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秦绍又是怎么把我带回他家的。

我一直神智不太清醒。但我又觉得是清醒的。我一会儿念着“啸天我好痛……”,一会儿念着“爸爸我们都去死吧……”但我想我念得最多的名字应该是啸天。我把七年来忍着不唤的次数全都要补回来了。我每唤一次,我都觉得我的心被活活剐了一次。我喊得喉咙都痛了,内心千仓百孔,可是我还是想喊下去。

他的名字刺痛着我,可是也让我镇定。我只有举起刀子一刀刀地伤我自己,才能让我好受些。

我已经顾不得以后了。我连他活没活着都不知道,我为什么还要这么苟延残喘地活着。最好明天就是世界末日,所有的人都跟着这个星球一块儿毁灭了吧。

然后我觉得我仿佛在床边看见了温啸天。他没脾气地看着我,像是准备对我的死缠烂打投降的无奈样子,我摸着他的眉骨,摸着他的鼻梁,摸着他的嘴唇。可是他很快用力地把我拍开。但我不在意,我本来就是靠这样子的方式把他追过来的,我怎么会放弃?我继续捧着他的脸,我从床上跪坐起来,我把我的嘴唇奉献给他。他还在逃避。可我用嘴唇努力寻找着他。轻轻地,深深地,浅浅地,沉沉地,我把我所有的吻都奉献给他。你看他慢慢地回应了我。他还这么用力地回抱了我。我满意地笑了。我知道他最喜欢我笑。他虽然经常训我,可是他也是说过那么一些甜言蜜语。他说我笑起来的样子最迷人。因为只有在大笑的时候,单边的酒窝才会像盛开的海棠花。他说有酒窝的人是上帝都会眷顾的人,因为酒窝是上帝亲吻过的地方。

所以我大声地笑了。七年来我第一次这么欢畅地笑了。我的酒窝已经远离我七年了。我的海棠花已经凋谢七年了。我把他抱在我怀里,我的头枕在他的肩上,我在他耳边委屈地说道:“啸天,我想你了。你为什么不带我走?”

然后我感到背后的手一滞,可我感到无比地安心,就这么在他的肩上睡着了。

醒过来时,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沿着窗户切割下来的一圈光。厚厚的窗帘没有遮盖严实,外面的阳光顺着缝隙投进屋子,产生像极光一样的效果。它让我想起大学时,我非拉着忙得飞上天的温啸天看柯南的动漫,每次真相揭晓前,都会出现一个片花,一道锁住了外面阳光木门,缝隙里也漏着光,象征着挡在门外的真相。现在我的人生也是一部悬疑片。温啸天生死未卜,我爸命在旦夕,而我如坠阿鼻地狱。

我转头,看见睡在一旁的秦绍。昏暗的光线里,他脸上原本分明的棱角磨得柔和,长长的睫毛安静地附在眼睑上,看上去像是一只睡着了的老虎,如虎年时台历本封面的Q版虎娃。昨晚的事情我有些想得起来,有些却不能确定是不是幻象。我微微地抬头,看见自己衣服完好如初地穿在自己身上,只脱了鞋和袜子。

秦绍可能睡得不熟,我稍微一动静,他就清醒过来。我惴惴不安地看了他一眼,他没有跟我说任何话,就起身出了门。

我坐了起来,在床沿坐了很久才站起来,轻轻地拉开窗帘,阳光倾泻而入,我都能感到它像是滔滔的海浪,迫不及待地以千军压境的气势扑鼻而来,把我紧紧裹住。

我坐回床边,蜷着腿,看着窗外。

第12章 第四章 暗涌•惊(3)

不一会儿,秦绍家的女佣就上来了,看见我坐在床边,立刻惊慌地说:“卢小姐,您赶紧起来吧。”

我不知其然,莫名地看着她。

她解释道:“少爷不喜欢别人穿着衣服坐在床上。”

这我还是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听见有人唤“少爷”,我一直以为这个称呼已经在民国时期逐渐走向没落了。我想,秦绍果然是个禽兽,喜欢裸体到这个程度。

女佣又说道:“少爷有严重的洁癖。卢小姐您平时可要留心点。”

我想这个建议姗姗来迟,可能不太有用了。我都在这个严重洁癖的少爷床上和身上吐了两次了,我还活着真是世界第九奇迹。

一回生,二回熟,这次我快速地找着了楼梯。下了楼,我看见秦绍在餐桌边看着报纸喝着红茶,跟TVB里的富人们一模一样。我那个暴发户的爹就不行,他早晨还是爱吃大饼夹油条,有时换换口味,来个煎饼果子,连装逼都装不到位。

我慢慢地坐在秦绍的对面。我倒不是想和他共进早餐,只是大致能回忆起来我昨天在车里嚎啕大哭的场景。他不可能把这事默默翻过页了。早死早超生,要是有什么噩耗,就在早餐桌上了结了吧。

秦绍跟我先说的话:“把纹身擦了。”

我说:“什么纹身?”

秦绍拿茶匙远远地指了指我的脚踝。

我脚踝上纹着两个大写字母X,两个字母之间是两只紧紧拥抱的嫩黄的蝎子。当时候我痛不欲生,心里像藏着个随时会引爆的炮弹。我特别需要身体上的其他痛苦来转移一下,我当时没有钱,去了一家不太正规的纹身店里。店面狭小,烟雾缭绕,灯泡悬挂在低矮的半空,像极了港片里小罗罗们聚会的场所。我问里面的人,哪里纹身最痛。他说碰到骨头的地方都痛。我想了想,就伸着脚踝给他。我经常四脚冰凉,这符合我纹身的心情,而且够痛苦,够释放装在我心里的硝酸甘油。

罗马数字XX表示二十,我在最美的年纪开始了我的爱情。X是“卢欣然”的“欣”、“温啸天”的“啸”,我们都是天蝎座,我们的幸运色是嫩黄色。所以我纹了这样的图案。可惜时间久了,颜色开始褪去,蝎子变得斑白。就像很多看似海枯石烂的爱情也会沧海桑田一样。

如果不是近距离仔细看,几乎看不见这个纹身。可秦绍却发现了。我疑心他是给我脱袜子的时候发现的,可是秦绍是洁癖,又不可能做这样的事情。这真是件怪事。

我睁大眼睛说道:“这个纹身是我的乳名。我的乳名叫欣欣。”

秦绍抬起头盯着我的眼睛,像是要望到我的心里去。我不知道他的视觉敏锐到什么程度,只能拼死一试。

我的脸很小,眼睛很大,心灵的窗户太大,总是容易遗漏信息。

秦绍眯着眼睛说:“洗掉。”

我终是骗不过他。他知道了温啸天的名字。所有的男人都不喜欢戴绿帽子,哪怕是来自情妇。

我还不死心地问:“可不可以不洗,它已经淡得差不多了。而且洗起来会痛。”

秦绍面无表情:“纹的时候没嫌痛,还怕洗的时候?”

我晓得我没有任何理由来抗拒此事。但我已经失去了温啸天的任何东西。他在某一天突然消失,连宿舍里的电脑衣服书本都统统不见了,而我又烧毁了所有他送给我的礼物和照片,我实在是想留着点值得纪念的东西。

我心里一横,说道:“我不洗。随便你怎么样。”

我担心他会拿钱压我,本来我就是雇员,开除是老板对付不听话的员工最有效的方法。

秦绍说:“你要不洗,我现在就找人来洗。”

我瞪着他。我别无他法,只好用眼睛恶狠狠地瞪着他。我相信他说得出做得到,没想到他执行起来这么快。他只和旁边的管家使了个颜色,管家就退了下去。

我持续地瞪着他,瞪得我眼睛发酸。我不知道这么做的意义是什么,可是我不做点什么,就显得我毫无骨气,是只任人宰割的肥羊。

不到二十分钟,一个穿着白大褂的人推着一台机器就进来了。我怀疑他们是不是有直升飞机,或者这个管家是从专业的英式管家学校里毕业出来的,和蝙蝠侠的管家一个牛掰程度,又或者盘山公路里还藏着个聚集能手巧匠的梁山泊,怎么能在这么短时间内搞定一个人和一台机器,还能把他们派遣到这半山腰上的别墅里来。

白大褂靠近我时,我一脚踢了他。秦绍终于发怒,他用行动告诉我,他的话是有着最高决定力。他一把过来抓住我的身体,任我怎么使劲,我也巍然不动。激光机器灼伤我皮肤的声音传来,像是在嘲笑我的无能为力。可我已经哭不出来了。

只是想,所有的记忆都能这么抹去就好了。

洗完纹身,我就被送回了学校。我大白天地躺在宿舍里做噩梦。我梦见秦绍化成一只猛虎撕咬我的脖子,血溅三尺。温啸天却若无其事地站在旁边,冷血无情地看着我的肉一片片地被咬下来,我却还在那边伸着手,努力地想够着他的身体。

我是被艾静摇醒的。她担忧地拿着杯冷水看着我:“欣然,你怎么了?”

我抹抹汗,摇摇头,接过水杯咕咚咕咚地一饮而尽。

艾静说:“我前一阵子刚说你上火,老出口骂人,连算命大师都骂,可最近你也太奇怪了。脸色不太好,说话也有气无力的。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了?”

我想想一个月前,我确实还挺神气的,至少还有力气去看看论坛,学学网络流行语。才一个月,我就成了秦绍的阶下囚。

我说:“我爸生病了。我有些担心。”

艾静着急地问道:“叔叔没事吧?”

我勉强地笑了笑,说道:“没事,年纪大了,总会有各种毛病骚扰。对了,你和刘志两人怎么样了?“

艾静一听刘志,就翻着白眼跟我说道:“别提了,这人一点都不懂浪漫,还没事老跟我说什么电路板啊什么的,你说我能跟他说上几句这话题啊?”

我说:“磨一磨就好了,刚开始都这样。忍忍,也许就过去了呢。”

我用这句话指导了我七年。现在我觉得这句话的作用对我来说效力甚微,可能用的次数太多太频繁,导致身体都产生抗体了。

我起床后,在学校的官网上输入“秦绍”,上面的资料赫然写着,秦绍,生于1975年6月19日,曾就读于A大工商管理学院,以优异的成绩被哈佛大学商学院录取,于2004年获得宾州大学沃顿学院的工商管理博士学位和剑桥大学的金融学博士学位的双料博士成绩回国,并在次年完成了其父恒远集团与陆杨科技集团的并购工作,创立名为“绍杨集团”的大型产业。2005年,秦绍不忘母本,资助A大新建工商管理大楼,在接下去的几年中,秦绍的“绍杨集团”已录取A大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已达百人,捐助学校的贫困学生数千人,对A大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杰出贡献。

我可能对学校有头有脸的人关注甚少,隔行如隔山,工商管理学院的学生应该天天顶着秦绍的光环在学习,以能进入A市支柱产业之一的陆绍集团作为终极奋斗目标而努力。我一直知道秦绍非普通的有钱人,却不知是陆绍集团的创立者。原来的恒源集团和陆杨科技集团本来就是A市非常有名的公司,我不知道秦绍是用了什么样的办法,能让这两家强强联合,创立了更强健的新公司,可我相信他有这样的本事。

我想秦绍要让我在这个学校完蛋,简直易如反掌,如同踩死一只蚂蚁一般轻轻松松地就能完成。

第13章 第五章 偷闲•触(1)

人情在/花不开/春天过后要等待

——王菀之 《月亮说》

过了一天,秦绍又派人过来把我接走。我想他有可能还要跟我算前帐,内心忐忑不安,连说话都带着点颤音。

车没有停在别墅前,而是继续沿着盘山公路往上绕了绕,拐了几圈之后,停了下来。秦绍正在那边等我。

他穿了一套白色的运动服,等我的样子像是《审死官》里戴着三眼花翎的高级朝廷命官等着重刑犯带上衙门的场景。

事实上,他带我进的地方确实也很像衙门牢狱之类的。外面都是高高围起的栅栏,门把手上缠着粗重的铁链,又挂了一把厚重的大锁。

门卫看他过来,立即把锁打开,放我们进去。我想秦绍不会把我囚禁在这里吧?虽然我说我是阶下囚,也不用这么按字面意思走。

我偷偷地瞥了他一眼说道:“个人强制限制他人自由是犯法的。”

他停下来,转过身来看我。我其实有一米七的身高,可是仍然需要仰望他,我才能看得清他的脸。

他哼了一声:“这时候才害怕,晚了。”

我听着更慌,一幕幕杀人灭口的电影片段都从脑中掠过,怯懦地说道:“你做这么大的生意,没必要为了我这么一个人干傻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天理昭昭法网难逃,人在做天在看,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我又控制不住地往外冒奇怪的词语。

他又跟看怪物一样看着我,和上次在迎新表演上如出一辙。

他忽然伸过手来,我连忙往后退。他的手就悬在了半空。我看他拿的那高度,貌似不是掐我脖子,而是要抓我的头。

可是我们走的地方附近也没什么柱状物好拿头去撞的。

他凉凉地把手收回去,白了我一眼,沉默着带我进了里面第二套栅栏。栅栏刚被门卫打开锁,里面就窜出两只黑不溜秋的动物,嗖地挂在他身上。

我吓了一跳,本能地往他身后躲。他在前面做了个动作,两只动物都乖乖地蹲下了。

我溜出个脑袋看。不看还好,一看快要把我吓昏过去。这两只居然是狼。幸亏我曾经是个有钱人,听说过有些征服欲强又闲得蛋疼的资本家会养狼,所以还特意在网上找过狼的照片,不然看见这瞪着绿眼的狼还以为是哪个高级品种的狗呢。

秦绍从门卫那里拿来一块生肉,扔到远方。两只狼嗖地跑过去吃起来。没过几分钟就吃完了,又乖乖地跑回来,趴在秦绍的旁边。

我的腿都有些发软。但是秦绍也不说话,就只顾着给狼喂食,锻炼基本姿势。

我觉得每分钟都如坐针毡如履薄冰。这么过了一小时,秦绍终于站起来。我连忙紧紧跟上。

司机在外面等着,我们沉默地进了车。到了别墅前,车停了下来。秦绍下车前跟我说:“以后每周六晚上来这里过夜。今天你先回学校吧。”

我被吓傻了,他说什么我都点头。

在车上行驶了半个多小时,我才慢慢重新意识到安全感。我明白秦绍的用意。他懒得跟我动嘴皮子,只要把我带出去遛一遛,就知道我昨天的反抗有多愚蠢。他用实际行动给我看,连残暴的狼都能被他驯服了,区区一个人,还是有把柄在他手里的人,还能奈他何,跟他对着干,简直是痴人做梦。我一直觉得生无可恋,以为砍头不过碗大的疤,生亦何惧死亦何哀,表现得跟抗日烈士一样。可我看到几匹狼,就吓成了这样。秦绍肯定连耻笑我都不屑于做。他就是用这样的预演告诉我,我是一个多么软弱无力的人,根本不配做他的对手。

我冷汗涔涔,深刻体会到我遇上了一个什么样的对手。秦绍是个比禽兽还禽兽的禽兽。他有着动物的野性,完全掌握了用最残忍又最有效的方式一矢中的,入门三分。

周六便成了我每周一鸣的丧钟日。

我不敢去,我又不敢不去,我看着他的别墅,它不是我以前形容的监狱,更像是残酷的刑场。理智地说,即便我真做错事了,他也应该不会真关门放狼欺负我,但他做事的方式让我不寒而栗,赤裸裸的恐吓和威慑,阴毒得不像一个企业精英,而像日本的黑帮山口组头目。如果我违反他的意志,我不知道他会用什么样的方法对付我。我想象不出他的招数。他在我们常人能理解的范围之外。

我进了卧室,秦绍戴着一副金丝眼镜在床上看书。斯文败类就是形容这种人的。你怎么会想到这样的人会有这么一颗扭曲的心?

见我进来,秦绍对我说:去洗澡吧。

我听话地进了浴室。浴室其它东西都没变,不过换了沐浴露的牌子。以前都是写满英语和法语的洗浴用品,现在沐浴露换成了我常用的那一款,连绿草味都一致。我家还在山沟沟时就用这国产牌子的香皂,有钱的时候换成了沐浴露,现在所有的化妆品属国产的最便宜,我一直延续下来,没想到秦绍竟然也用这个牌子了。

我不敢想他是为了我换的沐浴露。沐浴露牌子众多,香味更是繁复。他要是能凭着嗅觉去一家家找,我更觉悚然。我宁可相信这是凑巧而已。

我进了卧室,在他旁边乖乖躺下。我想着我要是中途再吐了,可怎么办?这么个有严重洁癖的禽兽,怎么接受得了这样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

禽兽合上了书,摘下了眼镜,关上了灯。

我全身绷紧,眼镜紧闭,心脏跳得快要出膛。

秦绍的一只手放到了我的腰上,气息在我的耳旁。

我等着他下一步动作,可是动作迟迟不来。

我扭头看过去,秦绍正以无害的态势抱着我睡觉。我不可置信,可是他就是这么一脸安详地躺在我身旁。

我望着天花板,想着这到底是要唱哪一出。

秦绍忽然说话:“放松。”

我大口地呼着气,说实在话,这样的情况我没法放松。像是一只龇着牙的老虎忽然化成了舔着毛的小猫,谁能接受得了。

不管怎样,都比原来的那种状态好,至少没有我恶心的事情发生。既然如此,我也这么睡吧,虽然有可能睡不踏实。

接下去的几周,秦绍每次派人专车把我从学校接走,然后我洗洗身子当他的抱枕,我一觉睡醒,他必然已经起床。然后我和他一块儿吃早饭。吃完早饭,他就又派车把我送回学校。我觉得要不秦绍是精神分裂症患者,要不就是我精神分裂症患者。在这个事情上,总有一个人出问题。不然怎么前后反差会有这么大呢?

可如果秦绍真的是精神病,我希望他现在这个状态永远不要醒来。我不care他为什么花大钱把我叫过去,只为了每周让他抱着睡觉。我只要他再坚持四个月就好了。那时我就凑齐手术费,我也能做肾脏手术,永远告别这样担惊受怕的日子了。

转眼已快到十月下旬,学校里的树叶终于一夜染黄。秋风一扫,飘落无数。地上都是来不及扫的厚厚落叶,踏上去发出沙沙的声音。秋风时大时小,大了能吹跑顶棚,小了却不足吹落残叶。天气也时暖时凉,我带的学生里好几个人已经感冒。但毕竟年轻,泡点感冒冲剂第二天就没事能乱蹦跶了。

我带的这个班级异常活跃,在班长曲世成的带领下,班级动不动邀请我参加全班的讨论大会。无异于参加社团啊组织越野啊筹备比赛啊,学生的生活说丰富就丰富,说简单翻来覆去也就那么几件。

我不知道曲世成那天有没有发现宾利车里发生的事情。照现在这个发展形势看来,是没看清的可能性为大。但我也不能完全排除。因为他站在车外皱着眉的样子我忘记不了。他和温啸天是这么相像。我有时候坐在班级里看他们讨论时,会对着他出神,一颦一笑连背影都会让我想起温啸天。可温啸天告诉过我他是他们家的老幺,他连表弟妹堂弟妹都没有,所以曲世成绝无可能和温啸天有亲戚关系。

我只是觉得这可能是老天又派下来考验我的难题。他让一个和你心爱的人相像的人陪在你身旁,来测验你到底爱的是躯壳还是灵魂,就像口口相传的故事中神仙经常干的事情。爱灵魂的人往往能一眼之间辨别出来,对假的那个毫无眷恋。我想我可能爱温啸天的灵魂也爱他的身体。我看着曲世成,老想伸出手摸摸他的眉眼和短发。有时候他们都要喊我好几声才能叫醒龌龊的我。

我想起郑言琦说的那句话:“现在都流行姐弟恋,老牛吃嫩草什么的,最诱人了。”

我觉得我该拖出去千刀万剐。

第14章 第五章 偷闲•触(2)

我还是每周去秦绍那里报道一次。有一天秦绍吃完早饭后,带我去买衣服。我好久没去过高档的商场,但我还能辨别出商铺的档次。我当时一进门就知道这家店衣服价位不低,所以我偷偷跟店员说给我来最贵的就行。自从破产之后,我知道名牌衣服也是一种固定资产,在贫穷的状态下可以转化为现金。秦绍大概意识到了我的算盘,很快就跟店员说,来最便宜的吧。这里的店员都受过专业培训,一般不会表现出任何主观的情绪,但她听秦绍说完这句话后,表情稍微抽了一下,可能来这里的主顾都是女的端着架子一件件试,男的只顾欣赏和掏钱,从来不会有现场要求最便宜的东西而难堪女人的。可我却觉得她见的世面太小,其实很多平价店里,“来最便宜的”是经常听到的一句话。

我还是很开心,即便这里最便宜的衣服也值五位数,等我干满半年,要是我不剪吊牌,还能以高价卖出。但秦绍接过衣服袋子时,立即就把吊牌撕了,还用讥讽的眼神看了我一下,把袋子扔回给了我。他这一撕,这件衣服的身价巨跌,我怒不敢言,只好拎着衣袋跟保姆一样陪着他买衣服。

不过我至少敢重新跟他交谈了。我还问他下周六晚上的陪睡能不能改到周五。我还没说理由,他就直接拒绝了。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因为每周六早上他都和球友吃早饭、打球。我没有明白他周六早上与球友吃早饭和我换成周五晚上睡觉有什么关系。他又不差我陪他吃早饭。但是我也不敢多问,只当他怪脾气发作了。只要他不碰我身体,我已经感恩戴德了,时间什么的都好调整。

我只是觉得周六是温啸天的生日,躺在秦绍身边让我有些难受。可这些现在我都能克服了。我想他是把我驯服贴了。

安稳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一转眼日历已翻到10月23号了。霜降已到,露结为霜,霜冻百草杀。天气冷得很快。三十岁的年纪有些怕冷,我穿了件厚厚的风衣往返于宿舍和图书馆的途中,忽然被迎面跑过来的叶琴琴拉住。她气喘吁吁地比划着告诉我:“老师不好了,曲世成和别人在网球场打起来了。打得很厉害,曲世成留了不少血。”

我连忙往网球场跑过去。本来那个地方我都一直绕着走的,可今天也没别的办法。

我一进网球场就看见曲世成跟拍《热血高校》似的,头上的血一滴滴地落在他的浅色外套上。这家伙还支着网球拍,怒瞪对方,和他们拼眼力。

我觉得打架这种事情在大学就应该自然绝迹了的。尤其是学风浓厚的A大,大家都是爱动口不爱动手的和平主义者,没想到曲世成叛逆期还没过去,跟别人上纲上线地打起来了。

我毕竟大他们十来岁,而且我大小还算是个班主任,我摆着架势说了声:“你们都想不想毕业了,是不是嫌档案栏里太空白啊?”我这么一白糊,他们也就施施然地鸟兽散了。

我和叶琴琴两个人一人扶他一个肩往校医院走,后来一想,万一医院一上报,到时我这乌鸦嘴说的事情都成真,罪过就大了,赶紧又往门口打车去。

到医院的时候,曲世成已经昏过去了。我在研究生时,在小门脸的诊所里做过一段时间的护工,看见这样的情况还能镇定自若地去找空床位,挂急诊,找医生。

医生让我们把曲世成推进CT室照了照,说就是轻微脑震荡,可能脑子被硬物砸到了。头破了的地方刚好毛细血管分布密集,血流得恐怖,但其实还没到缝伤口的程度。只是因为有轻微脑震荡,最好留在医院多观察一天。

我松了一口气,才缓过神来问叶琴琴:“他们怎么打起来的?”

叶琴琴支支吾吾地也没说出句整话。

我说:“你老实讲,我看你清楚着呢。”

大一新生从高中带过来的稚气还没脱尽,都容易被恐吓。她低着头说:“那帮人说,老师您和外面有钱人勾搭在一起,他们看见好几次有人开着名车过来接您。被曲世成听见了,他就先打过去了。他们一看有动武的,仗着人多也还手了。”

我听着这话,觉得要是谣言我还能义愤填膺地喊一声“流言可畏”,可这和现实丝毫不差,我连反驳的余地都没有。

我跟叶琴琴说:“你先回去吧。打架的事情你不要和同学说。曲世成还是班长,要是这事传出去,对他以后的工作没帮助。今天晚上我在这里值守。”

叶琴琴点点头,看了看头被包裹得跟木乃伊一样的曲世成,恋恋不舍地走了。

我坐在床边,想那天曲世成肯定看到了。他只不过选择闭嘴不说,还把我当做个老师而已。可是我又何德何能,当得起这声老师。我连人都不算是了。

我看着曲世成穿着网球服,安静地躺在病床上。看着看着便想到了我第一次追求温啸天的事情。

那时我被舞台上弹钢琴的温啸天迷得分不清七荤八素,每天想着怎么能创造机会跟他在一起。我说过,我欲望淡然,但惟独在温啸天这件事情上是个例外。我像跟踪狂一样,天天偷偷地跟在温啸天的后面,看他每天都去做什么,一笔笔地都记录在我的记事本上。我看了他的课几乎和我的课时间重叠,基本上我没有去他的课堂上蹭课的机会。而那时我还是大一学生,对逃课这种事情还不是那么得心应手。然后我发现一个规律,每周三和每周五上午他都会和一个女的一起打网球。那个女的叫艾静,是网球协会的会长,才大一就当上会长,可见网球水平了得。

我不知道这个叫艾静的和温啸天是什么关系,是纯粹的训练呢还是借着训练的名义动着和我一样的歪脑筋。A大的网球场有且仅有一个。每周末网球场几乎都被预订满了,所以温啸天只能选择周三和周五两天他刚好没课的时间。我当时想学《一吻定情》那样,守在网球场附近,等着他出来跟我撞出爱的火花。毕竟他那时和上世纪末的美少年柏原崇还有些相像。可每一次,他都视我为空气,大步大步地和我擦肩而过。

我觉得《一吻定情》是没戏了,我得学《流星花园》。那年这个电视剧刚刚风靡大陆,我都看了N遍碟片了,里面的情节背得滚瓜烂熟。当然我不能学习杉菜,我得学习最后抱得佳人归的道明寺。

于是我跟道明寺学的第一招就是包网球场。道明寺为了和杉菜在一起,包了一个大游艇。比起游艇来,包一个网球场简直不值一提。而那时我爹常说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算问题。当然这句话放到现在来,我是打死也不信的。我倒是坚定地认为所有的问题都是由钱产生的。

其实包网球场这种事情,学校是不允许的。大家都是按时付费。当时每小时二十块钱,已经是很多人承受不起了。可我谨记我爹的教导,从家里拿了两条名烟和一瓶名酒送给管球场的大爷,又给了五千块钱作为两天的承包费用。

事情都办妥了之后,我穿了件嫩黄色的网球衫,跟道明寺一样酷酷地站在球场中央,拿着一个我都不知道怎么握才算合格的网球拍,等着温啸天的到来。

温啸天也刚好穿了件嫩黄色的球衣,我看着他走进球场,想着两人衣服都穿成情侣了,这事怎么想都觉得吉利。结果人家一进来,听我说球场被我包下来了之后,二话没说掉头就走,连问一句为什么都没有。好歹人家杉菜还上了船了。剧情发展得一点都不对。

我只好追出去拦住温啸天。我说你是温啸天吧?打一盘呗,我请。

他迟疑了一下,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