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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和就是这帮男人中手艺最好的人,纺纱织布都有一手,不比女人们中被称之为‘巧手’的一个刘姓姑娘差。

织坊有规矩,每月评选出两名先进工人,有丰厚的奖赏奖励。

上个月就是那位刘姓姑娘和李和被评为先进,尤其是李和,这小子闷不吭气就做出这么大的事,简直让一众糙老爷们大吃一惊。

为了激励大家干活,所以织坊的车间是男女混合的。一间偌大的屋子,男在左,女在右。说话讨教可以,不准耍流氓,若是耍流氓被报到上面,不光会被逐出织坊,还会被列入黑名单。

一旦被列入黑名单,可是会被送往其他卫城,虽是目前无战事,但谁也不知道下次有战之时会不会被当做炮灰,所以一众糙老爷们特别老实。甚至是讨好的,这种讨好有男人天性中对女人的讨好,也有忌惮的原因存在。

在织坊里,是黑河卫的女人们最能有尊严和地位的地方,所以黑河卫里的女人都爱来这里。在这种环境里处久了,一些恪守妇道教条的女人们都开始大胆起来,有那些性格泼辣胆子大的女人们甚至敢和男人们开玩笑。

就像那些乡下的泼辣女子们一般。

不过来到这里,又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过往的一切都随着时间的过去慢慢的模糊了。

女人中有个叫做徐嫂子的,来历不可考,反正给人一贯的观感就是既敢说又敢做,织坊中第一个因为耍流氓被逐出去的人就是她闹出来的。自打那事后,她就在织坊中的地位格外不同,男人们怕,女人们敬。

织坊车间里环境嘈杂,一旦织机动起来,声响极大,所以说话若是隔得远了,都得大嗓门。男人这边的动静自然被女人们那边听到了,都在一处呆久了,彼此之间那点事自然为大家所知。

大家相视而笑,目光不禁放在其中一台织机前容貌娟秀的女子身上,看得这姑娘脸一红,低下头去,徐嫂子笑着扬声道:“王大山,说话就说话,别有事没事往我们莺莺头上攀扯,不然我饶不了你!”

方才那与胡老四说话之人,是一个年约三十左右的中年男人。生得络腮胡,一脸凶相,就像是个匪类。实则此人也确实是个匪类,以前占山为王做山匪的。

见徐嫂子点名说自己,他笑得一脸讨好:“嫂子可万万不当如此说,我这不也是见胡老四这小子长得也算一表人才,为人勤奋老实,所以才……”

剩下的话王大山并没有说,但大家都明白他的意思。

黑河卫以前可没有什么男女婚嫁之说,大家活得卑贱、绝望,与身在地狱无疑。自打指挥使大人来到黑河卫以来,给了大家安稳的生活,给了大家重获新生的希望,只要勤奋努力,只要安分不闹事,不用怕会挨饿受冻,不用怕会受人欺凌,也不用再怕被拉去做了炮灰营妓。

一切都是那么的井然有序,欣欣向荣,若是不去细想,其实与普通的民间生活并未什么不同。

当然秩序的安稳也带来了许多不便,例如以前强壮的男人可霸占女人纾解**,如今可没有这种事了,若是两厢情愿也就罢,若是女人不愿,对方会受到应有的惩罚。而这惩罚是大家都不敢去触及的。

于是不免便有男人们开始动脑筋了,抢不成,霸占不成,那么运用附和规矩的手段去得到呢?

一改早先利用力量去掠夺,这些个男人们都学会了讨好和追求。

对此,卫所那边是鼓励的,光是管制没有疏通,久而久之也会产生乱子的。正经的婚嫁,繁衍子嗣,利大于弊。

旁观者一副饶有兴味的样子,两个事主却是闹得大红脸。

那个叫莺莺的女子实在坐不住了,捂着脸就跑了出去。

王大山忙扯了扯胡润:“傻小子,还不快追上去。”

胡润斯文俊秀的脸上满是局促,手脚都没地处隔:“山叔,我……”

“烈女怕缠郎,喜欢还不赶紧上,小心被人抢走了!”

听到这句被抢走了,胡润当即也顾不得局促了,忙快步追了出去。

一阵哄堂大笑,徐嫂子笑骂道:“没看出来,你还懂得这道理!”她拿漂亮的凤眼在王大山身上睃两下。

又不是黄口小儿,之间有没有那点暧昧心中都有数,王大山觍着脸说:“这是古人传下来的至理名言,肯定有其道理的。”

这里毕竟是车间,可不是笑闹的场所,大家又进入紧张的忙碌之中。

到了中午去车间旁饭堂用饭的时候,借着打饭的机会,王大山凑到徐嫂子跟前,低声道:“我这个郎,你这个烈女到底中不中意?”

徐嫂子没料到他会这么挑明了说,错愕地瞠大凤眼,旋即呸了他一口:“不知羞耻!”便端着自己的碗走了。

整整一个下午,王大山都没往徐嫂子跟前凑。

到了傍晚下工,徐嫂子和一众妇孺往家去。随着经过一个街口又一个街口,渐渐只剩了徐嫂子一个人。

而她身后不远处则是跟了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一路尾随。

路上碰到一队兵卒,王大山被拦了下来。

“跟我们去卫所衙门问话。”

王大山正着急怎么解释,前面的徐嫂子扭转回来了。

“军爷,他不是坏人,他是送小妇人回家的。”当着这么多人面说这种话,即使泼辣如徐嫂子也不免有些羞涩了。

“家去就家去,怎生一个在前一个在后。行迹这般可疑,该不会是他胁迫你的吧?”其中一个第一次来巡街的兵卒道。

旁边他的同伴拉了他一把,又对王大山和徐嫂子挥了挥手:“既然误会解释清楚,你们走吧。”

两人忙离开了。

那小兵有些急了,还想叫住两人,旁边他的同伴道:“行了,等你再上街两回就知道怎么回事了。”说着,他还感叹地摇头咂了咂嘴:“这些人真是!”

……

其实王大山不是第一次送徐嫂子了。

这种事他干了快一个月。

到了家门口,徐嫂子开了门,见身后男人还是不走,不禁低声道:“你快回去吧。”

黑暗中,王大山道:“你真不答应我?”

“不答应,当我不知道你们男人心里的那点儿事。”

王大山苦笑:“一开始我确实没安好心,这天寒地冻的若是有个女人暖被窝该多好啊。可跟你处久了,我想跟你过一辈子。”

“这种地方哪里有什么一辈子可言。”

王大山不赞同这种说法,“以前咱们也想不到会过上如今这样的日子,现在不也是过上了?指挥使大人是个有心人,想必这里会越来越好的。”

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也就只能模模糊糊看个影子。

徐嫂子一直没说话。

王大山无奈低吼:“我对你到底怎么样,你应该清楚。”

徐嫂子当然清楚,她和一群女人被流放到这里,有的被糟蹋了,有的死了,也就她安安稳稳活到现在,没人敢欺,无人敢辱。因为这一片的人都知道她有个靠山,名叫王大山。

王大山是这一片出了名的狠人,寻常不惹事,但也不怕事,满身的匪气,一看就不是好惹的。其实两人并不相识,不过他救了一次自己,她借着由头狐假虎威罢了。

他知不知道,她不清楚,不过想必他是知道的。

可他什么也没说,偶尔在路上碰面,两人只是对一个眼神,就交错而过。

仅有的两次交际就是去年冬天的时候,他给自己送了几次粮食,那是她最饥寒交迫的时候。她以为他会提出什么要求,哪知他还是什么也没说。

直到今年她去了卫所的织坊,而他竟然也跟来了。像他这样的人,外出狩猎干什么都比做这个强,所以他来是做什么,徐嫂子心知肚明。

不可否认徐嫂子心动了,可——

“你都不知道我以前是做什么的,你就要跟我过一辈子?我是有男人的。”

“你有男人这事我当然知道,我还知道你男人半路上死了,而你之所以会来这里,就是被你男人连累了。大家过往都不堪回首,谁去掰扯谁那点破事,你就说吧,你到底愿不愿意跟我过?”

徐嫂子还是低着头不说话,王大山不想再这么磨磨唧唧没完没了了。他一把将徐嫂子抱了起来,就挤进了门里,进去后将徐嫂子压在门上。

“你做什么,强盗!”

“你才知道我以前是做强盗的……”

作者有话要说:黑河卫的人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不堪回首的往事,徐嫂子和王大山只是范例之一。之所以会写这么一段,不过是想体现一下黑河卫的现状,以及女人们慢慢开始改变的态度。

☆、第125章

第一百二十五章

卫所织坊有两对新人要成亲, 这件事传到秦明月耳里, 不禁让她有些喜出望外。

“这事有什么值得高兴的?”

“难道你不觉得这是一件好事?”

祁煊不置可否。

秦明月本来打算送份礼就当庆贺的,突然又打消了这个主意。因为她突然发现自己还是不送礼的好, 她若是送礼实在太扎眼了,也就是说她还是只能深藏功与名。

是的, 如今在黑河卫施行的诸多新政都有秦明月的一份功劳。尤其在保护与提高妇女权益之上,她更是费了不少心思。

所以祁煊很明白自己媳妇在高兴什么, 他就是觉得她都是闲的。

可不是闲的吗?

如今晨哥儿快两岁了, 再也不会成日里娘前娘后黏着她不放, 晨哥儿现在最喜欢的人是昀哥儿。

昀哥儿如今正在跟着先生念书, 前些日子晨哥儿突发奇想也要去念书,让秦明月给他做了一个像哥哥那样的小布包, 每天都会背着这个小布包跟在昀哥儿屁股后面去书斋。

小儿子由大儿子管着, 男人忙着卫所里的事,秦明月突然发现自己闲了下来。

这不,鉴于之前金人从黑河渡江偷袭,今年黑河卫又成立个水军分部, 专擅巡视黑河之事。这可不光只管黑河卫段, 而是布设整个黑河,所以这大半年来祁煊很忙,忙得脚不沾地。

秦明月就把织坊的事从他手里接了过来, 也算给自己打发一下时间。

“送礼太扎眼了,尤其你身份不同,这么做会引起不必要的误会。不如让织坊那边出东西给他们办一场简单的婚礼, 一来算是表个态,二来就当是庆贺。”祁煊建议道。

秦明月想了想,觉得他这个办法挺靠谱的,忙叫来香巧吩咐下去。等香巧下去后,她才来到炕上,抱着祁煊的脖子对着他脸亲了一下。

就知道会是这种待遇,所以祁煊从不吝为媳妇出谋划策,有些事情明明她自己也能办,可他就是愿意给她费心,浑当是夫妻情趣。

就这么被蜻蜓点水似的亲了一下,祁煊并不满足这么就被打发了,搂着她腰回亲了过去,这一亲自然一发不可收拾。

“不如咱们再生个女儿?”

……

事罢,两人去了趟浴间,回来后继续在炕上躺着。

“母妃来信说要把李氏送过来。”秦明月突然道。

祁煊诧异地看了她一眼:“送她过来作甚?”

很快他就明白做什么了,能是做什么呢。心疼祁曜一个人在黑河卫,身边没个知冷知热的人,日子过得苦。所以说天下父母心,哪怕她做的一些事情让人觉得很不可理喻。

“这事是我主动提起的。”秦明月顿了一下,道:“其实也不算是我主动提起的吧,前阵子母妃来信来得很频繁,虽然话里话外都没有提这事,可你知道母妃的性子,没有缘由她也不可能这样。我就顺水推舟提了提二弟,这不她递了信来,说李氏哭着喊着要来黑河卫陪二弟。”

哭着喊着?当年祁曜去开源卫的时候,也没见她要跟着来。

大抵是这个同母弟弟近一年多来十分安分老实,对他也是毕恭毕敬的,祁煊这厮护犊子的情绪就上来了。其实他也是换位思考,若是换成他落得如此境地,秦明月肯定不管不顾地就带着儿子来陪他了。

这是出自对夫妻之间的感情信任。

可那李氏倒好,自打祁曜出了事后,除了哭了几场外,就浑当没祁曜这个丈夫了,根本不闻不问。去年过年时祁煊带着一家人回了镇北王府一趟,反正李氏就从没找秦明月打听过祁曜的近况。

所以祁煊对李氏十分不待见。

“她来可以,你把这里规矩跟她讲清楚,再闹出个什么事来,就让她滚回去。”

“你觉得李氏能吃得了这个苦?”

祁曜来到黑河卫后,可没有什么特权,甚至过得日子比其他人更苦。也是祁煊这厮虐弟虐上瘾了,最苦最累的活儿都丢给他去干。不过祁曜也算争气,凭着自己的努力做到了小旗的位置,再加上祁煊最近很忙,总算是不折腾他了。

即是如此,祁曜的日子也过得十分清苦,可不是在王府时能够比的。就李氏那样,秦明月很怀疑她会愿意来,说不定这事是镇北王妃自作多情弄出来的。

“不能吃这个苦更好,给咱们省事了。”

秦明月睨了他一眼:“我看你是对她有偏见。”

还真有偏见,祁煊这个小心眼的还记着当年李氏给秦明月难堪的事。

*

事实证明秦明月的想法没错,这事还真是镇北王妃自作多情弄出来的。

这趟来的人根本不是李氏,而是一个叫做胭脂的妾,据随行的人说是二夫人专门挑来侍候二公子的。

秦明月简直对李氏无语了,这么好的机会不知道来笼络丈夫,博一份共患难的真情,送个女人过来,还真当就凭着两个儿子就能安荣富贵一辈子?

倒不是秦明月有男权主义倾向的思想,她当然明白女人得自主,最起码心灵是自主的。可在当下这种环境,处在在李氏这个位置,改嫁是不可能,哪怕祁曜死了,她也得给他守一辈子。既然如此,这么好的机会为何不努力一把,让自己的日子过得更好,非要夫妻离心离德?

还别说,李氏真是她这么想的,儿子她有了,还占着嫡长嫡次的位置,她从小见她娘就是这么过来的。

女人没出嫁时靠父亲和兄弟,出了嫁后靠男人,等有了儿子后,男人也不重要了。因为这男人不是你一个人的,他同时还是其他人的男人,但儿子却只有自己这么一个娘。

权衡了各种利弊,李氏还是选择不来,而是随便从祁曜那群妾里头挑了个相对老实的送来侍候他。

其实也不能怪李氏如此薄情,祁曜如今这样,明显以后不会再有什么大出息,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王府,可二房的两个儿子却在慢慢长大。

若李氏真带着孩子来了,成哥儿昊哥儿吃苦不说,二房一家子离开镇北王夫妇的视线,以后谁还能记得他们,在府里的地位恐怕扭头就被人取代了。

且王府里资源丰富,不光是从衣食住行上,成哥儿和昊哥儿眼见就要启蒙了,真来了这穷山恶水的黑河卫,日后两个孩子的前程怎么办?

不得不说,李氏很理智,也可能是不愿吃苦,总而言之给人的感觉就是太无情了。

虽然她来也可能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但人心就是如此复杂,你来与我不让你来是两码事。

镇北王妃被气得不清,她也懒得再去管李氏,顺着她的意将人送了过来。反正她只关心有没有人侍候儿子,至于这个人是谁并不重要,能为李氏着想已经极为难得,可惜李氏不识趣。

人是先送到秦明月这里的,她见了这个叫做胭脂的妾。

是个长相并不出众的女人,却别有一番温柔的韵味。

因为心情有些复杂,秦明月也没和胭脂多说什么,命人将她送到祁曜住的地方。

祁曜如今住在卫所衙门后面,是个一进的小宅子。

房子很简陋,就是两间房和一间灶房,一个巴掌大的小院子。就这房子还是祁煊知道李氏要来,特意分给他的,本来按照他现在的位置,应该住在卫所里,顶多单独一间房。

一直到了天黑,祁曜才从外面回来。

他累得像条狗,他觉得他大哥真狠,对他从来不手软。恰恰是这样让祁曜的心灵得到了安慰,因为自打来到黑河卫后,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总会想起因为自己当初的不成熟害掉的那些人命,也只有辛勤的忙碌才能让他暂时忘掉那一切。

进了院门,屋里亮着灯,他一愣后才想起从今往后这里要多了一个人。

是谁这么傻呢?竟然跑到这里来吃苦受罪。

反正不会是李氏,祁曜十分了解李氏的个性。

他迈入房门就看见桌前坐着一个女人,桌上摆了饭菜,女人有些面熟,但让他记不清叫什么名字了。直到这个女人低声地叫了一声二爷,祁曜才想起她好像是哪个武将送给自己的女人。

他后院里这样的女人挺多,碰过的,没碰过的,有些时间久了他自己都没印象。

祁曜只是看了一眼,就收回视线,折身进了里间。

“二爷,妾把菜热热就能用饭了。”

祁曜头也没回:“你自己吃吧,我用过了。”

胭脂并没有说什么,而是扭头去灶房里打了盆热水,端进房里。

祁曜正坐在炕上擦自己的刀,看到她手里的那盆水,他皱了皱眉,没有说话。

“妾侍候您洗脚吧。”

深青色的袖子半挽了起来,露出凝脂似的小臂。女人的声音很轻柔,微微的低着头,有一种别样的妩媚。

胭脂将祁曜的脚拿下炕,先给他脱了足袜,才将他的大脚放在水里。

水温有些偏热,但劳累了一天的脚被这么泡一泡,是非常舒适的。

祁曜莫名有些窘迫。以前都是跟一群大男人住一个屋,身边都是十天半个月不洗脚不洗脸的糙汉子,时间久了,他也成那样了。

他上次洗脚是什么时候?五天前,还是六天前?

他自己都能闻到有一丝异味,她为什么就能视作平常呢?

其实换成以前的祁曜,他根本不会有这种想法,有些人天生就是让人侍候的,有些人天生就是侍候人的。而他就是前一种,天生就是含着金汤匙出生,他不会有任何的心理负担。

可自打来到黑河卫后,他见识了太多太多以前看不到的景象,他知道了下层人的生活是什么样的,其中包含了多少屈辱与辛苦,他突然没了以前的那种理所应当。

胭脂洗得很仔细,缝隙里都用手指搓了,细嫩的手指搓在结了薄薄一层茧子的大脚上,让人感觉麻酥酥的,非常舒服,祁曜的脚趾忍不住想蜷缩,却又忍住了。

“可以了。”他僵着声音道。实则心里有些不舍的,可他觉得不能再这么下去。

胭脂顿了一下,这才拿了巾子给他拭干了脚,端着水盆出去了。

不多时,人转回来。脸上有些微微的水汽,看得出是刚洗过了的。

“你去休息吧。”祁曜正准备躺下休息,见她进来,这么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