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蓝说:“你说过我的存在,只会提醒你那件该死的车祸是怎么发生的…你并没有忘记我是谁吧?我是…”

“你是照顾我整整十二年的女孩。”江淮打断了她,“这很不容易!你知道吗?我感激你,我过去说的,是气话、是糊涂话,却绝不是真话。明蓝,我得清清楚楚地告诉你,我不会原谅你的父亲,可我也没有任何立场去恨你。你从来都是无罪的、自由的,我把你看做…自己的小妹妹,虽然我这个大哥这些年来做得很失败,可我的心是这样想的。我永远记得有一个小妹妹,钻在我的床帐里,拿着蚊拍给我赶蚊子的模样,也永远记得你受了我的气之后,还一味包容我的模样,我也会记得,你为了照顾我做那些最脏最累的工作,这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的事。可是明蓝,如果有一天,你走出我的屋子,不用再为我做这些事,我会更高兴的。”

“你…”明蓝的唇瓣颤抖着,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在说什么?”

江淮道:“我在说,我想你能得到一个女人应得的所有幸福。”

她忽然悟到了些什么:“江淮,你带我来岘港,也是为的这个?”

他闭了闭眼皮,表示承认:“我不想我的母亲再给你施加压力。她…起先是误会了我对你的感觉,以为我想得到你,咳…这怎么可能呢?后来,我和时薇订了婚,她又觉得不能轻易放走你,她又找你谈过,试探过你是不是?”

她讶然:“你在门外?”

“我那天正好想去她房间找她谈谈岘港酒店的事。”他说,“我听到了你的回答。你这个傻姑娘,你怎么能应承她一辈子不结婚,一辈子做我的护士?那时候我只想让你逃得远远的,逃离她的掌控,不要成天再受她的摆布。”

“她并没有摆布我什么。”她说,“是我自己愿意的。”

“你在江家待久了,当然会不自觉地受到我母亲的影响。”他叹息道,“也许,这坏影响也有来自于我的。我看上去太凄惨,让你不忍心丢下我是吗?”

“不…”

“别说谎,”他笑了笑,“我知道自己很惨。可是,我还不至于想累及无辜。所以,我说服我母亲,把国内的生意交给她和其他人打理,主动要求去建设岘港的酒店。我跟她说,等这边的生意稳定了,过个两三年,我就回国去。其实,我是想,有了两三年让你喘息的时间,你可以真正看清楚自己的人生需要,你可以直接从我的身边远离。明蓝,在江家工作并不是个好选择,只有离开,你才能获得幸福。”

“这这对我而言不仅仅是一份工作啊!”明蓝嗫嚅道,“这是替我父亲赎罪,也是…也是我想照顾你的一片心。”

“你的心我感受到了,可是,到此为止吧,”他吃力地别过头去,“你也知道,这种事无法勉强,我无法回应你。至于赎罪,你无罪,何谈赎罪!何况你做得再多,也不能挽回已经发生的悲剧了。可是,我还没有蛮不讲理、心思扭曲到需要拉一个人与自己同埋在一个悲剧里的地步。”

“你从没有和我说那么多…”她拿脸蹭着他的手背,“江淮,已经发生的悲剧我们无力阻止,可是不管有没有人陪你,我都不允许你被埋在未来的悲剧里。我很渺小、很卑微,可是,如果说,我过去的确存过很傻、很傻的念头,希望能做你人生悲剧的陪葬,可现在我不那样想了!我想凭着自己很小、很小的力量,陪你走出那个悲剧。你不必劝我离开,在我做到那件事之前,我是不会离开的。”

江淮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原先抿得很紧的嘴唇渐渐启开:“看样子,我是得活出些样子,让你能快点放下我。”

她摇头,含泪笑道:“不是为了我,而是为了你自己。当然,那个时候,你不再需要我了,我一定会离开。”

“勾勾手?”他的右手动了动,

她松开他的手,见他动作迟钝地收起其他四根指头,比出小手指来,破涕为笑道:“好。”

她纤细的小指勾上了他的指,轻轻晃动了两下。“你这个做哥哥的,不晓得到时候会不会舍不得地哭哦。”

他一愣,意味深长地道:“我想我会的。”

第28章 庆与云

明蓝将吉他收进琴袋里。南庆去中国的那几天,她在家没有少练习,功夫不负有心人,今天的课上她收获了不少表扬,心里很是得意。

她起身告辞,南庆挽留道:“急什么?吃了饭再走吧。”

她说:“你忘了,前两天我说过要在会安找家铺子给江淮裁布做衣服的。”

南庆吸了口气,平静地说:“没忘,这样…你若是想去上回那家店,倒不如吃过午饭我陪你去,应该还能给你拿个不错的折扣。”

“呵,那太好了!”明蓝也不和他客气,“可是南庆,你收我这个弟子也太亏了,非但没有学费赚,还回回包饭,嗯…一会儿还得亲自出马为弟子讨人情,真是不敢当!”

他冷哼了一声,背过身去:“你也知道啊,那你可得记得还了。”

他的口吻听上去还真有些严肃。好在她已经有些摸准他的个性了,不会再像刚开始认识他时把他的玩笑话都当真。她绕到他面前,嬉皮笑脸道:“你说嘛,怎么还?”

他似乎很认真地想了想才回答:“你要给江淮做衣服,是不是?”

“嗯。”

“还要做两套?”

她倒没想到,连这个话他都记得。“是啊,他的衣服要常换,多几套,用来替换着穿。”

“你会裁缝?”

“不会。”她道,“我有尺寸,想裁了布料让店里的裁缝做。”

“你不会裁衣,会不会其他的?”

明蓝想,他指的应该是女工针黹一类的活计,便答:“我会织围巾。”

他笑了笑,看上去对她的回答很满意:“很好…你替我织一条围巾怎么样?”

“啊?”这一回,她判断不出他这是玩笑还是认真了。

“替师父织一条围巾很为难么?”他挑了挑眉,表示抗议。

“可是,这里那么热,用得上围巾么?”

“岘港一带虽然很热,往北走就不一定了。我有时会去河内演出,那里的冬天和中国广西一带差不多,冷的时候也不到十度呢!”

“哦。”她想了想,他说得也对。再一想,他一个人生活在会安,身边没个亲人,养父母和他又是那种生疏的关系,恐怕还真无人替他想到一些生活细节。他自己又看不见,也不方便出门买东西,要是周围照顾他的人缺乏眼力见,凉了热了忽视过去也不无可能。

此刻,他长而浓黑的睫毛微微低垂着,嘴唇启开一道缝,隐约露出洁白的牙齿。看着他那近乎带着祈求的姿态,她不再犹豫便想立即应允:“只要你不嫌难看,我就…”

他像个愿望得逞的孩子,伸出手臂摸索到她的肩膀,轻揽住她说:“你忘了吗?我可是个瞎子!”

他这样说自己,她却没有安慰他的想法。因为,他的声音听上去是那样愉快。她也轻松地跟着他笑出了声。

“可这里有卖毛线吗?”明蓝想到一个疑问。

“毛线的事我来解决,到时寄到江淮那里,可以吗?”

“好的。”

“师父不会白要你礼物的。”南庆的唇边勾起一抹微笑,“我也有一份特殊礼物送给你。”

明蓝见他神神秘秘的样子,不禁有些期待。“现在揭晓吗?”

“不。”他的笑意加深,“不过你也别心急,等下吃完饭,陪你去裁缝铺的时候就告诉你。”

“Khanh anh!”与店铺外间与内堂相连处的花布隔帘被掀开,笑盈盈地走出来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姑娘。鹅蛋脸、薄嘴唇,笑起来左脸颊有个小酒窝,显得很娇俏,皮肤也是当地女孩少见的白皙细腻。许是之前店员已经提前告诉她南庆的到来,布帘还没等完全掀开,她便已经出声招呼开。

明蓝来岘港也大半年了,她知道当地人习惯用兄弟姐妹来称呼彼此,那姑娘冲南庆叫的正是“庆哥”。见那个女孩亲热地走到南庆跟前,兴奋地挽起他的手臂,明蓝下意识地向后退了一步,却被南庆敏锐地拉住了。

不知道为什么,对于他的举动,她有点莫名的高兴。

南庆用越南语给那女孩子介绍了明蓝,又转头对明蓝介绍道:“这是我妹妹垂云。哦,我们并不是亲兄妹,而是一起长大的好朋友。”

“垂云?”明蓝想到了南庆家的店招牌,“就是你家大门口挂着的那两个字?”

“是。”他点头,“当初起店名时,没想好用什么字,我这妹妹便说要用她的名字,我想想也挺好,就随便用了。”

能用对方的名字给自己的店起名,这应该不是随便吧?明蓝有些走神。直到见垂云冲自己微笑点头,才惊觉自己失礼,忙跟着点头致意。“她会说中国话吗?”她侧过脸小声问南庆。

“我会一点。”垂云笑了起来,没等南庆说话便自己回答了她。

明蓝有点窘。——她不会怪自己太八卦吧?

“垂云是我启蒙师父的女儿。”南庆道,“这里中国游客多,我又是中国来的,从小她就跟我学了些中文。”

原来,这间裁缝铺是这个女孩家开的。

“云,我朋友要给她的朋友买两块布料。”

“啊,欢迎光临。”垂云客气地道,“丝绸的最漂亮、最舒服,棉的也不错。”她领着明蓝在店铺里兜了一遍,最后选了两块重磅真丝的料子,一块是藏青色的、另一块是唐紫色的,起初她还觉得犹豫,觉得紫色的衣服男人穿未必好看,可垂云却说:“庆哥穿起来很好看的。”

她蓦然想起刚见他的时候,他曾经在她面前穿过一套紫色的丝绸睡袍,神秘的紫色衬托得他潇洒倜傥,想来,皮肤白皙、气质高贵的江淮穿上,也一定不俗。

可是等一下…难道,那套衣服也是在这家店里做的?又或者,这个叫垂云的女孩,也见过他在家穿那套紫色睡袍的样子?

她看着南庆坐在店里的藤椅上悠然的样子,心里涌上些说不出的感觉。

“南庆,我挑好了。”她走到藤椅边上说。

南庆坐直了身子:“衣服的尺寸报给垂云了么?”

“嗯。”她小小声地说,“你的垂云妹妹说,免了我的手工费,真是不好意思。”

南庆的食指下意识地蹭了蹭自己的上唇:“不过是我请她一顿饭的事。不过,你那句‘我的垂云妹妹’,听上去怎么怪别扭的。”

他不提并不觉得,可这么一说,明蓝自己也觉得怪怪的,并不是她所说出的事实多奇怪,而是她的口吻里带着明显的揶揄。她犟嘴道:“你自己说她是你妹妹的嘛,有什么不对!”

他似乎是忽然想到了什么开心的事,笑着从藤椅上站起来:“对!明蓝你说得对极了!”

明蓝说:“细想想,你亏大了!”

“哦?”

“恐怕给我的折扣,都出在你的饭钱里了。”

他带着点恶作剧的笑容说道:“就算她不给你优惠,她来我那儿蹭饭,我也不好赶她走啊。这么说,我这还弥补了损失呢。”

“庆哥!”垂云把手中记录尺寸的板夹交给一个店员,身子向后一仰道,“我听得懂‘蹭饭’两个字。”

南庆冲明蓝吐了吐舌头。

明蓝想笑,却又皱起了眉头。

垂云走近前对南庆说了句什么。南庆回头对明蓝说道:“走,你扶我进里面去,我有样东西送给你。”

穿过一条小小的走廊,明蓝扶着南庆,走进内堂。房间并不华丽,但收拾得很干净,家具有了些年头,有些漆已经剥落,然而实木雕花的工艺却很细腻。玄关处的矮几上,放着一盆山石盆景。明蓝和南庆在门口拖了鞋,随领头的垂云赤足踏进屋去。

“请等一下。”垂云招呼他们坐下后,回身进了一间房间。

“庆哥,这个给你。”垂云把几张纸递给他。

南庆摸了摸,把上面的几页抽走,剩下的半叠递向了明蓝。

“给我的?”明蓝瞅了一眼,“是吉他谱?”

“是的。”他说,“我知道你喜欢《檐前雨》这首曲子,也知道你要为江淮的生日准备礼物。于是我编了一套谱,是吉他和独弦琴合奏版本的《檐前雨》,我想,如果到了江淮生日那天,我和你合作把这首曲子弹出来,一定是一份很好的礼物。你说呢?”

她攥紧了那叠谱子:“可是,以我的吉他水平,恐怕…”

“我很了解你的程度。”他说,“所以我并没有把吉他的指法设计得很难,你看了便会明白。这曲子我弄了两个版本,你手上这个是简易版的,可是我保证,也很好听。只不过我平时用的记谱方法和平常人不同,所以,我让垂云给我翻写成了普通的吉他谱。你回去先练起来,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随时问我。”

他的这份心,是明蓝想也想不到的。她看着那些纸上的音符,心中骤暖。

“南庆…”

“可别谢我,要谢,就谢垂云吧。”他笑起来,“没她帮忙,我一个人可是不成的。”

明蓝用越南语谢过垂云。越南语的谢谢,听上去有点象中文“感恩”的谐音。

垂云憨厚地摆手:“不客气,我的吉他还是庆哥教的呢。”

明蓝差点没张口追问她,那是什么时候的事。话到嘴边又觉得自己没必要知道那么多,就冲她微微笑了笑。

“这段时间,我可不可以天天来你这里练琴?”她转而问南庆。

“哦?我倒是欢迎,可我很好奇,你突然这么说的理由。”

“我想…我想等生日当天给江淮一个惊喜。如果我在家练的话,他会提早发现的。而且,这是首合奏的曲子对不对?我得和你配合默契才行,这需要我们两个人一起练的。”

“我比较欣赏第二条理由。”南庆说,“不过你的第一条理由也说得通。”

“你答应啦?”

“我让阿勇每天早上十点去接你,好吗?”

“我谁的司机也不用麻烦,现在月河酒店为了方便游客,开通了到会安的班车,每天上下午都有车来回,我自己过来。你要是想让我自在,就别麻烦你的人了。好吗?”

“也好。”他说,“没什么比你自己觉得自在更好的了。”

第29章 喜与痛

“你今天还要去会安吗?”

早餐后,江淮这样问明蓝。已经连续四五个早晨,明蓝都会在确认他没有特殊状况后离开别墅,前往会安。今天却是江淮第一次没等明蓝提起便主动相问这件事。

明蓝想到接下来会给他带来的惊喜,便不自觉地笑得很明媚:“是啊,最近我学了首新曲子,可好听了。可是有一点难,我得去南庆那里多练练。”

他的神情带着犹豫,看上去颇有些为难的样子,最终他用轻不可闻的声音开口道:“在家里,不能练习吗?”

她觉出他话里的失落感,蹲□抚按住他的膝头说:“你不喜欢我常出门,是不是?”

他的睫毛上下眨了眨,淡然道:“怎么会呢?要是你像以前那样,总是闷在家里,我才担心你会不会闷出病来!我只是觉得,会安离这不算近,你又不许我派车子送你,天天这样来回太辛苦了。”

“酒店的班车也是车嘛,反正会安的机动车只能停在停车场,什么车都一样,下来都得靠三轮或者步行。”她笑盈盈地说,起身绕道他的轮椅背后,将他推进电梯。“就是我老出门,心里也挺愧疚的,觉得没有对你尽责。我心里在想,你看,要不要这几天请一个短期的护士过来帮忙?”

电梯门合拢。江淮没有马上说话,等电梯门到达二楼打开后他才道:“明蓝,暂时我还不需要其他护士,等有一天…真有需要的时候,我会安排的。日常照料的话,有莲姐和黎叔也足够了。”

明蓝把他送到他的书房,一边替他开电脑一边道:“等过阵子,天气再凉快一些的时候,让阿胜送我们一起去会安拜访南庆吧,我保证,我会把你照顾好,我们还可以一起弹琴,逛街…多好呀——南庆也肯定喜欢这主意。”

江淮苦笑道:“我却不能和你们一起弹琴,只怕,去了只会扫了你们的兴。”

明蓝惊觉自己失言,忙道:“江淮,我总觉得我们不管做什么,总是在一起的,就不知不觉这样说了出来。对不起!”

他的眉眼中振作了一下,宽慰她道,:“没什么,能听你们弹琴,能看你们快乐,也是好的。”

“那不够!”她孩子气般执拗地摇头,双手轻轻支在他的大腿上,托着下巴仰面看着他道,“弹琴也好、听琴也罢,你要同我们一起快乐才叫足够好。”

“这可真是个贪心的愿望。”他笑了笑,“不过明蓝,看着你这样笑,我从心底里开心。”

她的心中浮起一种奇异的感觉,总觉得江淮的笑容里带着留恋和伤感,可是,从百叶窗斜斜投射进来的阳光使他的眼睛散发出一种少见平静而满足的光彩。她试图去解析他的情绪,却被他的催促打乱了思绪。

他说:“明蓝,你不是要坐班车吗?快到点咯!”

她抬起腕上的手表看了一眼,跳起身道:“我真要走了,江淮!”

“明蓝!”见她已经走到门口,他叫住她,“别忘了拿你的吉他!”

她停驻脚步,回头笑道:“不用了,南庆说我天天背着这么大一把吉他往返太累了,就买了一把新吉他放在他那边,说我以后去他那里都不必带吉他过去了。”

江淮道:“还是他细心。你…”

望着空荡荡的书房房门,他很轻地喟叹了一声,收了声音。

她刚才对他说说,她想要他和他一起去找南庆,是诚恳而认真的吧?可是,她这样的想法,还能维持多久?

明蓝在这短短时日里的变化有目共睹:户外的阳光让她因为缺乏日晒原本有些苍白的肌肤变得微黑红润起来,热情的朋友让她的神采日渐飞扬;她的步伐不再总是沉重的,声音也不再一味的柔弱克制。她看上去那样朝气蓬勃、浑身披沥着阳光的香味——是的,她散发出一种只有在明媚的艳阳阳底下才会产生的气息。她回到了她这个年纪本来的面目,这才是一个二十五岁的女孩子该有的状态。

他当然为她高兴,可却有一种难言的痛苦攫住了他。令他感到痛心的事实只有一件:给予她这些美丽变化的人,不是他自己,而是另一个男人。

原先他对她态度专横、冷言冷语的时候,他可以头脑清醒地守着那道刻意为之的防线。如今,他拆散了那道冰冷的堤坝眼看着被自己压制已久的情感如不安分的浪花一般找寻出口,他不知道自己残存的理智还能阻拦它们多久。

电脑屏幕上,聊天工具的头像在闪动。江淮认得那个头像,是一朵小小的蔷薇花。他点开了对话框:

我看到明蓝在酒店门口上了去会安的班车。最近她白天常不在家么?

他吸了口气,手指缓慢地打了一行字:他去找南庆学琴。

——他打字时用的指套是特殊的,每个指腹位置上都有一个凸起的细小圆头,以便于手指残存的肌力能集中在一个点。即便如此,他所能用来打字的,基本只有他的右手,左手只有食指可以发一丁点力。

屏幕上很快地跳出一行字:要不要我过来陪你?今天酒店没什么大事,我想我抽一个上午的时间过来应该没有问题。

如果是平时,江淮一定会谢绝她的好意。可是今天,他几乎没有多做考虑,便回复道:好。

时薇很快就赶了过来。一走进书房,只看了江淮一眼,便用一种痛惜的语调嚷道:“江淮,你看看你的嘴唇,都干得快开裂了,你也不知道叫人送一杯水进来吗?”

“莲姐早上出去买菜了,刚回来,我还没来得及按铃。”他一副无所谓的模样,“黎叔的小孙子昨晚上刚出世,我放他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