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军如愿以偿的考进了师范学校,当老师,受人尊敬,那是他一直以来的梦想。伯伯和伯娘特意为小军杀鸡来庆祝,也请了秀云母女。

饭桌上,伯伯喝的醉醺醺的,端在手里的酒杯直晃荡,“儿子,来喝一杯酒,以后就是大男人了。”伯娘扯着伯伯衣裳“娃他爸,大娃还小呢,喝啥酒。”

“你个娘们家的不懂,今年满十六岁了,是个大男人了。大男人咋不能喝酒?”

小军喝下辣辣的烧酒,觉得一股子火辣气直冲脑门,一下子也变得豪气起来。

“爸爸,妈妈谢谢你们,这么多年辛苦了,我敬你们!”说完又一口闷下去一杯,这是那种八钱的大杯子。两杯下肚小军激动的还想说什么,但是因为不胜酒力趴在桌子上喝醉了。

伯伯和伯娘却因为小军刚才那句话愣在那里没回过神来,伯伯借这酒疯喊道“我儿子长大了,终于长大了啊。”说着说着一个大男人的哭了出来。伯娘在旁边一边抹泪一边嗔道“你个背时的,今天是我大娃喜庆日子,说那些干什么嘛?”

两人一辈子守着土地过日子,还要供两个学生娃上学,那日子得有多难啊。但是现在好了,小军上了师范学校,而且学校里有补贴,等两三年出来就能端上“铁饭碗”,一辈子都不用为吃饭发愁了。

最难得的是小军懂事了,知道父母不容易,那一句“幸苦了”又怎么能道尽父母辛酸,但是至少娃子能理解父母了。

“当家才知盐米贵,养儿才报父母恩。”

下沟有的娃子大了翅膀长硬了便撇下父母去逍遥,到处惹事,还让父母去收拾烂摊子。想到这些,两口子看着醉趴在桌子上的儿子心里突然觉得好幸福,再苦再累都值了。

老太太又想起了小孙子了,而且随着年级越来越大,现在都七十三岁。俗话说“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请自己去。”但是自从上次张强把志宏接走后这么三年来硬是没回来过一次,电话也没有一个。

秀云不自觉的将秧苗的手紧紧拽在手里,发现自己好怕失去这个女儿,不过她却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以前还差点生生打死秧苗。

秧苗很自然的考进了县城里的重点高中。

秧苗以前最远就到过镇上,县城还是第一次来。秀云喜气洋洋来送女儿,拧着大包小包的,长途司机最讨厌这些大包小裹的占地方,上下车还麻烦的很。不过秀云兴致很高,一路上都是笑嘻嘻的巴不得别人问她干什么,她就回到“送女儿去县城读书呢。”然后又可以长篇唠叨一通自己女儿是如何成绩好如何懂事乖巧。

这时,每当有人向秧苗投去疑惑的目光,秧苗都会善意笑笑。

高中住宿比初中好多了,连宿舍楼都是五层高的大楼房,而且每间寝室只有八个床位,都有独立的储物柜配给学生,看上去非常的整齐。

去的时候,只剩下两个床位了,都在上铺,秧苗选了一张,秀云就开始忙不迭的帮秧苗铺床。

一边给秧苗讲“有事一定记得打电话回来知道不,现在生产队长你张老辈子按了电话了,接电话只要五角钱就可以了,不要舍不得哈。还有吃一定要去多打点肉来吃,高中的学习任务重,不能把身子拖垮了,钱没了给赵老辈子那里捎个话,我给你送来就是了。家里的事情就不要担心了,你只管好好读书,多长点本事,莫要让沟里的人笑话…”

秀云在那里絮絮叨叨的说个没完,秧苗觉得很舒心,倒是在寝室里先来的几个坐那里闲聊来着,还有两个也是来送子女的母亲这会都被秧苗妈妈给念叨的没了声音,有两个穿着光鲜的高挑女生索性跑了出去。

另两个妈妈级别人物也是穿的很贵重的样子,看那金戒指,金耳环的,听了秧苗妈妈的絮叨忍不住皱眉头“大姐也是来送女儿上学的吧?”这不是明知故问么,就是想打断别人说话。

“诶,是的,我娃考上高中呢,这么远的路,让她一个人来咋放心的了呢?”

“哦,看你们是农村里来的吧?”贵妇人语气有丝难掩的轻蔑。

“诶,是的,我们是黄果树那边张家沟的。”

秀云还在那里兴致勃勃的说,却没发现对方已经满脸黑线,还沟沟呢。

秧苗在心里偷着乐,她不介意别人的鄙夷,鄙夷又不能让自己少块肉。倒是看对方被自己妈妈给憋的那样子哟。不过秧苗看见妈妈这样高兴,心里觉得非常的轻松,轻灵。像是某种枷锁又被解开了一道样。

另外几个女生彻底被秀云憨厚的回答惹笑了,那贵妇人有点不自在,但任由她怎样旁敲侧击的讥讽,都像是一拳打在棉花上一样,最后只得拉着另外一个女人气鼓鼓走了“屋子里空气不好,还是出去透透气,顺便看看她们这个学校算了。”

秧苗小声在秀云耳边嘀咕道“妈,你知道不,你刚才可把那两人气坏了。”

“啥,我干嘛气她们呢。哦,哈哈,你说刚才啊,她们怎么问我就怎么回答好了,咋个又气到了呢。城里人真是小气的紧呢。”

“嗯嗯,是的是的,我发觉妈现在是越来越有气势了,也更好看了。”

“去去,一边呆着去,我把蚊帐挂起,现在蚊子凶的紧。在我女儿身上咬两个疙瘩我可不干。”

“好,知道了。”秧苗觉得原来享受也是这么美妙的事情呢。

寝室另外四个女生见秧苗母女嘻嘻哈哈的说悄悄话,心里没来由有些酸,除了小时候在母亲怀抱里撒过娇,越大了就越疏离,母女间能分享的就越来越少,隔阂就越来越大。

女儿对私人空间要求越大,对母亲的怨忿也越来越深,到什么时候双方只剩下简短的问答。

就像刚才两位城里母亲,对女儿说的最多的就是好好学习,除了学习还是学习。对于孩子来说为了学习而学习是一件多么累的事情。她们觉得秧苗好幸福,有这么亲且密的母亲。

所以每个人都有被羡慕的权利,就像秧苗,曾经的她是挣扎在生存线上的,多余的人,母爱被弟弟瓜分了去,父爱则在她生命里根本就没存在过。

现在虽然弟弟跟爸爸去过好日子了,但是妈妈却一天比一天舒心,原本属于自己的母爱也渐渐回归,自己修炼的心境也在逐步提高。真希望这样的日子就这样一直延长下去。

第一卷 凡尘劫 第三十二章 生命本源

第一卷熙攘尘世第三十二章生命本源

浑沌空间里的晶核圆球团散发的乳白色光晕又扩大了一倍,其生命气息也更加的浓郁。

秧苗想看看那么多的小球究竟是怎样排列凝结在一起的,但是现在里面又何止千个小球,秧苗仔细观察了半天也没弄清楚个究竟。

这时秧苗联想到在初中的生物课上,讲到了细胞分裂的知识,再结合生理卫生书上说道,人最开始就是由一个细胞分裂长大来着。

秧苗想起这些,再看浑沌空间里的那个小球,便豁然开朗起来。

她想起自己第一次进入混动空间时的样子,那时候自己魂魄已经离开本体,按照常人的话肯定是活不了的。因为以前修炼了一年多,只是普通人的体质根本没有办法在这么灵气稀薄的俗世解开修炼封印的,但是在那个时候恰好把生命本源从父母恩赐转移到自己本体上,这样修炼之途就顺利成章了。

然后再在自己神魂的触碰下将其激活,从而带动整个身体元气的运转,进而修复身体损伤。从新活了一次。

从另一个意义来说秧苗已经拥有了自己的生命本源了,现在修炼的也是自己的生命本源,所以她没有像其他修炼者那样有所谓的瓶颈,修炼也不是逆天而行,而是顺应自己的生命法则。

秧苗觉得每次对母亲好,心里就会轻松一些轻灵一些,特别是三年前母亲从厦门回来那次,自己接连照顾母亲一个多月,那个时候她能很清晰的感觉到自己心灵的蜕变,浑沌空间的生命本源就像被一层层的被解封被解冻样,不断的拓宽其在浑沌空间中的疆域。

原来每个人来到世界上都是受了上天恩赐的生命之源,若想脱离生命轮回,就必须的了却恩,了却怨,如此方能得成大道。

而其他的修炼者走的路子和秧苗的恰恰相反,是舍本逐末,在背负天恩的基础上想要修炼出跳出逆天的大道,当然是如同逆水行舟难上加难,而且对身体素质以及环境灵气等都有非常高的要求,修炼不进就退,再加上没晋升一个等级都会遇上心魔天劫之类的,所以称之为逆天一点也不为过。

秧苗后来在与其他的修真者接触后才知道自己现在是多么的幸运,可以拥有自己的生命本源,并且进行修炼。可是这样的机缘可谓万中无一。谁能在那么小的时候便能拥有自己独立的人生观,并且又在机缘巧合之下坚持不懈的修炼了一年多,因为那个时候的修炼对秧苗来说根本没有任何实质上的意义,但是她任然能够一直坚持。这就非常的不容易了。然后是了却父母生身之恩,正是因为她有一年多的修炼基础才能在魂魄离体的时候激发身体潜能,进而将生命本源收入自己本体。

可见这一啄一饮自有其规则的。

秧苗依旧和在初中时一样,床上挂了厚重的蚊帐,每天都是三点一线的生活。

县重点高中坐落在靠近县城中心,属于半封闭式的教学。为了避免学生被外面的喧嚣打扰到学习,学校修了近三米高的围墙,再间隔几米的绿化带。

高中相对与秧苗度过的初中来讲,不仅大上了几倍,教学设施也更加的完备。

光食堂就有三层楼,每一层都可以坐几百个学生。还有娱乐中心,高中开设了舞蹈班,绘画班以及其他的兴趣班,就有像舞蹈室之类的占了一栋楼。

最让秧苗兴奋不已的是那一栋三层楼的图书楼,除了一大部分教学相关书籍文学类书籍,还有一部分工具书以及一些杂书。

除了上课和修炼的时间,秧苗把自己全部都放到图书室里,成了图书室除了管理员第二个出勤最多的人。

就像上面对于修炼方面的总结,也是看了几本关于修炼的书和自己的实际情况得出的结论,而这结论也在以后与其他修真者接触后得到了证实。

不过能够记录进寻常书里的,毕竟都是修炼的皮毛,根本就没有涉及具体修炼方法,饶是如此对于秧苗来说也是受益匪浅。

高中与初中不同的是,同学都渐渐步入青年时期,少了几分幼稚,对社会多了几分自己的认知,并且渐渐形成自己的人生价值观。不过现在的秧苗却完全没有这些青春期的驿动,也就没有其他同学那样的躁动,冒进。

所以开学两个月了,除了新生介绍会上秧苗出现在公众的视线外,平时几乎连老师都可能没有注意到这个同学的存在。

班上好多同学都是县城的,生活条件比起农村来说不知好上多少倍,虽然不是个个长得非常漂亮标志,但是加上合体的衣着打扮,以及长期养成的优越气质,想不将秧苗的村姑形象完全掩盖下去都难。

张秧苗有什么,就是皮肤好一点,身段好一点,还有什么?论交际,秧苗根本就很少出现在公众场合,就连冬季球类运动会,秧苗都没有去给本班的同学加油助威。论学习成绩,一个中等水平的学生,是最容易被老师和同学忽略的一个群体。论背景,一个山旮旯的小女娃子,根本谈不上好的家事,也只有最近两年才真正进入温饱阶层。

最郁闷的是,秧苗不仅没有一个农村娃的觉悟,还我行我素,不修边幅,一个女孩子,要是在学校外面看见的话都会以为哪里来的难民或是乞丐吧。

有时看见穿着过时又保守的秧苗都会稍稍绕开一点,免得对方身上的灰尘沾到自己身上。而老师注重的更多是学生的学习成绩,秧苗以她一贯的作风都是处在中上游水平,很难引起老师的注意,而且在一年级下学期就要面临分重点班和普通班,在十多个班级中,秧苗的成绩最多能进中班就不错了。

而且在高三高考,学生的升学率也直接与老师的奖金挂钩,这种种原因都让秧苗处在被人淡忘的地方。

不过秧苗很乐意这样的日子,平淡充实,重要的是自由。没事就往图书室里钻。从来没有人会拒绝知识的,只是在吸收知识的过程实在枯燥的很,能耐得住寂寞的往往很少,博学的人就更少。

秧苗却恰恰具有这些优点的人,她不仅好学,而且能在学习中找到自我存在,再加上修炼带来的更加敏锐的思维,以及过人的记忆能力,更是让她在知识的海洋中如鱼得水。

有了更多时间的静心修炼,秧苗的功力也在突飞猛进。

这天晚上秧苗如往常一般入定,很快沉入修炼意境中。

她感觉到浑沌空间有一丝躁动,就像第一次孕育出生命本源时那样。

生命本源在秧苗长期不辍的修炼下,元气量已经达到饱和。内部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秧苗感觉到那种生命气息无比的浓郁,忍不住进入其中感受本源能量对灵魂的洗涤。

秧苗完全沉浸其中。

生命本源通过一些列的聚合变化,最终将无数的小球凝结为一个花生米大的生命囊。

对,秧苗感觉那就是一种囊的感觉,还能感觉其中生命的搏动。

就像,就像自己一样。自己的灵魂,自己的生命一样。

轰的一声,另一个异空间解封了。秧苗识海这时瞬间打开。

以前秧苗在书上看到,说每个人都有识海的,但是她自己却从来不知道自己的识海是什么样子,因为她从来没有进入过自己的识海。

现在浑沌中诞生的生命囊,将识海的封印给打开了。

到现在秧苗才终于算是真正拥有自己的生命本源。

到现在她才终于可以指着天说“我命由我不由天。”

第一卷 凡尘劫 第三十三章 识海

第一卷熙攘尘世第三十三章识海

识海就是灵魂的居所。

秧苗第一次看见自己的灵魂。

那是一团银白色的光晕组成的球体,静静悬浮在识海中央,四周如一个大型的圆形花圃,被红黄蓝白紫分为五个区域。

现在花圃里一片生机盎然,中间的魂魄也鲜活起来。

秧苗从来没有想到自己的识海是如此的广袤,如此的美丽,而且充满了生气。

秧苗注意到灵魂和浑沌空间之间似乎有一种微妙的联系。

就像,就像母体与婴儿间的脐带一样。灵魂是本体,浑沌空间的生命本源就是正在孕育的婴儿。

秧苗被自己的这个想法惊呆了。

不是说修炼是从炼气——筑基——结丹——丹碎婴成——大成——飞升么?为什么自己自己没有感受到其中的阶段呢。似乎从最开始修炼到现秧苗都没有遇到书上说的瓶颈或是心魔,仿佛一切就是那么的自然。

而且随着境界的提升,秧苗可以运用的功力也大幅度的增加,再也不会像小时候用小刀劈砍一棵小树都会耗尽元气,而且通过不断的训练,秧苗现在也能更加精准的控制元气,威力大了何止几倍。

现在就是空手对上三五个大男人,秧苗凭借自己敏捷的身手也能毫发不伤的全身而退。

秧苗有时候都在心里腹诽,这就是修炼的好处啊,看来当初果真没有选错路子。最重要的是秧苗现在无论在那里都有一种自信,这中自信来源于对自身安全的完全放心的自信。

自信并低调。

秧苗从入定中恢复过来。

现在她已经能完全自主的控制入定节奏,比如留出一丝神念保持对外界的警醒,还有对入定时间的控制等等。

这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因为,她现在修炼的是自己的生命本源,并且开启了自己的识海,留出一丝神念在外面,秧苗在识海内就可以知道自己本体发生了什么事。

而其他的修炼者,往往入定很难,入定后对环境的要求非常的高,而且很难自己控制入定时间,只有等修炼到一定的阶段才能自主清醒过来,这样是非常的危险的。所以有师门的修炼者在闭关的时候都是有护卫的,每过一段时间就得看看以防发生意外。

不过有件事情一直都是秧苗的遗憾。那就是元气的运用功法,现在是空守着一座宝山却用不了,那是件非常郁闷的事情。若是遇上一般的小蟊贼自己肯定不在话下,要是遇上有恶意的其他高人,自己现在可是连一点保命的手段都没有的。

秧苗看见一部关于日本忍者的电影,就是用易拉罐的皮子切割成有尖角的武器,类似四角星形状。秧苗看中的是这个原材料非常好找,现在校园里好多有定家底的学生都是爱喝易拉罐装的饮料,在校园的垃圾桶里扫荡一圈就可以捡好多个。

秧苗想到这里觉得这个办法非常可行,几乎就不用什么成本,还可以练手,在危急时刻像电影里那样扔出去几个暗器,说不定真能起到作用。

同寝室的小莲小琴小倩都是家就在县城里的,自小就觉得自己比别的孩子优越些,而且为寝室里有那么一个邋遢的女生非常的不满,现在更郁闷的是那个秧苗还去捡垃圾,这也太丢寝室的脸了吧。

小倩嫌恶道“那个啥,你没钱就啃一声吧,还去捡垃圾,你不嫌丢人我们可要面子的。”

“呃,说我吗,我捡的是易拉罐。”

“切,不是说你还是说谁啊,真是的,唐勇他们都知道我们寝室有个捡垃圾的,看见我就说我身上有股垃圾味道。你叫我以后怎么见人啦。”

“哦,这些易拉罐不脏呢,脏的我都洗掉了。要不以后我不带回寝室了嘛。”秧苗笑嘻嘻的,仿佛对别人的嫌恶一点都没有那种自觉。

“哎呀,小倩你还在那里嘀咕个啥呢,看人家穿的比垃圾堆的衣服都烂,再去捡垃圾也是正常的事情。大不了我们搬出去住就是了,我们又不是没有钱。”

“嗯嗯,我就是想体味一下学校生活才要求来住校的,我妈还心疼好久怕我受苦了呢。要不我们一起去租一套公寓,就我们三个住算了,啧啧,你看这寝室里乌烟瘴气的。真是受不了”小莲小琴附和道。

“不,我就要住校。即使要搬也是那个小乞丐搬,是她把整个寝室弄得这么糟糕的。”小倩倔强道。其实不是她很想住校,是因为唐勇也住校的,要是她搬出去了,那以后不是见面的机会就少了么。

小倩和唐勇都是富裕小区的,从小便一起读书啥的,算的上是青梅竹马了。两人对对方都有那么一点意思的。以前在父母的眼皮子地下,关系没有公开,现在都住校了一个月才回家一次,又加上青春期两人的关系一下子明朗起来,就连在教室里一下课就黏在一起卿卿我我的。

唐勇这男娃子秧苗有那么点印象,要是真没印象就怪了,因为唐勇经常来女生宿舍下面等小倩,在教室里也不顾形象搂搂抱抱的。瘦高个,经常穿一身深灰色夹克,爱笑的很,见了漂亮的女生总爱目送一段距离。

其实秧苗真的不管小倩她们几个情绪,她们也不能把自己怎么样,难道真敢将自己东西丢出去,把自己赶出寝室不成。她们不敢,标准的色厉内荏。

但是经过她们这样一闹,秧苗在寝室里就显得更加的孤立了。

另外几个女生也是农村或是城边上的,虽然更那三个富家子弟没法比,但是比起秧苗来还是好上很多。因为除了吃饭外,她们往往还有余钱买些化妆品新衣服包包什么的。她们不可能为了秧苗和另外三人对立的。

秧苗彻底被孤立起来了。

其实秧苗本意无论住哪里都无所谓的,或许在外面租房子住自己还更自由些,但是家里的经济条件不允许。现在人在外面不必在老家,出去摸个泥鳅黄鳝的都能卖点钱,这几年的生活全是妈妈一个人在支撑。

秧苗叹了一口气,道不同不相为谋。自己注定和这些人不是一条道上的。在她们眼里只有门当户对,不是自己一个村姑可以融入对方圈子的。

外面住或许多花点钱,但是以后也更自由,个人空间也大些。于是在课余的时候秧苗便更加疯狂的捡垃圾去卖。因为她需要钱去租房子啦,不可能总是问问妈妈要。想这几年来坐吃山空的,妈妈的存折上怕是也剩的不多了吧。

秧苗每天下午都将捡来的垃圾收集起来拿学校外面的废品收购站去卖。

刚开始的时候学校保安甚至将她当乞丐当小偷盘问,当自己把学生证什么的都拿出来,最后将班主任都请来了才算相信她是一名高一学生。班主任虽然觉得秧苗的形象给自己班或是学校影响都不好,但是念着对方是山村的贫困学生,现在是捡垃圾去卖又没有找学校解决负担,算是自食其力,跟门卫打了招呼,以后算是为秧苗开了一个方便之门。

第一卷 凡尘劫 第三十四章 小玉片

第一卷熙攘尘世第三十四章小玉片

高一下学期的时候,秧苗终于搬出了学校,在县城边上找了一家民房租下来。

民房在一个四合院里,里面有三户人家,其中一户现在就剩下一个老太太守屋子了,两个儿子在外面买了房子本来想把老母亲接过去的,无奈老太太对老屋有感情了舍不得搬,觉得自己现在还能行,就一个人在老屋里过,儿子媳妇偶尔过来看看,送些生活品什么的。

那个出租的广告打了好久,但是一看到在那么破旧的四合院里,而且离城中心又远,交通不方便,还只有一个老太太在屋里,要是出了什么事情怎么说的清楚。所以直到秧苗看到那则消息才果断租下来。

秧苗其他不管,只要够便宜就好,即使离学校远点也没关系,她现在走路速度很快,而且还可以边走边锻炼身体,这么十来里路半个小时就到了。何况比起小学时候走几十里山路去读书,现在都是平坦的宽阔柏油路,相比下不知好了多少倍呢。

秧苗租的是一个角落里独立出来的杂物房,每个月四十块钱。是附近最便宜的房子了。虽然房间本来是放农具之类杂物的,但是现在土地都被征用了,也没土地可种,把东西全部堆到角落里,正好租出去可以收点零花钱,还可以陪老太太,不至于太寂寞。

老太太和秧苗的奶奶不一样,不仅有农家人的小气还有突然发达起来的那种自傲。看秧苗这个山里丫头就觉得自己格外高大,虽然几年前她也是一个农村老太婆来着。

老太婆对家里的一切事物都非常的计较,后来觉得那些不用的锄头扁担之类的放秧苗的小屋里也不太放心,索性叫秧苗将那些东西全部搬到一间偏房里。

秧苗自然非常乐意这样,本来就五六个平方的小地方,光那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就占了半间屋子,连床都放不下。

秧苗把小屋里里外外打扫一遍还用拖把拉了一通,总算是可以住人了。但是老太太小气的很,明明家里有一张不用的木板床也不给秧苗用,说是自己儿子有时会回来要住的。

想想也是,人家的东西爱怎么安排就怎么安排,能借给自己用是人家大度,不给用也是人家的权利。

随后秧苗又花了十多块钱去旧货市场上买回来一张单人床,一个小方桌一个小凳子。本来想再买口电饭锅自己做饭的,但是老太太觉得那个太耗电了没应允。

开学前一天,秧苗就把自己的小窝打理好,然后找老师办理了走读手续。大概老师也是听了她们寝室的风声,这些事情只要没闹出大的篓子,老师一般不会主动要来怎么样。再加上里面有几个都是县城里的人,父母都是有点关系什么的,所以为了学校团结以及形象问题,自然乐得秧苗搬出去住。客套话也是要说两句的,比如生活上有什么困难,学习有什么难处,同学关系融不融洽之类的都可以尽管找老师…。

秧苗终于搬出去了,原寝室的人总算松了一口气。

走读自然就不用每天早上做早操,上朝读课,下午也可以少上一节课,晚上更不需要上自习。

这样,秧苗就有了更多的个人时间自由安排了。

小窝虽小,但是简洁明了,让秧苗舒心不已,现在再也不用担心别人的嫌恶了。不是秧苗神经大条,而是根本就不想和那些人争执。

秧苗自从去过旧货市场买过一次床,就喜欢上那条小街。除了一些旧家具,在旁边一条街上还有一些旧的古玩,秧苗对这些没见地,但是看着那些古色古香的东西,经历了岁月的沉淀,有一种古朴沧桑的气息在里面。光是欣赏也是非常愉悦的事情。

所以每天下课后秧苗就来到古玩市场上溜达,一家家挨个看。这些商贩好多都是附近的住家,自己去收购一些小玩意来卖,有的是其他地方来的,大概看这里的氛围好,因为在城边上的民居里开的,也不用担心天天被整治。

开始一些商贩见秧苗很认真地看东西以为有戏,结果不过是一个没家底没油水的愣头青。后来理都懒得理会。

不过秧苗也是真心喜欢这个地方,有时看见喜欢的小物件也会掏腰包买下来,前提是不要太贵的那种。

要说这么长一条街几百个店铺没一点真东西也不见得,但是好的东西,这些人都是浸淫其中好多年的老手,眼睛毒的很,好的真的东西价格不是秧苗现在可以问津的,即使现在秧苗要求想看看,都会一袖子拂开,没钱还看东西不是寻开心么。

小街上买古玉的占有四成,秧苗莫说知道是不是古玉,就是真假玉石都难辨别清楚。

秧苗看着小摊上摆了几十件玉器,觉得那个像铜钱形状的玉片很有眼缘,拿起一看貌似没什么出彩的地方嘛,就在她想把玉片放回去的时候,觉得体内的元气有一丝躁动,像是与玉片有感应一样。

秧苗顿时觉得这个玉片不一般,这么久了秧苗从来没有遇到过可以引起体内元气共鸣的东西,说不定这是关于修真者用的东西?一个念头在秧苗脑海中一闪。

秧苗在摊子上又捡起一个小玩意朝在一边打麻将的老板问道“老板哪,你这两个小东西咋卖的?”

“哟,小丫头今天是真想买东西啦,有钱没有哦?”老板姓吴四十多岁样子,一家人都住这里。

“吴伯伯说哪里话呢,不是看这两个小东西好玩么,你给说个实诚价吧。”秧苗嬉笑道,她还真怕对方知道这个小东西不一般。

“拿去嘛拿去嘛,两个五十块就是了,老熟人也不宰你了。”放在外面摊子上的东西都是小玩意,真的都没几个,何况都是不知经过多少人淘过,剩下的都是渣,放那里纯粹是撑撑门面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