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夜。小流岗。宛思的身影,渐渐的近了些。长袖飘舞,如魅如仙。

沈牧的心里,一时竟是满布了惆怅。

宛思终于走到他面前十步遥远的地方了。她的脸上,遮着罗紫色的轻纱。一双眼睛,仍然是如秋水般含情动人。飞燕髻,玉罗衫,一如旧时模样。

细碎的月光低低地流泻在宛思轻蹙的远山眉上,她的面纱陡动,似有千言万语要说。可是良久后,唯有低低地一句:“这些年,你——还好罢!”

沈牧点了点头,勉强笑了笑:“还是老样子。你呢?”宛思不语。两个人就这么静静地对望着,对望着,仿佛这就是一生了。月,慢慢地西移,沉地很低很低了。

沈牧记起当年初见时的光景。那时候,他还很年轻很年轻的,下颚上生着青涩的胡须,头发还是油黑油黑的。一袭白衣如雪,不知道羡煞多少江湖少女。而她,那时候,喜欢穿着一身鹅黄色的浅衫,手里拿着那管青碧色的箫管,柳叶眉,酒晕妆,浅浅地含羞带涩的一笑,便似笑到了人的心里。

如同很多江湖武林传说中的英雄美女侠客红颜的故事一般,他们相遇,顺理成章地相爱,到最后又被迫分离。分开他们的原因很简单——宛思出身北海贵族,是北海箫的唯一传人,北海的门人是不能与外人联姻的。

那时,宛思被家族的长老监禁了起来,关在北海的思月楼上。她用尽了法子,终于让她的心腹丫鬟缨尘传书给了沈牧,让他来救她,带她走,然后两个人生生世世的白首鸳盟,相守天涯。对,还有他们的孩子。因为那时候,宛思已经怀上沈牧的骨肉了。她的心里充满了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憧憬。

可是,当沈牧接讯赶来的时候,宛思就知道她自己错了。因为沈牧的武功虽然高强,可是根本不是那么多北海高手的对手。那些长老们,他们开始用车轮战,妄想着一轮一轮下来,累垮拖死沈牧。可是那时候的沈牧,精力是那么充沛,对恋人的信念又是那么执着坚定,十几轮下来,他虽然伤痕累累,但是一点要倒下去的迹象也没有。他身上殷红殷红的血,在太阳底下散发出别样的光芒,晃得站在思月楼上心急如焚的宛思的心生疼生疼。

当长老们终于不顾江湖道义,开始对沈牧进行围攻的时候,宛思终于做出了一个也许让她自己痛苦一生的决定。她决定放弃沈牧,但是请求长老们放过他。她希望他可以活着,好好地活着。活着,至少还有希望,不是么?

可是,当芷柔把宛思的话传到时,长老们已经不决定放过沈牧了。因为他这么年轻,武功就这么高,等到再下去二十年,也许,北海门全部的人联手也不是他的对手了。所以,他必须要死。

看着沈牧身上的血越流越多,他的步履越来越蹒跚,宛思的心反而安静了下来,安静地如孤野里的荒坟一般。她把凤笙紧紧握在手中,心里说,他若是一死,我这便也立刻随他去了。反正死了后,我们还是一对鬼夫妻。

小寒寺这时,思月楼下的场子中忽然浓烟乍起,所有人的眼前都模糊了。等到他们再睁开眼睛时,场子上人去楼空,哪里还有沈牧的踪迹?沈牧已经被人救走了。宛思在楼上清晰地看到救沈牧的那个人腰间别着一个葫芦,不是她的好姐妹寂照又是谁呢?寂照终于收到她的飞鸽传书准时赶来了,宛思一度悬着的心也慢慢归位。

而后,沈牧的伤被神医寂照治好,留书感谢而别,从此浪迹江湖。宛思足月产子,儿子被北海长老们丢弃到小寒寺门前。

(三)我若死兮

西风多少恨,吹不散眉弯。眨眼间,二十年已经过去了。

二十年前,两个人相遇相爱,几欲死去活来。可是二十年后,两个人面对面站着,一如当年,可是中间却已经隔了太多东西,再也回不去了。

宛思执起凤笙,低低地吹奏了一曲。沈牧听不出是什么曲子,只觉得曲声如同饮泣,哀咽断肠,仿佛吹箫人的心中隐藏了无止无休无尽的悲伤。一曲既了,她满目尽是凄然之色,长叹道:“我若死兮谁收葬,我若死兮动谁肠。我若死兮葬高山,日复夜兮望君长。拔剑吧。”语调凄凉而又决绝。

“那孩子…真是你杀的么?”沈牧的心,都要碎了。曾经,他一直以为浪子是没有心的。

“是。”宛思的语气忽然冷硬冷硬。

“接下来,你要杀我么?”

“是。”

“为什么?”

“本门名声。”

宛思的声调仍然是那么清冷清冷的。沈牧的心中却竟然释然了起来。他轻轻笑道:“好的,请…”伸手拔剑,寒光凛冽,一剑便朝宛思刺了过去。他出手疾快辛辣,竟然似是对宛思半点情意都不曾有过一般。

宛思举箫相迎,出手也尽是狠辣无比的招式。但见她衣袂飘舞,在月光下煞是好看,仿佛出尘仙子一般。

青衣紫衫在月光下战在一起,招式越来越急速,待到后来,只看到轻影飘飞,看不到人了。然后,大片大片的血花飞溅开来。两个影子慢慢分开,然后同时缓缓地躺了下去,重重地摔在地下。两个人的左臂和胸口,竟然是都中了对方的箫和剑,鲜血湿透了各自的衣服,两个人都气息奄奄,眼见着都活不成了。

(四)前仇旧恨

“但得比翼不辞死,只羡鸳鸯不羡仙。哈哈,精彩,精彩,如此精彩的大战,只是没想到几十招就结束了。”随着笑声,一个灰衫人丛一块崚嶒大石后走了出来。他身后还跟着一个蓝袍的年轻人,剑眉朗目,仪表堂堂,竟赫然是口口声声喊沈牧“师父”的沈小米。

此时此刻,沈小米的神情却是落寞的。他终于还是走了这一步,他也不知道自己是做对了还是做错了,但是当看到沈牧慢慢闭上的眼睛的时候,心中还是一阵一阵的揪痛。他对灰衫人说道:“解药给我吧。我要走了。”

灰衫人看了看他的脸,忽然哈哈大笑道:“沈兄弟,你的心里难道不痛快么?杀了沈牧这个伪君子,你该开心才是!要不是他儿子无根不守佛门的戒律清规,抢走了你的未婚妻唐鱼鱼,你至于现在这么处处被人嘲笑么?他又假仁假义的传你拳法,让你对他执师礼以待,这么卑鄙的人,就是杀他千刀万刀也不解恨哪。”

沈小米半晌没有说话,冷冷地直视着灰衫人。他的眼睛在月光下是清寒清寒的。灰衫人终于把解药递给了他。

他服下解药,依旧是冷冷地问道:“纵然我与他有如此深仇大恨,你又是因何杀他?为了杀他,你还不惜冒着身败名裂的危险,用毒药要挟我帮你。这又是因了什么缘故?白前辈。”

灰衫人仰头又是一阵大笑,道:“这个,你就不必管了。总之记住我们是一条船上的人。害死沈牧和宛思的事情万万不可泄露出去。不然,被北海门的人和寂照、苍鹤等人知道了,不但我性命不保,你这出卖恩师的叛徒,更会死无葬身之地的。”

沈小米的心头一凛,接着又是无尽的疼痛。

“好,我不问,”他说:“那么无根呢?你打算怎么处置他?”他的眼中一刹那的恨火熊熊。

“无根?哈哈哈…”灰衫人仍然笑:“自从空相圆寂的那晚,世间就再也没有无根这个人了。”

沈小米也笑了,他的心里终于有了丝丝值得安慰的东西。他笑道:“他是被你们杀了的么?可是你对宛思说——”

灰衫人放声长笑,点头道:“是。我是拿了当年宛思留在无根襁褓中的那块玉佩去要挟她,让她杀死沈牧来换取她儿子无根的性命。可是玉佩虽然在,无根人已经不在了。而且死得要多惨有多惨。因为我根本没打算在宛思杀了沈牧后,还让她继续活下去。这下鸿兄弟你可以放心了吧。”

沈小米怔了半天,道:“我懂了。你一面去要挟宛思杀我师父,一面让我骗师父说是宛思杀了他儿子。然后让他们自相残杀。此时,为了顾及儿子的性命,宛思心中纵是有千言万语也说不出来,而我师父,这时对她的心也会渐渐地由爱生恨。两个人谁都不会手下留情。所以注定两败俱伤,你就可以渔翁得利。”

(五)人间自是有情痴

灰衫人既不肯定也不否定,只是哈哈地笑。只是,这时候,一柄青碧的剑忽然搁在了他的颈子中,他发现自己再也笑不出来了。那柄剑的主人,竟然是——竟然是沈牧。

而宛思的凤笙,此时也正横在沈小米的腰间。他也是动也不能动了。

“你们不是已经——”,如今虽然是初冬,灰衫人的额头上忽然沁了层层的汗珠。

“我们都没有死。”沈牧也笑道:“没想到虎啸山白家最精通五行八卦奇门遁甲的沈擎天,为了杀死我沈牧,竟然做出这么卑鄙的勾当。”

“你们为什么没有死?我明明看到你们身上的伤口是在心窝的。而且你们没有可能识破我的计划。难道,难道是沈小米你出卖了我?”沈擎天被认出来了,竟然也就不那么慌张了。

此时,沈小米的脸色惨白惨白,这一切来得太突然了,他根本没有反应过来。

“我开始并没有识破你的计划。直到最后,宛思说她杀儿子杀我是为了维护北海门的声誉,我才明白了。因为我的宛思并不是那样子的人。”沈牧慢慢地说。

“不错。我是宁肯我自己死,也是不肯让牧哥死的。所以最开始,我已是抱定了必死的决心。可是等到牧哥忽然对我出手,而且招招毙命的时候,我就明白了他的心思了。他也是宁肯自己死也不肯让我死,如何舍得杀我呢?所以我们就演了一场戏。我们的剑和箫是都刺入了对方的心口,可是分寸拿捏得恰到好处,只会出血而不会危及生命。为的就是把你这幕后的人引出来,救出我们的儿子。”宛思接着说。

“可惜我做梦也不曾想到这幕后的人竟然是名列十八追魂使之一的大名鼎鼎的虎啸山沈擎天和我最疼惜的徒儿,”沈牧的脸上掠过一刹那的黯然:“我们的儿子无根他…现在在哪里?”

“哈哈哈…”沈擎天忽然大笑起来:“你们再也看不到你们的儿子了。他也许死了,也许没死,但你们却再也见不到他。”

“我会有办法让你说的”,沈牧洒脱的面上隐隐生了一些阴鹜。他顺着剑锋,慢慢地向沈擎天的左臂割了下来。他割地那么慢,那么仔细,搁了许久,沈擎天的左臂才整个儿掉在地上,伤口处顿时血流如注。

沈擎天又仍是仰天大笑,并不言语。沈牧又用同样的法子,将他的右臂割了下来。沈牧的心里,其实并不想的,他都有些讨厌自己的残忍了。可是那个不知死活的无根,是他的儿子,他又有什么法子呢?宛思也是冷眼看着,清眸中并不曾有半分怜悯。沈小米的身子开始瑟瑟发抖,筛糠一般。

接着,沈擎天的双腿,又被沈牧用同样的法子锯了去。此时,他已经变得有如汉书上的“人彘”一般了。

沈牧声色俱厉道:“沈擎天,无根哪里去了?当真是死了么?”

沈擎天此时,已不及沈牧的腰身高了,他仍自气强笑道:“不管他是死了活着,总是所收到的折磨,是要比我此时惨百倍的。”

宛思的心,一点一点往下沉。她沉沉地道:“沈擎天,你当年义放叶翩翩和陈秀吉,也算是个善良的好父亲。可是为什么,你要这么对待我们?我们与你何仇何恨?”

沈擎天并不回答,慢慢地闭上了眼睛等待着沈牧的剑。此时此刻,他的心中浮现出的,是那个能织水为绡,坠泪成珠,有惊世美貌,擅凌波之舞、唱绕梁之音的晓情楼女子紫依。虽然他明明知道他们的年龄…虽然他明明知道那个女子喜欢的并不是老迈的他,而是年少英俊的叶懒,可是有的时候爱了就是爱了,爱一个人就愿意为她做任何事情。真的就是这么简单。爱情,有的时候真的能让人为它活来死去,死去活来,而至于至死不悔,不分年龄,没有国界。

沈牧的剑终于又落了下来。沈擎天还能记得,他是在沈牧砍到第十五剑的时候,失去了所有知觉的。他不能知道,在他死去后,沈牧又砍了他多少剑…

第210章 番外——幻龙令(武侠玄幻版胭脂乱)

堂主走过来的时候,我正倚在醒月楼前的柳树上回想年轻时候的事情。

我想到我十五岁那年,也是在这么一座古香古色的楼前老梧桐下,邂逅了我心目中的那个人。当时我在爬树,爬那棵据说曾经栖息过凤凰的梧桐树。据说这棵树可以给女子带来好运气,可以让女孩子嫁给自己喜欢的人。于是我就去爬树,想爬到凤凰栖息过的地方变成一只美丽的凤凰,刹那间明艳所有人的眼睛。像我这般相貌普通又不庄重娴熟只懂得舞刀弄剑的女孩子,想嫁个出色的人,除了祈求神仙的庇佑,还能做什么?

这时候,他,沈牧,慢慢地走了过来,负着剑,背着手,看着我,微微的笑。在天山脚下的冰天雪地里,那笑容就如春天的第一缕阳光般灿烂了我的眼睛。于是,我也张开嘴笑。我想,我肯定笑得很傻,自小妈妈去世。我跟着爹爹长大。爹爹每日里只顾得上练他的剑,哪里顾得上我。有爹养没娘教的女孩子,那时候真的是不懂矜持为何物。可是后来他却告诉我,我当时的笑容很美,很美,美地就如同秋天里的第一朵鸢尾花最娇嫩的那骨朵。于是我们相爱,相爱在一个梅花飘香的冬天里的梧桐树下。

有时候想想,真不知那梧桐树是灵还是不灵。我小时候一直忧心自己样貌太稀松平常,嫁不出去。可是爬树后的两年,我十七岁的时候,嫁人了。只可惜,嫁的不是我遇到的那个人。我嫁给了所谓的与我天山派门当户对的青城派的沈擎天沈三公子。出嫁的那天,我不哭也不笑,坐在花轿里,听着外面吹吹打打的锣鼓声,心中平淡如水。我想,我这辈子是完了。我又不想死,我只能认命。嫁给谁不是嫁呢?反正是个男人,可以做我的丈夫。

可非是我没有想到沈牧会来劫花轿。他也凡是江湖上名门望族的子弟,只可惜手他所在的满江楼一天比一天萧条,在江湖上打没有任何的号召力,就如同曾经团如日中天的天心堂今日的局面一样。透过帘子看到奉他憔悴的面庞,我的心里忽然掠献过一丝生疼。一刹那,我心底的有些东西忽然被唤醒了。他,沈牧,与我相爱两年的男子,可以为了我不顾江湖名声来劫花轿。我,严宛思,为什么不可以为了他争气一次呢?我的心中一刹那明朗起来,我一定要跟他走,去过我们想要的日子。离开这个所谓的江湖,归隐南山,放舟四海,邀月同眠,携风共醉。多么诗情画意的美丽的日子,这是每个少女心底最灿烂的畅想。

我正幻想着美好的未来,忽然听到他惨叫了一声。他的小指头,被我未来媒妁之言,父亲之命的丈夫,用宝剑生生地切了下来。我来不及多想,掀开轿帘,上前去扶住他。他的脸色,惨白中略带青色。我的心里,也和他的手一样,血水滴答滴答的流。我想,我那所谓的丈夫沈擎天,心里未必瞧得上我这个相貌平常的女子,可是男人的妒忌,是很可怕地。他见到我和沈牧拥在一起,眼睛都要绿了。我的心里,虽然撕心裂肺的疼,却也并没有责怪这个被妒忌逼红了眼的男人。毕竟,我,天山派流光剑客严天纲的女儿,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在全江湖给他戴了一顶大大的绿帽子。

沈擎天真的是红了眼。他向手下的弟子同门挥挥手,一个字一个字地,咬牙切齿地说道:“杀!”说完,狠狠把我拉开,把我心爱的那个男人围在了中间。我只听得耳边呼呼地全是兵戎相交的声音,惨叫一声一声地响起,分不清是谁的。可是混沌中,我看到沈牧的身上捱了一剑,又一剑,又是一剑…血,都要把衣衫染红了。我想,再这样下去,过不了半个时辰,他,我的情人沈牧,就会死在乱剑之下了。我的心里,一时忽然有了打算。牧哥哥,对不起,这是救你的唯一的法子,请你,原谅我,好么?

我一把抽出沈擎天手中的宝剑,说,你们让开,我来对付他。众人都呆了一呆,慢慢地停了手。我提着宝剑走过去,对着那个我爱的血人…真的是血人啊,他身上的衣衫染得比我身上穿的大红嫁衣还要触目惊心地红。我对着他,慢慢地说,沈牧,你好卑鄙。我只是当你做江湖朋友,你竟然来坏我婚礼,毁我名声,今天不杀了你,我如何来保全名节。于是,我拔出剑,直直地刺了出去。沈牧的眼中有一刹那的愕然,可是在那一瞬间,我的剑,已直直地刺进了他的胸膛。在他倒下去的那一刹那,我看到他眼中凄然欲绝的悲伤,再不复昔日初见时候的粲然明朗。

我的身子一刹那有些发软,差点倒在地上。我定定神,回到轿子里,泰然自若地说,继续吧。一刹那的鸦雀无声的平静后,锣鼓又重新吹打起来,处处洋溢着欢天喜地的气氛。隐约中,我听到有人对沈擎天说,已经断气了。还听到有人说,丫的,这女人真他娘的狠。

牧哥哥,你莫伤心到底,我会心痛地死掉的。他们,也太低估我了。我是天山派流光剑客严天纲的女儿啊,纵然剑术还没能练到出神入化,可以在这么多人的围攻中救出你的份上,可是最基本的分寸,我还是拿捏得准的。我的剑,刺进了你的胸膛没错,可是离心脏有三分。你虽然会暂时闭气,可是一个时辰后,待得花轿走得远了,你会苏醒过来。牧哥哥,原谅我,我真地舍不得你死。

(中)

“严长老,你这么出神,在想什么?”直到堂主邓浩方说话,我才发现了他,一时颇有些尴尬。要是来得是敌人,我这么粗心大意,岂不是有几个脑袋,也要丢了。

“堂主,有事么?”我淡淡地问道。虽然我心中有些窘迫,面上却丝毫不曾显露出来,在天心堂呆了这四十年,一直做到天心堂四大护法之首的位子,作为天心堂仅存的几位元老之一,我最清楚什么叫处变不惊。

“本座这次过来,是有要事与封护法商量的。”堂主捋着胡须道。我这才发现,他的胡须已经很稀疏了,而且微微有些发白。可不是么?岁月催人老,他也不复与纪天常等人联合创立神州剑盟,来对抗横行一时的镜花水月楼时的意气风发了。六十岁,真的已经是个老人了。而我,已经七十岁了,是大半边身子埋进黄土里的人了,我想见得那个也许已经死了的人,想来,此生是见不到了罢!

“堂主请讲。”我的语气仍是淡淡。

“护法可知道幻龙令德事情么?”堂主问。

“老身不知。”我说道。天心堂一日零敝似一日,在江湖上再也没有什么号召力,我的年纪又渐长,对江湖事已经过问的很少了。

“那么长老该知道不喜欢王和挽留山庄吧。”堂主的语气里已经略带一丝不满了。堂主向来好大喜功,天心堂败落到如今这个地步,他的心里未尝不在责怪我们这些堂中的人不尽心力吧。

“这个倒是听说过。”我微微沉吟道:“挽留天涯挽留人,挽留岁月挽留你。忘忧山上,不归林中,挽留山庄。传说这个山庄的主人大欢喜王凭借一座挽留山庄挽留住了无数的人。挽留山庄是江湖中最神秘的地方。”

“长老说得不错,正是如此。”堂主的脸色瞬间转嗔为喜——这么大年纪了,情绪变化还像个沉不住气的年轻人,也许,这便是天心堂在他手中日渐衰落的原意之一吧。我想。

“堂主所说的幻龙令难道与挽留山庄有关?”我微微有些诧异,挽留山庄不是一向是不介入江湖世事的么?

“嗯。一个多月前,有个人孤身到忘忧山不归林,见到了大欢喜王。大欢喜王告诉他,之所以建立挽留山庄是想寻找一个放到任何人身上都适用的答案。现在答案找到了,就是满足。比如说对贪杯的人,便用美酒挽留;对好色的人,便有美色挽留。”堂主慢慢解释道。

“于是,那个人就问大欢喜王得到这个答案有什么用处。大欢喜王回答说,自然石大有用处了,挽留山庄将要消失,两个月后,在北溟,会出现一个叫做‘幻界’的地方,你若要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到时不妨去幻界一行。说完,挥挥衣袖,那个人就晕倒了。醒来后,发现自己正站在山顶的一块巨石之上,欢喜王和木屋都不见了。”

我的心里微微有些诧异,道:“这些故事,该是神话中才有的罢。难道堂主也信这些?何况,这同堂主说的‘幻龙令’又有什么关系?”

堂主叹口气道:“最初,我也以为这是子虚乌有的事情,可是长老知道故事中的那个人是谁么?就是佣兵队伍中的剑仆。这件事就是他传出来的。就算天下所有的人说谎,他也不回说谎的。”

的确,佣兵队伍中的剑仆是江湖中公认的第一诚实君子,他是断然不会欺骗人的。

“而且,”堂主缓缓地、认真地说:“一个月过去了,武林中真的出现了一批神秘的白衣人,他们自称幻界使者,每个幻界使者手中,有一张幻龙令。据他们言,得到幻龙令的门派,可以前往幻界拜见大欢喜王,到时,拥有无上力量的大欢喜王,可以满足你的任何愿望。本座今日前来,就是与长老商量这件事。”

“那么,堂主是想与老身商量,派人前去抢夺幻龙令么?”我的心里忽然微微的动了一下,已经快如死水的心里,又重新泛起了一丝微澜。也许,在我有生之年还能够——

“长老说中了一半”,堂主道:“本座前来,是特意请长老亲自出山,来为本派夺回这张幻龙令。如今,第一楼、琉璃世界、同心镖局。金国的圣武堂等门派都派出了手下最得力的弟子前去抢夺幻龙令,甚至第一楼的楼主叶天一都亲自出马抢夺。如今,我天心堂大不如从前,要想重回昔日辉煌,夺取幻龙令去朝拜大欢喜王石刻不容缓的事情。”

我想了想,心中有了主意,故意推辞道:“本门有这么多后起之秀,老身年事已高,恐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长老这话就谦虚了。”堂主说道:“本门弟子中,虽有叶翩翩、明月香灯后起的得力弟子,但是此等与我堂兴容休戚相关的事,还得请长老亲自出山才好。一则长老得到流光剑客严天纲前辈的剑术真传,星月交辉剑法天下无双,不单是那些弟子们远不能及,就是本座,也是比不上;二则长老行走江湖多年,江湖经验丰富,远非这些年轻弟子们可比、若非此等与本门兴荣休戚相关的大事,本座怎敢惊动长老大驾呢?”

“呵呵,既然承蒙堂主看得起,老身也就不再推辞了。但是老身有一个条件。堂主得先答应了老身才好。”我笑道。心中却是微微颤抖:也许,有了幻龙令,我死前,还能再见你一次,我那不知道是生是死的儿子。

“长老有什么要求尽管说。”堂主的胡须动了动,心里想事不大高兴,却强忍着不曾表现出来。

“老身身为本堂四大护法之首,又是堂中元老,本堂的兴衰荣辱自然与老身也是息息相关。老身想夺得幻龙令后能代表本堂前去北溟‘幻界’朝拜大欢喜王。老身做事稳妥与否堂主心里自然明白。老身年迈,将死之人,很是想看看大欢喜王是什么样子的人。堂主同意么?若是同意,我们在天心堂大会上击掌三下为盟。”我不疾不徐地说道。

堂主的肩耸动了一下,心里想必已是十分生气,说不准已经在骂我是只老狐狸。他面上虽然不悦,却是生生忍住了,说道:“我答应你!”我的心里松了口气。堂主的话,一旦在堂务大会上说出就不能翻悔。而且,就算翻悔,虽然他号称南天剑圣,是老剑圣叶懒的后人,可是他的玄天九剑剑法也远非我日月交辉剑法的对手。儿,我的儿,穆儿,若是娘真的能在将死的年纪见到大欢喜王,求他寻到你的话,那么,你爹爹死后的这四十年,我算是没有白活了。

(下)

寒夜,无边无际的漆黑。冷风,冷冷地吹到每一个人的身上,像刀割一样的生疼。大漠中尸横遍野,血流遍地。活着的人,已是远远不及死去的人多了,北极星剑剑光闪烁,划过处便是寒光微凉,惨叫顿起。人,我杀的兴起,不知道杀了有多少,也不知杀了多少时候。圣武堂的高手金环、银戒也先后做了我剑下的亡魂。那边,同心镖局长安昌威镖局总镖头沈小米一挥动手中的二水中分断流鞭,用他的绝技“投鞭断流”也杀人无数。杀完圣武堂派出抢夺“幻龙令”的最后一个弟子的时候,我大口大口地喘着气,真真是累的腰酸背痛了。

借着微弱的剑光,我看到隔着我十数丈远沈小米的情形也比我好不到哪里去。他把手中的鞭子一扔,直直地躺在尸首堆里歇息。据说二十年前,昌威镖局遭逢大劫,几乎关门,二十年来,多亏得他全力支持,昌威镖局才有所恢复。可是他此时此刻,竟像一个累了的孩子,哪里还有半分总镖头的气派。过了一阵,他对我赞叹道:“封前辈,你当真是宝刀未老,杀了这么多人,还能够这么气定神闲,当真是宗师之风。”我笑笑,没有理会他,靠着一颗沙柳树坐着,径自沉沉睡去了。

睡梦中,我又回到了那一年。那一年,我二十九岁,是嫁进青城派梅家的第十二个年头。我猜,沈擎天肯定是不爱我的,半分也不爱。所以他蓄养了那么多娇姬美妾。他仍然娶我,纯粹是为了面子。与他生活在一起的这十二年里,我每天除了练剑就是练剑,练剑之余则深切的思念着那个生死未卜的我爬梧桐树求来的两情相悦的爱人。他,到底活下来了么?都是我害他至此!

对于我的丈夫,我与他是同床异梦的。他经常半夜里喝的醉醺醺的,跑到我的房子里,不由分说,撕裂了我的衣服,狠狠地要我。他经常这么折磨我,可是我竟也没有丝毫恨他。爱的反面不是恨,是平静如水的淡漠。我对他,便是这种态度。所以我们一起乐十二年,一个孩子也没有。他的姬妾们,倒是先后为他生了几个女儿。

我做梦也没有想到,真的是没有想到,一别十二年后,沈牧哥哥竟然又活着回来找我。那年五月,正是青城山满山杜鹃飘香的时候,牧哥哥就提着剑,笑着站在花丛里,那么的洒脱明朗温暖的笑颜,一如当年天山冰天雪地中的梧桐树下。他的眼中满是疼爱与笑意。当年他倒下去时,眼中凄然欲绝的悲伤并不是因为我那一剑,他是明白我的救他之心的。他绝望的是因为我要离他而去,做别人的新娘。

可是,我那离心脏三寸的狠狠地一剑,仍是害得我心上的人休养了十二年才痊愈。我扑到牧哥哥的怀里,他紧紧地抱着我,那一刻,天地都为之动容了。我们在杜鹃花丛中用身体给彼此取暖。相识十四年后,我们终于融合为一体。此后,我们经常幽会城山后山的杜鹃丛里。我的每日里冰封的脸上开始重拾了欢颜。沈擎天又碰过我几次后,我开始反抗他。到八月份,我的肚子渐渐大起来,医生来把脉,说我已经怀了近三个月的身孕了。沈擎天一反往日的对我的暴戾残酷,竟然开始温柔起来。他说,他是爱我的,可是因为沈牧那件事,心里一直有解不开的结扣。如今,事情都过去十多年了,你又有了我的孩子,让我们从新开始吧,我会好好疼你的。我冷冷地笑,不置可否。他又开始暴躁。其实我心如明镜,这个孩子是沈牧哥哥的。俗话说:一月二月梅花放,三月四月桃花娇。来年三月,桃花妖娆的时候,我产下了一个男孩子。那个男孩子的左边脖子上有一块很奇特的胎记,状如梅花,据学识渊博的长者说这样长在脖子上的胎记是很少见的,即使有,梅花的形状定然很有慧根。沈擎天欣喜若狂,给他取名叫梅天赐。我偷偷给他取了个名字叫秦穆封,就是牧哥哥喜欢我封茹月的意思。出了满月,牧哥哥带我和穆儿逃离青城山。我们逃到后山山顶的时候,被沈擎天带领一众弟子将我们堵了个正着。沈擎天这才知道我又给他戴了顶高高的绿帽子,而且孩子都生下来了。

沈擎天怒不可遏,与牧哥哥战在一起。最后,两个人竟齐齐跌落了山崖,同归于尽。我虽然剑术已是极高,可是一则产后体虚,二则要护婴儿,哪里是那么一众杀红了眼要为掌门报仇的青城弟子的对手呢。最后,我被逼无奈,也抱着我方满月的穆儿跳下山崖。

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天心堂的客房里了。我是为老剑圣南天剑圣叶懒所救得。可是他说,他救我的时候并没有见到我的孩子,我的穆儿。牧哥哥与沈擎天都摔死了。我爱的和恨得人同时死去,我的孩子又生死未卜。我万念俱灰,几次寻死,后来在老剑圣劝说下终于回转心意,加入天心堂,以期望有朝一日,可以找到我朝思暮想的儿子穆儿,如果,他还活着的话。

一觉醒来,天色,竟已大亮。死人的血迹都已渗入到沙子中了,只留下一大片一大片的污痕。风沙吹了我一身,我觉得很是不舒服。十数丈外,长安昌威镖局总镖头沈小米自睡得正香。他看去有四十岁的样子,国字脸,淡眉大眼,面容虽然因为常年走镖晒得略有些黑,笑容却十分温暖灿烂,有几次看到他的笑,我就会想到我十五岁那年梧桐树下的那个笑容灿烂的男子。我的儿子穆儿,活着的话,也该有这么大了吧。我怔怔看了沈小米一会,心里越发觉得他像我的牧哥哥了。我想,这都是我想见我的儿子所产生的幻觉吧。我的儿子穆儿,一定跟牧哥哥很像,很像。我想见儿子的心,越发地切了。再一低头看,沈小米的手中,竟然紧紧地攥着那张幻龙令。

我和沈小米是偶然遇见的。我根据探子给的信息,赶到长安区抢夺幻龙令的时候,幻龙令已经落入由金环、银戒带领出来抢断幻龙令的圣武堂的人手中了。这是,我恰巧遇到了沈小米。于是我们两个联手,一路追击圣武堂的弟子到漠北,终于在大漠中与他们相遇,经过昨夜一场大战,杀光他们所有的人。剩下的事情,该是我和沈小米争夺这张幻龙令了。昨夜撕杀过后,他抢到了幻龙令,可是我们都没有力气了,于是他没走得及。可是,我又觉得沈小米这孩子对人很好,心底一片灿烂坦荡,一点也不像一些门派的掌门人一派城府。我,本来是很不想杀他的。可是,若是不杀了他,便多一个劲敌抢幻龙令,何况他同心镖局声威日盛,除了他,还有百里云飞、北天星、马如龙等众多高手,不早点除去,始终是个隐患。早点抢到幻龙令,我才能早日代表天心堂去朝拜大欢喜王,早日见到我儿子啊。

想到这些,我的心中分外急切。我举起手中的北极星剑向他刺去。剑快要刺到他的胸前的时候,他猛地睁开眼睛,捡起丢在地上的二水中分断流鞭卷住我的剑。趁着我从鞭中抽出剑的时间,他一个挺身跳起来,施展开沈小米的绝技与我缠斗在一起。

毋庸置疑,沈小米是高手中的高手,他的沈小米是江湖中几种绝顶武学之一。

可惜今天,他遇到了我严宛思。不仅仅因为我是流光剑客严天纲的女儿,不仅仅因为我曾经得到过老剑圣叶懒的指点,不仅仅因为我手中所持的是宝剑中的极品北极星剑,不因为我会用天下无双的星月交辉剑法。更因为我是一个苦苦等待了四十年的母亲。这四十年里,我活下去的唯一目标就是见我的儿子。一颗殷勤而伟大的母亲的心,是什么也比不了的。所以没到半个时辰,我的北极星剑不偏不正刺入沈小米的心脏,他慢慢躺下去的时候,脸上犹自带着不可思议的表情。

他死了,身体开始变凉。我从他逐渐冷却的手中取出那张幻龙令的时候,心中一刹那的百转千回,惊喜交集:儿子,我的穆儿,娘,就快要找到你了——

我蹲下来,准备给沈小米合上他犹自睁大的双眼。我的心情焦急而又喜悦,我的手不停地颤抖着,不小心碰到了沈小米高高的衣领。他的左边脖子上一块形状很奇特的梅花胎记赫然可见——长者曾经说过,这样的胎记,世界上绝对不会有同样的两块。

我的脑中轰然作响:难道——难道——难道这孩子,竟然是我失散四十年的儿子穆儿?难道——难道——我竟然亲手杀死了我等待了四十年我和牧哥哥的亲生骨肉?我心中一片,不敢再想下去,伴着手中的北极星剑哐然落在血迹干透的砂石上,我瘫倒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