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这段时间被江淮易耳提面命的悲惨经历,艾伦无形中松了一口气,正儿八经地说:“这是我在中国的第二年,我经历过许多客户。没有一个男客人像易那样对婚礼事无巨细地上心。”

艾伦碧蓝的瞳仁在钻石灯下散发宝石般的光泽,诚诚切切地对她说:

“笙,你是他的公主。”

明笙回神,对谢芷默挑眉:“我看他挺乐意的。”

“你们小两口是没救了。”谢芷默翻个白眼,摘出婚礼上的琐事一一向她交代。明笙半是出神地听着,慢慢地环顾四周,随口问起:“林隽走了吗?”

谢芷默顿了一下,才说:“走了。”

也是,已经很晚了。

忙碌一天,居然只和老朋友在席上匆匆打了一个照面。

她又想开口说什么,明笙向她点点头,视线已经下移,想蹲下来捡一个掉下来的气球。谢芷默替她捡了,放在手上拍了拍灰,翻过来看,诧异地说:“原来这些气球上每个还写了字呢?搁了一天,银粉都淡了。”

明笙瞥一眼,那上面是《新约圣经》哥林多前书里的一小节。

“.(爱是恒久忍耐)”

换一个气球,写的是“loveiskind.(又有恩慈)”

“ds.(爱是永不止息)”

谢芷默捡了好几个拼段落玩儿,玩累了一抬头,问:“对了,江淮易呢?”

明笙静静地看着她手上那一大捧气球,说:“喝多了。”

原本该两个人一块儿敬的酒,她这个孕妇不能碰酒,他的分量自动加倍。

更何况,江淮易是酒鬼投胎,不管高兴事伤心事,不醉成一滩烂泥就不叫到位。

明笙回到卧房,江淮易正不省人事地趴着。酒店赠送的玫瑰烛台把他的衬衣熏成柔暖的橙红色。

她把他挪挪位置,在旁边坐下,查看手机上的短信。内容都大同小异,但她还是一条条认真看完,认真道谢。

点开林隽那条的时候,本来不省人事的某人突然伸出一只手,把她的手机一下抽走。

她不争抢,说:“没睡着?”

“怎么可能睡着。”江淮易起来半个身子,勾住她的脖子和他一起倒下去,在她耳边低声问,“还满意吗?”

三年如水过鸭背,他依旧热衷典礼与华筵,对形式注重到执拗。

明笙笑说:“会不满意吗?没人比你更擅长这些。”

江淮易才不管她是不是在夸人,满足地在她张开的臂弯里滚了滚:“干脆以后一年办一次好了。今天因为你身体不方便,好多设想都没法实现。以后我们每年换个地方,换个主题,宾客爱来不来。”他絮絮叨叨地说着,沐浴过的身体将酒气温温醇醇地散发出来,熟悉而奇妙。

明笙耐心地听完,疲倦地阖上眼睛:“还没办够呢?折腾一次就累得快散架。”

果不其然,江淮易滚到她肩头,埋怨地戳戳她的咯吱窝:“累吗?你明明之前都没怎么花心思。”

“我不是盯得挺紧的?”

“你约艾伦出去就没聊过几句正事。”

江淮易哼一声,悻悻地举起她的手机,撑起眼皮阅读她刚刚打开的那条短信。

明笙侧眸,随口一问:“他说什么了?”

江淮易快速翻到底,警觉地锁定屏幕,说:“不让你知道。”

“…”

其实她心里清楚,林隽那样的人,做事永远得体有分寸。封的礼金是最寻常的数额,稀松平常地赴宴,也会稀松平常地祝愿,永远不会给人尴尬。

那条短信最多不过一句新婚快乐。

但江淮易弄得神神秘秘的,故意把手机在她面前晃来晃去,试图挑起她的好奇心:“想看么?”

她把眼睛闭上:“别晃了,眼睛疼。”

江淮易行云流水地按下删除,说:“是你自己不想看的。”

明笙闭着眼睛笑:“幼稚鬼。”

江淮易把她撇走的脸摆正,俯身在她耳边:“叫谁?”

“叫你呀。”

他的手沿着她洁白的小腿摩挲上去:“叫我什么,嗯?”

“幼稚——”

“鬼”字还未落下,一记裂帛声划破暗夜。

明笙吓得坐起身,蕾丝裙摆果然已经被他撕破,眼风剜过去:“闹什么呢?”

“撕我老婆的裙子呢。没闹。”

他又优哉游哉往深里撕一截,才满意地枕上她光裸的长腿,面朝着一个暧昧的方向,“想不想来点刺激的胎教?”

明笙无言把他的头按向另一边:“我看你是酒喝多了。”

“没喝多。”他固执地转回来,用仰躺的姿势盯着她看,手指缠着她烫卷的一缕碎发,边缠边笑,“我老婆怎么这么好看。”

他勾住她的发丝,把她身子往下拉,仰脸亲了亲她的唇。

不含情`欲的一个吻。

然后他好似很倦了,很满足了,渐渐地有了困意。

不知过了多久,明笙试着挪动双腿。他被定型水固定的发丝扎着她大腿的肌肤,刺出血液循环不畅带来的一阵酥麻。她听见他鼻间轻哼了一声,才敢轻声问:“想睡了吗?”

还说想每年办一场呢。其实才一场就累得够呛。

江淮易声音浑浑的,像是呓语:“没呢。想听你叫我一声。”

“叫什么呀?”

“你知道的。”

明笙默了一阵,小心地俯下身,声音轻柔得好像不属于她自己:“老公?”

他仍闭着双眼,但嘴角立刻有了弧度。

那笑容像是从梦里沁出来的。

“满意了——?”

江淮易从她大腿根一下下滚到脚踝。

明笙踢踢床尾的他:“别滚了,都要掉下去了。”

他又慢慢地,一圈一圈地滚回来,像滚草地般惬意,最后枕在她的小腹。

着力得很小心,仿佛怕压到什么。

明笙下意识地想去摸摸肚子里的小生命。

江淮易顺势捉住她的手,罕见地郑重,说:“从今往后,你就有我们俩了。”

“你非但可以欺负我,还可以欺负小家伙。”他抿着笑,“如果是个男孩子,估计会很顽皮捣蛋。他要是惹你生气,我就去揍他。如果是个女孩子——那就不太好了。”

明笙挑挑眉。他赧然地说:“女孩子很容易长得像你,我下不去手。到时候你只能自己揍了…”

明笙噗嗤一声笑出来,拿膝盖撞他:“你养孩子就是为了揍的啊?”

江淮易又一咕噜滚下去了,醉醺醺地蒙住自己的眼睛:“我不管。”

烛台熏出愈发浓郁的玫瑰香,把夜色熏得甘甜而昏黄。

她满心无奈,又好像,在某一处获得了圆满。

人生像从冰盖下的火山穿行,预料不到下一秒会坠入冰潭,还是被炙热的熔岩拥化。她在孤独的路途中试想过很多种爱情,轰轰烈烈的,细水流长的,唯独没有想过会遇上他。

但是这一秒,她心想,余生已有了交代。

第59章尾声

那之后就入冬了。

许多年后回忆当年,那是她人生中最安定,最缓慢的一个冬天。她戒烟戒酒,戒掉猜忌犹疑,戒掉作茧自缚的习惯。她变得很自由,也很懒散。前半生的不良嗜好都离她而去,换一个崭新的生命到来。

夏日的炎潮再次到来时,她也来到了这个世上。

是个女孩。江淮易猜错了,她长得并不像妈妈。明笙见到她,心里的第一个想法就是,她的眼睛真像他呀,和她梦见的一模一样。

明笙给她取名叫江怀雅。江淮易有点不高兴,觉得这个名字音读的时候有点像他的同辈,而且她没有充分征询他的意见。但明笙说,“你都替她定下第一个字了,后面两个字有什么关系?”,江淮易立刻高兴了,表示随她取名,叫江滚滚江团团都没有问题。

很长一段时间里,她领悟到一个真理——哄他比哄女儿容易。

谢芷默曾经对他们下过定论,说他们俩没一个像是能好好养孩子的人。不成想明笙性子大变。从前来去如风,八千里路不打声招呼拎包就走的人,每天都一门心思扑在女儿身上。小家伙好像让她整个人鲜活起来,找到在这世上的一缕牵系。

没几年,明夜交给秦沈打理,明笙退居幕后。悠闲的日子里,有一天她登上几年没有更新过的微博,发了一张母女合影。谢芷默拍的,一大一小,小的那个比她更有镜头感。

日新月异的网络上,记得她的人已经不多,但竟然还有那么些粉丝一直守着,像一个个忠实的老朋友,在底下评论“女神已经有娃了,我的青春啊!”

时间过去,许多谣言,争议,污点,都被抹去。剩下的只有一些素不相识的小姑娘,善意地回复她:“女神家基因太好了!小小笙简直是新一代睫毛精!”

江怀雅四岁那年,酒吧二层翻修,秦沈把明笙从前卧室里没有搬走的旧物整理了一个箱子送来。

明笙蹲在客厅里,拿拆快递的小剪刀割箱子。大门口江淮易买了两个冰激凌,正带着活蹦乱跳的女儿进门。

小姑娘的声音又甜又清亮,正义凛然地说:“我妈说你最近胃不好,不能吃冰激凌!”

江淮易哼一声:“我就吃一个。”

江怀雅小朋友痛心疾首:“一个也不行!”然后立刻又蹦起来伸手抢,“反正你不能吃,给我嘛给我嘛。”

江淮易仗着腿长绕过她,向明笙的方向跑:“那我给我老婆吃,没有你的份。”

“爸——爸——!”

江淮易被一颗愤怒的粉红炮弹轰倒。

明笙笑着在一旁拆箱子。里面东西不多,旧衣物秦沈都已替她清理掉,留下的都是一些工艺品,和信件。

拆开来,是一封封情书。

那是江淮易多年前写给她的信,辗转被人寄到她手上,彼时他们却刚刚重逢,她逃避多过惊喜,甚至不敢细看那信上的文字,就匆匆掩卷。

时隔多年,她才发现她竟然一直没有真正坐下来,一封一封读完过。

明笙捧着信件坐在沙发上,旁边江怀雅小朋友已经被她爸欺负得哭了起来,清脆的哭声里伴随着江淮易无奈的安慰:“再给你买一个好不好?”

“不——好——”

“买两个?”

“不——要——”

“买三个。”江淮易很严肃,“不能再多了。”

小姑娘猛嚎一声,大哭不止。

天色已经有些晚了,淡淡的斜晖透进来,将纸页染黄。

他果真没有文艺细胞,东拉西扯抄了不少,不管是不是情诗都抄进来。

她一封封看遍,忍俊不禁地打开最后一封。

他也许把他这辈子的文学天赋都用在这封信上了——

“据说恋爱中的人像飞蛾一样,看见一盏烛光,就以为那是指引它方向的月亮。

但我知道,那些我将要去的地方,都是我从未谋面的故乡,

那个我如今爱着的人,是我今生的月光。”

而月光,也在这时攀上了菱窗。

(全文完)

【附】

结尾段出处,其实很适合这篇文,分享给大家:

“我只愿蓬勃生活在此时此刻,

无所谓去哪,

无所谓见谁。

那些我将要去的地方,

都是我从未谋面的故乡。

那些我将要见的人,

都会成为我的朋友。

我不能选择怎么生,怎么死,

但我能决定怎么爱,怎么活。” ——电影《黄金时代》