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了,别想太多,走吧,先去现场看看,苏零既然跑那儿去,总有原因在。”秦卿冻得浑身僵冷,拉着沈醉上了车。

但沈醉却没有开车。他拿出一颗烟,点燃了。白色的烟雾,卷着一个又一个圆圈儿,漂浮摇荡,在漆黑的夜里,衬得沈醉端正的眉眼都有些虚幻。

“卿卿,你知不知道,苏零的父亲,母亲,他大哥,还有青梅竹马的女朋友都是怎么死的?”

秦卿惊讶,看了沈醉一眼,过了半晌才道:“不知道。”

涉及到苏零父母的,全部都是最高机密,她这个级别,根本不可能知道,就是沈醉,也不会被允许查探的,可是,沈醉从来不是一板一眼,只知道服从命令的军人,虽然,他教导他的士兵的第一课,就是绝对服从…

他顽固,倔强,认准了一件事儿,就绝不回头,哪怕知道不应该,也会去做…秦卿笑了笑:“趁着现在,时机正好,和我说说吧,苏零的事儿,其实我真挺好奇。”

“…”沈醉沉默了许久,直到烟燃烧完,烫到了他的手指,才熄灭了烟火,望着漆黑的夜空,道,“苏零的父亲,苏俊涛,是安全部的特务,按孙局他们的话说,有一个苏俊涛在,能抵得上一个营的精兵强将,他很干练,很忠诚,有最稳定,最坚强的心,是安全部最好的特务。”

“整整二十年,他一直在国外东奔西走,一个国家,接着一个国家地跑…你也许不知道,苏零和他大哥苏影林其实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他大哥出生的时候,苏俊涛在法国,他大哥的母亲,也是个法国女人,本来只是一段露水姻缘,没成想竟然有了孩子,按照安全部的规矩,这绝对是不允许的,可孙俊涛毕竟不一样,他是安全部的王牌,又是放弃了苏家给他安排的更好的,更稳定更安全的工作,主动去做间谍的,苏家那时候还没有衰败,在军政两届都很有影响力…”

“就这样,苏俊涛背了个大过处分,孩子留了下来,但孙俊涛当时没有把他的儿子送回国,他当时正在执行秘密任务,知道他有孩子的人不少,为了不曝露身份,那个孩子实在是不宜回国。”

“十年,苏零的大哥一个人跟着个保姆生活在法国,之后,虽然苏俊涛把他接到身边,可他那时已经懂事儿,已经开始上学了,而且,苏影林是个天才,才刚刚十岁,就拿到一个经济学学士学位,而且获准到哈佛进修医学,苏俊涛在国外呆的时间,又比在国内多得多,也就没有强制他回国…就这样,小学,中学,大学,他完完全全生长在国外,连中文,都说的很不好…”

沈醉的思绪,仿佛又回到了十几年前的那个冬天,在审讯室里,那个和苏零一样,有着漂亮清秀的五官,一笑两个酒窝的男孩子,赤红着眼,恨恨地瞪着他,就像一匹恶狼。

那个只有十八岁的男孩子,被铐在审讯室的椅子上,从一脸愤怒地和一帮羽林战士们争辩,到暴跳如雷,言语如刀:“你凭什么说我是背叛,我背叛了什么…或者说,你打算要我效忠什么东西,这个国家吗?凭什么…就凭我这身体里流的,二分之一的鲜血?”

当时,沈醉真的很惊讶,在他的心里,一个人效忠自己的祖国,哪里还需要理由?

可这个男孩子,却斩钉截铁地告诉他,他不会对十八年第一次踏上的土地,说出什么效忠的话来,他既不生在中国,也不是长在中国,中国没有养育他,他虽然黄皮肤,虽然黑眼睛,虽然没有半点儿遗传到他**的特征,但他不是中国人,无论他做了什么,都说不上背叛,中国人管不着就是他那个愚忠的父亲,也别想干涉他的生命。

后来…就没有后来了。

沈醉来不及跟他说,他不是要逼迫他效忠,只是想告诉他,这片土地,是他父亲,即使死,也想要回来的地方…

第一卷 归家 第九十九章 游戏

第九十九章 游戏

车外忽然大雨瓢泼,今年春天,还是第一次下这么大的雨。乌压压的云,有点儿像秦卿此时的心情。

孙雪津来了个电话。

通话时间不长,只有三分半钟,可沈醉放下手机时,脸色相当不好,心里叹了口气,也没有耐性说话了,重新发动了车子。他的速度不慢,大概只用了二十分钟左右,就到了西里山别墅区。

黄色的警戒线还在,老百姓们都撤了,周围流连不去的人,有的便装,有的穿着警服,军服,光看外表,根本看不出哪些是特事局的,哪些是海龙王的‘家将’…

秦卿倚在车窗上,细细看着外面的断壁残垣,沈醉冒雨下了车,一个人在废墟中穿梭,他走的很慢,看的很仔细,时不时弯腰低头,周围那些若有似无的目光一直围着他打转…

废墟上方有遮雨布,四周都是沙袋儿,即使如此,大雨还是对找到线索有很大的影响,没过多久,周围的侦查员差不多全收队了,只剩下寥寥几‘站岗放哨’。

太阳从东方破云而出,给黑漆漆的雨夜,添了第一缕霞光。沈醉反身,上车。

路虎在泥泞的坑洞中打着滚,穿过一片片烧焦的废墟,好长时间才找到大道。沿着平坦的大道直奔外环,大雨模糊了视线,整个山区影影重重,天空隐隐约约开始有了亮光,早起的环卫工人和早锻炼的人多起来,山坡上甚至能看到穿着登山服爬山的年轻小伙子,还有几个拿着风筝,带着孩子来游玩的小家庭,昨晚上的烈火和打斗,现在只余下了一点儿供人好奇揣测的残痕…

秦卿敲了敲挡风玻璃,笑眯眯地跟自家男人打暗号:“六辆?”

“是七辆。”沈醉瞥了一眼后视镜,“看大踏板儿上那个捡垃圾的老头儿。”

秦卿怔了怔,苦笑。然后,沈醉的车速就一点一点儿放慢了。

车从外环掉头,又进了市区。经过世贸大厦,道边儿居然有卖糖葫芦的,要知道,这会儿可正在下雨。沈醉笑了笑,探出头去,给自家媳妇买了两根,一手一根儿。

秦卿眉开眼笑。

两个人把车停地下停车场,手挽着手开始逛。

冬衣下架,今年的新衣服刚刚上市,到处都是吆喝声,整个世贸大厦人山人海,热闹的不得了。

沈醉买条了牛仔裤儿,秦卿还给他配了一件白色的T恤,秦卿自己,换了一身儿粉色衬衫,配帅气的小西装裤。新衣服买回来就直接穿上,旧的打包寄存在人家商场里,一买好几套,进一个门面换上一身儿。

秦卿和沈醉一辈子的造型儿都没今天多,可爱的,淑女的,学生装,白领人士,简直当了一回时尚女郎。沈醉也难得挑了好几套原来根本没想过的衣裳穿。

焕然一新,夫妇俩才心满意足。到了门口,互相使了个眼色,沈醉拢了拢媳妇汗津津的头发,温言道,“去公园?”“好。”秦卿挽着沈醉的手,笑眯眯地挑眉,“你难得有时间,今天一天都陪着我好不好?”

沈醉点头。

“那手机就不需要了。”

秦卿手脚利落地把自家男人身上的手机摘下来,搁装衣服的袋子里,连同她的那两个,一块儿扔世贸的储物柜。

春天到了,万物新生,公园里,树木花草,一片春绿,在雨水中熠熠生辉。

雨还在下,不过已经不大,淅淅沥沥的,时不时溅起细碎的雨花。这样的小雨,在这样*光明媚的天气里,很有情调,公园里情侣很多,在雨幕中徜徉,笑声阵阵。

沈醉和秦卿买了把雨伞,只有一把。蓝底儿白花的,是天空的颜色。

两个人手牵手,撑着伞,在熙熙攘攘的公园里漫步,偶尔侧头看一看彼此,就像尘世间最寻常的小儿女。

人工湖有人钓鱼,沈醉亲自出马,不到三分钟,就钓上来一条足足有二十斤重的红鲤鱼,让秦卿抱了个满怀。把旁边一小姑娘羡慕的一个劲儿拧她男朋友。

沈醉就在男人的白眼儿和女孩儿崇拜的眼神中,又把红鲤鱼给放生了,抓着媳妇的手,去坐坐摩天轮。

他们挑了一个双人小型仓,沈醉和秦卿的身量都高,腿又长,两人塞到一个空间里,能感受到彼此的呼吸…升到最高点儿的时候,在空旷的蓝天白云细雨之下,显得个人是如此渺小,摩天轮有点儿晃荡。

秦卿一扭头,嘴角无意识地扫过了沈醉脸颊。

沈醉愣了一下儿,就势很温柔地吻了下去,自家媳妇的嘴唇,新鲜甘美,满是清冽而甜蜜的味道…

唇齿交错,秦卿咬着沈醉的耳朵:“我喜欢花。”

摩天轮转的很慢,眼前的景物几乎是一寸一寸移动,沈醉轻轻地撕咬媳妇的唇瓣儿:“我去买。”

摩天轮停下的时候,只有秦卿一个人下来。

她一个人钻进人家射击的小铺子里去玩枪,那枪又老又旧,射出去的子弹都拐弯,可秦卿漫不经心地一枪又一枪,枪枪十环。吓得老板脸色煞白,一身冷汗。

不过,秦卿脸皮向来薄,人家做生意不容易,每一次玩,都不会随随便便欺负人家,随手选了个小猪儿的储钱罐,就钻进了隔壁明亮洁净的肯德基。

说是垃圾食品,可架不住秦卿喜欢。

嫁给沈醉之后,男人一家子都是养生行家,为了照顾沈醉,只要在家吃饭,就按照营养餐单来,好不容易放肆一回,秦卿自然要吃个够本。店里散发着热热闹闹地奶油味道,漂亮的包装纸裹着香甜的垃圾食品。秦卿一口气吃了整整一个全家桶,最后还又要了两个蛋卷冰激凌。

沈醉回来的时候,手里捧着一大束玫瑰花,一进门,就看见媳妇笑眯眯地伸着小香舌舔冰激凌,在阳光下,卿卿的头发软软的,眼睛又亮又大,皮肤雪白,沈醉的心像被孩子的手轻轻挠了一把,时光仿佛回到了十年前,他第一次见到卿卿,心中也是带着几分不可思议——这么小,这么可爱,香香软软的女孩子…要他怎么狠得下心…

“沈醉”

秦卿勾起唇角招手,沈醉走过去,把一大束玫瑰放在她的怀里,这是沈醉第一次给秦卿买花,以前总觉得自己的卿卿不适合温室里养出来的鲜花,但此时此刻,他们靠在窗边,看着窗外车水马龙的街道,看着一辆辆飞驰的汽车,看着外面小女孩儿央求爸爸妈妈给她买漂亮的小裙子,看到哥哥拉着妹妹的手,一起放风筝…看着卿卿接过花时,人比花娇的脸庞——他忽然觉得,他们也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只不过,这样的琐碎的平凡,想要保护,也并不是一件很简单,很容易的事…

“惹祸精怎么样?”

秦卿漫不经意地收回目光,把手里的玫瑰花抽出来一支,歇歇地插在左胸口,拿出梳妆镜,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地照了照,才满意地点点头。

“伤了肺,老咳嗽,就是病了也不肯学好,为了一只波斯猫,闹得很厉害。”

听了沈醉的话,秦卿眼角抽搐了下,好半天才找回嗓子,也不继续问了,拉着沈醉的手回家。

回到世贸大厦,拿到手机。

沈醉的未接电话三十六个,几乎都是孙雪津打过来的,秦卿的未接电话一共十八个,除了孙雪津之外,沈老爷子,刘队,周队,王露,全来过。

秦卿叹了口气,挨个回复短信,心想,苏零这人,也够传奇的了。

许多传奇故事里的主人公,都是父母惨死,家破人亡,他一个人奋斗拼命,奇遇连连,多年之后,终于大仇得报,将害得他家破人亡的敌人‘碎尸万段’…

若是更曲折一点儿,说不定因为敌人太强大,主人公决定内部突破,去卧底,去勾搭敌人的女儿,然后就陷入永无止尽的纠结里,爱恨情仇,看的人恨不得直接一把刀捅死这主人公算了,省得纠结来纠结去,没完没了。

苏零这个祸害,十几年来,就是实打实的要和羽林过不去,明刀明枪,心狠手辣…

可惜,他也只能找找麻烦出口气。

要说报仇,放在之前,就连他自己,恐怕都不知道,他们家这仇怨,到底应该怎么去报,为谁而报…为他父亲报仇?可他父亲如果知道他现在长本事了,居然敢和自己的祖国做对,估计一定会气得从地下钻出来痛殴他一顿,然后剥皮抽筋带着一起下地狱…

为他大哥报仇?可他大哥无论死在哪里,那都是病死的,生老病死,老天给予,他能去找老天的麻烦吗?

为他们苏家?

他们苏家世代忠良,一家子几十口,都为了这片土地抛头颅洒热血,唯一剩下的一个,他堂叔,现在是三局局长,妻子,两个儿子,都死在了那条战线上,还死而无悔,用不着他去报什么仇…

到了现在,他终于找到一个倾泻口,可是,对方却是海龙王,是他亲外公,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亲人。

秦卿想着想着,忍不住呲牙,有些唏嘘,早知道事情这么复杂,她就不该一时好奇,非让沈醉说给她听。

第一卷 归家 第一百章 孕喜

第一百章 孕喜

沈醉给孙雪津回了个电话,他在电话里什么都没说,关于苏零的,更是半个字都没有。

孙局了解沈醉,也知道这会儿从他嘴里撬不出有用的消息,再说,苏零要真想躲,也不可能真让沈醉知道自己的藏身之处。

孙局看了一辈子的人,一双眼睛堪称火眼金睛——苏零别看一身的刺儿,像只刺猬,实际上,一直还是那个心肠柔软的孩子,尤其是在幼年好友面前,他惹上**烦,怎么可能会轻易让这些麻烦往沈醉身上沾,最多,也就是给沈醉留了信息,让他知道自己很安全,别乱了方寸…

于是,孙雪津只是让秦卿、沈醉两口子回家休息,特别叮嘱沈醉,这两天哪也不要去,也别回羽林,就在家呆着,要是愿意回沈家也成…

他虽然不觉得海龙王会明目张胆地对沈醉夫妻不利,可还是谨慎些好。

孙局的声音嘶哑,可是总有一股子余音绕梁的味儿,秦卿看了看天,雨过初晴,天空如洗,*光明媚艳阳天,休假正合适。

搁下手机,沈醉就开车回家。到家的时候,已经下午了。

虎子和小黑一路路蹦蹦跳跳地攒出门迎接,大花懒洋洋地在院子里晒太阳,一点儿都没有主人不见的紧张感——它可能早已经习惯了它的主人三天两头闹失踪。

一下车,秦卿的身体晃了一下,沈醉一把捞住,搂怀里,惊道:“怎么了?”

“没事儿,刚才眼前一黑,许是今天累了,血压有点儿低…稍微有些困…”秦卿揉了揉额头,小小地打了个呵欠,睡眼惺忪。医者不自医,她自己给自己号脉,从来号不准,不过,对自己的身体,她心里有数,天天锻炼,又是灵液养着,想不好都难,估计就是精神紧张造成的血压低。

沈醉皱了皱眉,直接一弯腰,把媳妇抱回卧室,给搭上被子,安抚她入睡。

“晚饭做好叫你,睡吧,别想太多,苏零那小子一个人闯了这么多年…”

是啊,苏零不是一般人,哪是说死就能死的?秦卿迷迷糊糊地点点头,陷入睡眠,隐隐约约听见沈醉轻手轻脚地出门。

她一直睡到晚上,夜半更深,才让沈醉强拽起来吃过饭,是牛肉面,鲜嫩的腰子肉,很劲道,很好吃。吃了之后便又睡,睡梦中,被陌生的气息惊醒,结果一睁眼,看见来的是沈老爷子,随即便再次闭上了眼睛…

第二天一大早,秦卿睁开眼,沈醉就坐在床边儿,眉眼含笑,整个人身上的喜意喷薄而出…秦卿眨眨眼,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小腹,脸上浮现出一抹恍然:“我怀孕了?”

“嗯。”沈醉笑眯眯地点头,死死抿住唇,才没有笑的很失态。

她其实有一点儿感觉,只是——秦卿挑眉,叹了口气:“应该注意些,挑个…身体状况最好的时候怀孕…”不只是身体状况,现在他们遇见的情况,显然不大适合有孩子。

秦卿当了十年的兵,整整十年,他很了解中国军人,还有各兄弟部队的手段。

她也清楚,海龙王好多年不再针对苏零,今朝却又忽然势在必得起来,很明显,苏零招惹了他…想起海龙王说的,苏零偷了他东西的话,秦卿想,也许,是拿到了什么不能见人的玩意儿…

总而言之,那小子这一次惹上了**烦,很大很大,大到他一个人可能撑不住,甚至会连累亲朋好友的地步。

而苏零在国内的亲朋好友,满打满算,也只有沈醉一个。虽然他们始终是以敌对的身份相处,但只要明眼人都清楚,在国内,苏零唯一信任的只有沈醉…

秦卿从床上爬起来,倚在二楼的窗户上,视线穿过松树林,看着倚在树底下缩成一团,又冷又可怜的‘战友’,呢喃:“呃…做安全工作的兄弟们也不容易…不知道是国安的人,还是海龙王的人?”

“都有。海龙王的人最多,国安那边儿也有,孙局他们也没闲着,不过,他们派人过来,保护的意思更重些…”也是,国安也就算了,海龙王那一帮子死死盯上来,是敌是友,一时之间,真不好说,孙局怎么可能放心?

外面可怜的战友们春寒料峭的早晨瑟瑟发抖,沈醉倒了一杯热乎乎的牛奶,捧过来给媳妇喝,“要不吃点儿燕窝?我听说孕妇吃燕窝,对孩子很好?记得老爷子那儿好像有不少血燕窝呢。”

秦卿大气地一摆手,谁吃畜生的吐沫星子

沈醉失笑,自家媳妇,天生就不是个会享受的女人,按他**大人的说法,草根阶层,一辈子不会变…可他喜欢。

孙媳妇有了身孕,虽然才两个多月,可沈老爷子假公济私,提前给了长假,让孙媳妇安心养胎,课业全部停止。

这一点儿秦卿很不满意,她学习正进入状态呢,耽误一天课就浑身别扭,可是,一心想抱曾孙的老爷子伤不起,尤其是当那位老爷子还是你的直属上司,位高权重的时候,人家愣是不许你进教室,也不许你进医院大门,你还能玩出什么花样儿来?

好在,秦卿还能在梦里过一把医生瘾。还有暖房里草药可以折腾。

随身药房是不敢进了,谁知道外面有多少双眼睛盯着,万一让人瞧见她忽然消失,还不知道弄出多大的风波来,第一次,秦卿对自己的工作效率感到挺满意,至少她早早地建起暖房,把随身药房里的草药移植出许多…

既然老爷子不肯通融,那就在暖房里折腾折腾草药,要不然趴在桌子上写一写医院规划,手写——她如今连用电脑的资格都没有了,就算身上穿着防辐射的衣裳,沈醉都不肯让她碰一下笔记本。

除了能在家里折腾,沈老爷子到是挺乐意让沈醉陪媳妇出门看看风景,说是陶冶情操,对他曾孙有好处,结果,俩人只去了一趟菜市场,秦卿多逛了逛,货比三家,事后就看见跟着他们的一连串‘监视人员’,辛辛苦苦地记他们俩接触过的所有菜饭,肉贩的资料…

秦卿哭笑不得,拉着丈夫的手,默默无语半天,咕哝了句:“咱别招人怨了,自个儿同志也不容易。”

就是,自个儿的同志自个儿不心疼,还指望着别人心疼…秦卿和沈醉只有老老实实地在家呆着。

秦卿闲下来钻暖房, 整个暖房是玻璃的,棉布帘子扯开,四处通透,站在外面山头上,老远拿着望远镜,就能把里面看得清清楚楚,秦卿不捣乱,故意找一个视野清晰开阔的地儿,方便安全人员们监视。

沈醉就是训练。他当教官久了,训练虽然不说搁下,可到底事儿多,没有以前勤。

现在从早晨到晚上,手里的枪拆了装,装了拆,兴致来了,变着花样儿的改,他动作娴熟,速度快,一把枪几乎几秒钟就变个新样子,弄的外面那些监视的安全人员,看一会儿就头昏眼花,猛点眼药水。

也不全是学习工作训练。闲暇时,秦卿坐院子的正中央,背后靠着一棵容大妈从基地运回来的梧桐树。

沈醉抱着枪站门口,大汗淋漓,只看着自己的媳妇笑:“媳妇,你真是个金凤凰。”栖息在梧桐树上的金凤凰。

秦卿笑着扭头,张口就唱:“官人休要多夸奖,香君怎能比凤凰,衣着雄姿添俊秀,山花借得玉兰香…”

曲子是跟阿飞学的,学的似模似样,谁让秦卿从小就聪明,学什么都快。

两口子把小日子过得舒舒服服,没有半点儿不自在,所有的话题都是家长里短,绝无一句涉及到苏零。就这样匆匆一月时光,转瞬而逝,外面的人有些撑不住劲儿了。

先找来的居然是孙雪津。秦卿和沈醉心里都难免惊讶了一下,他们以为,先找上门的是海龙王的可能性更大些。不过,老头一向精明,还护短,虽然不知道打的是什么主意,可他要干什么,就让他做好了。

秦卿和沈醉做出一副主人样子,恭恭敬敬把老头请进屋,孙局也不客气,大马金刀地往客厅里一蹲,先要了杯茶,然后笑眯眯说:“恭贺你们俩新婚大喜,老头子我专门送了套家具过来。得,让小的们给你们更换更换。”

一帮小伙子下了车,直接就把苏零住过的客房掘地三尺,床铺衣柜所有家具,连地板砖都撬走。秦卿目瞪口呆,好半天才想起来:“就他屋里的地板装是原木的,很贵,你用这人造革的就给我换走啊?”

结果,这才是第一天。

之后连续数日,容大妈,国安的苏俊峰,沈国手沈老爷子,刘峰,周玉,王家的王露,一人送了一套家具,也搬走了一堆家具,连他们家院子都没放过,真真是掘地三尺,草坪地皮,整个更新换代。

除了海龙王,海龙王一点儿动静都没有,他老人家安安静静的,反而让人心里不安的很。

第一卷 归家 第一百零一章 胎教

第一百零一章 胎教

日子一天天过,秦卿的胎也怀稳当了。

特事局的工作进展很不顺利,找不到苏零,他简直就像是已经人间蒸发,整个特事局所有被折腾的一脸黑眼圈儿的可怜侦查员们,一个个让领导骂的跟个孙子似的,还得白天黑夜的咬牙切齿找人…都憋着一肚子火气——估计将来苏零要是真‘花落’特事局,一准儿能荣升特事局最能招仇恨的新人

也不奇怪,苏零这个人,既然当年那么多人出手,还十好几年没被抓住,现在想逮他,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但这么长时间过去,沈醉和秦卿家门口儿的岗哨撤了,毕竟这俩人根正苗红,也不能真当敌人对待,外面的动静渐渐再影响不到他们两口子。

不过,沈醉他是羽林的教官,耽搁这么长时间不去工作…他不介意,他乖乖听孙局的话,羽林那边儿少了他可不行。

刘峰那儿忍了一个多月,忍无可忍地打电话来。

从上到下,抗了不知道多少压力的大队长已经开始怒不可遏:“到底怎么回事儿?苏零就是死外面了,你也得回来吧。好多事情等着你呢你小子不签字,训练营一群小战士没地儿搁,安全权限太低,根本不许进门…真让他们几个月都住危楼里?那地方三个月塌一回,万一出点儿意外,怎么跟组织上交代?”

被选送来训练好大一部分是军队高层的少爷们,还有一部分是各兄弟部队出来的精英里的精英,真要还没上场就折损在‘宿舍’…他可丢不起那人

“还有,手底下的狼崽子们嗷嗷待哺呢,一个个晚上就差睡我办公室等着要人,你心里有没有数啊…今年训练营到底有几个达标的?都等你报告呢…”

沈醉无语,自己也不好意思。

就算是暴风雨前的宁静,和外面那一帮比起来,他这生活也过得过于惬意了。

四月天,正是最好的时节。可外面再好,也比不上搂着娇妻‘爱子’舒服。

家里很暖,是那种能让人暖到心坎里去的暖。

沈醉热好牛奶,分别喂了大黑、虎子、小花,看着门外一片飞扬的柳絮,坐在床头,摸了摸妻子柔软的秀发,有那么一瞬间,忽然非常非常的不想出门…

温柔乡果然是英雄冢——一扭头,他的娇妻依旧睡的不知今夕何夕,只不过身边少了个人的气息,稍微有点儿不安稳。沈醉把自己的枕头搁媳妇怀里,看她磨蹭了下,心满意足的睡去,莞尔一笑,忽然觉得,为了娇妻,偶尔堕落几分钟,偶尔念家不念国一下,也不是那么不可饶恕的罪过。

欣赏了片刻睡美人,沈醉再恋家,也只有乖乖出门工作。

惬意的生活也就到此为止,不是为别的,因为秦卿肚子里那个宝贝。

小胎儿给母亲最初的记忆,就是,清晨梦醒猛然泛起的一阵酸水,喉头痉挛,一定要吐到肠清胃净,才算是勉强度过劫难。身为一个药师,哪怕是半吊子的,可对孕妇身体有益,止吐的药方她有很多,但也正因为她是个药师,她比任何人都清楚,再好的药,也不可以多吃,再好的药,也不能保证对胎儿真的一点儿危害都没有。为了孩子,只要能不吃药,她还是尽量不吃的。

媳妇吃不下东西,吃什么吐什么,当丈夫和爸爸的心里能安稳吗?沈醉在队里也板起脸,看人的时候,甩出去的都是一道道冷刀子。站在教官面前被最后审查的一帮羽林新兵,有不少吓得浑身直哆。

刘队一边儿看一边儿冷汗直流——这帮小子全是他精挑细选的,为了他们,自己可没少求爷爷告奶奶装孙子…好不容易刀山火海地过来了,烈火焚烧,千锤百炼,锻造成钢,一路闯过不知多少荆棘,眼看胜利在望,最后竟然灭于教官的眼刀之下,这也未免太冤枉…

最要紧的是,家里那几只狼崽子急着把幼崽儿叼回家,这要一下子全让野狼把幼崽给吞了,那还得了

刘峰拉着周玉,俩人轮番做思想工作,这个说他儿子出生的时候,他媳妇也吐的昏天暗地,越吐,说明孩子越聪明活泼,看看,咱们家少杰长得多俊,聪明伶俐本事也高…

那个说,当年他闺女出生的时候,他媳妇头几个月也是吃不下饭,可慢慢就好了,到生孩子的时候,他家瘦的跟柳条似的娘子暴增五十斤,他一大老爷们差点儿抱不起来…

可惜,‘敌人’太顽固,一向惯于做思想工作的周玉也投降,你和人家说话,人家根本连正眼儿都不给你一个…俩愁白了头的躲办公室里挠头,怎么办?想干脆把人赶回家,继续放假算了,可羽林的人手不富余,想找出个能顶替沈醉的人,真不容易,唯一有两个能顶事儿的,还被孙雪津那只老狐狸劫走了。

“要不…咱把‘卿卿’接回娘家养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