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根本是无法回答的一个问题。

没错,律师是一定要说真话的,可是却可以选择只说部分真话。宋越深深地吐出一口气,扯了扯嘴道:“我觉得,那人来敲我一下,恐怕就是想要我自己来体会一下这被人晾在路上的凄凉无奈吧。恐怕负责这案子的李律师估计也会遇到这样的事情。”

秦默闻言赶紧打电话查问,接着又多打了几个电话,果然叹气道:“没错,李律师也遇到了和你一样的情况,还有被告也是。至于负责这案子的法官倒没有,可能是因为换了城市,没有找到人。”

宋越的脸上并没有解开疑惑的轻松感,反而越发地沉重。

秦默也不多言,知道做他们这一行,道德是一个需要自己跨越的槛。

之前的宋越做得太过于干脆利落,而现在的宋越,显然是需要再次衡量。

既然搞清楚了嫌疑犯的用意,对方也只是想要给他们一个教训而并不是要怎样,宋越也不再像之前那样草木皆兵了。

可是心里总像是被塞了一根刺,无论如何也消除不掉。

这样也挺好的,可以提醒自己以后行事的尺度。

宋越顺利地办了许多案子,也成为了秦氏律师事务所的新合伙人,接手的面也广了许多。

这一天,他接到了张冠的电话,说是有人来找他,并没有预约。张冠还加了一句,人很奇怪。

宋越此时正空闲下来,便让张冠领人进来,办公室的门不一会儿便有人推门而入,宋越一眼就看到那个黑衬衫上绣着一条龙的年轻男子。

好像有点眼熟,在哪里看到过呢?宋越正递名片打招呼的时候,那人挥手一摆拒绝道:“我不是来找你咨询的,而是想要从你这里买回去一件东西。”

“什么东西?”宋越一愣,没理解对方的意思。

“一个扳指。”那人淡淡地说道,“想来这东西现在对你也是无用的了,还是卖还给我吧。”

宋越这才想起来,这个人应该是四年前他买扳指时的那个古董店老板,那时那人穿的是一件绣着赤龙的中山装,这换了衣服样式啊!不过这扳指宋越确实挺让人反感的,丢也不是扔也不是更不敢送人,放在抽屉里当真是烫手山芋,闻言便立刻拿了出来,递给那老板。

那老板也不含糊,掏出几张人民币放在他桌上,便拿了装扳指的锦盒想要走人。

宋越连忙问道:“老板,这扳指可有什么来历?”他不敢说自己那四年不正常的生活是因为这个扳指,可是不问请楚他总觉得不自在。

老板回过头来,似笑非笑地看着他道:“知道扳指是做什么用的吗?扳指在古代名韘,射决也,在商代便已经出现,是射手用来扣住弓弦射杀猎物的工具。虽不是刀剑一类的凶器,但也是帮凶之一,具有强大的煞气。”

宋越闻言一呆,觉得这老板话里有话。律师这个职业,可不是于这扳指很相似么?

“再加上这扳指是周武王姬发开创大周时所用,可令佩戴之人煞气盈身,会做出一切最有利于自身的判断。”

宋越不知道说什么好,不过他心中也有些不以为然。卖古董的向来都是舌灿莲花,他这个也是靠口舌为生的律师,居然也被人说得无言以对,实在是很憋屈的一件事。

“不用担心,你之前戴上就摘不下这扳指,恐怕是因为这扳指中残留的煞气影响到你的性格,在这几年的疏导下,应该也都消失殆尽了。”那老班缓缓地说道。他自然脸上并无半分歉意,这枚尾宿韘选中此人,也并不是偶然,这人性格中的理性和感性太过于偏激,很容易便走上歧途,老班认为这和尾宿韘这个诱因根本没有多少关系。

这就像是在伊甸园诱惑夏娃吃那枚苹果的蛇一样,就算没有哪条罪恶的社的引诱,迟早夏娃也会那样做。

只是时间问题。

但这样的情况,究竟是好还是坏的,谁都说不清楚。毕竟依照圣经里的叙述,亚当和夏娃最后诞生了人类,而一时的过错也说明不了什么。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出了写字楼,老板看似把玩着手中扳指,实际则是用手不着痕迹地把衣兜里慢慢往外爬的兔子玩偶重新塞进去。

‘就看一眼嘛!又不会有人发现。’医生气急败坏的声音从衣兜里闷闷地传出来,显然是这么一会儿就憋坏了。

‘有人看着’。老板淡淡的说道,但看着兔子玩偶晃晃悠悠地又爬了出来,却再也没把它重新塞回去。

‘不就是那个胡亥嘛!’医生瞥见一直在巷子口暗处站着的人影,因为是一头银发,所以非常惹眼。因为这几日在附近正好有个很大型的漫展,周围的行人反而见识多了这样的古怪发色和瞳色,也并不在意。不过他肩上那只赤色小鸟,乖巧可爱,时不时卖萌装可爱。这样的帅哥加宠物鸟的组合倒是吸引人注意,回头率极高,医生还看到周围许多人掏出手机远远的拍照:‘话说,这位少爷来这里做什么?不会是跟踪我们吧?不对,老板你不是把胡亥用龙纹泽收为己用了吗?是你召他来的?’

‘他应是为了这虎骨而来。’老板摩挲了一下手中的扳指,微微一笑道:‘他虽是用龙纹泽被我控制,可却不能打草惊蛇。好刀,自然要用在刀刃上。’说罢,老板回过身,朝胡亥的方向晃了晃手中的虎骨韘,对方显然是把老板的一举一动都看在眼里'脸色一沉,便打开手中的黑色大伞撑在头顶大步离去。

医生仰头看着头顶的艳阳天,啧啧称奇道:‘不会吧?这位少爷居然像大姑娘似的怕晒黑?’

老板看着胡亥走在阳光下的身影,一直看到他走到街头转角,再也看不到了之后才缓缓道:‘因为他是无法接触阳光的。’

‘啊?他是吸血鬼?还怕阳光?那以后若是对付他,是不是还要准备大蒜和十字架啊?’医生各种吐槽,忽有想起一事,大乐道,‘对了'那水苍玉居然还被雕成了基督耶稣难受像,那十字架的造型,不会是胡少爷自找苦吃吧?’

老板虽是心情恶劣,但听到医生这样的编排,也不免得微微勾起唇角。

‘吸血鬼那种低级的生物,不值得一提。你就从来没好奇过吗?赤龙服只有两件,一件一直由我穿着,另一件则随着扶苏陪葬在秦始皇陵,那胡亥是如何活到现在的?’‘咦?不是因为他也吃了长生不老药吗?’医生这才觉得有蹊跷,他细细思索了半晌,不解道:‘这确实挺奇怪的,看他那银白的头发和赤红的眼瞳…那胡亥不会是用了什么逆天的法子吧?’’

老板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脖子上狰狞的旧伤,叹了口气道:‘’我和他都吃了那长生不老药,可区别是,我死过了一次,已是个死人一般,全赖赤龙服保持着我的身体不朽。而胡亥他一直好端端地活着,长生不老药虽是灵药,能让人一直益寿延年永葆青春,可头发却是会和古稀老人一般慢慢变白,那赤色的眼瞳恐怕也是如此。至于不能被太阳光晒到,倒也可以想象。他本应该是早死之人,又无赤龙服加持,阴气旺盛,自然受不住阳气甚重的太阳光直晒。虽然他已经把那半截赤龙服改成披风穿戴,可毕竟不像我是经年累月穿着,效用并不明显。’

医生虽是大大咧咧并不细心之人,到也能听出老板言语中的惆怅之意。他恍然发觉,为何刚刚老板看着胡亥的身影,目光会如此的复杂。

恐怕在这个世间,能和老板称得上同病相怜的,也就只有胡亥这个人了。两个人均是在两千多年的岁月中,起起伏伏,看尽人事变迁。医生忽然觉得,长生不老,也并不是一件好事,在每个地方只能呆上几年,便要在旁人起疑之前匆匆撤离。眼看着在意的人一个个年华老去,最后只能落到与古物相伴…

医生悄悄的用长耳朵缠上了老板的手,拉回了他的注意力。

就算老板再寂寞,也别想去找胡亥当同伴。嗯,那个占了他身体的扶苏就更别做梦了,

扶苏把手中的医书放下,揉了揉生疼的眉心。虽然拥有着医生这个身体的记忆,可是医学学无止境,医生只是个初级医师,需要学习的地方还有很多很多。例如外科的缝合方法就有数十种,每一种都要根据患者的情况分别判断,还需要在术前勤奋练习。扶苏这人有点完美主义者,无论做什么事都喜欢做到最好,因此就有些身心疲惫。

手边被放了一盏刚泡好的碧螺春,扶苏嗅着茶香,觉得头疼稍微缓解了一些。微微抬眼看了下站在身旁的胡亥,扶苏用手拿着茶盏,用茶盖拨弄了一下漂浮在上的茶叶,淡淡道:‘’那虎骨韘没有到手吧?‘’

‘臣弟莽撞,并未得手。’胡亥低垂着头,就像是做错事的小孩子等着大人责骂一般。其实他并不是没有机会拿回那虎骨韘,但他已经经历过两千年的岁月,虽然大部分的时间都隐在墓中沉睡,但却也知此时年代不同,皇兄的心愿恐怕是难以达成,他反而觉得,和皇兄住在一起,每日看着他去医院上班,两人去寻常兄弟般相处,倒是不错的选择。

扶苏似笑非笑的瞥他一眼,并未说什么,而是低头吹凉了手中的茶盏,轻轻地抿一口。

胡亥身后的冷汗湿衣,皇兄尽管一字未说,但浑身散发出来的气势惊人,竟让他连喘气都不敢太过大声。他总觉得皇兄有点奇怪,虽说是放了话要重建乾坤大阵,可是这几个月来,扶苏每日都是代替医生正常的上下班,连外地都没去过一次,这让胡亥有些不安。

是并不信任他?还是在谋划着什么?

看着这个不争气的小弟额角渗出细汗,扶苏挥了挥手道;‘无事,晚上吃烤鸭吧,懒得出门,汝叫外卖吧。’

胡亥微微一怔,虽然觉得自己皇兄这些天越发的宅了,却并不拂他的意,打电话叫外卖去了。

扶苏摩挲了一下放在案头的和氏璧,微眯了一下双目,低声喃喃道‘才收集了六个帝王古董吗?不急…不急…’

《虎骨韘》小剧场

医生:老板啊…那个…

老板:?

医生:那个扳指…你说这扳指叫啥来着?

老板:其实你是不认识最后面的那个字吧?

医生:嘿嘿…不要笑我文盲啊…汉字博大精深,有不认识的字那是很正常滴!

老板:韘这个字念“射”,记住了吧?这字的字形也不好记,去写个一百遍吧!

医生:…喂…你觉得我现在这胳膊能拿得住笔吗?根本指头不分瓣啊!!!!!!

老板:…

第七章 哑舍·象牙骰

人生就是一场赌博,那么不会有谁一直稳赢不输…

人自出生之后,所面对的每个选择,都是一场赌博。

公元422年 都城建康

刘裕艰难地睁开双目,已经昏花的双眼让他费了好半晌功夫,才看清楚自己身在寝宫之中,而不是噩梦中的兵荒马乱。

身为南朝刘宋王朝的开国皇帝,已经快要六十岁的刘裕以厉行节俭而闻名,不喜欢宴饮游玩,也从不装饰自己的宫殿马车,所有的財帛之物都归到府库之中。他的寝宫,墙上挂着的只是土布帐子、葛布灯笼和麻绳浮尘,反而像是普通的民宅,只是房间比民宅要大上许多罢了。

刘裕此时觉得,这样的寝宫反而太过于空旷,让他连喊人都费劲。唇开合了一阵,喉咙却干渴得发不出半点声音。刘裕想生气却又没力气发脾气,是他在入睡前把服侍的太监宫女们都赶跑的,现在他又能怪谁?

也许,他的时辰,是应该到了吧?

刘裕喘着粗气,闭了闭眼睛。

也许,每个人都将要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都会忍不住在脑海中重放这一生的经历。他也不例外。在他刚来这个世上的时候,母亲就因为难产而死。他生来就克母,被算命的人说成命硬,父亲刘翘甚至想要活埋了他。也幸好是叔叔刘万看他可怜,把他抱回了家,婶母一直养他长大,他也有了一个小名,叫寄奴。

寄奴寄奴,寄养的一个奴仆而已,谁又能想到就是这样的一个奴仆,现在成了万人之上的皇帝?

刘裕缓缓睁开了浑浊的双目,努力的攥紧右手。在他的掌心中,有着一颗陪伴他多年的骰子。

他成年之后,生活更加艰难,还要抚养两个弟弟,生活的窘迫让他迷上了赌钱,而这枚他在一个古董店里淘到的骰子,居然能够保佑他逢赌必赢!唯一一次输给了当地的豪强,也是中了他人的圈套,但他也想起了买到这枚骰子时,那个古董店老板所说的话。

“人生就是一场赌博,你肯不肯赌呢?”

刘裕颤抖着把手举起来,把那枚骰子放到了眼前。

这是一枚象牙所制的骰子,都已经呈现出姜黄色,包浆锃亮。在骰子的表面,还出现了一根根像是头发丝一样的浅纹,这是牙器之上的雀丝,这雀丝很长,可以推断出这枚骰子已经很有年头了。这枚骰子是一枚六面骰,正立方体,每个表面分别有一到六个孔,相对两面之数字和为七。

刘裕着迷地看着手中的骰子,几乎整个灵魂都要拜读在这枚骰子之下。他刘裕一生戎马,于隆安三年参军起义以来,对内平定战乱,消灭分裂割据势力,使南方结束百年动乱归于统一。对外致力于北伐,吞并恒楚、西蜀、南燕、后秦等国。可谁都不知道,这赫赫战功,其实大部分关键的决策,都是取决于这枚骰子。

每当到了无法决断的时刻,刘裕都会掷一把手中的骰子,用骰子的点数来的决定他的决策。三十多年来,无一例外。

是的,当他惨输了那一局之后,他便痛改前非。逢赌必赢,那么人生中所遇到的每一个岔路口,所做的每一个决断,不都是在赌博吗?

没错,这就是老板所说的真谛!人生就是一场赌博!

他利用了这枚骰子,成为了最大最成功的赌徒。

他赢得了天下!

刘裕无声地笑了,意识也逐渐地模糊了起来。

不!还不行!太子刘义符尚且年幼!还震慑不住那些朝臣!

刘裕挣扎着想要起身,手中的骰子在指尖滑落,掉在了地上,骨碌碌地滚了起来。

门外的太监听到了动静,赶紧推门而入,却在下一刻大惊失色。

陛下!

少顷,皇宫中传来了六宫鸣钟声,南朝宋武帝刘裕,崩。

刘裕呆呆的站在寝宫的角落里,看着自己的尸体被换上了早已准备好的繁重冠冕帝服。

出出进进的人们满面哀思,大臣们匍匐在地叩首哭泣,他的几个儿子扑到他的榻前流泪不止。

他…这是死了吗?

刘裕本是个无神论者,但在这一刻,也不得不相信了那些佛道人士所说的鬼魂轮回之类的论调。

他现在是鬼了吗?也许一会儿就会有黑白无常来勾他的魂下地府了?

想也知道,直接或间接死在他手下的人不计其数,就算他是皇帝,也绝不会去西方极乐世界。

刘裕倒是心情不错,因为他感觉到的是一种解脱。现在的他没有了被那衰老的身体禁锢的感觉,身体轻快舒爽,目光清晰锐利,喏,他还看得到远处的那个角落里,他的那枚象牙骰正静静地躺在那里,应该是进进出出的人不小心踢过去的,根本没有人在意。

看了又看,刘裕终是舍不得自己一直珍爱的骰子孤零零的被丢在那里,他蹭了过去,虽然知道已经是鬼魂的自己可能碰触不到物体,但还是弯下了腰。

在手指触碰到象牙骰的那一刻,刘裕愣了一下,随即便把象牙骰掂在了手中。

奇了怪了,不是说鬼魂都是虚影,不能触碰实物吗?

刘裕低头打量着自己,首先看到的是一双修长洁白的手。

这是他?

刘裕愣愣地,看着自己的那双年轻的手,在外面投射进来的阳光下散发着无与伦比的活力。

鬼魂难道不怕阳光照射吗?

刘裕索性走出了寝宫,整个人都沐浴在了阳光下,感受着那股阳光洒落的温暖,舒服得简直想要叹息。

“你是谁?怎么会在这里?”

一个明显还处在变声期、时而有些粗哑时而有些尖细的声音传来。刘裕转头一看,便发现来人是他的第三个儿子刘义隆。

别看他年纪已经快到花甲之年,可是几个儿子却都很年轻。刘裕整个壮年都在四处征战,在差不多安定下来之后才关注继承人的问题。所以他最大的儿子刘义符也不过十七岁,这也是刘裕死前最不放心的缘故。

而现在在他面前的刘义隆,只比他大哥小了一岁,才刚刚十六。少年的眼眶已哭得红肿,刘裕隐约记得这个三儿子身体不是很好,想来应该是出来透气的。这样想着,难免脸上便露出一丝慈祥的笑容,这其实对于刘裕暴躁的性格来说,已经是难能可贵了。

刘义隆却觉得这抹笑容无比的刺眼,再次厉声呵斥道:“你究竟是哪里的小太监?怎能在此发呆?”

小太监?刘裕怔了怔,立刻反应过来重点不应该在这里。

他死了啊!是鬼啊!怎么可能有人能看到他?

刘裕下意识的低头朝下面看去,他此时正站在寝宫后面的荷花池旁,在碧波荡漾的水面上,他看到了一个年轻的少年。

那容貌,依稀非常的熟悉。

正是十四岁时的自己。

刘义隆锁紧了眉头,紧紧地盯着这个奇怪的少年。

说他奇怪,其实并不是指他穿的那身粗布麻衣。他父皇勤俭节约,堂堂的一国皇宫都被他弄成了村屋一样。刘义隆还记得当他离开都城分封荆州之前,每日和兄弟们来给父皇请安,都只能穿着家常服饰,谁都不敢穿厚重的礼服。

就连现在,刘义隆也注意着分寸,身上的素服无比的平常,让人挑不出半点的错处。所以这个少年就算穿得有些过分简朴,刘义隆也完全不觉得有何不妥。

奇怪之处,在于这个少年的长相。

刘义隆很少照镜子,但他却有两个哥哥四个弟弟,这名少年的年纪和他四弟刘义康差不多,而且长相也有五六分相似。若不是他刚刚确定他四弟在父皇床前,他几乎要以为面前的这名少年便是换了一身衣服的四弟。

所以在看清少年的长相后,刘义隆便再也不会以为这是哪个宫的太监,他的心中甚至涌起了一个荒谬极致却又可以解释的通的猜测。

这个少年,难道是他父皇的私生子?

因为母妃的身份不能被公开,所以便养在后宫之中。刘义隆的记性很好,他在刚到寝宫的时候,便看到了这名少年呆立在角落里,但离得很远,也不曾在意。

能比他们这些在殿外侍疾的皇子还早一步到来,那不是太监便是一直都呆在这里的了。父皇居然在临终之前还特意叫这名少年到身边…

刘义隆越想越觉得自己的猜测正确,目光也不禁复杂起来。

自己对于父皇,事实上是怨恨多于崇敬的。两年前的他只有十四岁,便被封为宜都王,位镇西将军、荆州刺史,惶惶然离开都城建康。也不光他,除了太子大哥,他二哥刘义真在十二岁的时候便被封为桂阳县公,坐镇关中长安,其他诸位弟弟也是分封各地。为的,不就是不想让他们这些年龄相近的皇子们,威胁到太子大哥的地位吗?父皇为太子大哥着想,那么谁来为他们着想?年纪轻轻地便被派到陌生的地方,下面的官员们表面上无比的恭敬,实际上那些世家大族们谁都看不起他们这些出身寒门的皇子阳奉阴违。那种滋味,实在是难以言喻。

刘义隆以为能让父皇给予特殊待遇的,只有太子一人。虽然长兄为尊,他也可以咽下这一口气,只是却没想到,居然还有一人例外!

“格老子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一直呆愣在池水旁的少年,终于爆出一声完全和他身材不匹配的怒吼。

刘义隆乍然之间一听,差一点腿一软地立刻跪倒在地。因为这样的口头禅,这样的语气,简直和他的父皇如出一辙啊!

虽然天生就对父皇有着畏惧感,但刘义隆还是在腿一软之后迅速站稳了。原因无他,这明显是少年人的嗓音。再说,他父皇已经驾崩了。刘义隆深吸了一口气,尽量让自己的心情平复下来,礼貌地询问道:“你是谁?”

因为从年龄上来看,刘义隆已经认定了这是他弟弟,所以语气就带了些兄长的味道。但那名少年回过了头,脸色怪异地看着他,时间长到让刘义隆以为他脸上是不是长出了一朵花。

刘裕真想找块石头朝这个呆小子砸过去。他是谁?他是他老子!

但刘裕随即反应过来,他现在这副模样,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更何况其他人?估计他这样说了,下一刻就是被自己儿子用亵渎冒充皇族的罪名给关押起来。

难道他死后反而恢复到了他十四岁那年的身体?但现在躺在寝宫里的那具尸体又是谁的呢?

刘义隆见这少年脸色精彩纷呈,以为是难以述说自己的身份,便理解地点了点头道:“虽然你的身份不宜公开,但既然你我同为兄弟,也可以互相扶持,总让我有个称呼的好。”

刘裕闻言立刻愣在当场,这三小子,是误会了什么?

但随后他便意会,脸色立刻沉了下来,依着他以前的性子,那定然是要暴跳如雷的,但现在他想了想,却也不得不捏着鼻子认下了。

说起来,在刚才群臣涌入寝宫之时,也有数人朝他这个方向隐秘地看来过,当时他刚刚经历生死,浑浑噩噩,浑不在意。现在回想起来,刘裕便知道了为何没有人来赶他出去,原来都以为他是自己的私生子啊!

刘义隆极有耐心地等在那里,一双眼瞳一瞬不瞬地盯着少年脸上的细微表情。

过了半晌,那少年的唇角扯出一抹苦笑,淡淡道:“寄奴,你就管我叫刘寄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