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老师的最后一堂课即将过去的时候,我也哭了,泪水像决堤一样淌了下来,这堂课我回答了谭老师的最后一个问题,我将那个单词在脑海中搜索了一下,决定翻译为“特质”,谭老师纠正我那是“本性”。

爱与生存相比,永远居于次席,这是人的本性。

我知道这是谭老师留给我们的话,但我知道他不是留给我的,而是特意留给季雨看的,只有季雨这样的人才会把爱看得比生存更重要。也许他也是写给闻佳看的,闻佳风尘仆仆地归来,还是一副朋克流浪女的样子,也只有闻佳这样的人才不会把爱看得比生命更重要。我不如她们,真的不如,即使我的成绩永远是第一名,那又怎么样呢?谭老师甚至不会特意为我留下什么。但我同样欣赏他,像季雨欣赏和尊敬他一样拥护他。

就要毕业的这段时间,我突然明白了很多事情。这节课结束之后,我们都哭了,我们环抱在一起,肆意地哭着,哭成一团。大家互相诉说着祝福和关怀,但我得到的祝福不及季雨一半,她哭起来的样子非常惹人怜爱,带着眼泪的双眼皮简直是一根带着长钩的鞭子,把所有男生的心都挖了过去。

大宝和我,还有闻佳把季雨送到了公车站,大宝终于趁这个机会拥抱了他梦想的季雨,季雨喃喃地说:“我没事,改天见。”然后消失在正午的公车人流中。

大宝还在原地看着她,我的心有些疼痛,这个世界本就是不公平的,我做不到像闻佳一样漠视这个世界的一切,我很在乎,但即使我在乎,我又能做什么呢?

午后,季雨意外地坐在寝室里发呆,她已经很久没有回来了,看到她我很惊讶。

“又吵架了?”

“嗯。”她点点头。

“傻孩子,小雨你这个傻孩子。”

“傻孩子…”某一天早晨在圣彼得堡的街头,我提着一大包刚买回来的书,突然听见身后有人说这三个字,而且是中文,一个妈妈在斥责她的孩子。

我又听到了这熟悉的三个字,我看不见说话人的脸,只是听见了这个熟悉的声音。我想起,那时我就是这么说季雨的,傻孩子,我们都是傻孩子…

这三个字,似乎在判决我们的过去,那些傻里傻气的青春,透着傻劲的爱情。我抱着被子,突然之间睡意全无。

我觉得很孤独,很想念季雨。

圣彼得堡的冬天迟迟不去,温度不由分说就骤降到了零下30℃。习惯了四年的学校生活,不管有什么事情都可以窝在宿舍里看天看地不出去,和季雨一起谈论我们卑微的小理想,明媚的小忧伤,如今猛地一下子处在这样可怕的气温下,真是又冰冻又伤感。涅瓦河已经结冰了,体积本来就比较庞大的俄罗斯人穿得厚厚的,走在他们旁边我像是小人国来的人。

我现在在圣彼得堡的一家语言学校进修俄语,大概在我本科6月份毕业的时候就能通过语言考试,成为天牧妈妈的学生。原本在学校的时候我的俄语是最好的,出来后才发现我仍是半个哑巴,好在这里的中国人非常多。出国之后才知道,中国“威胁论”大概就是因为中国人遍布世界各地且密度强烈才被造出来的。

季雨发邮件告诉我她很辛苦,每天在北京的各个翻译场上赶着挣钱。我突然想起大学四年里,季雨从来都是挥金如土的。

我还记得大一第一天大家起床后,季雨脱了睡衣换上了一件晨袍去刷牙,然后吃完早饭再换上出门的衣服,我目瞪口呆地问了她一句:“你干吗要多此一举啊?”季雨瞪着她无辜的眼睛说:“不是每个人都要穿晨袍的吗?”

我和闻佳立刻面面相觑,她的那件LV晨袍估计能顶我们两个学期的饭钱。

而现在,脱下了光环的季雨奔波在北京的各个翻译场上,我顿时觉得世界还是公平的。季雨也许会因此而开始长大,她爸爸的离世让她变成了豌豆上的公主,细皮嫩肉被硌得难受,但却要开始真正承受痛苦。

我回邮件告诉她我正在任重道远地学习俄语,且经常在大街上找人说俄语,与时俱进,及时吸收新信息。季雨的邮件里还是充满了何铮,譬如何铮正在筹钱拍毕业电影,何铮又感冒了云云,她还是个只有爱情的小女人。

而上周末,闻佳竟然来看我了,我惊喜地看着她像是从天而降,又像是从地上冒出来一样站在我的房门口。她还是跟以前一样,风风火火,嘴里不停地说着脏话。她还是一样美,穿着黑色的丝袜和到脚踝的长裙,美丽的大卷发和烟熏妆吸引着众人的目光。

我让她进来递给她一杯热牛奶,说:“你怎么来了,也不打个招呼。”

闻佳说:“我胡汉三来找你了,我前几天去了捷克,游荡了几天,屋外冷,屋里也冷,没心情逛了,我老人家就逃来了,怎么,你不欢迎啊?”

我开了加湿器,坐在她身边说:“欢迎,热烈欢迎你呢。”闻佳点了根烟,一边跟我闲谈一边抽起来,一直到第三根的时候才停下来,她的烟瘾还是那么大。

在烟雾缭绕中,我看着闻佳美丽的脸,她还是那么糊里糊涂地过着。大一在寝室里刚见到她的时候,她就大声宣布以后我们要叫她胡汉三,季雨稀里糊涂地问了一句:“胡汉三是谁啊?”我打趣说是胡汉四他哥哥呗。

闻佳哈哈地大笑起来:“季雨!你还真是古堡里的公主啊,连胡汉三都不知道,就是《闪闪的红星》里的那个地主恶霸头子啊。”

从大一开始她就常常不回宿舍住,我们都知道她在干什么,她对此也毫不避讳。闻佳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她妈妈把她带到十四岁后因为癌症离开人世。我看过闻佳小时候的照片,是个很可爱的东北小姑娘,脸上是红扑扑的纯洁,只是眼睛里有过早经历世事的沧桑。闻佳对季雨尤其好,也许是季雨的单纯和善良让她感动吧,其实我也是,我看到季雨的时候就想保护她。闻佳她身材修长,脸蛋漂亮,又是大学生,又是播音系的美女,所以经常被很多做大生意的人请去充脸面,她出入高档场所毫不露怯。

她常跟我们说,我就是胡汉三怎么了,这个人从历史上看,也就是当时多挣了点,可是那也是本事。

她因此得到了她想要的生活,除了物质的满足之外就是旅行,她喜欢周游世界的感觉,常常一个学期见不着她几次。季雨说闻佳整个人就像一个美丽的字——飘。

她总是这样歇斯底里地活着,告诉我们不要相信爱情,却对季雨说要珍惜她的婚姻。我总是记得她的名言,她在寝室里抽着烟翻着手机说:“男人们哪,我胡汉三又回来了。”

可我知道闻佳骨子里是善良的,她从不伤害我们,对我和季雨一直很好。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我们三个的友谊也许真的是一种奇迹了。

回忆了半天,差点忘了记录晚上我与闻佳外出采购的收获。趁着夜色朦胧,我们分头行动,从不同的餐厅买来美味的垃圾食品,为俄罗斯的经济发展贡献了不同数目的银子,凑成垃圾组合套餐,埋头猛吃了一通。闻佳问我:“你白天是不是要上课,那你家里能不能借我?”

“干吗?”

“钱不够了,没钱住宾馆…”

“闻佳…”我知道我劝不动她,“你是不是应该好好找个工作?”

“哎,没有什么不应该的,你每天上课,季雨每天上班,就是正常吗?这世界没有什么是正常的,也没有什么是不正常的。对了,季雨怎么样了,你有她的消息吗?”闻佳说,“何铮那个臭小子对她还好吧?”

“还好吧,他们都三年了,说实话我觉得季雨才是我们三个之中最勇敢的,她竟然在念书的时候就结婚了。”我说。

“咳,那时候她还是公主,她爸爸富甲一方,要是换了现在我可是不会赞成她结婚的。”

“嗯。”我说,“早点睡吧,我明天还要继续奋斗呢。”

“我也要继续奋斗,明天希望能遇到一个对我慷慨解囊的男人,让我能有回国的机票。”闻佳说,过了一会儿她又问我,“哎,你那个天马行空的男人怎么样了?”

“天马行空啊,他家里在这儿算很不错的,其实俄罗斯可穷了,咱们都被‘两个凡是’给骗了,谁跟我说的凡是外国的月亮都比中国的圆,凡是外国的人都比中国的人有钱,根本就是扯淡。不过他妈妈很有气质,爸爸很和蔼,他还有个帅气的弟弟。”

“改天让我瞅瞅。”闻佳又点了烟,我瞪她,她夹着烟说,“睡前最后一根。”

“他啊,他现在在北京呢,我来的那一天他就去了。”

“还真是阴差阳错。”闻佳说。

“对啊。他昨天还问我‘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是什么意思呢。”

“行啊,他还知道这个啊,你们就浪漫去吧。”

季雨

2000年的夏天。

记忆之所以如此清晰,是因为在那个夏天,消失了将近半年之久的闻佳第一次现身。刚下课,我就接到了一个陌生的座机打来的电话,北京移动的话费总是高得让人觉得很离谱,正当我在考虑接不接的时候,何铮在不远处冲我招手,于是我挂掉了电话。

“闻佳回来了。”何铮说,“激动吧?”

“真的?”我睁大了眼睛,似乎已经看见闻佳站在我的面前,她还是和以前一样,穿着五彩斑斓的长裙和木拖鞋,背着波西米亚布包,有流浪的眼神和迷离的双唇。

电话又来了,我接起:“喂,谁呀?”

“你干吗呢,小样儿不接我电话。”闻佳的声音骂骂咧咧地涌进我的耳朵。“闻佳闻佳…”我转头对何铮说,然后又回到与闻佳的对话中。

“我刚下课呢,你回来啦,在哪里呢?”

“在火车站呢,刚给何铮打电话了,这北京的空气怎么还这么差呢。”

“我去接你吧,我下午没课了。”我又转头问何铮,“你有课吗?能逃吗?”何铮点头,又摇头。

“行,闻佳你赶紧给手机充值,一会儿我接你去。”我说。

电话挂了,我一把搂着何铮的脖子说:“闻佳回来了,回来了。”

“对,这女人终于又回来了。”何铮说,“晚上我去看你们,你们到哪儿了就通知我,别瞎跑。”

“知道。”我还沉醉在闻佳归来的喜悦中。

对于女人来说,闺中密友是无价之宝。

我打了个车回家,然后从车库把车开出来,一路往火车站赶。我想象着闻佳的样子,直到她真正站在我的面前时,我才紧紧地把我的想念宣泄到与她的拥抱中。

“好黑啊,晒的?”她坐进我车里,我看着她黝黑的手臂说。

“嘿,墨西哥的太阳那个辣呀,能活着回来不错了,我在一个草原的帐篷里差点被人抢劫。”

“不会吧。”我一边开车一边嘘寒问暖,“那你怎么办啊?”

“后来我就跑啊,那个黑人也追着我跑,然后我竟然神奇地遇见了一个华人,我兴奋地跑向那个华人,他骑在马上,我就仰着头冲着他喊:“Honey,helpme!Helpme!”

“后来呢?”

“后来那华人就把我一把抱到马背上,还是匹白马呢,然后我们驾着马车离去。”

“浪漫啊。”我说。

“哈哈哈,就你信,你小样咋还这么白痴呢。”闻佳大笑,脖子上挂着的红珠串子项链随着她的笑声一动一动的。

“那是怎么了?”我问,心里想的却是另一件事情。我应该告诉她吗?告诉她我已经结婚了,我已经踏入了她最鄙夷的爱情的坟墓。

“没怎么,刚才那个故事的真正结局是,我给了那个黑人一条我在云南买的腰带,上面都是些琥珀石,我说:‘嘿,哥们儿,把这个给你老婆吧,她会很开心的。’你信吗?他后来说了声谢谢就走了。”

“我信。”我点头,手握着方向盘。闻佳不是普通女子,我一直这么认为。

“好吧,”闻佳又笑起来,“你怎么样,小样儿?”

“我结婚了。”我说,脑子里迅速想象着她听到这话的反应,应该是惊讶,然后是鄙视?

“你挺适合结婚的,不过没想到你们这么勇敢,我还以为你们就是说说而已。”

“现在觉得还挺好的,除了多了一张纸,好像没什么变化。”

“反正你们可以永远是王子公主,也不缺钱,该怎么浪漫就怎么浪漫。我和你不同,感情的事情别问我,我不知道婚姻这件事,也不想去碰。”她说,“你这是要带我去哪儿?”

“你想去哪儿?”

“回店里吧,咱们叫酒喝如何?”

于是我在街口的便利店买了两打啤酒,她打开小店的门,卷闸门有些生锈,我们费了好大的劲才打开,门面的玻璃仍然是透明的,只是有些发暗。屋子里有些凌乱,那张舒适的大沙发还躺在墙边,墙上各式各样的面具仍然张牙舞爪。闻佳开了灯,那些银饰亮晶晶地在房子里闪烁着,屋子里有一股长久不透风的霉味。

我把窗打开,闻佳已经半躺在沙发上,啪地打开一罐啤酒:“你都是有男人的人了啊。”

“我怕我老了嫁不出去啊。”我说,“我爸还没同意呢,我跟家里闹翻了,他们都挺生气的。”

“什么闹翻了呀,钱还不是照样给你吗。”闻佳说,“我觉得没什么不好,没必要在乎是不是要到多大岁数,爱了就要爽,爽了就要结婚。”

“嗯。”我点头,在她身旁坐下来,“你不在的时候,我挺寂寞的。”

“哎,你们做了吗?”闻佳突然问我。

“嗯。”我点头。

“自己得注意安全,别整大了肚子,结婚可以,别生孩子就成。”

“知道。”我点头,“干杯,闻佳。”

“给个理由再干。”

“纪念我终于彻底告别的单身生活。”

“晕,得了吧,这世界上没有谁是会永远单身的,人总会给自己找一个伴侣,不管是生活伴侣还是精神伴侣,或者是生意伴侣、金钱伴侣,人都是现实的。”

“你还打算走吗?”我问她。

“当然,我定不下来。”她说这话的时候脸上映着灯光,像一只羽翼上充满了光亮的鸟。

“我很爱他,真的。”我说,“非常爱。”

“那就好。”闻佳举起易拉罐与我相碰,我的小指触到她的肌肤,我感觉到了一丝冰凉。

“我会幸福的。”我说。

“对,我也觉得。”闻佳一饮而尽。“你的幸福会感染我。”

她说这话的时候,我看见窗外的太阳完全西沉,夜晚来了。

两个女人一起蜷缩在沙发上喝廉价的易拉罐啤酒。有时候我想,我的幸福会不会让闻佳感觉到彷徨,就像我偶尔会羡慕她浪迹天涯的自由一样,但是当我真正面对她的时候却发觉并不是这样。

也许这个世界上有两种女人永远无法互相理解,她不能理解我的人生为什么那么没劲,就这么一辈子守着一个男人,我也不理解她为什么要自虐似的去流浪;她不能理解我渴望的那一盏灯光,我不能理解她站在山顶听风的欢畅;她不能理解我为什么要给自己画一个圈,我不能理解她为什么要收起自己的真实的脸;她不理解我为什么能长期爱一个人,我更不理解她为什么要拒绝别人的爱;她不理解我为什么那么恋家,我也不理解她为什么要拒绝别人为她遮风挡雨;她像黑夜一样孤寂和魅惑,我像白天一样坦荡和平静。

我们在黄昏时分互相碰面,互相依偎。夏虫不可语冰,朝菌不知晦朔,白天不懂夜的黑。

“把你老公叫来吧,我们俩玩够了,来个男人兴致高。”闻佳提议。

何铮不一会儿就加入了我们喝廉价啤酒的行列。闻佳第一句话是这样问他的:“季同志的爱人,你有什么话要向组织上交代的?”

“哈…”何铮笑,“似乎有个叫闻佳的青年没给我们送红包。”

“没劲,你们男人最没本事,年轻的时候只会搞大别人的肚子,老了以后只能把自己的肚子搞大。”闻佳搂着我的脖子夸张地说,一边说一边贱兮兮地看着何铮。

“闻佳姐,你这话可不对。”何铮歪着嘴笑着说,一边打开一罐啤酒,接着又打开一罐,一罐接一罐,所有的啤酒都被打开了。这时桌上剩下十几个空的易拉罐和一堆被我们啃完的鸡翅,杯盘狼藉。

闻佳接过一个,仰着头问他:“敬请何大人发表高见。”

“你不觉得没本事的男人只会越来越瘦吗,所以能把自己的肚子搞大的男人也算是有本事。至于搞大别人的肚子这种本事,你不觉得很伟大吗?”何铮说。

“哈哈哈…”闻佳和我笑得抱作一团。

“这样美好的夜晚,我们除了创造人类,还能做些什么呢?”何铮接着又说,“更何况是对着二位如此如花似玉的姑娘。”

“小女子卖艺不卖身。”我拿起最后一罐啤酒喝下去,有一种淋漓尽致的快感。

“小女子卖笑不卖身。”闻佳哈哈大笑地说。

“你们赢了你们赢了。”何铮做垂死状躺在沙发上。

闻佳回来了,我就会很快乐,我喜欢她这个墙上挂满各式各样面具的小店,我喜欢她脚上的铃铛链子,我喜欢她眯着眼地笑,我喜欢她色彩斑斓的长裙和硬邦邦的拖鞋,我喜欢每一次我们三个人搂在一起醉到天亮时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疯疯癫癫的笑话。

“我们来点蜡烛吧。”闻佳说,“你们同意吗,反正我这个电灯泡一直亮着也不怕黑。”

“好啊。”何铮跳起来把灯关了,小店里一片漆黑,黑暗中闻佳松开搂着我脖子的手去拿蜡烛,那个瞬间我什么也看不见,眼睛因为光线的骤减而有些酸痛,闻佳松开手的那一刻,我突然有坠落的感觉,我是一个缺乏安全感的女人。

黑暗中何铮的嘴唇贴了上来,他轻轻地吻了我,然后又迅速离开。

“蜡烛来了。”一点光亮从闻佳的手中升起,“都把火机拿出来。”

我们把每一个易拉罐当成烛台,点上一根一根短短小小的蜡烛。那些蜡烛有各式各样的颜色,闻佳说这些东西是从缅甸买来的,那里的一个小镇家家户户都有做蜡烛的作坊,这些蜡烛都是省下来的蜡烛屁股,她看着喜欢就全都买了下来,用一个大棉布包了回来。

我们把烛台摆成一个大大的笑脸,剩下的烛台就散放在大沙发的旁边。摇曳的烛光很美,映着何铮和闻佳的脸,何铮看起来更帅了,闻佳就像是个吉卜赛女郎。

“真好看。”我说,“真的很好看。”

何铮在一个烛台边躺了下来,我走过去抱着他的头,闻佳躺在我的手边:“你们俩好吗?”她突然问。

“挺好的呢。”我说,“如胶似漆,相濡以沫。”

“少恶心。”闻佳说,“这样真好,我就喜欢看见你们俩特别幸福,每当我走到一个地方,看见每一对幸福的人,我都特别开心。你们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何铮说。

“因为看见爱情是一件美好的事。”闻佳说,“我明天要去印尼,我突然想去看看热带的海,或者我会在那里遇见我的爱情也说不定,没有男人能受得了我,我没法对一个男人一成不变,也没办法长期去爱一个人。”

“男人没那么可怕。”何铮说。

“那么快就走,你不是才刚回来吗?”我说。

“旅行是什么,是对爱情一笑置之。”闻佳说,她的脸很红,啤酒终于起作用了。

“明天几点的飞机?”我问,“我们去送你。”

“不用了,别送我,我最烦别离。”闻佳说,“这一次,我想去那些美丽的小岛,最好找到一个没有一个人的小岛,那样我会觉得我是哥伦布。”

“注意安全。”我说。

“知道。”闻佳快要睡着了,“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记得我为什么要旅行,你们也是,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忘了当初为什么要结婚。”

如果我能看见以后,当时我会在烛光中对她说好多话,我要告诉她要相信爱情,只是当时我也醉了,我靠在沙发上昏昏睡去。我醒来时,天已经亮了,闻佳走了,小店里只剩下那一个个燃尽的烛台,易拉罐被烧得有些扭曲的样子很丑陋,我轻轻地把何铮的头放下,给他找了个垫子。

我打开窗,闻到清晨的味道,我想,旅行应该是一种生活方式,而不是一种态度,可我知道我说服不了她。这个周末就这么过去了一半,很快,我们又要回到一成不变的生活中。我回过头,何铮像个孩子一样躺在地板上,酣睡的男人为什么都这么可爱呢,我和他抱着对方过了一夜。

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忘了当初为什么相爱。

何铮

天气很好,这一年快到头了,时间过得那么快。李瑞到我的宿舍来找我时,我正收拾东西准备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