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不刻意去记,那一幕幕也像不会褪色的照片一样,牢牢印在心上。

段初言生长的环境,并不是那种充满爱与关怀的普通家庭。

而是处处算计,步步惊心的豪门大宅。

母亲喜欢他,因为他是男孙,能让她一步登天,得到荣华富贵。

傅老太爷看重他,因为他的表现优秀,是最好的继承人。

其他人拥戴他,是因为他的手段,让他们心服口服。

所有人都不是出于纯粹的爱或恨,每做一件事情,必然带着一些目的。

惟独是这个侄子,从在襁褓中开始,就爱对着他笑,爱缠着他,第一次开口说话,喊的不是爸爸或妈妈,而是叔叔。

二十多年下来,他们之间的羁绊,早就深深牵扯在一起,无法割离。

这种关系,也早已超越血缘,甚至是世间的任何一种感情。

发生那件事情以后,段初言一避就是三年,他并不是不知道傅明谐到处在找他,但他故作不知。

就算彼此感情再好,也总有一些界限是不能超越的。

他只觉得心灰意懒,自己全心疼爱的孩子,竟然会对自己做出这种事情。

是想让他主动让出位置,还是别有所图?

他懒得猜,也不想去猜。

他们是叔侄,是两个男人,这两重禁忌的关系,注定事情不可能有后续。

然而人生总是充满意外。

因为陶然被绑架的事情,他们再一次见面。

原本掌握好的分寸,在这个人面前,又一点点地崩裂。

他老了。

不想考虑太多。

不想猜别人的心思。

不想去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傅明谐怎么想,与他无关。

但是,这个人满身是血躺在自己怀里,笑着说七叔我喜欢你的那一刻,他的心乱了。

“七爷。”

沉稳的声音响起,韩致远站在他面前。

他是最忠心的助手,能力也不错,跟着段初言,从少年到青年,两人彼此十分熟稔。

所以段初言才会把他放在傅明谐身边。

即使有朝一日自己不在了,他旁边也永远有可用的人。

而这三年里,韩致远也确确实实,尽忠职守,在傅明谐身边不曾离开。

段初言睁开眼。

眼底一片平静。

“警方那边已经谈好了,闻仪去做个笔录就行,他们保证会尽快侦破,抓到凶手。”

段初言嗯了一声,神色淡淡。

“动用道上的力量找人,谁把那个人交出来,或者把他背后的人供出来,给一千万,包庇的,傅家也绝不会放过,到时候别怪我没有事先说明,谁来也没人情讲。”

“是。”

“还有,跟四叔那边联系,就说我明天请他喝早茶。”

“是。”

交代完事情,段初言揉揉眉心。

“离他进去有多久了?”

“一个小时。”

见他面无表情的模样,韩致远忍不住出声,“我刚问了,这种手术可能需要很长时间,您不如先去休息一会吧,少爷会没事的。”

他是个孤儿,从小被傅老太爷看中,从孤儿院领养回来栽培,本来是想让他跟着傅家嫡孙傅忻的,结果傅忻遇事懦弱,难成大器,老太爷就让他待在段初言身边。

这一待,就过了许多年。

两人虽然名分上下,但是以段初言的行事,是绝对不可能无端苛待别人的,而韩致远看着他从傅家三少爷,到人人口中的七爷,彼此情分,只多不少。

“不用了,我在这里坐着就是,你先去办我说的事情吧。”

段初言衣服上染了大半鲜血,甚至裤子上也血迹斑斑,看起来触目惊心,只是他本人却似乎毫无自觉,坐在椅子上,眉目冷静沉凝,没有半分慌乱。

韩致远看在眼里,不由暗叹了口气。

他跟随段初言多年,对这叔侄俩的纠葛,多少也略知一二,眼前这人看上去不动如山,内心却未必如此。

那些人千不该万不该,伤了傅明谐。

他们也许是忘了,傅言就算改名叫段初言,也还是傅七爷呀。

平时看起来再无害的龙,也是有逆鳞的。

第18章 番外二

他是故意的。

自己本有能力躲过那一枪,但是他偏偏迎上去。

如果这样能达到目的,那受点伤也没什么。

只是,中枪的地方还真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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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明谐觉得自己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跟那人有着同一个姓氏。

而且,两人之间相差了整整十岁。

而傅明谐觉得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却也是跟那人有着同一个姓氏。

若非如此,他也不可能从一出生,就能跟他在一起。

先天的血缘,和后天的羁绊。

他们亲如父子、兄弟……情人。

如果说这是夙缘,那么一切要追溯到二十六年前。

他的父亲叫傅忻,是傅家的长子嫡孙。

论地位,论亲缘,都是当之无愧的继承人。

可是偏偏很不争气,虽然名字谐音“负心”,但傅忻却一点也不肖似其父,甚至不像其母——那个泼辣厉害的容玉凤。

傅忻懦弱怕事,只喜欢收集古董,不喜欢参与傅家事务。

正是他的这种性格和能力,让他不必掺和进傅家的争斗,也无须看亲人之间彼此勾心斗角,互相算计的嘴脸。

容玉凤对这个儿子实在是恨铁不成钢,失望透顶,只好转而把注意力放在另外两个儿子身上。

可惜天不如人愿,二儿子傅亦,手段过于阴狠,为傅老太爷所不喜,剩下一个傅昀,十八岁那年就没了。

可气啊!生了三个儿子,居然顶不上人家只生一个。

如果没有傅言,那么一切都顺理成章了。

还好,她盼来了一个孙子,傅明谐。

可惜的是,连这唯一堪称优秀的嫡孙,也不是与她站在同一战线的。

如果说傅家历代的基因造就了傅家子孙一副好皮相,那么傅明谐无疑是其中的佼佼者。

听很多人说,他小时候,长得那叫一个粉雕玉琢,人见人爱。

凡是有人对他笑,他也回忆灿烂的笑容。

凡是有人要抱他,他一概毫不犹豫地伸出手。

但是平叔说,七爷小时候,要比你更好看。

平叔,小叔怎么会这么疼我的?

年少时,他也曾不解过。

平叔努力想了老半天,这才慢吞吞地回道,可能是因为小少爷小时候喜欢看漂亮的人,见了七爷就流着口水伸手要抱抱,那会您还不太会说话,但是力气可大了,抱着您的姆妈差点把你摔了,后来七爷走过来抱你,你还把口水全涂在他身上,弄得七爷衣服……

平叔还没絮叨完,他的脸就黒了一半。

原来两人的初见,是以自己形象全毁为代价的。

不过还好。

流在那人身上的是口水,不是童子尿。

他的记忆,几乎都是跟那个人有关的。

那只修长的手,握着他的手,教他枪法。

那只温暖的手,扶着他的肩,矫正他练习拳脚的姿势。

那只白皙的手,在他学习过度发烧的时候,拂过他的额头,低声安慰。

从少年懵懂到逐渐晓事,他才慢慢知道,自己一直以来所压抑着的感觉是什么。

是当初想要紧紧抓住他的手,再也不放的欲望。

他很想这么做,然后笑着跟那个人说,七叔,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你看我们的手,像不像夫妻?

但他不敢。

那个人虽然在他面前,是温和儒雅,慈爱宠溺的小叔,但是每个人,都有一条底线。

如果跨过这条底线,他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

所以,苦苦隐忍。

他知道小叔有一个母亲,说起来他还得叫声奶奶。

只不过这个女人不被傅老太爷承认,自然进不了傅家的门,就连死后,也不可能享有傅家的香火。

他也知道那女人好像有什么病,小叔得常常去医院看她。

只是每次回来,或多或少都带了些伤。

大都是在手臂上,青青紫紫,许多不大不小的淤痕。

这也是他掀起那人袖子才发现的。

有一次,他偷偷跟在小叔后面,想去看看怎么回事。

结果半路被发现了,那个人有点无奈,却也没有撵他,只让他乖乖听话,不准胡闹。

他当然是答应了。

小叔进了医院病房,让他乖乖地在外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