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强踹了他一脚,斥道,“这不废话嘛,快去找人。”说着,他也跑了,看起来王爷要发雷霆之怒,还是让张扬一个人顶着吧。好兄弟,总是要舍已为人嘛!

他们不敢怠慢深知方初晴是现在唯一能动了王爷心肝儿的人,所以很快就把要塞的守备负责人提溜儿了来,可是一问之下,守备也不知道方初晴在哪里。

“方姑娘是尊贵无比的人,平时的行动坐卧,出入作息,我们也不敢过问的。您带兵离开后,这边的房子我们只是派人保卫,从不敢进来过,免得冒犯了。”守备感觉到深澜浑身散发着比北境之冬还可怕的寒气,哆哆嗦嗦地说。

“保卫?那人呢?”沈澜淡了克制从心氏升出的恐惧感,咬着牙说。他双手的指关节因为用力握紧而发白,只感觉心一直空下去空下去,然后那笼罩在他心底那多年的黑暗又涌了上来,覆盖了他的全部。

他不会丢了她吧?他不能丢了她!

守备吓得跪在地,筛糠似的抖,实在不知如何回答才好。其实他很冤枉,因为王爷住的院子除了他的三大亲兵,还有奉命来商讨事情的将领,从没人敢随便进入的。

王爷不在的话,因为院子里住着个虚衔很大的女人,就更没人敢靠近了,这是规矩呀。再说要塞的防守固若金汤,谁能想到会出总是呢?守卫巡逻,确定是定时定点、严守纪律,可要塞防的是外敌进入,里面的人若有什么想法,有的是花招能避开别人的耳目。。。。

但这些话,他不能讲。王爷的名言是:失职就是失职,没有借口。

可是,方姑奶奶怎么会不见的?她从来没用人侍候,而王爷有她侍候,她经常几天不见人影的,而且王爷也没命令过要盯死她呀!到底怎么回事呢?怎么回事呢。。。

“王三娘!”求生的欲望,令被杀气压迫得连呼吸都近乎断掉的守备突然福至心灵,冲口而出。他膝行几步,重重叩首于地道,“在这几天中,只有王三娘一人见过信使大人。王爷今天才回来,事多且忙,恐怕监军还没报告。。。王三娘从宫中脱逃,至今活不见人死不见寺!”

沈澜心里“咯噔”一下,走上前,揪住守备的衣领,一手就把他举了起来,“说到底出了什么事?”

守备大人本也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但此时在空中连挣扎也不敢,一连声地道,“卑下实在不知,这事要问监军大人哪。”

沈澜随手丢下他,不用开口,王强已经跑到门外,吩咐站岗的小兵急速似监军大人来。很快,监军跑得气喘吁吁地赶到,一问之下才知道,王三娘在回要塞的第二天,突然带着亲随离开,说是有秘密要务执行,可之后却再没回来。

据她的亲随讲,她们往江国内陆而去,似乎要追击什么人,但一直没追到,然后王三娘忽然打晕了她们,逃跑了。她们以为王三娘是国灰没完成任务,怕受到王爷的责罚,这才跑掉,于是就自己回来了,并报告了监军大人。

“没完成任务?只怕完成得过火了吧?”沈澜心下冰冷地想。

看来是方初晴跑了,可她不会无缘无故地跑掉。她从来不是一个不负责任的,看她伤成那样却为了给无思无我喂奶而宁肯挨疼,不肯吃药就知道了。那也就是说,她就算不想嫁给自己,也绝不会逃跑。甚至,以她的性子,会当面嘲笑他一番吧?那么现在她突然不见了,肯定是无法忍受某些事,气极之下才做出了这么冲动的决定。

他是让王三娘来当媒人的,可现在却是这个结果,就说明那贱人改了他的话,把方初晴气跑了。至于王三娘为什么要这么做,不在他目前考虑的范围内,最要紧的是,得把方初晴捉回来,好好惩罚。被背叛的滋味,他从小到大尝过太多次了,可没人能不留一个字就跑掉。也没有一个人,令他的心这样难受。

“整队,备马,跟本王去追。”他快速简短地发布命令,然后冲到自己的房间,想要找件轻便的骑装换上,以利追击。

王三娘去追击方初晴,肯定是为了杀她吧?既然王三娘跑掉了,就说明十之八九她还活着,不然死无对证,他拿王三娘也没办法。也许,方初晴是跑回和政城去了?他必须、立即、马上抓她回来,哪怕她跑到天边儿去!

无意间,他回头望向书架,她时常站在那儿翻他的书。他多么期望能看到她的身影出现,说刚才的一切不过是她的恶作剧,是为了整他的。可是东西都还在,伊人却身影皆无。只是。。。他突然发现有一本书放得不太对头,好像是有人故意这样做的。

他连忙走过去,把那本书抽出来翻了翻,看到他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写出的婚书夹在书中,还有一封回信,凭信上那难看又歪扭的字体就知道是某人的笔迹。上面只有一句话、三个字。。。我拒绝。

她拒绝他的求娶?

他愣了,感觉心头像有无数根小针在扎,不算很疼,却难受得要命。是他的婚书写得太傲慢了?还是王三娘说得话特别过分?方初晴个死丫头,不管怎么说,为什么不等他回来质问他?为什么不把婚书摔在他脸上?照她平常的行为,她应该有这个反应才对。可为什么,就那么跑了?

他把那本书揣在怀里,以极快的速度换了衣服,出门后发现亲卫队已经整装完毕,虽然人困马乏,但当他一声令下,还是快速集结完毕。

他对赶来的副帅仔细嘱咐了些军和上的事,然后翻身上马,带队飞奔而去。

他把人分散开,向不同方向追击,换马不换人,除了必要的休息,就连吃饭也在马上解决,路过村镇时更是严令当地守卫配合着紧密搜查。可是过了好几天,他几首要追到和政城了,却依然没有方初晴的

消息。别说看到人了,就连一点蛛丝马迹也找不到。

就到这时候,他才中心一凛,努力令自己火烧一样的心冷静了下来龙去脉。方初晴只是个普通的奶娘,不是会隐藏行迹的军中细作、斥候,如果在他这样有经验的搜捕下依然踪迹全无,那么一定是他追错方向了。

他追向了江国同陆,也派人分三路追向了临近的宋国,因为方初晴一直说要去马国生活,他也分了人去追,可他偏偏忘记了图国!因为和图国是敌对状态,普通人到图要去几乎算是自己把脖子放在屠刀下。

可他忘记了,方初晴正是图国人,她对图玛格外好奇,又失去了以前的记忆,而这些日子来他没帮她查过什么事,以她的性格来说,太可能自己去探查了。这女人,难道她不知道那是多么危险的事吗?

冷不丁的,他记得多日前在平原上遇到了齐山的商队。当时他为商队中的一辆马车心慌意乱的,似乎有什么感觉。难道,方初晴就在那辆车上?

立即,他叫来张扬,询问当天车里的情景。张扬莫名其妙,但学是仔细描绘了下。虽然张扬提供的信息不多,可他无奈地明白,那个胖胖的西域大妈正是方初晴所装扮。他没有证据,可就是知道。

她是想他死啊!他叹了口气。

她跑去图国,还要去优加城,他怎么能不去找她?而他是图国全军的头号敌人,这一趟 的危险性不言而喻,可他怎么能不去?因为一想到她出什么事,他就受不了。他宁愿自己死,也不愿意她伤了一根头发。

还有,她跟齐山走虽然是明智的、聪明的,可她居然敢背着他和其他男人来往,这是存心气死他呀!

“传令下去世,全队就地休息,一天后再行动。”他吩咐,声音完全平静下来,至少表面上是这样。

如果要去图国找方初晴,他必须好好谋划,安排好军中事务,然后挑选最精干的手下跟着,人不能太多。而虽然他现在气得想杀人,可是他明白,齐山很有些能力,在各国也都很吃得开。跟着他,方初晴暂时不会有危险的。

但不管怎样,他还是得亲自找到她,带回来。

第七十三章节 商务旅行

沈澜决定乔装前往图国的那天,正是十一月十一日,方初晴已经身在图国之内,正处于冥想状态。

如果她没有离开要塞,如果她放弃自尊,现在是不是已经嫁给沈澜呢?是不是感觉更幸福一点呢?怪不得“难得糊涂” 这四个字是很难达到的境界,她做事从来瞻前顾后,没有不顾一切的时候。

因为,她重生前是“天生丽质难自弃”,也就是“天生没有利用价值,男人见了自动放弃”的类型,从不能指望白马王子来拯救,什么都要靠自己,当然会考虑得多些,在那种叫“稳定”的东西到手之前,她不敢扔出自己的筹码。

说起来,这是有点小小的自卑吧?可是。。。此刻她真的有点后悔了。假如,她胡作非为、过得畅情肆意、不管天长地久,只要曾经拥有,肯定会活得更痛快。重生的这一次,是老天给的幸运大礼,她何必拘泥于外在,而不顺着自己的心意而活呢?

她爱上沈澜了,这点庸自疑。她很愿意嫁给他,这一点也庸置疑。了不起,当他再有别的女人时,她再抽身而去,潇洒转身,也没有什么不是吗?心痛,才能证明爱过,不然像现在一样空落落的,其实更难受。

她现在突然想起了那句著名的台词:曾经,右倚份真诚滴干情拜灾饿面浅,饿莫气拯西。。。。

不过,想虽然是这么想,要她这么做却很困难,放下心防和丧失理智只有一线之隔。但她并不后悔来图国,这从她一进图国境内不对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倍感亲切的感觉,还有对所有事物都抱有强烈的热爱感觉有关。

桑青就是图人,她也是图国人,她再没有怀疑!但她或者说是桑青,难道真是那个什么图玛公主吗?

接下来的半个多月时间里,她就在这种矛盾与挣扎的心情中中跟着齐山到处走。图国国土面积很大,但大部分是不适合人类居住的山峻岭、冻土寒田,国民聚居在大城市还没有江国的一半多,而且大多数显得高大结实但寒怆落后。图国是最强的,也就是他们的军队。

所以,商队在到达图国最繁华的地带后,立即化整为零因为各个商人都有自己的经商渠道,他们结伴而来,不过是为了在路途中依附强者,然后就地分静,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再度回来聚首,再一同回北境。

在跟随着齐山往来于各大城邦期间,齐山对她的关照可谓是无微不至,所以她根本没吃一点苦,就跟来了一趟生态旅游惟的,到哪儿都吃最好的、住最好的、和当地居民还可以自由交流。以至于后来图国的商界盛传齐大官人是个大孝子,带着家中长辈前来做生意,侍候得那叫一个周到。

方初晴气愤,尽管她为了保暖而易形而穿得像个胖大妈,可本质上是个美女好当了?年纪小着齐山好几岁,怎么看也不像他母亲一辈的人呀。看来图国人都集体缺乏难生素A,视物不清。

而图国人最缺乏的,实际上是物资,这是方初晴最直接的感受。

苦寒之地,不利于农作物生长,听说在江国南边一年四熟的稻苗和麦苗在图国也就一年一熟,而且收成不好。以这样的土地养活那么多人民是不可能的,于是为了吃饭,他们就抢。可也因为如此,其他四国视图国如洪水猛兽,不肯开放边界与他们进行自由贸易,导致了图国的商业几乎开成空局。

其实越是气候恶劣的地方,越是容易产出珍贵的东西。比如珍稀的药草、矿石、木材、动物和皮草等等。方初晴亲眼看着外来的走私商务以普通话的粮食和日用口就换回整车整车的矿石,运到江国或者是宋国后稍一打磨切割就成了极其昂贵的宝石。更别提那些人参、灵芝级的药材等,白菜价就能买到。正是这种暴得吸引得齐山等商人,不惜打点上下,冒险通关,哪怕把利润交给边军一半也愿意。

没办法,图国的粮食和日用品匮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这种不等价的交换令她莫名其妙的恼火,觉得“自己人”受了欺侮,不由得痛恨起这批奸商来。其实图国人虽然野蛮好斗,但大多性格爽朗直接,普通民众的话,坏心眼儿很少。倘若图国能与其他四国建立个自由贸易区,五国互相有商业往来、民众可以正常做生意的话,利用好图国宝贵的资源,人民是完全可以生活得很好的。那时,大家都可以赚钱,不会把财富集中在一小批商人的手中,国与国之间,更没必要打打杀杀个不停。

在四国百姓眼中的图国侵略者,其实也是有血有肉的人,打他,他也照样会疼会流血。在男人出征的时候,母亲和妻子照样牵肠挂肚。孤儿,照样可怜而脆弱。如果不是为了活着,战争有谁会喜欢呢?

也不知为什么,随着对图国的了解越来越深,或者说某些隐藏的意识越来越强烈。方初晴极不愿意江图两国再度交战,心里还浮现出一整套争取和平发展的治国的方略来。也正是因为如此,她详细的把各种商品交换的细节和沿途见闻全记在了个小本子,好像她之后会着手治理一样。

“初晴以后也要学做生意吗?”看方初晴认真地写写画画。齐山微笑着问。

通过这次旅行,方初晴算是真正见识到了齐山的能量,简直是布衣财政大臣。虽然没有官职在身,但黑白两道通吃,就连他们来时路上遇到的劫匪,听说是齐大官人的商队都很给面子。要知道钱财是最大官职嘛,有利益驱动,花花轿子人人抬,谁会为难他?当然,他也相当会做人,能与各方势力周旋而不伤自身,即不得罪人,也不被人贪去太多,所以各国的商道,他都铺得游刃有余。

“说不定以后你会后悔带我来这一趟哦。”她抬起头,真半假地说,“如果边界开放,商户们蜂拥而至,打破了垄断,你就赚不了这么多钱了,商品的交易价格也不再是少数人说了算要看市场规律。”

她说的新鲜词,齐山半懂不懂,不过能明白大致的意思。他耸耸肩,无所谓地道,“我已经赚够了,银子积累到一定程度叫有钱,再往上加就只是个数目而已,再没有意义。而且边界真能开放,做生意会轻松很多,宁愿少赚 点,轻轻松松不好吗?”说着,他极快地瞄了方初晴一眼。

他真是好眼光。以前只爱她外表俏丽温柔,性格活泼大方,人又善良。可越是接触,就越是发现她可能不是平常人,那份高贵典雅的气质总是不经意就流露出来,不是普通贵女可以比拟的。可为什么,她说自己是右师王的婢女呢?

“初晴有办法让边界开放?”他试探着问。

方初晴吓了一跳这才知道自己失言了,连掩饰性地笑道,“齐大哥说哪里话?我一个小小女子能有什么作为,不过幻想一下罢了。”本来,她是想到图国追查自己的身世的,做为“公主”,她也进了优加城探访,可是并无所获。

在这件事上,刀子不能鲁莽,毕竟有个隐藏在黑暗中的大人物要杀她。她不能像某些影视剧中描写的那样,直接跑到皇宫的大门口喊;我是公主,都经我闪开。本宫要进宫!她虽然不聪明,可也没白痴到那个地步。

而正当她对调查身世一筹莫展,考虑要不要请齐帮忙,贿赂几个相关官吏,从内部入手时,她的愿意却突然转变了,由为了自己转变为了整个国家,从调查身世变成了调查市场。也许,以后要跟齐山到其他四国转转,了解一下建议自由贸易区有多大的可能。

这种转变听起来多高尚呀,可方初晴知道那是她受了桑青肉体的左右。不过后来她发现也并不全是残留意识的作用,因为似乎“她”内心深处渴望图国富强,不再做欺凌他国的恶人,但那些贸易上的事完全是受到现代教育的她的思维。

到这时候,她已经分不清她是方初晴还是桑青了,只觉得为图国做事是理所当然的。于是,她也就不再挣扎,打算顺其自然。如果身份的认知是每一个穿越者或者重生者必须经历的,那么。。。来吧!

就在这种“商务旅行”中,她和齐山的感情变得很融洽,但那只是在朋友的定位上,可她的治国想法和她的现代思想却融合得非常完美。

转眼进了腊月,商队中人在图国腹地的一个名为百安镇的地方集结,打算腊月初五转身,约腊月十五可以到北境,带着这次满载而归的货物,大家都能过个红火的肥年。而因为今冬还没有一场大雪,北军不能回京轮休,想来沈澜也不能回家的。

回到江国的边界,会遇到沈澜吗?要去见他吗?这件事方初晴每天都会想几遍,不知道他发现她跑掉会有什么反应?带人追捕是一定的,但恐怕也想不到她会到图国来。她祈祷他不要猜到她的行踪,而半个多月后他还没有出现,她又有一丝失落。

第七十四章节 匪徒

他要追的话,以他的本事来说早就到了吧?除非他生了气没追来。其实不来更好,唉,真是矛盾死了。

但随后她又劝自己,他是个负责任的男人,怎么会扔下北军不管?再说他是全体图国人的眼中钉,亲身来图国实在太危险了,他一身担着江山社稷的重任,怎么可能爱江山更爱美人呀?而且他为她涉险,也不是她所愿。那种盖世英雄前来救她的幻想,还是留在大话西游里吧。

只是,他有没有想她?还是一气之下打算再不理会她了呢?每当想到这里,她也很害怕,怕失去他。

其实她根本不知道,沈澜安排好北军的军务后,已经一路追来,并深入图国内陆。不过他不懂经商的事,所以追的是庞大的商队,不知道进入图国后,商队已经解散了。正是因为他的判断又出现了错误,所以他带的十五个精兵虽然全是追踪的高手,却耽误了不少时间。到后来,当他终于修正了追踪目标,却又被齐山发现了踪迹。

拥有五国户藉的齐山没有向图国当局报告大江国的右师王已经深入图国的消息,他不想害人,但他也不想沈澜破坏他和方初晴之间的相处,于是巧妙的布下迷局,利用自己的人脉带着方初晴在图国境内东奔西走,致使每次沈澜都是差一步没找到人,只得冒着生命危险在他们后面穷追不舍。

这一天,齐山甩掉了沈澜,又听人说起了一件大事,兴奋之下决定返回加优城,反正如果马儿跑得快,距百安镇只有一天一夜的路程。

“初五前我必赶回来的,而且我只带大管事和几名长随去,其他商户和保镖都留在客栈,初晴安心等两天好了。”他笑眯眯地看着方初晴,想着那志在必得的东西就心头火热。

方初晴以为他是看到了什么巨大商机,当然不能耽误人家,连声地表示会照顾好自己,让齐山放心离开。于是齐山当天就走了,赶得很急的样子,方初晴则窝在客栈中整理笔记。她在现代时只是电脑工程师,对经商其实也没什么经验,好在有个朋友是公司高管,她耳濡目染也知道一些,希望以她目前的知识水平能对江国两国的和平有所帮助。

转天中午她做好文盲,放在贴身的小包里,刚打算到客栈的大堂去吃野山菌炖小鸡,忽然感觉脚下传来一阵震动,连墙壁上的灰尘也扑簌簌掉了下来,掉了她一头一脸。

她呆了数秒,还以为是地震了,心里痛骂她都躲到异时空了,地震却还躲不开。然后片刻后她明白她是猜错了,因为她听到马蹄声,看样子不下三五百骑。

三五百骑人是什么概念?听着数字是不大,但想想上中学时一个班四十人,十几个班站在一起是什么感觉?还一人骑一匹马,那声势,是相当的浩大。

她吓了一跳。

不是有劫匪吧?应该不会呀,这可是图国内陆,背靠站都城优加,一侧是终年积雪不化的险山,猛兽凶禽是不少,但土匪肯定生存不了。另一侧是其他村镇,有重兵布防。前方是通往江国的大路,哪里来的强盗?再说百安镇就是因为治安良好,才成了各大商队集合的地方,而且正因如此,齐山才把她放心留在这里的,现在怎么会有歹人出没?

耳听到马蹄声停在了客栈门前,方初晴仆到窗边,从窗缝中往外看,就见街上尘土飞扬,一只马队把挨近的两个客栈围得水泄不通,果然约有三五百骑之多。马上的人穿得破破烂烂,但脸上却蒙得紧,只有一双双黑森森的眼神放射着贪婪狂热的光芒。再看街上,所有的当地居民都愣住了,居然没有躲避,显然对这突然出现的意外也完全没想到,也没有经历过,全部当场傻了。

“客栈的人听着,老子们只是求财。立即放下财物,空身出来,到场院上集合。老子数十声,到时不出店的,格杀勿论!”当先的一人身材高大,声音洪亮,喊出的话震得人耳鼓嗡嗡作响,看起来像二号或者三号当家的,因为当头儿的不会出来喊 话。而当他开始数数,那声音更如催命鼓一样,令人惊慌莫名。

咦,他们说的是图语,本来她一个字听不懂的。可不知为什么,这一次完全明白了。难道,是恐惧激发了她灵魂深处的图国基因吗?

她“蹭”的一下窜上床,连忙地找钥匙开箱。要知道她重金坑蒙拐骗以及辛苦劳动的所有积蓄都在箱子里,如果被抢收了,她损失可大了!她满脑子惦记着自己的血汗钱,却忘记了倘若她是公主,这点小利怎么能放在眼里?

可是她连钥匙还没找着,门就嚯啦一下被拦开了,齐山的二管事飞一样冲进来,拉了方初晴就跑,一边跑一边叫,“我的方姑奶奶,保命要紧,这都什么时候了,怎么还舍命不舍财!”

他跑得奇快,从没这么快过,方初晴被拖得半点反抗之力也没有,一路磕磕绊绊地哪他跑到楼下,只勉强把面布蒙上,待他们在宽大的场院上站好,那高大的土匪刚好喊到十。

“好险!”二管事以袖子抹了下额头上的冷汗,暗道。

这次做生意的所得全被抢收也没关系,反正要损失也是损失老爷的,但这位方姑娘可千万千万不能有闪失,不然他有八条命也不够陪的。毕竟钱财身外物,老爷家资雄厚,赔得起。可方姑奶奶朋显会成为齐氏的当家主母,如果他连这点眼力见儿也没有,那真是白混了。

不过,怎么会有强盗出现呢?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事!就算有人要抢劫,也应该给齐氏面子才是,要知道老爷可是黑白两道通行无阴的人,就连当地的同民都不劫他们商队。那这帮人到底是什么路数,懂不懂规矩?这次的事万一不能善了,于老爷的名声大大有碍,下回谁还能信任齐氏商队呢?

 他这样想,其他各人也都转着同样的心思,就连那引起随行的保镖也全傻了眼,认为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他们只负责商队分散后,保护各自的主人和货物,原以为到了客栈不绝对安全了,哪想到会有这么一出?所以他们连基本的反抗都没做出来,就已经被看押起来了。

当然,也有不顺服的,但立即就被那些匪徒毫不犹豫地杀掉,每个都是一刀砍掉脑袋,行为极之氏残蛮横。若不是方初晴看到过杀人场面了有可能会立即晕倒。而客栈中,也不时传来惨叫声,看来不是有人舍不得财物,就是还有保镖做零星的反抗。

“说了只求财,不要命的,怎么就听不明白呢?”匪众中,一个中等个子的公鸭嗓漫不经心地说,虽然因为蒙面而盾不到他脸上的表情,但他语气中那种轻浮、视人命如草芥的意思,令方初晴格外愤怒。

这个人,才是当家主事的!

而且这些人明显踩过点,知道商队已经结束生意,正打算满载而归时才来的。不然,不可能进了镇后就直接到商队包下的两间客栈,一点也不迟疑。而且,看样子并不像是因为齐山有哪柱香没烧到才招来了瘟神,不然虽说是当强盗的,也不必如此摭摭掩掩。

再看那些马匹,虽然做了掩饰功夫,可一看就不是普通刀匹,倒有战马的气质。而那群匪徒也不像是普通人,行动整齐划一,训练有素,铁血利浇,倒像是当兵的。要知道匪徒再有纪律也不可能像军人一样行动,方初晴在要塞待了约半年时间,天天跟职业军人们混在一起,又深谙驯马之道,所这些别人很难发现的疑点被她看出来了。

她伸臂拐了下二管事的肋下,低低把自己的疑惑说了。二管事大为惊讶,还没说话,就听那个高大的喊话者大喝“都跪下,不得喧哗 。如果有人敢说一个字,照样是杀!”

二管事闻听,扑通一下就跪下了,周围的人也是一样,倒是方初晴“反应慢”,最后才勉强跪倒,要不是怕太显眼了,她根本不会跪,顶多双手抱头,蹲下就是。

唉,怪不得四国被图国打得抬不起头来,男人的雄怀气质全退化了,虽然此是不能逞匹夫之勇,但跪得这么快也太丢人了。如果是沈澜在,他一定不会这样,会以静制动,之后彻底反击。

光想想沈澜,方初晴就感觉平静不少,而那边的匪徒们也没闲着,除了领先的几个头目,其他人马迅速分为四队,队人数较多,进客栈去搜刮财物。另一队人数稍少些负责把东西搬出来,然后套车装车。第三队人看起来比较精干。在附近巡逻警戒,威胁镇民快回屋去。第四队人数最少负责看安跪在场院里的人,并有四、五个小兵样的前来搜身。

天哪,要搜到她身上可怎么办?不会被占便宜,甚至被侵犯吧?要知道全商队中就她一个女人,虽说以她现在的形貌来说,应该算是比较安全的,但谁知道这些人是不是丧心病狂,连胖大妈也不放过?

正不知如何是好,就见一个小兵发现了一位老爷子身上藏了东西,立即笑眯眯的一刀砍下,连声招呼都不带打的。狂喷的鲜血溅了周围人一身,立即就有人吓晕了,那颗花白头发的头颅滚了几滚,所到这处划下触目惊心的血迹,又有几人吓死过去。而更多的人看到这一幕,则乖乖地把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双手奉给刽子手。

第七十五章节 只求财,不要命

“只求财,不要命。这下你们明白了吧?本爷爷说话一向是算数的。”那公鸭嗓子又傲慢地发话了。

方初晴犹豫了下,也脱下了手上那只缠丝双扣的宝石手镯,虽然她心中愤懑之极,倘若自己是男人的话,宁死也要反抗,但她更怕那些沾着鲜血的脏手摸到自己身上,那样还不如死了。

这手镯是沈澜送的,她一直戴 在手腕上,就好像跟他有一层牵挂似的,如今虽然一万个舍不得,但有轻重缓急,她只求能平安逃脱,以图后说。

“哟,这儿还有个女人呢。”一名搜身的小兵见到了方初晴,摸着下巴淫笑着,眼珠乱转。似乎是要拉方初晴到某个地方,单独搜身去。

二管事的一听,吓得浑身发抖,保不住方姑娘的清白是死,可违背了强盗爷爷的命令也是死。但相比起来,至少前者会令他死得晚一点,也不会死得太过残酷。于是,他选择了低头,半个字也不说。

“得了,这种又老又服的货色你也看得上?”幸好这小兵身边的人拉了他一把,“动作要快,多生事端的后果。。。不然你想死吗?”说着,还使了个急急的眼色,看来他们这次的行动是有时间限制的。

“我不过说说,这种老东西怎么入得了我的眼?有了钱,什么样的漂亮女人没有?”小兵低声踹了方初晴侧胯骨一下,手上同时夺过那只价值很高的手镯。

之后,他惊呼一声,不仅看出那手镯是手宝贝,还因为脚下的触感,居然很柔软,而且刚才拉过手镯时,眼角瞥到了白溜溜的光,似乎是一双娇嫩的小手。他疑惑地看了方初晴一眼,就要伸手拉下她的蒙面巾,看看到底这胖女人是什么模样,而他的手还没碰到方初晴,一声刺耳的尖叫响了直来。

“怎么啦?怎么啦?”一时之间,在场的所有人都吓了一跳,倒那小兵最先反应过来,对着方初晴抽出了刀。

方初晴猛地向退了好几步脊背撞到了院墙上,表现得极度惊恐,一边退一边大叫,“大王说了只求财,不要命!”她故意叫得很大声,一来引起那个头目的注意,二来把嗓子一下就喊劈了,再故意低哑着说话,令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那么年轻。

“谁要你的命了!”那小兵虚挥了一下刀,恶狠狠地道,有点不安地回头看了一眼。

方初晴这招死里求生,赌的就是那强盗头目举止傲慢,总以为自己是上帝似的,那么就算是对着一群在他眼里没有人格的肥羊,他也不会食言,不然怎么显得等级高呢?而她这样做当然很危险,可如果那小兵摸上她的身,发现她是个身材脸蛋都还不错的年轻女人后,只怕她的遭遇会极惨。

真那样,生不如死。

“我们西域女子,脸是不能给人看的。偏生我 是礼教最严之家的人,你看了我的脸,就等于置我于死地,也等于违背了那位大王的命令,冒犯大王的威严。我已经把最值钱的东西给你了,你还要。。。你还要。。。救命!救命!”方初晴冲着强盗头目喊 ,声音已经完全哑了,难听得很。

刚才那两个搜身小兵拉扯间,她看得清清楚楚,其中一名小兵的破烂外衣下是棕红色软甲,那可是图军的制服,以前她常听北军讽刺图军的士兵跑起来像一匹匹枣红马,就是因为他们的软甲颜色。所以,现在她完全可以断定,这一群是官匪,可能缺钱狠了,成然胆大包天地行抢,也所以,他们必须速战速决,要么一刀杀了她,要么不跟她一个又胖又丑的中年女人纠缠。

“带走,但是别碰她。虽然丑了点,好歹卖做苦力奴,也值一碗酒钱。”没想到强盗头目极为阴险,想了想说,“本爷爷说过,只要钱不要命的。”说完,哈哈大笑,其他匪徒也跟着大笑,伴随着“大哥英明”之类的如潮谀词。

强盗头目对自己想出的招数很得意,可方初晴却登时惊出了一身冷汗,没想到那强盗白做了军中的头领,连“盗亦有道”四个字也不懂。难道,她才摆脱一个危机,另一个更大危机就来了?难道,她就要被拐卖了吗?而且只值一碗酒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