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容大妈不觉得秦卿的想法有什么不好,羽林的条件好,是国内第一流的军队,战士们医疗有部队管,可离开羽林之后呢?战士们的亲属们呢?其他兄弟部队的战士复原之后呢?如果秦卿的想法真的可以达成,首先受益的是他们的战友,是大好事!

哪怕仅仅只是成全秦卿的一片热心,容大妈也决定支持:“卿卿,你既然决定了,就要好好做,要用心,将来咱们战士们家里要是困难,有个病有个灾什么的,就都指望你了。”

秦卿点头,一句话也不多说,也没有必要多说什么。心情却很自然轻松下来,无论如何,无论到什么时候,‘羽林’是她的家,是她的后盾。

“山里面有防空洞,还有一个老军火库,五十年代建的,里面还留存了一部分以前换装的旧军火,今天也就差不多运走了。”

秦卿抬头,果然见一批荷枪实弹的士兵开着军车沿着山路往下走,这才恍然,怪不得容大妈要亲自跑一趟,军火可不是闹着玩的,哪怕是旧的。

“这地方不错,离京城和海市都不算远,也就半天多的路程,在前面山里有北京军区的一只快反师驻扎,师长是刘德,你就算没见过,也应该认识,刘少杰他三伯,你们家刘队的亲哥,自己人。那里属于军管区,治安好,就是路不太好走,军车,越野车还成,换了其它的,还真不一定过得来,以后你要是想,可以自己修修路…”

围着自己的‘地盘;看了一圈,秦卿很满意,虽然这里还很荒凉,但是,一切就从这里开始了。

PS:《药师》写到这里,终于要上架了,咳咳,弄雪就不专门写上架公告。

这本书弄雪一定会很用心的,好好的把它写完,绝不半途而废,努力刻画出弄雪心里哪怕并不完美,也很讨人喜欢的秦卿,沈醉,唐一…一切我所爱的角色们,希望喜欢的读者们能够继续支持弄雪,支持《药师》。

第一卷 归家 第四十九章 改变

第四十九章 改变

山里面的军火库,简直大得像是老式兵工厂。

石头砌成的台阶直通地下,洞非常宽阔,壁上挂着的除了电灯,还有一些早已经废弃的煤油灯,四周墙壁镶嵌着密密麻麻的铁架子,有的还很光亮,有的却已经生锈,本来摆放在上面的残留军火和机器早就搬走,整个洞穴显得空落落的。

三个工程兵,脸上戴着面具,拿着电钻电锯正把旧架子往下拆卸,动作很利落,火花四射。

架子对面是个中型试耙场,当然不像现在的靶场那么先进,可面积够大,隔音效果也不错。

秦卿看得喜欢,觉得可以把洞口的台阶弄平,装一个大门,就是个极不错的停车场,山腰上可以修别墅,外面不远处的院子整修一下就能变成医馆。

容大妈由着她眯着眼睛合计。

因为秦卿除了建‘药园’外,还要建自己住的房子,建个中医馆,并不是要建军营,军队的工程兵干的活儿,质量和速度都没的说,可论设计民房的舒适和美观,还是社会上的人厉害,所以,设计师就没找军队的。

他给秦卿介绍的设计师还是美院的大四学生,技术却不错,听说从大一开始就自己接活儿,现在和同学一起成立了一家工作室,生意挺好,容大妈也是根据朋友介绍找了他,这小伙子很负责任,亲自拿着数码相机到地头来拍照。

据说已经拍了一整天。

不过,小伙子还是不够淡定,看到一群军绿色的士兵来来去去,总是想过去搭话,对秦卿的身份也非常好奇,秦卿总觉得他看自己的眼神,带着一点儿敬畏,就像看那些所谓的红二代,军二代似的。

晚上,他们几个和一帮工程兵搭伙,一起吃的饭,容大妈亲自下厨给做的大块大块儿的烤牛羊肉,准备好烈酒,睡觉的时候住军用帐篷,钻睡袋…

第二天一大早和沈醉乘车下山的时候,秦卿精神极为爽利,显然睡得不错,不得不说,她还是没有享福的命,比起家里软软的大床,她居然更适应硬邦邦的睡袋。

这一次下山,秦卿着实感觉到山路难行,道路一点儿都不好走,哪怕是越野能力极强的路虎,开车又是沈醉,都有好几次几乎陷住车子,虽然这么一点儿困难,还不至于让她东倒西歪,可是——以后一定要修路

秦卿摸了摸下巴,看了沈醉和倒在后座儿上昏昏欲睡的唐一一眼,不知道昨天上山的时候他们是怎么弄的,自己居然稳稳当当地睡了一路,没被颠醒?

“心情不错?”

沈醉看着秦卿那双几乎在发光的眼睛,也忍不住笑了笑。

“是。”她的心情确实很好,不独是因为容大**大礼。

容大妈确实不愧为羽林的神级人物,不是阅历浅薄的自己能够比拟的,和他聊聊天,秦卿那本不成熟的想法便开始变得全面起来——就像容大妈所说,自己要做的是好事,要建的是慈善医院,但不必将自己放在现如今那些私人医院的敌对面,至少一开始不用。

做慈善医院,其实可以和‘国家税收’用一样的方式做,简单来说就是‘劫富济贫’。把富贵人家用来看病的金钱,用在生活不那么宽裕的人身上,这就可以了,用不着一直想着要全天下所有人享受同等的待遇…

如果她开发出来的新药,每一样都和送给惠民医院的‘养肝灵’有同等的效果,那么,只要把这些药卖给各大医院,无论公立还是私立,再加上秦卿的背景后台,相信一开始就算有人不满,也不会找她的麻烦。

她甚至还可以和那些医院们一起联合组建慈善基金会,帮助看不起病的病人们转到慈善医院,既空出病房接收真正能让他们赚钱的病患,又保留了极好的名声,绝对是一举二得。

那些完全不把那一点儿看病钱放在心上的富贵人才是私立医院的主要客户,秦卿的医院属于平民,和这些人扯不上关系,如此一来,秦卿的医院其实和其它医院也不是没有合作共赢的机会…

与容大妈谈过之后,秦卿的心头一片敞亮。其实说起来,她的目的不过是不让‘天上掉下的那块儿大馅饼’白白浪费,希望老百姓们都能够看得起病,不至于有个大病就折腾到倾家荡产的地步,所以,一开始没有必要像她想象的那般,开所有人看病都是成本价的平价医院,和其它医院‘抢生意’…

当然,现在还不必想这些,她首先必须要拿到行医资格证书,要有极大的名声,要成为大家公认的好医生…

所以,学习,考试,变身沈国手的得意高徒,才是当下该做的。

饭一口一口吃,事情要一件一件的做,她还年轻,还有时间,不必着急。

秦卿正笑眯眯地整理脑海中凌乱的想法,身后忽然传来汽车鸣笛声,唐一一下子坐直身子,把胳膊搭在秦卿的肩膀上,低声道:“有杀气…是…谁?”

秦卿抬头,没因为唐一居然说出‘有杀气’这样的狗血字眼而打击他,从后视镜向后瞥了一眼…

“沈醉,让一让路,让他们过去…我可不想和祸害在一条道上走。”

“没错。”唐一叹了口气,因为有沈醉在,到没像上一次那样浑身发毛,可睡意依旧彻彻底底地消失了,“万一有人玩‘恐怖袭击’,咱们岂不是成了被殃及的‘池鱼’?”

唐一甚至觉得,就在此刻,有人从旁边的山路绑着炸弹冲下山和后面那辆车同归于尽,他也一点儿都不会惊讶。

后面的车也是一辆敞篷的路虎,坐在副驾驶位上的是个‘美少年’,真真正正…像个美少年,在阳光下,那苍白的肌肤,红的像鲜血的嘴唇,黑色,深沉,仿佛能够吸取一切光线的眸子,冷漠的面孔,美的让人晕眩。

这家伙也太漂亮了,真浪费——秦卿心里下意识的用了“漂亮”这个词。

其实,那个美少年其实并不年少,脖子上还飘着古里古怪的黑色厚重围巾,穿的也只是普普通通的T恤牛仔裤,个子只有一米七多一点儿,估计就和秦卿差不多高。

…唐一就很帅,若是不帅,他也不至于每一次出门猎艳都能成功,也不至于迷住见多识广的温柔,沈醉更是温文尔雅公子一枚,喜欢他的女人数不胜数。

身边的帅哥一堆,秦卿也算见多识广了,可是,哪怕她心里对后面那个家伙厌恶至极,也不能不承认,论容色,别说那些男人,就是女人,比他‘漂亮’的肯定没有他皮肤好,比他皮肤好的,绝对没有他漂亮,哪怕只有一样比得过他的女人也不多见…

沈醉从善如流,果断地把车开到靠山的一边,由着后面的车追上——超过——

擦身而过的一刹那,秦卿看见了一直绑在美少年手臂上的‘刀’。

与其说是刀,其实更像是剑,只是比长剑要短,比匕首又长许多,刃很薄,刀背虽然厚,可是也极锋利,宛如开了锋,估计搁在人的脖子上,一样能杀人。

刀身在阳光下,仿佛有一抹血红的光泽闪烁。

秦卿知道,这只是自己的错觉,可能一想到刀的主人,便不自觉把这把刀也给妖魔化了,谁让它的主人是苏零呢

苏零擅长反手刀,所以这样的刀,是专门为他所打造,一般人可用不了。

“沈醉,苏零怎么还没走?他说要找东西,他到底想找什么?”秦卿皱眉。

唐一恨不得把脑袋缩到衣服里,咕哝:“沈醉,要不你去问问…别管他找什么,哪怕让整个特事局这个月什么都不干,只要能把东西找着,把瘟神送走,就算大功一件…”

为苏零开车的是个壮汉,头发很长,有些凌乱,胡子拉茬的,手臂上的肌肉厚实有力,脸长得比较端正,只可惜一道从眼角斜入耳朵的刀疤,破坏了他的整个面相。

司机不屑地瞪了后面的车一眼,冷笑道:“头,真不知道您为什么那么看重沈醉…老高承认,五、六年前他是厉害,现在,切,整天趴在窝里,根本就是胆小鬼一个…”

苏零忽然转头,看了自称老高的司机一眼,他的目光并不冷冽,甚至空洞洞的什么都没有,可是,老高却立即住嘴,喷喷不平地咬牙,再也不敢多说半个字。

苏零伸手,摸了摸后视镜,看着后面那辆始终稳定,丝毫没有半点儿乱象的车…弯了弯唇角,别看老高说得轻松,可刚才超车的时候,手明显不稳。

他对沈醉说——你已经被洗脑洗成白痴了。沈醉对他说——你已经不算是个活人…

白痴更好些,还是死人更好些?

苏零忽然发现,自从回到这个国家,他的脑海中,经常浮现出如此不着调的各种想法…他居然还觉得,这种感觉很好

第一卷 归家 第五十章 雨夜

第五十章 雨夜

哗啦——哗啦——

秦卿脸上一凉,伸手摸了下,全是水渍。

本来碧清的天空,陡然阴霾下来,豆大的水滴滚滚而落。

不到一分钟,大雨倾盆而下,山间一片白茫茫的水雾,视野最多只有前方三步,泥泞的,到处是坑坑洼洼的山路,绝对不能走了。

“阿嚏——”

唐一缩了缩脖子,瞪着唯一一家破旧的乡村旅馆,再看看同样因为避雨来到此处的苏零二人,彻底无语。

更倒霉的是,旅馆服务员大妈爱莫能助,今天他们这家平时没什么生意的小旅店,偏偏客满,连自家住的房子都匀给了客人,只剩下一间杂物间,把杂物规整规整,到还能摆下一张行军床。

环境差一点儿到没什么,屋里这几位都不是那等娇气的,有个能遮风避雨的地方凑合一宿,谁也不会说不行,问题是——这两帮人一为兵,一为‘匪’,天生的对头,尤其是苏零和沈醉还是死敌,让他们挤在一个屋子里,谁还敢睡觉?

“咳咳。”秦卿戳在门口,不和苏零还有他的司机老高眼对眼,望着窗外的水雾,“希望天黑之前雨能停。”

可惜,连绵不绝的大雨不光没有停下,反而越来越大了。

五个人都淋了雨,头发和衣服都是湿漉漉的,可是没有一个人打算在陌生的地方洗澡,老高脱下防水外套,没湿的一面向上,铺在灰扑扑的地面上,让苏零坐在东墙角,没有动旅店送来的被褥。

他则举着伞,溜溜达达地出去检查门和窗户,时不时地从口袋中掏出各种各样的小道具巧手安装,这一手相当熟练,显然不是第一次做…

当然,老高防备的不是屋里的几位,而是防不速之客呢,沈醉和苏零要想动手,他防备也没用。再说,屋子里的双方虽然敌对,可正因为敌对多年,才对对方的手段了如指掌,老高心里明白,这几位都是光明磊落的人,只要没接到上面的命令,根本不可能对苏零下手。

但是,他可不敢保证没有苏零其它的敌人,不会趁着他在国内的机会,动手做些什么,浓云密布,夜黑风高,大雨倾盆,正是杀人的好时辰,他们在面前混了这些年,见多了那些因为不谨慎命丧黄泉的人物,自不会犯同样的错误。

老高面上是粗豪汉子,其实心思细腻,到觉得和沈醉、唐一这几个人被困在一起,不但不是坏事,反而是好事。至少,苏零的敌人应该不敢在这帮军人面前,闹得太明目张胆。

沈醉和唐一对老高的举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视而不见。

等老高布置完,唐一自己拽了条棉被,蜷缩在沙发上闭目养神,沈醉借了条麻绳,忙着用被单帮秦卿将那张行军床笼罩,分割出一个独立空间,这张床毫无疑问是秦卿的了,女士优先,目前屋子里的男人们,别管身份如何,至少绅士风度没有一个人缺,谁都不会和女孩子抢床铺。

秦卿抱着小黑猫玩了一会儿,见今天确实走不了了,干脆租用了旅店的厨房,又掏钱买了只老板娘自家喂养的老母鸡,还有一把香菇,生火做饭,煮了一锅香菇鸡汤,今天淋了雨,她担心沈醉和唐一生病,便多往鸡汤里面加了一些灵液。

于是,鸡汤出锅,那股子鲜香实在是让人食指大动,连老板娘都厚着脸皮要了一碗儿给自己的小女儿尝了尝。

秦卿很大方,笑眯眯用热水烫了五个大海碗,连同苏零和老高,谁也没落下,一人一碗鸡汤,又从旅店老板娘那儿要了十张油饼做主食。

虽然平时话里话外,恨不得苏零下地狱,可秦卿从不是小气的女人,既然迫不得已被困在一起,总不能紧紧张张地过一夜吧。

适当的友善举动有利于双方和谐相处,她随手把鸡汤塞到老高的手里,到让老高这位粗豪汉子也有点儿脸红,讷讷地说了句‘谢谢’。

本来还有些犹豫,不过,一闻到鸡汤的香味,他的一双牛眼忍不住大亮,一点儿都没少吃,狼吞虎咽地一个人就消灭到三张油饼,连苏零这个一向有些厌食的人,都喝了多半碗鸡汤,到让老高高兴了一回,忍不住拿眼角的余光瞟了秦卿几眼,心里盘算着能不能把她招揽过来,哪怕只为了让苏零多吃些东西,也是值得的。

苏零的身体问题向来是他们一帮老兄弟的心头大患,外人总是传说苏零已经死了,几乎是隔十天半月就有一些新的死法流传。

这其中当然有恶意造谣诅咒的成分在,可无风不起浪,如果不是苏零从小就身体虚弱,尤其是最近几年,越发不好,已经有好几次险死还生的经历,这些谣言也不会传得沸沸扬扬…

他们一帮老兄弟为苏零的身体也是操碎了心,中医、西医,看了不知道多少大夫,做了不知道多少次的检查,可那些医生,除了能说些需要静养之类的话,就再也没有其它办法,都说苏零是先天不足,心肝肺都有毛病,后天又练的是刚猛硬功夫,伤了本源,再加上经常受伤失血,所以把身体弄坏了,除了慢慢调养弥补之外,根本没有治疗的方法。

结果一大堆的调养中药喝下去,身体暂且不说,苏零却是厌烦了整天吃补品,喝中药,甚至患了厌食症,吃什么都胃里不舒服,饭量越来越小…

老高考虑了半天,甚至连干脆绑架的主意都想到过,遗憾的是,对方不是可以随便捏的软柿子,真要动了小丫头,后面估计会冒出一堆出头的老家伙…目前平衡的局势得来不易,还是别给苏零招祸了,他们虽然不怕得罪人,可也没有平白无故随便树敌的道理。

如果让秦卿知道老高的心思,估计下一次再给他们做饭,就一定直接往里面扔毒。当然,苏零干杀手干了许多年,是使毒的大行家,一般毒药大概是毒不死他的。

吃完饭,沈醉和老高一起收拾好碗筷,天黑下来,雨势不停,屋里又没有空调,初夏的夜晚,风凉露重,冷风一个劲儿地往脖子里灌,一屋子人面面相觑,大眼瞪小眼。

秦卿挑了挑眉,把银色的高腰小皮靴脱下,拿了条被子,裹着倒在床上,不管几个男人如何,反正她需要睡眠,对药师知识的学习,她一天都不想放松,如果在三十岁之前不能成为大药师,那她的身体和精神就会开始走下坡路,以后再想成为大药师就难如登天了。

忽然,一道银亮的闪电划破天际,紧接着是轰雷阵阵。

电灯瞬间熄灭,四个男人同时身体紧绷了一下,好半天才缓过劲,狭小的杂物间一时变得更加静默。

几分钟之后,等风雷声过去,唐一摸摸脑袋,呲牙笑道:“看来,今天晚上咱们几个是别想睡了,这屋子太潮湿,打地铺对身体不好,哎,我到想上床,就是卿卿大概是不会同意的…”

他一伸手,接住从被单里面扔出来的一把锋利匕首,笑眯眯继续,“看吧,就知道是这样…得了,让老板娘拿两副扑克过来,咱们斗地主。”

老板娘摸黑带来了两副扑克和一只蜡烛,四个大男人于是开始围着桌子打牌…

秦卿拥着被子,闭上双眼,耳朵里传来扑克牌摔在桌面的声响,她忍不住勾了勾唇角,摸出手机来给刘队、周队、阿飞他们挨个发了个短信——

能想象吗?沈醉正和苏零‘斗地主’呢。

……

丫头,做噩梦了?起来吃点儿东西,吃饱了肚子就不做了。——刘峰。

卿卿,是不是车祸还有后遗症啊,要不来咱们军区医院再检查检查,脑外科的胡医生我熟悉,外面的大夫到底比不上自己人细心,要知道,人脑是很精密的…

这是周玉副队长。

怎么?他们改在赌桌上定生死了?

阿飞好歹还靠谱些,至少没觉得秦卿在做梦。

看了这些回复的信息,秦卿心情古怪地进入梦乡。

啊——

不知道过了多久,外面忽然传来一声短促但凄厉的哀嚎,很快就戛然而止。

秦卿猛地跳下床,一伸手将‘飞星’握在手里,沈醉随手把桌子上的蜡烛熄灭,老高一下子蹿到门后,顺便把脸上的白纸条扯下来扔地上。苏零端端正正地坐着没动,唐一隔着窗帘把自己的匕首飞了出去…

秦卿和沈醉对视一眼,一个走门,一个走窗户,同时跃出,几乎只用一秒钟,两个人就半蹲在护栏的后面,同时开了枪。

只有三声枪响,相当短促,隔着雨雾,秦卿看见一个蒙着黑面罩,手里握着冲锋枪的男人脑浆迸裂,栽倒在泥泞中,鲜血喷涌。

她开了两枪,打的是胳膊和大腿,最后一枪正中眉心,是沈醉开的。

“救…命…”

就在这时,一个颤抖的沙哑声音响起来,也许是冷,也许是怕,音调都扭曲了。

第一卷 归家 第五十一章 配合

第五十一章 配合

“什么情况?”

苏零、唐一和老高也悄然潜出屋子,分散开,隐蔽在大理石的柱栏后。

前方影影绰绰,可是,除了呼吸声和凄厉的哭泣之外,却再也没有其它声响。

隔着密布的雨帘,秦卿小心抬头,就看见一个身穿睡衣,**半裸的孕妇正在雨雾中挣扎,她的脖子上抵着锋锐的匕首,鲜血沿着脖子一直流下来,把本就被雨水打湿的睡裙染成暗红,在黑夜里,显得分外凄冷。

秦卿的视力最近比过去好了几倍,哪怕没有月光,依旧能隐约看清匕首的轮廓,那是自己用惯的一把。

她看了看歹徒脚下,落在泥水里的冲锋枪,扭头横了唐一一眼,这家伙显摆自己的飞刀绝技,居然没把人弄死…身手果然是荒废了。

粗哑的喘息,越来越低的哀嚎,院子里除了这些,静得诡异,因为他们住的是杂物间,离客房很远,又有雨声遮盖,旅店其他客人们并没有被惊动,依旧沉浸在梦乡里,这是好事儿,要真惊动了广大人民群众,事情就不好处理了。

沈醉皱了皱眉头,用手指打暗号——“是老手,整个人都缩在人质身后,连枪都不拣,实在没有机会。”

秦卿点点头,这到不奇怪,敢在这个国度拿着冲锋枪杀人越货的,都是经验丰富的亡命徒,再说,一般人哪里敢来找苏零的麻烦。

她仔细将院子巡视一遍,除了隐藏在人质身后的一个,死了的一个,另外还有一名蒙面歹徒,这人大概是受了伤,地上一滩鲜血…

就在这时,北面房间里的灯亮起来,吱呀一声,房门打开,五十多岁的老板娘踩着拖鞋出现在门口,可能是夜里开不太清楚,也可能是还没睡醒,脑子迷糊,老板娘愣了好一会儿,才瞠目结舌——‘啊’一声惊叫。

唐一手脚利落,老板娘的惊呼刚起,他已经抬脚踹飞一颗石子,直打在老板娘的额头上,于是,老板娘一头栽回屋儿,晕了。

“没别人了?别一会儿再冒出一个来…”

“你还是考虑一下自己兜里有多少钱吧?万一人家要你给精神损失费,小心拿不出来。”秦卿翻了个白眼。

出了这一出,那个挟持人质的歹徒终于开口,他的声音暗哑,音调很古怪,带了一点东北口音。

“苏零,你出来”

苏零站起身,可是依旧没有露头。

“不想这个女人死的话,苏零,你过来”

苏零嘲弄地一扬眉,慢条斯理地笑道:“别的人死不死,和我有关系吗?死在我手里的那些所谓的‘无辜人士’,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

沈醉和秦卿也一左一右,站直了身体,两个人隔着苏零,对视一眼。秦卿忽然开口:“你不过是想要苏零的命,这简单,何必牵连无辜?”

她话音未落,忽然转身抬手——砰…

随着秦卿的‘飞星’火光闪烁,苏零闷哼一声,身体一斜,就向着沈醉的方向栽倒。

对面歹徒的视线,本能地准随苏零,也向着沈醉的方向探过来,只有一瞬间,他的头稍稍偏离了人质,又是一连串儿的枪响——砰、砰、砰、砰…

秦卿松了口气。

不用看也知道,两个歹徒的脑袋肯定变成烂西瓜了。

唐一不好说,沈醉和苏零这俩人枪下可是从不留活口的。

这一切说得很慢,实际上不过刹那间,老高心口一阵抽搐,可他来不及发疯,事情已经完了,他张嘴刚喊了声:“头儿…”

苏零就咳嗽了两声,站起来离开沈醉的身边,直到距离沈醉五步远,才拿出手帕擦拭了一下身上的泥水,又摸出已经湿透的香烟,搁在鼻子底下嗅了嗅。

“头儿,你没死啊?”老高这么大一个大男人,像个小孩子一样,猛地扑过去搂着比他矮一头的苏零,一把鼻涕一把泪,又哭又笑。

苏零一脸的嫌恶,一巴掌把他的脑袋拍开。

秦卿摇摇头,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给吓傻了的孕妇披上,半扶半抱地把人弄回屋子,给她号了下脉,见没有大碍,只是吓着了,才给她上了点儿止血药。

雨夜,山路难走,救护车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过来。秦卿安慰了哭得双眼通红,浑身颤抖的孕妇几句,给她盖上被子,又把那老板娘叫醒,让老板娘照顾着。这孕妇是旅店老板娘的儿媳妇,也算她倒霉,怀孕之后,晚上经常要起夜好几次,这才莫名其妙地被卷进事端,成了歹徒的人质。

沈醉用进屋拎出几条棉被,把三个尸体并排放好,盖上,这才打了热水进屋,几个人都洗了把脸,秦卿将那把匕首扔给唐一:“你干的好事…给我弄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