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懿如此这般说辞,端的是滴水不漏,曹丕的脸色也和缓了许多。他也只是和司马懿通通气,心中定念也是再观察几年。司马懿说着说着,目光就不由自主地落到了曹丕手中把玩着的玉带钩之上,哪造型古朴的玉带钩玉质柔和细腻,在跳动的烛光下闪烁着令人难以抗拒的光芒。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熟读诗书的司马懿自然很快便想到了这两句,意见动机很坏的事情,放大到无限大的时候,也可以变成正义,而正义永远是胜利者所书写的。所以才会造成“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这样两种不同的结果。

在今夜之前,司马懿虽然偶尔有不臣之心,但却知道时机并不成熟,强自压下。可是今晚他听闻了一个皇室秘辛,这让他大为动心。储位不稳,这是多么容易动手脚的一个地方。

司马懿完全可以想象得出来,如果曹丕的年幼诸子都陆续夭折,仅剩下曹叡一人,那么就算曹丕无论怎么怀疑这孩子的血统,都不能把这原因公开对外说明,只能被迫把帝位传给曹叡。喏,这样对于曹丕来说可能是勉强之举,为了不混淆曹氏血统,他在临终前估计会吩咐亲信之人,不让曹叡生下继承人,最后迫得曹叡只能从其他兄弟处过继儿子来继承大统…

司马懿低垂眼帘,把眼中的光芒小心翼翼地掩去了。

公元2012年。

“司马懿真狠啊…曹丕的好几个幼子都不明情况地夭折,曹叡的儿子一个都没长大,最后还真如他所计划的那样,从宗室过继来的曹芳继承了帝位。”

医生依旧COS着兔子玩偶,他已经习惯了那不时垂下来的两只长耳朵,就是有点挡视线。他现在正陪老板挑选着可以够得上级别的帝王古董,其实这也是变相地听老板讲故事。“这么说来,这玉带钩后来应该是落到了司马懿手中吧?”

老板把那枚玉带钩从锦盒中拿了出来,一边用软布小心翼翼地擦拭着,一边淡淡地回道:“那司马懿还真没得到这玉带钩。”这玉带钩之上的那几抹血沁,如同真正的鲜血一般,瑰丽得让人触目惊心。

“咦?也对,他儿子才牛叉呢!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嘛!”医生恍然大悟,“看起来这玉带钩肯定符合帝王古董的要求,看你说的这段故事,就经手了多少个皇帝啊!汉献帝刘协,魏文帝曹丕,那甄宓得了玉带钩之后,她儿子魏明帝曹叡肯定也曾经碰过…啧啧,真可惜,若是曹操碰过就好了,他死的时候也没过过皇帝瘾啊!”

“曹操曾在《让县自明本志令》中言,设使国家无有孤,不知当几人称帝,几人称王。他说自己为了阻止他人称帝称王而戎马一生,又怎么会称帝呢?”老板细细地擦拭完玉带钩,放回了锦盒之中,微微一笑道:“他是枭雄还是英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评价,但那种情况下他还能不称帝,我觉得已经很能表现出来他的态度了。”

医生也不由赞同地点了点头,毕竟同时期的其他两个人,刘备和孙权之后都陆续称帝,也许曹操活的时间再长一点也会绷不住称帝,可是历史就是很巧妙的在结果上不会给人们任何想象的余地。所谓盖棺定论,便是如此。

不过想到盖棺定论,医生立刻就想起了故事中提到的滴骨认亲,这个可是他的专业领域,立刻就燃了,开始喋喋不休地普及着医学知识。

“那曹叡也幸运,幸亏那袁熙是和好几个人合葬在一起的,否则肯定会倒大霉了,以前我和一法医打过几次交道,他说人体的尸体经过长时间的腐烂,最终剩下的就是白骨化的骨骼,表面上腐蚀发酥,别说血液了,就是水滴都能渗入。至于现在电视上演的那些滴血认亲就更扯淡了,实际上将几个没有任何关系的人的血液注入到同一器皿中,不久都会融合在-起,滴血认亲根本没有任何科学依据。”

医生说得兴起,一时忍不住朝老板瞄了几眼。他还没放弃抽老板几管血去做做实验呢!不过他一低头看着自己这搞笑的玩偶造型,无奈地叹了口气。

不过医生也看得开。他立刻就把这点小郁闷抛到了脑后,旋即想起一事道:“惨了,老板,这玉带钩是不是不能随便碰啊?我怎么看你刚才好像拿起来了?”

老板合上锦盒,缓缓道:“是人都有野心的,这玉带钩只是个契机,挑起一个人最大的野心。但如果能控制得好,就不足为奇。当年我替换了那刘协丢掉的和氏璧,心中有愧,才赠了他这枚玉带钩。他当时的野心,就是好好地活下去,而他其间虽然冒过一次险,但最后也得到了善终,也算是求仁得仁。”

老板慢慢地回忆着,表情有些恍惚,他也不知道自己当年所做的是对是错。故有野心者不可便借势,有愚质者不可与利器。这句话说得还是很有道理的。

“老板.老板.那你的野心是什么?”

医生聒噪的追问声打断了老板的追忆,老板捏了捏那双柔软的兔子耳朵,把他塞到了行李中,徽微一笑道:“时间不早了,我们出发去封阵眼吧。”

“犯规啊!犯规!不想回答问题也不能用这样的方法啊!”

【玉带钩 完】

小剧场:

老板啊,再八卦下,那曹丕为什么看哪那个何晏不顺眼啊?

老板:晋书《语林》上有记载,说晏少时聪慧过人,曹操宠若诸公子…

医生:继续往下念啊!晏美姿仪而色白,魏文帝疑其著粉。夏月予热汤饼,既啖,大汗出,随以朱衣自拭,色转皎然…哎哟喂!这曹丕可真好玩,怀疑何晏皮肤白是因为涂了粉,就特意大热天约他喝热汤面,结果那何晏擦完汗后,脸色显得更白了。还衍生了一个成语,叫傅粉何郎,当真是美男子啊!那曹丕果然是嫉妒人家长得比他还帅!还称他为“假子”,喏…“假子”…这不会是古代“伪娘”的意思吧…

老板:…

第五章 哑舍·定盘珠

公元10年,南顿县。

刘秀揣着大哥给的零花钱,走在集市上瞎转悠。他现在也算是身怀巨款,按理说看上了什么东西都可以买,但难就难在,他身上的这枚巨款,一般小贩还真不敢收。

自从那王莽篡汉建立新朝后,就下令废除了汉朝通行的五铢钱,改用三种新推出的新朝钱币,大泉,契刀,金错刀。那所铸的大泉,重量只相当于五铢钱的两三倍,却要当五铢钱五十枚用,根本没有商贩肯收。更别说相当于五百铢的契刀和五千铢的金错刀了,谁瞎了眼了才肯收那看起来压根就不划算的新币。

可是刘秀的叔父就是萧县令,俸禄都是用这些平民无法接受的新币发放的,刘秀的父亲已逝,他的两位兄长都是由叔父抚养。他大哥刘縯仗义疏财,虽然花销颇多,但父亲留下的遗产还算丰足,这是叔父给他们的日用,自然是故作大方地丢给了小弟,让他自去烦恼了。

刘秀把怀里的金错刀拿了出来细看,暗忖其实若不想它的价值,单看这枚钱币,倒是颇为别致。

这枚金错刀是由一个铜钱和刀身组成,倒是很像战国时期的刀币与汉朝五铢钱的组合体,质地是青铜铸造。铜钱的上下用错金的工艺,分别用黄金镶嵌阴刻了“一刀”两个字,美轮美奂,刀身上铸有“平五千”三个字,所以在民间又被称为一刀平五千,意思是这样的一枚金错刀,相当于五千铢铜钱。

五千铢啊!刘秀狠狠地皱了皱眉毛,这已经相当于一笔巨款了,要知道现在虽然政局不稳,民心动荡,可是一斤肉卖了顶了天也就二十钱,一件布袍也就四五百钱,五千铢在他们这县城都可以买一座差一点的宅子了!

可问题是,这么贵的金错刀,他花不出去啊!

刘秀把这枚金错刀握在掌心中,欲哭无泪,他已经在这集市上逛了许久了,根本没人肯收他的这枚钱币,即使他想要贱一点兑换都没人搭理他。

这也在意料之中,否则他大哥又怎么肯好心地随手给他五千铢让他挥霍,明明摆着就是为难他。

王莽篡汉,建立新朝,名不正言不顺,紧接着推行出来的那些新政改革,更是让人膛目结舌,根本无人遵循。发行出来的钱币,更是无人使用,私底下还是用着五铢钱。刘秀这一早上,看到剪轮五铢,昭帝五铢等都有人使用,当然最多的还是汉武帝时期发行的元狩五铢,这种用紫铜制造的紫绀钱最是得人喜欢,使用起来怕要是比正常的五铢钱还要多值上一些。

刘秀在集市上胡乱的看着,心里却难免生出了些计较。

他的出身算起来,是汉高祖刘邦的九世孙。虽然按照王爵封侯的惯例,到他们这一辈已经没有半分宗室的荣耀,已经无爵可袭。就连叔父也不过是当了一个小小的县令,也凭的是自己的真本事。现在王莽篡汉,他们更是失去了贵族名誉上的身份。可是他大哥却一直自诩为汉朝正统,对新莽政权极端的排斥不满,最近甚至要开始散尽家财,结交才俊有所图谋,颇有些想要做点什么事情的意思。

刘秀今年才十六岁,也算是成人了,年少时就去长安游学,见过许多世面。这次回来,他大哥的那点心思,他也看在眼里。他有心劝阻一番,可兄长比他年长十岁,长兄如父,他根本无从开口。

心思烦乱地逛着逛着,刘秀发现自己已经到了集市的尽头,地上稀稀落落地有几个摆着的摊,他随意地晃悠了过去,却发现其中一个摊子上竟然摆放着一些器物,看样子都是旧物古董,颇有些看头。

刘秀饶有兴趣地蹲下身去,忍不住伸手翻看起来。有些陶具容器,还有些看起来应该是秦朝的通用货币秦半两,几尊青铜爵,一对青玉鸟形配,几卷竹简…刘秀在一堆古董里看到一个胡乱摆放的算盘,忽然想起家里那笔乱账,便想要买个算盘回去好好算一算。

别的不说,大哥的挥霍最近实在是有些太过了。

刘秀掂了掂这个算盘,觉得这算盘的木料颇有些不起眼。只是在木盘之上一排排纵向弧形的槽内,那些一颗颗的算珠圆润可爱,似乎是用青玉琢磨而成。每一列的第一个珠子和下面四颗珠子的颜色都不同,是白玉制成,以一当五之用。刘秀拨弄了几下,颇觉得手感润滑,越发地喜爱起来。

“这珠算几何?”刘秀晃了晃手中的算盘,算盘珠发出叮当碰撞的声音,无比的悦耳。刘秀抬头朝摊主看去,才发觉这摊主居然穿着一袭黑色的衣袍。在周礼之中,黑色是最尊贵正宗的颜色,而秦朝时期也以黑色为尊,汉朝也是注重黑色,官吏们的袍服都是黑色的。刘秀其实知道黑色布料之所以那么贵,就是因为黑色的颜色重,染色必须要经过十多次甚至更繁多的工序才能染成。相反为何平民都穿白衣,也就是因为白衣不用漂染,价格最贱。

刘秀这时才发现这一身黑衣的男子非常的年轻,而且一身的书卷气,面目俊秀,让人看到就觉得非常的舒服。

应该是家道中落,所以才不得不把家里的东西拿出来卖吧…刘秀心中升起些许同情,更是起了买他的东西帮帮忙的心思。不过他一想到自己仅有的那枚金错刀,就无比的头疼,只好率先说出口道:“在下仅有这一枚金错刀,也不只可用否?”边说着,刘秀边把那枚金错刀拿了出来。

那年轻摊主的视线在那枚金错刀上一闪而过,随即勾唇微微一笑道:“这珠算有瑕疵,还是算了吧。”

刘秀一挑眉,把手中的算盘翻来覆去地细看,却没有发现任何瑕疵,便当对方是不肯收这金错刀,丢下那枚金错刀就道:“不用找了。”随即拿着那算盘便起身翩然离去。他算计得很清楚,这算盘虽然看起来不错,但最多也就值个百来钱。这枚金错刀虽然比较难花出去,但肯定要比百来钱值当多了。

自觉得做了一件好事,刘秀神清气爽,也多少感觉到他大哥为何平日里喜欢疏财仗义,这种感觉确实很不错。

而在他的身后,那名摊主无语地看着扔在摊上的金错刀,许久才叹了口气道:“罢了…”

刘秀拎个算盘回到春陵,自然遭到了家人的各种嘲笑。

并不是因为刘秀用了枚金错刀换了个不起眼的算盘,而是这个算盘根本就是个坏的!

刘秀用手拨弄着算盘中间的那列木槽里,那枚一点都动不了的算珠,有点恼羞成怒,谁都知道算盘珠是需要拨动的,可偏偏有一枚根本拨动不了,这算盘可不就是个没人要的吗?

刘秀也没法生那摊主的气,因为人家明明已经说了这算盘有瑕疵,是他自己不听,扔下钱就走。刘秀觉得二哥盯着自己的眼神忧心忡忡,估计是怕自己也和大哥一样,做个散尽家财的败家子。

刘秀被看得一阵心虚,低着头揣着算盘溜回自己的屋里,他想把那颗卡住的算盘珠抠出来,用磨石磨小一圈,应该就可以用了。那颗珠子是莹白色的,细腻无暇,如凝脂一般润泽,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刘秀觉得这颗珠子要比其他珠子漂亮许多。

喏,也许是因为大上一圈的原因吧?

刘秀想尽了办法,都没能把那个珠子抠出来,除非要破坏算盘的木槽。刘秀忙得一头汗,非常不理解这个算盘究竟是怎么做出来的,这珠子这么大,居然也能塞进木槽里,根本就不合理。结果他费尽心思,也不过只能让那颗珠子原地转动而已。

难道真的要把这算盘拆开?

刘秀刚起了这个念头,突然听到屋里响起了一个悦耳的女声,懒洋洋地说道:“我劝你打消那个念头。”

刘秀猛然一惊,赶紧回头过去看,发现在他的床上居然半倚着一个白衣丽人,花容月貌,面容如同那精致的水墨画一般,长长的黑发并未束起,而是随意的散落而下,整个人都透着一股慵懒惬意的味道。

盯着对方看了半晌,刘秀才想起自己这样实在是太唐突佳人了,连忙站起身来慌忙问道:“你…你是谁?”

“我是你手里的那个珠子。”白衣丽人举起袖子,掩着唇打了个哈欠,一双杏眼微眯,凝视着刘秀还拿在手里的算盘,请撇薄唇嘲讽道:“无知稚子,一枚金错刀就把我抢了过来,当真便宜你小子了!”

刘秀目瞪口呆,这白衣丽人竟是他手中的算盘珠子不成?刘秀自小也听过许多山野传奇,所以惊奇归惊奇,却并不感到害怕,还饶有兴趣地解释道:“金错刀很值钱的,况且这算盘压根就不能用啊!算起来,还是我吃亏了。”刘秀发现对方说话并没有那些之乎者也,便也顺着他的语气。

那白衣丽人闻言柳眉倒竖,冷哼一声道:“无知稚子!此乃范少伯所制算盘,而我的本体便是那定盘珠,金错刀…哼!”白衣丽人杏眼一眯,勾唇算计道:“那金错刀恐怕没两年就会停止发行,喏,大概千百年后,会成为价值连城的收藏品,王莽这款钱币设计的倒是不错,可现在却远远抵不上定盘珠的价值。”

范少伯?刘秀一愣,他虽然念书不多,可是范蠡字少伯他还是知晓的。那是春秋时期的传说人物,曾辅佐越王勾践打败吴国春秋称霸,之后洒然离去。相传随后自称陶朱公,三次经商成为巨富,又三次散尽家财,那可是所有商贾的祖师爷。若说这算盘是范蠡的,倒也说得过去。

算起来,那范少伯过世离现在也有五百余年,有灵的器物修成灵智形体,可见其珍贵程度。刘秀苦笑着把手中的算盘恭敬地放回桌上,他此时回想起那年轻摊主的表情,已然知晓自己是会错了意。本想开口说送她回可是视线落到那白衣丽人身上,刘秀又忽觉不舍,他抿了抿唇,义正言辞道:“可这算盘已是在下买回来的,商贾之道最重诚信,难不成想要赖账否?”

那白衣丽人又恢复了一副没有睡醒的模样,撇了撇嘴道:“罢了,我在哪里睡都是一样的,若不是你这小子想要毁了我的床,我才懒得出来见你呢!”说罢身形便化作一道青烟,飘向桌上的算盘,只见那定盘珠表面光芒一闪,最终归为平静。

刘秀瞪着桌上的算盘许久,终是不敢再说什么。刚才发生的一切更像是他产生的幻觉,他就算想要和别人讲,估计也没人会信他。刘秀只能小心翼翼地把这算盘擦拭干净,然后放在书桌的一角,自己触手可及的位置。

从那天以后,刘秀便多了一个新的习惯,就是对着那个算盘唠唠叨叨地说一些琐事。他知道自己这样做狠失礼,但他已经无法把那个算盘当成普通的物品看待,他也知道那白衣丽人八成是在睡觉,可他还是迫切的想要再次见到她,还偷偷地给她取了个名字叫珠儿。

这一日,刘秀照例对着算盘倾吐苦水,叹息道:“珠儿,我大哥说要变卖祖宅,你说这该如何是好?”刘秀实在是没有其他人可以倾述了,二哥和大哥现在每天吵架,三位姐姐也早已嫁人,而叔父那边终究是隔着一层关系,就算想要劝解,也不会把他这个还未弱冠的少年放在眼里。

这座祖宅,充满了他儿时的回忆,刘秀不明白,为什么大哥当真要走到散尽家财的这一步。刘秀自从知道这定盘珠有灵智之后,就没敢在去触碰它,可此时他六神无主,看着那颗闪烁着莹莹白光的算盘珠,终是忍不住伸出手轻触。

“无知稚子,旧人不覆,新人不簇,有何为难之处?”

那悦耳动听的声音出现的一刹那,刘秀便积极的转身,只见那白衣丽人和上次出现时一样,半倚在床头,单手撑着螓首,白衣包裹之下曼妙的身材显露无遗,令刘秀一阵失神。班上之后才苦笑道:“可这祖宅变卖之后,仆从散尽,我就要下地种田才能养活自己了。”

“这也好办,我教你经商之道,包你成为天下巨富!”白衣丽人一说到经商,竟然一反往常昏昏欲睡的模样,杏目圆睁,整个人立刻就表情生动了起来,像是一朵瞬间绽放的昙花,夺人心魄。

刘秀怔了证,随即立刻摇了摇头。人言道“士农工商”,商贾在这世态之中,仅仅是比下九流的行业稍微高出那么一点点而已。商人再有钱也不允许穿绫罗绸缎,也不许乘坐华丽的车驾,不能做官,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购置田地,而且必须要向朝廷申报财产,缴纳重税。如果申报不实,被人揭发,所有的财产就要被没收,还要被罚戍边一年。可以说商人是谁都可以捏一把的软柿子,所以刘秀就算再束手无策,脑中升起的念头也只时下地种田,而不是成为商贾之流。

看着珠儿无趣地撇了撇嘴,意兴阑珊地掩唇打了个哈欠,刘秀不想她马上和上次那样回到珠子里睡觉,连忙道:“珠儿莫恼,我这不是舍不得把祖宅变卖嘛!大哥未免也太胡闹了。”刘秀带着些许的怨气,长幼有序,当着大哥的面他自然不好多说什么,但私底下他还是不看好他大哥的所作所为。

“有何不可?你可知‘舍得’二字何解?”白领丽人根本对自己多出来的一个称呼毫无反应,强撑着惺忪睡眼,微微一笑道:“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也就是说,想要得到什么,就必须舍弃什么。你大哥看得很清楚,他想要得到别人的支持,就必须舍弃自己拥有的财富。互惠互利,这不是很不错的一笔交易吗?”

“你…你是说…”刘秀微微愣神,他根本无法把这件事当成一个交易来看待,他大哥明明自诩为孟尝君,门下宾客三千…

“你瞧不起商贾,很多人都瞧不起商贾,可是这是上的每一件事,都可以算作交易。”珠儿纤细白皙的手指抹了抹绛唇,笑的眉眼弯弯,“怎么样?跟我学着,做一个完美的商人吧!也许,你会成为最至高无上的存在哦!”

刘秀连连摇头,商人卑贱的意识在他的心底根深蒂固,一时无法更改。但他确实念书太差,在长安游学多年,也无法有所进益。当他刚想说什么解释时,却见屋内又只剩下他一人,那珠儿见他毫无兴趣,便连一点点时间都懒得浪费,立刻闪入定盘珠中睡觉去了。

轻叹了口气,刘秀把算盘上的灰尘擦拭干净,心想着从明日开始,他大概就要学着如何种田了。

自春陵的祖宅卖掉以后,刘秀和两个哥哥搬到了一座看得过去的茅草屋,勉强够他们三人居住。刘秀的大哥刘縯自是没有跟他们住在一起,他找到买他们祖宅的人,把宅子租下来,表面上一切照旧,继续用祖宅招待那些宗族亲戚江湖豪客,而刘秀和他二哥刘仲则栖居在狭小的茅草屋中。

二哥刘仲虽然无力阻止刘縯变卖祖宅,但他还是留下了许多宅子里的古董,陆续拿出去变卖。刘秀看到他二哥如此,忽然想到了那日被他强买定盘珠的摊主,和他二哥现在何其相似啊!当真是风水轮流转,世事难料。

当然,刘秀是绝对不会出面去卖那些古董的,他多少有些书生意气,可忍受不了在集市上被人品头论足,遭受白眼的待遇。所以他只好乖乖地拿起锄头,没有选择地下地种田。他隐约看得出来,这世道怕是要乱,手里有再多的宅院、钱币、古董也是没有用的,真到艰难的时候,一块上好的玉佩连一口救命的饭都换不到。

他这样每日在田间耕种的情况,他大哥是第一个看不过眼的,硬塞给他许多银两,拍着胸膛说钱不够了再来找他要。可刘秀倒真还不缺钱,但平日里如果让他像大哥一样结识豪士,无所事事抨击朝政,他还真没那个闲心。倒是在烈日当中挥舞着锄头流汗,颇让他心静如水,甘之如饴,比拿着晦涩的书本苦读好上许多。刘縯对这样自甘为农的小弟各种看不惯,经常出言讥讽他没出息,但刘秀每当这时,都会傻傻一笑,浑然不当回事。反而是二哥观察了他多日,最终两人深谈了一番,便不再管他。

他的珠儿再也没有出现过,刘秀很想见她,很想再听她用那种懒洋洋的腔调说话,可是刘秀也有自己的原则,他既然认定了不能经商,便不会轻易低头。

岁月如梭,刘秀一转眼碧昂当了十年的农夫,单薄的身材变得硬朗结实,身长八尺,须眉秀密,苍白的肤色变成了健康的小麦色,手上也有了茧子。本来有些莽撞的性格,在日复一日的劳作中,磨炼的谨慎温和,再加之自小在长安游学,周身有着一股宁静安详的书生气质浑然不似普通的农夫。

刘秀中的农田,因为他勤于耕种浇灌,所以庄稼的收成极好,颇有些恒产,他今年已有二十六岁,这样的年纪,在寻常人家,孩子都可以下地种田了。周围的乡邻几乎都给他说过亲事,可他一直没有应允,推说由兄长做主。他大哥刘縯是难得一见,每日神神秘秘的不知所终吗,而二哥刘仲则在县城里开了家店铺,很少管他。

为什么不成亲呢?刘秀其实自己也不清楚,在他内心的最深处,还残留着一抹白色的倩影,虽然已经过去了十年,却没有模糊一丝一毫。

他实在太傻了。

偶尔,刘秀也自嘲。他心里期待的到底是什么,连他自己也没有搞清楚。但他知道,他不想随便遵照媒妁之言娶一个未曾谋面的农家女子。虽然他现在每日下田耕种做农事,可是却打心底里不承认自己就是个普通的农夫。

自从三年前起,连连灾荒,飞蝗肆虐,各地纷纷涌起了绿林军,赤眉军,铜马军等数十支起义队伍。战乱四起,民不聊生,这股不安的气氛,渐渐也要感染到春陵附近了。刘秀把田里的麦子收割干净屯入仓库,不禁开始发起愁来。

他大哥刘縯蓄养了许多宾客,颇有些名声,这天下大乱,又有许多人慕名而来,因为人数激增,刘縯手里的钱粮也有限,这些江湖豪士们的待遇也就越发的艰难起来。有些人就开始偷偷摸摸地从事打家劫舍那种见不得光的行动,更有甚者居然公然打着刘縯的名义,与官府对抗。那些如蚂蟥一般的衙役们,循着味道来找刘家的麻烦,各种刁难,先不说二哥的那家店铺已经被骚扰致关门,甚至连刘秀这里都不放过,刘秀家里囤积的谷粮,大半被衙役们搜走,如果再这样下去,恐怕最后这点收成都会不保。

刘秀忍不住握紧手中的算盘,他已经习惯了把这个算盘随身携带,是不是地摩挲两下那颗定盘珠。“珠儿,你说我该如何是好?”刘秀喃喃自语,话音刚落地他便有些窘迫,他都已经过了及冠之年,怎么还像小时候那样毫无主见?

可刘秀这些年中已经习惯了这样毫无回应的结果,自问自答道:“有衙役的插手,这些谷子肯定是没有店铺敢收,只好运到新野去,正好还能投奔二姐夫,避开大哥这边混乱的状况…”刘秀一边说,一边觉得忽然手底下的定盘珠竟然自己转动了一下,心脏猛然巨跳,刘秀屏住呼吸,果然在下一刻听到了那久违的慵懒声音。

“咦?终于想通了?不再做农夫了?”

刘秀循着声音看过去,只见珠儿正倚着仓库的门,像是刚从睡梦中清醒过来一般,睡眼蒙胧。时间在她的身上仿佛静止了一般,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依旧风姿绰约,白衣皎然,冰肌玉骨。刘秀的心脏忽然间有些钝痛,应该是终于明白了什么,但他来不及细想,便扬起了脸上温文尔雅的笑容,轻笑道:“珠儿,只是暂时不种地了而已,卖掉了谷粮,明年开春还是要继续的。”

珠儿举袖掩唇,杏目微弯地打了个哈欠,懒洋洋地说道:“无知稚子,这等世道,你只要一走,这田地宅院就会被他人占去,你还想来年耕种?真是天真。”

刘秀被她说得一僵,但也不得不承认这话说得很有道理。现在生逢乱世,房契地契只不过是一张废纸,谁手里的刀剑锋利,便谁是老大。刘秀本以为自己过了十年,能成熟了许多,可珠儿依旧一口一个无知稚子,形容得他面红耳赤,结结巴巴地问道:“那…那你说如何是好?”

珠儿微微一笑,顿时艳光四射,整个毫不起眼的仓库仿佛都因她的这一笑,变得富丽堂皇了起来。只听她胸有成竹地说道:“我觉得你的计划很好,把谷子运到新野去卖。不过这过程我来教你,这经商之道,里面的学问可大着呢!”

“这…这应当不算经商…”刘秀虚弱地抗议着,但看着珠儿褪去睡意,灵动起来的摸样,终究没有抗争到底。

反正他都是要去新野卖粮的,能有珠儿和他一起去,不是很美好的一件事吗?

刘秀收拾了东西,把带不走的物事都找了个地方,深深地埋了起来。珠儿竟然也一直没有回到定盘珠里休息,而是一反常态,兴致勃勃地传授他经商之道。刘秀本有些看不起商贾,觉得那些商人并不是付出了辛勤的劳作,而只是把货物从一个地方运送到另一个地方,就能赚取暴利变成富豪。但在珠儿活泼风趣的讲述中,他也渐渐扭转了这个概念。

做贩运贸易谓之“商”,坐售货物为“贾”。商人这个称呼始于周朝初期,因为商朝的商业十分繁荣,商朝的遗民善于经商,所以这些商遗民的经商者便被周朝人通称为商人。这在周朝是一个带有轻蔑歧视的称呼,等同于歧民,。所以即便是商人富甲天下,也没有人能看得起,也许便是源自此处。

这一路上,刘秀根据珠儿的指点,安排车马运输,招募车夫,躲避穷寇,打点差役…这短短的十几天,完全要比他下地种田要累得多。他也能接受了为何商人会得到报酬,毕竟也付出了辛苦,索求回报也是理所应当的。

好不容易到了新野,刘秀本想在姐夫家休息休息,却被珠儿赶出来打探消息。经商最重要的就是各地的情报,而刘秀也费了些心思,打听到附近的大都市宛城的粮价飞涨,若是把粮运到那里去卖,还能翻上一番。

刘秀大喜,计划着完全可以在宛城联系卖家,然后他回老家收购谷粮,倒卖之。他已经颠覆了自己本来的想法,收购乡亲的粮食时,它可以把收购的价提高一些,远远高出春陵县粮店的价格,那么这件事对乡亲们有好处,对他也有好处,双赢的事情,为何不做?

刘秀觉得以前的自己果然太过于死板,如果早一点想通,他便可以帮助更多的人致富。他兴冲冲地把想法和珠儿一说,后者却挑了挑秀眉道:“先不要急,你不觉得宛城需要大量的谷粮,这个情报里蕴含的深意吗?”

刘秀一怔,随即拧紧了长眉:“也是,如果宛城的粮价高出太多,那么春陵早就有人做这个倒卖的生意了。也就是说,粮价飞涨是最近才产生的,那么根源定是有人大批收购谷粮,才引起粮价飙升,那么这个人为什么需要大批的粮食,想必应该是预谋起兵造反…”刘秀本就是聪慧之人,在被珠儿点拨之后,对商贾之道颇有见地,这样一步一步被他推导,竟是猜出了事情的真相。

“你说的没错,看来宛城是有人要征兵,所以才会屯粮。”珠儿星眸闪烁,也有些讶异刘秀的天资聪颖,这人读书并没有什么出彩之处,但对经商可谓是一点就通,珠儿很欣慰,觉得自己发掘出来一个好苗子。虽然荒废了十年的时间,但在她面前来来去去的那么多人,也就只有他在一堆物事里选中了她,可见真的是有缘分的。

“那…宛城还去吗?不如把谷粮直接在新野卖掉算了。”刘秀有些担心,对方说的好听点是起义军,说的难听点那就是反贼。若是这些反贼不付钱,明抢了他的谷粮,他岂不是血本无归?刘秀在不知不觉间,已经像个商人一样思考了。

珠儿嘴角一翘,带了点不屑的口气道:“看你的这点出息,当年范少伯把自己心爱的女子送往吴国,换取了越国十余年的休养生息,最终越王卧薪尝胆,三千越甲打败吴国,成就春秋霸业。昔日的吕不韦,一次奇货可居,便辅佐了秦庄襄王登上秦国王位,又把自己的舞姬送与秦王,至今仍有人对嬴政的出身质疑不已。吕不韦最后官至丞相,把持秦国朝政十三年,一手遮天,连秦始皇都不敢擅动之。这两位才是最成功的商人,你可要多学着点。”

刘秀听出来点门道,讶异地追问道:“难不成那吕不韦,珠儿你也曾认识?”

珠儿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单手撑着下巴,充满怀念的轻笑道:“没错,他也曾是定盘珠的主人。”

刘秀心神一晃,有些把持不住。定盘珠的主人他到现在只知道两个,都是闻名一时之主。他有些羞赧,也知道了为何珠儿十年来都不声不响,视他于无物。一个立志当农夫的庄稼汉,确实是没什么前途的。

珠儿并没有察觉到刘秀的心思,继续谆谆教导道:“你可知世人皆看不起商贾,是从何而起吗?”

刘秀本是读书人,这个问题也难不倒他,片刻后便回答道:“秦自商鞅以后,重农抑商,以农为本商为末之议。吕不韦也曾在《吕氏春秋》上收录有《上农》等四篇,倡导这种说法,自汉武之后,更甚之。”

猪儿轻蔑一笑道:“农为本商为末不是这么理解的,本和末的实质也不是这样的。打个比方,一个国家就像是一棵茁壮成长的参天大树,那么农业就是这棵大树的根系,商业就是这棵大树的职业。一棵树没有了根系固然活不了,但又有哪棵生长得好的树枝叶都掉落枯萎的呢?吕相虽然不能表面上与商鞅留下的政策对抗,但他自己身为最顶尖的商人,自是懂得这些道理的。只是后世那汉武帝,为了愚民,生生扭曲了这个概念,当真是本末倒置。”

刘秀被珠儿的一番话说得目瞪口呆,虽然觉得其中有些强词夺理,但又不得不承认这确有几分道理。

珠儿笑了笑,并没有继续说下去,也没有期望一下子就让他改变根深蒂固的想法,她转回之前的话题道:“经商之道的最高境界,是投其所好,麦其所需之物。眼下你就有个极佳的机会,对方所需的东西,你正好有,可以一试之。”

刘秀并没有立刻问出口,而是细细地思量起来。表面上看起来,那宛城的豪强需要的是粮食,他确实有,可以交易,但珠儿不可能单纯指的这一点。

豪强起义,缺什么?缺粮食,缺武器,缺人…实在是缺太多东西了。那么,反过来思考,他除了粮食又能提供什么呢?他读书读得也不多,没有太多的学识,虽然挂着刘邦九世孙的名头,家里却没有钱…等等,他刚刚想到了什么?刘邦九世孙?

珠儿看着刘秀恍然大悟的表情,暗道此人果然是可造之才。“没错,对方缺一个名正言顺的起义名头,一个汉朝宗室的人加入,想必会扫榻相迎。”

刘秀有些迟疑,他根本没想过会卷入战争之中。但他随即看到珠儿晶亮期待的双眸,便狠狠心点了点头。

既然珠儿前两任的主人都名极一时,那么他也绝对不能落于人后!

一个月后,刘秀在宛城,刘縯在春陵,刘秀的二姐夫邓晨在新野同时分别起兵,其中大哥刘縯召集了刘氏子弟宾客七八千人,声势最为浩大。

在刘秀的生活中,六岁开始启蒙之后,十年在苦读诗书中熬过,接下来的十年在田间辛勤劳作中度过,从未接触过任何有关于作战打仗的事情。但珠儿却告诉他一切都很简单。

这世上的所有事情,都可以用经商之道来对待。

他不会打仗,没关系,他可以让会打仗的人冲锋陷阵,然后给予对方想要的官位与财富。他没有武器,没有关系,他可以找到可以打造武器的人,用金银财宝与之交换。他渐渐承认,商人确实是无所不能的存在。在每个人的心里,都有着需求的东西,只要能找出对方所需要的,便能与之交换自己想得到的。而且即使自己没有对方所需求的,在一串串的交易中,也可以从旁人那里得到,而这个庞大的利益链,便会逐渐形成一个庞然大物,而刘秀便是隐藏在其中的主导者。

舍得,只要有舍,就有得。

刘秀信奉着珠儿教导他的这句话,建议大哥刘縯寻找一个更大的靠山,因为他们的起义军虽然骁勇,可是无法单独与政府军抗衡。刘縯选中了绿林军。刘縯才能出众,斩将杀敌,仅仅在两年之间,就在绿林军中日渐做大,同时也给其他派系不小的压力。

珠儿早就警告过刘秀,后者也劝过他大哥,可惜刘縯一向不听人劝,自是把刘秀的忠告当成耳旁风。刘秀也只能自己低调,把自己搞得谨慎小心,温吞不起眼,在旁人眼中是懦弱怕事的一个人。

珠儿和刘秀的关系也隐隐有所改变,不再是珠儿单方面对刘秀指导,刘秀时不时也会做出极佳的判断,令珠儿对他另眼相看。

这个男人,比起她的浅两任主人,实在是进步的太快了。珠儿有时也不禁在心中佩服,怎么有人能在当了十年书生又十年农夫之后,当商人当得还这么如鱼得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