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想爬下来,忽然多了一个心眼,如果现在我装睡着,不知道司音和飞鸟会不会说出一点我所想知道的事情呢?

想到这里,我故意不出声,一动不动地趴在他的背上。

“这丫头,居然又睡着了。”飞鸟无奈地将我抱到沙发上。

“飞鸟,你跟我到院子里来,”司音顿了顿,“顺便替她盖条毯子,免得着凉。”

在他们俩往院子里去的时候,我立刻睁开眼睛,骨碌一下爬下了沙发,轻手轻脚地跟着他们而去。

第110节:嫁不出去的女人(2)

“师父,那个卡尼斯到底是什么人?”一到院子里,飞鸟就迫不及待地问了起来。

“他的身份,我也不清楚,但唯一肯定的就是,他一定和天界有关,不然是绝不可能会操纵这串水晶手链的。上次我听小隐说了之后已经给手链加了封印,没想到他不但轻易破除了这个封印,还借力将小隐转移到他的地方。他的能力,恐怕已经超过了一个圣级血族之王的能力。”

司音的眉宇间透着一分担忧。

“会不会和您父亲失踪有关?”飞鸟试探地问道。

“我也想到了这一点,但是上次他消失太快,我会再找到他。”

“听小隐说,似乎还有一个人?”

“如果没有猜错,那个人才是最难对付的,到底都是些什么人?” 司音的表情也不复往日的平静。

“师父……”

“总之现在还是要抓紧时间解除圣物的封印,至于他们的下落,我会派人寻找。”司音望向了那棵桂花树,神情难辨。月华如练,月冷似霜。银盆般的满月悬于苍茫的夜空之上,照得大地如同撒了一层微霜。

他们的脸上,也似乎被晕上了一层薄薄的霜,泛着淡淡凉意。?

第二天清早,那位著名的主持人米兰小姐在司音梦的召唤下,再次登门拜访。这次见她,她的精神状况明显比以前好了很多。

“米兰小姐,我们已经依照约定为你解决了这件事情。”司音淡淡道。

她摘下了墨镜,好似松了口气般笑了笑,“多谢了,怪不得他在十多天前好像忽然转了性,真的多亏你们了。”她又看了看我,“辛苦你了,我的前世一定给你添了不少麻烦吧。”

我心里咯噔一下,桂花般的香气似乎就在周围浮动,耳畔还有他低低的声音依依缭绕,一字一顿,一声一叹:我爱你,小隐。

“他也不是——那么坏。” 我定定地看着她,从嘴里勉强挤出了这句话。

“那就好。”她的唇边绽放出一抹职业化的笑容。

“米兰小姐,你真的没事了吗?真的能当之前的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吗?” 我低声问道。就算可以以前世今生为借口,但那些所遭受的伤害却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忘记的。

她顺手戴上了墨镜,将那双妩媚的眼睛隐藏在了镜片后,“听说过法国作家大仲马说过的话吗?肉体上的伤口会痊愈,而精神上的伤口可以被掩盖,却永远不会收口,永远鲜血淋淋地留在心头。”

“既然这样,你也打算一直忍耐下去吗?”我惊讶地看着她。

她抿了抿嘴角,“小姑娘,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有很多无奈的事,有许多你不愿意却不得不做的事。”

“可是……”

“好了,小隐,”司音轻轻打断了我的话,“米兰小姐,能随我进来一下吗。”

米兰笑了笑,跟着司音进了他的房间。

我愣愣地站在原地,脑子一时还没有转过弯来。?

米兰小姐离开的时候,司音就将地精灵族的圣物……地之灵,放入了我的体内,它能恢复我的——听觉。

还差两件了,只要集齐剩下的两件,一切都结束了。?

转眼已经过去三天了,撒那特思一直还没来,但让人出乎意料的是,火精灵族首领的转世却在第四天清晨来到了这座前世今生茶馆。本来我还以为发生了这么多事,司音会暂缓一下我的任务,没想到他看起来似乎根本不在意那些事。

此时此刻,那位火精灵族首领的转世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司音,我在帮她算着时间,好像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眨过眼睛了。喂,大姐,虽然司音是美到惨绝人寰,可是你也不要丢了我们女性的面子嘛,这么赤裸裸的目光简直想把他一口吞下来,连我都看不下去了……收敛一点,收敛一点……

“说说你想要我们解决的事情。” 司音的脸皮堪比铜墙铁壁,在她的逼视下依旧面不改色心不跳。

“小姐,他都问了你好几遍了。”我忽然对她的这种目光十分不爽。

司音蓦地抬眸看了我一眼,眼中极快地掠过了一丝淡淡笑意。

“哦,哦,对不起,是这样的,”她的魂儿终于回归本尊了,“是这样的,我叫秦韵,我的感情生活一直都很不顺利,一直都找不到合适的对象,也不知相了多少次亲,托了多少朋友,可就是从来没有成功过。眼看着我就快三十五了,家里人每天都催促我,我真的快被逼疯了……”

她顿了顿,皱了皱眉,“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我的长相也算端正,也有份不错的职业,可是,居然连条件比我差许多的男人都看不上我!为什么找个丈夫就那么难呢?为什么我怎么都嫁不出去呢?”

原来是这样,我仔细打量了她一番,正如她所说的,她的模样清秀,肤色白皙,气质也不错,这还真有点令人不解,不知她的前世做了什么……

第111节:嫁不出去的女人(3)

“前世之因,后世之果,这一世你是注定要孤独终老。”司音将手指放在了她的额上,在袅袅白烟中,出现了一行飘逸的字体。我轻呼一声,这字体可是我再熟悉不过的了,居然是——繁体的中文!

那这么说来,她的前世是在——中国的古代?太好了!这次的任务地总算回归到自己的地盘上了。

“你的宿命根源,在遥远的大唐盛世,在那个繁华的时代,你是唐太宗宠爱的女?儿——?高阳公主,早已嫁作人妻的你,仗着自己尊贵的地位,在外却和别的男子有染,但你却拆散了你丈夫和他侍妾的姻缘,并逼着你的丈夫将那侍女赶出了府。”

她沉默了片刻,“就算是这样,我不过是将她赶出了府,又没有杀了她,比我罪孽深重的人数不胜数,为什么这一世偏偏我要承担这样的结果?孤独终老的惩罚会不会太重了?”

“这个故事还没有结束。”司音喝了一口茶,“对那位被赶出府的那位侍妾,你依旧没有放过她,而是将她交给了长安城的人贩子,令她流落异国,受尽摧残而死,她在临死前,诅咒你的每一个轮回转世,无论为男为女,都得不到一份好姻缘。”

“什么?”她显然大吃一惊,“冤有头,债有主,为什么不诅咒那些人贩子,那些摧残她的人,为什么偏偏是我?”

“很可惜,她觉得这全是你的错。对一个女人来说,比起摧残她的人,更让她憎恨的是夺去她爱人的人。”司音站起身来,指了指门外,“你先回去吧,等事情解决的时候,我自然会通知你。”

她似乎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好吧,那就拜托你了,我可不想一个人孤独终老。”

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门外,我也不由得轻轻叹了一口气。

“你叹什么气?”司音似乎觉得有些好笑。

“我只是觉得奇怪,其实在我看来,那个男人不也一样该死吗?娶了她,却又不能保护她,甚至还沦为帮凶断送了她的性命,可是她却丝毫没有怪他,不是很奇怪吗?”

“所以,有时我也不明白人类的心思。”司音脱口道。

人类?我怎么觉得这个词怪怪的。

“既然娶了她,爱了她,就要保护她,尽自己所能地保护她。难道不应该是这样吗?”我抬头看着他。

司音凝视着我,金眸里闪动着淡淡的光泽,沉淀着似曾相识的温柔,“不错,就?算——?永远都得不到她,也要尽自己所能地保护她。”

“司音你,有很重视的人吗?”我迟疑地问道,他这样温柔的表情是非常少见的。

他的金色睫毛微微一颤,忽然伸手捂住了自己的胸口下方,眼中飞快地闪过一丝痛色,随即又被冷漠的神情所代替。

“当然——没有。”

“真的?”

他金眸一暗,“不要再继续这个无聊的话题了,今晚我就送你前往贞观年间。记住,改变那个叫做小蝶的侍妾的命运。另外,你也不用担心了,除了我,没人能再操纵这串水晶手链了。”

我无奈地点了点头,一去也不过几天而已,等回来的时候,也能见到撒那特思了吧??

和前几次一样,再次恢复意识的时候,我清楚地知道自己,又——穿——了!?

唐朝的长安,中国历史上最繁华的时代,当时世界上最昌盛的国度、最旖旎的时节。在时间与空间的坐标上,唐朝和长安交会而成的,是一个让美恣意盛开的地方。如日中天的国力、血脉旺盛的生命力、八面来风的宏大气度共同酝酿出让后世惊叹的盛唐文明。

如棋盘交错的街道,让我有种莫名的熟悉感,这里正好是草长莺飞、春光烂漫的时节。满城碧树堆烟,青青的颜色像画家随手涂抹的淡彩,轻爽可人。红红白白的杏花,宛如天女裁出的冰绡霞帔,掩映在层层叠叠的飞檐画栋中。

街上车水马龙,两旁店铺林立,商贩云集,宽阔的街道上行人往来如潮。头戴襆头,脚登云靴的翩翩公子们不时从身边而过,红衫窄裹小缬臂,绿袂帖乱细缠腰的长安女子们,偶尔在经过的马车内掀起一角帘子,留下一抹醉人的笑颜,浓艳与奢华恣意绽放,乱花渐欲迷人眼。

坊间还有不少棕发碧眼的大秦人,腰佩弯刀的大食人,身材矮小的高丽人,深目高鼻的突厥人……一时之间,我产生了一丝错觉,仿佛进入了一个梦幻般的世界……?

这曾经引人无限遐思的辉煌岁月,四海来朝的煊赫景象……

怎不叫人怀念,怎不叫人向往……

如此繁华,如此美妙,又怎不叫人心潮澎湃,激动万分……

站在街角,望着着已经逝去的盛世重现在眼前,我忽然有种想流泪的冲动……

第112节:吴王李恪(1)

第四章 吴王李恪

好不容易从激动的情绪中冷静下来,我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切,飞鸟也不知从哪里搞来了这套戏服,仔细闻闻,好像都还有股霉味呢,八成是从哪个过气的剧团里淘来的……

这明显是有损市容,给咱们泱泱大国丢脸……?

我在随身的包里摸了摸,还好,司音在临走前给我放进去的玉还在。正好找个当铺将它当了,然后换身新衣服,找个好客栈,再美美地撮一顿,要养足了力气才好办事嘛。?

向路人打听了一下,原来这条就是朱雀街,看上去差不多有百多米宽,是贯通京城南北的一条中轴主干道。

长安城里笔直的南北十一条街和东西十四条街纵横交错,形成了棋盘的布局。各街之间所形成的方格是里坊,这些里坊,除一般市民的住宅之外,还有不少官僚府第和寺庙。各坊中也有不少的小商业店铺,如饮食业、旅馆、酒肆等以及各种手工业作坊。

我往东市的方向走去,在当铺里顺利地换了一些开元通宝,买了一身新衣,上身是件绯底蓝暗花短襦,下面是条绿花罗裙,还学着那些长安女子的样,配了一条白纱披帛。将头发挽成了最为简便的双鬟髻,还不忘很臭美地买了一支摩羯荷叶纹银钗插在发髻里。嗯,这样才感觉和这个繁华的时代有点相匹配。

接下来,当然是直奔着长安城的酒肆而去了,怎么说也要将我的胃先服侍好嘛。?

一进酒肆,店小二就热情地招呼起来,将我引到了二楼靠窗的位子坐下。一看他们店里密密麻麻写在招牌上的菜名,我不禁又是一阵激动,真是的,这才是古代的酒肆啊,哪像电视里经常演的什么白酒一壶,牛肉两斤,馒头一盘,怎么上得了台面?啧啧,看看人家的菜名,金齑玉脍、飞鸾脍、红虬脯、撺双丞、热洛河、芦服、含凤、石首含肚、无心炙……多么有品位,多么别具一格,多么……只是……一大串看下来,完全不知道是些什么东西耶……

望着店小二一脸殷勤的笑,我也干笑了两声,顺手点了几个名字好听的菜,又指了指一个超有气势的菜名——御皇王母饭。

听名字,也应该很豪华吧?

在等菜的时候,店小二送上了清茶。喝一口唇齿流芳的香茶,望着熙熙攘攘的人群,欣赏着千年之前的大唐盛世,怎一个爽字了得啊。

正陶醉在这千年之前的风土人情里,忽然听到街道上似乎比刚才更加热闹了,还不时伴随着由远及近的马蹄声。

“是吴王殿下从安州回京城了!”附近桌子旁的几位女子神情都激动起来,竟然还纷纷跑到了围栏伸头张望。

“果然是吴王殿下,听说这次是圣上特地将他召回长安的。”

“圣上一直十分宠爱殿下,想来这次也是思念殿下了吧,毕竟殿下一去安州的封地就是好些年。”

“看,看,是殿下啊!”一位娇俏的小姐激动得连声音都发抖了。

“殿下还是那么俊美,果然不愧为长安城第一美男子的美称……”

“啊,殿下……”还有一名女子干脆夸张地晕了过去。

长安城第一美男子?起初我也没有在意,但一听到这几个字,我也立刻有了兴趣,能夺得这个头衔的男人该是美到什么样了??

吴王殿下,莫非是那位初唐最为悲情的皇子——吴王李恪?

我将茶一放,也走到了围栏处,向下张望。?

在纷纷扰扰的人群中,她们口中的那位男子仿佛黑夜中闪耀的星辰般醒目,然而,虽然耀眼夺目,他的周身上下却又没有一个皇子应有的霸气与傲气,而是散发着一种深沉而略带忧郁的气质,犹如湖水一般沉静深邃的黑眸静静望着前方。?

我将身子前倾了一些,想看得更仔细点,忽然被人撞了一下,不知有什么东西从我的身边掉了下去,居然不偏不倚地掉在了吴王的头顶上。猝不及防的吴王殿下莫名其妙地挨了一下,自然就抬头往酒楼上看。

顿时,我又听到了身边传来的一阵阵吸气声。

“什么人!竟敢偷袭吴王殿下!”他身边的侍卫们立刻一声大吼,纷纷抽出了刀剑,将这座酒肆团团围住。

哗啦啦,我只听得周围一阵衣服裙角摩擦的声音,再一看,所有人好像都跟说好了一样,齐齐倒退了好几步。

这个,现在的情形好像是大大不妙,我似乎明显处在当炮灰的位置上。

一名侍卫眼明手快地从地上捡起了那支簪子,递给了吴王。咦?这个簪子怎么有点眼熟,我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自己的头发,啊,那不正是我的摩羯荷叶纹银钗吗!

“不过是个簪子而已,何必大惊小怪。”吴王低头扫了一眼,似乎并不在意,正打算继续向前,我犹豫了一下,还是讪讪在楼上开了口,“呃——我能不能拿回那支簪子?那支簪子好贵的……”

他微微一怔,蓦地抬头,正好对上了我的视线。

正是阳春三月,空气中泛着微微青涩的新鲜的芬芳。春天的风裹挟着粉色的花瓣吹了过来,淡淡的阳光在他的背后闪耀着,隔着那漫漫飞花,我看到他的唇边扬起了一抹淡淡的笑容。

第113节:吴王李恪(2)

那个笑真美。

明媚不过这个微笑,优雅不过这个微笑,风华绝代不过这个微笑。?

“这位姑娘,这是你的簪子吗?”他手持那支簪子问道。他的声音清新冷洌,还带着几分冷静成熟。

我点点头,“是……我可以拿回来吗?”

他低头朝着身边的一位侍卫说了几句,随手将那支簪子交给了那个侍卫,那个侍卫立刻朝着酒楼里跑了进来,而那些气势汹汹的侍卫们也收回了手里的刀剑。

我从那个侍卫的手里接过了簪子,再往楼下望去时,他已经走远了……吴王李恪,没想到,一来这里就能碰到个有名的历史人物。

不过,这样灵秀的人物,却也摆脱不了那悲惨的宿命……?

身上忽然冒起了一股寒气……我朝四周望了一眼,那几位美女正虎视眈眈地盯着我,眼神之锐利让我难以招架。

我干笑了几声,连忙闪进了酒肆内,恐怖啊,只是因为和他说了一句话,居然就成为全民公敌了……?

在酒肆里用完了餐,我就逛到了西市,顺便找了一家客栈落脚。虽然在这里乐不思蜀,我也没忘了自己的任务。只是,我一介平民,想要接近高阳公主是何等的困难,就算想混入房府做丫环,都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不过,不管怎么样,我还是决定先去踩点。?

高阳公主所嫁的人是当今宰相房玄龄的次子散骑常侍房遗爱,虽然本人官职一般,可他的父亲房玄龄却是深受唐太宗的宠信,所以才会把最喜欢的高阳公主嫁到了他们家。

房玄龄的宰相府就位于长安城的东面,环境优雅,闹中取静。这是座典型的唐代建筑,出檐深远高大,气势磅礴,雄浑阳刚,格调庄严古朴,唐代特有的朱红与白色的组合,产生了一种鲜艳悦目、简洁明快的色彩美。自由舒展的屋檐弧线,在青天的映衬下如同振翅欲飞的大鹏,强大的视觉冲击力让人不敢正视。

府门外更是守卫森严,别说混进去,连靠近门口也是不可能的。

我在四周转了一圈,暂时也想不到什么好方法。

这次的任务,似乎比我想象的更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