叽叽喳喳的老鼠,结队从我面前穿过。

我有心要抓,奈何身子痛得没法去追。

老鼠们也不肯乖乖洗干净跳到我嘴边来。

我饿得大概快死了……

迷迷糊糊中,湖边起了阵阵涟漪,草丛里有阵阵窸窣声,一根棍子往我头上戳了戳,见我没动,又用力戳了戳,我不耐烦地抖抖耳朵,抬头望去。月色里站着个衣着褴褛,脚踏破鞋,背着背篓,脸上缠着大块灰布的乞丐,浑身都破旧得不成样子了,只有那双眼睛,在黑暗中明晃晃的漂亮。

他见我还活着,便放下棍子,走过来,拾起丢进背篓。又用葫芦装了点水,一瘸一拐地走进深山的破庙里,生了堆火,架上个破口的瓦罐,烧起水来。

我听说中原南边,有吃猫的坏人。但我现在所处的洛阳,地处中原,除饥荒年分外,还没有这种混蛋。这乞丐八成是饿疯了,见肉就想吃。结果堂堂黑山之主,没死在毕方鸟手上,倒死在乞丐腹中,简直荒唐笑话!早知如此,我就不应该脑残,随便去找毕方这种克我的神鸟挑战!

天下没有后悔药。

猫死前都要离开故里,不让熟人看见。洛阳风景秀丽, 也算是好归属。

只是天下好鱼还没吃遍,让我死得有些懊悔。

乞丐烧开了水,从贴身小布包里找出些花椒和盐,放进去调味,待沸腾后,盛出半碗,尝尝味道,然后丢了几块千净的破布进去洗,我看得莫名其妙,猫煮破布的味道好吃吗?

“乖乖的,不要动。”他绑住我四肢,找出把小剃刀,三下五除二,把我身上烧焦的毛统统剃掉,用放至半温的盐水清洗伤口,盐入伤口,痛得我声声惨叫,要不是没妖力,四肢被绑,非得挠他个满头花不可。痛得我眼泪都快出来后,他总算放开我的爪子,从背篓里拿出点草药,捣碎后涂上我的患处,清凉的感觉,压住火燎的痛楚,让我心里舒服了许多。他再用布条把伤口绑上,然后拍拍我的脑袋说:“小猫咪,坚强点。”

肉到手不吃,倒给肉治伤?此人定是个傻的。

我悬着的心瞬间松了下来,好奇地打量这个傻瓜乞丐。

他见我精神好转,拿出水和窝头,分了一小半给我吃,窝头的味道比肉差远了,粗糙难以下咽,为了活命,我硬着头皮啃,死命往肚子里塞。可惜作为妖怪,我的食量比普通猫大多了,吃完小半个窝头,我就咽着口水,死死盯着他手上细嚼慢咽才吃了两口的窝头,用睁不开的右眼给他抛媚眼,做暗示。

傻瓜乞丐读懂了我的暗示,乖乖地把剩下的窝头送上门来,自己的肚子倒是叫了两声。

我对他的识情知趣很满意,决定留在他身边养伤。

至于报恩?有我这种貌美如花,强大彪悍的妖怪呆在他身边,将来还不一口吃了他,就是报恩!还想要什么好处?

2

人类很畏惧妖怪,发现妖怪出没,懦弱的掉头就跑,厉害的上前砍杀。

我不确定傻瓜乞丐的精神承受能力,在养伤期间,没敢暴露自己的身份。只是坐在他的竹篓里,悄悄观察他的一举一动。

傻瓜名叫苏仲景,瘦弱文静,他每天早上都在辰时起床,用树枝在沙盘上写写画画。我那时还不识字,看不太懂,只觉得他嘴里念叨着些莫名其妙的经文,有些神叨。约莫写了大半个时辰,市集开门,傻瓜乞丐就会拄着拐杖,带上斗笠,带上我,磕磕绊绊地走去北市的角落,支个小摊子,摆上笔纸,替人读书信写书信。

苏仲景的声音很好听,丝丝柔柔,就好像最动听的摇篮曲。我喜欢在他的读书声中入睡,可是这样的机会很少。因为在北市摆摊写信的读书人不少,竞争很激烈,虽然他的字写得挺端正,态度也很温和,可是找他写信的人很少,对他丢石头的小孩却很多,大闺女小媳妇见了他更是调头走。毎天下来只有实在给不起钱的人家,吝啬地给几个铜板,让他帮忙读读家书或是写几个字,他也不在意。唯独写字摊旁边卖窝头的大娘,心地善良,如果见他一天下来接不到生意,总是会塞个窝头给他回家填肚子。他则免费帮大娘三年前派去守边关的儿子写信念信。

人类是贪小便宜的种族。明明价格便宜,服务态度好,为什么生意不好?

我琢磨了许久,觉得问题出在他的容貌上。

常年吃不饱饭,苏仲景很瘦,我晚上趴在他身上睡觉取暖的时候都能感到条条触感分明的肋骨;他有条腿有些瘸,走路的姿势不太好看;更重要的是他全身上下都有火烧过的痕迹,包括脸上,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鼻子歪了,嘴角也斜了,就剩下那对漂亮的眼睛还保持了原来的风貌,整体上比我被烧糊了的时候还丑。要知道人类喜欢欺负弱者,连被烧焦的猫都嫌弃,何况丑八怪同类?苏仲景的长相在他们的眼里,非常骇人,就算他永远戴着斗笠,脸上蒙着破布,依旧会被强大的人欺负嘲笑。

我倒不会因此嫌弃他,毕竟妖族个个貌美,区区渺小人类,身上连根猫毛都没有,不管是翩翩贵公子还是路边丑八怪,对我而言都是一样的。反而两人都经过火烧之苦,让我对他有点同病相怜的感情,可怜他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决意等伤好后就帮上一把,让他吃饱肚子。

妖族痊愈速度很快,我忍耐了半个月窝窝头,虽然妖力还没恢复,但外伤大部分好了。我趁苏仲景认真摆摊的时候,偷偷离开竹篓,跑去附近的烧鸡店,指使几只小老鼠在店内逃窜,趁老板娘尖叫一声,离开摊位,找东西去打老鼠之际,叼起一只最肥大的烧鸡,掉头就跑。趁没人发现,塞进苏仲景的竹篓里,埋在他给我做窝的稻草里,只等回去给他一个惊喜。

接下来的热闹很精彩。

小气的烧鸡店老板发现烧鸡不见了,骂骂咧咧,抽了老板娘一个耳光,说是馋嘴的婆娘在偷吃。

老板娘跳着脚,指天发誓说自己是清白的,然后又骂对方吝啬成性,她嫁进烧鸡店都没吃过几次鸡什么的。两个人扯皮不清,越争越凶,最后当街打架,打得衣襟凌乱,钗环乱散,老板气势汹汹要休妻,老板娘哭哭啼啼要上吊,整条街都沸沸扬扬的,无数人挤着看热闹,我趴在竹篓上,看得开心死了,只恨不得变成人去鼓两下掌。

苏仲景似乎对热闹不感兴趣,他见生意没法做了,叹了 口气,用赚的两个铜板,和隔壁大娘买了两个窝头,然后收拾东西,想早点回去。

多了一只鸡,竹篓的分量重了好几斤,是瞒不下去的。

我用爪子将稻草扒开一角,让他看看肥厚的鸡腿。

苏仲景看见好吃的,整个人都愣了。

我自认偷吃神技天下无双,对他得意地叫了一声,以示炫耀。

“是你偷的?”苏仲景可能高兴坏了,他没有笑,傻愣愣地问我。

我得意地竖起尾巴,再次叫了一声,暗示他可以晚点再崇拜本猫,快点撒丫子跑人,把竹篓搬回去开吃才是正经。

可是,我万万想不到的怪事发生了。

苏仲景一手抱着我,一手从竹篓里将烧鸡拿出,在众人因嫌弃而让出的道中,来到还在吵闹哭啼的烧鸡店两口子面前,将烧鸡递上,用他永远波澜不变的声音,轻轻解释:“对不起,让您夫妻失和了。鸡是我家猫偷的,多少钱,我会赔你们。”

“喵呜!笨蛋!找死!”我气急败坏,狠狠咬了他一口发泄。

烧鸡足有四五斤重,我猫型体重不过七八斤,按正常猫的力气来算,怎可能叼得起那么重的鸡?

谁信是我偷的,谁就是傻子。

果不其然,老板一巴掌甩去苏仲景的脸上,骂骂咧咧道:“你哄小孩呢!就你带着的这只癞皮猫,能叼得动鸡?明明是你偷了,还想嫁祸给猫!”

老板娘一口唾沫吐出,指着他鼻子骂:“比鬼还丑的混账,看你就不是好东西!果然手脚不干净!差点害得老娘被休出门!”

苏仲景被打得脸色发白,一边退一边道歉:“对不起,我会赔,一定赔。”

“你有个屁的钱!”老板越骂越凶,卷袖子,抄擀面棍上前,狠狠痛揍,“就你这不要脸的乞丐,哪来的钱?”

老板娘在旁边助阵:“把那丑猫砍了!把人送官府!”

群众跟着起哄,纷纷支持把他送官,让青天大老爷好好治理这扒手。

苏仲景无从辩驳,体弱力薄,很快身上就挨了好几下,他没有还手,试图辩解,偏偏这事来得玄妙,道歉无从说起,怎么解释都很苍白,于是很快被打得翻倒在地,浑身青肿交加,血迹斑斑,却咬着牙把我这罪魁祸首护在怀里,牢牢护住,不让棍子落在我身上来。

“猫儿不懂事,我没看好它,对不起……”他抱得很紧,把我勒得有些疼。

偷吃多年,我从未经历这么大的失败,全身血都往脑袋上涌,脸皮阵阵滚烫,心里对苏仲景恨其不争,连个烧鸡都护不住,也恨嘲笑的围观群众,一个个眼珠子都不知道长在哪里去了,更恨那对不明是非乱揍好人的夫妻,若不是妖力不足,非变回妖身,给这没用的家伙一巴掌,再狠狠抓死这群不要脸污蔑人的王八蛋。

还是卖窝头的大娘心地好,见势不妙,上前劝了两句:“大家别急,有话好好说,这孩子心眼不坏,大概是被嫁祸了。”

她算什么身份的玩意?自是说不上话。众人不依不饶,非要送官查办,大娘纵使同情想帮忙,奈何她不但没钱,听说家里还有三个孙子,比起远近亲疏,还是孙子要紧,只好偷偷缩了缩头。

苏仲景这没用的窝囊废,被打得鼻青面肿,差点晕厥过去。我看不过眼,从他怀里跳出,一爪子挠向不依不饶还在打人的烧鸡老板身上,挠得他尖叫一声,抱着小腿跳起,上面是三道长长血痕,他捂着伤口,骂得更凶了:“偷鸡不成!还纵猫伤人!”

天底下哪有能指示猫干活的笨蛋?这话把大伙都逗乐了 ,就连彪悍老板娘都停住骂声,揪了把老板的耳朵,不准他乱说话丢人,然后自个儿上前,提着擀面棍道:“我也不为难你,烧鸡二十文钱,猫挠伤人,这伤势……再赔个半吊钱好了,再加上我们夫妻因你吵架,也得赔上些许钱,你今天拿出一吊钱就让你走,否则就见官去!”

我在黑山坐拥金山银山,哪将这区区一吊铜钱放在眼里?可惜黑山离洛阳甚远,我现在跑不动路,没法取而已。眼看好不容易抓住的仆人要入狱,以后没人照顾,不由暗暗担忧。

苏仲景犹豫了许久,终于从怀里取出块小小的温润玉扣,依依不舍道:“我用此物抵价,日后赎回。”

“就你这穷鬼还有好东西?”老板半信半疑接过,忽而尖叫起来,“这么好的玉扣,你该不是偷来的吧?上面还有字,是‘苏’家的东西,该不会是城南苏家?可是,苏家,苏家……”

苏仲景尴尬极了,低头道:“在下姓苏。”

我不知苏家到底是什么东西,暗暗疑惑中,却见满街目光变了,有些是同情,有些是憎恨,有当铺掌柜急忙走出,厚道主持公道:“算了,苏家也挺可怜的,苏家老太爷当年也是好人,发生那样的亊,谁都不想。这孩子八成是饿极了才会沦落至此。这玉扣做工不错,死当也值得三四吊铜钱,我取一吊铜钱与你,再给三吊铜钱苏公子,吃顿饱饭,留待日后生计吧。”

我在人间也呆过些时间,见识不少,这样的美玉,这样的雕工,死当至少值五两银子。

可惜北街住着的人都是平民百姓,只对铜钱银子敏感,对古玩玉器一窍不通,见此情景,纷纷夸当铺掌柜往日刻薄,今日难得疏财仗义,可见天良未泯。

苏仲景得钱,逃出生天,他面如死灰,不愿相争,默默抱起我,装起背篓,转身离去。

我见事情已了,赶紧从背篓跳出,叼起地上那只烧鸡,顶着所有人睁得比铜铃大的眼睹,敏捷地跳回背篓,然后死死抱着烧鸡不松爪。苏仲景与我对峙半刻,经过我猫爪子挠人的暗示,那呆板的木头脑子猛然开窍,想明白赔了钱的烧鸡应该属干我们,终于没再犯傻,乖乖地将鸡装上,走了。 我们渐行渐远,背后犹有声声议论。

“妈呀,还真是猫叼的。”

“这猫是神猫吧?哪来那么大气力?”

“冤枉了苏公子。”

“原本富家子弟,落到这地步,真是可叹……”

3

回去破庙的路途很遥远,我抱着烧鸡,越闻越饿,终于撑不住,撕下―块肉,抢先开吃。香喷喷的鸡肉入肚,越吃越饿,越饿越吃,我吃了一块又一块,吃到回去,苏仲景将我从竹篓里拿出时,肥大的烧鸡只剩下鸡头、鸡屁股和一只鸡翅膀了。面对仆人挨打挨骂,还卖了心爱之物换来的食物,就留下这点残渣,饶是脸皮厚似我,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赶紧用爪子洗洗脸,深深埋下头去,琢磨着找点什么回来代替。

“这猫……胃口可真好啊,”所幸,苏仲景注意的地方和我想的不一样,他抱起我,戳戳肚子,极其惊讶,“肚子居然还没撑坏?”然后忧郁地对我说,“小黑,你以前是大户人家的猫吧?这么能吃……现在的我可不好养你,只

能尽力而为了。”

小黑?小黑是什么?莫非是黑山山脚猎户养的那头大黑狗?

我迟疑了约莫半刻钟,终于发现他在说自己,当场暴走,跳起来就给他手背两爪子,粗鲁地口吐人言,骂道:“你才小黑!黑你个熊!”

“猫……猫会说话?!”苏仲景抱着被抓伤的手背,用痴呆的目光看着我。

我气急败坏,脑子犯抽,一时觉得对笨蛋掩饰身份很累,而且对他的行为处事颇有恨铁不成钢的感觉,决意好好教导。也不管他要还是不要,就从各类偷抢拐骗的高超技术和险恶人间生存要领开始讲课,整整说了大半个时辰,看他还是不太开窍的样子,干脆竖着尾巴,宣布自己九千年来第一次大发慈悲,忽略他卑微的人类身份,允许他留在身边,被我罩住,学习生存技巧,以报烧鸡之恩。

苏仲景依旧解释:“可是……”

我怒毛冲冠:“可是什么?本猫是黑山之主,身份高贵还不配做你主人吗?”

苏仲景依旧啰嗦:“我不要偷东……”

我弹出爪子,耀武扬威:“再废话就把你吃掉!”

苏仲景乖了。

我骂了半天,肚子又饿了,气焰稍息,拿出在黑山指点手下的气势,让他去镇上买些白米油盐,买个好锅,再把鸡骨头和鸡翅膀放进去,熬一锅鸡粥,填满肚子。等他连滚带爬跑了很久后,我忽然想起,他知道我是妖怪,若一去不复返怎么办?要是更狠心点的家伙,被妖怪欺负后直接找法师道士,趁我虚弱,集体来杀,弄点妖骨妖皮拿去卖钱,也不是笔小数目。

太阳渐渐西斜,月亮缓缓东升。我占据黑山为众妖之首,嚣张跋扈惯了,总是忘记现在的处境,容易冲动行事。如今心里各种担心害怕,偏偏苏仲景还没有回来。破庙外面蟋蟀齐鸣,开始孤单几声,后来此起彼伏,吵闹得猫无法静静思考。远处偶尔传来几声狼嚎,在惨淡月色下,树林里处处都是阴谋的气息。

我爬起身,用所剩无几的妖力,准备在庙里布个鬼打墙阵法,牵制住敌人的行动,然后找地方躲藏。

我已有好多年不做这种低端的工作了,正在努力回忆阵法怎么画,苏仲景回来了。他脸上挂着汗珠,草鞋早被跑破,脚趾上挂着几滴被草丛划出的血珠,左手拿着一包米,右手提着一块肉,背上的竹篓里还传来阵阵腥气,里面装的是一条大鱼。我愣愣地看着他,他麻利地将东西统统放下,生火做饭。两个火堆,一个烤肉,一个熬鱼粥。然后他拿出更好的伤药和白布,替我换去身上的绷带,道歉道:“那个玉扣是家母的遗物,犹犹豫豫,一直舍不得卖掉,害你跟我受苦了。以后我会努力工作,努力挣钱,好吃的都给你,你不要偷东西好不好?”

我警惕地在他身后观察许久,没发现有跟踪收妖的家伙,迟疑地问.“你为何不生气?”

苏仲景反问:“我为何要生气?”

我结结巴巴道:“我在欺负你……”

苏仲景摸摸我的头,温柔道:“嗯嗯,你很好,是头好妖怪。”

“胡说八道!”妖怪被人类夸奖是丢人现眼的亊情,我顿时急了,“谁是不要脸的好妖怪?!我可是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的黑山之主!”

苏仲景摇头道:“你是猫,遵循的是妖道,与人类善恶是非相差甚远,有些事我不应苟责于你。你是个妖怪,这些日子跟着我连续吃了几天窝头,根本填不饱肚子,却忍住没把我一口吃了。今天抢的烧鸡,本可以去角落偷偷吃完再回来,偏偏把鸡拿去我的竹篓里,是想和我一起吃。而且,你 刚刚发脾气骂人,其实是在关心我,担心我懦弱无能,难以在世间好好生存。”

我怒:“你想太多了!我留下来,纯粹是因为你好看,待在帅哥身边比待在丑八怪身边强!”

苏仲景的模样比我宣布自己是妖怪时还吃惊,他摸者自己受伤的容颜,不敢置信地问:“我好看?”

“那是相对凡人而言,”我鄙夷,“比起黑山妖怪们的美貌,还是差远了!我对这个话题不予置否,转身去看他放在烤架上的肉,香喷喷的,似乎挺好吃。

苏仲景追上来问:“你不觉得我长得很可怕?”

“比起五千年前霞山那条黑心烂肺的混账蛇,你哪里可怕了?”想起蚩离君原身那两个脑袋浑身鳞甲的模样,我就打寒颤,连带着他变成人的模样我也不喜欢。

苏仲景开始傻乎乎地笑,嘴角几乎咧到耳根去了,还喃喃道:“也是,你是猫妖,审美不同,自然不会讨厌我,怪不得你愿意留下来陪我,和我做朋友。”

“什么朋友?‘人妖不两立’这句话听过吗?妖怪和人类做朋友,会被嘲笑三百年的!”我见他自作主张确立了朋友关系,觉得面子丢大了,赶紧冷嘲热讽,“你的身份是仆人!人类统统都是讨厌的家伙,给点颜色就开染坊!我一时半会没走,是因为找不到比你更好的家伙服侍,别乱攀亲戚!过几天,等我的伤势好后就走了。”

“你要走?!”那瞬间,苏仲景那双欢喜的眼睛沉寂下来,就像漫漫黑夜里两颗最孤单的星星。我忽然发现他的年龄在人类里面不过十六七岁,他读过书,可是残缺的身体剝夺了他科举考试的权力,丑陋的面容半夜出门都被人以为碰到鬼,无论走到哪里都不受人类待见的他,性格还内向不太擅长和人辩驳的他,独自居住在这荒山里的破庙不知多少年,没有家人,没有朋友,只有那座泥雕的菩萨像,永远沉默地陪着他。

这世上,处处都是惨事,比他更可怜的人我见过很多。

可是苏仲景不同,他以为我说的好看是指外表,其实我说的好看是指灵魂。

我遇过很多像他一样身残面毁、穷困潦倒的人类,他们不是愤世弃俗就是绝望痛苦,可是苏仲景的脸上没有对自身遭遇而产生的怨恨,他无欲无求,随遇而安,不管是挨骂还是挨打,残酷的生活都没有在他身上留下痕迹,反而塑造了他强大的心。透过难看的面貌,我能看见他的灵魂,干净清澈得就像被蓝天倒映着的湖泊,那是比宝石还耀眼的美丽,让人挪不开视线。

这是全天下最美丽的灵魂,若是机缘,必能成仙。

尘世中,许多达官贵人,妄想成仙。有些手眼通天之人,经过精心安排,也能认识妖界天界的人物,求得机缘,他们才发现自己的灵魂早在钻营与权势中变得污浊,浊得无法让攀登天界的云朵承受。而许多灵魂清澈的人,却因为没有野心,混迹田野,很难被慧眠识珠的仙人发现,故机缘难得,难以登天。

修仙是个怪圈,想成仙的不能成仙,能成仙的无人发掘。

苏仲景是一颗能成仙的沧海遗珠,世人只看皮相,将他错过。

我是妖怪,和天界没勾结,也不舍得用魔道污了那么美的灵魂,很是遗憾,却无能为力。

苏仲景这些年来很难交到朋友,我脾气虽烂,说话喜欢冷嘲热讽,还喜欢耀武扬威地说自己在黑山的威风史,但毕竟能蹲在他身边,听他说话,陪他说话;而且我从不歧视他的外貌,对他的处境也不怎么在意,说骂就骂,说打就打,这些妖怪的豪爽行径,反而让很讨厌被同情的他欢喜,并引以为知己,除了不肯偷东西外,对我几乎百依百顺,只差没把心肝挖出送我下酒。

尝过蜜糖,怎愿再喝黄莲。

有人陪伴,总比一个人强。

苏仲景明明舍不得我走,却没有强留,还帮我打包了行李和干粮,方便随时偷溜。我却是喜吹和人唱反调的家伙,越是不准我走的人越是留不下我,遇上个无所谓走不走的家伙,我心里反而没有负担,能安心留下来。更何况我欠他救命和十几顿饭的恩情,虽然口头上说不在乎,心里还是有点在乎的。觉得就这样丢下这个没用的家伙,很过意不去,再加上妖力没有恢复,若回去黑山,唯恐被窥视我地位的妖怪们发现,对我痛下杀手什么的,左右思量,权衡利弊,我还是留下来,呆在他身边,只是没有言明什么时候会走。

4

玉扣换的几吊钱在我的旺盛的食欲面前不经花。纵使苏仲景很努力一省再省,还是花完了。我的金银在黑山,为防有坏心眼的妖怪要趁我伤时来取性命,暂时也不方便回去拿。洛阳是天子脚下,天界监管甚严,留在这里的妖怪都是安分老实的种类,规规矩矩做着生意,很少互相欺负,遇到事情需要争执,自有妖怪地头蛇调节。这种和谐的环境,也很适合我养伤,于是我决定留在洛阳,直到伤好。

放弃这个没用仆人,换个有钱仆人,对我而言,不算太难。

可是比起那些思想阴暗,手段狡猾的人类,我宁可呆在他这种灵魂干净的人身边,起码不需要琢磨会不会被暗算,出卖什么的。他支摊子写字的时候,我就躺旁边晒太阳,听着他的读书声,会有整个世界都安详的错觉。

偶尔我会跳上巷角的围墙,听三姑六婆们的八卦,收集情报。

苏仲景不太喜欢说自己过去的事情,可惜他前些日子被人察觉了身份,成为最近的热门话题。我东凑凑西听听,也大约了解了整个事件的概况。

五年前,洛阳苏家也是名门世家,太爷爷德高望重,走时风光大葬,宗族纷纷前来观礼。未料,守灵之夜,仆人瞌睡,没留意烛台,半夜不慎起火,当时正是风高物燥的时节,火势顺着木质房屋的房屋蔓延,众人从睡梦中惊醒,待要救火时已无法扑灭,酿成惨剧,半座洛阳城被焚毀,许多人家破人亡,死在火中。苏家处火海正中,更是逃亡不及,努力抢救,却几乎满门灭绝,唯年方十二的苏仲景住在靠池塘的屋旁,被义仆带着往外逃,两人都被烧伤了,义仆死了,他虽活着,但原本一个天资聪颖,前途无可限量的读书人,却被火烧得面目全非,在科举考试必须全人的时代,再无前途可言了。

火灾起因在苏家,祸及诸家,损失巨大,官府责令赔偿。

苏太爷诗书传家,素来积德,也不知为何会有此大灾。苏家宗室未免牵连,竟抢先一步,毫不留情找出各种理由,将苏仲景父亲的分支逐出族谱。受灾群众对苏家恨之入骨,苏仲景年纪虽小,也懂礼义廉耻,他以弱冠之身,为苏家当起责任,变尽家产田庄,竭尽全力赔偿众人,然后不知所终。所有人都认为他不会傻得把家产全交出,至少还会留着些体己银子,远走他乡过活去,却不知他真那么傻,落得身无分文、寄居破庙、卖字为生的下场。

原本是有钱人家的读书郎,除了满肚子的酸腐书,还能有什么一技之长?

苏仲景唯一擅长的就是读书写字作文章,可惜生意惨淡;想去货栈帮忙运东西,可惜别人看他那风吹就倒的身子骨,个个都不想要;他自己想搬大包,才走了三步路就栽倒,幸好货栈老大还不算黑心,丢了十个铜板算是医药费。

“还是用偷的吧。”我第四十二热情建议,“刚刚踩过点了,城西有家布庄,看起来生意不错,偷偷拿他们几十两银子,不会被发现的。”

苏仲景早已放弃从道德上教育我,改从实际出发:“布庄失窃会报案,大家都知道我是住在破庙里的穷人,忽然有钱大鱼大肉起来,会怎么想?到时候再查出点赃款来,就得去吃牢房了,牢里的老鼠可不好吃。”

天界监管太严,妖怪们生活在太和谐的地方,也不好混饭啊。

我郁闷……

最后,我堂堂黑山之主,唯一能做的就是跑去池塘边抓两条鱼改善生活了,幸好苏仲景聪明,烹饪很有天赋,经我指点,学习烤鱼的手艺进步神速,很快味道就弄得有模有样。虽然每天吃鱼也不是不能活,但以我挑剔的饮食习惯,连续吃两个月,龙筋凤髓都会腻。于是我再次提出建议:“明天就是集日,听说还有社戏,据说北市上有不少卖小吃的摊子,不如我们也开个卖茶水和烤鱼的摊子,无本买卖,能赚几个铜板就算几个。”

“这主意不错,”苏仲景想了想,又抑郁道,“就我这张脸,往烤鱼摊旁一站,谁都吃不下啊。”

“看来还是得本猫出马了。”我的伤口已经愈合,皮毛长出半截,睁不开的右眼和歪了的耳朵也好了,妖力恢复部分,不再是最初那丑八怪模样。我从猫窝里爬出来,弓着身子伸了个懒腰,念动化形口诀,变作人形,摸摸耳朵,抖抖尾巴,感觉甚好,然后斩钉截铁对苏仲景说:“我来卖鱼,你来烤鱼,我就不信他们对着那么漂亮的妖怪,吃不下三条鱼去!”

苏仲景手里拿着的烤鱼叉子,落火里了。

我见那鱼是快熟的,赶紧眼疾手快,一把接住,怒斥:“ 干什么?没见过妖怪变人吗?”

苏仲景还在发愣。

我德高望重地教导他:“少见多怪就是指你这种人!告诉你常识啊,妖怪只要修炼三百年就能变人身了,不过变成人身好不好看,得看妖力大小和种族,变完后很难更改,除非用幻象再给人身披个躯壳。我是九千多年的妖怪,化形的时间又比较晚,所以#¥@#¥%……”我年龄大,历史过于厚重,后面跑题到什么地方去,连我自己都忘了……

在我开始说起当年拳打老虎爪踢鳄鱼的威风史时,苏仲景的脸开始涨红,红得都快滴出血来,他磕磕绊绊地开口了:“我……我没想到你是母……女的。”

住一起那么久,连公猫母猫都分不清,他活该羞愧死!

我往死里鄙视他。

不知为何,他意识到公母有别后,迂腐本性再次发作,不肯给我屁股上换药了,也不准我睡他肚皮上,可惜他买不起暖炉,被我暴力镇压这人体暖炉试图消极怠工的恶劣行为。

第二天,我们起了个大早,苏仲景叮嘱我变成人形不要太过漂亮,然后背着迷迷糊糊直点头的我去赶集,在北市找了块普通的位置,将剩下的钱交了保护费,在一个卖酒水的大叔旁边,支起了烤鱼摊子,待烤鱼香香飘的时候,我才悠悠然醒来,打着哈欠,去没人的角落变回人形,提起精神,吃完早点来摊子前,让苏仲景带着斗笠埋头烤鱼,自己来招呼卖鱼。

我的坏脾气在妖族里是排得上号的,我的美貌在妖族里也是排得上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