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穿了一件儿灰扑扑的褂子,裤子也很寻常,踩着方口的老式布鞋,老太太只穿了一件红色的旧毛衣,肘子处,还打着不大明显的补丁,很土气,而那个婴儿,从头上的小帽子,到很精致漂亮的虎头绣花鞋,全是好东西,不用仔细看,也知道价格昂贵,不是一般人家能买得起的。

这么一来,连郝玉都有些迟疑…

高个儿的男人更是得寸进尺,从口袋里掏出有国徽的证件,轻松自如地比划了一下,又收起来,大声道:“看清楚,我们是警察,执行公务,大家都闪开些,小心别被犯罪分子利用,要因为这个,被以妨碍执行公务罪逮捕,那可冤枉…”

周围的人群顿时轰然而散。

两位老人急得满头大汗,那个老太太看矮个儿的男人抱着孩子左晃右晃的,一颗心也提着,紧张地道:“这位同志,您先把孩子给我,您不会抱,大不了我跟您去公安局就是了…”

“给什么给,你抱着孩子跑了,我们上哪儿找你去?”高个儿的一推他的同伴,想让同伴抱着孩子先上车,自己不耐烦地挥挥手,“你要是想跟着,打个车一起走…”

“…同志…你们…”

老头一看这两个人真要开车走,也急了,拿出老人机,打算给家里打电话,可他对手机这玩意儿不熟悉,就算是小辈儿专门给买的老人机,也没玩过几回,折腾半天,硬是忘了怎么找他儿子的电话号码…

秦卿一直抱着肩膀看热闹,眼睛一错不错地盯在那孩子身上,这会儿见那个矮个儿抱着孩子,伸手开车门,她一抬脚,上前一步,笑道:“孩子还是给我吧,你抱着可不合适…”

只一眨眼的工夫,秦卿已经把小婴儿抱在怀里,摸了摸小孩子粉嫩的脸颊,挑眉道:“这么小的孩子就用乙醚,也太不讲究了…”那个矮个儿的男人一愣,脸色大变,伸手就想把孩子给抢回来,可他向前追了几步,愣是没摸到秦卿的衣角。

——“别急,咱们一起去公安局,明山区公安局离此不到七公里,不远…”秦卿笑着挑眉,“人贩子既然使用了乙醚,身上肯定会留有痕迹,到时候一检查,准保跑不了,多简单的事儿,哪用得着争辩。”

高个的男人神色一变,随即又恢复正常,根本不看秦卿,只是咬牙瞪着那两位老人道:“看来,你们真是人贩子,确凿无疑,要不然,怎么会给自己的孙子用上乙醚。”

“你胡说…不是我们。”老大爷黑着脸,转头冲秦卿问道,“姑娘,我孙子怎么了?”

“没事儿,很快就会好的。”秦卿从兜里翻出一个小香包,塞进孩子的衣服里,这还是专门为小甜甜准备的,可以预防各类**,还有醒神的效果,好东西。

郝玉这时也懵懵懂懂地凑过去替拿着手机的老人找他儿子的电话号码。

“如何?两位警官,不如我打电话叫公安局派人来接咱们…”

两个男人对视一眼,点点头,应道:“也好…”话音未落,就同时窜上车,飞快地逃离…

他们的奔驰刚向后一退,刘大川忽然开着车,轻轻巧巧地卡在他们的车后,秦卿已经一把军刀飞出去,沿着四个轮胎转一圈,才插在地上,轮胎爆裂…

秦卿扶起倒在地上的婴儿车,把已经醒来,正吧嗒嘴儿的孩子放进去,才慢悠悠走到两个假警察的车前,笑道:“以后想冒充公安,证件做得精细一点儿,也别太凑合了。”

刘大川早报了警,没多大的工夫,110的警车就到了,这两个人还是在公安局挂了号的,据说和多起拐卖人口的案件有关…

那两位保住孩子的老人,对郝玉一行人是千恩万谢,到是让郝玉羞赧不已。

秦卿只是一笑了之,还真得算郝玉的功劳,要不是她因为刚失去一个孩子,对婴儿的事儿万分关切,恐怕这老两口还真被两个假警察给骗了。

这事儿交给公安局处理,秦卿继续陪着郝玉和刘大川慢慢逛着回家,稍微逛了一会儿,秦卿就把这两口子扔下,自顾自地走人,电灯泡当一阵子,活跃活跃气氛也就罢了,总是戳在人家两口子中间,是要招人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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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高气爽,阳光充足,秦卿准备把堆在库里的药材搬出来处理一下。

这些大部分属于寻常的常用药材,都是在药田里种植,产量很大,和暖房里还有秦卿的随身药房中出产的珍贵药物不同。

当然,在同类里面,也属于高档货色。

那些珍稀药材,秦卿也只拿来试制一些记忆中的奇妙丹药,少量备用,兼做实验,主要供应自家医院和沈国手的惠民医院的,还是这些普通的药材。

秦卿把库房里一堆一堆的生药都搬到院子里,一点点把里面不大合格的挑出来,这一部分并不多见,药田里浇灌了混合了清水的灵液,药材长势都不错,药味浓郁,一年生的,甚至不到一年生的,几乎都能和人家三年生的相比,要不是这样,秦卿刚开始经营,家里的药材还不一定够用,更别说少量售卖,打响名气了。

两个学校的学生,还有陈良都过来帮忙,一个是汪晓,还有一个是个黑瘦的小子,叫庄眉,这个名字带着点儿女儿气,所以,他不喜欢让人连名带姓地喊,秦卿就叫他小庄。

这两个学生已然熟识药性,干活非常利索,秦卿念出几个常用的药方名字,他们就能干净利落地把需要的药材挑出来分类放好…陈良也一样,似乎对中药很了解,一点儿都不生疏,秦卿面上虽然不显,可心里却对苏俊峰的本事高看一眼,看看这些苏俊峰手底下的特务们,个个都不简单,让人不敢小觑。

一整个下午弯着腰劳动,秦卿和陈良还好,没当回事儿,可是,汪晓和小庄却累坏了,好不容易干完活儿,气喘吁吁地瘫在椅子上都不会动弹。

秦卿笑了笑,一人给他们倒了一杯药茶,舒缓筋骨的,还给汪晓包了一大包补药,让她拿回去给她哥哥和父亲吃。

这种事儿秦卿也不是第一次做,一开始汪晓还推辞,后来和秦卿熟悉了,也就大大方方地接受,秦卿这里的药材比外面的好很多,有钱都买不到,汪晓给家里的父亲和大哥试吃了一段儿时间,两个人的身体都好了许多,以前有一点儿气血不足的毛病,如今都没有了,尤其是老父亲,现在早晨起来出门打打拳,锻炼锻炼,一点儿都看不出是个年过半百,还得了绝症…

“歇会儿,一会儿咱们吃饭。”

秦卿笑眯眯地看着两个人趴在桌子上歇着,冲陈良招呼一声,道,“走,去水库捉两条鱼,今儿咱们烤鱼吃。”

陈良点点头,四处看了看,家里没有捞鱼的工具,他自己随手扯了一片医用纱布,走到水库前面,一捞一个准儿,就是大鱼小鱼一大堆,弄上来之后还要把小鱼给放走。

秦卿则从树上折了一条树枝,把外头脱下来,卷起裤腿儿,跳到水库里的皮筏子上,一看到个头比较大的鱼,她一棍子抽下去,眼瞅着那鱼便翻着白眼漂浮上来,秦卿一弯腰,把鱼扔在皮筏子上面…

汪晓和小庄看的目瞪口呆,连呼简单。

陈良嗤笑:“简单?那你们试试?”

结果这俩人还真学着秦卿的样子,一人折了根树枝,各踩了只皮筏子,可惜,两个人累得气喘吁吁,一只鱼也没捞上来,明明看着那鱼就在水面上优哉游哉地游,可一棍子下去,鱼嗖一声,就没了影儿…

把陈良给逗得前仰后合的,还一个劲儿地挤兑人家,把秦卿弄得哭笑不得。

玩闹了好半天,汪晓和小庄实在动不了了,才坐在皮筏子上,看着秦卿劳动…

捞了七八条鱼,琢磨着差不多够吃,一转头,见虎子在岸边吐着舌头,目不转睛地盯着鱼看…秦卿眨眨眼,笑嘻嘻地捞起条鱼,往岸上一扔,它就蹭地跳起来叼嘴里,虎子吃鱼,一点儿都不比猫笨,还知道挑剔地把刺儿都吐出来…

第一卷 归家 第二百章

第二百章

一行人吃了一大堆的烤鱼,秦卿还下厨做了一大锅汤面,把家里自制的酸菜弄出来一小坛子。

热热闹闹地吃完,天色都暗了,虽然医院离家里不远,可山路难行,秦卿干脆就把俩学生留在家里,准备让他们住上一宿。

沈醉不知道钻到哪个山沟沟的训练基地里去练兵,不在家,甜甜又被沈国手接走,秦卿一个住,难免寂寞,现在有两个学生,加上陈良一起,到还热闹一些。

闲来无事,几个人聚在一块儿看了一会儿新闻,汪晓和小庄凑在一块儿,嘀嘀咕咕地背药名。

秦卿干脆拿出橡木的棋盘,和陈良下象棋,两个人捉对厮杀,到是旗鼓相当。

从棋盘上,就能看出一个人的性格,秦卿性子沉稳,下棋时步步为营,从不贪功冒进,防守滴水不漏,但是,一旦有机会,进攻依旧果决,干脆利落。

而陈良,则是一个劲儿猛攻,就是防守的时候,也一副准备趁机咬对方一口的架势。

秦卿觑了他一眼,失笑,觉得苏俊峰不让他出外勤,其实是很有道理的,就这样凶狠的性子,真撒出去,还不知道会闯出何等祸事

两个人下了三盘棋,秦卿两胜一平,就这一平,还是她有意相让,给陈良面子。

陈良也不以为意,一直挺乐呵,还直呼痛快——秦卿的棋风大开大合,每一次反攻,都是奇正结合,风格多变,有一种另类的酣畅淋漓。

陈良与别人对弈,可享受不到这种奇妙的乐趣。

到夜半更深时分,秦卿才回屋里休息,一夜好眠。

翌日清晨,秦卿睁开眼,深吸了口气,忽然感觉到一丝凉意,侧耳倾听,窗外传来簌簌的滴水声,起身打开窗子,原来下雨了。

雨水并不大,淅淅沥沥的,不过,一场秋雨一场寒,秦卿还是从衣柜里翻找出一件儿沈醉的风衣,给陈良送过去,他来的时候,根本没有带换洗的衣物,后来也只是去商场买了两身儿夏装,衬衫西裤,如今看来已经穿不得。

秦卿梳妆好,把衣服给陈良送过去,才到宽广的大阳台上面打了一趟拳,喝了一碗灵液调成的养气汤,配着吃了两颗养气丹,一直到体内的热流直入百会穴,才吐出口气,准备吃早饭。

秦卿起的早,汪晓和小庄都还在睡。

陈良也窝在屋里没露面,秦卿听客房里叮叮咚咚的声音,也不知道他在干什么,就自己一个吃了早饭,等他们起来再做就是。

这一场细雨,直到半晌才歇。可能是因为落雨的原因,秦卿总觉得屋里潮乎乎的,桌椅触碰,都有一股子湿气,偏偏一个上午接到一堆电话,还都不是好消息——先是沈国手来电话抱怨,说是他们医院驻非洲的维和医疗队,被人绑走了十多人,愣是到事情解决了,才有人把信儿给传回来…

老爷子那么好脾气,几乎是仙风道骨的老医生,气得火冒三丈,把苏俊峰和刘队都给骂了一通,说当兵的草菅人命,老爷子手底下十几个医生,只救回来了六个,剩下的就这么不明不白地给交代了,他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和遇难者家属解释。

秦卿赶紧打开电视,一看新闻,果然闹得沸沸扬扬,中央新闻,和各地方新闻联播,都在谈论,一上网,网上更是热闹,她看得云山雾绕的——因为国内新闻,都是歌功颂德的,一派和谐,总之,完全表现出一支绝对的威武之师,只有胜利,没有失败…看到新闻,秦卿就给刘峰去了一通电话,刘峰也没多说,只是点了一句,羽林的三支队和特勤大队出国执行任务,任务完成。

只是,有三位战友牺牲…

他说的时候,语气算不上沉重,只是有些平淡,秦卿叹了口气,苦笑,境外任务最是复杂多变,她再清楚不过,哪怕是精锐如羽林,也不能保证一点儿差错都不出,像是十几个人质,能够平平安安抢回一半以上,就是大功一件了。

记得有一次,是国内一个驻非洲工作组被人绑了票,她正好在那边儿执行任务,就和特勤大队的两个战友去赎人,就当着他们的面,十一个人质让人砍下了头颅,血流成河,所有人都漠然视之,连秦卿自己都不敢当回事儿——

能怎么办?那地方一个月来上四五次暴*是常态,安稳个三个月半载,所有人都念阿弥陀佛,别说死十一个人,就是成百上千的倒在地上,也算不得大事,几乎月月发生…

去这种地方出任务,生死不由人

陈良看了这些新闻,却有些沉默,好半天才苦笑道:“我在局里的时候,苏局长总跟我说,别老觉得外勤人员个个威风凛凛,三天两头的出国,拿的津贴多,在局里也受人尊敬,神气十足,可是,他们死在外面,国内连给评个烈士,都要偷偷摸摸,见不得人,亲戚朋友都不能通知,最多也就在内部,举行一个匿名的追悼会…”

秦卿一愣,笑道:“罢了,别想那些不开心的,等下我带那两个小泼猴儿去登山,不如一起去?家里还有几套攀岩装备,你可以带着去活动活动身手。”

她看过陈良的可公开档案,里面记载,他擅长攀岩,能在苏俊峰提供的档案里记上一笔,恐怕不只是一般的擅长了。

秦卿说的安全装备,都是军用品,很高档。陈良看了,也不免高兴,他还真是有些日子没有玩过,汪晓和小庄这两个看见,眼睛里也冒出一连串的金光。

秦卿忍不住好笑,干脆让他俩也拿一套,别管玩得转玩不转,穿戴上也显威风。

汪晓他们如今和秦卿混得熟了,也不客气,高高兴兴地挑选了一身穿上,成功变身山地特种兵,尤其是小庄,他本来就是军人出身,穿着这一身,特别显气质,以前看着还有几分孩子气,这么一打扮,登时成熟许多。

秦卿说要他们登山,指的就是家附近的一座海拔不算很低的山峰,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鸳鸯岭。

这座山岭之所以得名,还有个很神奇的传说。

很多很多年以前,有一对儿青梅竹马的小情侣,两个人情投意合,从小就订了亲,但是男孩儿的父亲,有一天进山采药,被野狼袭击,他虽然奋力一搏,打伤了野狼王的一条腿,但本人也被野狼王咬成重伤,回家之后,没有两天就惨死,男孩儿一气之下,就辞别了心爱的女孩儿,拿了一把柴刀,进山猎狼,为父报仇…

男孩儿离家远去,因为山上野狼凶狠,女孩儿非常担心,便日日在菩萨面前祈祷,说如果男孩儿能够平安归来,她愿意皈依佛门,一辈子青灯古佛,了此余生。

男孩儿经过千难万险,终于找到了那只受伤的野狼王,他全身抹了遮掩气味儿的药物,在草丛里不吃不喝不动,埋伏了整整三天,终于偷袭成功,趁着野狼王落单的机会,把狼王杀死,但是,他本人也脱力,昏死过去。

其它的野狼随着血腥味追踪而来,眼看着男孩便要葬身狼腹,忽然间地动山摇,男孩儿身子下的土地,瞬间拔高,形成绝壁,野狼上不去,徘徊许久,终于退散,待到男孩儿醒来,发现自己在山顶上,触目所及,都是直上直下的绝壁,根本找不到下山的路途,他便在山崖上,靠摘山壁上一些果树的果子为生,慢慢地用草编成绳梯,历经三月时光,终于战战兢兢地通过绳梯下了山崖。

当这个男孩儿辛辛苦苦回到家,看到的却是已经剪掉青丝的少女,少女见情郎平安归来,便遵守在菩萨面前的承诺,翩然远去,再不见踪影…

从此之后,这山崖,就被人称为鸳鸯岭。

这个传说当然不可能是真的,不过,山壁到却是很陡峭,堪称鬼见愁,附近的军队进行山地训练,一般就在这里,而且,山上有不少野生的药材留存,因为这附近属于军管区,被人为破坏的不多,所以,哪怕到了今天,偶尔还能采集到药草,军人野外求生训练的时候,没少就地采些止血的药草,虽然都不是什么珍贵的,可是,在如今的环境下,这就很难得了。

秦卿打算陆陆续续地把学校里的学生们带来见见世面,毕竟其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当军医培养的,让他们了解一下野外求生的知识,能够适应环境,就地补充药品,也是好事,汪晓和小庄,就算是带个头。

雨刚停,山上竟然不大见秋意,除了有寥寥的树叶枯黄,好多地方都是郁郁葱葱的。

小庄和陈良还好,他们经常去野外,汪晓就很兴奋了,毕竟是个还不到二十的小姑娘,能有这样的机会,自然觉得新鲜有趣。

一开始秦卿还担心刚下过雨,路面太滑,不好走路,可见汪晓和小庄踩着登山鞋,走得稳稳当当,一点儿都没受影响,也就放下心。

第一卷 归家 第二百零一章 绝壁

第二百零一章 绝壁

秋日的午后,山间风不算太大,秦卿带着学生们在山林里穿行,细数途中遇到的草药,也不采摘,只是讲一讲药性,说一说药材生长环境和采摘的方式罢了。

陈良也听得津津有味,还能插上话,显然,对草药也是熟悉的,只是不像秦卿那样专业系统。

倚在山壁上,望着丛林间氤氲的水雾,陈良忽然笑了笑,他这些年,一直过着香车宝马,美酒佳人的生活,到少有像现在这般,享受山间野趣。

今日进山,陈良和秦卿,还有她的两个学生不一样,主要目的还在于欣赏山林间瑰丽的迷人风光。所以,他前前后后地四处乱窜,有时候凑过来捣乱,秦卿也不阻止,汪晓和小庄,却只能亦步亦趋地跟在秦卿身后…

鸳鸯岭占据了好位置,人迹罕至,被保护得相当不错。

他们一行人走了没多久,就见到好些只在中医药大图谱上面,才能见到的野生草药,和暖房里,药田里栽培出来的真不太一样,让两个对中医中药兴趣浓厚的学生新奇不已。

当然,他们也不是只盯着草药看的,路途中,有许多小动物出没,这些,和关在动物园笼子里的小东西,可是分外不一样,活泼得多,有灵性的多。

可惜,这群小动物遇到的是只重口腹之欲的俗人,没多少欣赏的雅兴。

秦卿随手扔出去一块儿石子,就打昏了一只野兔,汪晓高高兴兴地捡起来塞在背包。

陈良和小庄,不一会儿就一人拎了一只山鸡,虽然秦卿和陈良带着枪械,但都没有使用,附近有驻扎的军队,万一要是枪声引起误会,那就不大好了。

陈良自制了一个小弹弓,小庄直接编了草绳,用绳子套,他显然是干惯了这类活儿,一套一个准儿。

“有人…”秦卿拢了拢头发,举目远眺,看见不远处丛林间有七八个穿着运动服,背着登山包的男男女女,偶尔还能听到犬吠声。

陈良笑道:“是藏獒,纯种的,你该把虎子也带来,说不定能遇上个同伴赛一场。”

秦卿失笑,虎子在家里只能和小黑玩,就算不全少空供它奔腾,可碰不上一个可以结伴的同类,想必有些寂寞,下一次,还真要带它一起出门逛逛才好。

在这里遇见登山的,秦卿觉得有点儿奇怪。

陈良只是耸耸肩,笑道:“下面那军管区的牌子能挡住一般人,在京城,根本不把它放在眼里的公子哥,千金小姐们有很多,只不过…这山林也不是一般人能随便进出的,没有老手带路,迷路还是小事,万一走不对,摔一跤,那可不得了。”

看了一会儿,确定登山队挺专业,显然有专门的导游带路,秦卿和陈良才松了口气,继续自己的行程,这地方不是私人领域,他们登山,人家自然也能登山,谁都管不着。

因为要辨认药材,秦卿他们走得不算快,始终和登山队保持不远不近的一段儿距离,等到太阳西斜,秦卿他们赶到鸳鸯岭,两路人马的距离也越来越近。

此时天色转为昏暗,阳光也不像午时那般磨人,秦卿抬头,“到了,这就是鸳鸯岭,陈良,敢不敢挑战一下…”

陈良挑眉,大笑:“您还真是严厉。”

这一处约有三百米左右的绝壁,绝壁与地面几乎呈九十度直角,中间只有寥寥可数的几处平台,疏疏漏漏地长了几棵树,看起来似乎也无法借力。由于背阳,绝壁上,还长满了草色的青苔,更增加了攀登的难度。

“先生火造饭,吃饱喝足了再说。”走了一下午的山路,秦卿还好,连陈良在内,这三个都累得气喘吁吁,干脆就近找了一块平坦点儿的地方休息。

不远处的崖壁上有溪水流下,陈良拿着猎来的山鸡野兔等等野味,过去处理,褪毛,把内脏清干净。

秦卿去折了几个树枝,用刀子把外皮削掉,串过野味。

小庄和汪晓就收集枯枝败叶,生了火。

一行人除了王晓之外,都是野外生存的高手,全部就近取材,什么野炊工具都没有带着,不过,秦卿到随手掏出一瓶辣椒酱,陈良打开,挑起一点儿尝了尝,辣的他双目圆瞪,眼泪差一点儿下来,连连大呼:“味道好正…没想到我们秦同志还有这一手儿呢”

袅袅炊烟,香味四溢,金黄的油光,一滴滴滴在火苗上,让火焰更旺了三分。

秦卿用刀子切分了一只野鸡,一只野兔,大家伙都饿了,也不顾烫嘴,一人拿了一块儿往嘴里塞,吃得满嘴是油。香气随风远飘,到让不远处扎营的登山队,循着香味找了过来。

来人是一男一女,二十岁左右,穿着一个样式的黑白色运动服,都是手工制作,非常合身,用料也相当的名贵,但样式并不花俏,低调得很。

“你们好,四位也是来登山的?我们是深蓝之夜俱乐部的成员。”男子长相很阳光,嘴角的笑容灿烂而真诚,一点儿都没有京里面纨绔公子哥的气息。说起深蓝之夜这个名字,眉眼发光,显然很自豪。

秦卿不知道深蓝之夜是什么,不过,人家那般有礼貌,她同样不肯失礼,站起身笑道:“相聚便是有缘,干脆过来一起坐坐?”

一听秦卿这么说,对方根本不客气,招呼一声,后面又呼啦啦围上来五个人,还有一只半人高的藏獒。

场面顿时热闹起来,这些人里面除了其中一个年纪偏大,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很是沉默寡言之外,其他的都是风华正茂的年轻人,二十多岁,朝气蓬勃。

其中一个偏胖的男孩儿,看着陈良手里的野兔腿儿直流口水。

陈良二话不说,撕了另外一只递过去,笑道:“来,来,拼餐,你们的食物也拿出来,大家一起吃,反正东西这般多,根本吃不完。”

那个男孩儿大喜,把背包往地上一甩,里面咕噜噜滚出来一大堆罐头,香肠,干果之类的零食,“吃,大家一起吃,我带了一大堆,登山的时候可累死了。”

说着,他就伸手抓住陈良递来的兔腿儿,一把塞进嘴里,恶狠狠地咬了一口,长出口气道:“还是热乎乎,香喷喷的兔子腿儿好吃,火腿都吃腻了。”

周围几个人哄然大笑,坐在他身边女孩儿翻了个白眼,摇头道:“汪峰,你还真是个吃货,明明刚才刚吃了两袋饼干,怎么还吃得下”

有这么一群青春活泼的年轻人加入,气氛一下子热闹起来,不一会儿,秦卿他们就弄明白,这一群人是同学,燕南大学的,自己组成了一个登山俱乐部,就叫深蓝之夜,听说在业内非常有名,还曾经应邀去国外参加表演。

这一次,就是听汪峰说找到一个好地方,可以尝试攀岩,连放假都等不及,专门请了假出来练习,顺便欣赏山野风光。

秦卿一边儿听,一边儿笑,知道这些学生大概都属于那种家里有钱有权,上大学不过是打发时间,趁着家里没给安排工作,清闲两年,根本不靠它吃饭——比纨绔子弟强,好歹登山这种爱好,比去逛酒吧,粘花惹草要强得多了。

这群学生大概把秦卿他们当成‘业余’的,滔滔不绝地对着他们四个人介绍攀岩的基本要领,几个人都属于口舌便利的,说得活灵活现,让汪晓听得一张嘴都长成了圆形…

也只有年纪大的那个中年男人比较沉稳,接过秦卿递给他的鸡肉喂趴在他身边的藏獒,一言不发。

汪峰吃了大半个野兔,这才抹了抹嘴儿,放慢速度,他和陈良到聊得挺投机,一扭头,看见陈良的攀岩用具,不觉笑道:“你们的东西挺专业,不过这么简单的工具,也只能攀攀小山峰了,不如用我的?想去哪儿攀岩,我知道往前走一段儿,有一处二十米的崖壁,咱们一起去试试?放心,不会很难,哥们儿教你。”

陈良眼睛一转,居然也起了几分促狭,笑道:“别去前面了,多远,我看,就它好了。”

他伸手一指,一行人都顺着他指的方向抬头。

瞪着那绝壁,汪峰眼晕,拍拍脸,好半天才笑道:“兄弟,别开玩笑了,这地儿可不行,除非有顶绳儿…咱们是攀岩,可没想找死”

陈良笑嘻嘻地,去洗了洗手,在衣服上擦干净水分,冲着秦卿一点头:“美人儿,陪哥玩一次无限风光在险峰如何?”

秦卿从善如流地站起身,还真背上工具,开始抬起头来仔细研究路线。

汪峰一群人先是乐呵呵,还以为他们开玩笑,跟着瞎嚷嚷,可过了一会儿,发现这两位很认真,才逐渐沉默。

汪峰吞了口口水,冲汪晓道:“他们真要…”

汪晓还来不及答话,秦卿和陈良已经准备好,两个人一人选了一个方位,像壁虎一样,贴着绝壁,开始向上面‘游’…

第一卷 归家 第二百零二章

第二百零二章

汪峰几个所谓的专业登山运动员一下子来了兴致,东西也不吃了,一个个抬着头,紧张地看着秦卿和陈良。

两个人向上游的速度不算快,可是很稳,而且悄无声息,一边攀爬,随手就在崖壁上敲下钉子,连敲钉子的声音,混杂在山风中,也显飘渺…

汪峰仔细看他们俩身后的岩塞和岩钉,间距相当,排列得整整齐齐,宛如天梯,不觉倒抽了一口冷气,拽了拽汪晓的衣袖,低声道:“这二位什么人啊?又把握没有,可别出事儿”

汪晓也很紧张,不过,眼前这个小胖子和她同姓,说不定五百年前是一家,现在看他吓得额头冒汗,便不觉安慰两句:“放心,我们校长不是个冲动的人…”

小庄觑了他们一眼,心道,这在羽林恐怕都属于常规训练,平时还得掐着点儿的,对秦中校来说肯定很轻松…

其实,小庄的想法太简单,攀爬的技巧性很强,对身体协调能力,耐力的要求都很高,就是在羽林,也并不是所有人都擅长,就说王露,当初攀爬老是在及格的边缘徘徊,一不注意,就不达标,为了这个,老了受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