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的考试堪称是全美最难的,你有任何知识的空白区都不行。老师的考点永远很诡异,挑战着你的耐力和记忆。

“凯特,你把《遗传学》上的考点背了几遍了?”卢安达为了备考,已经常年顶着黑眼圈了。

“五遍。”她正在准备背第六遍。

“哦,上帝啊,我只背了三遍,老天保佑我这次能通过。”

珍妮指了指一个蓬头垢面的男生:“麦考利·卡尔已经背了十遍了,他在背第十一遍。”

于是晚上回家的时候,楚瑟又再背了两遍遗传学。

——在哈佛,你永远记住了,你绝对不是最优秀的那个,也没有任何理由骄傲自负。你所要做的,就是保证付出的比别人多,那方才是你战胜一切的法宝。

薄瑾亭的学习生涯也同样如此。虽然他精通中国的各种经济法,但对美国的经济环境并不是很熟悉的。所以,他得抛弃社会主义的那一套,学习资本主义的这一套。这也是个艰难的过程。

他目前最头疼的是税法学——足足有厚厚的五本“大部头”要看完。

有一天,他们两窝在被子里看电影《后天》,主角团为了取暖,烧了图书馆里的《税法》。薄瑾亭说:“就是烧也要烧上个半个小时。”

楚瑟则昏昏欲睡:“顺带着把遗传学也烧了啊。”

当然,除了课堂上的学习以外,生活上,他们两也遇到了一点小麻烦。

碰巧的是,这个麻烦都是桃花运。

楚瑟在上选修课的时候,遇上了中国留学生康知恒。之前,她就和康知恒在派对上认识了,所以彼此也不算陌生人。

一来二去,他们就聊的比较熟了。

解剖课上,当卢安达不在的时候,康知恒还主动当她的助手。

发展到后来,康知恒会主动先来解剖室占位置,就为了和她一组。

结果四月的某一天,天朗气清,适合发.情,康知恒同学就对她告了白。

楚瑟十分震惊,她一点都没察觉到康同学的心思。

康知恒对她说:“…我从入学的第一天开始就注意到了你…楚瑟,知道吗?你永远是教室里最耀眼的学生,也是大家崇拜的偶像。我很想像你一样耀眼,我更想和你这样耀眼的人永远在一起…”

“我…”

她不知道怎么发好人卡。没办法,这是薄瑾亭的强项,而她一点业务经验都没有。

“你不用着急回答我的,反正,我会一直喜欢你的,我相信金城所致、金石为开。”

康知恒的目光十分温柔,他是认真的。

回到了家以后,楚瑟木木呆呆了好一会儿,觉得康知恒小朋友还是有些可取之处的。比方说他进解剖室从来不胆怯,不像薄小同学进去就呕吐。比方说康知恒也是个大帅哥,也就只比薄瑾亭少帅了那么一丢丢而已。

比方说,他和薄瑾亭一样,都对自己告白了。

要知道,告白这玩意对于楚医生来说真的是稀有事件,比大马路上捡到250万的彩票还稀有。她以为能捡到薄瑾亭这个250万就走了狗屎运了,没想到后面还有一个250万。

但她看了一眼宝宝,就把这些念头掐死在萌芽里了。

——咱已经是一个孩子的妈妈了,咱已经是薄小同学的老婆大人了,咱可不能出轨!

于是第二天,她就拒绝了康知恒。理由是:“不好意思,我已经结婚了。我和我的丈夫住在一起,我们很幸福。我祝你也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拒绝完了,楚瑟才告诉了薄瑾亭:我被一个男同学表白了。你放心,我已经跟他说了我是有夫之妇了。

原本以为醋坛子会吃醋,结果薄瑾亭说:“那正好,我也要跟你坦白一件事,你听了别生气。”

“嗯,你说吧。”

“…我收到了十四个女孩的情书。”

“…十四个?”楚瑟满脸黑线:“几个中国人几个外国人?!”

“一个阿根廷的,一个墨西哥的,五个美国的,一个德国的,剩下的都是中国的。”

“…”

没想到喜欢薄瑾亭的女孩品种还挺全乎的。

当晚,他们照例滚床单。

如今的他们学业比较繁重,不能像之前一样天天滚了,但是不滚的话,薄瑾亭的意见又比较大。所以楚瑟和他约法三章了:每周只能二四五滚一滚,时间不能超过一个小时。超过一个小时的话,第二天她就无法好好站着做实验了。

薄瑾亭倒也上道,不再像之前那样各种姿势折磨着她了。

他会更加细致地体会过程的精髓,用力度和技巧来征服身下的爱人。

滚完了床单,男人心满意足,楚瑟则掸开了他到处乱摸的手:“我给奥利奥喂个奶。”她习惯睡觉之前喂饱了儿子,这样儿子就不会半夜里吵闹了。

于是薄瑾亭放开了她,楚瑟穿好了睡衣,就去了隔壁的婴儿房。

哺乳完毕,楚瑟哄了哄孩子,想让宝宝早点入睡。没想到宝宝却睁大了眼睛,看着她,然后,石破天惊一句:“妈妈。”

楚瑟呆住,完全石化。

直到宝宝再一次:“妈妈、妈妈…”

楚瑟立即欢呼起来,连拖鞋都没穿就跑了出去,向所有人宣布:宝宝会喊我妈妈啦!

奥利奥他爸最先赶了过来,仿佛感觉到爸爸来了,小娃娃转了口,开始喊起了:“爸爸。”

于是这个晚上,爸爸和妈妈都得到了莫大的满足。比考入哈佛还感到骄傲。

事后楚瑟经常跟卢安达她们炫耀:我家奥利奥可聪明啦,才六个月大,就会喊爸爸妈妈了。以后肯定像他爸爸一样聪明的没边儿。

卢安达和珍妮被她经常唠叨的,都觉得自己是晚婚晚育一族了。于是双双找了男朋友,朝着解决人生大事的方向上前进。

就这样,日子平平淡淡地过去了。

到了年末的时候,薄瑾亭开始在《华尔街经济报》上发表各种文章,很快成为了报纸上最受欢迎的经济评论家。

与此同时,他又善于利用楚瑟留给他的那八千万资产,继续在国内深圳、香港两地的股市上翻云覆雨。他只用了短短两年的时间,就把楚瑟当初的八千万,变成了将近两亿的资产。又拿出一部分的钱,加入到了房地产市场当中。

现在,连楚瑟都算不出来薄瑾亭到底有多少钱了,反正一辈子都挥霍不完就是了。

他们二人一个朝着商业帝国进发,一个迈向医生的职业殿堂,算是各自忙得不亦乐乎。

如果不是那一通电话的话,本来这一年,是可以继续风平浪静过完的。

电话是来自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的——

“小叔,二叔他十三年前是在堪培拉的儿童总医院做的脾脏切除术。根据病例,他是由于遗传性红细胞增多症,所以才要在五岁的时候切除脾脏的。而且病例上面还说了,他的母亲并没有这种病,是他的父亲遗传给他的…”

“你说什么?!”薄瑾亭吃了一惊:“他得的是什么病?!”

一年前,他委托侄子去调查这件事,薄一博晚了一年才告诉了他结果:

“我说,二叔得的是遗传性红细胞增多症。我上网查过了,这是父母一方遗传给孩子的先天性疾病。病例上说是二叔的父亲,也就是你爸遗传给他的。”

“可是我爸的脾脏还在。”薄瑾亭十分肯定道。

电话中顿时就一阵诡异的沉默…

当晚,薄瑾亭问了楚瑟,这种遗传性红细胞增多症,还有没有其他治疗的手段。

楚瑟十分肯定地说:“切除脾脏是最好的治疗方法。”

“那有没有可能,父亲和母亲都没有红细胞增多症,孩子却出现了这种病?”

“不可能的,所有的遗传性红细胞增多症,都是父母中的一方遗传给孩子的。”

于是薄瑾亭就把薄一博的话说了一遍。

听完了,连楚瑟都懵逼了:薄瑾礼的红细胞增多症,是遗传自父亲的?但薄家上上下下这么多口人,也没听说哪个有这病啊。更何况薄铭跃的脾脏还在!

那么只有三种可能:

第一,薛家的人撒谎,分明是薛荟伊遗传给了儿子的,却说成是父亲遗传。

第二,十三年前堪培拉的医院误诊了,薄瑾礼根本不是遗传性红细胞增多症。但是薛荟伊签署了手术知情书,代表连薛荟伊都确信:儿子是真的有这种遗传病。所以这种误诊的可能不成立。

第三,那就更有意思了,薄瑾礼的病的确是父亲遗传的。前提是:薄瑾礼的父亲不是薄铭跃。

第一个可能性很好调查——

薛家人大部分都住在A市,他们家在A市第一人民医院有专门的病案录。而薄瑾峻和院长的关系很好,只要薄瑾峻说一句想看看薛家的病案录。就知道薛家有没有这种遗传病了。

很快,薄瑾峻那边就回复了他们:薛家没有人有遗传性红细胞增多症,包括薛荟伊本人也没有。

于是可能一排除,可能二排除,剩下的可能三,非常的惊世骇俗…

薄瑾礼,也许不是薄铭跃的亲生孩子。

第67章 遗传

真的是看哪哪都不像。

楚瑟翻出了薄瑞荣老爷子七十大寿时的采访视频, 上面有薄瑾亭、薄瑾礼,薄铭跃站在一起的画面。

老实说,薄瑾亭和他父亲薄铭跃还是有点像的,但是他们两和薄瑾礼真的长得很不一样。

首先, 薄瑾亭和薄铭跃都是小耳朵,而薄瑾礼有一对招风耳。

薄瑾亭和薄铭跃都是深邃的大眼,而薄瑾礼的眼睛很细很长, 和他的母亲薛荟伊也不一样。

薄瑾亭、薄薄铭跃的瞳孔都是亚麻色的,但薄瑾礼的瞳孔却是完全的黑色。

薄家每个人都是一头浓密的黑发,但薄瑾礼的头发稍稍有些泛黄,乍一看好像被染过的一样。

还有, 薄家所有的男丁都是高个子, 但薄瑾礼却很矮。如今薄瑾礼都十八岁了,个子还没突破168的大关。

所以说, 薄瑾礼真的是那个啥来着…滥竽充数吗?!

“要想知道你爹有没有戴绿帽子,其实很简单。”楚瑟看着显然还处于走神当中的丈夫,咳嗽了一声:“你, 弄到你弟弟的几根头发,然后, 和你的头发一起送去实验室化验一下, 就知道你们到底是不是亲兄弟了。”

薄瑾亭点了点头, 这件事关系太重大了, 他们必须步步谨慎为好。

于是他托叔叔薄瑾峻跟监狱打了个招呼, 很快就搞到了薄瑾礼的几根头发, 然后他又把自己的头发寄了回去,两份样本一起送到了南丁格尔实验室去。

一周以后的亲子鉴定报告:双方无任何血缘关系。

面对这一份报告书,见多识广的两个人都被深深地震惊到了。

楚瑟没想到,薄家的水这么深,里面还藏了一顶硕大的绿帽子啊!

薄瑾亭更没想到,原本只是无意陪爷爷走一趟监狱,居然查出了这么个大秘密来。

那么问题来了:

①薄瑾礼到底是谁的孩子?!

②薛荟伊怀着怎么样的心思给薄铭跃戴了一顶绿帽子的?!

③他们既然已经知道了这件事,那么接下来该怎么处理?!

“不能直接告诉爷爷,按照爷爷的脾气,一下子让他承受这么大的打击,他会受不了的。”薄瑾亭很快就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薄瑞荣是年纪越大,越是爱好面子的。薛荟伊这个儿媳妇,当初还是他指定给儿子的。要是一下子告诉老爷子:你指定的这个儿媳妇,生的孩子不是你孙子。老爷子只怕一时半会儿想不开,跳楼都有可能的。

“是的,爷爷的血压高,奶奶的心脏病又刚刚好。要是让他们一下子就知道了…完蛋。”

楚瑟也点头附和道。

“但是不能不告诉他们。”薄瑾亭又道。

“是的,要不然爷爷奶奶太可怜了。”被薛荟伊骗了整整二十年啊!

想到这里,楚瑟抬起头看着丈夫:“你有什么好办法吗?”

薄瑾亭想了想,开口道:“先让监狱的人告诉爷爷,弟弟他缺少了脾脏。然后让爷爷自己查这个脾脏是怎么切除的。我让二叔和一博他们在旁指点指点,相信以爷爷的水平,他会知道薛荟伊的心里有鬼的。”

“也只好这样了。”楚瑟心知肚明,接下来薄家即将掀起一阵惊涛骇浪。

她唯一庆幸的是,自己从未暴露在薄家的视野之下,所以薄家的瓜葛不会牵扯到她和宝宝。

****

到了元旦这一天,A市普天同庆。连监狱里都不例外。

但是犯人们的庆祝的方式有些特别,就是全体都去拍个CT,抽个血体检。

结果今年查出个特别的:第0856号犯人缺少了脾脏。

消息很快反馈到了薄老爷子那里,薄老爷子一看也是纳闷:我小孙子明明是车祸受了皮外伤,怎么会缺少了整个脾脏呢?!

他喊来了儿子儿媳,开口就问道:“小礼他的脾脏怎么切除了?”

薄铭跃还不知道这件事,乍一听也是懵了:“什么?小礼他的脾脏切除了?!”

薄瑞荣点了点头:“监狱里面体检,医生说小礼他把脾脏切除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薛荟伊的笑容顿时就不自然了,她万万没想到,儿子的秘密被人发现了。一时间心跳如雷,冷汗直下,还要微笑着面对丈夫和公公。

薄铭跃也转头问她:“小礼什么时候切除的?!”

“是…澳洲出车祸的那次。”薛荟伊很快收拾好了慌乱的表情,强自镇定道:“小礼他不仅受了皮外伤,脾脏也…破裂了。”

“什么?!”薄铭跃大吃一惊:“这么大的事情,你怎么不告诉我?!”

薛荟伊沉默了,薄铭跃把住了她的肩膀:“你说啊!为什么不告诉我?!”薛荟伊顿时就垂泪道:“因为我不敢。医生说切除脾脏没什么问题,但我害怕你会因此嫌弃小礼,嫌弃他是个…残废,从此不把他当儿子看待了。”

薄铭跃叹了一口气,接受了这种说法,于是道:“你怎么这么傻呢?小礼是我们的孩子,我怎么会因此而嫌弃他?!”

薄瑞荣却冷冷道:“这么大的事情,你怎么瞒了我们十三年?!要不是小礼这次入狱,你还会继续瞒下去的,是吗?!”

“爸,小礼他毕竟是我唯一的孩子。他五岁就出了车祸,就已经很不幸了。我不想让任何人觉得他是个有缺陷的孩子。我害怕别人在背后说我们母子两的坏话。”

“唉,有我在,薄家谁敢说你们的坏话?!”薄铭跃立即护着妻子道。

薄瑞荣冷哼一声,只是淡淡道:“薛荟伊,小礼是你的儿子,难道不是我的孙子了?!你怎么连我和铭跃都瞒了下来?!难道我们会说你们母子两的坏话?!”

“爸,我不是那个意思…”

“够了,这件事就到此为止。既然切除脾脏不影响什么,那小礼他继续服刑好了。”

薛荟伊咬着唇点了点头。

但是事情结束以后,薄瑞荣却越想越不对劲。

媳妇当初为了给小礼减刑,真的是什么借口都想出来了。连感冒发烧,她都拿出来说事。实在不行,还想给儿子搞个精神鉴定。那么问题来了:媳妇既然知道小礼切除了脾脏,那为何这个“保外就医”的借口,她不拿出来说?!

另外,薛荟伊跟他解释的时候,眼神总是躲躲闪闪的,好像藏着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那么,是不是儿媳妇有什么事隐瞒着自己?

这天下午,侄子薄瑾峻来访,薄瑞荣老爷子气闷,就顺道说了薛荟伊隐瞒小礼切除脾脏的事。

还是小侄孙薄一博一言点醒梦中人:“爷爷,您若是不放心的话,去澳洲调查一下手术档案不就好了?”

说的也是,薄家上上下下几十口人,都在本地的第一人民医院有病案记录。就算在外地就医,也会把记录转到当地来的,这几乎成了薄家的惯例。

既然小礼在澳洲做过手术,也应当把档案调过来才是。所以,他就派了个晚辈前去办这件事。

恰好,这个人是薄一博的爷爷,薄瑾峻的父亲,薄铭跃的堂哥薄铭岭。

薄铭岭也算是家族中德高望重的前辈了,也是老爷子最信赖的侄子之一。薄瑾峻是他的第三个儿子。

但是薄铭岭的此行并不顺利。

他首先去了昆士兰州,寻找当地儿童医院的就医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