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合欢——”声音远远传来,飘渺而虚幻,小叶许是听到声音拉了拉我的衣袖。

“走吧——”我大踏步地向前走,并不愿意停留。

“楚合欢,做我的女人怎样?”身后的声音不依不挠地响起。

*

*

043:风流种

“小姐——”小叶迟疑地看着我,虽然没有叫我停下来,但那爪子就是抓住我的袖子,狠狠地往后拽,这死丫头又来了,每次见着公孙宇那风流种,就像中了魔,着了谜一般。

“死丫头。”我甩开她的手,快步往前走,我走得越快,身后的脚步声越急促,似乎不将我们拦住誓不罢休一般,公孙宇一直很犟,像以前的我。

我停下脚步,转过身子看着他,一年不见,他依然风流倜傥,器宇轩昂,尤其那双桃花眼能勾魂,只是今日少了往昔的轻佻,多了几分认真。

“公孙宇,好久不见。”我挤出了一点笑容,其实这公孙宇放在西京,绝对算得上一个人物,我们两人也颇为有缘,名气之响亮,在西京可以说并驾齐驱,一个是淫娃,一个是色鬼,同样都那么臭。

论家势,我楚合欢有财,他公孙宇有势,老爹是当朝丞相,大哥公孙琛是西陵大将军,国之栋梁,一个姐姐,封飞凤郡主,和亲北国,嫁当朝四王爷,就连两个妹妹,也不是等闲之辈,大妹公孙雅嫁给西天翼,成为如今母仪天下的皇后,小妹公孙媚更是才色双绝,几天前嫁给秦剑,一想起秦剑,心又开始抽了一下。

他公孙宇,不是长子,却是嫡出,他老娘是公孙浩的正妻,在公孙家有着不可撼动的地位,他的风流在他一周岁抓周,已经初见端倪。

第一次他拿了一只鸡腿,众人摇头,看来此子日后好吃懒做,难成大器,他老爹公孙浩脸色不善,要求再抓。

第二次,他拿了女孩子的胭脂,然后放在嘴里嗅,一脸陶醉,有人偷笑,此子风流,公孙浩的脸有点挂不住。

第三次,他竟然不爬了,奶娘去抱,摇头兼摆手,年轻貌美的丫环跑过去,他竟然伸开双手笑得欢,众目睽睽之下,扑哧地亲了丫鬟一口,亲完满足地咯咯笑,羞得丫环一脸通红,众人哗然,此子绝对好色,还一周岁就开始轻薄府中丫鬟了,日后还了得?公孙浩的脸差点气绿了。

想不到日后,公孙宇果然天生风流种,自小就爱泡在脂粉堆,这个喊姐姐,那个喊妹妹,弄得府中丫鬟个个春心荡漾,天天打扮得花枝招展,公孙府的丫环一个比一个漂亮,一个比一个窈窕,天天莺歌燕语,好不热闹。

我俩第一次相遇就是在风月场上,那年公孙宇九岁,我五岁,我是娘带过来,他是自己瞒着家人,摆脱书童偷偷溜来。

我来这里是喝酒,他来这里是闻脂粉香,他说这里的姐姐长得真好看,尤其衣服好看,因为都那么薄,看到心痒痒的,很想去帮她们脱光,他还问我为什么我不穿薄一点?

我当时呸了他一口,就扭着腰肢走了,他说这位妹妹的腰扭得真好看,不过不怕扭断吗?我气得朝他翻白眼。

再次相遇,我骑着红马,甩着鞭子,正在大街上横行霸道,他爹公孙浩恨铁不成钢地将他从雏凤楼拖出来,他没有鬼哭神嚎,反而一本正经地对他爹说:“人不风流枉少年,老不风流枉此生。”那模样滑稽极了,惹得我咯咯大笑。

那时我才知道这桃花眼,就是公孙家那风流种,而他也知道我就是大名鼎鼎的天下第一淫娃,西京小霸王楚合欢。

“爹,这位妹妹我想娶回家。”他色迷迷地指着我说,结果被他爹一掌打晕了,那时他头衔还没我的响,只是后来有赶超的趋势。

十三岁,这家伙就独自去了当时名头很响的醉春风,用了白银一千两买了醉春风的花魁柳月芽的初夜,轰动一时。

十四岁,包了几家青楼的红牌,夜夜销魂,几乎将妓院当成家了,对青楼的姑娘简直如数家珍,个个似乎都是他的老相好。

十五岁,媒人开始陆续上门,他竟然光着上身调戏那老媒婆,要与她春风一度,将老媒婆吓得老命都没了,忙说作孽,连滚带爬地逃了,从此无媒婆敢上门,他爹公孙浩差点气背过去,直骂他怎么那么老的都不放过?

“大小通杀,老嫩皆吃,才知人生百般好滋味。”公孙宇此话一传出去,整个西京哗然。

十六岁,在我追求秦剑最热烈的当儿,他突然跑来对我说:“楚合欢,你是淫娃,我是浪子,你淫一荡,我风流,其实我们也蛮衬,要不跟了我吧,现在先定着,等你大点再风光娶入门,何必死求烂乞秦剑那破男人。”

公孙宇说这话的时候,眯着他那对桃花眼,似笑非笑,样子极为轻佻,但又不得不让人想到一个词:妖孽。

我记得那天,我软软地靠向他,然后更为轻佻地勾起他的下巴说:“我楚合欢非秦剑不嫁,你公孙宇我看不上。”

-说完我咯咯地笑,公孙宇那润泽性感的唇瓣,在我的笑声中变白。

“如果秦剑不肯娶你呢?”公孙宇的声音带着不甘,又带着愤怒。

“我楚合欢要的从来没有得不到的,除非我不想要的。”说完我一手将他推开,然后扬长而去。

十七岁,他竟然去柳色馆包了几个男人,光明正大地养起男宠来,老少通杀变成了男女通杀,西京再次哗然,弄得公孙浩抬不起头来,几乎扬言不要这个儿子,而公孙宇从此声名大噪,大有将我这个淫娃压倒之势。

追求秦剑之路,漫长而艰辛,就在我快绝望之时,秦剑竟答应娶我,送来聘礼之后,我骑着我的小红马准备冲到大街上炫耀,想不到公孙宇宇就立在我楚府门前。

他对着我吼:“楚合欢,你这蠢材,不嫁给我,你会后悔的,楚合欢,你这个不识抬举的女人,有本少爷看上你,你三生修道,五世吃斋都换不来,你混账——”那天他的眸子猩红的吓人。

我不屑地应了一句:“嫁给你,我才会后悔的。”说完高傲地骑着我的小红马,呼啸而过,而公孙宇则呆呆得立在那里,直到我走到街的尽头,他还保持着同一个姿势站立着。

如今再见,他依然是翩翩风流公子,而我则是落魄如乞丐,双目相对,关于我们两人的记忆倒全涌了上来。

他对我说:“楚合欢,我养着你吧?反正我那么多女人,多你一个也不多,养你一个,也还养得起。”

他对我说:“楚合欢,你什么都没了,迟早堕落风尘,与其跟那么多男人上床,倒不如就跟我一个上吧。”

*

044:鬼来了

公孙宇说完,那双桃花眼又微微眯了起来,好看得让我禁不住想摸一把,但我都还没来得及动手,他已经下手为强,修长白皙的手朝我的脸颊摸来,很轻很温柔,但他指尖冰凉得让我打了一个寒颤,这家伙敢情刚从阴间跑上来。

“对不起,忘了将手搓暖了。”说完公孙宇真的一本正经搓起手来,那好看的桃花眼微微弯起,带着浅浅的笑意,风大,扬起他的长发与衣袂,整个人显得既飘逸又不羁,我旁边的小叶花痴般地看着他,就差没滴口水。

“楚合欢,你的脸可真脏,不过我还是要的,反正我也不缺那几桶清水。”公孙宇一边搓着手一边说,那干净的手自摸了我几把之后,真变得黑乎乎的,我的脸有那么脏了吗?

“楚合欢,跟了我吧,你成过亲,是二手货,我有过大把女人,也不再冰清玉洁,大家半斤八两,我们依然很般配。”公孙宇的声音很温柔,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就有点泛酸,赔了整个楚家,就是捞回一个二手货。

“我跟了你,你就不怕我将你那些男宠全勾上床?”公孙宇听完不怒反笑,笑了很久才迸出这样的一句话:

“楚合欢,你有多少斤两旁人许不知道,我公孙宇还不知?你是有色心没色胆,要不我这样的一代尤物,你还能放过?”

身旁的小叶扑哧一声笑了,这死丫头没心没肺的,公孙宇这家伙不但咒我一定堕入风尘,说我是二手货,她居然还笑得出来?其实不知道为什么,公孙宇的话虽然字字戳心,但我生气不起来。

“那你准备多点银两,等我他日真的堕入风尘,你再来赎我回来,我楚合欢虽然是二手货,但胜在经验丰富,也不便宜的哦。”

“楚合欢,别跟我说这些混话,我是认真的。”公孙宇的声音略微沙哑,那双好看的桃花眼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得有点红,手扬起似乎想将我一把捞入怀中,我禁不住猛地后退了几步。

秦剑也说过爱我,秦剑也说过要与我长相思守共白头,但连那刻入石头的誓言都可以是假,这个世界还有什么是真的?

“公孙宇,你这样的尤物我哪敢要?男女通吃,老嫩皆可,说不定我哪天走到大街上被年届古稀的老太婆、老头子追杀,说我抢了他们的老相好,那就不好了,我不想死得不明不白。”

“楚合欢你——”公孙宇俊脸被我气得发白,指着我的手指颤抖着,那目光吃人般凶狠,看得我有点发毛。

“真的不跟我?”

“不跟。”

“真的不肯做我的女人?”

“不做。”

“楚合欢,你这个蠢女人,你这个不识抬举的女人,你这个——”说到最后,公孙宇气急败坏地吼着我,不再顾及他翩翩风度,如此场景实在熟悉。

这家伙也不小了,怎么还那么毛躁?九岁时是这样,将近二十岁了,还是这般模样,没点长进,我最后拽着小叶离开了。

“楚合欢——”他远远地喊我。

“嗯——”我也远远地应了一声。

“楚合欢,哪天想男人了,回来找我,再饥渴,也不得随便找一个,听到了没?外面的男人没有我好。”

“楚合欢,不许想男人,除非那个男人是我。”

“楚合欢——”公孙宇的声音渐渐小了,最后再也听不到了,男人是最信不过的,誓言是最虚假的,从今之后断情绝爱,我谁也不想,哪个男人都不要。

离开长平大街,我和小叶去了东城的破庙歇一晚,这破庙也真是破,四面通风,冷得我俩直打哆嗦。小叶刚开始害怕,说这风声像鬼叫,没想到她刚说完,我真的听到几声轻微的脚步声。

“不是勾搭上公孙宇了吗?怎么还那么凄凉睡破庙。”听到这把熟悉的声音,我整个人跳了起来,淡淡月色下,秦剑一身白衣,立在我的跟前,风大,他那身白衣被扬起,显得飘逸而出尘。

“你这死丫头,我说了多少次,不许半夜说鬼,你就是不信,你看现在怎么办,鬼真的来了。”我狠狠拍了几下小叶那脑瓜子。

*今天状态不好,先更这些,不要意思,明天尽量更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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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4:离开

想不到小叶这蠢丫头,真的以为鬼来了,吓得从地上猛跳起来,一只手死命扯着我的衣袖,就差没将我的衣袖撕裂。

“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你这死丫头一定是坏事做尽,惹了这么一个恶鬼上门。”我一边说一边拉开小叶的手。

“秦剑,是你?你骗财骗色还不够?莫非还想斩草除根,以绝后患?”小叶一见秦剑,双眼几乎要喷出火来,这死丫头,敢情是嫌她家小姐丢的脸不够大,痛得还不够彻底,居然还将骗财骗色嚷得那么大声?

“我困了,睡去了,我没有半夜跟鬼讲话的癖好,你们慢慢聊。”说完我打了一个哈欠,然后倒地睡去了,小叶迟疑了一会,也在我的身侧躺了下来,但我却一点睡意都没有,满腔的怒火想压都压不下来,如果秦剑现在被人点了穴,我一定爬起来,抡起最粗的一根柱子,打他一个嘴青鼻肿,七孔流血,但偏偏他生龙活虎,我忍,我死忍。

秦剑,不声不响地转到我跟前,然后蹲了下来,近距离静静地注视着我,那深邃的眸子如一汪深潭,一眼竟然看不到底,看着看着,他那爪子竟然朝我的脸抚来,我怒了,我楚合欢的脸谁都可以过来摸一把吗?

“秦剑,你如果想女人想疯了,就回去找你的公孙媚,她如果满足不了你,就花点银两去醉春风找姑娘。”他站了起来,静静地看着我,不怒也不笑。

他对我说,楚合欢,你还是那么凶巴巴,媚儿比你好多了。

他对我说,楚合欢,回到那个小镇,从此永生永世不要回西京,虽然偏僻点,起码比你流浪街头好。

我呸,还想我回到那个鸡不生蛋,狗不拉屎的地方?我恨得银牙都咬碎了。

他对我说,楚合欢你享受惯了,这日子你是过不了的,除了青楼妓院,你能去哪?我不想去逛窑子的时候,无意间嫖了自己的前妻。

我承认我道行不够,我承认我修养不足,我气得猛地跳了起来,一把揪住他的衣领,然后一巴掌扇了下去,但手刚好半空,就被他捉住。

“你这混蛋去死吧,我就是下妓院,落窑子,我就是一天接十个客,我都不做你的生意,我就是做乞丐也不讨你的饭。”我狠狠地甩开他的手。

“凭什么都认定我一定投靠青楼?我告诉你,我就是死在外面,我也不会入青楼,我告诉你,他日我楚合欢一定风光大嫁,嫁一个比你好一百倍,好一千倍的男人。”我恨极,我怒极,但更加痛极。

“嫁人?”秦剑低声沉吟,最后笑了,笑声充满嘲笑与不屑。

“如果欢儿嫁人,记得通知一声,到时我一定带上厚礼恭贺,不过楚合欢,你别忘了,你已经嫁过人了,哪个男人愿意娶一个残花败柳回去?哪个男人愿意娶一个声名狼藉的淫娃?”残花败柳、淫蛙这两个词,就如两把尖刀直直插入我的心。

“你——你——你这个混蛋——你这个禽兽,你——”我觉得满口腥甜,恨意充盈胸腔,痛意弥漫全身。

我从来么没有如此憎恨过一个人。

秦剑最后走了,走得也很突然。

“为什么要这样对我?”这是我积压在心中的疑问,终于在他离开的时候吼了出来。

“楚合欢,你知不知道,第一眼看到你,我对你已经厌恶到了极点。”我怀疑我已经痛得麻木了,居然听到这句话不会痛了,但身子却禁不住晃了晃,小叶忙过来扶住我,一脸的惊慌。

“小姐——”

“快天亮了,我们赶路吧。”我拍了拍身上的尘土,但脚却不知道往哪个地方挪。

“小姐,我们去哪?”小叶的声音虽然还带着几分彷徨,但却比之前多了几份坚定。

“去一个山高皇帝远的地方。”

“那究竟是哪里?”死丫头打破沙锅问到底。

“去凉州。”我曾听爹说,他在那边有两个私矿,我曾听娘说,那是外公也管不到的一块地方。

045:冷凌风

凉州对我来说是完全陌生的一个地方,当小叶兴奋地问关于凉州的一切时,我只有茫然,但我必须离开这里,有多远走多远,走到看不见秦剑的地方,走到西天翼魔爪伸不到地方。

袋子银两不多,为了雇一辆便宜的马车,我费尽了唇舌,我第一次此意识到银两与石头的区别有多大,原来没有银两,我会饿死,石头满地都是,随时可以捡,但银两都在别人的口袋里,并且捂得密密实实。

“小姐,我们就只有这丁点银两怎么办?”小叶看到我们袋子的银两,愁眉苦脸。

“要那么多银两惹劫匪呀,到时财没了,色也被劫就惨了,你小姐我是残花败柳,没人要,你这个冰清玉洁的小雏儿,可要遭殃了。”一听我这样说,小叶整张脸吓得惨白,这死丫头胆子越来越小了。

“小姐,你别吓我。”想不到我一句话将这死丫头吓成这样,真是罪过,只不过生活太苦闷,不弄点乐子何以度日?

“死丫头脑子长草了,我们现在穷得叮铛响,衣衫褴褛的,只要眼睛不瞎,鼻子不塞的看见我们都兜路走,谁还稀罕我们?袋子有几个银两,谁找不着几个香喷喷的女人?瞎担心。”听到我这样说,小叶脸上才恢复了点血色。

下午,我们说得口干舌燥,终于以最少的银两坐上了一辆马车,为了节省银两,我只买了一些黑又硬的馒头填肚子,晚上也不敢住店,就在马车上将就过一夜,但纵使如此节俭,我们的银两还没有到墨城就花光了。

五大三粗的车夫知道我们没银两,凶神恶煞地将我们轰下车,一边轰边骂我们是瘟神,然后猛地甩鞭子,驾着马车扬长而去,不理我们的呼喊,将我们扔在荒山野岭之中。

我们追了上去,结果马车没拦住,却被他甩了两鞭,手顿时起了一条血痕,痛得小叶鬼哭神嚎,但似乎被马鞭抽中的人是我,早知就不追那死车夫了,不回头就罢了,还要甩鞭子,有根鞭子很了不起吗?

荒野的晚上有时静得出奇,有时有吵得吓人,风特别大,呼呼地吹,听着总觉得有人在背后呜呜地哭,尤其远处的山峦起伏,似乎隐藏着无数妖魔鬼怪,呜咽着朝我们冲来,看着看着,我们的汗毛就竖了起来,小叶估计是怕了,死死拽住我的手,尖尖的指甲直插入我的皮肉,痛得我呲牙裂齿,她却浑然未觉。

“什么声音?”突然小叶脸色大变,靠着我的身体颤抖起来。

“是狼,是狼——”远处隐约一声狼嚎惊扰了夜的寂静,吓破了我们的胆,小叶怕得大叫出声。

”死丫头,喊得那么大声,想喂狼呀?长人不长胆子,一听那声音,就知道离我们远着。”虽然我是这样说,但心也七上八下的,谁知道周边有没狼?我朝四周看去,夜色朦胧,远山层层叠叠,看起来真像猛兽奇鬼,层层向我们压来。

一整晚都睡不着,两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度过了一个极其惊恐的夜晚,到第二天我才发现,如此寒冷的夜,我们的衣服都湿透了,吓出了一身汗。

第二天太阳出来,我才看清眼前的景物,那些疑似妖魔鬼怪的东西,只不过是层层树木,重重山峦,还有些突出来的石头,我们自嘲地笑了一番,就开始赶路,走了一天一夜,终于到了有人烟的地方,包裹里的黑馒头啃光了,饿得我们肚子咕咕叫。

为了不饿死,我们做过酒楼的洗碗工,扫过地,抬过尸体,工钱少得可怜,有时遇到黑心老板,干完活不给银两,我找他拼命,却没想到遭到他那些如狼似虎的手下一番毒打,弄得遍体鳞伤,这一路走来,我尝尽人情冷暖,看遍世态炎凉,终于深深体会到生活的艰辛,活着的不容易。

“小姐,还要多久才到凉州?”晚上我们俩人精疲力竭地倒在柴房的茅草上,这吝啬的老板,让我们从早干到晚,手都泡的发白起皱,才给了我们十纹钱。

“快了。”如今我们所在的地方叫云城,云城的最北是云海,过了这一望无际的大海,就是凉州。

凉州远离西京,虽是西陵王朝最大的一个州,但曾经也是一个蛮荒之地,西陵多将犯人、贬黜的官员送到这片远离繁华的偏僻之地,传言这里曾经毒蛇遍地,瘴气弥漫,流放到此的人不是中瘴气而死,就是被毒蛇咬死,要不是活活饿死,是一个人间炼狱,专门对付那些被西陵遗弃之人。

想不到数十年之后,凉州蓬勃发展起来,州内物产丰富,百姓富足得让人妒忌,祖先都是西陵的囚犯或流放之人,对西陵王朝多有抵触,所以西陵法律法规多不遵守,后来干脆连赋税都不交了。

我外公在生之时,曾几次下令攻打凉州,但凉州有云海这天然屏障,易守难攻,加上州民州民人人习武,个个强壮,精通水性,面对如此彪悍的凉州人,外公几次都望海兴叹,凉州这个山高皇帝远的地方,俨然成了一个独立的王国。

“小姐,冷凌风是谁?”自进入云城之后,我听得最多是这个名字,人人都说生女应生楚漫云,要嫁当嫁冷凌风。

对于这句话我嗤之以鼻,越出名的男人,就越不是东西,秦剑不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这天下第一美男的头衔还不够响?

“又是一个贱男人呗。”我没好气地答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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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6:人要不要?

“那岂不是要嫁就嫁贱男人。”小叶一个人在哪里喃喃自语,我懒得理她,干了一整天活,全身骨都散了,话我都不想多说半句。

“小姐,你的手粗了很多呢?我的也粗了,不知道日后我的相公会不会嫌弃,这死丫头思春思得实在不是时候,都这环境了,还有心思想男人。

“他嫌弃还能成为你的相公?以后要嫁,嫁一个不嫌弃你的。”不过秦剑第一眼看到我,就厌恶到了极点,最后不是还娶了我,这人生真是奇妙,一想起这杀千刀的心中就犯赌,厌我又娶我?不爱我又毁我清白?这男人——心又似被针狠狠扎了一下。

“这世界什么都是假的,只有银两是真的,日后你小姐我要背着一座金山过日子。”小叶扑哧地笑了,想着自己满怀满怀的金子我也笑了,估计这段时间穷怕了,特别想金子,几次发梦都梦到天上掉金子下砸到我的头。

“这柴房真是潮湿,我的背脊凉飕飕的,小叶你冷不冷?”

“小姐,我听到老鼠磨牙的声音。”

半睡半醒之间,我真的听到老鼠磨牙的声音,这声音让人有点毛骨悚然,但我还是睡着了,因为太累,第二天天没亮,就被人轰出去了,因为柴房要搬柴煮早点,搬柴的人自然是我们两个。

在这个鬼地方干了一个月的活,我们袋子里的钱还轻飘飘的,前天小叶打烂了一个碟子,被扣了一天的工钱,昨天掌柜说少了一根筷子,扣了我一天工钱,敢情这筷子镶金,今天说柴房少了一堆柴草,又扣了我一天工钱,这天杀的。

“小姐,这掌柜脑子长草了,我们要一推柴草干什么?”小叶气得直嚷,她现在也会骂人家脑子长草了,只是不敢朝掌柜圆滚滚的脑袋拍几下。

“要来烧冥纸给掌柜在阴间享受呗。”我不阴不阳地说。

“小姐,你真是的,买冥纸要银两的,要是我就扎一个最丑的女人烧给他,让他到阴间也天天发噩梦。”这丫头够歹毒的了。

“再丑也是个女的,扎给他浪费了,要是我扎一堆老鼠给他,让他天天抱着老鼠睡。”我俩笑成一团,日子苦闷了,得找点乐子,被欺压,不敢还手,过过嘴瘾也好。

估摸着够钱搭船过凉州,我俩就不干了,临走那天晚上我们真的烧冥纸给掌柜了,用了一大堆的柴草烧一张冥纸,那冥纸地上捡的,我们没舍得花钱替他买,烧完我们半夜就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