在路旁的草丛里睁着眼睛看着你;有时会看见被车撞上的动物,他就会赶紧下车通知森林医院…

我想,也许爱上另一个人并不是那么难的事情,只是从前我不愿意,我一直不愿意放弃何铮罢了。在初秋的校园里,季雨歪着头用她那一贯的语气说:“白晓,你不是说过你不近男色的吗?”

对,我从小就是那种不太与男生交往的女孩,如果不是因为何铮与我是发小,也许我这辈子都不会和男生熟悉。

我埋头学业,非常用功。小说里的女主角大概也有我的这种特质,不近男色,她们总是能博得冷美人的美誉,招惹来更多的男生虎视眈眈。

但是这种情况从来没有发生在我的身上,我就这样默默地,没有任何人注意地过了二十三年。成长让我明白了很多事情,我不是美女,很普通,脸胖,头发自来卷。但我很努力,每日晨读俄语,大学四年只有我坚持了下来,不论刮风下雨。专业英语、高级口译、俄语听说、综合测评,我都是全班第一名,可是这有什么用呢,我还是一样地找不到我的爱情,甚至连工作都找不到。

我发觉我们都错了,我就是太听话了,一直沉醉于好好学习、心无杂念的教诲中,从不抬头寻觅那一个爱我的和我爱的人,我爱何铮,但我从来没有去争取过。

而季雨呢,她都已经结婚了,这简直是一个奇迹。

和马天牧的相识非常意外,但我感激这样一个在恰当时机到来的男人。

“简直了!”这是天牧最喜欢说的话,我告诉过他这三个字构不成一个感叹句,不合语法,但他还是自以为是地这么用。我想,如果天牧见到季雨,他一定会说:“漂亮得简直了!”

季雨真的是我们系里最漂亮的女孩,我永远记得开学第一天她走进教室时大家的眼神,那是永远不会属于我的礼遇。

大四最后的这一段时间,是我最痛苦的时候。参加各种各样的面试,看着一个又一个不如我的人获得令人眼馋的工作机会,而我却只有站在后面羡慕的份,就连季雨这样英语六级都没过的人都找到了翻译公司的工作。

女孩长得漂亮就是没错,像季雨这样漂亮得叫人嫉妒的人,运气更是不可思议的好。不好看的女孩绝对混不开,这是学外语的金科玉律。

与何铮在一起之后,季雨就已经不在宿舍里住了,虽然我们的感情还是很要好。

在那段颓废的日子里,我认识了马天牧。渐渐地,我觉得爱情不再是伤感的,我开始喜欢听他说他在海上的故事,那几乎成了我每天快乐的源泉。我想他真的是上天赐给我的礼物,他说他长期处在蔚蓝的颜色中,我想他的心一直是很纯净的,没有杂质。

跟那些长期与熟悉的人相处的人不同,他去过很多国家,习惯了对一个地方由陌生到熟悉的感觉。我喜欢他说话的方式,他说他喜欢在船上临海眺望大陆,看着海港里停泊的轮船和拥挤的五颜六色的集装箱,像野兽派画家笔下大块大块的油画色彩。偶尔他还会在临海的公路上小跑,短暂呼吸着异国的空气,然后继续回到大海的怀抱中。

他告诉我他喜欢安徒生的童话。热爱童话的男人是可爱的,所以听他说起他曾经的风流韵事,我感觉不到任何的虚假。他说他在故乡莫斯科的时候,就常常受到不同女孩子的欢迎,有金发碧眼的欧洲美女,也有豪放激情的拉丁辣妹。他第一个女朋友是莫斯科女孩,一个长相上有点类似霍尔金娜的女子,那个女孩常说:“马天牧,我喜欢你黑色的眼睛,里面有神秘的东方色彩。”他的第二段恋情是与一个漂亮的乌克兰女孩,据说女孩的爸爸在乌克兰驻俄大使馆工作,于是他蠢蠢欲动的热情被这个漂亮的女孩点燃,在拥抱、亲吻的激情退去之后,他们和平地分手,直至他在莫斯科大学毕业时,身边的女孩仍然无数。

我真的觉得我爱上他了,这样的男人是非常吸引人的,像何铮一样,爱上他们都是危险的,但我已经无路可退。

我决定去考他妈妈的东亚文学研究生,这是爱情的力量,也是逃避的力量。

当我把这个消息告诉季雨的时候,她似乎显得有些疲惫,她美丽的脸上掠过一丝彷徨和沧桑,甚至有些魂不守舍。

“又和何铮闹别扭了?”

“没有,”她倔强地否认,“但是,你爱那个人吗,真的爱吗?”

这句话我非常熟悉,这句话曾经无数次地在我耳鬓厮缠。季雨说这句话的语调像极了闻佳,我记得当时季雨决定冒着被大家惊讶的目光杀得九死一生的危险和何铮结婚时,闻佳就是这样没日没夜忧心忡忡地说:“季雨,你爱他吗,真的爱吗?”

“你别后悔啊,结什么婚啊,昏了头吧你,这世界上哪有什么爱情?”

“天啊,我才不要去你们的婚礼,你会后悔的。”

于是我像当初季雨回答闻佳那样,睁大了眼睛看着她说:“我爱他,非常爱,我觉得我从未这么爱过一个人。”

我想我终于开窍了。在准备出国留学的日子里,我开始迷恋给天牧写电邮,我告诉他我在做什么,我的城市发生了什么。在考试、办签证、来回奔波于大使馆和教室的日子里,每日等待他的邮件成了我最期待的事情。在我得到确切消息被录取的那天,我和季雨出去大喝了一场,我知道,我即将飞往他的城市去寻找我的爱情,就像季雨拥有的爱情一样。

不,不一样。在所有人看来,季雨和何铮是金童玉女,而我和天牧不是。他百分之九十九应该是个金童,而我不是玉女。

天牧

凌晨两点,圣彼得堡寒冷的秋夜中,我激动得辗转反侧,在失眠的状态下打开电脑,向在线的人宣布:“马天牧终于要去北京了!”

就在这时候,小白的头像刚好亮起来,我立刻按捺不住喷涌而出的兴奋,对ICQ上的小白重复了这句话:“小白丫头,我终于要去北京了!”

北京对我来说是一座陌生的城市。小白是我从未见过的北京女孩,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她就是个黄毛小丫头,北京土生土长的柴火妞。我告诉她我叫马天牧,她说你这名字怎么这么好,跟天马行空似的,从此以后她就叫我天马行空。

她告诉我她在北京的北辰大学念俄语专业。北京比圣彼得堡晚五个小时,推测起来小白丫头现在应该刚起床。

“啊?真的吗?天马行空你别瞎扯啊!”

“真的,终于要去了!”

“天啊!我都要哭死了!”

“怎么了?”

“我马上就要到圣彼得堡去了,这样我们就错过了啊!”

我知道她这句话的意思,她也终于要来圣彼得堡念研究生了。

2002年真是一个奇怪的年份,生活突然变得充满了戏剧的色彩,我敢保证这绝对会是一个精彩的剧本。

年初,我意外升任了圣彼得堡海港控股股份公司的行销总监,这意味着我再也不用随着商船出海。离开大海让我感到难过,但升职确实是一件好事,特别是在这样大型的公司,华人总是难有出头之日,我为自己感到骄傲。

于是我开始西装革履地进出公司的大厦,做一个我妈妈一直企盼我成为的那种男人,在高档写字楼里提着公文包穿行,对擦肩而过的人模式化地微笑。但我发觉我错了,这一个月对我来说漫长得让我无法忍受。第三天我的时间就被郁闷填满,朝九晚五的工作,规模这么大的跨国大公司一切都井井有条,只有签字和接打电话这样的白痴工作。

“简直了!”这是我每天离开大厦发动汽车时最想冒出来的话,如果职位爬得越高越清闲,那我宁愿出海监船,四处漂泊。

这一年我二十六岁。我在莫斯科出生,在圣彼得堡长大,是华裔俄罗斯人,祖籍浙江台州。我的父亲与我一样也是在莫斯科出生,但他要比我艰辛得多。我走的是一条世俗的道路,接受教育念大学,然后工作,也许正因为如此我才非常热爱出海的工作,我感觉到了自由。

父亲常对我们说,我们的祖辈在二战时期被卖到俄罗斯修铁路,历经了生死磨难之后顽强地生存了下来,那是父亲孜孜不倦地对我和弟弟进行的爱国主义教育。经过数代的奋斗,我们已经不再是那个弱小的家族,父亲现在是当地华商会的会长,经营着皮革制品,妈妈在圣彼得堡大学教授东亚文学,她也是华人。

我弟弟叫马海跃,这一年第二件戏剧性的事情就与他有关。一直安分念书的弟弟突然决定要当兵,在他入大学的第一年,他义无反顾地考上了国家特种兵部队,成为了一名令人羡慕的士兵。

第三个戏剧的转折在这里,当我在公司忍受了三十一天后,我的上司又给了我另一个充满了挑战的机会——到中国来担任驻京分公司的副总监。得知将要被派往中国的消息后,我迫切地想要了解中国的一切,于是我在ICQ上寻找了一些北京的朋友,小白就是其中之一。

这最后一件戏剧性的事就是我认识了小白,在网上认识的人总是良莠不齐,对于那些盲目崇洋的男男女女我没什么兴趣,对一些极力想要嫁到国外的女子我更是敬而远之,于是半年下来,与我保持联系的人就只剩下了小白。

当然这得益于她的专业俄语,我的中文仍然蹩脚,与她半中半俄地聊了半年,中文的博大精深感染了我。白丫头她大四了,正处于是找工作还是继续深造的迷茫状态,于是我告诉她,我妈妈是大学的教授。就这样机缘巧合,她考上了我妈妈的研究生,得到消息那天她远隔万里地给我打了个电话,开场白是“从此以后请叫我硕士”。

要去北京是最让我沸腾的消息。我不喜欢圣彼得堡这座工业化的城市、灰头土脸的城市,好不容易有个港口也被数不清的集装箱和乱七八糟的轮船填满,毫无美感。当然涅瓦河还是美的,那里有我所有的童年回忆。高中毕业后我就和弟弟开车满欧洲跑,我们骨子里都有着不羁的血液。所以当我听说弟弟考上特种兵时,狠狠地说了一句:“真牛!”

我被一个传统中国教育的家庭养大,但我对中国的确一无所知,在我成长的空间里不乏华人子女,但他们跟我一样骨子里已经完全是欧洲人,或许几代华人的子女都会有这个特质。但我想公司之所以选择我来到中国,更多的是看重我的华裔背景。

我必须承认我非常迷恋古老的中国,在家里我们坚持说汉语,我的最爱是李小龙的电影,飞檐走壁的少林功夫从我的少年时期就开始入侵我的大脑细胞。我还喜欢《红高粱》里盘着发髻的巩俐,最近迷恋的是《卧虎藏龙》里尖脸大眼睛的章子怡。在圣彼得堡港,我弟弟海跃凑到我耳边说了一句:“哥,带回来一个中国嫂子吧。”

我登上万吨货轮时,小白正在飞往莫斯科的航班上熟睡。小白对我说她觉得很遗憾,用了一个叫作事与愿违的成语来形容我们的擦肩而过。

出发前我整理了一遍电脑,发觉我与小白的聊天记录非常长,鼠标往下拉似乎永远都看不到尽头,而我的心里也仿佛塞满了与她联系的电子邮件,很堵,我喜欢与她交谈,但我并不爱她。

她的邮件非常频繁,常常是一天一封,更有甚者一天两三封,那些长长的信件都是用俄语写的,还附带了中文的翻译。她跟我说她土生土长的北京,说长城、说故宫、说北京话,越发越长。我发给她的邮件只是一些关于研究生入学的资料和替我妈妈转达的话语,并且日益短小精湛。我发觉我一直沉醉于她用语言描述的北京,沉醉于中国,而不是沉醉于她,这样的反差让我有些惶恐。

临行前一夜,小白在ICQ上对我说:“咱们虽然错过了,但是我即将见到你生活的城市,有点小激动。”

我回答她:“我妈妈会派人去接你的,一路顺风。”

“讨厌,搭飞机不能说一路顺风的,傻瓜。”她回复。

我正为自己乱用成语感到冒失时,她又回复我:“亲爱的,但我不怪你。”

这一句话充满了暧昧的味道,有点像恋人的气息,吹拂到我脸上的时候让我一瞬间惊醒过来,其实我对她并没有感觉,她不是我理想中的女孩。好在我们终于又分隔两地,我来到了她的城,她飞往我的市,这对我来说并不是事与愿违。

这一次我仍然乘船出发,监送大批的货物。船从圣彼得堡开出来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这是一段漫长的海上旅行,告别美丽而沉静的波罗的海,驶出芬兰湾,进入辽阔的大西洋,而后穿越苏伊士运河,在埃及把货船上的一部分加工好的橡胶制品卸下来,再装上要运往中国的埃及矿石,跨越印度洋,进入东南亚海域,最终到达目的地天津港,继而来到北京。远东地区对欧洲人来说总是充满了神秘,更何况那曾经是我的父辈们生活过的中国。

在海上漂流,经过某些陆地,在某个国家的海港留下某些东西,而后又装上其他东西再次起航,这就是我曾经的工作。像极了人生和爱情的感觉,在人群里游走,遇见陌生的人,也许从不靠近,也许会有爱情彼此吸引,留下喜悦和伤悲,然后再次起航。

时间已经是9月的下旬,在海上漂流总会让人忘记时间。黎明时分我就已经醒了过来,我想妈妈当初给我和弟弟取名的时候一定和上帝开了一个玩笑,现在是一名陆地特种兵的弟弟叫海跃,而一直航行在大海里的我却叫天牧。伴着晨风走在甲板上,在船头眺望,我看见天色是沉郁的灰蓝,海的尽头暗红色的太阳被锁在浓雾中。

刚得到这份工作的时候我刚从莫斯科大学毕业,第一次出海监船,抑制不住内心的兴奋在甲板上不停地冲刺和奔跑,次数多了,就渐渐麻木了,在海上是很单调的,也总是叫人有些担忧的。

妈妈就常常劝我放弃这份工作,儿行千里母担忧,她旁敲侧击地给我讲各种道理,还让弟弟来劝我,但是我知道我还年轻,我还没有到对危险感到恐惧的年纪。这就像是由于泰坦尼克号沉没才建立了北大西洋冰层巡逻制度一样,往往只有经历了一些痛苦之后,尤其是灾难性的事件之后,对恐惧的伤感才会来临。

我热爱这份工作,在不出海的时间里我有充分的自由,享受着涅瓦河畔温暖的日光。我非常眷恋大海,童年时安徒生童话里描写的大海是我心中最美的样子:在海的远处,水是那么蓝,像最美丽的矢车菊花瓣,同时又是那么清,像最明亮的玻璃。然而它又很深很深,深得任何锚链都达不到底。要想从海底一直到达水面,必须有许多许多教堂尖塔一个接着一个地连起来才成。

雨开始飘起来了,甲板上变得湿答答的。穿着从挪威买来的黑色薄羊毛衫也能感觉到寒冷,我伸出手握着栏杆,走到船头,雨把额前的刘海沾湿了。我想起我给小白看过的一张照片,就是在圣彼得堡港口拍的,那也是一个雨天,我的头发也被雨沾湿了。那一张照片是我大学时期的女友给我拍的,那时候的我自以为很懂爱情,却不知道自己伤害了多少人的心。小白说:“天啊,你看起来根本就是一个纯粹的中国男人啊。棱角分明的脸,黑色的瞳孔和亚洲人的皮肤,只是带着俄罗斯男人特有的硬朗和严肃。”对,我本来就是一个中国人,所以我要回到中国。

雨下得有些大了,回过头我突然发现,黄色头发的北欧水手们睁大了年轻的蓝色眼睛正挤在窗前看我,我猜想他们正在犹豫要不要劝我回去避雨。这些水手们都与我熟识,知道我的脾气直接又刚烈。我希望我是一个负责任的男人,这是在海上,每一个细节都必须处理到极致的好,一叶孤舟里承载着所有人的生命,所以有时候我对他们很凶。可这毕竟是最后一次,我再也不需要给他们端架子让他们害怕了,我知道我不再有机会出海,这一片大西洋再也不会属于我。

当我决定安定下来,我想我要认真地对待爱情。这些年不断有人给我介绍女朋友,其实我身边从不缺少女人,甚至有那么一段时间我有些沉溺于被女孩包围的感觉,更习惯于在所谓的爱情里接受挑战,追女孩,相处极短的时间,然后分手。直到有一天我猛然醒悟这些举动的无聊,这样幼稚地对待女人的游戏才宣告结束。

尽管有数不清的海难,人类依旧扬帆远航。同样的道理,尽管有无数次的金融风暴,人们依然会走进这个市场,辛勤地买低卖高,怀着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将手里的资金投入到生意场中,参与这场伟大的博弈。这和人们去探险、去看看地平线以外的未知世界,或许是一个道理,都是我们人性中无法分割的一个部分。

在船舱里打开CD机,朗帕尔演奏的长笛曲《干枯的花朵引子与变奏》飘出恬静祥和的声音,给整个船舱渲染出优雅和谐的气氛。听朗帕尔的长笛曲是我长久以来的习惯,大概是大学时期养成的,我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偏爱这样的音乐。朗帕尔是20世纪最伟大的长笛演奏家,他的演奏技巧不是最好的,气息有时会不稳,尤其是高音;吐舌不够灵巧干净;表现大型作品时力道不足,音乐色彩不够鲜艳锐利,显得有些孱弱拖沓,稳健中缺少几分霸气。但是我却非常偏爱他的曲子,为了寻找内心的宁静,不需要波澜壮阔的情绪和排山倒海的气势,只要一种深入人心的安宁,像中世纪深植的巴洛克情结。

漫长的航程在数个星期后终于结束,面前是中国的海,一个同样的未知世界。进入渤海湾后海面就逐渐变成了黄色,越往大陆走,黄色就越深,像是很深很深的秋。大胡子船长说,现在的中国应该是秋天了。我想起小白的话,她说北京有一座幽静的香山,有层林尽染的红叶,那是恋人们常去的地方。

渐渐看到了海岸线,我身体里居然涌起了剧烈的心跳,莫名其妙地特别想念起什么,不是小白,而是在心底里涌起了一个愿望,我想要一个像朗帕尔的曲子一样能让人安静下来的中国女孩,柔和自然,淡定深情。

Chapter 02 好雨知时节

季雨

乱糟糟的房子,窗台堆积着厚重的灰尘,地上乱七八糟的污渍五颜六色,何铮的脏衣服和脏袜子到处都是,鱼缸早就没有水了,我的内衣和外套被随意地扔在地上,太乱了。

打起精神像一个真正的主妇一样收拾了一阵,我回到卫生间洗拖把,一抬头看见自己的脸,镜子里的我面色苍白,黑眼圈深重,显得很忧郁。我被自己吓了一跳,突然觉得我应该换一种方式生活,至少我应该快乐一些。

招商银行的卡还能透支一些钱,上次去做兼职的工资还没发,过两天要去疗养院给成姨送钱。如果我自己还不快乐一点,日子真的太难过下去了。

我会努力的,我在那些浮华的日子里浸泡了太久。市委的张叔叔给我打来电话,说爸爸的案子已经结案了,走私的文物已经上缴国家,万荷堂里的东西大部分来历不清,市委决定开辟一个古玩博物馆,他问我的想法是什么。如果我同意,就算是爸爸给市里做了一点贡献,检察院最后也会从轻下定论。

“随你们决定吧,怎么罪名小怎么弄吧。”我说。

“小雨,你别怪我们,我们都尽力了。”

“没事,我知道的。”

“你在北京还好吗?有事情跟张叔叔说,怎么说我也是你爸的世交。”

“明白了…”我把电话挂了,那通电话之后张叔叔再也没有找过我,我也没有再给他打过电话。我并不知道他的号码,他也没有告诉我,好在我没有要知道的意思。

爸爸死后我才知道这个社会究竟残酷到了什么地步。在北京好好地生存真的是一件残忍的事情,每天早晨从地铁里出来,我都觉得上气不接下气…

但是还是那么多人宁愿留在这儿,这就是生活的惯性吗?

现在我才知道,结婚太早是一件很傻的事情。

但如果没有婚姻,爱情将死无葬身之地。

我把我与何铮的结婚证书夹在爸爸收藏的纪念册的最后一页,虽然爸爸生前为这张薄薄的纸与我闹得水火不容。但我知道,他只是想让我幸福。爸爸留给我的这两件东西我没有上缴,我想留着它们,虽然它们并不值钱。

我常常会一页一页地翻开那本小册子,想象着爸爸收藏这些结婚证书的心情,清代的、民国的、“文革”时期的,每个时期的都不一样。我想,爸爸一定是一个有自我解嘲精神的人,他一辈子没结婚,却拥有着那么多的结婚证书。想到这儿,我又觉得有那么一点点的悲凉。

找工作真的不容易,我记得那些人力资源部的经理们诧异的眼神,还有那一成不变的问题:“啊!你结婚了?”

然后我就会忍着尴尬点头说:“是的。”

“可是你是学俄语的,来应聘翻译,你怎么能结婚呢?”

“你有时间出差吗?”

“那你有孩子吗?”

“你怎么结婚那么早啊,你上大学的时候就结婚了啊?”

这些问题被接二连三地扔过来,让我觉得我必须耐心回答,否则就会失去这个工作机会。但是当我认真地回答完他们刁钻的问题后,只能一脸无辜地看着他们,然后慢慢地发现自己的自信被一点点地打磨掉,最后灰溜溜地走出办公室的大门。

那些等待回应的日子,我只能默默地穿梭在北京的街头,看着秋风把无助的落叶吹到这座城市的每一个角落。

去应聘的时候总是能遇到很多人,这年头学外语的人怎么会这么多?在那些等待的队伍里,总能听到一些喜欢自我打击的人说:“真不知道我们在瞎找什么工作啊,现在的工作不都是要靠关系的吗?”

然后我就会瞬间伤感起来,想起爸爸。如果他还在世,我应该已经变成一个穿梭在各大高级酒店和发布会上的女翻译,跟全世界最有名的古董商人和文化界名流们站在一起。这个世界没有如果,如果有的话,我就只会是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女生,像一个寄生虫。

“你愁什么啊,你不是还有何铮吗?”闻佳总是这么搪塞我,“我算是看出来了,何铮可是这世界上难得的好男人了,当时我还怀疑他是看上了你的万贯家财,现在你落魄了他还这么拼命照顾你,你还愁什么啊?”

对,如果不是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我永远都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爱情。

对我来说,认识何铮就像是一个意外。那一年我大一,也许应该先说一说当时的我。

初上大学,总有一些陌生感。特别是女生多的地方,很容易就成为是非之地。那些外表看起来斯文温柔的女孩,骂起街来让人招架不住,就像播音系的闻佳,并没做什么对不起她们的事情,却被众多播音系的女生们讨厌一样。

在那时的我看来,闻佳并没有多让人讨厌,她只是长得很好看。闻佳是东北人,皮肤白得很,圆圆的脸蛋透着健康的绯红色,她喜欢穿大红色的拼花裙子,甚至连床单都是大红色的。她说她能考上播音系真是上天给面子,像她这样普通家庭出身的女孩能上播音系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我在成姨家里见过像闻佳床单那样的红色,成姨的家里是大片大片的红色,红色的沙发,红色的家具。我问她为什么要这样子装修,成姨说:“因为这是暴力美学。热烈的红色会让人有膨胀感,暴力美学就是把一切彰显力量、夸张的东西叠加起来,营造一种吞并的气氛,我喜欢这种感觉,很有生命力。”

所以当我第一次看见闻佳时,就在心里想:看,这又是一个暴力美学的拥戴者,一个强势的女子。后来我怎么也没想到,我会与闻佳成为大学时期里最要好的朋友。

闻佳那时总是说我不够自我,她说:“拜托小雨,你这么有钱又漂亮,干吗还那么低调啊,你这样别人不会说你孤芳自赏,反而会说你故作清高。不过也无所谓了,好在你有个有钱的老爸,凡世间的事情你可以不用去管,就安心做你的仙女吧。”

然后我就会很无奈地看着她。她叼着一根烟,烟熏得我眼睛都快要睁不开了。

我最初的大学生活都与闻佳有关。我没什么朋友,大家都觉得我是个家庭背景显赫的人,不太愿意和我来往,只有同样被大家排斥的闻佳喜欢和我在一起。

闻佳和我们宿舍里除了我和白晓以外的另两个女生的关系越来越糟糕,终于,在入学的第二个月,闻佳搬走了。她在学校附近盘下了一个小店,装修一新以后住了进去,前面是卖银饰和旅游工艺品的地方,后面是卧室。

攒够了钱,她就会去旅行,离开北京。不上课,也不请假,好在北辰大学的播音系最最自由。那时我很喜欢闻佳的生活方式,她说她喜欢旅行,停不下来,于是她就开始旅行。偶尔我感觉到她需要钱的时候,会故作喜欢地把她店里的首饰买下来。

每一次闻佳旅行归来,我们就聚在西门的大排档喝酒。一次她在西门喝多了,冬天的夜里,她满是酒气的嘴里吐着白气问:“小雨,你为什么那么喜欢丹麦?那里好远,不过如果有机会,我们一定要一起去。”

那是我第一次感觉到闻佳是一个天才,其实我从未对谁说过自己喜欢丹麦,只是偶尔在图书馆看到安徒生的书会停下来;只是在看海洋天气预报说到波罗的海时会跟着喃喃地念一句;只是偶尔会说起哥本哈根的爵士音乐节,说起那座蔚蓝的漂在海上的城市…而她竟然如此了解。于是我拉着闻佳的手说,因为那里有宁静又美好的庄园,还有古老的教堂,我喜欢那些荒凉的北欧文字,我要和我爱的人一起去丹麦寻找属于我们的童话。

“那你一定会去的,因为上帝在你这边。”闻佳疲倦地笑起来,一杯接着一杯灌自己啤酒,“你知道吗,我为什么那么喜欢跟你在一起?因为你什么都有了,和一个什么都有的女人在一起最安全。我在那些所谓的爱情的角落里伤风感冒,只能谈情不能说爱,你懂吗?”

“我懂。”我说。我抱起不省人事的她,匆忙结账。在回宿舍的路上,闻佳吐了一次,她抱着我说:“小雨同学,你什么都有了,就缺一个好男人。”

那一夜的风很大,闻佳不断地说着男人,说她见过的各种男人,打工的时候,玩乐的时候。在路上,她伤感得号啕大哭,我不知所措地抱着她的头。

我扶着她,从学校的北门往外走。我觉得应该尽快回到小店安顿她,但在黑夜里穿行,只会越走越害怕。闻佳也变得越来越重,我根本扶不住她,她嘴里还在念叨着:“死男人都给我滚。”

“都这样了还骂个头啊!”我把她的手搭在肩上,艰难地往前走着。

在我感到几乎抬不动闻佳的时候,两个男人迎面而来。就在这个寒冷的晚上,何铮出场了。

这样的黑夜里遇到陌生的男人,我不禁浑身都颤抖了起来。看了看表,凌晨一点钟。我想跑,可是闻佳怎么办,她迷迷糊糊的一点意识也没有。透过惨白的路灯光,那两个男人的轮廓越来越清晰,两个人的个子都很高,手上还拿着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是凶器吗?

在他们走近时,我叫出来:“我给你们钱,不要伤害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